算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清欢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把空瓶子丢到垃圾桶。一段时间不回来,小公寓都显得有点空旷。她洗洗刷刷打扫了大半天,这才松了口气,洗了个澡坐进了沙发里。不是她说,这会儿季遵肯定比她难过。
这倒不假,赶走了清欢后,季遵悔的肠子都青了,他在客厅里坐立难安,一会儿这走一会儿那跑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又抓头发后悔自己刚才怎么就不顺着她给的台阶下。小丫头年纪小小,自然很容易把他的话当真,他刚才……好像是说的很过分?
可是让他去求和季遵又觉得没面子,他都放了狠话不拿她当回事了,这要是立马就过去,是不是显得太掉价了啊?而且清欢私下跟那个女人联络的事情的确让季遵感到很生气。
他不想去找她,但一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睡不着,难受的要命,怀里总像是少了点什么,空落落的,抓了枕头抱着也觉得不对。他这是怎么了?难道还非那臭丫头不可了吗?!
季遵觉得来气,他一骨碌翻身爬起来,想去找个女人,又懒得去。就坐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烦了好一会,才叹了口气,蒙头睡下了,这一觉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反正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大亮。
相比较季遵着凄惨孤寂的一夜,清欢过得可就快活多了。她熬夜看了一夜的综艺节目,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对着镜子看了一眼,嗯,淡淡的黑眼圈苍白的脸色,看起来的确很像是为情所困的人。
透过猫眼朝外瞄,万莹莹已经不在了,但清欢不认为她会轻易放弃,事实上万莹莹要是放弃了,她会很为难接下来该怎么发展啊。想了想,清欢决定今天还是不出去了吧,她先是摸出手机看了看,季遵一个电话短信都没有,估计还在别扭。说到底季遵也跟个要不糖吃就耍脾气的孩子一样,多大点事儿呀,他就因为自己心头的那点别扭记恨他母亲这么多年,如果不是长得帅有钱又有个性,也不过是盛开在陆地上那些千姿百态的奇葩之一。
就这样清欢足足宅了三天,期间季遵一次也没找上她。要不是清欢很了解季遵,恐怕真的会以为这男人是要跟她分道扬镳。有时候这世上的缘分很奇怪,只认识几天的人就熟的像是老友,而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也依旧相敬如宾。感情可以用时间来衡量,但不是绝对,清欢相信季遵心里是喜欢她的,也许比喜欢还要再多一点,但那个别扭惯了的男人肯定不会轻易承认。
一旦他认识到自己动了真心,肯定会各种否认,然后又是一段虐恋情深,清欢不喜欢这种戏码,所以她得在季遵回过味儿来之前就把他给套牢了,拴在裤腰带上掉不下去那种。
万莹莹简直就是神助攻,是瞌睡的时候塞到脑袋下面的软枕头。清欢得意的笑了,第四天下午她走出了家门,这次万莹莹派人在楼下等着她呢,一瞧见她,立马把人给抓了起来带走了。
万家大宅清欢还没来过,她刚降临的时候就是在一场酒会上,理所当然的也是头一次见到万夫人。
万莹莹站在万夫人身边,看样子什么话都跟万夫人说过了,此刻万夫人的笑容让清欢很不喜欢,那是一种鄙夷和不屑的笑,仿佛她是地上的蝼蚁,只能任人践踏。
很久很久都没有人敢这样看她了,清欢想笑,但仍旧敬业的保持着表面的礼貌。
万夫人吹了吹刚做好没多久的指甲,优雅道:“宝鹿,不是我非要说你什么,我们万家的女儿,哪有被人白玩的呢?你瞧瞧你,还不如你妈,至少你妈生了你,把你送到你爸那儿,还能拿到一笔钱,可你呢?你从季遵那儿得到了什么?”
一开口就这么恶毒,万莹莹还真是得了她妈真传。可惜语言伤害不了清欢,她用倔强和桀骜的目光瞪着万夫人,好像想要把她的肉咬下来一块。万夫人被她这眼神看得浑身发毛,心想,原来莹莹说的是真的,这小杂种一直在装,跟她那个不要脸的妈一样,就知道勾引男人欺骗别人!
