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月一笑,从手袋里拿出一个青花小罐:“我约了朋友到这附近吃饭,我哥哥早上出门的时候听到,就让我顺便捎罐明前茶过来。”一边说,一边把那茶叶塞在了苏眉手里。
苏眉连声道谢,惜月忍不住皱眉道:“一罐茶叶也值得你这么客气?”
苏眉道:“是麻烦你跑一趟。”
惜月笑道:“嗯,就是我哥哥太懒。我今天约了人,就不耽误你上班了,改天我来找你玩儿?”
惜月同她年纪相仿,虽然叫她一声“许夫人”,但言谈间全拿她当闺中姊妹一般。自她嫁给许兰荪之后,连唐恬也拿她当大人看,却是许久没人跟她说“来找你玩儿”这样的话了,苏眉听着,不由一怔,恍过神来, 才笑道:“好。”
待她送过惜月回来,却听林如璟问道:“这女孩子是你的朋友啊?”
“嗯。”苏眉简单应了一句,她和林如璟仍是点头之交,几乎从不谈论各自的私事,而她同惜月的关系又略有些绕,不大好解释。
林如璟转着手里的钢笔又问:“她家里是做什么的?”
“怎么了?”
“她那只手袋——“林如璟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最少也要一千美金。”
这个话题对苏眉而言有些陌生,只好聊胜于无地回应道:“是么?她家里…是很好。”
“你是认识她,还是认识她哥哥?”林如璟翻着面前的书,漫不经心地问,停了停,没听到苏眉答话,这才抬起头,见她有些错愕,便道:“哦,我刚才听到她说,是她哥哥叫她来的。”
苏眉释然一笑:“她哥哥从前是兰荪的学生。”
林如璟偏着脸想了想,自言自语般低声说了一句:“可惜了。”
苏眉没有听清,又觉得她神态古怪,便追问道:“什么?”
林如璟摇摇头:“没事,我想多了。”说罢,玩笑似地补了一句:“我就是奇怪,你怎么会认识这样阔气的千金小姐。”
苏眉客气地陪了一个微笑,刚要坐下,只听走廊里一个极度兴奋又似在努力压低的声音连声叫她的名字:“苏眉!”转眼间,便见唐恬风风火火地撞了进来,手里的一卷报纸“哗啦”一声铺在她面前:“你看,你看!”
苏眉正待说话,一眼看见林如璟打量着唐恬面色微变,连忙竖起手指朝唐恬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唐恬大约是跑来的,额头上渗了薄薄一层细汗,粘住了几丝刘海,见苏眉让她噤声,掩着唇吐了吐舌头,冲着林如璟就鞠了一躬:“老师,对不起,我马上就不吵了。”
图书馆里处处都挂着个“静”字,古籍部更是不容喧哗,苏眉正担心林如璟发作,却见她淡淡一笑,站起身来:”我出去一下。“说着,端着茶杯款款走了出去。
苏眉的食指又在自己唇上敲了两下,示意唐恬切记到这儿来要安静。唐恬撒娇地往她肩上一挂,点着桌上的报纸:“你快看看,我写的。”又兴奋又得意。
苏眉顺着她小鸡啄米似的手指一看,原来是她那篇几经周折旨在控诉风月行业的稿子终于登了出来,洋洋洒洒一大篇,占了三分之二个版面,怪不得她这么兴高采烈。
苏眉拿起报纸细细读完,亦赞她写得好,尤其是珍绣自幼被拐卖进如意楼,如何百般艰辛红颜薄命,又从红倌人写到丫头、娘姨、老鸨…却是人人身后都有一笔辛酸账。唐恬被她夸得眉开眼笑,想要谦虚两句也装不起来,只好腻着她道:“你能下班了吗?我请你吃饭去,报社的编辑叫我下个礼拜去拿稿费呢!”
苏眉噙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觑着她:“…你该请别人吃饭吧?”
唐恬蓦地红了脸,“你别笑我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呢。”
苏眉捏了捏她绯红的脸颊,“什么怎么办?”
“唉!”唐恬皱着脸长叹了一声,扯着苏眉的袖子悄声道:“你说,我到底喜不喜欢他啊?”
苏眉啼笑皆非:“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我觉得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嗯,我喜欢的那种… 你知道的。”唐恬的声音缩得细细的:“不过,他也挺好玩儿的,我就是害怕…其实我不是真的喜欢他。”
苏眉听着她的话,也觉得困惑:“你喜不喜欢他,你自己怎么会不知道呢?”
