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离赞赏地颔首:“我一直在观察你,你变了一个人似的,让我对你的印象好多了。”
沈东豫苦笑:“能得到离王的赞赏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沈某更要反思了,以前风光时没能让离王另眼相看,现在落魄了,还能得到离王的赞赏,这是不是莫大的讽刺呢?”
“风光落魄都是相对的,以沈公子的能力,要颠倒这两者轻而易举。我以前不喜欢你,是觉得你身上铜臭味太多。现在欣赏你,则是因为你表现出来的‘义’,不落井下石很难得!”
沈东豫笑不出来,这是褒还是贬啊!
“沈公子别误会,我是真心赞赏你!当日明月的事我知道,明月怎么想我不知道,我是不会怪你的。每个人都会有一些事是不得已也要为之的,立场决定了你做事的方法,错或对都不是自己能选择的。”
风离感慨:“我也是这样走过来的,所以我理解你当时的选择。”
沈东豫苦涩:“为沈家做出这样的选择没错,可是我错过了唯一让我心动的女人,我到底是错还是对呢?”
他参不透,所以他就一直流浪在外,寻寻觅觅着答案。
风离嘲讽地笑笑:“你心里有得和失的杆秤,错和对都有答案,迷茫是没有到选择的时候,真到了这个地步,你下意识做出的选择就是答案了。”
“或许吧!”沈东豫赞同,也许这答案会让他再次后悔,可是不再次遇到,他怎么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选择呢!
“你为什么这时候找我?”沈东豫有种预感,又到了选择的时候。
“给你再提供一次选择的机会!这机会可能让你重新赢回明月,也有可能你辛苦一场却一无所获,这样的机会你要不要?”风离盯着他问道。
沈东豫看着风离蹙眉:“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想将你的王妃送人?”
“不是送…我是在为她的未来打算!沈公子,明人不说暗话,你敢说对我的事一无所知吗?我要有其他办法,不可能找你说这样的话,就是现在,我也只能对你说‘可能’,因为只要有一线生机,我都不会对明月放手,所以我才说你可能辛苦一场却一无所获…”
风离淡淡地笑:“你看…我也没你想象中的伟大,这样自私的话明显就是对你不公平的,你拒绝我不会怪你,我们当没这事!”
责任承诺
沈东豫看着风离,沉吟了一会说:“我说过要和她做朋友,朋友应该是不计较得失的。离王能找我,也是看得起我,要是离王不嫌弃,就交了我这个朋友吧!有什么事信得过我的话,就交给我去做。王妃…即是你的女人,也是我的朋友,能照顾她的,我会照顾的!”
他觉得自己的话说的够明了,风离却不满足,直言说:“如果这种照顾,是要让你娶她为妻,你还肯吗?”
沈东豫看着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有想过这问题,如果风离毒发身亡,他能重新得到明月,他会娶她为妻吗?
答案是经过一番纠结才得到的,他肯的。
可是当着离王,他怎么可能说出这样有损自尊的话呢!
“肯还是不肯,给我一句实话,我才能放心将明月托付给你,否则,我只有另找他人了!”
风离蹙眉道:“你如果跟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答案,那么你可以回去了,你和月儿不会有结果的。”
“我肯。”沈东豫被激,脱口而出。
风离看着他,沉声说:“沈东豫,你我都是男人,当知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说出来的话可不是信口开河,说说玩玩的,它意味着责任、承诺,你想清楚了你的一个‘肯’字会给你带来什么后果吗?”
沈东豫既然说出来了,就不怕再丢人了,苦笑:“王爷,东豫十多岁就出来做事,商场上虽然不像王爷的战场一样充满了刀光剑影,可是也布满了血腥。承诺责任东豫早就懂,如果做不到的事,东豫是不会随便出口的。既然敢说,也不怕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好是坏,自会去承担决不退缩。王爷大可放心,既然选择了,东豫就不会后退。何况,再一再二不再三,东豫错失了两次机会,如果再错失,你面前这人就不是沈东豫了。”
风离盯着他,沈东豫坦然地接受他的审视,两个男人,一个军中的霸王,一个商场的翘楚,为了一个女人,互相评估对方是否值得自己信赖。
没有结果…很正常!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充满了变化,不是人善变,而是世界也在变,每时每刻遇到的事都和上一刻不相同,自己都不能保证自己不变,怎么能指望别人不变呢!
