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看着汤里白白的东西:“四(是)什么?”

姜唐说:“补脑汤。”今天他给李昂炖的是香猪脑汤。

李昂看姜唐一眼,端起来喝了一口,味道还挺鲜美的,他用勺子弄下一块猪脑放进嘴里,软软的,非常细腻,有股说不出来的怪异感,但他对姜唐有着百分百的信任感,从不质疑姜唐做的一切东西,叫吃什么就吃什么。

“好吃吗?”姜唐问。

“嗯。”李昂应了一声。

闻笛站在一旁看着,说:“看起来像豆腐脑。你又做豆腐了?”第一批种植下去的红豆已经收获了,产量还不错,农场留下种子后,剩下的都送到仓库去了。虽然红豆的吃法种类很多,但姜唐主要还是用它来做酱,生抽、老抽和豆瓣酱全都离不开红豆,这些都是做菜不可或缺的调料。不过他也用红豆来做了一次豆腐,安格斯红豆的蛋白质含量虽然不如地球上的黄豆,但是比地球红豆高多了,用来做豆腐虽然有点浪费,但是尝试做一下并不过分。那一次豆腐做得不算太成功,卤水放多了点,豆腐点得有点老,但是大家并不介意,你一碗我一碗直接就把豆腐脑喝光了,都没剩点给姜唐做豆腐和豆干。

姜唐说:“没有,这不是豆腐脑。”

“那是什么?”闻笛是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学生。

“是什么?”李昂被闻笛勾得也充满了好奇。

姜唐咬咬牙:“猪脑。”

闻笛忍不住噗地笑了:“这都能吃?”

李昂一脸迷瞪,没反应过来。姜唐说:“猪脑在华夏传统医学里,有安神补脑的作用,做脑科手术的人吃再合适不过了。”看样子闻笛也就是名字还跟华夏有点关系了,别的全都西化了。

闻笛笑着说:“没想到你对华夏文化还挺了解的。”

“那是的。”姜唐生活的那个年代虽然已经是地球村了,但是各个国家各个地域的文化差异还是存在的,哪像现在,全都被同化为一种了,各种传统文化的基石早就被历史的洪流冲刷消磨成细沙,混合在一块儿,再也分不出彼此。就好比现在的人种,几乎都是混血儿,找几个纯色人种都难。姜唐觉得,有些东西,消失是无可厚非的,有些东西,还是需要保留的,否则人类真的把自己是谁都忘了。

姜唐拍了拍李昂的肩:“多吃一点,如果喜欢,我以后再给你做。这个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和(好)。”李昂非常配合地答应。

闻笛憋着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出去了:“我得走了,明天第二批移民就到了,还有好多事要去忙。李昂别担心,好好养病吧。”

“嗯。”李昂不能点头,只能简短应答。

姜唐坐了下来:“李昂,你别光只说一个字,说长一点的句子,要锻炼你的大脑和语言能力。每一个婴儿刚出生的时候,语言能力都是不完善的,他们都得经历口齿不清、逻辑混乱的时期,你就当这是你的新生,所以要大胆地说,而且要多说。”

“和,汤和七(好,汤好吃)。”李昂朝姜唐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你七(吃)。”

姜唐摆手:“我已经吃过了,你吃吧。”

李昂低头吃饭的时候,姜唐望着某处发呆,第二批移民要到了,安格斯将会越来越繁荣,而罗逊他们的责任将会越来越重,这一次帝国派遣了六十艘军舰过来,下次呢,会不会就是六百艘?他们要怎样才能制止帝国政府的不断出兵。罗逊过几天阵子也该回来了,他必定比自己考虑得更多吧,这些都属于他的责任,自己要怎样才能帮到他?

李昂不知道说了什么,姜唐没有听见,李昂放下勺子,伸手拉了一下他:“姜唐。”李昂很多词语都咬不准音,唯独姜唐的名字咬得字正腔圆的。

姜唐赶紧回过神来:“怎么了?”