唐恬嘟着嘴道:“我就是不知道。”
与此同时,叶喆也拿着报纸在虞绍珩眼前晃:“…啧,我爸老说我不好好念书,文章写得狗屁不通,嘿,我给他弄个会写文章的儿媳妇回去,以后我爸再让我写什么,都让小油菜给我写!”
虞绍珩草草看了一遍唐恬的文章,点头道:“写的是不错。”说着,指节在报纸上叩了叩,“这位珍绣姑娘怕是要红了。”
叶喆舔了舔嘴唇,心领神会:“你也觉得吧?便宜了那小粉头儿。”
虞绍珩摇头一笑,“你帮着她写这个,不是砸你三叔的场子吗?”
叶喆倒不以为意:“你放心,她再写十篇文章,四马路的生意也照做。”说着,忽然往虞绍珩身边凑了凑,几乎同他挤在一个单人沙发里:“哎,商量件事儿。”
虞绍珩忍不住往旁边躲了一躲,“干嘛?”
叶喆笑嘻嘻地眨着满眼桃花,“我想带她出去玩儿,你跟我们一起呗。”
虞绍珩审慎地道:“你想去哪儿?”
叶喆笑道:“去栌峰。”
虞绍珩摇头:“现在去栌峰有什么意思,秋天还有红叶看。”
叶喆靠在他肩上,作驯顺乖巧状:“远嘛!可以住一晚。”
虞绍珩一抽肩膀撇开了他:“那你叫我干嘛?”
“我自己带她去,她肯定不去啊!”
“哦——”虞绍珩嘲弄地看着叶喆:“一个男人带她出去过夜,她不去;两个男人,她就会去了?”
叶喆恨铁不成钢地嫌弃了他一眼,“你怎么不开窍呢?你可以带一个人去啊。”
虞绍珩板着脸道:“你知道的,我现在没有女朋友。”
“也不一定非得是女朋友啊。”叶喆努力帮他出谋划策,“要不我们叫着月月?”
虞绍珩冷然看着他:“为什么不叫你家蓓蓓?”
“我妹?!”叶喆腾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还不回家告我黑状?再说了,那不就变成带孩子春游了吗?”他想了想,又试探着道:“要不就樱桃,你不是挺喜欢她的吗?或者珍绣…或者,咱们那小师母也行啊,她要是去,唐恬肯定就去了…”
他见虞绍珩神色不对,连忙打着哈哈改口:“是都不太合适。”
虞绍珩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你放心,不管我带谁去,最后你也是自己睡。”
叶喆听得满腹惆怅,忍不住抱怨道:“所以我就是想你带个知情识趣的女朋友,烘托一下气氛嘛! 你说你都回来大半年了,连个能带出来的女朋友都没有,你丢不丢人啊?”
虞绍珩同情地看着他:“你就这么急吗?我劝你最好还是忍一忍…”
“我忍不了了!”叶喆捂着脸哀嚎了一声,倒在对面的沙发里,“我亲她一下, 她就跟我叽哇乱叫,说我再这样她就不理我了,我受不了了…”
虞绍珩起身过来,拍了拍他的膝盖:“小不忍——则乱大谋。”
16、春弄(一)
“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唐恬穿着件黄绿相间的小格子衬衫,袖管解开纽扣直挽起到手肘,圆润雪白的小臂露出来,像是藏在杨柳枝里的乳燕,随风摇出一抹腹羽。
“才过了清明,我跟你们俩跑出去玩,像什么话?”苏眉秋波微横,夹了一箸笋尖送到她碗里,“你尝尝我烧的,你怎么会不喜欢吃笋呢?”
“…也不是玩儿什么,春天踏青而已。”唐恬却不肯死心,“清明从前叫寒食,就是要踏青的嘛!”一边说,一边又用筷子去戳碗里那片春笋,“我总觉得这东西吃起来是涩的,有点怪味道,像草似的——每次吃这个,我都觉得自己是头羊。”
“涩是因为笋里头有鞣酸,用淘米的水或者盐水焯一下就好了。”苏眉说着,扬了扬下巴,示意唐恬吃菜。唐恬有求于她,只好勉为其难地用齿尖咬了,卷进舌头一尝,果然比平时在家里吃的鲜香可口,连忙赞道:“哎,你烧得比我妈烧得好吃!你现在这么会做饭哪!”
