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番外之余家的幸福快乐生活

(一)

从余纨纨这胎怀上起,杜甄就时不时问她去不去逛育婴店。

刚开始余纨纨根本没当成回事,他问得太频繁了,就跟他去逛了一次。

到了育婴店,却什么都不想买。

家里的婴儿衣服都是现成的,萌萌小时候的衣服都没有扔,小孩子一岁之前本来就长得快,当时余纨纨买的太多,很多拿出来就穿了一次,就不能穿了。

这些衣服都被林芬打包收起来,只用拿出来洗一洗烫一下就能用。

“萌萌是男孩,这个说不定是女孩,女孩怎么能穿男孩的衣服。”

余纨纨饶有兴味地看着他,说:“你是不是忘了萌萌一岁前都是穿女孩衣服的?”

这个杜甄还真忘了,当初余纨纨和余艳艳前后脚怀孕,因为不知道是男是女,就男孩女孩各买一份,谁知道两个人生得都是儿子,果果先出生,就把男孩的东西领走了,到了萌萌只能用剩下的。

就为了这,一岁前的萌萌被抱出去,总被认成女孩。

“我跟你说,这事妈早就说过了,什么都不用买,如果要买的话,也就买点尿不湿和奶瓶吧。”

最后两人提了两袋尿不湿和一套奶瓶回去,对于二胎的到来,这就算是做好准备了。

……

是谁说的,一胎照书养,二胎照猪养。

反正余纨纨可能生过一次,这次再没有第一次那么精心,每天该干啥就干啥,连工作都没停,就是不再熬夜了。

不过她现在的工作强度可没有以前那么大,可能有了点名气,人就懈怠了。这两年她每年出一个剧本或者一到两本书,以她曾经那么高强度的更新程度,这种很轻松就能完成。

剩下的时间就是陪杜甄和萌萌,或者在家做做饭什么的,帮父母减轻家务负担。

余记包子店生意越做越好,竟有人来问可不可以加盟。

第一次被问到的时候,余建国没有犹豫就拒绝了。可等到第二次第三次时,他不免有些犹豫。

那次有人问后,他也跟人打听过,现在各式各样的加盟店很多,要说复杂挺复杂,但要说挣钱也是真挣钱。他放在心里来回琢磨很久,等下次再有人来问,就试探地问了下想怎么加盟,为什么要加盟。

用对方的话说,余建国的包子做得好。

比他包子做得好的,海市不是没有,但都是门庭若市,供不应求。而且价钱也是不能相比的,同样一个包子,余家包子店只卖三块,别处可以卖到五块。

同样,比余家包子便宜的也不是没有,但都没有余家的包子好吃。

最后这生意是余纨纨出马帮忙谈下的,第一次也就不提加盟费什么的,余家包子店可以帮忙供应包子,按照市价的八折进行售卖。剩下的就是买家的事,他拿回去再卖给别人,卖多少钱都和余家包子店没关系。

其实对方也没想卖多少钱,就是想开家店养家糊口。没有加盟费,还可以供应包子,自己省了人工费,虽一个包子只挣几毛,但这都是纯利润,随便再搭配点粥什么的,就能把店开起来了。

与自己之前预想的更简单,投入的更少,对方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之后就是按部就班有序推进,虽然余建国比以前更辛苦了,但每天固定可以销出几百上千个包子,这可都是钱。

不过还是身体重要,这事不光余纨纨,连余艳艳和陆耀都说过了很多次,所以这次余家包子店又请两个人。

每天只用工作几个小时,要干的活儿就是包包子蒸包子,馅儿的话还是由余建国来调配。

期间,余艳艳带着陆耀和果果回来吃过饭。

饭桌上,只要有陆耀在,绝对是他的主场。

他和余建国边喝酒边说话,说着说着就说到包子店上。陆耀说酒香不怕巷子深,真金不怕火炼,老丈人手艺好,懂行的都找来了,以后别说加盟了,分店会遍布整个海市。

那是一顿吹,把余建国吹得笑得合不拢嘴,余艳艳在下面掐他。

掐得他龇牙咧嘴还要笑,果果和萌萌两个小家伙饭都不吃了,就想看看桌子下面有什么。

这不过就是顺口一句话,当时余建国什么也没说,其实已经上心了。

过了一段时间,估计他在心里已经打算好了,就跟家里人说想开分店的事。

这事让余家其他人很错愕,因为就目前余家的情况来看,包子店虽然收入不错,但家里真不缺这点钱。

会让老两口做下去,就是觉得他们有点事,也算有个寄托,谁知余建国竟然要开分店。

开分店就意味着不光要投入金钱,还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就余建国和林芬两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余建国说可以请人,还给大家算了笔帐。

大致就是如果分店能达到目前这个店的生意,就算店里全都请人帮忙,每个月还是能有几千块赚的。

一个店赚几千,十个店呢?

