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祖屋是先辈留下来的,怎么能说卖就卖?”

屋子里静默了一会儿,她又听大舅舅缓缓说道:“爸,把这宅子卖了,够我们白吃白喝几辈子了!再者说了,人家都去住别墅了,我们守着一个破宅子做什么?”

二舅舅忙附和道:“是啊,大别墅可比这宅子住着安逸多了!今天那位唐先生,出手那样阔绰,还答应额外赠我们一栋别墅,我看行。”

老爷子将手中的拐杖狠狠在木地板上戳了戳,发出咚咚地响声,怒喝道:“你们这些不成器的东西,知道什么?宅子里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先辈留下来的财产?你们觉得这老宅子住着不舒服,大可搬出去!你住你们的洋楼,我住我的老宅!”

大舅舅的声音没什么底气:“青青、雅雅大了,明年要出国,那是一笔大开销;现在买房子,以后就得巴着日子过,您老守着这些死物做什么?你不卖宅子,又不愿意将宅子商业化,当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等你百年归老,这些东西还不是我们兄弟两的?”

老爷子大概是气极了,大喘了一口气道:“我留给阿珺和可可,也不留给你们这两个白眼狼!”

二舅舅嗓音一提,有些尖锐:“爸,不是我说你,阿珺这些年做过什么?你养着她们娘两,还想把财产留给她们母女?我和大哥是不是你亲生的?”

秦可可实在听不下去了,推开堂屋的木门,在大舅、二舅的灼灼目光下走到外公身边,亲昵的抱住外公的胳膊,冲着两位舅舅道:“外公说不卖就不卖,这些都是先辈留下来的遗产,卖给人家多心疼啊?你们这么想住大别墅,自己买去,别老觑着外公的东西。”

这宅子里有许多古董级别的东西,譬如她房间外的石头水缸,外公书房里的文房墨宝;又譬如柴房那把生了锈的斧头,虽然值不了几个钱,老人家却最舍不得这些旧物。

即使有人开天价要买这宅子,老人家依旧是舍不得的。

有孙女在场,老爷子的气息稍微平和了些,嗯了一声,说道:“你们也别打这宅子的主意了,我说了不卖就不卖。哪怕是我这老头子进了棺材,也不卖!”

秦可可给外公顺了顺气,生怕老人家因生气伤了身体。她从小没爹,那时候老妈又忙自己的生意,根本无暇照顾她。是外公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她长大,教她练书法、教他弹古筝。

她记忆最深刻的是外公那间大大的书房,里面的书都很老旧,有清末的民间小说,也有国学四书;书房里的陈书味总夹杂着淡淡的墨汁味儿萦绕在她鼻尖,是以,她觉得那是外公的味道。

两个舅舅气冲冲离开了,留下她和外公在堂屋坐着。老爷子的呼吸很沉,腰背疼得根本直不起来;由于方才气血上涌,他两眼模糊,头也阵阵发疼。

这些年没怎么注意外公的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老人不再像是儿时那般硬朗;

头发花白如雪,曾经直挺的腰背弯了;曾经亮如洪钟的声音,也因为岁月冲刷,变得嘶哑。

炎热的夏季午后,他拍拍大腿,说:“可可,到外公怀里来。”年幼的她拿着玩偶冲进外公怀里,外公笑得那样开怀自在,手里握着蒲扇,轻轻地给她扇着风。

曾经那样伟岸的老人,此刻在她面前,佝偻着背,突然之间变得很瘦小。望着骨瘦如柴的老人,秦可可鼻尖有些发酸。

待扶老人家回屋躺下,伺候他吃了药,闭了眼,秦可可这才放心回了房间。

她的房间很古朴,厚重的木地板、雕花木床,窗台前的几案上放着一盆繁盛的君子兰,墙上挂着外公画的猛虎图;她趴在雕花楠木的梳妆台上,望着镜中的自己发呆。

想着方才在酒吧强吻唐思淼,她脸颊阵阵发烫,像是吞了一碗火碳,连着喉咙里也干涩的紧。

她从没想过自己能如此疯狂,也从没想过敢在酒吧搂着一个男人亲吻。她在手臂上狠狠磕了几下,真想把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倒出来瞧瞧,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