苏眉淡淡一笑,“我有空嘛。”
她读书时也从没进过厨房,煲汤烧菜都是结婚之后方才从头学起。她有心学做一个叫丈夫安心惬意的主妇,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那一日虞绍珩和叶喆登门拜望许兰荪,她好容易在家里招待一回客人,还当众露怯,反而叫客人自己下厨。她“知耻而后勇”,又有大把时间消磨,总算也有些模样。只是唐恬开口称赞,却勾起她一脉愁绪——她原是为了许兰荪才用心学厨的,如今她亦能烧出像样的饭菜,可他的人却不在了,“恬恬,我现在不是以前念书的时候,不方便跟你们…”苏眉轻轻叹了口气:“再说,你们俩约会,我去不是惹人嫌吗?”
“我怎么会嫌你呢?”唐恬嘴里含着饭,乌里乌鲁地循循善诱,“你算是他的’长辈’,你跟我一起,他肯定很老实的。”她说着,面上微微泛红,“…我不敢自己去。”
苏眉苦笑,“你这么不情愿就不要去了嘛。”
“他约我好几次了,我总不肯,好像也不太好意思。”唐恬含着筷尖挤眉弄眼,“我想着,出去玩总比看电影什么的好吧?”
“为什么?”苏眉不解,“电影院里那么多人,他还能把你怎么样?”
“电影院里黑呀!”唐恬嗓门儿提高了好几度,说完,自己颈子上先泛了红,“他一拉我,我就害怕,他还…”
苏眉见她忸怩地浑身坐不住似的,不由地替她难受,“唐恬恬,你要是实在不喜欢他,就跟他说清楚;要是不好意思当面说,给他写封信也可以啊。”
“我就是…”唐恬又在椅子上扭了扭,觉得怎么说都词不达意,“我就是不知道我喜不喜欢他——我自己都快烦死我自己了!”
她轻呼了一声,趴倒在了桌上。她一向都活泼干脆,遇事习惯了一径往前 冲,唯有一想到叶喆这件事,整个人都像被架在云头上,上下左右都软绵绵得无处着力。班级里的女同学,三个里头就有一个在谈恋爱,她不是不想交男朋友,只是叶喆这样的“男朋友”完全在她预想之外。
如今他在她眼前收拾起了那些风骚扮相,平心而论,她也承认叶喆剑眉朗目身姿挺秀,沾着玉树临风的边儿,把他们系里的男同学一个一个都比下去了。她自认不是以貌取人的女孩子,可是皮相好总不是坏事;兼之叶喆对她百依百顺,且吃喝玩乐的本事也是她前所未见。她同他在一起,时时都有一种不安的快活,宛如略带晕眩的旋舞。她不相信她会只是因为这些就能喜欢上他,这种认知让她见了叶喆便有一种负罪感——原来她这样肤浅吗?她一直都觉得,她喜欢的人怎么说也应该是品性端正,努力上进,有益社会…叶喆什么也挨不上,她和他在一起简直是“堕落”!
对,堕落。
她这样和他在一起,跟那些她从前看不起的女孩子根本没有分别。
而且,叶喆总是孜孜不倦地调戏她。虽然她一恼,他也就罢了,可这么一来,她又觉得他的百依百顺似乎动机不纯。
她也知道互相喜欢的两个人在一起,是会有点亲蜜的“小动作”,但是那也应该在他们“互相喜欢”之后嘛。她从没和人恋爱过,她觉得这件事最好从写信开始,要每隔一天都有一封情书收,一封一封存起来,许多年之后再回头看,是件多幸福的事啊!可是她刚一“建议”叶喆给她写信,叶喆就倒抽一口冷气:“我最讨厌写文章了,我给你打电话呗!”说罢,就笑眯眯地盯住她:“唐恬恬,你那么甜,我喜欢听你说话。”
她可怜兮兮地看着苏眉,却没办法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她贪心他待她好,贪心他又好看又听话,贪心他等她放学的时候,戎装笔挺倜傥耀目,让身边的女同学都羡慕…可是她怕她不是真的喜欢他,她怕她会变成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种人,她甚至觉得如果父亲母亲知道她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一定会对她很失望。她需要多一点理由——不管是喜欢他,还是离开他:
“你就陪我一起去吧,我们去放风筝,下午就回来了。我都陪你去给许先生扫墓了,我都没跟我妈回乡下看我外公…”
16、春弄(二)
叶喆听了虞绍珩的建议,改约唐恬去近郊踏青,本来就不大情愿,一听说她还要带上苏眉,更觉得失策,左思右想忍不住跟唐恬念叨:“咱们俩出去,带着小师母…不太好吧?搁在二十年前,她说不定还得在家里守孝三年呢!”
