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我也有点慌,身上见血也还罢了,头上见血……总是让人心中发毛的。可是我现在不能表现出来,对手的六个,只被我干掉一个,还有五个在虎视眈眈。这时候我有点想念李海路凯之了,如果这两个人在,帮我缠住两个家伙,我早就有机会把这几个家伙处理掉了。

“喂,你们在做什么?”

这天是星期天,很多人都来河边郊游,这一片又是种了大片的树木的,景色要比别处好的多,所以,来这里的人也最多。这时候的人还不像后几年那么冷漠,见到这边打架,就有人过来询问。

也许是因为我头上的伤太吓人了吧,那个拿板砖的家伙有那么一会儿也呆在了那儿,听到这声询问才回过神,立刻就又想动手。

如果是我眩晕那会儿,那是只有硬挨的份了,但现在我虽然手脚有点发软,可总算回过了神儿,一看他的动作,当下抬起头,一脚就踹向他的胯下,我手脚无力,当然要打脆弱的地方,而且,我现在也是真恼了,否则一般是不会下这样的手的。

那人嗷的一声,手就软了下来,其他几人也回过了神儿,就要往这边围。那边就有声音喊道:“警察来了!报警了啊!”

对于十五六的混混们来说,警察还是有那么点震慑力的,毕竟不比他们的前辈,出入惯了派出所,早就混熟了。再加上那边有三四个大人向这边赶,那些人也不敢再留,狠狠的瞪了我们一眼,留下一句“等着”就拖着受伤的两个家伙走了。

“你们没事儿吧。”那几个算是见义勇为的大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人道:“好好的怎么打起来了?现在的小孩,真是不分轻重。”

“是他们先动手的,我们也没惹他们,只是在这儿打牌,谁知道他们就突然过来找我们要钱。”

韩悦最擅长的就是装乖乖牌,我们四个一看又都是属于那种好孩子类型的,对比那些吸烟染发的家伙当然更有信用。不过说到钱,其中一人向地上看了眼,今天没有风,我们为了方便,虽然把整钱收了,零钱却都堆在那里,那么厚厚的一叠,看起来也着实不少。

韩悦又道:“我们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了,他们还不满意,还要我们说学校名字,说明天再去找我们要。”

说着就哭了起来,王晶在一边接道:“我们实在是太害怕才和他们打起来的,幸亏几个叔叔救了我们。”

“这样啊,那你们可小心点。还有,以后出来可别再带这么多钱了,现在的社会……可比不上以往了。”

那人说的非常感叹,王晶和韩悦连连点头,一个劲儿的说谢谢。

“你们收拾收拾赶快回去吧,我看这小孩伤的不轻,流那么多血,到医院去看看吧。”

其实在他说之前,吕光已经在收拾了,现在韩悦也赶了过去。王晶扶着我,很用力,但手指有点颤抖。

“没事,不用怕,就是血流的多点,其实是不太疼的。”我笑着说,其实是还有点晕的,但现在当然没必要让他们担心,我想,不会有什么大事的,就像那个人说的,现在的社会可不比以前,现在的转头,也没有以前结实了。

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太放在心上,只是有些担心会不会妨碍第二天的毕业考,同时有点苦恼不知道要怎么和父母交代。当然,那几个人我是不会放过的,让我查出来,有他们的好果子吃!

反正一个多月后,我就有大把的时间,到时候,可以慢慢的把这几个人找出来。K市就这么大,他们又一副混混模样,难道还能凭空消失了不成?

我没有想到,这件事影响了我的一生,我没有想到,从那天起,我的命运就走上了另一条路……也许我早就走上了,只是我一直没有感觉罢了。

这一天,天很蓝,风很轻,云很白;这一天,我遭受了创伤,但依然张扬;这一天,阳光明媚鲜花灿烂;这一天,在不久以后成了我记忆中的永恒。

第15章

“看不出来,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是一高的高材生啊。”

浓烈的烟雾喷过来,我不习惯的咳嗽了起来,立刻引来旁边的大笑。

“果然是高材生啊,这么纯洁,该不会,还是个童子鸡吧。”

这句话立刻引来更大的怪笑,还有人在旁边开口:“二哥,你看这小子的样子,像开过苞的吗?绝对是童子鸡没错了。”

“这你又看出来了?别看这小子年龄不大,但现在的小孩可都厉害的很,没听说沿海那边初三都找不到处女了?处男更别说了。”

“这可不好说,而且这小子以前又是好学生,要不怎么能考上一高?”

“有什么好整的?要知道这小子是不是处,扒了裤子看看不就知道了?”

“对对,还是威哥有水平!”

