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了指街头:“有监控的,稍有风吹草动,人民警察会来救我。”
顿了顿,我还是忍不住问了:“喜喜她…出什么事儿了?”
“她的伤心是如假包换,但至于是为了什么事伤心,她不肯说。”周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绞尽脑汁:“她为什么不找我?也不肯和我说吗?”
“只有一个可能,我们两个都是当局者。”
“你的意思是,她发现我们了?她有没有试探你?你有没有露馅儿?”我急迫地将双手按在玻璃门上。
“发现什么?毕心沁,我们有什么值得被发现的吗?”
我绞着手辩白:“孔昊和喜喜是我的左膀右臂,我最多可以当独臂大侠,两条都没了我接受不了,真的接受不了…”
周森深深地叹了口气:“放心,喜喜不像是针对你。另外,她今天带来的美味佳肴,也不像是…为我准备的,培根意大利面明显有被人动过的痕迹。不知道这样的线索对你有没有用处?”
而后,周森驾车离去,那样的速度,颇有绝尘的味道。
庄盛请我吃午餐,美其名曰“高层餐会”,可结果就是两碗朝鲜冷面,汤里漂着的唯一一片牛肉边长不大于三厘米。我问庄盛:“你到底是怎么让老板就范的?”
“咳,我就是说,我不打算在这儿干了。”庄盛挑着一筷子面吹得神乎其神,“我的沁,你得承认,如今‘合璧’的生意十有**是慕我这个金牌司仪的名而来,我一走,‘合璧’怎么不都得喝西北风?”
“可你也得承认,你是‘合璧’栽培出来的。”
“两码事儿。再说了,这些年我一单外活儿没接过,这也算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了。更何况,‘合璧’在他们手上,也不会再有什么发展了,不如我接手,更上层楼。”
我不禁自嘲:“更上层楼?那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二楼的‘作坊’。”
庄盛三两口吃完了他的面,便抢过我的筷子,从我的碗里挑了一筷子,送到我嘴边:“吃饭。脸都肿了还不大口吃?被别人当胖子总比当受气包强吧?”
我想想也有理:“这会儿知道捍卫员工权益了?别告诉我我的地址不是你告诉孔昊的。”
“还真不是我,”庄盛正义凛然,“不是…你这脸是姓孔的干的?我操他姥姥!”
我纳闷了:“不是你,那是谁告诉他的?”
“会不会是单喜喜?”
我斩钉截铁:“不可能,没我的同意,她可是铁齿铜牙。”
“这倒是。”庄盛回忆着,“那天我和她把酒言欢,光听我一人儿叨叨了,开头儿她还应付我几句,后面就闷葫芦了,问她个三围都问不出来。”
“你问得还真有水平。”我翻了个白眼,“那天?哪天?你俩什么时候这么熟了?”
“就是你乔迁那天啊。”庄盛理直气壮,“哦,我俩当完了苦力,还不兴就个伴儿犒劳犒劳自个儿?”
“单喜喜名花有主,你也就别自讨没趣了。”
“你还真抬举我了,我进度还真没那么快,我俩不过是聊了聊唯一一共同话题,你,无非抨击孔某人,宣扬宾哥哥…”
我一口面条呛在喉咙,发音含混:“宾哥哥?你和单喜喜说我有一宾哥哥?”
庄盛连抽了好几张餐巾纸,嫌恶地堵住我的嘴:“他本名我不是没记住吗?”
我接过餐巾纸,捂住了整张面孔:“真是被你害死了。”
一整天,我致电单喜喜,她是宁死不接。下班后,我先去了她家,扑了个空,只好回了自己的新家。家中并没有孔昊死守,也没有被血洗的痕迹,桌椅还都站立着,被褥床单也还算平整,大金小金也安然无恙。我颓然地倒在床上,伸直了双臂,觉得我正在一点一点失去它们。
然后,孔妈妈打来了电话,劈头盖脸:“毕心沁,你把我们昊昊藏哪儿去了?”