眼前的清欢仿佛变成了多年前的那个女人,万夫人恨得咬牙,她哼了一声,起身对万莹莹说:“随便你怎么处置她吧,既然季先生不要她了,以后也不会有人要她。”
话里的恶意那么清晰,是个傻子都听得出来。
万莹莹估计也早就想好要怎么对付她了,咧嘴一笑,说:“咱们可不能在这玩,免得出事,大姐先带你去个地方。”
于是清欢就被带到了某声色犬马的娱乐会所,万莹莹开了个包厢,再进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根注射器,里面白花花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万莹莹笑了:“从今以后你就不是我们万家的人了,没人会给你钱,我等着看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小贱人,我诅咒你。”
清欢想要挣扎,身边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她,万莹莹把注射器里的东西注入了清欢身体里,很快的,清欢感到了一种诡异的疯魔感。
她没法去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好像很渴,很热,浑身都如同蚂蚁在啃咬,疼,痒,但是有带有一种虚幻的快感。这是清欢第一次面对这样的东西,她一开始有点承受不住,跪在了地上,右手紧紧抓着左边胳膊,被注射进异物的地方火烧火燎的难受。
清欢没吸过毒,但她被下过药,这虽然不是让女人崩溃的媚药,但却……
“是浓度很高的好货呢,小贱人,不要太感激我。”万莹莹得意的笑了。“我们走!”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是万宝鹿自己跑来的,这鱼龙混杂的地儿,遇到什么事儿也是很正常的。就算万宝鹿指控是她做的又能怎么样?妈咪自然会帮自己摆平。想到这里,万莹莹觉得快慰极了,她想起清欢踢她的那一脚,想起被清欢抢走的季遵,整个人都畅快起来,竟然也没再为难清欢,扬长而去。
也用不着她来为难,很快这个包厢就会到时间,到时候谁知会进来什么人呢?小贱人长得那么漂亮,又倒在地上,估计为了再次注射而抛弃自尊像条狗一样去乞求别人吧?
她明天会再来看她的。
第171章 第十二碗汤(十)
季遵这几天在家里也是抓心挠肺的难受,臭丫头那天走的时候不是还犹豫不决的吗,怎么都过去好几天了,电话不打一个短信也不发?不会是真要跟他分手吧?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季遵满头满脸的黑线,臭丫头要是敢,他非把她的皮给剥了不可!
辗转反侧了四天,季遵决定,还是去看一下吧。顺便观望观望清欢的态度,要是她想和好呢,那他就顺水推舟大度一点,要是她没那个意思,他就说是去拿之前留在她那儿的衣服的。对,没错,就是这样,简直完美。
想通了的季遵喜滋滋地从床上爬起来,刮胡子洗脸凹造型,换了身新衣服,英俊潇洒的开车到了清欢房子的楼下。先是犹豫了会儿,想,还是打个电话探探口风,可拨了好几次都无人接听,季遵纳闷了,他手上还有钥匙,就下了车。
客厅里没有人,安安静静的,季遵皱着眉头又拨了一遍电话,最后循着声音在楼梯的死角处找到了已经脏兮兮的手机。
小巧轻薄的粉色手机,跟他的是情侣款,清欢一度很喜欢,总是抱在手上玩些小游戏,一刻都不肯松开,季遵不认为她会因为生他气就把手机丢到这里。
一定是出事了!
季遵脸色大变,打了个电话给助理,自己则去了万家。
万父对于季遵的出现表示了极大的欢迎和激动,万夫人在外头做spa,一时半会赶不回来,万莹莹听说了季遵在家里,也不知在哪儿鬼混就回来了,一见到季遵就跟牛皮糖似的朝他身上贴,一口一个季先生叫的那叫一个亲热。
季遵手机响了,他没工夫跟万丛林废话,直接拎起万莹莹的袖子,掐住她脖子一字一句的问道:“宝鹿呢?”