风离开口:“怕不怕这是一桩没有回报的买卖,有可能你付出了,却一无所获?”
沈东豫笑了:“王爷你要活着,明月有你照顾也是一件好事,东豫看到你们继续幸福,也会很高兴的。你们会把我当你们一生的朋友,我多了两个至交,就不能说一无所获了,对不?”
风离点头:“对,如果我能活着,沈东豫,你和沈家都是风离的朋友。以后别叫我王爷了,看得起风离,就叫一声大哥吧!”
沈东豫笑了,伸出手,风离重重拍了一下他的手,站了起来:“我该走了,需要你时,我会派人找你的。你也不用跟着我们了,回去吧,沈家需要你。”
沈东豫斗胆说道:“大哥,别嫌东豫多嘴,北宫朝廷对不起你,可是百姓是无辜的,大哥真的要纵容突厥侵犯我们吗?”
风离回头,看看他笑了:“不纵容又怎么样?大哥我就算能长命百岁,也只能保护北宫一百年,百年之后突厥想来照样来,谁来抵挡?倒不如及早放手,让该来的早些来。北宫不是只有一个风离,说不定有许多风离等着表现呢,大哥就让位吧!”
他长长一笑,眼睛扫过周围被他两对话吸引的客人,拱了拱手:“风离自身难保…就对不起大家了!”
他说完转身大踏步走出去,等他走远了,周围的客人才纷纷议论起来,有些知道他是离王的就破口大骂:“什么保护神?根本就是只顾自己的叛贼,想做皇帝想疯了,人家不来打就先内乱,还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粉饰自己!”
有些人跟着骂道:“就是…肯定是打不过突厥,怕再吃败仗才跑了,北宫如果都是这样胆小的将军带兵,北宫完了…”
不是这样的!沈东豫张了张嘴,发现他的声音在众人的声讨中犹如蚊语,他就放弃了替风离争辩。
看着风离带了士兵纵马远去,他长叹一声,风离说的对,他不能保护北宫一辈子,北宫该培养自己的人才。他早些放手迟些放手对百姓的结局都是一样,颠沛流离的命运具体落到谁的手上,就是命了!
如果他不认识昱轩,皇后不是他妹妹,他可以捧茶品头论足,可是这两人都和他命运相连,他做不到淡然处之。
是该回去了!不止沈家需要他,昱轩也需要他!
沈东豫孤身上马,和来时的迷茫不一样,此时的他又充满了自信,俨然那个冷静稳重的沈家当家人又回来了,经历过这番洗礼,他觉得自己更豁达,更能睿智地看待自己的人生,乃至北宫的前途…
***
“小姐…”碧雁跟着明月坐在马车里,看着明月素白的脸心虚虚的。离王已经将她兄嫂送回了京,问她要不要一起回去,她不去,硬留了下来。
“我真没想害你,就是…事情发生的太巧了!”
她拼命解释,说的明月烦了,睁眼看看她说道:“我知道,我已经说了我相信你,你怎么老解释啊!有那功夫看看书,让我静一会。”
碧雁委屈:“我就怕你不相信啊,你就说一句你相信,也不骂我,我心里没底啊!”
“你还真欠骂!”明月翻了翻白眼,说:“如果你真的要出卖我,那个莲符什么的你早就告诉晏儿了,她也不会笨笨的以为毒药就能毒死我,可能就想别的方法了,所以我相信你没想出卖我!”
“是啊是啊,那个晏儿把我弄到她那去,问了我你许多事,我都说不知道,我跟你的时间不长,只挑了一些无关轻重的事告诉她,你和江姨的事我可是什么都没说。”
碧雁自豪地挺起胸:“出卖师父的事说什么我都不会做的!”