李昂说:“七(吃)了。”

姜唐一看,李昂已经将汤和饭都吃完了:“吃完了啊,我给你切点水果吧。”

李昂等他切完水果,说:“你萌(忙)你的。”

姜唐笑了笑:“嗯,你自己好好休息吧,没事自言自语锻炼说话能力吧,反正又没别人会听见。”因为现代人多数都做过基因手术,加上人口分散,环境污染少,人类的身体素质要比从前好不少,医院也不像从前那样总是人满为患,李昂虽然住的是双人病房,住院这么多天,房间里的另一张床就没人来住过。

李昂笑着点了点头:“和(好)。”

姜唐确实有事要去忙,整个安格斯的居民都很忙,大家都忙着迎接新人,他虽然没被分配接待的任务,但是他也有事忙,过了这么几个月,农场里最早一批种植的作物都进入了收获期,他得去安排这些作物的用途。新鲜蔬果吃不完的,不能浪费了,得想办法储存起来。比如西红柿吃不完,就要做成番茄酱;蔬菜吃不完,不能保鲜的就得晒成菜干。

他刚到仓库,就被一个较雷奥的仓库负责人叫住了:“姜老师你来得正好,我正要给你打电话。”

姜唐问:“怎么了,雷奥?”

雷奥说:“是这样的,我们根据你的建议,把鹿羊奶高温消毒后拿出去卖,但是没人要,卖不出去。”鹿羊就是当初姜唐和罗逊从丛林里出来,在草原上遇到的那一大群食草动物,外观上有鹿和羊的共同特性,性情温驯,所以起名叫鹿羊。姜唐建议人工饲养鹿羊,这样的话就能有肉吃,也能挤奶。

“怎么会?卖不出去的原因是什么?”姜唐走过去,看着地上堆放着十多个大奶桶。

雷奥说:“味道有些怪,大家都没办法接受。”

姜唐示意他揭开一个盖子,舀了一点奶尝了尝,其实还好,没加工过的鹿羊奶味道寡淡,还有些陌生的膻味,这可能是大家没法忍受的原因,姜唐说:“大概是因为大家都不爱喝原味奶。这样好了,我教你去除奶膻味,你们以后加工成成品奶出售。”

雷奥点头:“好。这些都交给你?”

姜唐说:“可以,我来处理吧。”

“好的。”

姜唐看着数量不少的鹿羊奶,这些做成品奶恐怕来不及了,成品奶需要包装,等赶出包装来,这些奶恐怕都变质坏掉了。怎样才能消耗掉如此多的羊奶呢?姜唐想到明天要到的客人,灵机一动:“这些奶帮我送到厨房去,明天挤出的奶也为我留下来,我有用。”

姜唐指挥大家将奶送到他的厨房,先将鹿羊奶反复过滤,尽量去除膻味。忙完这些,天都快黑了,姜唐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叫了几个人过来帮忙,从仓库里调出一批鸡蛋、面米分和砂糖,连夜加班,烘烤出一批又一批松软喷香的蛋糕。

蛋糕烘烤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温暖的夜风将蛋糕烘焙的甜香味吹到了基地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所有人都闻到了,大部分人都没吃过蛋糕,都忍不住抽着鼻子问:“好香啊,姜老师又在做什么好吃的了?”

丹尼尔本来晚饭吃得特别饱,但是被这香味诱惑得不行,赶紧拉着加班回来的闻笛跑到姜唐这里来了:“唐唐,你又捣鼓什么好吃的了?哟,棉花糖都吃上了。”

棉花糖和托比正在餐桌上大快朵颐,紫薯一向只吃水果和坚果,对人类烹饪的大部分食物不太感兴趣,此刻正无聊地蹲在一旁玩耍。棉花糖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抬头看了一下,发现是自己最不喜欢的家伙,便往托比身后躲了躲,还不忘将自己的蛋糕盘子拖过去。丹尼尔走过去,伸出手指头想点一下棉花糖,被它躲过去了,他便顺势抚摸了一下托比,呆萌的托比被摸了之后才从蛋糕里抬起头来,茫然地看了一下,什么都没有啊,然后又埋头去吃蛋糕了。

姜唐说:“今天雷奥跟我说鹿羊奶卖不出去,没人愿意吃,我想着不浪费,就用来烤蛋糕了。明天不是有很多客人到了嘛,正好用来做招待他们的点心。”

丹尼尔说:“啧,便宜他们了,我们都还没吃上呢,他们就先尝上了。”

“那边有做好的,尽管去尝。他们初来乍到,总要给点甜头尝尝吧,不然怎么有奔头。”姜唐笑着说。

丹尼尔说:“他们那么多人,这些够吃吗?”