“额咳咳……”万莹莹被掐的两眼翻白,双手抓着季遵的手腕不住推搡。一边万丛林被吓坏了,即使是他的掌上明珠被季遵掐在手里,他也不敢造次,小心翼翼地过来问:“季先生,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告诉我宝鹿在哪儿,蓝海渔弯的案子就是你的了。”季遵也不废话。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人的卑劣,一点点时间他都不想耽误。只要一想到万莹莹有多么恶毒,他就担心他的小丫头此刻在受苦。
闻言,万丛林眼睛立刻瞪大了!这是他的家,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他当然知道,几个小时前万莹莹身边带的人也都是他安排的保全。他是知道万宝鹿被丢进什么地方的,但他不以为意——一个没有用的女儿,留着还浪费粮食。现在一听到季遵给的诱惑,万丛林兴奋不已,他才不在乎哪个女儿是他的心头肉,能带来利益的就是好女儿。当下就对季遵说:“在xx会所!”
“带我去。”
一路风驰电掣赶到会所,季遵又逼着万莹莹告诉了他清欢被丢在哪个包厢,往哪个包厢一路跑过去的季遵心脏都要跳出胸膛,他恨不得自己能快一点再快一点,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的话,打死他也不会赶她走的!
一脚踢开了包厢门,里头喧闹的男男女女都看了过来,季遵走了进去,立刻在角落沙发上看到了清欢。她身上的衣服很乱,裙子都被撕破了,整个人却还如同一只倔强的小牛犊,死死地跟身上的男人对抗。小脸肿胀,很明显是被打的,而她身上的男人也没讨得了好,脸上脖子上到处是抓痕。
季遵想,没有强制她剪指甲果然是正确的。
心里这么想,人走过去一脚把那男人踹到一边,又把清欢抱在了怀里。季遵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心底的戾气,现在最重要的是带他的鹿宝去医院,“打,打不死,就他妈的给我朝死里打!”
经过万丛林跟万莹莹身边的时候,季遵诡异的弯了弯嘴角,他还会给他们送上一份大礼的。
清欢在他怀里,有些看不清他是谁,一拳打了过来,嘴里还嘟哝着混蛋滚开别碰我。季遵压抑住心底的酸楚,轻轻吻了吻清欢额头,道:“鹿宝,是我啊。”
她仿佛听出了他的声音,也仿佛因此感到了安全,慢慢地闭上了眼。
万莹莹给她注射的是浓度很高的海洛因,里面还掺杂着别的东西,基本上是可以一支就上瘾的东西。季遵是个商人,虽说做的不全是合法生意,但毒他是绝对不碰的。他知道这种东西对于人的意志,身体还有精神的摧残有多大,以前他看到那些有毒瘾的人,心中没什么感觉,可是一想到清欢也会变成这样,他就觉得无比的痛苦和愤怒。
怒火不发泄出去是不行的,所以季遵毫不犹豫地开始打击万家的生意。万丛林还巴巴的跑来问他为什么,季遵冷笑,还能为什么,为他那好女儿呗。万丛林可能接受不了这个说法,质问季遵他先前答应好的投资案怎么办。
季遵笑了笑,说:“我反悔了。”
是的,他反悔了。把清欢撵走说要分开,他已经反悔了一次,所以也不差这第二次,他要叫万家人死无葬身之地。
清欢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打了镇定剂,但那种渴望是无法压抑住的,毒瘾发作的时候她完全不像她自己了,季遵抱着她,不住地喊她鹿宝,但没有用,她谁也不认识,惟独清醒的时候看着季遵身上的牙印跟伤痕,眼中透出几分愧疚。
身体上所受到的折磨同时也打磨了灵魂,清欢是头一回接触这种东西,竟然一开始也没有把持住,而且这种情况还越演越烈,她没用任何能力,只是完全靠意志来压制,每每痛苦的咬破嘴唇,这时候季遵就会把他的手伸过来给她咬,短短三天时间,他手上就全是她的牙印。
并非清欢故意,而是她的确受到了毒品的影响。
第四天的时候她痛苦的简直想要死掉,连集中精神动用意念都做不到,这跟她在忘川河底感受到的啃啮完全不一样,并没有那么痛苦,但骨子里的瘙痒却是无法抑制的。解药就在前方,马上就能解脱,要做到的是拒绝诱惑。
季遵反而受不了她这么痛苦,他颤抖着叫人拿来了高纯度的药送到清欢面前。抚摸着她长发的时候,季遵的神情格外平静。他不是养不起她,她就是要吸一辈子也没关系,只要她不再痛苦,怎么样都行。他再也不想眼睁睁看着她难受,自己却一筹莫展了。
“没关系的。”他低声说着。“我会永远陪着你。”
他养她一辈子。
近在咫尺的诱惑,唾手可得。清欢突然笑了,她伸出手,慢吞吞的,季遵以为她是要接住,但她做的却是推开。
“我不屈服。”她说。
季遵颤抖地望着她。
“我还想跟你和好呢。”清欢笑了笑,她的脸色很苍白,人也瘦了很多,可一旦她笑起来,便仍旧是光芒万丈。“别让我变成那么可悲的人,如果你都不相信我的话,还有谁会相信我呢?”
