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真想得到他,有很多办法的。”

“是的,有很多,但我不想他之后的半辈子都恨我。那么一句话怎么说的--不能得到爱,就要得到恨?我已经得到他太多的恨了,我不想一点爱都得不到。我想和他在一起,无论如何都想。但是,如果不让他出了这口气,那么,无论我怎么求他都不会同意的。”

“你这样,太冒险了。”

“无所谓,我还年轻,还有时间重来。”

两人说着,就听到脚步声向我这边来了。按照一般的规律,我这时候应该闪避,但我没有动。

“李威哥?”

王晶看到我,微微一愣,我笑了笑:“这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我们能碰到,也是怪巧的啊。”

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开口。

威廉斯文绅士,王晶清秀儒雅,要说起来,这家伙也快三十了,但还是像二十出头似的,不过随着年岁的增加,身上倒渐渐多了种古代文人的温润,为他那张本来就很好的皮囊更增加了欺骗性。

而反观我,虽然有一百八十多公分的身高,身材也没走样,但一看,也就是个普通人,至于气质嘛,估计也就是小老板。居移气,养移体,我每天打交道的是饭店,看的是菜式,休闲的时间,也就是找一两本能让我发笑的书,或者随便的和人喝酒度过。

而且,我也没有继续奋发向上,除了德语,自出来这几年就没有再学过什么东西。

这样的我,不像卑琐方向发展已经不错了,要想再培养出什么气质,那是千难万难了。

如果说前面的两位是一个世界的,那么我绝对是另一个世界的。他们两个站在一起是和谐的,我加入进去绝对就是突兀的。

打破沉默的是威廉,他冲我笑了笑:“你们聊,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微微欠身,转身走了。

这可以说是我第一次见到王晶,而没有急着离开,我看了一眼很快消失在夜色中的威廉,转过视线:“你,怎么确定我今晚一定会出来?我要是一直在房间中看电视,你会怎么样。”

王晶笑了笑,没有丝毫的窘迫:“我这也是在赌,现在看来,我运气不错。”

“哦,不会找人把我叫出来。”

王晶呵呵一笑:“李威哥既然知道了,又何必再说出来。好吧,我承认,那些话,我是一定要让李威哥知道的。”

“好了,我现在知道了,然后呢?”

“然后,那就是李威哥的选择了。”

“意思是,哪怕我明天去投王先生的票,你也不会插手?”

“不会。”

我抬起头,看着天上的几颗星,觉得自己像个傻瓜,而且是一个早就被困了四肢的傻瓜。

“那么,我们就试试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自己这样的声音,没有沮丧,没有喜悦,只有一种无奈。

第72章番外回家

猛地惊醒。

在看到身边的人后,我才缓缓的松了口气,除了他,我不让任何人睡在我的旁边,所以现在躺在床上的,一定是他。虽然知道这一点,我还是探过身,看了他的容貌。

坚毅的眉,挺直的鼻梁,长而直的睫毛。一直以来,李威哥都长的非常英俊,现在更是充满了男子气概。

这样的人正直、公正、照顾朋友,孝顺父母,骨子里都透着一种叫责任感的东西,可以说,和我是两个世界的。如果有天堂和地狱的话,我一定是要进地狱的,而李威哥,就算上不了天堂,也绝对和我这种要下十几层地域的人不同。

也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动静,李威哥眯了眯眼,翻过身,随手拍了拍我的头:“快睡吧。”

简单的话,我却几乎没哭出来。

小时候我很爱哭,但只要我一哭,那个应是我母亲的女人就掐我,一边掐一边骂,渐渐的,我也就学会了不哭。再之后,我上了小学,有一两个老师非常具有女性情怀,对我的柔弱非常表示怜悯,于是我又学会了在需要的时候哭。

我长的女性化,力气也小,无法和那些强壮的男生抗衡,于是,我就只有用可怜,用可爱,用撒娇,用种种手段达成我的目的,同时,对那些天生就拥有一切的人恨的要死。

一直到现在,我都恨那些人。

生来就有父母的疼爱,有女生的爱慕,有男人的力气,有种种一切我渴望而不可得的东西,虽然我现在已经拥有了更多的,但对这些人还是非常的厌恶。

也许是因为厌恶的太多了吧,所以,我爱上了一个这样的人。也许不是爱,因为按照专家们给出的答案,真正的爱情是短暂的,而我对这个人,却执着了将近二十年!

