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朝露第七 5

  这次,魏无羡一夜都没合目,睁眼,硬撑到第二日卯时之前,感觉通体那阵酸软酥麻过去了,四肢也能动了,便从容不迫地,在被子里脱掉了他的上衣,扔到了床下。

  然后,拉下蓝忘机的衣带,硬是把他的上衣扒下了一截。原本是想也把他衣服脱了的,可扒到一半,看到蓝忘机锁骨下那枚烙印,魏无羡微微一怔,不由自主住了手,还想起了他背后的戒鞭痕,心知不妥,要立即给蓝忘机拉上衣服。就这么一耽搁,蓝忘机似是感受到了凉意,轻轻动了动,蹙着眉,慢慢睁开眼。

  一睁开,他就从床上滚了下去。

  实在怨不得优雅的含光君受惊过度,变得一点儿也不优雅了。哪个男人宿醉之后的第二天清晨一大早醒来,看见另一个男人赤着身体躺在旁边,自己的上衣被扒了半截,两个人还肉贴肉紧紧挤在同一张床同一条被窝里,都没那个空去优雅。

  魏无羡用被子半遮半掩裹着胸口,只露出光滑□□的肩头。蓝忘机:“你……”

  魏无羡带着鼻音哼道:“嗯?”

  蓝忘机道:“昨晚,我……”

  魏无羡冲他眨了一下左眼,单手托腮,笑得诡异:“昨晚你好奔放呀,含光君。”

  “……”

  魏无羡道:“昨晚的事,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看样子是真不记得了,蓝忘机脸都雪白了。

  不记得就好。否则,蓝忘机要是还记得他半夜悄悄出去召了温宁,追问起来,魏无羡说谎也不妙,说实话也不妙。

  调戏不成、抱起石头砸自己脚这么多次,魏无羡总算是有一回又找到了以前的威风,扳回一点。虽然很想乘胜追击,但他下次还想骗蓝忘机继续喝酒玩儿,可不能让他有了阴影,从此戒备。见好就收,魏无羡掀开被子,给他看自己整整齐齐的裤子和还没脱下来的靴子:“好个贞烈男子!含光君,我只不过脱了咱俩的衣服,开个玩笑而已。你清白之身尚在,没有被玷污,请放心!”

  蓝忘机僵在原地,尚未答话,房间中央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

  这声音并不陌生,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又是被压在桌上的封恶乾坤袋躁动起来,掀翻了茶壶茶盏,这次更凶猛,三只一齐。昨夜他们一个醉得一塌糊涂,另一个被折腾得一塌糊涂,自然又把合奏的事抛到脑后去了。魏无羡正担心蓝忘机惊吓过度一时冲动,失手把他当场刺死在床上,忙道:“正事,来来,我们先干正事。”

  他抓了件衣服披上,滚下床,朝刚刚站起的蓝忘机伸出手,本意是想拉他,但那样子看着就像要去撕他的衣服。蓝忘机还没缓过劲儿来,倒退一步,被脚底下什么东西绊得身形一晃,低头一看,原来是躺了一晚上的避尘剑。

  而此时,系袋的绳子已被挣松,一只惨白的手已经从小小的乾坤袋口里爬出了一半,魏无羡把手伸进蓝忘机半敞的怀里掏了掏,掏出一只笛子,道:“含光君,你不要害怕嘛。我不是要把你怎么样,只是你昨晚抢走了我的笛子,我得拿回来。”说完还贴心地帮他把衣服拉上肩头,系好衣带。

  蓝忘机神色复杂地看了看他,似乎很想追问昨晚自己醉酒后的细节,但他习惯先做正事,强行忍住,收敛神色,翻出了七弦琴。三只封恶乾坤袋,一只封着左手臂,一只封着双腿,一只封着躯干。这三部分已经可以组成一具身体的大半部分。它们相互影响,怨气成倍增长,比之前更加棘手,二人一连奏了三次《安息》,躁动才渐渐止息。

  魏无羡收了笛子,正要去收拾这滚了满地的尸块,忽然咦了一声,道:“好兄弟练得不错啊。”

  那副躯干套着的寿衣衣带已散,领口斜扯,露出一个青年男子坚实而有力的躯体,肩宽腰窄,腹肌分明,强悍却不显夸张,正是无数男儿梦寐以求的阳刚体格。横看竖看,看得魏无羡忍不住在他腹肌上拍了两掌,道:“含光君,你看他。这要是活着,我一掌打上去多半要被反弹回来震伤。这究竟是怎么练的?”