茂县古镇中央有一座“中天塔”,数百米高。立在塔顶,可以鸟瞰整个古镇和远处宛如哈达的嘉陵江。唐思淼立在塔顶,俯瞰着整个古镇,目光定格在了秦宅那一片。

古镇万家灯火和头顶明朗圆月、稀疏的繁星,交织在一起,如梦如幻。他头一次见这样震撼人心的夜景,不同于城市霓虹繁华;重重的灯火,就像一颗颗闪闪明珠镶嵌在张黑色的真丝绸布上;正如一件绝世的工艺品,做工精湛地无可挑剔。

塔顶风势很大,冷风打在人皮肉上有些刺疼。中秋前后几日,爬中天塔的人很多,尤其是这样晴朗的夜晚,许多人慕名而来,就为了俯瞰一眼古镇的万家灯火,月色银辉。

可很多游客爬到倒数第二层,就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只好在倒数第二层观赏。顶层被唐思淼承包,他倒也会享受,在古塔顶层喝咖啡,赏月,看灯火…

只是一个人,实在有些无聊。

大概是刚才在风情酒吧被秦可可强吻,他到现在还没回过神。以至于抬头望着朗朗明月,月盘中映出的竟是秦可可的面容。回想方才在酒吧,好半晌,他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真是一个胆大的丫头,从那种家庭教育出来的女孩,不应该是知书达理的吗?

如果她真的是个中规中矩、知书达理的姑娘,反倒无趣了;唐思淼的思绪跳跃不安,将平日里那个二货秦可可,同刚才在酒吧弹古筝的秦可可分成两幅定格画面,相互比对;前者嬉皮,后者雅静,怎么着都不像一个人,大概是发现了秦可可的另一面,他竟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雀跃。

有机会,他真想听她弹一首完整的曲子。

还有机会吗?

被秦可可这一吻,他彻底放弃了原本“炙手可得”的项目。秦阿伯给他添咖啡时,问他:“真就这么放弃了?”

“没关系,集团不差这一个项目。”唐思淼起身,抬手系了系领带,解释说:“就当我欠父亲一份礼物吧。”

是因为秦小姐吧?

秦阿伯笑得很清浅,难得少爷对一个女孩子上心;若是老爷知晓,高兴还来不及,哪儿还会在意什么寿辰礼物?

“你去收拾下行李,明天一早,回夏川。”唐思淼起身,手撑在栏杆上,耳侧的风猎猎作响。

在外边儿消遣了这般久,该是收心的时候了。放弃这个项目,权当感谢她这段时间对他的照顾吧。

对于秦可可,他觉得她很可爱;觉得她很有灵气;他对秦可可的感觉,很奇怪,却又表达不出来。

他很讨厌感情用事,为了秦可可放弃项目,心中烦躁感更盛。

骄傲如他,自是打心底排斥对秦可可的感情。

因此,他打算不声不响地离开。做回从前的唐思淼,众人严重办事利落的唐先生。

****

在古镇老家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

因为卖宅事件,家里的气氛很古怪。当然,更让秦家两兄弟觉得古怪的是:那位大金主唐先生,突然差人来说,对他们的老宅没兴趣了。

这个消息对秦家二兄弟无疑是个噩耗,大金主飞走了。

卖宅子的念头总算被压了下去,两兄弟主动和父亲道歉、和解。家里人关系缓和,秦可可也放心地回了夏川。

夏川不比茂县,一下火车,温度骤降,冷得她直打哆嗦。回到家她发现唐思淼不在,以为他是出去玩儿了,也就没太在意。待她进书房取书时,赫然发现唐思淼的衣柜已经空空如也,什么东西也没了。

她以为是家里失窃,忙去自己卧室看了看,好在无一东西丢失。

隔了大半个小时,她才意识到:糖水搬走了,不声不响地搬走了,抛弃她了。

秦可可在榻榻米上呆呆坐了一会,难道是因为她的告白?才逼走了他?

是了,一定是了。

她只觉得脑中茫然一片,心上像是空了一块儿。望着唐思淼曾经睡过的地方发愣,仿佛他人还在。大概六点左右,她饿了,起身去餐厅打开冰箱,空空如也。

她绝望地瞟了一眼厨房,张开嘴叫了声“糖水”。寂静半晌,没有人回应,她这才趿拉着拖鞋进了厨房;当她踮起脚去拿吊柜里的餐具时,动作立马僵了下来,似乎唐思淼还在她面前,会帮她拿餐具。

当一切成为习惯,原来不习惯的滋味儿是那样的难受。(╯﹏╰)

秦可可彻底受伤了,想起了莫绍清的诅咒:她这辈子难嫁出去了…

估计她对唐思淼的感情,又得无疾而终了。她瘫软在沙发上,像是一滩融化的冰水。

臭糖水,若让我碰见你,保证不打死你!

