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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留点口德好不好?无凭无据凭什么这么说别人啊?”班级里少数几个和暮歌有来往的尹琳转头瞪了后排的几个其他系的女生几眼。

大一的哲学课是必修课,宗教系的学生不多,便和其他系的学生一起开了大课。

“身正不怕影子斜,没做过亏心事还怕人说啊?”课间,教室里几乎满满当当都是人。全都因为这边的声响安静了下来。八卦,男男女女都爱听。

“你不知道像你这种爱说人是非的人很多吗?三人成虎,你们这样肆意诋毁一个女孩子的声誉,要不要脸啊?”

“你谁啊?关你什么事了?”

“嫉妒人家漂亮直说,背后嚼舌根做小动作,太恶趣味太低俗了。”

“凌晨歌啊,你们别乱说她,她男朋友是清华法学院的大才子,叫贺子竞。我跟她高中一个学校的,她男朋友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是青梅竹马。”

“贺子竞,我知道,在清华那边很有名啊。”何止在清华大学有名啊。有两个男生看不过去,发声抱不平。

“你们又知道了?这社会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想嫁进豪门的有多少!”

“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思想这么肮脏。”

宗教系的孩子们当然护着自己同系的同学,对方也针锋相对,一番恶战直到上课才战火初歇。

课间的这一番唇枪舌战,不想战火后来却延烧到了学校论坛。

后来暮歌上网一看,真热闹啊,论坛某个“揭露女大学生不良风气”的帖子里,不止言辞灼灼,还贴出了大堆暮歌上不同名车的照片。乖乖,算不算罪证确凿?

再看看这些照片,跟名模名车展似的。凌远航、晨歌、贺子竞、大少、苏乐,这些个爷儿的车,低调地起来吗?

暮歌第一次理解到了人言可畏这四个字的含义,由此可见,做人要低调。

暮歌销假回学校后,走在校园里自然就成了珍惜动物,走到哪里都有人背后指指点点。可小姑娘几淡定,照吃照玩照高调。

“你不生气啊?”一日课间,尹琳终于忍不住问事件的女主角了。太夸张了,连下课都有不认识的人跑到教室门口看暮歌。

“我生气他们就不说了?”暮歌反问。

尹琳愤愤不平地摇头。

“那干嘛还要生气。”

“道理是这么说没错,可这种事情确实会让人抓狂。暮歌我真不知道该说你有修养还是太笨。”

暮歌听罢,无所谓地耸肩。“人无善恶,善恶存乎尔心。”

尹琳歪头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点点头,对这件事不再多纠结。似有所悟。

“凌暮歌,有人找。”同班的男同学喊道。

暮歌抬头,立刻笑意嫣然。

驼色的中长风衣,很有造型的发型,184的身高,苏乐本身也是个绝对的发光体。

“你怎么回来了?”暮歌站起来走出去。苏乐这厢,去了上海读大学,说是想南下看看,替兄弟们开垦战场。可去了没两个月就后悔了,十天半个月会飞回来闹腾几天。

教室门口这位,在帖子的名车展里出现过啊。好事者立刻就做了联想,都有意无意地关注那边的动静。

“我有些事情想跟你谈一谈,现在有空吗?”苏乐也笑了笑,但笑意却未达眼底。

暮歌想了想,点点头,转头让尹琳帮她请假,收拾东西便跟着苏乐走了。

苏乐带暮歌去了他们之前常去光顾的餐厅,进了包厢,点了些两人爱吃的,便没再开口,像是思量着该怎么起头一样。暮歌也不急,闲闲得翻着菜单。

“暮歌。”

“诶?”

“我是说,我真怀念高中,咱们仨,跟连体婴似的,什么事情都在一起。”苏乐动手给彼此倒茶。“最近我一直在想,怎么你和子竞,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一切自知,一切心知,月有盈缺,潮有涨落,浮浮沉沉方为太平。”

“你别跟我讲佛法,我没那个慧根……暮歌,子竞要出国了。”

暮歌并不会玩茶,可却知道该怎么品茶。上品茶叶泡制出的茶,乘热细啜,先嗅其香,后尝其味,边啜边嗅,浅斟细饮。饮量虽不多,但能齿颊留香,唯底回甘,心旷神怡,别有情趣。

人生便像这茶,会苦,但不会苦一辈子,让人着迷的是苦后的回甘。

“暮歌,我说,子竞要出国了。”

暮歌笑了笑,抬头。“很好啊。”

苏乐泄气一般摸了摸脸。“不能原谅吗?”