我明知道这个人对我一点心思都没有,明知道做朋友会更好一些,却千方百计不死不休的扒着他,有时自己想想,都觉得荒唐可笑,但却控制不了,一想到这个人要离开我,要和其他人结婚,我就要发狂。

所以,不管施展多么肮脏的手段,不管被怎样的厌恶,我还是将他留了下来。

他不爱我,甚至是恨我的,愿意和我在一起也不过是无可奈何,这个人就是心软,如果他心硬些,也许也摆脱我了。

看了眼旁边的表,已经快六点了,我的睡眠很少,以前也不过睡三四个小时,现在虽然每天都躺在床上六个小时以上,但其实不过是因为我贪恋和他一起躺着的感觉,睡是睡不着的。

他今天要回家,想到这里,我打消了继续躺下来的打算,下了床,向外走去。

腰有些酸,昨天做的有些多。要让别人知道了一定要说我贱,整个过程都是我自己在做。

是我将他的东西舔硬了,是我给自己做的润滑,然后还是我自己坐上去,来回的扭屁股。

我这算什么?服侍别人强奸我?

不,也许更正确的说法是我在强奸他,因为我是做被插的那个,所以这个感觉弱化了很多。

煮粥,蒸馒头,炒菜,榨果汁,他做饭的手艺要比我好的多,但我却更喜欢给他做,看着他吃我做的饭,就有一种满足感,就仿佛,真的和他成了一家人。

“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弟弟!”

这是他十五岁的时候对我说的话,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不嫌弃我,第一次把我当亲人看。

那时候,除了瞬间的感动外,我更大的感觉是愤怒--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做我哥?那时候他对我越好,我越烦,越愤怒,于是,终于酿成了那场大祸。如果我能早一些醒悟,早一些明白,也就没有了后面的这么多事。

也许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有钱,也许我和他也要为房子、工资或者家庭中的某些事挣扎,但想来,应该要比现在幸福吧。

把炒好的菜放在保温箱中,我到浴室洗澡,虽然有抽油烟机,但不可避免的,身上还是会沾染上油烟味。

昨天已经洗过了,是他帮我的,这么多年下来,他对我也比过去好了很多,一开始的时候,就算过程中再激烈,最后他也是转头去睡,当然也只是装睡,他是彻底的直,对我也没半分爱意,勉强和我在一起,要是还能舒坦的睡着了才是怪事。

洗好澡出来,他也醒了,正半靠在床上眨眼。他小时候就有这样的习惯,醒了之后并不马上起床,而是要在床上靠一会儿,有时候他醒的很早,但就这样一靠,就把时间磨蹭过去了,往往连早饭都没时间吃。

他妈妈以前为这事说他,他总是拿出苏东坡的名言:“小睡之美,无与伦比。”

在刚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醒了就起来,现在能靠在床上恢复以前的习惯,也证明,他对我的戒心,渐渐的淡了吧。

“起来吃饭吧,你今天不是要回家吗?”

他看了我一眼,想说什么却没有说,点点头,去了洗手间。我把空调关上,拉开窗帘,外面看起来倒是个好天,我把被窝也抱了出来。我没有请佣人,这是我和他的家,我厌恶任何人踏进这个领域。

片刻,他擦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了,他总不喜欢用吹风机,在我拿吹风机追了他几次后,他终于在冬天用了,但在其他季节却是怎么也不用的,我知道过犹不及,也就不再强迫他了。

“过来一起吃。”

“好。”

并不饿,其实我以前根本就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往往是一杯苦咖啡打发,但是,就像我喜欢和他睡一张床一样,我也喜欢和他一起吃饭,而且他这次回去后,又要过两天才能回来。

“早上,就不要这么麻烦了,煎个鸡蛋就可以了,做这么多菜,又吃不完。”

“鸡蛋吃多了也不好,而且,我反正也没什么事。”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其实我倒不是骗他,发展到我这个地步,要想做事的话当然每天都可以忙不完,但如果有心放权的话,也是可以很清闲的,请的有CEO,具体的琐事自然可以不去管。

这种事他也知道,不过他也知道,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对于权利更有一种病态的执着,要我什么事都不做,那是千难万难的。只是,对于我来说,权利虽然可贵,但和他,还是不能相比的,否则当年我也不会把那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给他,也不会看着吕光去找他。