她的神色有些黯然,真的还能再碰见吗?QAQ。

没机会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_(:з」∠)_

第29章 糖和红烧肉(2)

卧室、书房以及客厅的灯全亮着。这要放从前,秦可可肯定心疼不已,觉着浪费能源。

习惯了有人一起住,现在就剩她一个人时,很不习惯;呆呆地躺着沙发上,一动不动,觉着屋子里无比冷清;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她穿着哆啦a梦睡衣、趿拉着拖鞋下了楼,一个人坐在小区的小摊前吃混沌。

混沌的汤又鲜又烫,她一口将混沌吞下去,烫得她坐在原地直跺脚;一抬眼,看见了一张稚嫩可爱的小脸,下巴磕在桌子上,一双眸子骨碌碌转悠着,定定打量着她。

由于光线不是很亮,乍一看以为只有一个头,吓得秦可可身子一颤。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是六六这兔崽子。

秦可可淡淡看了他一眼,拍着胸口问:“熊孩子,大半晚上跑出来做什么?不怕被拐卖吗你爹又不要你了”

六六舔了舔嘴唇,反问她:“可可阿姨没吃饭吗?我也没吃,好饿。”( >﹏<。)~

“你阿姨我正在吃。”秦可可将混沌吸入嘴里,滑舌的混沌里包含着虾米的鲜香,惹得她胃口大开;见小不点儿一副可怜样,猜想是莫绍清晚归了;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当爹的这样折腾孩子,外人看着都着急。她抬手让老板再煮一碗混沌,六六却不领情,拽着她的胳膊撒娇:“我吃混沌会过敏的!我想吃泡面,可可阿姨给我煮泡面好不好…台湾海鲜泡面!”

这大晚上的,上哪儿给他找台湾海鲜泡面去?

“我家有啊,冰箱里,可可阿姨去给我煮嘛,好不好嘛。”六六一双软乎乎的小手拽着她的胳膊,当她是不倒翁摇。碍于是小孩子的请求,她不太好意思拒绝;是以,狼吞虎咽吃掉余下的混沌,被六六拉着上了楼。

她以为莫绍清不在家,便无所顾忌的走了进去;一进门便是隔断玄关,客厅整体偏蓝色地中海风格,连着射灯也是很清冷的蓝色调。绕过玄关,她便和系着花边围裙、手端餐盘的莫绍清打了一个照面。那一瞬间,秦可可委实有一种被熊孩子坑了的感觉,像是吃了一把泥,呛得她猛咳几声。

秦可可本以为莫绍清会用尖酸刻薄的语气笑她进错了门,不想对方放下手中餐盘,用谄媚的姿态拉着她在餐桌前坐下,脸上尽是欣喜之色;忙给她添了碗筷,声音很是亲和:“可乐啊,没吃饭吧?来,尝尝我的手艺。”

小六六也很懂事,踮起脚拿了餐桌上的空碗,给秦可可添饭。秦可可被莫绍清三百六十五度大转变的态度给惊吓住,老想着这货是不是在打什么歪主意。

等莫绍清上菜时,她伸手抓住他的胳膊,眼神一凌:“说,有什么阴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尤其是像莫绍清这种人,前两天还恨不得掐死她,找她难堪,今儿突然对她这么好,一定有阴谋。

果然,莫绍清端着一盘青椒炒肉丝,咧嘴道:“庆祝那个瞎子弃你而去啊!”话一出口就觉不对,忙闭了嘴。

小六六一听老爹这样说,忙用双手捂住脸:世上唯有动物和老爹难教也!说好的要对可可阿姨真诚相待,感动她呢?