……

这些人不停的议论,大声的嘲笑,但并没有谁真的上来动手。其实,就算他们动手我也不是多在乎。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是可以让我在乎的了。

我完了。

所有的一切都完了。

什么骄傲什么梦想什么城堡什么英雄,都随着那红色的血化成了碎片。

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为什么突然间什么都消失了呢?

我的毕业考很糟糕,头上的伤到底影响了我的发挥,破天荒的,我的排名跌到了二十四名,不过总算每样都及格了。懊恼当然是有的,但也说不上遗憾,唯一让我觉得麻烦的是,因为头中有一个小血块,虽然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根据医生的说法,也会慢慢的消失,但,在短时间内我却不能长时间学习了。

不能长时间学习,对一个将要参加中考的学生意味着什么再清楚不过了。我虽然自认不复习也不会太差,可总是觉得郁闷。再加上王晶那小子天天在我面前摆出一副“我有罪”的面孔,更令人觉得烦躁。

好在平时父母并不是太管我,厂里那段时间也忙。我去上学的时候他们还没醒,他们回来的时候我往往已经睡了,再加上我小心掩饰,总算没让他们发现,否则,就不只是烦躁那么简单了。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经常会想起这么一句话--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我认为自己行,认为自己可以翱翔于九天,并为此付出了努力,但真实结果却是命中没有,于是,无论怎么努力,都成了笑话。

小学升出众的考试出了意外,中考……也要如此吗?

就在这种有些烦躁有些忐忑有些困惑中,我走进了考场。我认为自己发挥的并不好,但结果却相当不错。不仅考上了一高,还拿到了奖学金,当然,只是三等伍佰元的,可这已经足够洗刷我前段时间的郁闷了。

八中的老师们更是欣喜若狂。每年,八中也会出几个考上一高的,但不过都在录取线的边缘,有些甚至虽说是录取,但其实还是要拿钱的。能得到奖学金的,可以说是近二十年都没有过了--二十年前,八中倒也勉强算是重点,不过那时候的学校也无所谓重点不重点,学生们的主要任务也不是学习而是搞运动。因此,我的这点奖学金就成了宝贝,成了八中可以对外宣传的资本。我自己,当然也是有几分得意的。

考前一个多月都没怎么复习,而且是带伤进的考场--直到八月前,我都因为那个血块有不时的眩晕感,虽然表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没有拿到三千元的奖学金我当然有点遗憾,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满足了。

没有负担的暑假,我除了练武学习德语--在那个梦想的驱动下,我的德语要比英语好,大部分时间就是和王晶他们混在一起,这小子真的卖起冰棍,而且不止是冰棍,还有冰水炒冰什么的,摊子摆在龙湖附近,生意好到爆。

一个小小的冰水摊,我们六个人,却忙的脚不打叠,真是连喘口气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不过收获也好的惊人,每天竟然能有几百的利润,我们自己都不敢相信。

也因为这个冰水摊,我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去找那几个家伙,但我也不是太担心,暑假里找人的确有点困难,到了开学,就容易多了,而且我已经放出话了,那几个人总跑不了的。

在以后我经常想,如果我早一点找到那些人,会不会就有另外的结果?会不会,命运就是另外一个样子?

但是没有如果,所以,那件事情还是发生了,所以,我来到了K市的四科,被一群贩毒的、偷盗的、绑架的人包围,他们其中还有杀人犯……杀人犯,呵呵,其实,我也是杀人犯。

是的,我杀了人!

真真正正的杀了一个人!

那天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去回想了,也有点回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我杀了人,那人的血流了我一手,直到很久以后都仿佛还有那种粘湿的、血腥的感觉,我想,这是我终身摆脱不了的噩梦了吧。

我打过很多人,真要说起来,我恐怕也欺负过很多人。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掉一个人,我甚至连鸡都没有杀过。

但是,一个人的生命却真的在我的手中消失了。

黄华,在我过去十五年的岁月中,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字。这样普通的名字,也许是因为姓比较少的缘故,我身边没有朋友同学叫这个名字。这两个字对我的全部意义只是和一个香港明星的名字很相近。

但是,在那一天之后,这个名字,就成了我终身的噩梦,这几天来,不断的有人在我的耳边提起,于是,即使我努力的不去想,也仿佛总有人在对我说:黄华、黄华、黄华……

黄华,毕业考试的前一天,在我脑上拍砖的人是他。

黄华,在那个夜晚,被我杀死的还是他。

第16章

那个夜晚,天气很好,因为白天刚刚下过雨,并不是很热,很多人都到龙湖散步游玩。

我说过,K市的夜市是非常发达的,这不仅体现在小吃上,还体现在商品的贩卖上。大到像双人床、梳妆台这样的家具,小到指甲刀都可以在夜市上找到。

龙湖是K市最大的湖,附近还有一个非常宽阔的广场和一条比较宽敞的街道,因此,这里自然而然的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大的夜市。