季遵盯着她,眼中有着水汽。
能让季遵为她哭,清欢觉得值了。她笑容加深,握住了季遵的手:“我们说好,要是我挨过去的话,到时候我们得和好,而且你也得跟阿姨和好。”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提她?”季遵哭笑不得。
“必须得提,就是因为她我们才分手的,你要不跟阿姨和好,我遭罪还有什么意义?”清欢强撑着亲了亲季遵的脸颊,望进他的黑眸里。“答应我吗?”
“……嗯。”
得到了他的答复,她就闭上了眼睛。季遵忍住眼眶的泪,轻轻把清欢抱到床上放好。
答应你呀,什么都答应你,只希望你快点好起来,我们再在一起。
这种日子是很难熬的,精神不够坚定的人肯定熬不过去。换做女鬼宝鹿,估计早就抱着季遵大腿求他给她吸食了。为什么那么多有毒瘾的人都没能坚持下来呢?他们都少了决心。
而这种东西偏偏清欢是最不缺的。没有什么是她必需的,没有什么是她不能舍弃,她决不做为了一时的苟延残喘,从而忍辱偷生一辈子。那样活着又有什么乐趣?
季遵见不得她痛苦,但仍坚持陪伴。清欢心态良好,又有毅力,再加上季遵的大力支持,营养师的调养跟最优秀医生的帮助,没到半年,她就已经恢复如常了。
医生宣布清欢正常的那一天,季遵又哭了。
当然为了维持他霸道总裁的形象,他是一个人闷在洗手间偷偷掉眼泪的,很快他就走了出来,陪着清欢一起切蛋糕,感谢这近半年来所有人的帮助和陪伴。
她简直就像个天使。
季遵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女人,明明那么柔弱渺小,却又那样坚韧不拔。清欢的豁达与冷静让他感到震撼,也因此更愿意将她放在平等的地位去对待和珍惜。
……哦,也许,是把她放在头顶上了吧,臭丫头现在已经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第172章 第十一碗汤(十一)
程鹤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他是要将清欢当做当年的凉雪,纯阴之体的清欢比凉雪更适合做那个祭品。即使最后的结果是失败了,他们还可以把这个纯阴之体的女子作为炉鼎用来修炼。
郎老头龇目欲裂:“程鹤你的狗杂种!”
“哼!当年我叛出师门,就与你再也不是师兄弟,我好心叫你几声师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我师兄了不成!”程鹤冷笑。“天舒,把这几个人全杀了!”
“十五年前让你们跑了,这一次,你们可跑不了了吧。”程天舒微微一笑,俊秀斯文的脸令人心动,但很难想象这样美好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可怕的黑心肝。
清欢趴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肉身是她的,也不是她的,但毕竟在这个世界当做人类生活了十五年,身体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受到点皮外伤也很不舒服。
“师父还在的时候,总说我不如你,说这道法如何如何厉害,说你如何如何聪明,胜我百倍,可是,郎老头,你看看,如今到底是我厉害,还是你厉害?”程鹤冷笑,嘲讽着郎老头。“说到底,你才是我的手下败将!放心吧,我先杀了你的徒弟,把你留着,让你亲眼看到徒弟们一个一个是怎么死的,这样才能让你记得深一点!”