当年,那的确是一场冒险的赌博,我虽然说还年轻,有机会,但从高处摔下过的人,要想再爬起来,却是更难的,当年的敌手不知道有多少要踩踏。

其实,我之所以会那么做,也是有一种绝望。

什么都失去了,也就彻底干净了。

如果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也许我更会做的不是东山再起,而是从华山上跳下去吧。

为什么是华山,因为那是他最喜欢的一座山。如果说新天鹅城堡是他的梦想的话,那华山就是他的一种情怀了,这种情怀大部分像我们这么大年龄的人都有过,在那个电视刚刚普及的年代。

那时候他总说,有机会的话要去一趟华山,如果不是那一年的暑假我拉着他和我一起卖刨冰,也许他就去了,也许,也就没有了后面的这些事。

我摇摇头,把那些念头甩了下去,想那些有什么用,都过去了,再想也是无法改变的。

他吃饭的速度快,很快,就吃完了,他放下筷子,我也站了起来。

“继续吃你的。”

“我吃好了。”

他看了眼我那还剩一多半的粥,我连忙把旁边的果汁喝了,他向来浪费粮食,有时候宁肯自己难受,也要把东西吃完,他饭店里剩下的菜也都是找人收了喂猪,从不会随意倒掉。

“这些等我中午吃。”

我面不改色的撒着谎,他不在家,我也是大多出去的,这些东西自然是要扔的,不过,不要让他知道就是了。

他点点头,道:“那去换衣服吧。”

我一愣,他又道:“你今天和我一起回去。”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些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慌里慌张的说了一句傻话:“你的车送去保修了?”

“没有。”

“啊?”

“你不想和我一起回去吗?”

“不是不是,是,不是。”我语无伦次,暗暗的拧了一把才震惊下来,“我是说我想。”

“那走吧。”

我晕晕乎乎的回到房间,拿头碰了三次墙才算冷静下来。

他的家,我不是没有去过的,他的父母,我也见过很多次,但自从我们真正的在一起后,我就再没有去过。

我想,他的父母也模模糊糊的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了,毕竟,这么多年了。但是他的父母不说,他也不说,我当然,也不会说。

于是,我们就僵在了这里。对于我来说,得不得到他父母的承认是无所谓的,只是,他愿意带我回去,那就是说,真正的接受我了。

我糊里糊涂的换了衣服,和他下了楼,也不知道是高兴多一些,还是悲伤多一些,但总之,还是满足的。

他的父母见了我,都是一愣,但表现的还算客气,没有了前几年的热络,不过也总算没有拿扫把赶我。

“爸爸!”

“宝贝!”

他喜笑颜开的弯下腰,抱起那个扑到他怀中的小东西,那是他的儿子,李平。他没有结婚,那个东西是我找人帮他生的。并不难,一些精子再加一个女人就可以了。

天天和他在一起,他的精子我不难拿到,而女人,也是有钱就可以找来的。他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直到我把儿子给他抱在面前。

开始,他对这个儿子是有些抵触的,不过渐渐的也就接受了,他是一个传统的人,总想要一个后代。

只要是他想的,我都要帮他办到,而且,有一个儿子,他父母那边,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阻力了。

这个孩子一直养在他父母这里,他每星期回来两天,带着他去公园,去上街,去吃饭,爬到地上给他当马骑。

我不是没有过妒忌,但没有后悔,我知道,有了这个儿子,才算断了他最后的退路。从此以后,只要他看到李平,就会想到他这个儿子是怎么来的,也就会想到我,会想到我这么多年是怎么对他的。

当然,他也许还会想到,我做过的那些对不起他的事情,但,他是一个心软而又正值的,就算想起那些,也会再想我对他的好。

我对不起他的,已经发生过了,而我对他的好,却是一年比一年多,比例也就会越来越大,虽然永远也不会消失,但却会慢慢的被掩盖住……吧。

“老妈,我想接小平到我那里住几天。”

“啊。”

“就这个周末,星期一我去送他上学,然后你去接他就好了。”

他的老妈还有些犹豫,但是他的儿子已经欢呼了起来,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我不喜欢我和他的家中多一个人,但我知道这代表着他对我的认可,于是,第一次的,我看着那个越来越像他的家伙顺眼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