明月摇头:“你太单纯了,下次遇到这样的事先告诉我,傻傻的让人家利用,真笨。还好你没起坏心,否则死的人就是你了!”
碧雁想想晏儿的毒辣也后怕,庆幸自己没听她煽动背叛明月,否则就算明月肯饶恕自己,风离也不会放过她的。
再想到风离,她的脸发烧,偷偷看看明月,暗自告诫自己以后再不可以对风离有什么非份之想。晏儿都能看出,小姐又怎么可能看不出呢。不说可能就是给自己面子,她要不懂得感激,明月怎么可能留下她呢!
收敛了胡思乱想,碧雁从行李中翻了一个宽的雪花琉璃手镯递给明月,说:“带着这个,可以遮挡你手腕上的伤,免得爷每次看见都盯着它。”
明月看看手腕上还红着的伤痕,就接了过来戴上,的确遮拦了。
自从她懂得用莲符后,她的伤好的飞快,唯一的遗憾就是血的再造功能不是莲符可以控制的,一如花灵霄所说,她们的造血功能奇慢,而且血都要在莲符里养过才有愈合延年益寿的作用。
血不需要她送到莲符里,都是自己运动,熟睡的时候这种运动就会很快,所以她只要多睡几觉,伤口就会愈合得很快。
明月迷上了研究莲符,坐在马车里赶路时她就打坐,试着用意念练习花灵霄教的方法,几次下来,进步不小,现在她可以快速探寻人家体内的构造,连风离身体里以前看不清的黑影她都能看到了。
第一次看到就气到了她,才发现花灵霄骗了自己,她帮风离治病原来是将头上的病灶都赶到其他地方,难怪风离脸不黑了,半条手臂却呈现了黑血状的血管样,原来是这个原因。
明月也看到了自己的血在风离体内的反应,带了一点微蓝的血是她的,它们像一群小护士,修复着风离受损的细胞,可是数量太少了。就像护士太少,病人太多,根本顾不上,往往才修复的细胞马上又被其他的毒素感染,就变成了恶循环,让这些小护士疲于奔命,却起不到多大的疗效。
花灵霄做了一项有意义的工作,就是把所有她的血都集中在风离头部,保护着他的头脑不被其他毒素侵袭。
明月观察后不得不承认,仅仅靠自己是救不了风离的,除非把她的血全给风离换了,否则靠每次给点,等同于杯水车薪,最多只能多延长风离几个月的寿命…
***
神秘的菜
明月一筹莫展,找不出有效的方法来救风离。
而风离严令禁止她再给自己血,他说:“以前你给我血我不知道就算了,现在知道了还同意你这样做,我和直接吸干你也没什么区别。月儿,如果你再这样做,就是逼我提前死…”
这话让明月暂时放弃了再给他血的念头,风离的固执会让他说的出做的到,她不想逼他死,就只能另寻方法。
他们落后了谷隽几天的路程,还没赶上,谷隽派人来报告,说晏儿已经说动晏修抢先赶到了燕国,要和燕国国君一起对抗他们,谷隽询问风离的意思,是夺还是先去渔村。
风离回了一个字:“夺。”
明月奇怪,说:“你不必听花灵霄的话,非要夺燕国送给她,她都能骗你,我们也不用守信用。”
风离淡淡地说:“这个燕国不是送给她的,是送给你的!算是晏儿伤害你的补偿。”
明月一怔,不需要这样夸张吧!晏儿是害了自己,也不用拿一个国家来做补偿吧!
她劝风离:“如果是为了我,就不用去了,我不要。”
“不行,就算你不要,我也要拿下燕国,这是晏儿能活命的代价。”风离很固执:“你不用劝我,我主意已定,拿下燕国就走。”
“战争狂…”明月气得骂了一句。
风离没怒,拥了她豪气地笑:“月儿,一将功成万骨枯,你以为我离王的威严是凭空而来的吗?我是你夫君…可我也是我的士兵的将军,他们跟了我出生入死,跟着我反出北宫,我就忍心让他们去送死吗?我想照顾你,因为你是我的亲人…他们也是我的亲人…我照顾他们的方式就不是给他们爱,而是给他们需要的!”