出人意料的是,秦可可并没有发脾气,而是很安静地拿起筷子扒了一口白米饭。莫绍清那句话就像针一样,猛得扎进她的心脏。

莫绍清忙解释说:“我没有落井下石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走了一个瞎子,还有我这个邻居嘛。”

在她心上扎了一针,还不如忘撒把盐。

秦可可懒懒抬眼望着他,心里满满都是“泥煤”、“卧槽”、“去屎”等字眼。可这些话到了嗓子眼,她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耸肩膀,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见她这样,杵在一旁的两父子倒是有些不知所措。六六扯了扯老爹的衣服,示意他去安慰安慰;莫绍清则给儿子使了个眼色,示意小孩子去安慰比较合适。

父子两扭捏了半晌,倒是秦可可开口打破了沉默:“你怎么知道我…糖水他搬走了?”本来想说“我家糖水”,顿了一下,又将“家”字吞了回去。

六六倒是很踊跃答题:“昨天我和爹地逛街回家,看见唐叔叔带了好多穿黑衣服的人来搬家!还有个老爷爷,还送了我糖吃呢。”

想起昨天,莫绍清也是捏了一把汗,试探性地问秦可可:“你知道他的背景吗?”

秦可可茫然摇头:“他没和我说过。”

莫绍清哦了一声,尾音停地干净利落:“听过亚瑟集团,唐先生吗?”在昨天之前,莫绍清也不知道那瞎子的身份;昨天回来时,小区门口停了一辆迈巴赫;他并不认为这所小区里的住户能买得起这种车,就稍稍留意了一下,恰好看见秦阿伯从副驾位走了下来。

他是业界内知名的编剧,给许多集团公司写过广告文案,亚瑟集团自然也在其中;他和秦阿伯打过交道,知晓这位老人是亚瑟唐董事长的得力助手,德高望重。

莫绍清带着儿子过去和老人家打了个招呼,一问才知是来接人的。能让秦阿伯亲自来接的人,怕是没有几个。果然,他往车里瞥了一眼,在车窗闭合之际瞥见了唐思淼清俊的侧脸。

亚瑟?听着挺耳熟。秦可可有些茫然:“你说得唐先生,是糖水?”

莫绍清点头:“就是原先住你家的那位,他是亚瑟集团现任总经理,其父唐昊在内陆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年轻的小唐先生20岁进入公司就职,年纪轻轻便带领集团创下不小的成绩;较之其父,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能干的人物,倒是很低调,从未以任何媒介方式露过面。”

听起来似乎很厉害?她问:“亚瑟集团,很厉害吗?”

莫绍清给了她一记白眼:“国内房产龙头,你说呢?”

秦可可哦了一声,说白了就是富二代嘛,她早猜到了…

等等——

“你说的那个亚瑟,是附近那个亚瑟城?”亚瑟城是靠近市中心的一个别墅区,房价堪称天价。那楼盘在修建时,秦可可便冷嘲热讽,别墅区靠近市中心,鬼才会买。可后来亚瑟城的别墅卖得很火热,大多是买下来做了办公室,如今那里已成了一个小商圈。

“亚瑟城不过是亚瑟在夏川打造的重点楼盘,他们在全国23个城市,皆有分公司;在内陆各省,都有重点开发的项目。亚瑟近些年也不只专注于地产,旗下也收购了一些零碎小公司;还记得幻艺吗?那家影视公司也是被亚瑟收购的。我估计你能进去,是唐先生帮了你大忙。”虽然不知道唐先生如何会租秦可可的房子,但他可以肯定一点,二人一定有什么离奇的交情。

秦可可咬着嘴唇儿,脸色不太好看。本以为对方是一般的富二代,竟有这样大的来头。

她瞬间意识到,两人不仅仅是“你是富二代、我是负二代”的差距;更是天与地的差距,她叹了口气:“怪不得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感情是怕我缠上他,贪他钱吧?”落差感很快将她从郁闷的泥沼中拉了出来,她和糖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在秦可可心中,富二代也分很多种;她以为唐思淼是最常见的那一种,不想对方却是站在金字塔尖的那一类。

立在金字塔尖的唐思淼,此刻在秦可可眼中成了高高在上的神。她仰望着、仰望着,脖子都快断了…

唐思淼不打招呼就搬走,那意思似乎是:“本太子过足了平民生活,打道回宫了!”