龙湖的夜市上,也有几家炒冰摊,但只有我们这家的生意最好。原因也简单,别人放的是糖精,我们放的是白糖奶油,价钱也和其他人的相同,所以除非我们这边实在没有位子了,否则吃过我们炒冰的客人都不愿意到其他的摊位上,有的客人甚至宁愿站着等。

我做的是炒冰的工作,也就是站在车前用铲子不断的搅拌倒上去的奶油和冰沙,这个工作并不轻松,但却是最干净的,起码不用去收钱也不用去刷杯子,而且,我的体力也是几人中最好的,这样不停的挥舞铲子,几个小时下来也是非常累人的。

真的说起来,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勤快的人,在家中基本上是没有做过家务的,唯一会的也就是下下冻好的饺子、面条,这样挥舞铲子还是第一次,而且别看我在夜市上挥舞的很有劲,但要是让我在家中炒个青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大家凑到一起很有意思,如果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很大的收获,如果……当然,无论什么原因,我必须要承认,我自己是喜欢的。所以,虽然嘴上有时也跟着韩悦一起抱怨,但却是从不偷懒的。

炒冰是个力气活,并不太需要什么技巧,只要不停的挥舞铲子,人完全可以神游太虚的。

那天我炒着冰,突然发现找不到王晶了,开始我没有太放在心上,以为这小子又去送炒冰冰水了,不过还是四处张望,看他是送到哪儿了,然后就发现他被几个人围住了。

和李海打了声招呼,我走了过去。

然后,黄华就被我杀死了。

具体是怎样的过程,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我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刀捅进血肉时的感觉,还有黄华那惊讶、错愕和凶狠的脸。

我不知道自己是自首还是被抓走的,反正是立刻到了派出所,然后又到了分局,警察问我什么,我就说什么,最后,我来到了四科。

四科,是K市的老百姓对这里的称呼,其实,它应该是个看守所的。不过极其不正规。在这里,有没有定罪的嫌疑犯,也有已经判了刑的,注定要呆上几年的犯人。

这里的一个号本来只能关十人,但狱警为了方便管理,往往塞进十五人甚至二十人进来,于是原本就狭小的空间更被挤得水泄不通。虽然有一个漏风的大天窗,但气味也可想而知了。

除了号长,每个在这里的人都要做活--糊纸盒,就是那种医院用的放药剂的纸盒。

才进来的人头一天四十个,第二天一百个,第三天就要一百五十个,从此以后,除了春节和五一十一,每天都要这样糊。

一百五十个纸盒,听起来好像不多,但发进来的只是一些硬纸板,要把这些纸板折叠了,沾上胶水,打上眼,一个个弄好,也不是很轻松的事情。当然,这实际上也不需要什么技术,只要糊的多了,自然也就快了。

不过就算最快的人,要糊完一百五十个纸盒也需要六七个小时,像我这种新进来的,动作不熟练的,就算用十二三个小时也不见得能完成。

我是新进来的,没有势利没有关系,而且,也许是因为是他们口中的文化人、高材生,这些人虽然没有对我动手脚,但言辞中也多有讽刺挖苦,清理厕所,打扫卫生这样的活都是我做,自然也没有人会帮我。当然,我也不需要他们忙,如果没有事情做,会更为痛苦。

一天三顿饭,饭菜长年累月不变--馒头、水煮白菜。白菜是只有咸味的,油水是根本别想看到的,馒头,经常能发现老鼠屎,不过却是管饱,每次送来的馒头都多。

当然,要是想吃好吃的,也不是办不到,有门路的,家中可以送,也可以花钱买。

四科不比真正的监狱,因为很多都是还没有定罪的,也许是害怕和外面串供吧,所以是没有探视时间的,这里的犯人唯一能接触的,就是律师警察和法院的调查员。

我在四科呆了将近半年,没有见过父母一面,不过倒是经常能收到父母送的东西,但无论是方便面火腿肠还是牛肉烧饼,大多都被号里的其他人抢走了,能到我手中的,不到十分之一。

父母也经常往我的本上打钱,但号中所有人的本子都是由那个叫威哥的号长收着的,买什么都是他说了算,最多也就是买来的东西他给你留一小部分--呵呵,真是好笑,他也叫威,不过在这里,已经没人叫我威哥,我现在的名字叫高材生。

高材生,小白脸,小子,这就是那些人对我的称呼。如果换在过去,我绝对不会甘休,就算对方人多势众,说不得也要和他们打几场,但是现在,却真的没有任何感觉。

被叫做什么又有什么关系?一个人被我杀死了,就算我还不满十六,就算我是失手,就算我后来去自首了--这是法院的人对我说的,我自己却是完全忘了。但我总是杀死了一个人。

八年、十年也许更久,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日子就要在牢狱中度过。而且,这一辈子都要背上杀人犯的称号。不会有学校要我,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公司招我……当然,只有初中学历的我就算没有杀人犯的罪名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单位要吧。

我梦想中的城堡,梦想中的未来,全部都在那一刀中消失了,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会永远记得黄华死前的表情,我会永远的,记着这个名字。

第17章

“5023,有人来看你!”

