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认识他们?”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

“你不认识,我认识!”说完就从兜里掏出手机,按了几个数字,冲着电话就是激情的一嗓子,“童颜,你给我滚过来!”

然后就看见吧台边的那个漂亮男孩张望着,看到这边,摸摸鼻子对着旁边的男孩说着什么?

接着,两人一前一后地朝这边走来。

“二哥,你们也在!”童颜小同学,一脸的恭敬和讨好。

“嗯!”童谣摆了个手让他们坐下,框着我,特正经地向我介绍着他们,“童颜,我三叔的儿子!卜凡,童颜的发小!”

宠溺地揉了揉我的后脑勺,“香朵儿,我老婆!”

“咳咳——”我正喝着酸奶,被他的介绍冷不丁地吓了一跳,呛的我嗓子疼。

老婆?这是童谣第一次向旁人这么介绍我,而这旁人还是和他有着直系血脉的亲人。

这代表什么?见家长?不能算!这家长小点,在家族里说不上话。

可以往,童谣向元丰他们介绍我时,都是说:香朵儿!我的人!

很暧昧的介绍,就像我和他的关系,不是情侣不是恋人,却不准他们打我的主意。

我不懂,我发现我真的弄不明白这玩意儿了,他这又抽的哪门子邪风,受了哪门子的刺激?

难道是得了禁闭综合症?

应该是——刚放出来就纠结着元丰他们来蓝调来庆祝,想来这次是被老爷子整惨了。

“想什么呢?眉都皱成老太婆状了!”童谣的食指轻轻地拂过我的额头,声音腻若吃蜜,柔弱滴水,抱起我坐进他怀里,一边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一边轻啄我的红唇,“人给你叫来了,有什么疑问,当面问撒--”

我慌了神,他却一脸坏笑睨着我,悠哉悠哉-------典型的下流痞子!

别误会,我慌不是因为童谣要当面揭露我猥琐的腐女思想。

也不是因为这两男孩跟他的亲密关系,而是因为他突来的宠溺和那句:香朵儿,我老婆!

我拧着眉,望着他,心下有些烦躁,吮吸酸奶的力道越发地凶猛。

“我的傻妞哦,瞧你这傻样!”脸颊被狠狠地咬了一下,童谣笑的像只得道狐狸。

不仅我懵了,就连元丰他们也愣了,两个小弟弟更是一脸的痴呆样!

不过,美男即使流口水,那也是销魂的口水。

我摇头,叹息,“童谣,你完了,你真的中邪了!”

瞟我一下,少爷的眼又眯了起来,拈花指拂过我的脸颊,凶神恶煞道,“我他妈的就是中邪了,中了你这小妖精的邪!”

我白了他一眼,懒的理他!

既然他放任我yy自己的堂弟,我还怕他不成?

淡定的微笑,优雅的起身,走向两男孩的对面坐下,幽暗的灯光下,眼神好的会看见我微眯的眼眸间韵着幽蓝的魔艳。

我依旧双手抱着酸奶盒,叼着吸管,眼里全是晶莹剔透的清澈,抿嘴微笑,盯着眼前的男孩儿像三岁的孩童盯着蠕动中肥肥的青菜虫,一脸的性味和专注。

童颜,肤白若雪,口若含朱,秋水横波,熠熠灵动,唇边挂点讥诮,真是别有风情。我在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打量着我,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到底有什么本事能勾搭上他堂哥!

可,我和童谣之间,还真不是我主动。

卜凡,柔软的短发利落的削下来,五官秀丽,透明的肌肤,小巧的鼻梁,唇角噙着微笑,望着我的样子亦是一脸的好奇。

“看什么呢?”童颜小朋友怒了,抓起面前的酒杯,烦躁地左右手调换着。

“看你呀!” 我赖赖地说着,不急躁、不遮掩、不回避。盯着两人看了半天,直看得两人浑身发毛,我叼着吸管转头望着童言,幽幽地说,“我想画画!”