突然,一声轻笑响起,笑声轻柔悦耳,带着纯然的快乐。
是清欢。
她用手撑着地,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看着程鹤,说:“喂,你真的把我惹生气了。”
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柔。
程鹤却突然感受到了巨大的威压,他猛地跪在了地上大口喘气,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的少女,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清欢上前,把郎老头从地上扶了起来,又掏出大师兄做的药丸塞了一颗到他嘴里,说:“师父,你看着,我用你教我的本事清理门户。”
“小丫头年纪小小,口气倒是不小!”程鹤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侮辱,登时愠怒。他感到那可怕的威压在一瞬间消失了,可能只是他的错觉。
清欢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她看了一眼三位师兄,开始迅速画符。
仍然用的是血,但却是清欢最认真精神最集中也是最为虔诚的一次。
程鹤怕是根本没把清欢放在眼里,所以他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失败。
他死了。
就在黄符化作利刃刺破他胸膛的一刹那。程鹤低头看向了自己胸口,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盯着清欢看,然后整个人向后倒去,轰的一声,发出沉闷的声响,这个嚣张了一辈子,不知害死过多少无辜人的妖道,就这样死了。
完了之后清欢觉得自己用光了所有力气,她整个人都软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大师兄奋力爬过来,把她抱在了怀里,泪如雨下。“师父。”
郎老头知道他想说什么,他看向了程天舒,对方因为程鹤突如其来的死整个人都立在当场,郎老头不想动手,二师兄便趁着这个机会,取了程天舒的首级。没有了脑袋的躯体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师徒五人就在山谷里睡了整整三天三夜。清欢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在二师兄的背上了。“师兄……”
“嗯?”二师兄回答。“醒了吗?咱们很快就到山脚下了,到时候,给你买好吃的。”
三师兄难得正常,笑眯眯地说:“十五年前,也是在下山的时候,我们捡到了欢妹呢。”
十五年后,他们一起下山,这一次没有多出谁也没有少掉谁,一切都非常完美。只是,如果凉雪也在的话那就更好了。
趴在二师兄背上的清欢微微笑着,又闭上了眼睛。
这可能是她过得最落魄却也最温馨的一辈子吧,回到奈何桥的清欢这样想。接下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她一直跟着师父师兄四处斩妖除魔,替天行道。他们借出了寿元,活不了几年了,清欢没有强求,虽然她可以,但那并非她本意。
即使留的住,也早晚是要走的。既然如此的话,不如一切顺其自然。因此,即使是在师兄们去世后,清欢也仍然留在那个世界里,四海为家。民间有个传说,倘若妖孽横生,便会有身穿道袍,手拿一柄伞的美貌道姑出现,她会帮助你,就像是老天爷派来的一样。
女鬼凉雪离去前对着清欢盈盈下拜,清欢什么也没说,只是目送她离去。
墨泽觉得主人这次回来有哪里不一样了,但他没敢问,偶尔偷偷觑一眼主人迷茫的样子,墨泽觉得,大概主人在想什么,自己是不能理解的吧。即使有了人类的身体,他的骨子里也仍然是一只系统呢,不懂七情六欲。
其实清欢知道的,现在的她,已经足以强大到选择任何一个世界去看看了。但她一直没有,因为她觉得,那都是过去的事,过去就过去了,再去在意,又能有什么意义?倒不如干脆利索的放手任走,那样的话,也许还能得到一个美好的现在。
但此刻……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眼,是在一个典雅的房间里。房间里的东西很少,但干净整齐,书架上的书本一摞摞的。屋里弥漫着一股子浓厚的药味,还有男人的咳嗽声。但那咳嗽声很轻很轻,轻的好像已经听不见了。
清欢站在床边,她看得到床上的人,但那人却瞧不见她。
他是谁?