我腾地下了地:“阿姨,孔昊他一百八十斤足秤的,就算我给他下了药,我也搬不动他,就算搬得动,您过来看看我这小庙哪个犄角旮旯能容得下他?与其在我这儿浪费时间,您还是去问问小真吧。”
孔妈妈急得直哽咽:“没有,他没有和小真在一起。这几天他倒是和小真在一起筹备订婚的事,可今天真没有啊。”
我周身发冷,可再看看四周,分明还是夏末,闷热凶猛,脖子还在嗞嗞地冒汗。而自相矛盾的不光是温度,还有人。孔昊一边筹备订婚,一边血泪交织地将我挽留,还有孔妈妈,一边婆媳情深,一边堂而皇之地来求助我这旧人。
我依稀组织出大意:孔昊一整天没有露面,晚上还有场外事活动,同事从钓鱼台给孔妈妈打去电话,说孔昊还没有到。孔妈妈急了,因为我们都心知肚明,孔昊是天塌下来,也不会缺席外事活动的。
挂了孔妈妈的电话,我还来不及酝酿爱人订婚了,可未婚妻不是我的悲恸,便又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对方说,孔昊遭人袭击,有人将他的右手手臂,活生生地扭断了,而孔昊让医院联系的唯一一名亲属,是我。
我风风火火赶到医院,却在医院门口一脑袋撞上了王墨。我有设想过碰上李真,碰上孔妈妈,碰上孔昊的一票高级同事,偏偏没想过,会碰上王墨。毕竟在孔昊认为,只有个“五百强”头衔的王墨也至多算个“中级”。
王墨见了我,像老鼠见了猫,却被我一把拎住:“不许动!”
王墨还算容光焕发:“哟,毕大美女,这么巧?”
而事实上,根本不巧,事实上,王墨也是冲着孔昊来的。我不撒手:“之前我给单喜喜打掩护,明明是我对不起你,今天你反倒撒丫子。说,你到底干了什么更对不起单喜喜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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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2) [本章字数:257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8 16:39:31.0]
王墨甩开我,埋着头:“我…我对不起的是你。我说你还来干什么?他孔昊都快订婚了!”
我像是被扒光了似的难堪,贼眉鼠眼地环顾四周,猜测会不会连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都已得知孔昊订婚的喜讯。我强打精神地耸耸肩:“订婚,也不是什么新闻了啊。倒是你,你们俩什么时候这么有交情了啊?”
“也算不上什么交情。孔昊他四处打听你搬哪儿去了,打听到没人可打听了,才问到我头上,我是问了臭喜才知道的。”王墨匆匆补充,“当时我可不知道他快订婚了,不然他给我什么好处我也不会说的!”
“也就是说,他给你好处了?”这时候我倒是机敏过人的。
王墨支吾:“我就是让他给我一朋友写一推荐信。”
我步步紧逼:“什么朋友?”
王墨愈加埋着头:“就…一朋友。”
我茅塞顿开:“单喜喜的培根意大利面是给你做的是不是?你丫知不知道她上那死贵的烹饪班就是为了做饭讨好你的?你那什么朋友…除非她是一厨子,不然…不然你后悔一辈子!”
王墨面色憋成猪肝色:“我和臭喜都是上辈子的事儿了!我们是和平说的拜拜,你就别皇上不急太监急了!”
想想单喜喜的劈腿反被劈,我也再说不出半个不字来,只有不礼貌地指了指王墨的鼻子尖,然后甩手便走向了医院的入口。王墨却叫住我:“毕大美女!你要进去?”