“是!”

听到这句话,我放下手中的铲子,洗净手,解下围裙向外面走去:“这里你们先看着,我去去就来。”

“好嘞!”

“放心吧,小锅不行,大锅菜跟在你身边这么久了,也能耍两下了,要是漂亮妹妹来了,你就多说一会儿吧。”

阿豪笑着挥舞铲子,旁边的林丛向他屁股上虚踢了一脚:“少说大话了,做的不好了,仔细那些人剥了你的皮!”

厨房里的人笑做一团,我出来的时候张干事也拍了拍我的间:“小威快去快回啊,否则中午的饭我恐怕就要泡面对付喽。”

我对他笑笑,然后跟着他向外面走去。不知道的人,听了这些话,也许会以为我是某个饭店的大厨,但其实,我只是这L市监狱中第五区的厨师。

在监狱里,每个人都是要工作的,如果本身有一技之长,比如是医生、律师,那么很可能做自己原本的工作。如果学历比较高,比如是硕士、博士,那就很可能成为老师。

不过大部分都只是普通人,无论原先是总经理也好,厂长也好,如果没有特长,或者没人在外面走动,那么就只有和大多数人一样,做工人了,可能去烧砖,也可能去做衣服,但都是无比的繁琐劳苦。相比之下,能在厨房里工作,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我刚来的时候才刚过十六,干事看我年纪小,就把我安排到了厨房里。当时在厨房中掌大勺的是种伯,少有的特级厨师,我跟在他身边学了六年,就接掌了这第五区的大勺。

而种伯则已经是区长狱长的个人厨师,有时候连市里的官员要招待客人的时候,也要请他出去做饭。

种伯自己占了个房间,平时也不用出操做工,就连衣服也有其他的犯人帮他洗,除了没有自由,生活也可以说得上悠哉游哉。

种伯和我一样都是杀人罪,本来是无期的,但这些年和狱长等官员打交道,已经减为二十年了。其实是二十年还是无期,对种伯来说,区别并不是很大,他进来的时候五十一岁,二十年之后也到了古稀,他家中也再没别的亲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则是:“在这里还能有个伴,出去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虽然是种伯自己的想法,但别人对这种际遇却是十分妒忌的,连带的,对我也有几分羡慕。

面对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被判了十八年,这些年,因为我表现良好,也减了两年的刑,但我对出去并没有太多的希望,如果不是父母还在外面等我,恐怕我也会和种伯一样,觉得这里挺好--十年,我已经习惯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电影,好像叫做《肖恩克的救赎》,讲述的就是一个关于监狱和理念的故事吧,故事中的肖恩是被冤枉的……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中有两个人,他们几乎在监狱中住了一辈子,他们已经习惯了那种生活。当他们刑满出去后,再也无法适应当时的社会。其中的一个人,上吊自杀了,另外一个人,也有这样的打算。

那个电影我大概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看的吧,当时还有点不以为然,这么多年下来,却越想越心惊。不过,我还要在监狱里再呆七年,就算减刑,最多也就再减个一两年,还有三四五年的时间要在这里呢。

就这么想着,我已经和狱警来到了会面试。

L市监狱的会面试并不像电视中演的那样,有玻璃隔绝,只是有一张张的大桌子,桌子大概有三米长,中间有铁栏杆,彼此可以见面通话,但绝对碰不到,而且,犯人这边还会有一个狱警旁听。

每星期五都可以会面,每次会面的时间为二十分钟。我的父母以前基本每星期都要来,后来在我的劝说下才减少的。L市和K市虽然同在一个省,但坐车也需要三四个小时,我不想他们太频繁的来回奔波--我已经够不孝了。

会面试有十张桌子,此时八张桌子前都有人在说话,一张是空的,一张那边有一个年轻人,显然就是要见我的了。

那年轻人中等身高,头发很长,遮住了眼睛,很瘦,穿了件浅绿色的格子衬衫,下身是一条白色的牛仔裤。一直在向门边看,见到我,他站了起来。

这人是谁?倒有点熟悉。

向前走了两步,那人的面孔越发清楚了,而我,也认出了他。

我停下了脚步,那人也发觉我认出了他,脸色一变,嘴唇翕动。我毅然的转过身,对狱警道:“我不见他。”

“……李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