话犹未完,就被唐恬一记白眼堵了回去:“二十年前?四十年前,连最有名的教授都写过,节烈这种东西’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你念过书没有啊?满脑子封建糟粕!”
叶喆哑了一瞬,去忽然从另一头省悟过来,眉飞色舞地赞道:“这话说得太对了,我双手赞成!这是哪个大学问家说的,我得去看看他的文章。’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说得太好了!有见地!你说呢?唐恬恬,你说呢?”
唐恬被他聒噪得面红耳赤,嘟着嘴把他甩在身后,叶喆却像是捡到宝一样,犹在她身后追道:“…这个问题值得讨论啊!”
叶喆忖度着有苏眉和他们一起春游踏青,多半这两个女孩子要形影不离地凑在一块儿,他好不容易把唐恬哄出来,最后也只是个拎包跑腿的下场,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划算,便打起了绍珩的主意,“周末我带小油菜去放风筝,你要是没什么要紧的事,也一起来呗!”
虞绍珩颇感意外地打量他:我没听错吧?
叶喆蚕蛹出茧似的扭了扭肩膀,“她非要叫上小师母,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来尽点儿’孝心’?——关键是不要让她老跟着我们,我干点儿什么都不方便。”
叶喆这番话正中虞绍珩的下怀,他心底勾了一丝轻笑,面上却不肯轻易就范,反而岔开话题笑道:“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你还想干什么?”
叶喆哀哀叹了一声,“你不是说慢工出细活吗?那也得给我点儿下功夫的机会不是?”
虞绍珩思量着拿起身旁的酒杯,一边呷着酒一边摇头:“我没什么兴趣哄小女孩放风筝,要不我帮你问问惜月有没有空?”
“哥哥的酒都喂了狗了是吧?”叶喆皱了皱鼻子,愤然从他手里抽走了酒杯,“再加上一个月月大小姐,我除了叫她们当勤务兵使唤,我还有什么机会?”
虞绍珩好整以暇地觑着他笑:“…你带着叶叔叔的勤务兵呗。”
叶喆咬牙瞪了他一眼,转身往杯子里添了酒,神情楚楚地递给虞绍珩,“麻利儿地听哥哥的话,这么一点儿小事儿还让哥哥求你?”
虞绍珩接过酒,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口,“那我得带着月月。”
“成!”叶喆连忙抬手指定了他,“不过先说好,你妹和小师母都是你的。”
绍珩皱眉:“什么话?”
叶喆是恨不得在他同唐恬之外砌道墙,把闲杂人等都挡在外头,他却不能——时机未到,火候还欠得远。前一次他去见她,苏眉显然已经流露出一点“男女有别,闲事勿扰”的意思,他若是闷着头撞上去,只会平白叫她起了戒心,她若是现在就提防了他,那后面的事情只能更难办。叶喆可以变着法子煎炸溜爆,他却只能文火慢炖,柴添猛了,锅就干了。
不过,总拖着也不成。
演习泄密并许兰荪的案子因为牵涉到虞家,后续都交在了别人手里,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进展到了什么程度。再加上蔡廷初和腾作春的“提点”,他也有意放缓了心气儿,自己什么都不做,就已经站在了风口上,再打拼得过分,说不准就会往别人眼里扎刺。他想通了这个,便收拾心情按部就班地跟着别人走,公事上十分做到七八分,只留心上下同僚的私事,听见谁碰上什么为难的事,不管是顶头上司还是传达室的警卫,都顺手一帮。虞大少爷本就手面阔绰,又有几根手眼通天的“救命毫毛”,别人的燃眉之事,于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几个月下来,事情虽没多少件,但却教人人心里都盘算他的好处,之前的风言风语也就散了。
他这些日子的清闲是有意为之,闲来无事,正好能在苏眉身上下点儿水磨工夫,等回头事情多了,他恐怕又不得空。
所以,这件事总拖着也不成。三个月似乎急了点,他在心里默算,但最多也就五个月。之后,他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五个月,一百五十天,不管她生命中曾经有过什么,都足够她接受他了。
他在叶喆那里喝了酒,打电话叫家里的司机来接,栖霞的车比六局的车宽敞得多。他在后座上闭目沉思,手指下意识地摩挲着一方硬木画盒。
中午才吃完饭,蔡廷初的秘书就打电话叫他去部长办公室,他以为是之前的案子有什么事,谁知一到门口,便见蔡廷初桌上展着一幅水墨卷轴,部长大人立静立案前,却是在观画,听到他敲门进来,方才抬头:“你来看看这幅画。”