明月沉默了,的确,这么多士兵跟着风离要吃要喝,她以前没想过反出北宫他们要怎么生活。现在算算,风离每天要花多少银子才能维持这些士兵的吃喝啊!
战争在某种形式上就是掠夺,弱肉强食,规则就是强者所定,你无法说谁对谁错,身在局中,想活命就只能让自己变成强者。
明月想到后面的意思,就无法再劝,这些士兵是风离的士兵,也是她的亲人,他们对她好,她怎么可能为了所谓的道义责备他们生存的方法呢!
师出有名要战,师出无名也要战,晏儿的事是导火索,不能怪风离利用成借口,所以,要怪就怪这世界就是这样残酷吧!
风离带兵去了燕国,没让明月同行,他们在燕国百里之外分手,明月,时文带人先去渔村,大部队就前往燕国。
风离给自己的时间是十天,约好了十五天后在渔村见面。
分手时明月站在坡上看着,风离挥了挥手就打马跑到了前面,那黑色的大麾像只巨大的鸟,扑棱着就飞翔在自己广阔的世界中。
明月看着,觉得那世界虽然对自己很遥远,可是那只鸟总会飞到自己身边的,这就是牵挂吧!
等那黑点消失,她深吸一口气,她也该为自己,为他们的幸福而战了。
转身,她拉紧身上的斗篷,上马,此去渔村路好走多了,为了赶速度,她们弃马车都乘马了。
碧雁学了几天才学会,屁颠屁颠跑在队伍的后面,可是心情很好,她对明月说了体会,说:“小姐,我骑在马上,觉得世界突然变得很大很大,我还发现,原来我可以做的事很多很多…我真庆幸当时选择了你,如果留下来,我现在还在皇宫中,虽然有个做皇后的主子,可是一定没有现在快乐!”
明月失笑,想起自己学会车后第一次开车外出时也有这样的感觉,世界突然就大了,到处都能去,人也更自信了,觉得没有什么是自己做不了的!
现在…她自由了,有强大的风离做后盾,又拥有莲符的能力,是不是也该做点什么,才不负自己穿越一场的奇遇呢!
明月想着就兴奋起来,一有空闲就拉了时文闲聊,她想了解这时代,了解风离的士兵,了解自己除了医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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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后他们到了洪城,这是离渔村最近的临海城,这里因为地理位置极好,水路陆路都通,交通发达,人也鱼龙混杂,帮派颇多。
按照风离事先的安排,为了避免麻烦,明月他们到了洪城不需要进城,直接前往渔村。
可是明月听了时文对洪城的介绍后,擅自更改了风离的安排,决定进城住一晚再走。她进城纯属凑热闹,一直行军除了风离的士兵就没见过其他人,她感觉自己似乎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似的,需要从其他的热闹中找一点存在感。
这也是人的通病,群居动物不可能离群太久,就算再喜欢静的人,一定的时候不接触人群恐怕也受不了。
时文为难了半天,还是拗不过她的磨蹭,答应她进城玩一晚上就走。
洪城现在还是北宫的,县衙巡抚都是昱轩委任的官员,为了避免麻烦,时文他们都是乔装打扮进城,分成了几批人分批进城。时文扮成明月、碧雁的哥哥,她们两人女扮男装和另二个侍卫扮的随从一起进城。
他们到的时候是用午膳的时候,城里正热闹,小商贩到处都是,卖马的,卖吃的,还有卖人的。
到处都是人,南腔北调,感觉比京城还热闹,明月碧雁手拉着手,到处东张西望,明月觉得自己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什么都稀罕似的看不够。
这样的热闹顿时就把一路的劳碌感都扫空了,明月自嘲自己还是没有风离的定力,那种清修的日子不适合她,还是这样的热闹让她有存在感。
一路吃的看的让她很馋,但是做医生的卫生习惯,让她没勇气去尝试。倒是碧雁受不了,缠着时文买了几个玉米面做的饼,吃的津津有味。
时文递给明月,明月拒绝了,玉米饼看着很好吃,可是一想到卖玉米饼的老太黑漆漆的手,她实在没勇气咽下去,宁可饿着也不吃。
时文不知道她的心里,见她不吃就把剩的收在了随身带的包中,才一放进去,突然跑来两个衣着褴褛的小孩,一把抓住他的包,一边就跪了下来:“大爷,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时文一愣,发现是两个小叫花,他没在意,将玉米饼拿了出来递给小孩,两个小孩一人捧了一个,一边谢着时文一边退后。正在这时,不知道从哪里冲出一个人,一巴掌就打在小孩手上,把小孩的玉米饼打飞了,他边吼道:“谁给他们吃的?”