“我没恨他。”

苏乐显然不这么认为。

“苏乐,我不恨子竞。晨歌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确实恨他,所以不想看到他。可晨歌已经醒了,我的恨也就结束了。”

“那为什么我告诉你他要出国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该是什么反应?我该留住他,叫他不要出国吗?”

苏乐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至少,该舍不得吧。”

暮歌还是笑。“缘来天注定,缘去人自夺。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缘分已尽,或许可以这么说。世上只有一个凌暮歌,凌暮歌的心里只能藏一个人。多余的情感,害人,也害己。

“苏乐,我确实很喜欢子竞,甚至真的想过和他订婚。可是后来我发现,如果我给不了他想要的,那我更希望他彻底离开我。我该放了他,不该继续锁着他了,贺子竞,他该得到最好的,而不仅仅只是我的喜欢,不是吗?”

苏乐牵动嘴角,嘀咕。“你总能三言两语就说服我,你最好也能说服他,不然我看着心里难受。”

顺着苏乐的视线,暮歌看到了满脸苍白的贺子竞。

“吃了没?”暮歌问子竞,像谈论天气一样自然。

子竞摇头。

“有什么想说的,你们俩好好说。”苏乐站起身,把独处的空间留给两人。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空气像是凝结。

“凌暮歌,我信缘,不信佛,可缘却信佛,不信我。”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

“凌暮歌,我信缘,不信佛,可缘却信佛,不信我。”

暮歌低头不语,笑意牵强。

喜欢他的吧,一定喜欢的。这么优秀的少年,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一直陪在她身边,等着她长大,陪着她长大。他们很亲密,他们感情很好,甚至她还想过,这么好的子竞,一定能和他幸福地过一辈子的。可,后来只能选心里最爱的那个。

负了他,她有愧。看他难过,她心疼。可,也只能如此。

所以,要放了他,希望他能飞得很远很远、很高很高。

“一定要是他吗?我不好吗?我能给你婚姻,给你孩子,这些他都给不了。”他伸手去抱她,她没躲开。

“执著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执著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执著如泪,是滴入心中的破碎,破碎而飞散。子竞,你懂的。”她下巴抵在他肩头,伸手像安慰孩子一样拍着他的背。只是眼泪不争气,夺眶而出。

“那,你为什么不能体会我的心情?”他也哭。

“因为我喜欢子竞啊,所以不能害了子竞……”她的声音越来越轻。

“从小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一个人,爱他、崇拜他、守着他,他就是我的佛。我不能离开他。”

“那我呢?”

“子竞,我只负担得了一个人的幸福。”

“那我呢?我怎么办?”

“会有一个人,像我爱他一样去爱你的。”

“可那个人却不是你对吗?”

两个孩子,就这么逃了。

什么都不带,什么都不带,只是手牵着手,坐上一辆汽车,不问前路,去追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家里一定急疯了。”暮歌靠在子竞肩上假寐。

“嗯。”子竞握着暮歌的手,十指紧扣。拨开她额前的发,脱下的外套盖在她身上。人不风*流枉少年,发小们说应该是人不猥琐枉少年。同年纪的朋友,几乎所有,肆意挥霍情感、玩闹青春,可只有他像个苦行僧一样执着地只想要一个人。他们笑他傻,即便他们以为这个女子早就是他的女人。

或许真的傻。

现在她就在他怀里,靠着他的肩,牵着他的手,缩在他的外套里。这一刻突然顿悟成仁。

不问是劫是缘,凌暮歌,这辈子就是他要应的劫和缘。

莎士比亚说: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

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以这样,但凌暮歌,这一刻,他想忘了她。

“暮歌。”

“嗯?”