谁都没有想到余建国能把帐算成这样,不过恰恰也证明了他想开分店的决心。

既然要开就开吧,反正包子店也亏不了几个钱。两家人商量了下,对此抱着一种乐见其成的态度。

忙了两个月,第二家余记包子店开张了。

生意还不错,一个月下来比余建国预想还赚得多一点。这期间陆耀还帮忙给余记包子店注册了商标,以防有人假冒。

而余建国开分店似乎开上瘾了,就在他打算开第三个分店时,余纨纨终于生了。

是个女孩。

……

对于这胎想要男孩还是女孩,余纨纨虽没有和杜甄具体讨论过,但两人心里都是想着女孩的。

当初怀上时,她就纠结过男孩女孩,如果是女孩自然好,可要是儿子呢。她甚至动过要不要学有些人去验个血什么的,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无聊的念头。

孩子都是上天赐予的宝贝,就算是个男孩,她也不可能不要了,所以是男是女重要吗。

是男孩好,是女孩更好。

现在就更好了。

……

萌萌已经五岁了,是个上大班的小朋友。

现在幼儿园不同以前,大班已经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每天都有作业,作业量还不少,一般都是余纨纨和杜甄换着陪萌萌做作业。

现在的孩子成熟的早,从二胎政策开放以来,少不了有各种新闻报道,突然从独生子女变成非独子女,很多一胎都难以接受二胎的出现。

大到二三十岁,小到几岁的孩子,这种情况就造成有时候碰见熟人,经常会有人问萌萌,喜欢弟弟还是妹妹。

问得次数多了,小朋友就敏感了。

从幼儿园里回来,比以前安静了不少,或者有时候看着妈妈的肚子,会研究很久。余纨纨感觉到这种异常,开始有意无意试探儿子怎么了。

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问出了原因。

原来萌萌在幼儿园里,有好几个小伙伴都有了弟弟或者妹妹,他们都不太喜欢弟弟妹妹。萌萌也问过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大多的说辞就是爸爸妈妈有了弟弟妹妹,就不关心他们了。

有的甚至从爸爸妈妈照顾,变成了爷爷奶奶照顾,或者保姆照顾。

爸爸妈妈的时间都给了弟弟妹妹。

当然也不是绝对的,也有的很喜欢弟弟妹妹,不过很少就是了。

“我们家肯定跟别人家不一样,你看爸爸妈妈上班都不太忙,有很多时间可以陪萌萌。难道萌萌不喜欢被姥姥姥爷照顾?”

萌萌连忙摇头,说最喜欢姥姥姥爷了。见妈妈看自己,他又赶紧加了句,也最喜欢爸爸和妈妈。

“所以由爷爷奶奶照顾,并不是不好的,只是别人家的爸爸妈妈可能工作比较忙。我们来打个最简单的比方,爸爸妈妈上班八小时,休息八小时,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去掉十六个小时,还剩八个小时。这八个小时里,我们要吃饭、做家务,偶尔还要做一些别的事,也就是留给宝宝的还有两三个小时不到。

“一个孩子可以得到两三个小时的陪伴,如果是两个孩子肯定会少了一些,但并不是爸爸妈妈不爱你们,就是时间不够用而已。”

萌萌现在已经会简单的加减法了,可能遗传了杜甄对数字的敏感,甚至简单的乘除也会一些,所以余纨纨说的同时,他就在心里算着。

“那为什么不把这些时间都给一个孩子,而是要两个孩子分呢。”萌萌提出疑问。

“那是因为爸爸妈妈有时候会很忙啊。”余纨纨笑着说。

萌萌露出不解的神色。

“你看爸爸妈妈因为要工作,总有不能陪萌萌玩的时候,姥姥姥爷也是,这个时候就需要萌萌自己玩了。但是如果家里多了一个小朋友,是不是就有人陪你玩了。她可以陪萌萌一起吃饭、睡觉、上幼儿园。”

“真的吗?”