她活着的时候深深眷恋热爱着,为其付出了一切,最后落得心碎而死下场的那个人。
她都看到了。看到她死后,他将她的尸体抢走,看到他每天对着她的尸体说话,给她穿衣洗澡喂饭……但已经死掉的她不能给予任何回应。他还娶了她的牌位,从那以后,终身不娶。而现在,他终于老了。
老到已经足够可以死去了。
清欢伸出手,慢慢地摸了摸那个男人的脸,他已经不复年轻时候的俊美英挺,他皱纹密布,白发苍苍,嘴里一直在叫着她的名字。
“为什么不肯放下呢?”清欢问。
男人没有听到,他看不见她,只是在朦朦胧胧之中,似乎依稀看得到当年扯着他衣角叫他荆大哥的少女。那样温柔羞怯,勇敢坚强。她一直在他的记忆里鲜活的存在着,而如今弥留之际,懊悔仍然如同潮水一般涌来。
一生位极人臣,呼风唤雨,惟独失去了最爱的那个人,从此后山高水长,孤身一人,再也无人陪伴添香。
“清欢……清欢……清欢……”
清欢不再碰这个人。她爱他的时候是真的爱他,被他伤透了心,也就不再爱了,现在她再见到这个人,她终于有足够的勇气告诉自己,也告诉他,放下吧,不要再执着了,这一切都过去了。
一切过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来到。
床上的老人呼吸逐渐急促起来。他睁着双眼,伸出双手,仿佛又看见了美丽的少女,但这一次,她没有甜甜的喊他荆大哥,也没有泪眼汪汪地看着他,更没有心如死灰的叫他荆大人。
仍然是那般美丽,但却坚韧和淡然。她说:“黄泉碧落,永不相见。”
是的,永不相见。
清欢离开了,再也没有留下。
她没有看到,在她离开之后,另一抹淡的几乎透明的影子也站在床边,看着床上断气的老人。
如果清欢回头的话,她会发现那个人的面孔是如此熟悉。
奈何桥的红花更加旺盛了,清欢坐在大锅前,慢慢地用铁勺搅着滚烫的汤水。你看,这里总是有鬼魂来,又有鬼魂走,永远都不会停止。奈何桥不为任何停留,不为任何人解惑,永远不会消失,永远不会回头。没有过去跟未来,就只有现在。
墨泽觉得主人的心情似乎好了一些,就又贱兮兮的过来蹭着清欢的腿撒娇。这一次他担心主人仍然不高兴,还把吉光跟小黑也叫了过来,三个小东西都围着清欢,那亲热劲儿,这一次她独自一人谁也没带,好像真的是让他们感到不安了。
清欢摸了摸墨泽的脑袋,这小家伙永远都会是这个样子,不会长大也不会衰老,只要她存在,他就存在,是可以永生留在她身边的人。
“去玩儿吧。”
“主人不跟我一起玩吗?”墨泽仰着小脑袋,盯着清欢看,一边看一边问。“就算不看着,这汤也不会洒出来,火候也不会出错的。”
“墨泽,你查一查……”清欢话说了一半,“算了。”
墨泽不明白主人这是怎么了,要他查什么?
清欢没再说话,恬静地坐在那儿,仍旧慢吞吞搅拌着汤水,半晌,突然微微一笑,刹那间,仿佛整个天地都变得柔和。
那样的豁达和平静。墨泽说不出自己心底的感觉,但他知道,主人仍然是原来的主人,不,也许比之前还要更加强大。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就在他没有去过的那个世界?还要刚刚主人去了哪里?
他要是问出口的话……会不会挨揍啊?!
第173章 第十三碗汤(一)
女鬼宝鹿感觉到自己的心被填满了,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按理说,她应该满足了。可是……她懵懂不解地凝视着清欢,怯怯地问:“我、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缺少了什么呀!”
季遵跟清欢在一起是什么样子,她在梦中都看见了。即使这样,女鬼宝鹿也仍然不懂为什么。
清欢叹了口气,“也是难怪,你像颗石头。”悟性太差,好像脑子里少了根筋。“饮尽此汤,你就明白为什么了。”
正常鬼魂都会接着问的,然而女鬼宝鹿果真饮尽了汤水,然后遗忘掉了一切,主动往桥那头走去。
墨泽:“……主人,这个鬼智商好像有点低耶。”简直就是人形小白免。
清欢闷笑:“谁说不是呢?”