  蓝忘机眉尖似乎扭曲了一下,没有说话。谁知魏无羡又拍了两掌,他终于面无表情地取了封恶乾坤袋,默默开始动手封尸。魏无羡忙让开。须臾蓝忘机便将肢体尽数封回,还一连打了好几个死结。魏无羡不觉有异,低头看看自己这具身体的体格,挑挑眉,把衣带系好,又是一派人模狗样。

  他一瞥眼,见蓝忘机收起了乾坤袋后还在有意无意看他,眼里似乎满满的都是欲言又止,故意道:“含光君,你做什么这样看着我?你还担心呢?信我啊,昨晚我真的没有把你怎么样,当然,你也没有把我怎么样。”

  蓝忘机沉吟片刻,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低声道:“昨夜,除了抢笛子,我……”

  魏无羡道:“你?你还干了什么对吧?也没干什么,就是说了很多话。”

  蓝忘机雪白颈间的喉结微微一动:“……什么话。”

  魏无羡:“也不是什么要紧的话。就是,嗯,比如,你很喜欢……”

  蓝忘机目光凝滞了。

  魏无羡道:“很喜欢兔子。”

  “……”

  蓝忘机闭上眼睛,转过了头。魏无羡体贴地道:“没事!兔子那么可爱,谁不喜欢。我也喜欢,喜欢吃哈哈哈哈哈哈!来含光君,你昨晚喝了那么多……呃也不多,你昨晚喝得那么醉,今早怕是有些不好受,你洗把脸,喝点水再坐会儿,等你好了咱们再出发,这次指的是南方偏西。我先下楼去买早点,不打扰你了。”

  他正要出门,蓝忘机冷冷地道:“等等。”

  魏无羡回头:“什么?”

  蓝忘机定定看了他半晌,最终,道:“你有钱吗。”

  魏无羡笑道:“有!你把钱放在哪里我还不知道吗。早点我给你也带一份哈,含光君你慢慢来,不急不急。”

  走出房去,关上门,他站在走廊里,好一阵无声的捧腹。

  蓝忘机似乎被打击到了,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好长一段时间也没出来。在等他的过程中,魏无羡悠悠然下了楼,出了客栈在路上转了几圈,胡乱买了些吃食,坐在台阶上,边吃边眯眼晒晒太阳。晒了一阵,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从街上跑过。

  最前面的一名小童跑得飞快,手里拽着一条长线,长线的尽头,一只风筝不高不低、上上下下地飞着。后面的小童拿着玩具小弓,一边吆喝,一边追赶着那只风筝射小箭。

  这个游戏,魏无羡从前也很爱玩儿。射箭是每个世家子弟的必修之艺,但他们大多不喜欢规规矩矩地射靶,除了出去夜猎时射妖魔鬼怪,就喜欢这样射风筝。每人一只,谁放得最高、最远,同时射得最准,谁就是赢家。这个游戏本来只流行于仙门各家族年纪尚小的子弟之间,流传出去后普通人家的孩子也很喜欢,只是他们一支小箭射出去的杀伤力,却远远不比这些技精材优的世家子弟了。

  当年魏无羡在莲花坞时,和江家子弟们玩射风筝,拿了许多次第一。江澄则永远是第二,他的风筝要么飞得太远,箭射不到,要么射到了,却不如魏无羡的风筝飞得远。他们两个的风筝比别人的大整整一圈,做成一只飞天妖兽的形状,颜色艳丽铺张,嗷嗷张着大口,垂下几条尖尖的尾巴随风乱摆,远远看着,鲜活生动异常,不怎么狰狞,倒是有些憨态可掬。这是江枫眠亲手扎了骨架,再让江厌离给他们画的,因此他们每次拿着风筝出去比的时候,都有一种骄傲的感觉。

  想到这里,魏无羡嘴角噙起了浅浅笑意,不由自主抬头去看这群小童放飞的那只风筝是什么样的。只见它通体金色,是圆圆的一大片。他心中奇怪:“这是个什么东西?烧饼?还是什么我不知道的妖怪?”