王墨几步挡到我身前:“你…真要进去?连孔昊都以为你不会来了,所以才打给我的。”
我的上半身还因惯性向前冲着,双脚却死死钉在了地上。所有人都以为不会来,甚至连孔昊都包括在内,而我在来时的途中,还在庆幸我是万能的O型血。我是该醒醒了。这时的王墨像天使一样发着光,指引我正确的方向,我由衷地道:“谢谢你的提醒。”
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医院。我和孔昊,以及单喜喜和王墨,我们这在青葱岁月中信誓旦旦永不分离的四个人,蒲公英似的,不痛不痒地便四分五裂了。
单喜喜给我打来电话时,我有了劫后余生的感慨。她调子颤巍巍地道:“毕心沁,来陪陪我吧。”我嗓门洪亮:“这就到。”
我像投奔单喜喜似的直奔了她的家,却在她家不远处看见了周森驶着车子离开。我下意识地抬了抬手,打招呼似的,而即使我这样主动,即使在这样近的距离下,周森却并没有看见我,在我一个眨眼间,就不见了。
单喜喜赤条条地钻在被子里,又也许她身着了寸缕,只不过掩在被子里,我看不到。我只看到她见了我,红着眼睛半坐起来,大半个胸脯白花花的,换了以前,她还有大把丰盈的卷发可以挡起春色,如今一头的毛茬儿是爱莫能助。
刚刚,周森就是从这里离开的。我喉咙里忽然尝到一股腥咸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汹涌。
单喜喜可怜兮兮地向我伸出手臂,被子又向下滑落了几分。我不得不将她抱在怀里,豪放地啪啪两声拍在她的背上:“得了,第一次啊你?你这演技不演女一可惜了。”单喜喜的背滚烫滚烫的。
温度计里的水银柱直直地冲过了四十度。单喜喜扒着床板宁死不去医院。她说:“毕心沁,我这是心火。”她还说,“毕心沁,他不要我,我只有他了,我心里真只有他了,可他还是不要我。”
这个他,是周森。单喜喜对“宾哥哥”只字未提,只是肝肠寸断地抱着我哭,以至于后来我也被传染哭了,一边哭一边向她打包票:“他肯定是对他今天的内裤花色没有信心,肯定的。改天,咱改天啊…”
从皇城根公园无功而返,我向庄盛摊摊手:“希望渺茫,负责人宁先生直说了,他们目前没有把景区商业化的打算,所以拒绝和我们这种市侩分子合作。”
庄盛紧张兮兮地将我圈在角落:“我的沁啊,你这脸倒是消肿了,可脸色怎么这么差啊?我放你一天假,回家歇歇吧?带薪的。”
我推开庄盛:“你这是看我看厌了。”
这时前台丁小娇对我投来的眼神酸溜溜的,我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庄盛,庄盛则纯爷们儿地瞪了丁小娇一眼。丁小娇小嘴一噘,故意似的:“毕心沁,你回来了!”
不等庄盛再护住我,两名戴大壳帽的警察从里间涌了出来:“你就是毕心沁?”
庄盛挡我不住了,只好笑吟吟地道:“是,她就是毕心沁,才为人类的幸福工程添砖加瓦回来,是我们这儿的优秀员工,连续好几年的…”
我扒拉开庄盛,镇定地问:“你们是来找我了解情况的吧?孔昊?”
我和两名警察回到里间。他们告诉我,孔昊肱骨结节撕脱骨折,进行了手术。报警并提供了我这条线索的人自然不是孔昊,而是昔日求助于我,今天却铁面无私的孔妈妈。她认为我具备重大嫌疑,动机充分。
我行云流水地汇报了我和孔昊的爱恨情仇,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最后我总结陈词:“警察同志,我没有时间证人…”
其中的女警察收拾纸笔:“有没有时间证人不重要,从受害人的伤势我们可以判定,案犯的手法相当专业。”
“您的意思是…买凶作案?”我惊呼。
男警察与我握手,告辞:“如果还有什么重要线索或是可疑的对象,随时联系我们。”
我脱口而出:“没有!孔昊他从不和人结怨的,他最大的仇家就是我了。我把我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可他最后是弃我如敝履,我对他是恨之入骨!可…恨归恨,这件事…还真的和我无关…”
我在保护周森。我几乎可以判定了,买凶作案的人,是周森无疑。
单喜喜病来如山倒,病去却不若抽丝,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了两身香汗,体温就回落到了三十七度之下。她沐浴更衣,略施脂粉,再顶上假发,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腰好像更细了哦。”
我以为单喜喜是去见周森的,所以多一句也没问。而她问我约了谁,我蚊子似的嗡嗡地说庄盛,而事实上,是王墨约了我。我一开始断然拒绝,说我们无话好说了吧,可王墨放出狠话,他说他来找话题,绝不冷场。