由于上一个世界清欢过得很快乐,所以她很希望能够尽快进入到下一个世界,奈何桥上太冷清了,而她虽然寂寞惯了,也仍然想要再去感受人间烟火。有智慧的生命体都太奇怪了,就像是神话里头,人类都想成仙,神仙却想要做人。缺什么就想什么,往往会忽略掉自己本身拥有的。
“不对呀……按理说,应该有人来的。”清欢微微皱了下眉,她能够感觉得到,这个时辰是下一个鬼魂出现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呢?
正在这时,奈何桥面上缓缓冒出一个白花花的东西,是谢必安,他手拿勾魂索,在清欢面前跪了下来:“主人。”
“魂呢?为何没有勾来?”
谢必安那张雪白又面瘫的脸上出现了人性化的奇怪神色:“我……没有找到。”
“你说什么?”清欢讶然。“没有找到魂的存在?”
“是的。”谢必安疑惑地捏了下手指。“但明明……我该去为此人勾魂的。我到的时候,人已经死了,但魂却不在了。”
“不可能,有大功德的鬼魂是不会轻易消亡的,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清欢想了想,单手指节轻轻敲着桌边,说来也是奇怪,这一次锅里没有新汤出现,但的的确确,在这个时辰,应该出现一个鬼魂。“你先下去吧,这事儿我来处理。”
“是。”
桥面缓缓归于平静,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清欢不愿意动用自己的力量,因为那样的话会阻止到她心脏的跳动以及情感的流露。但现在是在奈何桥,不受约束,于是她微微眯起眼睛,掐指一算,顿时哭笑不得。
好么,算到现在,她遇到过几个穿越人士,这回估计是要去见重生者了。
说到重生者,清欢也曾让自己的恩人重生过,但她那次所为,是在法则之外的,说白了,算是钻空子。但要理所当然的说,也能说是为了修正世界的扭曲,给予恩人重生。然而哪有人能轻易重生呢?人这一辈子,过得好跟不好,遗憾与不遗憾,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这也是为什么每个鬼魂的心愿都要由她去完成,而不是给它们机会让它们自己上一样。它们这一段的人生已经结束,心愿未了,可以由她代替完成,但它们绝对没有资格自己重来。
否则那功德便要全毁了。
而这次的鬼魂,的的确确是重生了。执念太深,太过悔恨,再加上那个世界有淡淡的扭曲,竟然机缘巧合被她重生。清欢想,这也真是天意。
然而这是不被允许的。死了就是死了,该到奈何桥来就该到来,有什么心愿可以让她去完成。这女人重生后想要避免重生前的悲剧,把这辈子过好,那是不可能的,不让她死心到极点,她不会认识到错误。
女鬼……不,这回不应该叫女鬼了,她还是个人,活生生的人。
魏亚安。
某世界的人,生活在八九十年代,是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高中生,美好人生正开始的时候,家里人不由分说地给她定了门亲事——村头雷家的独生子雷大庆,是个军人。魏亚安一家提前拿了彩礼,魏亚安上大学的费用也是雷家给出的。可惜,这人啊,心容易大,大学才上一年,二十岁的魏亚安心就野了,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个帅气儒雅的学长,俩人爱的要死要活的,她就回家求雷家解除婚约,完全忘了当初是她自己答应的这门亲事,又用了人家的钱上大学,事实上这几年魏家人都是雷家人帮衬着的。
她跟学长谈恋爱一直没跟人说,就连雷家张罗着结婚,她也忍着,直到结婚前夕,雷大庆请了婚嫁回家,战友啊什么的都齐聚一堂了,她才出现,哭着跪下求雷大庆放了她。
雷大庆脸色铁青,但什么话也没说,当下就把胸前那大红花给摘了,连夜跟战友们赶回了部队。
这亲事就算完了。
从那以后,魏家雷家老死不相往来,可笑的是魏家的彩礼钱却不没退,给魏亚安交学费的钱也不打算还给雷家,雷家就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不仅如此,魏家还在村里各种说雷家的坏话,什么雷大庆年纪太大啊长得太凶啊职业太苦太危险啊又赚不了什么钱,他们家一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许了个不知冷知热的军人实在是可惜了云云。
魏亚安后来跟学长结婚了,学长家倒是挺有钱,可惜这钱到不了魏亚安手上。婆家人瞧不起她是个农村姑娘,一直撺掇着学长跟她离婚。魏亚安在这个家过得也不好,学长夹在母亲跟妻子之间也不知道向着谁,干脆谁都不向。久而久之,魏亚安孤独寂寞起来,有一回到酒吧喝酒,不知怎么的就跟个外国人玩了一夜情,再然后怀胎十月生了个金发碧眼的小孩!