  这时,一阵风吹来。那只风筝飞得本来就不高,又不是放在开阔地带,一吹就坠了下来。一名小童叫道:“啊哟,太阳掉下来了!”

  魏无羡登时明白了,这群小孩儿多半是在玩模仿射日之征的游戏。

  此地是栎阳,当年岐山温氏家族鼎盛之时,到处作威作福,而栎阳距离岐山不算远,本地人必然深受其害,不是被他们家没关好的妖兽闹过,就是被他们家跋扈的修士欺凌过。射日之征后,温氏被各家族联手压灭,百年基业顷刻崩塌,岐山一带周边的许多地方都乐于进行庆祝温氏被灭的活动,甚至演变为一种传统。这种游戏大概也能算一种。

  小童们停下追逐,很是伤脑筋地聚在了一起,开始讨论:“怎么办,还没有射太阳,它就自己掉下来了,这下谁做老大?”

  一人举手:“当然是我!我是金光瑶,温家的大恶人是我杀的!”

  魏无羡坐在客栈门前的台阶上,看得津津有味。

  在这种游戏里,如今风光无限的仙督敛芳尊,当然是最受欢迎的一角。虽说他出身令人难以启齿,但正因为如此,他爬上高位的成就才愈加令人叹服。射日之征中卧底数年如鱼得水,将整个岐山温氏里里外外骗得团团转,泄密无数而不自知。射日之征后百般逢迎千般伶俐,万般手段,最终坐上仙督之位,成为当之无愧的百家第一人。如此人生,堪称传奇。要是他玩,他也想当一回金光瑶试试。选这位小朋友做老大,很合理!

  另一人抗议:“我是聂明玦,我打胜仗的次数最多,收服的俘虏也最多,我才是老大!”

  “金光瑶”道:“可我是仙督呀。”

  “聂明玦”扬了扬拳头:“仙督又怎么样,你也是我三弟,还不是见了我就要夹着尾巴跑。”

  “金光瑶”果然很配合,很入戏,肩膀一缩就跑了。又一人道:“你个短命鬼。”

  既然选择做某位仙首,心中自然是对这位仙首有些憧憬喜欢的,“聂明玦”怒了:“金子轩你死得比我还早,更短命!”

  “金子轩”不服道:“短命怎么了?我排第三!”

  “排第三也不过是脸排第三!”

  这时,有个小朋友似乎跑累了站累了,也蹭到台阶旁,和魏无羡并排坐下,摆了摆手,和事佬般地道:“好啦好啦,都不要争了。我是夷陵老祖,我最厉害。我看就我勉强一下,做了这个老大吧。”

  魏无羡:“……”

  他低头一看,果然,这位小朋友腰间插着一根细小的木棍,大概是陈情。

  也只有这样的小孩子,会单纯的不计较善恶,只争论武力值,肯赏脸做一做夷陵老祖了。

  又一人道:“不对,我是三毒圣手,我才是最厉害的。”

  “夷陵老祖”很了解地道:“江澄啊,你有啥比得上我的,你哪次不是输给我,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最厉害。羞不羞。”

  “江澄”道:“哼,我比不上你?你怎么死的记得吗?”

  魏无羡嘴边那抹浅淡的笑意瞬间溃散了。

  像是猝不及防地被一根剧毒的小针扎了一下,周身上下,忽然传来一阵轻微刺痛。

  他身旁那位“夷陵老祖”拍手道:“看我!左陈情,右虎符,再加一个鬼将军,我天下无敌!哈哈哈哈……”他左手举一根棍子,右手托一块石头,狂笑一阵,道:“温宁呢?出来!”一名小童在人群后举手,弱弱地道:“我在这里……那个……我想说……射日之征的时候,我还没死……”

  魏无羡觉得非打断不可了。

  他道:“各位仙首,我能问个问题吗?”

  这群小孩子玩这个游戏的时候从来没有被大人介入过,何况还不是呵斥,而是这种一本正经的提问。“夷陵老祖”奇怪又戒备地看着他:“你要问什么?”

  魏无羡道:“为什么没有姑苏蓝氏的人?”

  “有啊。”

  “在哪里?”

  “夷陵老祖”指了指一名从头到尾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的孩子:“那个就是。”

  魏无羡一看,果然,这孩子面貌十分清秀,一看就是个俊俏胚子,光洁的额头上系了一圈白绳,充作抹额了。他问:“他是谁?”

