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此一役,瓦岗寨势力止于并州以北的雁门。

经此一役,向燕云威震天下,风云盟上下归心。

一个月后。秋冬之际。

雪满阴山。

敕勒川上,已是白雪茫茫,这样的天气,牧人们几乎不再活动。

无际草莽上,并骑奔驰着一对骏马。

大红马高余丈二,马上青年英姿勃发,当真是人如虎,马如龙,威风凛凛。

小白马上,却是个白衣少女,脸色沉静的如天山之巅的冰雪,眼中的光芒却如春星般灿烂。

“朵尔丹娜”年青人急急地呼喊:“慢一点,我追不上你了!”

小白马越跑越快,转眼间已将红马甩下里许。

即便是在良马成群的塞北,也绝找不到第二匹这样的神驹。

少女回头,淡淡的笑容如涟漪般荡漾:“咄?!你还不服气?”

咄?拍马迎上:“朵尔丹娜,你这匹马,简直就是,就是头鹰。”

那少女忽然回头,做了个“嘘声”的动作。两丈开外,是一只全身绒白如雪的小兔子,正奋力在掘着什么。

朵尔丹娜静静望着那只小兔子,似乎已经入神,脸上居然露出来一种极温柔的光芒,喃喃道:“咄?……你看它还那么小,就自己出来找东西吃。我猜它的爹爹妈妈一定已经死了,一定是的……只有它孤苦伶仃的一个孩子……”

咄?只觉得一阵阵的心痛。他勒住马,看着朵尔丹娜,而朵尔丹娜正全神贯注的盯着那只小兔子——它没有收获,厚厚的积雪下除了泥土,什么也没有……

而远处,一只肚皮干瘪的饿狼已悄悄潜了过来,竟然丝毫不顾忌有两个“人”在场。

朵尔丹娜伸手,指缝中多了一段闪烁的银光。

忽地一只大手按在她手上。“你做什么?”朵尔丹娜回头。

咄?坚定的握着她的手:“朵尔丹娜,我要你知道这就是草原!”

他们的对话显然惊动了那只觅食的野兔,箭一般向前窜去,窥伺已久的饿狼只一个腾跃,转眼间那只小雪球已经被撕扯成鲜红的碎片。

那只兔子太小,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几块。狼满足的离去,雪地上一片狼藉。

目送着那只狼,朵尔丹娜的手竟在默默发抖。咄?有些歉意,沉声道:“你要是救那只兔子,就必然要杀了那只狼。朵尔丹娜你还不明白吗?这世界上只有最强的才能生存——最强的!”

朵尔丹娜的眼中似乎要喷出火来,她极力压制着自己想要狂吼的欲望,一字字道:“我不懂!”说罢,策马狂奔,向着阴山所在的灰茫茫的远处。

咄?没有追,只是目送着她的背影,心口似乎已缩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她的笑……”终于打马回头,向着相反对草原狂奔而去。

天空是浓浓的铅灰色,似乎有几千斤重,重重压在草原上,极是沉闷,连风也没的一丝。

白雪皑皑的草原上,一红一白两点,愈来愈远,终于消失在天边。

天边,是阴山。

李靖!

大病一场多少磨损了些他的英气,脸色显得有些苍白,却更有一种病态的成熟的美。阴山的日子梦一般的过去,掐指算算也已经有两个月了。早年他也曾游历过塞北,但直到此时才真正领略到那种天地浑然的至美。

他从怀中抽出一管短笛,轻抚,凑到口边,一曲极悲壮的《哀郢》缓缓流出。

落日下,烽火半残,将军白发……李靖也不知道怎么会想起这首极难的古曲,只是心头一热一凉,便化作了那摧人魂魄的战歌。

……千军万马踏地而来……笛声凄厉高拔,一折之后,又回环而下,愈来愈低,偏偏又愈来愈急,似乎当真有大敌当前,金城欲摧。

李靖的额头微微见汗,双目中却隐隐透出杀气,浑身的肌肉也已经绷紧,腰背挺直的好象一柄标枪。

这一管简简单单的竹笛,被他奏的淋漓尽致。

音节又是一撞,盘旋而上。

这已是绝杀之境!