姜唐说:“主要是给小朋友吃的,一万多人,人人都有份的话,原料也不够啊。”

丹尼尔抓着一块蛋糕咬了一口,又松又软,还香甜无比,顿时双眼放光:“太美味了!这是我的菜,我最爱甜食了。唐唐,你会这一手,怎么不早点做啊。”

“那也要有奶啊。好了,尝一下就足够,以后资源多了,让人专门去开个甜品店,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姜唐说。

丹尼尔说:“别啊,不用别人开,你自己开就好了。我就爱吃你做的。”

“没空!要不你自己开吧。”姜唐头也不抬。

丹尼尔扭头看着闻笛,狡黠一笑:“闻医生,我知道你最能干了,要不你来开?”

闻笛说:“开店就免了,没精力。跟姜唐学做蛋糕倒是可以的。”

丹尼尔还想说什么,姜唐说:“丹尼,你可知足吧。人家闻笛就只愿意为你一个人做,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丹尼尔笑呵呵的,斜睨着闻笛:“真的啊,那要多学点,把唐唐的手艺都学过来。”

“可以,搬我家来住我就给做。”闻笛说。

第70章 归来

姜唐忙活了大半宿才忙完,明天一早还有新鲜鹿羊奶送来,还得忙活半天。这儿天气热,食物在常温下存放容易变质,他将室温调到15c左右,这样过一晚上蛋糕也不会变质。姜唐让助手们先回去了,自己也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丹尼尔吃得胃疼都不舍得住口,吃到实在塞不下去了才停下来,对闻笛说:“一会儿回去给我弄点胃药吃。”

闻笛皱起眉头:“有毛病,好端端地非要把自己吃撑了。”

姜唐用毛巾擦了下手:“我给丹尼弄点水果吃吧,促消化。”

丹尼尔背靠着餐桌,双肘后架在桌子上,满脸痛苦地动了动手指:“别,吃不下,都到这儿了。”他用手指了指喉咙。

闻笛摇头:“算了,我带他回去。”说完伸手去搀丹尼尔。

丹尼尔打了个饱嗝儿:“不能走,我一走动肯定就会从嘴里喷出来的。唐唐,今晚上我帮你守厨房吧。”

闻笛扬起眉毛:“你是不是打算歇会儿再战?”

“嘿嘿,被你看出来了。”丹尼尔笑得有些无赖。

闻笛满头黑线:“你可别祸害姜唐的厨房了。”说完就将丹尼尔打横公主抱了起来。

丹尼尔大呼小叫:“闻笛,你这个流氓,你想干什么?”

“你不让我抱,难道让我背?”闻笛沉着脸。

丹尼尔一想,确实也不能背,一背胃就被压着了,只好乖乖不动了,朝姜唐做了个很无奈的苦相:“碰上这样不讲理的人,真是没有人权啊。”

姜唐忍不住挥手赶人,嘴里笑骂着:“赶紧滚蛋,别在我面前秀恩爱。”

闻笛抱着跟他身高差不多的丹尼尔出去了,一点都没看出吃力的样子。姜唐不仅咋舌闻笛那双拿手术刀的手居然有这样的臂力,真是看不出来啊,不知道罗逊抱自己会不会觉得吃力。他赶紧摇头,阻止自己继续遐想,目送他俩离开,回头叫:“棉花糖,回家了。”他家的棉花糖现在是三只的老大,只要它去哪儿,另外两只必定跟随。

结果棉花糖只是懒洋洋地“叽叽”回了一声,并没有立即跳跃过来。姜唐扭头一看,棉花糖和托比一个四脚朝天一个五体投地一正一反躺在桌上喘气儿呢。它们的身体本来就圆,此时已经完全变成滚圆状了,它们周围还有几点蛋糕屑,看样子跟丹尼尔一样也是吃撑了。

姜唐无奈地摇头:“你们这群吃货,怎么这么没有节操呢?你们这是抢人家小朋友的口粮啊。从明天起,罚禁足三天!”他将棉花糖和托比从桌子上提下来,放到地板上,“赶紧爬一下消食,撑死你们得了!”