  “夷陵老祖”嫌弃地撇了撇嘴,道:“蓝忘机!”

  ……好吧。这群孩子把握到了精髓。扮演蓝忘机,确实应该闭嘴不说话!

  忽然之间,魏无羡的嘴角重新弯了起来。

  那根剧毒的小针被拔出,不知扔到哪个角落里去了,什么刺痛都顷刻之间一扫而光。魏无羡自言自语道:“奇也怪哉。这么闷的一个人,怎么能总是让我这么开心呢?”

  蓝忘机下楼来的时候,就看到魏无羡坐在台阶上,一群小朋友坐在他旁边分包子吃,魏无羡边吃包子边指导前边两个背靠背的小朋友:“……现在你们面前的是千万温家修士,个个全副武装,水泄不通地包围了你们,眼神犀利一点,对就是这样。好,蓝忘机你注意了,现在的你不是平时的你,浑身是血!杀气很重!眼神很凶!魏无羡你靠他近一点,你会转笛子不?转个来看看,单手转。潇洒一点,你懂什么叫潇洒吗?来给我我教你。”“魏无羡”哦了一声,把手里的一根小细木棍递给他。魏无羡甚为娴熟地将“陈情”在二指之中转得飞起,引得一群小朋友呼啦一下都围了过去,惊叹不已。

  蓝忘机:“……”

  默默走近,魏无羡见他来了,拍拍屁股下的灰,和小童们招呼道别。好容易才站起来,沿路走,沿路笑,仿佛身中奇毒。

  蓝忘机:“……”

  魏无羡:“哈哈哈哈哈哈对不起啊含光君,我把买给你的早点都分给他们吃了,待会儿咱们再买过吧。”

  蓝忘机:“嗯。”

  魏无羡:“怎么样,刚才那两个小朋友可爱不可爱?头上扎一圈绳子的那个你猜是在学谁?哈哈哈哈……”

  无言一阵,蓝忘机终于还是忍不住了,道:“……我昨晚究竟还干了什么?”

  一定没有那么简单,否则何至于让魏无羡笑到现在???

  魏无羡连连摆手道:“没没没没没。你什么都没干,是我自己无聊,哈哈哈哈哈哈……好吧,咳咳,含光君,我要讲正事了。”

  蓝忘机道:“讲。”

  魏无羡一本正经道:“常氏墓地的拍棺声已经沉寂十年了,忽然又重新作祟,这肯定不是巧合,一定有诱因。”

  蓝忘机道:“你认为诱因为何。”

  魏无羡道:“问得好,我认为诱因就是,那具躯干被挖出来了。”

  蓝忘机道:“嗯。”

  他神色专注得让魏无羡又想起他昨晚喝醉时握住他两根手指的认真模样,痛苦地强忍笑意,严肃地道:“我在想,分尸应该不是单纯的报复和泄恨手段,而是一个恶毒的镇压法门。分尸者是有意挑选那些异象作祟之处安置尸块的。”

  蓝忘机道:“以毒攻毒,相互制衡,维持平衡。”

  魏无羡道:“不错。所以昨天那个掘墓人一把躯干挖出来,没有东西镇住常家怨灵,拍棺声便又响起来了。道理和清河聂氏祭刀堂镇压刀灵和壁尸的法子是一样的。也许本来就是从聂家祭刀堂那里学的。看来这个人和清河聂氏、姑苏蓝氏都关系匪浅,恐怕不是什么便宜角色。”

  蓝忘机道:“这样的人,不多。”

  魏无羡道:“嗯。渐渐要浮出水面了。而且,既然对方开始转移尸体,就说明他或者他们已经着急了,接下来一定还会有所动作,就算我们不去找他们,他们也会找上我们。找来找去,迟早会露出更多马脚。何况好兄弟的手会给我们指明方向的。不过,我们动作恐怕也得快点儿了,只剩下一只右手和一颗头颅,接下来务必也要赶在他们之前。”

  二人一路西南而下,这一次,左手指引的地点,是大雾弥漫的蜀东。

  一座当地人人恐避之而不及的鬼城。

  

  ☆、草木第八

  