时文一抬头,看到一个壮汉凶神恶煞地瞪着他们,再看看掉在地上的玉米饼,他蹙眉说道:“是我,不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壮汉冲到玉米饼面前,用脚踏了踏,叫道:“饿死他们也不准给吃的,两个小畜生,给老子滚,再见到你们在这里要饭,老子将你们丢到河里喂鱼。”
两个小叫花看看被他脚碾得沾满了土的饼,咽了咽口水,怯怯地走了。
时文蹙眉,还没说话,那壮汉就指着他叫道:“你是外乡来的吧!念你初犯,老子不和你计较,再让我看到你给他们吃的,老子一样把你丢河里喂鱼。哼…”
他说完大咧咧地扒开围观的人群,走进了街对面的杂货铺里。
“太霸道了吧!你给他们饼他凭什么管你?”碧雁叫起来。
明月看看周围的百姓都是很平常的样子,就好奇地问旁边一个有点胖的女人:“大婶,为什么不能给小孩东西吃啊?”
那胖女人就说道:“这位小哥你是外乡来的,不知道这两个小孩是什么人,才敢给他们东西吃,要是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你就不会给他们吃了。”
“他们是什么人啊?”碧雁接嘴:“两个小孩,还有什么危险不成?我看一定是这的没有同情心,不待见小叫花。”
那个胖女人就白了她一眼,说:“你不知道就别乱说,他们要没危险,谁会舍不得两个饼啊!我告诉你们啊,他们是怪物,不能同情,一同情就会惹来祸事!这几年给我们惹了很多灾难来,要不是我们县太爷心太慈,早就把他们烧死了,现在能容他们自生自灭已经算好了,还要怎么待见他们!”
明月一听到怪物两个字就反感地皱起眉,时文他们跟风离多年,也很讨厌怪物妖孽的说法,互相看看,就知道这两个小孩是被委屈的。
“怎么个怪物法?我看他们很正常啊?”明月不客气地问道。
那胖女人就叫道:“你才粗粗看了一眼就说正常,那是没看到他们现原形,要是现了原形就可怕了,他们一个全身长满了绿色的鳞片,另一个有九条尾巴呢!怪物啊,是不详之人,你们要是接近他们,你们手上也会生鳞片…对了,那个大兄弟,你刚才不是递饼给他吗?快看看你的手有没有生鳞片。”
胖女人指着时文大呼小叫,弄得时文心虚,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还好,没什么异状。
周围的人就对他们指指点点,明月一看,拉了碧雁时文匆匆离开人群,走了好远还看到有人指点他们,明月蹙眉,被弄得心情极不好,本来是来看热闹的,没想到被人看热闹了。
“小姐,真有长鳞片的人吗?九条尾巴,那不是传说中的狐大仙吗?他们难道真的是妖孽?”碧雁好奇地问道,边四处张望,想看看那两个小孩还在不在。
“你还真八婆。”明月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回头对另一个侍卫彭鑫说:“你去再打听打听,看看那两个小孩平时在哪落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越具体越好。”
彭鑫看看时文,时文虽然不知道明月想做什么,还是点头:“去吧,我们在前面的客栈等你。”
彭鑫就离开了,明月拉了碧雁说:“我们先去客栈歇下再出来找东西吃吧!”