结果棉花糖和托比根本走不动,不偷吃的乖孩子紫薯使劲用脑袋去拱棉花糖,想要推它回去,无奈棉花糖还是不肯动,紫薯急得“咻咻”地乱叫。姜唐只好一手抱着棉花糖,一手抱着托比,身后跟着紫薯,一人三宠回宿舍去。

第二天一早,姜唐继续去厨房做蛋糕,刚上楼,便看见几个孩子探头探脑地从窗户往厨房里看,姜唐咳了一下,几个孩子全都扭过头来看着姜唐,大家都推推搡搡地将靛蓝眼睛的男孩推到最前头。

姜唐认识这个小男孩菲比,见过他好几次:“咦,你们怎么上我这儿来了?今天不上课吗?”

菲比说:“今天迎接新朋友,学校放假。你昨天做什么好吃的了,那么香,害得我们一晚上都没睡好。”几个孩子都附和起来。

姜唐笑了,这群孩子胆子真肥,他们自己嘴馋,反过来还怪自己做的食物诱惑了他们,便说:“我做了些糕点招待今天即将到来的朋友们。”

菲比眼珠子一转:“都是什么好东西啊,我们帮你先尝尝,看能不能送给新朋友,不然味道太差多没面子。”

要换做平时,姜唐肯定会拿出来给他们先尝,但是今天他说:“现在不行,要等新朋友们到了之后才能尝。他们是你们的新朋友,所以你们要有福同享,就算是不好吃,那也算有难同当。”

菲比眼睛一亮:“那就是说,我们也有份对不对?”

“对,但你们不能先吃,要等大家来了一起吃。都去玩吧,我要去忙了。”姜唐跟大家摆摆手,进厨房忙活去了。

第二批移民抵达安格斯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多,十艘军舰护送着十艘客船,一共一万二千一百人,其中一千多为军人,剩下的都是移民。经过两个月的长途太空旅行,多数人都表现出了不适应,神情萎靡,一着陆,见到这个蓝绿色的美丽星球,顿时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可算是到了,这儿的环境还不错,应该是个好地方。

食堂照例为大家准备了接风洗尘的丰盛午餐,有人为孩子专门发了一张糕点票,凭票去窗口领一份蛋糕。所有的孩子都吃上了松软可口的蛋糕,看着孩子们露出从未有过的满足而喜欢的表情,那些还心存疑虑的家长们全都吃下了定心丸,这应该是个值得为之奋斗的好地方。

雷奥看见蛋糕那么受欢迎,便对姜唐说:“以后的鹿羊奶都用来做蛋糕吧,这样应该比较好卖。”

姜唐说:“这不太实际,做蛋糕需要很多的鸡蛋,如果全都做蛋糕的话,鸡蛋会严重供应不足,暂时还是做成品奶吧。”一只鸡从幼崽养到能下蛋,起码要半年的时间,他们现在的鸡蛋还是从被抓来圈养的野鸡那儿获取的,数量有限,吃蛋糕对他们来说,目前还略奢侈了点。

短暂的几天混乱之后,新移民全都得到了妥善安置,虽然生活资源有些紧张,但也意味着更多的劳动力和创造力。农场、工厂、学校、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城镇。而斯潘达星的移民局里,人们排队领票,等待着往安格斯移民,不出十年,安格斯星会变成一个现代化的文明星球。

李昂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左右的院,最后还是坚持出院了,因为住院实在太无聊了。姜唐见他康复得差不多了,只是有些吐词不清,这可能需要长期的锻炼,便不再劝他继续住院。

出了院的李昂想回到工作岗位去,姜唐怕他累着,便让他先休息一阵,不着急上班。李昂这才发现,出了院并不比住院好,住院起码还能见到护士和医生,出院之后就只能躺在自己的宿舍了,只有姜唐下班之后来会看一下他,平时就他一个人对着寂寞的墙壁,实在是无聊至极。

李昂最后还是从床上爬起来,跑到姜唐的厨房来帮忙。姜唐有些意外地看着李昂:“你不是不学做菜吗?”