三折,九转,李靖的眼珠开始发红,额头大汗滴答落下。

“煞——”一枝雕翎箭破空而上。

终于,一个响遏行云的锐音呼啸而出,似乎是天地不仁杀气与戾气瞬间齐放——那是千里大漠伏尸百万战火横扫而过的焦黑与落日终于西沉的悲壮。

那管笛粉碎。

李靖回头,向燕云手中握着一具弯弓,神情疲惫而苍凉。

那枝箭——他知道这个小女孩不简单,却没想到她有如此的悟性,居然能助他闯过至险之关。

“哦……”向燕云抬眼:“这支曲子叫什么名字?”

“《哀郢》。”李靖微微一笑:“《哀郢》是《楚辞》里的一篇,也是这个古曲的由来。”

向燕云看了看天外,依然是沉甸甸的铅灰,她叹了口气,道:“我以为,叫《落日》更合适些……不知道为什么,你吹着曲子,我似乎只看见了一轮快要沉默的太阳……”

李靖无语,长长的沉默,两个人颇有些尴尬。向燕云似乎下定了决心:“李靖,你能不能教我这支曲子?”

李靖点点头。

脚步响处,一名精干男子碎步走来,停在向燕云身后一丈之遥。“启禀……盟主”,似乎还不是很习惯如此恭敬地对向燕云说话。

他双手奉上一个锦盒:“咄?王子留下这个锦盒就走了。”

锦盒中,赫然是一张血迹未干的狼皮,正是在山下的那头饿狼。向燕云抓起狼皮,“走了……”她怅然叹道。

“不错!”男子点头:“他让属下转告盟主,说……他去找一个人,他把那个人弄丢了。”

向燕云浑身一颤,回忆中的一幅画面不容置商的抢占了脑海——

一个六岁的小女孩,一只手哆哆嗦嗦地举着一支火把,另一只手却攥着笨重的砍刀,面前是饥饿的狼群。

狼和人对峙着,似乎在考验着彼此的勇气。终于,一匹狼忍不住扑了上来,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小女孩全力劈去,研在狼颈上,火把几乎在同时落在地上,立即她那小小的身躯被黑暗包围了,只有绿色的眼睛贪婪的守候在不远处的危险里。

小女孩终于绝望,尖叫了起来:“咄?哥哥——”

又一匹狼扑了上来,却被一只利箭牢牢钉在一边。远处的少年从马鞍上一跃而下,落在狼群中,一手抱起小女孩,砍刀疯了般的左劈右砍。

剩下的几头狼终于在厉刃的威胁下离去。

少年一把将小女孩抱在怀中,声音已经急得变调:“朵尔丹娜,你这个小疯子,你乱跑什么!你知道天黑了有多危险!”

又惊又怕的朵尔丹娜趴在咄?怀中大哭起来:“我要去燕然山……我要找娘亲~!”

“好好”,咄?哄着她:“燕然山远着呢,等哥哥过几天送你过去啊,不过,你可不许乱跑了,听见了没有?”

朵尔丹娜用力点头,眼泪鼻涕还挂在脸上:“咄?哥哥最疼我的,哥哥说话要算数啊。”

咄?把她抱在马背上:“哥哥说话一向算数的——可是,小朵尔丹娜,你可要好好练功夫,你不是说,长大以后你的功夫会比哥哥还好吗?几头狼就把你吓成这个样子!”

朵尔丹娜不服气道:“不出三年,我一定要比哥哥棒!只是,哥哥说话要算数啊……一定要带我去燕然山,你不带我去,我就自己跑!”

“好了”,咄?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哥哥知道了,以后你要是丢了,哥哥就到燕然山去,把你给找回来……”

小朵尔丹娜破涕为笑,咄?也轻轻的笑了起来……

只是那一次,朵尔丹娜挨了父亲一顿毒打,随后就被送去几个熟识的前辈处去练功夫,一晃就是三年。到了她回到阴山时,根基已经极是扎实。那之后,她跟随父亲又练了三年武艺,到了不苟言笑的向北天终于点头时,朵尔丹娜已经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秋天,向北天惨死在太原,夫人摩云公主自刎于燕然山。向燕云刻骨铭心地记下了那个名字:李渊!

而“朵尔丹娜”这个名字……却是渐渐生疏了。

再以后,她的生命已属于风云盟。至于燕然山——她出生的地方和母亲埋葬的地方,似乎只能在梦中一见了……

向燕云警醒抬头:“燕然山,他去了燕然山!”