我是美术专业的,我没忘!学美术的看见美的事物总是忍不住想画在纸上----保存,就像摄影师喜欢拍照一般,职业习惯。

“----”两个孩子一脸黑线和茫然。

童谣框着我的脖子勾了过去,“不行!能做你模特的人只能是我!”

“好啊!你当我模特也可以,不过先说明,我这次的主题是□人身!你调理好身子后告诉我一声!”我匪里匪气地说着,推开他寸许,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我要工作了!几位小爷吃好、喝好、玩好哈---”

“调戏完爷就想走?”童谣抬手点着我的脑门,戏谑着问。

“我是真的要工作了!”我拍着他的爪子,狡辩道。

“是去跳舞吗?”卜凡一脸兴奋。

“呃?”换我一愣,想到他们这个时候出现在酒吧,且一副老生淡定的样儿,知道他们定是常客,可没料到他们有看过我跳热舞并记住我,有fans我很开心,可看到童谣绿幽幽的小狼眼,想到他的耳提喝令,我轻轻摇头,“不是!跳舞不是我本职,上个礼拜有个姐妹没来,我暂时代替而已!”

听色色说,经过上次一舞之后,我确实火了起来,不少人都在打听我的消息,都被她的铁臂挡掉了。

她也曾问我要不要继续跳,我想了想,暂时不要!

一来我最近接了个墙绘的活,比较辛苦!

二来我小姨过几天要回来了,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兼职舞者的事。

萨克斯演奏,她虽没有反对,但我知她心里心疼着我。

“那你以后还跳吗?”

“不知道!”看到童谣那冒火的眼睛,我有点后怕,如果我说会,不知道下一秒他会不会扑过来咬死我。

“太可惜了!朵儿,你不知道你在舞台上有多迷人,我们同学都叫疯了!这不,这个星期都来捧你场呢?”手抬起,指着大厅中央一群稚嫩的脸孔,一脸的兴奋,一脸的期待。

我咽着口水,望了童谣那愤恨幽怨如刀子般的小眼神刷刷地朝我飞来。

不禁摇头:这孩子,真没眼力见!

“知道昙花为什么这么珍稀吗?”

卜凡摇头,“因为它只有一现!能长久印在脑子的事物是让人有念想的事物!”

看到漂亮孩子一脸的失望,我笑的那叫一个得意,踢了踢童谣,“看见了吧!咱也有粉丝了!”

“瞧你这宝气样!”童谣笑地一脸戏谑,眼中的宠溺让我得瑟起来,挺挺腰杆,不可一世地横他一眼,“你懂什么?这叫人格魅力!”

头一扬,气势十足。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呢?

冲他们打了个手势,离去!

“朵姐,你不跳舞真的太可惜了!”卜凡半起身,冲我喊道。

“不可惜,有得才有失!再说以后的事谁能料到呢?”我回头微微一笑很倾城。

Lily was here,是吉他和萨克斯的完美结合,来自荷兰的大美女Candy Dulfer的专辑。她融合了流行、蓝调、舞曲、爵士的乐风,有着浪漫诱惑之意。

大二的时候,我就在色色的推荐下携着我的萨克斯在‘蓝调’里吹奏了。

乐器中我最喜欢古筝,不止古筝,事实上凡是古典的东西我都爱!琴棋书画、针织苏绣、古玩玉器、古曲古籍,对我来说都很痴爱!

我一直都认为我是属于古代的,迟早有一天我是要穿回去的。

后来遇到党宁并爱上他,我想为了他留在现代也未尝不可。

之所以选择萨克斯作为我的第二特长,是因为钢琴太贵,小提琴太雅,二胡太民族,而萨克斯够风情。

最后一句是党宁说的!