几人挑了一家干净的客栈就住下了,放了行李下来客栈旁的食馆,坐下时文就点了几道适合明月清淡的菜,以往明月很喜欢,可是今日看着就没食欲,看到邻桌吃的不知道什么菜,红油飘满了菜盆上,她就很有食欲,让时文去问问,想照样点一盆。
时文去问了问,回来对明月摇摇头,说:“你不会吃,别点了。”
明月奇怪:“什么东西?我怎么不会吃啊!我看很好吃的样子,是什么肉吗?”
时文不说,拿筷点了点菜:“快吃吧,吃完我带你们去街上,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好吃的。”
时文越不说,明月碧雁就越好奇,碧雁激将时文,说:“不会是很贵吧,时大哥舍不得买给我们吃才这样说!”
时文才不上当,低了头扒饭,明月想着时文不会让自己上当,也不是小气的人,问不出就罢了。
偏碧雁小心眼,就问不出就更添了好奇的心,借口上茅厕,就跑人家食馆后院去,明月没在意,随便吃了点就放下了筷,无聊地观察食馆里的人。一会,还真让她有了新发现,到这食馆里的人除了他们,每桌人都点了一盆那红油做的菜。
那到底是什么呢?她的好奇心又被激起了…
女人的梦想
明月想着就更馋,看人家一搅动,辣香味就飘了过来,更是惹了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只觉不吃的话会很遗憾很遗憾。
正想着,突然见碧雁踉踉跄跄回来了,她的脸色苍白,头发上全是水,她目不斜视地走过来,明月看她的腿都是抖的,就奇怪了。
“碧雁,你怎么了?生病了?”她起身迎上前扶住她。
碧雁要哭似地拉着她:“公子,我们换一家吃饭吧!”
她拉着她就急急出去,明月疑惑,看了看时文,时文已经起身,过来就拉着她两往外走。
一出门,碧雁就找了一个角落哇地吐了起来,明月蹙眉,一时觉得很恶心,自己喉咙也似堵上了什么似的,很想吐。
时文无奈地骂道:“就你好奇心多,这下受罪了吧!”
“我怎么知道他们吃老鼠啊…”碧雁吐的百忙中还不忘顶嘴。
老鼠?明月怔了怔,想到那盆红红白白的肉,那是老鼠肉?这样一想,她再也忍不住,避开碧雁,也跟着吐了起来。
时文呆了呆,没想到明月反应这么大,瞪了碧雁一眼,赶紧帮明月拍背。
明月一吐比碧雁更厉害,直吐得自己腿脚都软了,全身无力,吐完哪也不想去了,更不想吃什么东西,时文无奈,只好把她们带回客栈。
几人住的客房是连在一起的,碧雁明月住一个房间,进去明月就往床上一躺,碧雁讪讪地陪笑:“小姐,要不要我给你泡壶茶?”
明月一听就坐了起来,说:“算了,让时文来,把房间退了,我们重新换个地方吧!我一想到隔壁的食馆吃老鼠,睡得也不安心了,就怕一不小心跑这来。”
碧雁呵呵笑道:“不会啦,刚才我是看见人家杀老鼠很恶心,其实也很正常。我以前听说有的地方田鼠太猖獗,当地的人扑捉了都是拿来做菜的,不是一般的老鼠,是田鼠啦!”
“你别说了!好恶心!”明月阻止她,固执地说:“不管怎样,我要换住处!”
她说着就起身收拾行李,碧雁没办法,只好过去叫时文。时文倒很好说话,一听明月不愿住这,也没问原因,一口答应,就下去退房。
几人出来,就往前走,时文问了客栈掌柜,说是县衙附近有个银泰客栈,有独门的院子,环境也很好,就带着明月他们一路找过来。
远远看见银泰客栈挂的灯笼写着沈字,明月他们才反应过来这是沈家的产业,时文感叹说:“沈东豫还真会做生意啊,洪城都有他们家的客栈,可想而知他们家的生意有多大了。”
明月则想,沈东豫这样的商业头脑,还真和现代的连锁店有异曲同工之效,他的确是个商业奇才啊!这样的人如果脱离狭隘的一家之见,倒是一国的经济栋梁,昱轩要是懂得用人,委以国家经济部部长的职位,不出十年,北宫不富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