这下闹翻天了,学长干脆利落的跟她离了婚,孩子归她,魏亚安一毛钱也没拿到。她婚后就做了全职太太,没有工作经验,于是只好抱着孩子回了老家。老家人都知道了她的事儿,她在家里抬不起头来,又被父母撵出去到镇上的一家饭店当了服务员。每个月赚那么一点点钱,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才三十岁,整个人就苍老的不像样了。
然后她就遇见了雷大庆,雷大庆仍然是单身,曾经有个未婚妻。那未婚妻据说是他老领导的女儿,年轻貌美还留过洋,娇滴滴的大小姐,据说两人特别恩爱。可惜小姐出了车祸,两人刚订婚,还没来得及结就香消玉殒了。
这会儿的雷大庆已经复员,继承了老领导的家业,可以说是有钱的要命,不知道多少女人上赶着想嫁他。但他却对谁都没好脸色,当时魏亚安不小心摔碎了个盘子正挨着骂,雷大庆还帮忙说了两句话——但并没有认出她来,他只当是个可怜人。
魏亚安后悔不迭。本来,她是可以当雷太太的呀!雷大庆的老婆应该是她!跟学长比起来,雷大庆是多么的专情!虽然他不够英俊,但却五官端正一身正气,而且忠诚严谨!
她后悔死了,要是能重来一次,她决不要再跟学长在一起,而是在一开始就牢牢地抓住雷大庆这个好男人!让他早死的老婆没有办法插足!
清欢:“……”
根本连恩人的脚后跟皮都不如。清欢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幸好幸好,清欢开始庆幸魏亚安没来这奈何桥了,否则让她作为魏亚安去得到雷大庆的心,她一定会恶心吐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功德,她是不是得找个人当副手,遇到这么恶心的心愿就让别人去呀?
但现在,魏亚安的鬼魂没有来到奈何桥,而是一意孤行重生留在那个世界妄图改变历史,清欢笑了,太好了,这样,她就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抹杀掉对方了,让她心愿落空,收回她的功德,让她变成普通鬼魂。
太!好!啦!
重生也好穿越也好,不被允许的存在都不应该存在。魏亚安这样自私,也不能怪她出手无情了。
世界上抱有遗憾的人那么多,能重生的又能有多少?她的莲姐姐,功德无量,为人温柔善良,尚且不能为苍天眷顾,而魏亚安这样鼠目寸光忘恩负义又见利忘义的人,就更没有资格去挽回一切了。
是该让她知道,犯下的错不能弥补,只能赎。做错的事无法挽回,只能认,即便重生一次,她以前是什么样的魏亚安,也仍然会是什么样的魏亚安。
雷大庆的第二个未婚妻是个千金小姐,因为雷大庆的老领导很欣赏他,所以才把女儿许给他,两人之前还没来得及有太深的感情,小姐就出了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床上躺了好几年,但雷大庆始终不离不弃,这也是为什么老首长最后会把家业都传给他的原因。独生女已经夭折,雷大庆就是他的儿子。
清欢不能随意占用他人皮囊,但这个小姐的话却可以,时间卡的刚刚好,她只要在老首长将女儿介绍给雷大庆之后出现就可以了。虽然往前提了一段时间,但作为补偿,她会修补这个女人的灵魂,让她来世可以多十年寿元。
你看,即便是她,想要得到什么,也需要付出什么,魏亚安什么都不想失去,又哪里有这样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