党宁还说:午夜的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你穿着白色的衬衫、蓝色的牛仔裤,披着波斯米亚风格的卷发,吹奏的萨克斯,那该是一幅多么销魂的画面。

因为他这句话,我在学画的艰苦岁月中毅然放弃了学了两年的古筝而改学萨克斯!一学就是五年。

我扔掉了所有关于党宁的一切,却始终没有扔掉他送给我的这个技艺。

正如他所说,萨克斯真是最适合我的乐器,第一携带方便!第二适合我在各种场合吹奏。

昏暗的酒吧,西式的咖啡厅,热闹的街头还有美丽的海边。

起先学萨克斯是因为党宁的话,后来党宁走了,我发现它不仅仅是乐趣,还是生存的法门之一。

像我们这种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兴趣,而是为了生活。

一切兴趣都要建立在能让你生存的情况下。

事实上,它确实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大的忙,帮我度过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子!

而今,我站在了这个舞台,重现了他描述中的画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观众----

幽暗的灯光,氤氲着雾气,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党宁的情景,很浪漫很言情!那天下着朦朦细雨,我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不是因为浪漫情怀在作祟,而是因为这条路离宿舍最近,我没有带雨具的习惯,穿过层叠的杨树林,踏入幽静的绿荫小路,吸入一阵阵最纯净的竹林淡香。

我抹了抹脸上的朦胧小雨,便在拐角处豁然看见这样一幅难以形容的景致…

在一片烟雨朦胧的菊海中赫然伫立着一单薄的人影,那人轻仰起着精致的下巴,微张着淡橘色的柔唇,轻触着单薄的鼻息,微闭着脆弱的眼睑,白净的脸上毫无杂色,阳光似乎能穿透他的皮肤。那清秀的五官纤尘不染,让人一见顿觉清爽。

他双手叉在白色裤带里,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雨中,银色雨丝淅淅沥沥地飘洒在他周身,让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清冷而孤寂的气质。那双眸子非常深邃,让人忍不住想探究里面究竟装着什么。

那鼻梁,高挺纤秀,让人的手指忍不住想顺着那完美的弧度滑下。

还有那嘴唇,柔和却带着距离,在那一刻,我的唇顿时痒痒的,从此,心头便氤氲上一种渴望,那一刹那,我非常妒忌飘洒在他周身的雨丝。

雪河清清水,幽幽空谷人!脑海中愕然飘出这么一句话!

再然后就是天雷勾了地火,我有种被电触了的感觉,我想那就是传说中的爱了吧!而且是一见钟情。

现代科学证明,人有生物电流,有磁场。生物电流能够互相感应,只要频率相同,就好象收音机接受无线广播电台的讯号一样。

有人说,情感有定向性,就是出于这个根据。

‘一见钟情’就是因为爱和被爱的两人的电磁波频率相同。

年轻的心总是毫无畏惧的,虽然我极不想打破这份仙人独立的宁静之姿,可是我到底是凡人,凡人的欲望那是相当可怕,不计后果的!

于是…

靠近了…

一步步,在这摇曳了朦胧银雨的姹紫嫣红里,在那繁育生命的黑色土地上,踩着不和谐的小高根鞋,努力拔着一个个深入土地的坑洼,留下一路泥泞下的脚步,步步靠近…

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要跳出自己的喉咙,但却在站到他面前的一刻而平静了下来,导致我不知道是心跳挺了,还是忘了呼吸。

只记得自己那沙哑中带着恳求的语气响起:“我…想吻你,可以吗?”

是的,我是这么说的,因为,我是这么想的,这么渴望的,这么迫切的需要着。

他仰望四十五度的下巴缓缓垂下,一双似水般清澈的眼眸对上我如火般炙热的眼眸,有些愕然,似乎被惊着了。

人说色胆包天,大抵就是形容我这种人的。

虽然我是用询问的语调,可是却没有给他回答的时间,我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有些迫不及待!当那比想象中更加柔软冰凉的唇畔落在我微张的呼吸口时,我就这么沉沦了,像陷于沼泽地的可怜儿,越是挣扎越是陷的深。

之后,在辣椒事件的帮衬下,党宁走入了我的生命中。

那年我上高二,在五班,而他才转入S高一个月,亦读高二,在七班!