是我常去的比萨店,以至于连店员都提醒我,小姐您的VIP卡?我却当着王墨说:“今天不用了,今天他请。”
王墨的话题果然不会冷场,甚至到了火暴的程度。他问我:“毕大美女?你和孔昊…你们之前还有激情吗?我是说那种激情。”
一时间,我着实无法去回忆我和孔昊的夜深人静:“你有话直说。”
“臭喜她就没和你说过?”王墨把餐巾攥作一团,又发狠扔下,“咳,我今天就一吐为快了,毕大美女你帮我分析分析,你说,臭喜她和我那啥的时候,为什么一次比一次没性趣?不是我吹啊,我那啥真不输人的,要技巧有技巧,要体力有体力…”
房事这档子事,男尊女卑,男人厌倦女人似乎是理所应当,保鲜期一过,再凹凸有致也会索然无味,可反过来换做女人日复一日对男人兴致乏乏,男人却耿耿于怀。单喜喜对房事的消极深深刺痛了王墨的男性自尊,以至于他频频另寻她人来自证。结果三番两次下来,王墨和那个她的鱼水之欢战胜了他和单喜喜的精神至上,当然,也不过是险胜而已,不然王墨这会儿也不会再庸人自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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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3) [本章字数:294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9 16:09:56.0]
贾小姐大喜的日子近了,直到今天的合同签订,她始终未登“合璧”的门,次次都由我送上门去服务。
婚礼将在西什库教堂举行,那里可容纳千人,因为届时出席婚礼的亲友将队伍庞大。
庄盛翻阅着合同,看了签名,又看身份证的复印件:“她老公?”
我复述贾小姐的话:“她说她老公是一家之主。”
庄盛用笔尖戳着复印件上男人的照片:“穷酸相。”
我抢下合同,还没来得及抨击庄盛的职业道德,便又嗅到了前台丁小娇的醋意,索性作罢。
戴大壳帽的警察果然再次找上我。电话里他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周森的男人?”我早知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可还没等我承认,孔昊的嘶吼也从电话中冒了出来:“她认识,她认识的!同志,凶手就是那姓周的,心沁她也是受害者…”
我从头到尾保持镇定。我说我认识,他是我的朋友。什么性质?普通朋友。孔昊的遇袭会不会和他有关?我说我不认为有关。
我不能将周森推到风口浪尖,虽然我的片面之词苍白无力,虽然我这是故意包庇,但我就是不能让别人动他半根汗毛,更何况是绳之以法。
挂了电话,我埋头趴在桌子上。孔昊真是对我不薄,他在对不起我后,自暴自弃,除了自私自大、摇摆不定之外,连头脑似乎都愈加混沌了。试想,他若仍顶天立地,活得风生水起,也许我此生都会对他念念不忘。等我再抬起头来,手臂泪湿一片。
皇城根公园的宁先生正在筹备婚礼,那天我提出合作的意向,虽未果,却获知了这一颇具价值的情报。宁先生的未婚妻是加拿大人,在皇城根公园观光时和宁先生邂逅。那天我对她唾沫横飞:“你们是在这里认识的?那假使你们可以在这里喜结连理,岂不太有意义?”
果然,数日之后的今天,宁先生偕未婚妻大驾光临了“合璧”,之前那一套“宁死不把景区商业化”的大义凛然不复存在了。
庄盛又是一副走狗相:“情景情景,美景也需情来映。宁兄,咱们先抛开商业价值不谈,情景交融,才不枉费贵公园得天独厚的条件啊哈哈哈。”
宁先生松了口,应允将独家合作一事向上头报上一报。
单喜喜情场失意,模场得意,她赢得了她从艺以来最“有脸”的一支广告。一线品牌欧莎女鞋首次选用平民出演广告主角,不但露脚,还露脸,单喜喜更是三位入选者中的重中之重,也就是站在中间的那一个。
单喜喜一边去着脚上的死皮,一边得意忘形:“毕心沁,服不服?我和薛导就是惺惺相惜。”
“你这广告又是托他的福?”我色变。
单喜喜手里的动作顿了一顿,抬头正色道:“别人是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是仁义不成买卖在。同在娱乐圈,抬头不见低头见,英雄惜英雄不行吗?”
“单喜喜,你别骗我…”
“我单喜喜是骗人的人吗?”单喜喜不悦,“我劈腿的时候从不以劈腿为耻,专一的时候我也言出必行,周森这根平衡木,我是走定了!”