“当然。”

萌萌继续写作业,余纨纨以给他准备水果,作为短暂离开。

杜甄就在门外,两人相互交替一个眼神。

当然类似这种潜移默化,一次肯定是不够的,只能靠日常去积累。因为余纨纨和杜甄工作做得好,所以当妹妹出生的时候,萌萌是很欢迎很期待的。

……

只是为什么妹妹和自己不一样?

看着婴儿床里的妹妹,萌萌发出一点小疑问。

“她还小,等妹妹长大了,就和萌萌一样了。”不同于余纨纨的循循善诱,杜甄天生就不是个会安抚劝慰人的性格,解释也比较简单。

“那妹妹什么时候可以走路?” 萌萌看妹妹从医院回来后,每天就是睡觉。

“很快。就像当初萌萌一样。”

由于婴儿的天然特质,刚开始的时候萌萌是不太喜欢妹妹的。

也不是不喜欢,就是有点小失望,他以为妹妹生下来,就能和他一样了,谁知道还要慢慢长大。

等丫丫长到六个月,可以自己坐并能左右转身的时候,终于可以和哥哥玩了,萌萌对妹妹的感情才开始深厚起来。

每次下幼儿园了,第一件事就是问妹妹呢。

而丫丫就会回以嘎嘎的笑声,比知道别人来了兴奋多了。

杜甄继从儿子奴翻身后,又变成女儿奴。

他特别喜欢孩子,虽然不像别人那样情绪外放,但从他很细致的照顾丫丫就能看出。

丫丫也最喜欢爸爸,最喜欢让爸爸抱,最喜欢拽着爸爸的手指头,最喜欢去拿手摸爸爸的脸。第二喜欢的是哥哥,让余纨纨每每怀疑自己就是个奶妈的存在。

当然丫丫也不是不喜欢妈妈,每到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她都会左顾右盼找妈妈,只有在妈妈的怀里,她才能安稳愉快的睡着。

因为又添了孙女,现在林芬很少去店里了,余建国也不是天天守在那里,店里都请了人。当然他每天还是会去几趟的。

余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美满,相反余家其他人就不是那么好了。

这几年除了余丽,余建国从来不跟另外两家联系。

也不是不联系,另外两家也上过门,但余建国非常冷淡,林芬更是一点好脸都没有,来过两次,自己就尴尬的走了。

而且余美和余建国姐弟俩也闹翻了,当初余建国心灰意冷把赔偿款给了他们,前脚出了老房子大门,后脚两个人就闹了起来。

按余美的想法,她现在比较困难,当初余建国给余建邦买了房子,所以老房子余建邦就不该分。

除了被骗走的那五万块钱,其他的都该归她才是。

但余建邦不这么想,为了这点钱,跟大哥都闹僵了,只拿五万块,他忙了这么久不是白忙。

两家为了这事,扯了很久的皮,最后余美把孙诚都叫回来了,事情才有个结果。

余建邦还是只拿了五万块,因为钱在余美这儿,他即使不同意也没办法。但自从这次事后,两家人就不再来往了。

作者有话要说:余美家会带着说一下,不会细写。

第107章 番外之余家的幸福快乐生活

(二)

余家兄弟姐妹四个,余丽是最不起眼,也是最不受宠的那个。

从小拔尖不如大姐,上面有大哥,下面有小弟,她被夹在最中间。长得也就普普通通,工作也是普普通通,后来结婚对象也是普普通通。

她就像中国最普通的那一代,赶上所有最不好的时候,好不容易参加工作,以为捧上铁饭碗,谁知碰到改革开放,物价一年高过一年,工资却只有那么一点,她和丈夫在单位苟延残喘,最后人到中年下了岗。

若论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她和丈夫当初赶上了最后一批福利房?在海市,只要有房子,日子怎么都能过。

这次发生了这么多事,她是唯一没在中间搀和的,也是根本搀和不进去。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半截身子快入土的年纪,兄妹姐妹几个闹崩了。

