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些英文课本,打开来看,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他给她写的注解,游手好闲的不羁少年,却肯坐在书桌边,一字一字地给她讲题。
四五十平方米的旧房子,潮湿逼仄,连阳光都是奢侈品,楼下阿婶总是骂骂咧咧,风里全是海水的腥味,可是她最好的年华啊,都埋葬在了这里。
1998年,黄家月参加高考,百万人过独木桥,她落榜,算不上不幸。
好在她英语出色,粤语又流利,突然之间成了香饽饽。黄家月背着行李去了上海,找了一个翻译的活,按日给钱,工资很高。
过了一年,她将父亲从北方接过来,起初父亲吃不惯江南之地的甜,久而久之,就渐渐爱上了。有个周末,她带着父亲去外滩看夜景,那时候的上海,渐渐有了当初香港的模样,东方明珠高耸入云。
黄浦江对面灯火璀璨,谁还记得维多利亚港的美丽?
黄父趴在石头砌成的栏杆上,望着身下江水,偷偷抹起眼泪。黄家月扭过头,想装作没有看到,可是视线才刚刚移开,泪水已经落下来。
之后的几年,黄家月出钱,让父亲开了一家小超市,卖些日用品,渐渐地,也有许多新奇的进口货。父女两人的生活越过越好,买了房,买了车。
她也出落得越发美丽,学会了打扮,踩十厘米的高跟鞋,说一口地道的上海话。
只是始终没有办法和人谈恋爱。
如今科技日新月异,当年以为永久不变的文身,也能轻易洗掉。黄父曾旁敲侧击地让黄家月去洗掉,过去流行的款式,如今看来又土又傻。
黄家月大多数时候都迁就父亲,怕惹他伤心,去了一趟医院,可是走到门口,又退了回来。
当年他敲着她的头,凶巴巴地说:“叫你不要哭!粤语有什么难!”
这些年,内地发展越来越好,香港衰落,香港歌手纷纷学起普通话,进入内地市场。陈奕迅一首《十年》红遍大江南北。
“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许归之。黄家月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看着阳台外的太阳升起来,她想,实在是太难了。
忘记你,忘记过去,实在是太难了。
2013年,香港回归十六周年,黄家驹去世二十年。
黄家月接到去香港出差的任务,前几年也常有类似的工作,她都想方设法地推辞了。鬼使神差,这一次她却没有拒绝。
十六年了。
处理完公事,正好是周末,黄家月便晚了两天回上海。同事欢天喜地相约去铜锣湾血拼,唯独她去了一趟游客鲜少的西贡。西贡倒是没怎么变,只是更加老旧,少了许多游荡在街头的古惑仔。
黄家月循着记忆,在拥挤的楼房中找到了当年的那一栋。墙壁斑驳,有猫咪在窗台上,伸了个懒腰。
楼下的铁栅门开着,她猫着身子走进去,听见有人问:“你做乜(你做什么)!”
黄家月被逮个正着,解释道:“我以前住这里,回来看看。”
对方是个年过半百的大婶,叉着腰:“呢度十几年冇人住啦,你就识诳人(这里十多年没人住了,你倒是会编)。”
黄家月神色尴尬:“1997年,香港回归之前,我一直住在这里。”
大婶一愣,问:“姑娘你贵姓?”
“黄,黄家月。”
大婶松了一口气:“原来是黄小姐,你可算回来了。”
大婶拿着钥匙,带着黄家月上楼,门对门的两间房子,时光流转,昨日场景历历在目。
那年她没有带走的黑色手机静静躺在桌子上,电池早已停产,没有办法再开机。
许归之曾经说:“以后你要找我,就打电话给我,我一定会出现。”
她当初心疼话费,一次都没有用过,只是在夜里将手机握在手里,才肯进入梦乡。
如今却没有办法实现了。
黄家月坐在许归之的床边,听着身边大婶絮絮叨叨地讲他的事,隐约间,她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他,反身坐在凳子前,跟她说:“你母亲去世那一年,公司资金链断掉,辛苦经营三年的公司一夜破产。我在你家门外,想见你一面,你父亲同我说,这世界上能同享的,只有富贵,我什么也不能为你做。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无能。我回到家族,他们为我联系好英国名校,我想要正儿八经地读书,想要变得很厉害,能为你撑起一片天。三年后我学成归来,再去找你,才知道你们已经搬走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找你,内地太大了。我又回到香港,买下了这两间房子,在这里等了两年,没有等到你。我要回英国了,如果有一天,你回来这里,这里依然是你的家。”
最后一幕,少年开始微笑,他手臂上的文身渐渐褪色,变成了西装革履的稳重男人,他说:“家月,抱歉。到了最后,我没能找到你。”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黄家月轻声问。
“也快十年了吧。”大婶算了算。
黄家月闭上眼睛,说:“拜托您一件事,如果有一天他回来这里,请您不要告诉他我曾来过。”
这一年,她三十五岁,他长她三岁,三十八岁,应该早已在异国他乡结婚生子,为人夫,为人父。
年少往事,一场荒唐,再怎么放不下,也应该放下了。
可是心中的痛,几乎将她的五脏六腑都撕破。
归之,归之,可惜他和她的归处,不是同一处。
黄家月坐上回程的汽车,屏幕上在放黄家驹的演唱会。二十年了,美人迟暮,英雄白头,唯独年少时候听过的歌曲,永远流传。
黄家驹出现在屏幕上,光着上身,打着耳洞,头发愤怒地竖起来,后来的叛逆少年谢霆锋和他比起来,还要差上一大截。
可是当他开口,却又是那样的动人,歇斯底里的背后,藏着缱绻的温柔:“走遍千里,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汽车正好行驶到了人来人往的旺角,在这老旧的歌声里,她忽然想到许多年前,她第一次来香港的情景。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
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一刻更让她清楚地意识到,一切都过去了。