脑补唐思淼穿着太子蟒袍,冷冷俯视着她,声音清冷傲慢:“尔等贱民,无资格同本太子说话。”

这回秦可可的小心脏彻底碎了,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看她表情,莫绍清大抵猜到她在想什么,安慰她:“认识了亚瑟现任当家人,无疑不是件好事;日后你的路子就更广了,有多少人挤破头想和唐先生搭上关系,都无门路;你这狗屎运也算走得好,知足吧。”

知足吧,时光一去不复返,曾经那个温润儒雅的糖水,摇身一变成了金字塔顶尖的大人物;她的小心脏哦,接受不了哦…

说好一起过成狗,你却悄然熬出头…( >﹏<。)~

说好一起在最低端呢,你却摇身踩在了塔尖…

吃了碗混沌,又在莫绍清家蹭了一顿大餐,秦可可委实撑成了狗;她化悲愤为食欲,化食欲为活下去的力量,回家躺在床上,尤觉心塞。

****

时晶大厦位于夏川CBD圈的最中央,也是本市最高的一栋写字楼。亚瑟在夏川的分公司置于这栋写字楼内,占据了近三分之一的楼层。分公司尚且如此,遑论位于M市的总公司了。

49层,是唐思淼的临时办公室。待他忙完工作,抬头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了。似乎是在秦可可家里养成的习惯,贪恋在阳台喝茶的滋味儿。他让人在阳台上置了一张根雕茶几,上面摆放的茶具均是出自名窑,价格不菲。

从昨日到现在,他不过休息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口干舌燥,茶瘾上来了,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朝着阳台走去。他坐在根雕茶几旁,自顾自地倒了杯茶,执起青釉莹莹的茶杯,放在唇边抿了口,隽秀的脸庞朝着落地窗外望去,城市的灯火依旧繁华,喧嚣并没有随着夜幕降临而止住。

比起白日,肆意的人性更为雀跃。

他眉头微微一蹙,想起昨日秦阿伯对他说的话。

“少爷,秦小姐性格不错,你就舍得和她断了交集?”

当时他眼角微跳:“不然呢?”

秦阿伯叹了口气,说道:“我倒觉得,你们挺般配。若用您最拿手的菜来比喻,你是糖,秦小姐就是那一盘切好未曾加工的五花肉。如果没有糖的润色,她无法出色展示自己,成为一碗合格的红烧肉;若是没有糖,她可以和着油盐酱醋展现自己的另一面。反之,如果红烧肉只有糖没有肉,结果,可想而知。”

回忆戛然而止,茶杯中的水已经见了底。

他呵了一声,这个比喻竟如此的,生动。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去哪儿了,敢不敢出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影子!_(:з」∠)_

木有留言不幸福。

第30章 吃飞醋

快天亮时下了场大雨,秦可可卧室的窗户没关,窗帘被狂风卷了出去,被雨水打湿。秋季的风很凉骨,她裹着被子愣是不想起床关窗,由着雨水被风吹进来。

凌晨四点她被暴雨吵醒,朦朦胧胧又睡了过去;微凉的下雨天,极适合睡觉,直到下午两点她才辗转醒来。回老家前她丢了手机,还没来得及去买,也没办法和新公司的老板提延迟上班的事儿。

人家出版社联系不上她,以为她是找着了其它工作,不来了,便又重新招了一个。恰好这几日秦可可也没心思上班,索性在家里蹲着看书。这两天六六到她家的次数尤为频繁,简直把她家客厅当成了自家游乐场。

秦可可还是挺欢迎六六的,因为有他在,她能去莫绍清家蹭饭吃。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穷得简直连饭都快吃不起了,索性将和莫绍清的恩怨放在了一边儿,拍着他的肩膀,特豪迈大气的说:“老莫,以后你就是我好兄弟了!我以后保证不和你吵嘴了!”

言下之意是:兄弟一场,蹭饭是应该的。╮(╯▽╰)╭~

莫绍清是满头的汗,倒也勉强接受了“好基友”这个角色。来日方长嘛,追女人他得有耐心。

这天莫绍清蒸了几只大闸蟹、炖了一锅鸡汤,他转身进厨房炒青菜的功夫,桌上的几道大菜就被秦可可一扫而空了。他十分惊讶地望着秦可可,还没来得及说话,手上那盘青菜也被她给抢了去。

眼睁睁看着她将三人的饭一扫而空,莫绍清揉着肚子伤感;好在她还有些良心,至少给小朋友留了一只鸡腿和一只蟹腿;莫绍清发现,近几日秦可可有些不对劲儿,以前老和他顶嘴,现在倒好,对他寡言少语,这几天他听她说的最多一句话是“谢谢”“我要吃肉”“再来一碗”。

且她说话时两眼呆滞无神,穿着睡衣流连于两家之间,外加她头发蓬乱,活脱脱一宅女形象。莫绍清这些年一心扑在儿子身上,鲜少和女人打交道,完全看不出来,秦可可这是为情所困哪!