李昂的脸浮上红晕:“我没有做菜,只是帮你打下手。”

姜唐笑了:“没问题,就算是想做菜也可以的,我这里没有什么禁令。”

李昂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给姜唐打下手,递个碗、拿个菜什么的,偶尔也学着切切菜,就是不掌勺。姜唐知道他一个人待得无聊,这些事都不怎么费神,便也不劝阻他。

罗逊回到安格斯的前一天,发生了一件大喜事——安格斯星球上第一个婴儿诞生了,生产的产妇姜唐还不陌生,就是那个小捣蛋鬼菲比的妈妈。第一个婴儿的诞生意义非比寻常,如果说其他人还算安格斯的外来人口,这个女婴就是土生土长的安格斯星人了。

菲比妈妈生产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关注这件事,闻笛作为医术最高的医生,婴儿由他接生,从阵痛开始就一直在医院守护,一直到婴儿出生,前后共经历了八个小时,晨曦初露的时候,嘹喨的婴儿啼哭声响起,一个健康的女婴诞生了。几乎所有的人心都落到了肚子里,大家奔走相告,兴奋之情不亚于第一次踏上安格斯土地的那一瞬间。

姜唐亲自给产妇炖了一锅鸡汤,将鸡汤上面的油撇去,亲自送到病房里去。菲比拉着姜唐的衣角,像献宝一样领着姜唐去看他的妹妹:“糖哥哥,你看我妹妹,她好小,也好丑。”

姜唐看着那个红通通的婴儿,满脸的褶子,眼睛还没睁开,也没什么头发,简直像个小猴子,可爱稚嫩得令任何铁石心肠都发软:“小宝宝都是这样的,你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等她长大了,就跟你一样漂亮可爱了。”

菲比的妈妈看着姜唐,脸上露出幸福而满足的笑容:“姜老师,谢谢你的鸡汤。菲比最喜欢你了,他说长大了要做个像你一样的人。”

姜唐低头看一眼菲比,摸摸他的脑袋:“菲比,你喜欢做菜?”

菲比有些羞赧地说:“我也想要那么多人崇拜我,喜欢我。”

“加油!你可以的。”姜唐欣慰一笑,自己算是后继有人了?

菲比妈妈说:“姜老师,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想请你给我的女儿起一个名字,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我冒犯。”

姜唐简直受宠若惊,非亲非故的,给人家孩子起名字,这是多么大的殊荣啊,姜唐舔了一下唇:“夫人,这怎么行,太冒犯了。”

“姜老师带领我们走进了新生活,我们全家都感激不尽。如果不是你,我们现在肯定还在斯潘达挨饿,这个孩子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出生。”菲比妈妈诚恳地说。她说的倒是不夸张,第一批移民安格斯的人来自一个连地下水都没有的矿山小镇,那儿连土豆和番薯都种不出来,一直都依赖开矿采矿来换取营养套餐,革命军接管斯潘达之后,矿场主逃走了,他们就一直靠救济生活。

“你太言重了。”姜唐想了想说,“那我给孩子起一个汉语名字,孩子是清晨出生的,叫曦露好不好,意思是晨曦微露,你可以用它做小名。”

“晨曦微露?”菲比妈妈咀嚼了一下,回头跟丈夫商量,“亲爱的,我很喜欢曦露这个名字,就像我们的新生活一样,充满了希望和阳光。”

菲比爸爸也点头:“好,就叫曦露。英文名可以叫露西。”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曦露是个好名字!”

姜唐猛地扭头,心跳差点都漏跳一拍,他朝思暮想的人正面带笑容站在门口,目光灼灼地黏在自己身上,眼神仿佛两个漩涡,要将自己吸进去。姜唐猛地扑过去,在扑进对方怀里的时候站下了,伸出双手抓紧他的胳膊:“你怎么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虽然极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但嘴角已经咧到耳根子上去了。

罗逊倒是比他放得开,他大大方方地给了姜唐一个拥抱,用力往怀里勒了一下:“刚到,听说孩子出生了,特意跑过来道贺的。恭喜你,斯密斯夫人!”当然也是为了找姜唐的。

菲比妈妈眉花眼笑:“谢谢罗斯福先生!您可算是回来了,可把姜老师给想坏了。”

姜唐满脸通红,看样子他和罗逊的关系是人尽皆知了。罗逊放开姜唐,抓着他的手,一起去看婴儿,他伸手轻触一下婴儿的嫩脸蛋:“叫曦露对不对?是个很不错的名字。祝你健康平安,长命百岁!”

看完婴儿,罗逊拉着姜唐一起离开了病房。姜唐始终都扭头看着罗逊,完全都不看路,只让罗逊牵着自己走。罗逊扭头,看着姜唐,伸手捏一下他的鼻梁:“傻孩子,见到我变傻啦?”