  蜀东一带河谷众多,高山屏峙,地势崎岖不平,风力微弱,因此许多地方常年雾气弥漫。

  两人笔直地朝着那只左手指引的方向前行,经过一个小小的村庄。

  几圈篱笆围着茅草盖顶的土房,一群花色驳杂的母鸡小鸡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啄米,一只羽光鲜亮的大公鸡站在屋顶上,抖抖鸡冠,单脚站立,警惕地转动脖子,傲然俯瞰四面八方。甚幸没有人家养狗。估计这些村民自己一年到头都不够吃几块肉,更没有多余的骨头来喂狗了。

  村庄前方有一处岔路口,岔向三条不同的方向。其中两条路都光秃秃的,足迹颇多,看得出经常有人行走。最后一条却已杂草丛生,覆盖了路面,一块方形石板歪歪站在这条路的方向上。石板年岁已久,饱经风霜,一条大缝从头裂到了脚,石缝里也有枯草钻出。

  石板上刻了两个大字,似乎是此路通往之处的地名。下面那个字勉强看得出来是个“城”字,上面那个字则笔画颇多,字形繁复,又正好被那条裂缝贯穿而过,剥落了许多细碎的小石。魏无羡弯腰拨开乱草,看了半天依旧看不出来是个什么字。

  偏偏那条左手臂所指的方向,就是这条路。

  魏无羡道:“不如去问问这些村民?”

  蓝忘机点了点头,魏无羡当然不会指望他去问,当即笑容满面地走向那几名正在撒米喂鸡的农家女。

  那几名女子有少有老,见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走近,都紧张起来,似乎有点想扔了簸箕逃进屋里。魏无羡笑吟吟地说了几句话之后,她们才慢慢镇定下来,略羞涩地应答。

  魏无羡指着那块石碑,问了一句,她们先是齐刷刷的脸色一变,犹豫半晌,才断断续续、指指点点地与他交谈起来。期间,一眼也不敢多看站在石碑旁的蓝忘机。魏无羡认真地听了一阵,一边嘴角一直扬着,末了,似乎调转了话题,引得那几名农家女也舒展了颜色,渐渐放松下来,不熟练地冲他微笑。

  蓝忘机远远盯着那边看,等了半天,也不见魏无羡有回来的意思。他慢慢低下头,踢了踢脚旁的一块小石子。

  把这块无辜的小石子翻来又覆去地碾了好一阵。再抬起头,魏无羡居然从怀里取出一样东西,交给了说得最多的那名农家女。

  蓝忘机呆呆站在原地,实在忍不住了。正在他准备迈开步子走过去时,魏无羡总算是负着手悠悠地踱回来了。

  他站回到蓝忘机身边,道:“含光君,你应该过去的。那院子里还养了兔子呢!”

  蓝忘机却没对他的调侃有所反应,状似冷淡地道:“问出什么了。”

  魏无羡道:“这条路通往义城。石碑上的第一个字是‘义’字。”

  蓝忘机道:“侠义之义?”

  魏无羡道:“也对,也不对。”

  蓝忘机道:“何解。”

  魏无羡道:“字的确是那个字,意思却不对。非侠义之义,乃义庄之义。”

  他们踏着乱丛杂草走上这条岔路,将那块石碑甩在身后。魏无羡继续道:“这几位姑娘说,自古以来,住在那座城里的人十之六七都短命,要么短寿要么横死,城中供置放尸体的义庄非常多。再加上当地特产棺材纸钱等丧葬阴奉之物,无论是做棺材还是扎纸人都手艺精湛,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

  路上除了枯草乱石,还有不易觉察的沟壑。蓝忘机目光一直留意着魏无羡的脚下,魏无羡边走边道:“她们说,这边的人很少去义城,里面的人除了送货出来,也很少离开。这几年几乎没见到人影。这条路已经荒废了好几年没人走了。果然难走。”

  蓝忘机:“还有呢。”

  魏无羡:“还有什么?”

  蓝忘机道:“你给了她们何物?”

  魏无羡道:“哦。你说那个?是胭脂。”

  他在清河的时候,向打听行路岭的那名江湖郎中假道士买过一小盒胭脂,一直带在身上。魏无羡道:“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顿了顿,他又道:“含光君,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那盒胭脂是不算好。但现在的我又不比从前,整天身上带一堆花花草草钗钗环环到处送姑娘。真没别的能送的了,有总比没有强。”

  像是被唤醒了什么很不愉快的回忆,蓝忘机眉尖一抽,慢慢扭过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