会有这么一天,余丽意外也不意外。

大姐的性格最不容易相处,又有老四在里面搅合,大哥家能忍到现在也是难得。

当初孙家出事,余丽是知道的,别的忙她帮不了,只能有空去看看余美。后来孙诚跑了,余美家连吃饭的钱都没了,她在余建国和余建邦面前还想充面子,私下却没少找余丽借钱。

都是一两千几百的,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次数多了,李强就有意见。其实李强一直对余美有意见,只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一直压抑着。反正平时见面也少,一年就那么几回忍忍也就过了。

他们赚钱也不容易,李强每天天不亮就去水果市场批了水果回来,都是一斤一斤赚来的,而且那时候余美估计还没认清现实,管人借钱还是居高临下的,更从来不提还不还的事,所以说李强不和余丽闹才怪。

闹了两次后,余丽去余美那儿就少了,再后来余美和余建邦回家分动迁款,根本就没和余丽打过招呼,还是后来余丽才知道闹了这么一场。

她不知道说什么,而且李强也有点生气。

李强说余丽就是个傻子,别人也就用得上她的时候能想起她。动迁的钱要是大哥拿着也就算了,本来就是人家的,就算是余建邦分一些,他也没话说,可余美凭什么闹分钱。

如果余美能分,是不是余丽也能分,都是老余家的女儿,凭什么钱都是余美一个人拿。

就因为这点别扭的心思,之后两家再打电话过来,余丽两口子态度十分冷淡,更不用说在中间劝和了。

以前余丽还时不时打个电话过去,问问两家近况,现在也不问了。

估计余美心里也有数,那段时间也没给余丽打过电话。相反,蒋梅倒是给余丽打过几次电话,说得也就是这事,这是想怂恿着余丽去和余美闹。

余美没上她的当,说现在什么也不想,就想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蒋梅要是想闹,自己去闹吧,反正她不搀和。

蒋梅落个没趣,再之后就不打电话来了。

……

几家的关系就这么淡了下来。

不过余丽两口子和余家这边没断,逢年过年还是会互相走动的,中间余家也从余丽口中听说了点余美家的情况。

孙诚回来后就离婚了,女方没把孩子给他,余美倒是不愿意,但那边以孙诚债台高筑为由,争来了孩子的抚养权。

就为了这事,余美没少和女方家闹,可闹也没用。

而从余建国这儿拿走的钱,余美全部拿去还了余家那些邻居被骗走的钱,之后又把房子卖了,才把孙诚做生意欠下的债还了一大部分。

剩下的那些,对方也不再追那么紧了,估计心知肚明他们根本没能力再偿还。

房子车子什么都没了,可一家三口人还要租房吃饭,孙诚也就是个高中学历,出去根本找不到工作。就算找工作,也都是些体力活,工资十分低,根本养不活一家人。

没办法,孙育海撑着病体带着孙诚,干起了当年他用来发家的活儿——

泥工。

很久很久以前,孙育海就是个泥瓦工,那时候泥瓦工不叫泥瓦工,叫盖房子的,属于集体制,也是有单位的人。后来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单位的效益却越来越差,工资也越来越少,孙育海就动了心思出来单干。

就靠着路边接活给人贴瓷砖,他赚了第一桶金,开始了发家致富的路。

没想到辛苦了一辈子,临到老了又干回老本行。

但可别瞧不起泥工,生意好起来供不应求,工钱都按天来算,一天好几百。就是脏,埋汰,一天到晚穿不了件干净衣服。

可人在现实面前,总是要低头的,毕竟活着才是人的本能。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杜甄只想着离余家近,根本没考虑到面积问题。

两房一厅,其实在当时也够住了,可如今家里有两个孩子,就显得有些狭小。

萌萌早就开始单独睡了,就在书房那间房。

为了让儿子能有个安静的睡眠环境,余纨纨把工作地点都给挪了出来,平时写稿也变成了打游击。萌萌不在家,就在他房间里写,萌萌回来了,她就挪去客厅或者卧室。

这样也不是不能将就,等丫丫出生了,房子似乎更小了。

家里的东西太多,两个孩子的,还有两个大人的,各种玩具、画本、婴儿车、婴儿床,本来具有优雅小资味道的洋房,完全变了个样子,到处塞的都是储物箱。

余纨纨就动了想买房子的心思,可惜没时间出去看,谁知道没过几天,杜甄就说把二楼两家的房子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