虞绍珩走近看时,那画原来是幅墨梅。他自幼习字尚算精心,但对画艺却所知有限,只是既然上司点名叫看,便也只好用心去看。绍珩见那画纸页幽黄,留白处颇有不少新旧不一题跋款识,想必是在许多主人手里辗转过的。细看时,见那几枝横逸纸上的墨梅冷蕊瘦枝,静穆疏朗之间清气逼人,他纵然不甚懂流派笔法,但也知是佳作,遂道:
“画属下不大懂,不过,也瞧得出来这是名家手笔。”
蔡廷初一笑,颔首道:“扬补之的墨梅雅韵孤标,最见凌寒独开的风骨。”一边说,一边慢慢把画卷了。听他这样一说,虞绍珩方知面前这画乃是南宋的画梅圣手扬无咎的传世之作,时谓“得补之一幅梅,价不下百千匹”。他还未来得及感慨,便听蔡廷初道:
“前阵子我到皬山,正巧碰见夫人画梅,亦极赞扬无咎的墨梅清逸。这《四梅图》画的是梅花从含苞到将残,一共四幅,栖霞存了一幅盛开的,这幅画的是初绽,我上个月碰巧得了,正好拿给夫人玩赏。”他说着,将卷好的画悉心放进画盒,随手便递到了虞绍珩面前,仿佛这无价之物亦只是寻常,“你代我转告夫人,余下两幅等我有机会寻到,再送过去。”
绍珩连忙双手接过,肃然道:“那我就先替家母谢谢您了。”
虞绍珩的指腹推磨着那画盒上的木纹,心道,这样不世出的惊绝之作,哪儿那么容易就“碰巧”让蔡廷初接连碰上两幅?根本就是听母亲说起,才去刻意搜罗的。蔡叔叔这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位子,弄一幅来也不是难事,不过,他还特意提了“余下两幅”。若真是没影的事,要等“有机会寻到”,现在便根本不需提。他既是说要“再送过去”,那就十有八九是寻到了,只是一并送来太惹人眼目;又或者是画已经寻到了踪迹,一时还未到手——这样的收藏皆是主人心爱之物,甚或家传之宝,也不知道部长大人是怎么弄到手的,有机会他得好好学一学。
作者有话说:
注+题外话:吐槽节烈’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是鲁迅先生。
著名的《新青年》杂志从1918年开始讨论“贞操”问题,鲁迅、胡适和周作人这些后来在政治和文学方面,旨趣各异的名人,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倒是有共识,认为是贞操的前提是爱情,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爱情恩意,就没有贞操可说;而这一点应该是两性共同遵守的,并不局限于女性。
从当时知识阶层的观点来看,更多的把贞操和恋爱划在一国,而非婚姻。这一点跟现在略有差别,可能是我朝在两性关系上压抑太久,人们把爱情的位置放得比较高,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如果恋爱消失,婚姻也应该消失,离婚不算没节操。
当时的讨论,目的在于解放女性,然而从父权和夫权之下被解放出来的女性,也同时失去了庇护,在一个仍然由男权统治的社会里,还是有很多杯具。有人看过《黄金时代》吗?可能萧红就算是个这样的例子。
16、春弄(三)
人间四月,最是天朗气清。
天幕上刷着莹莹透亮的明蓝,微凉的晨风拂在人脸上,细细的,带着清新的草木香,像从女孩子颈间飘飞下来的薄纱巾,沾了主人的芬芳。
叶喆摇开一半车窗,从后视镜里偷看后座上的唐恬,小丫头今天穿了件白底子满铺着柠黄碎花的连衣裙,打了宽褶子的裙摆刚刚扫过膝盖,鲜黄的衣裳抬人脸色,粉白的小脸儿比她手里橙红翠蓝的大蝴蝶风筝还鲜妍,好看得叫他忍不住吹了声口哨,唐恬的脸就更红了。
他原想提她一句:郊外冷,要不要带件外套?转念间就咽了回去。冷怕什么啊?她没衣裳他有啊!衣裳不够,还有他的人呢。
叶喆想着,满意地舔了舔嘴唇,接着却又开始腹诽:平时他们在一起,也没见她这么打扮过,不是穿她那件蓝袍子校服,就是条咸菜色的条绒背带裤——噢,那条上回扯坏了,又换了条咖色的,冬天的时侯套上件毛茸茸的白毛衣,幸好她不胖,要是再借了樱桃那副身条,那简直就活似一只熊。
他一直以为她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好看呢,今天看着她也是知道的嘛,就是不打扮给他看吗?这丫头是一贯的没良心。他想到这儿,撇着嘴角怨念地刮了唐恬一眼,然后就发现没良心的唐大小姐正专心致志地翻他带来的野餐篮,对他的不满没有丝毫意识,嘴里还嘟哝:
“没有上次我吃那个栗子蛋糕吗?”