一提到周森,我只好换话题,搜肠刮肚地道:“对了,那个…你有没有失去那个…‘性趣’的困扰?”
单喜喜来了精神:“毕心沁,你这更年期来得也忒早了吧?”
我脱口而出:“去你的,我还没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呢!”
“你是说你和孔大翻译吧?”单喜喜头头是道,“那也不稀奇,爱情久了免不了变亲情,你和一个亲人讲‘性趣’,恶不恶心的?抱在一块儿不失眠就行了。继孔大翻译之后,你争取下一任冬暖夏凉,那就是赚到了。”
单喜喜这“不贞”女子,会有这样根深蒂固的旧思想,我和王墨都没有想到,而单喜喜大概也想不到王墨那正人君子会那样热衷于肉体的碰撞。
我正感慨二人的有缘无分,单喜喜突然说:“哎?你说金色鲤鱼的肉,会不会分外鲜美呢?”
我心惊肉跳,没有作答。
这一夜,单喜喜住在了我的住所。睡前,她致电周森,娇笑连连,可睡梦中,她不住呢喃的名字却是王墨,王墨。
在皇城根公园看到周森时,我有好一会儿都以为是自己看走了眼。我对自己怒其不争,无法面对我挂念他挂念到了产生幻觉的地步。如今我已把梦到孔昊列为美梦,即便醒来后会有一种被截肢般的残缺感,但至少那可以彰显我的长情。至于周森,则不然,我对他的思量有百害而无一利。
可那分明就是周森,有血有肉的周森,他穿着黑色的Polo衫和卡其色的长裤,戴着深茶色的墨镜,遮住了他那双精明的眼睛,但不妨碍他将我看穿。他身后是古旧的红砖城墙,整个画面不伦不类。
“毕小姐?”招呼我的人并不是周森,而是和周森齐头并进的宁先生,适才我竟没有看到他。
“啊…你好。”我将目光聚焦在宁先生的眉心,好让自己聚精会神,“我好像来得太早了。”我看了看表,才一点半,我们约了两点。
“来得早也是来得巧。”宁先生对我的态度一次比一次亲和,而原因就在他的下一句话中,“再晚就碰不上周总了。之前周总可是没少为你美言,说‘合璧’以人为本,毕小姐更是敬业。”
这下我无法再漠视“周总”了,显然这姓宁的谙知我和周森并非陌路。此时他对我的热情,甚至“合璧”将承办他的婚礼,更甚至“合璧”拿下皇城根公园独家合作的星火希望,说不定全归功于周森的“美言”。
周森始终不肯摘下墨镜,全副武装着。他和宁先生握手:“我们改日再聚。”
“一定一定。”受周森牵连,宁先生的形象迅速滑坡,像是一条趋炎附势的哈巴狗。
周森对我一句话也没有,只是点点头。就这样我就乱了阵脚,喧宾夺主,率先向宁先生的办公室走去。宁先生追上我:“毕小姐和周总很熟?”
我因着周森的妄为而心头疙疙瘩瘩:“是啊,很熟,所以今天碰上碰不上的真无所谓。”
“周总不光生意做得大,做人也仗义。”
我一边说,一边夸张地竖了竖大拇指:“是啊,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有通天的本领。”
我将“合璧”草拟的合作意向书拿给宁先生过目,来时途中翻来覆去演练的游说说辞这会儿全哽在喉咙口,似乎在周森的拔刀相助下,我的努力甚至庄盛的努力,都可有可无了。大树底下好乘凉,而周总无疑是棵大树。
告别宁先生,我致电庄盛:“皇城根的场地,还是算了吧,我们留京城一片净土吧。”
“算了?”庄盛鬼叫,“我的沁啊,除非天塌了!”
周森就在我们刚刚分开的地方等我,背后依旧是红砖城墙,这时的他双手悠闲地插在裤兜中,迎风而立,若可以换上一袭长衫,像是随时可以走入画中。
“在等我?”我也把双手插进牛仔裤的裤兜中,我总是这样忍不住和他一较高下。
“等了很久了。”周森一开口,反倒输掉了气势,“不是说今天等了很久,而是从头到尾一直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