姜唐说:“你走这么久,我都快把你的样子给忘了,这不多看几眼赶紧重新记下来。”

罗逊听见这话,推开一个空房间的门,拉着他闪身进去,将他压在墙壁上,没头没脑地亲了上去。姜唐也急促伸着舌头去回应,滚烫的唇舌传达出的思念与眷恋似乎要将他们烧成灰。

一直到两人都快喘不过气来了,罗逊才停下来,抱住姜唐在他脸上吻了又吻:“真想把你吃了。想死我了。”

姜唐贴在罗逊的胸膛上,听着急促有力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地敲击着自己的耳膜,说:“下次去哪儿我都要跟着。”

罗逊沙哑着声音说:“好。”

两人相拥了一会儿,罗逊说:“对了,我们得赶紧出去,给你介绍个人认识。”

“谁啊?”姜唐好奇地问,“你带人回来了?”

罗逊说:“嗯,我带了一个旅行团回来,你看了必定很喜欢。”罗逊以为姜唐肯定会认识欧尚农这样的大明星。

“咱们这儿还来旅行团了?是什么人啊?”姜唐觉得很好玩。

罗逊拉着姜唐往外走,出了医院大门,直奔办公楼,此时办公楼前已经被人挤得水泄不通了,大家都在呼叫着“欧提思!欧提思”,姜唐莫名其妙,谁啊?号召力比罗逊的还大。

罗逊带着姜唐挤进人群,人们看见他俩,纷纷让开了道。姜唐看见一个穿得有些另类的中年男人正拿着签字笔往一个人的背上写字:“他在干嘛?”

罗逊有些意外:“在签名吧。你不认识欧提思?”

“谁?”

“一个非常有名的歌手。”罗逊说。

姜唐想了想,确实没有印象,可见平琰的生活是多么的单调:“我不怎么听歌。”

罗逊瞥他一眼,明明见他哼过歌的,不过他也没多问,走到欧尚农面前:“欧先生,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姜唐。”他在归途中就已经跟欧尚农介绍过姜唐了,欧尚农对姜唐兴趣浓厚。

欧尚农抬头看着罗逊和姜唐,赶紧腾出手来和姜唐握手:“你好,你好,久仰大名!”

姜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觉得笑容有种名的亲切感,伸出手去:“欢迎来到安格斯,欧先生!”

欧尚农打量着姜唐,笑得非常开心:“我觉得这次是来对了,你让我觉得很面善,说明咱们有缘分。正式介绍一下,我是欧尚农,初来贵地,多有打扰,请多多照顾!”

第71章 聚餐

罗逊告诉姜唐,欧尚农此行的目的一是为了吃姜唐做的饭,再就是来安格斯旅游。姜唐抬眉,瞟一眼正在给米分丝签名的欧尚农,将手挡在嘴前,小声地问:“我做饭给钱吗?”

罗逊笑了:“当然不是免费的,不过也不是现金,他免费为我们做旅游形象大使。有他做宣传,以后来安格斯的游客肯定络绎不绝,到时候还愁没收入?”

姜唐撞一下罗逊的肩,嘿嘿笑:“这买卖听着挺合算的。他很有名吗?”

罗逊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你的信息居然比我还闭塞,他是流行天王,全银河帝国最著名的歌手。”

姜唐悄悄做了个鬼脸,平琰居然都不认识这么有名的人,他的生活该是多么单调:“我对娱乐圈的事完全不了解,我从小就被测出智商低,达不到正常水平,连学都不能上,是在家里接受教育的,没什么同龄朋友,也不太了解外面的世界。”

这是姜唐头一次提起自己的私事,罗逊有些心疼地摸摸他的后脑勺:“谁说你智商低,我看就挺聪明的,你在厨艺上的天赋多少人都赶不上。”

姜唐呵呵笑了一声,他也觉得奇怪,现代人动不动就号称150的智商,但也没聪明绝顶到哪里去,可能是现代人对智商评分的标准跟以前不一样了:“我以前觉得自己挺笨,现在发现我也不蠢,嘿嘿。”

罗逊伸手捏一下他的后颈:“本来就不——别老提这个字眼,谁要再这么说你,我跟谁急。”

姜唐看着罗逊嘻嘻傻乐:“你必须急啊,说我蠢的,不就说明你眼光低?”

罗逊揽住他的肩,自信非凡:“我的眼光一向是非常好的。”

姜唐继续把话题拉回到欧尚农身上:“欧尚农为我们做形象大使不要紧吗?他不怕帝国政府封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