“有啊,在下面呢,你喜欢吃的我都带了。”叶喆嘴上答着,心里一边继续抱怨唐大小姐没良心,一边赞许自己正直良善,没在点心里给她搁一剂绝妙好药——话说回来,他还真的有点儿想。
唐恬恬没良心,虞绍珩也没有。
这些日子他明摆着就闲得很,都有空看交易所的股票盘,叫他出来一趟还百般不情愿,叫他去接一趟苏眉,他都不肯:“我不顺路啊,既然是唐恬叫的她,当然你去接了。”好像全然忘了他叫他来到底是为了干什么,他去接苏眉——喏,就像现在这样,唐恬恬窝在后座里就像是席面上离他最远的那道菜,看得见,够不着,还不能转桌。叶喆撇嘴:真真是人走茶凉,从前许先生在的时候,这小子多殷勤,现如今…一点儿孝心都没有。
他把车开到竹云路,同唐恬一叩门,苏眉便拎了手袋和一个用墨绿印花棉布裹起的食盒出来,显是一早就收拾妥当等在家里了。
叶喆让着她和唐恬上车,不由多打量了苏眉两眼。这几个月,他偶见到苏眉,都是从头到脚一身丧服,她又时常低着头,乌沉沉压得人都陷在里头快要看不见了。虽说今天是被拖唐恬特意拖出来当灯泡给叶喆照亮儿的,但毕竟是陪着他们春游踏青,她也特意换了衣裳。
藏青的小翻领外套露出了里头鸽灰的旗袍立领,素归素,但胜在清新干净,配着她柔润眉眼净和白肤色,像是从箱底里取出来的汝窑美人瓠,用细棉布擦过薄尘,雨过天青般的润泽柔光看得人心里一静。
叶喆想夸她两句,却见她唇角含笑听着唐恬说话,垂目低眉的神态,倒像是他奶奶佛堂里搁的一尊小观音,这才省起她是“长辈”,赶忙把嘴边的话憋了回去,心道:果然是人靠衣装,女人肯打扮,一分姿色也能撑到三分;不打扮,就是十分颜色,也剩不下五分;所谓“天生丽质”,也是打扮得像是“天生丽质”罢了。
“我们今天是到哪儿去?”
苏眉一问,唐恬才想起来点了点叶喆的肩膀:“我们今天是去哪儿?”
“去云岭。”叶喆答道:“那边不是有个郊野公园嘛?开阔,正好放风筝。你们去过没?”
唐恬摇头,“我小时候学校春游都是去泠湖,还可以划船呢。”
叶喆心道,泠湖就在城里,人多眼杂,去那儿还不如去看电影有“意思”,面上却万不肯露出自己的小算盘,只道:“你喜欢去泠湖啊,那你得谢谢绍珩,那园子本来是他父亲结婚的时候,他伯父送的贺礼,后来让他母亲捐出来做了公园。”
“真的啊?”唐恬讶然轻呼了一声,“全都是吗?”
叶喆笑道:“ 全都是,不过你去的不是全部,西边还有一块儿当时是捐给遗属学校的,现在是陆总小学。”
“嗯,我看到过那边有个学校。”唐恬咋舌:“他们家好大方。”
叶喆笑道:“他家里有别的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