红尘滚滚,爱别离,怨长久,这座城市的黄金时代和她那绝望又美好的青春期一起,逝去了。
繁华和辉煌,悲欢和离合,终有一天,尘归尘,土归土。
今生共你一场大梦。
岁 月 手 札
这个故事,原名叫《永无岛》,Neverland,指旧时光里的那座城市,也指爱情本身。
这是唯一一个没有什么后记可以写的故事,因为想要表达的,时代的变迁和岁月的流逝,都在故事中了。
那是一座对我来说很特别的城市,因为在那里遇见过一些人,承载过我的青春,可是我对它来说不是,它的兴盛、繁华和没落,都与我全无关系。
毕业以后,仍有朋友留在那里,只是我选择了离开。
我不爱它,它也不爱我,我们两不相欠。
只是啊,我每次站在维多利亚港,看着那美丽的夜景和烟花,都忍不住感叹,一切都如云烟,转瞬即逝。
繁华和辉煌,悲欢和离合,终有一天,尘归尘,土归土。
◆伦敦旧梦
这十年来,我遇见了许多许多个别人,许多许多种可能,可是今生今世,只得他一人,能被我冠以美梦。
No.1
白昼 日复一日 彼此追逐
2002年的冬天,我去往伦敦求学。那时候英镑还很坚挺,和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5 :1,我连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
我的专业是奢侈品管理,听起来噱头十足,像是一直泡在钱罐子里,对着不懂行的外人足够吹嘘上一辈子。
可实际上,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研究客户需求、营销管理和财务报表,那些隔着橱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于我们只是无比遥远的一个梦。
大一的冬天,在教授的推荐下,我成为一家老牌珠宝公司的实习生。我第一次走进那里的时候,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楼梯前,紧张得全身发抖。我出生在祖国北边的城市,家中没什么大钱,但是衣食无忧,可是面对那些价格高昂的珠宝奢侈品,我还是感到害怕。
我的上司Linda是英法混血儿,可以在伦敦腔和纽约腔之间自然切换,我英文水平只能算上三流,有一次被她训斥,她用的竟然是中文。
第一次遇到欧阳景,就是在这里。
他坐在轮椅上,微微垂下头,我正好从大厅经过,看到他,我微笑着走上前问:“我可以帮到你吗?”
最简单的一句话,被我说得结结巴巴。
他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这是第一次,有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冷静,无悲无喜,他的眼眸深邃,我动弹不得。
下一秒,我的手机响了,Linda问我去了哪里。
我匆忙地向他点点头,然后抱着一大沓文件夹,匆匆忙忙地跑去电梯口。
过了一会儿,处理完杂事,我去走道上,往楼下大厅望,已经看不到他了。
我忍不住对Linda说:“我刚刚在大厅看到一个人,实在是太英俊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模特。”
Linda一愣,说:“公司没有招募模特,最近也没有发布会。”
我正疑惑着,Linda忽然转过头问我:“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黑发黑眼,坐在轮椅上?”
我点点头。
Linda苦笑:“他?他是顶级的奢侈品。”
我那时候不懂,一个人,怎么会被比喻成一样奢侈品呢。
圣诞节假期结束后,我又开始了忙碌的学习。有一天,我们的品牌文化课老师忽然告诉我们,他邀请到了一位大人物来为我们上下一周的课程。我并不太感兴趣,毕竟对我来说,也就是换了一个有很复杂的英文名的外国人而已,他们姓氏里镶嵌的贵族地位,我并不太懂得。
第二次见到欧阳景,他穿了一件简单的尼龙西服,给我们放了一部他投资拍摄的关于奢侈品的纪录片。
他坐在一旁的角落里,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忽暗忽明。那两个小时,屏幕上放的什么我一个画面也没有记住,一句旁白也没有听懂,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他。我坐在阶梯教室的后排,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嗵、嗵、嗵。
那天下课,他说了下课,却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静静地坐在讲台上。有好多女孩子忍不住跑上前与他说话,他只是微笑着摇摇头。等到最后,教室里的人走光了,我还磨磨蹭蹭舍不得离开,这时,他忽然抬起头,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鼓起勇气,紧张地走上去,冲他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嗨,真巧……我们,曾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吗?”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回答:“不巧。”
我的笑容尴尬地凝固。
“不巧,”他言简意赅地说,“我为你而来。”
我愣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不,我一定是听错了。
他淡淡地笑:“简小姐,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他说,希望我能为他工作,我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用每周去他那里,为他念一些书或者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