“刚刚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嗯。”

“不问我做了什么决定吗?”他总以为是他在照顾她,可现在才发现,其实是她一直在包容他。她总是这样,对待所有人,都像对待孩子一样。

“你做了什么决定?”缓缓睁开眼,对上他的目光。她浅浅一笑。

他也笑,低头,轻轻磨蹭她的唇。

“凌暮歌,我决定,不要再爱你了……我决定,要忘记你……”

“好。”贴着他的唇,她笑着应允。

“一生至少该有那么一次,为了某人忘记自己是谁,不求同行、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甚至可以不求相爱。凌暮歌,谢谢你,让我这么深刻地爱了一回。这辈子,不虚此行了。”鼻子酸酸的,竟有些想哭。

她重新闭起眼。车窗外是一片漆黑的世界,透过昏暗的车灯,努力看清她的表情。

她在笑。

她说:“子竞,谢谢你。”

谢他什么?他不知道。或许谢他如此深爱过她,或许谢他这么多年的守护,或许其他。他猜不到。他一直猜不透她心里的想法。

她就靠在他耳边,声音很轻很软,有点像撒娇,又像吟唱。

“我情愿做红尘路上一颗忧郁的石子。

水湄,绿堤,枫桥。

一潋柔波,撩了风动,软了尘心。

你说,前世我们约定,在紫藤花铺香的月晚,我们相见。

紫藤花……

地老天荒!

长相守,意悠然,纤指冰弦,琴瑟永合。

愿十年渡,百年枕,千年缘。”

他静静地听着,眼中波光粼粼。

“暮歌。”

“……”

“你说,有下辈子吗?”

她的手轻轻收紧。“有的,有的……”

“那我信你。”

“嗯……”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你们只有思之苦,无姻之缘,未看破红尘方为上岸。

于是佛说,

苍生难渡。

到达目的地时天色已经是中午。虽然已经是春末,但温度比大城市还是低了不少。暮歌缩在子竞的外套里,冷得胃有些些抽疼。

某个不知名的小县城,文教中心,路上有去上学的学生。子竞拉着暮歌走在人流里,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高中时代。

两人先去吃了午餐,暮歌是完全的素食者,只能将就着喝些粥。自嘲笑笑:就我这么挑剔的性子,果然离开了家就很难存活。

子竞本来想说:我也可以把你养得很好。可张了张嘴,话最终没有说出口。

吃完午餐后,子竞找了家干净的宾馆,三星的,是小县城里能找到的最好的一家了。拉了个服务员,给了消费,用他的身份证登记了开了房间,包了三天。

这么做,只是不想双方的家长那么快找到他们。他只有这三天时间,这三天暮歌完全属于他。

房间和他们平时出入的酒店自然没有办法比较的,但至少该有的都有,设施算是齐全,看着也干净。让暮歌去洗澡,子竞出去买些换洗的衣物。

暮歌洗完澡出来,子竞还没有回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窗外,暮歌皱皱眉。彻夜不归,电话也关机了,家里那一大一小估计是急疯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跟着子竞逃了,只是心疼他,特别特别想哭。

手已经放在了电话上,可最后还是收了回来。

三天,只有三天了。

子竞回来,发现暮歌穿着酒店宽松的浴袍坐在沙发上发呆,头发也还湿漉漉的,便取了吹风机来帮她吹头发。虽然他们的感情很好,但这么亲密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不禁有些心驰神往。其实见她发呆,他很想问她一个问题,却不敢真的开口问。她是不是已经后悔跟着他出来?

暮歌小猫一样腻在子竞怀里。她很习惯这样的动作,在家里,她也同样懒得吹头发,彼时做子竞现在工作的不是凌远航就是凌晨歌。

子竞买回来的东西里除了衣服,还有两瓶红酒。打开,闻着味道这小爷就皱了皱眉。

“子竞。”暮歌抱住他的腰,头顶抵着他的胸膛。

子竞低头,看不清她的表情,可耳根和脖子却泛着可爱的粉红,不禁好笑。

“子竞,你……买那个了没有?”

“哪个?”不明所以。

“那个……套……” 她的耳朵红得像是滴血。

哄地一声,子竞的脑子一下子短路。又好气,又心疼,怎么这丫头想到那边去了,再想想,又是激动,不管怎样,她愿意把自己给他。

他伸手摸摸她的脖子,她冷得一缩。

“暮歌,我带你出来,不是想跟你做那件事情。”

暮歌抬头,脸还是红红的,眼睛眨巴眨巴,泛着雾气。这么只妖!这么只孽!子竞差点没把持住就要吻上去。不禁自嘲,三天,他真的能做三天的圣人?

“子竞不想要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