我的党宁,喜也好,怒也罢,若竹的清冽,若月的温润,若泉的甘甜,若火般炙热。

时而飘渺非凡人,时而融入你骨髓。

我一直都认为,党宁不是人,他是神,高高在上凌驾于红尘之上,冷眼看着这世间凡夫俗子们颠沛流离。

有一天当神降临在我面前对我说:可怜你无父无母孤儿命,从今以后,有我相伴!

当神变成人,变成你最爱最离不开的亲密爱人时,才发现他是披着袈裟骑着白马的复仇王子。

这时候,王子没了,神也去了,留下来的只是黑暗、无穷的黑暗。

如果魔鬼一直生活在黑暗世界,那么他不觉得光明有多好,可一旦他接触了温暖,又习惯了阳光,那么再次将他丢回冰冷的黑夜,他会感到恐惧。

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一个似仙若神的人,心机怎么那么深。

耳边一声吟唱:多情多绪小冤家,迤逗得人来憔悴煞,说来的话先瞒过咱。怎知他,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若是那些好都是为了骗我,那么他无疑是奥斯卡影帝最佳当选者。

莎士比亚曾说过:“爱情是幸福的,然而又是痛苦的。”我从来不曾领会这世界文豪所说的哲理,但从我认识他以来,我才知道爱情是酸甜苦辣的多味豆,它即可以激励你站起来,也可以淹没你。

什么时候你为一个人吃不好,睡不好的时候,你的爱情就来了。

什么时候你为了一个人哭的不顾形象,整日整日失眠的时候,你的爱人也走了!

展颜(女主角)说:我一直在思念季冬阳,思念的太用力,有的时候我也怀疑,这个人到底是真的存在过,还是仅仅是我想象出来的。

我忽然泪流满面。

我没有党宁的照片,得知他回到Y市的时候,我把我的照片、他的照片、他和我的照片都扔进了学校后面的小溪中,那年雨水太大,溪流湍急,待我扑进溪水中想将它们捞回时,已为时已晚。

那天之后,我高烧四十度,昏迷中他的相貌越模糊不清,我怕时间长了,终有一天会忘了他,于是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记住他的摸样!

我确实是我妈的女儿,为了爱我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比她当时还疯狂,还痴恋。

党宁说的对,我是贱,明明知道他是党叔叔的儿子,接近我只是为了报复小姨,可还是管不住自己心地爱着他,想着他,念着他----

一直在为他找借口,告诉自己他是爱我的。我在等待,等着他发现自己的心,等着他来找我,等着他告诉我,他爱我。守身如玉,只是为了他----

可事实证明,我既不是落难的公主,也不是被后妈继姐欺负的灰姑娘。而他却是货真价实的王子,一个复仇的王子。

三年了,他还没来----

他不会来了----不会----

这夜,无风仍脉脉,不雨亦潇潇。

烟火绽放

只是瞬间的美丽

过后

剩下的只是寂寞的凋零

Maxim’s de Pafris

Maxim’s de Pafris,是一家正宗的法国餐厅。艺术化的装饰,浆得雪白的台布,桌上摆着红色的蜡烛,台上有钢琴与现场演奏,侍者们都穿着燕尾服,完全是一派浪漫烛光晚餐的布景。

童谣说:拿破仑的铁蹄征服了欧洲的君主,而法国厨子的美食征服了全世界的肠胃。

这话一点儿也不假,随着法国名厨被欧洲各国宫廷罗致,以及在1972年崛起的新煮食法(nouvellecuisine)备受全球欢迎,法国菜的王者地位更见屹立不动。

不得不说,每道法国菜就有如一件艺术品。除了色香味外,口感很佳,餐厅气氛营造的也很浪漫,在品味了这顿烹调程序比中餐复杂百倍的美食后,我发现,原来饭还可以这么吃,吃的如此苛刻,如此冗长,又如此讲究,一餐饭要经历几个步骤,盘子是一道道的上,又一道道的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