相比之下,六六机智多了,拉着他的衣服,如一个小大人似得,摸着下巴一本正经地猜测:“是不是因为唐叔叔搬走了?可可阿姨失恋,所以才心情不好?”

秦可可耳尖,听见熊孩子说话,拿着手中银质筷子往瓷碗上一敲,发出叮当脆响:“没恋过,失恋什么的和我没关系。”她说话间起身,顿了一会儿,又淡淡说道:“我吃饱了,走了。”她面无表情,脸颊前垂着几缕发丝,整个人看上去很颓废。

从莫绍清家回来,她从玄关的灰镜里看了眼自己。脸色苍白、两眼呆滞、黑眼圈颇重,就像被吸了阳气儿的女鬼。这会儿她情绪很低,正如失恋一般,心里压抑难受。

望着镜中的自己,秦可可愤愤然咬牙,手上卷起拳头,一拳头锤在了门上,发泄完觉得心里舒畅多了;

不就是一汉子嘛,有什么可想念的!老娘风姿绰约、绝代风华,还非得守着你这碗糖水不成?拉风富二代了不起?了不起啊!

秦可可眸子一垂,人家的确很了不起嘛…╥﹏╥...

别看她成日大不咧咧,笑口常开,其实她是个很自卑的人。大概是因为从小没有父亲,总觉得自己有缺憾;原本那丝自卑已经被她浅埋在内心深处了,却因为唐思淼再次迸发而出。

她喜欢他,有勇气告白,却没了勇气去追。

她是万万没想到,那个平日温柔偶尔毒舌的糖水,竟然是那样的大人物;和她这种底层小人物,永远是搭不上边的。说到底,秦可可是觉得配不上唐思淼,不够资格去倒追他。

秦可可因为唐思淼的事儿心塞了好几天,脑中的一根线才算是通了;她站在镜子前盯着自己,告诫自己没什么的,不就是一个男人嘛?天涯何处无芳草,自己何必只单恋他那一朵花儿。

她转身去浴室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莫绍清见她这几日状况不佳,也不放心她,便开车跟在她后边儿。秦可可背着斜挎包下楼,照着往常习惯和小区的老头老太太打招呼,只是脸上笑容牵强的很。

秦可可走到公交站时,恰好碰见莫绍清,车窗摇下,六六的小脑袋从里边儿探了出来,很亲昵地叫她可可阿姨。莫绍清问她:“可乐,你去哪儿?顺路的话我送你啊。”

“商场,我去买支手机,过几天去找工作,不能没有手机。”秦可可背着斜挎包立在公交站台前,说话时神色很淡。

莫绍清打了个哈哈:“正好,我正准备带六六去商场买东西,上车吧,一起。”

有便宜不占,哪儿会儿是秦可可的作风?她赶忙钻进车内,搭顺风车去了大商场。

商场一楼是卖电子产品的,二楼是首饰,三楼则是服装,四楼便是餐厅汇聚地了。秦可可挑了只黑色智能机,又在卖手机的地,买了一张电话卡。买完手机后,她又陪着莫绍清和六六在二楼逛了会,买了些玩具;

值得一提的是,三人走在路上很是有些引人注目;不是因为秦可可多么倾城绝色,而是因为秦可可往父子两中间一站,画风完全不一样;奇葩的画风,微微透出几分怪异。

秦可可头发扎成马尾,额前收拾地干净利落,上身是一件洗的发白的长T恤,下身则是戳满洞的牛仔裤,配上一双暗红色运动鞋,典型的宅女出门装扮。再看莫绍清,一袭黑白分明的西装、衬衣,西裤裁缝精致,一双黑皮鞋皮鞋被擦得蹭亮,他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往那儿一站便有股气质流淌而出,怎么瞧都隶属于成功人士。

小六六人虽小,却拾掇的很有富家小公子的范儿;一头利落的碎发,一身童装名牌,就连他手腕上的电子表,也是价格不菲。

怎么看秦可可都像是一个保姆。

三人一路散漫,逛至四楼时,小六六揉着肚子喊饿,莫绍清便拉着儿子提议:“去吃海鲜如何?这里的海鲜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