“盟主……”男子兀自躬身等着她:“咄?王子刚刚离去,大可汗的使者就到了,说是可汗病危,想见见你。”

向燕云心底又是一惊:“舅舅?……那么咄?还不知道!”

男子答道:“不错,据北边兄弟回报,大王子和二王子正在全力寻找三王子!”

一旁的李靖若有所思,忽然插口:“燕云,可汗若是驾崩,你看谁会是继承人?”

“不知道”,向燕云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突厥虽然也是长子继承,但是历来凭武力抢夺的例子极多。”

她看了看李靖,李靖点头:“不错,咄?有大麻烦了。”他长身而起:“我先行赶去,希望能抢在他们下手之前赶到。”

向燕云挥手打断:“你身子刚好,还是我去好了。以摇光的速度,追上他应该也不是不可能。”她似乎忘了,自己也是刚从鬼门关拣回一条命来。

那男子见二人丝毫不问自己意思,脸上隐隐有不悦之色,上前一步:“启禀盟主得之,我风云盟似乎不宜过问别人的家事……”他虽然口称“启禀”,但言语之中,已有不敬。

向燕云冷冷望了他一眼:“何旗主,本座的决定,还轮不到你来多言。迅速调拨你旗下兄弟,星夜赶往燕然山……不行,太远了,劳师以袭远,乃是用兵大忌。你们就在天山北麓拦截八五八书房,一路之上,交给李靖指挥。”当时牧人称阿尔泰山为“天山”,正是通向燕然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杭爱山)的必经之路。

“何旗主”急道:“盟主……你如何让一个外人——”

向燕云冷冷的盯着他,目光中似乎带着条鞭子,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住口!”

她的声音,充满了威严与尊贵。白凤旗主何方终于明白,那个喊他“何叔叔”的女孩儿再也不会出现了,站在他面前的,是风云盟新一任领袖与未来的霸主。

(二)

边庭飘?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

杀气三时布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唐。高适

“列神!祖先!

我若娶不到那个女人,我的床榻再不会有人逗留,传宗接代的使命与我无关!

请赐给我那个女子,我愿献上王子的尊荣与富贵,我愿用男人最可宝贵的血去护卫她!

我若失去那个女子,我遇天弑天,见人诛人!天地之间,再不会有安宁。”

咄?跪在山巅。

阿尔泰山是突厥人的尊崇之地,他用血划下了一道诡异的符咒,对天起誓。

“朵尔丹娜,我等你……”他的脸上满是被爱情折磨的发疯的神情:“我等你长大,等你爱上我!我向你父母亲的亡灵起誓,向祖先和大神起誓,你是我的……“

天色阴沉,风低啸着刮过山巅。一场大雪很快就要落下。

“喀”,身后传过一声踏断枯枝轻微的响动。

咄?的脸上立即恢复了惯有的沉静与冷酷,站起身来,拍了拍皮袍上的泥土。

十余个突厥士兵走了出来,为首的校尉手上举着一枝金色的令箭,正是可汗至高无上的信物。

“三王子,有人告你谋反。我们奉旨寻找已经多日了。”

“胡说!”咄?蹙眉。

那人举令箭发令道:“苏达尔举你聚众谋反,可汗命我带你回去。咄?王子,还是当面向可汗分辩吧——来人!”

几个人走到咄?面前,咄?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了双手。他们用一根拇指粗细的铁链牢牢反绑了他,并撕下了他的皮袍。

当那几个人开始绑他的腿的时候,咄?开始挣扎——他终于发现不对,但已经迟了。一把雪亮的刀冷冰冰地架在他脖子上,靴子被扯下,然后又是一道道的铁索。

——执行的人谨慎而用力,三王子天生神力,武艺超群,早已成为传说。

那个为首的校尉点起一把火,将他的皮帽,皮袍,皮靴付之一炬。咄?的心开始下沉,他隐隐猜出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阴谋,只是他实在想不出谁有这么大的胆量盗用令箭,除非——想到那个除非,他的心不仅沉,而且凉,凉到了骨髓里。

他完全没有还手的机会,第二道铁链开始缠过来,连手指也不放过。有人掏出了一团“其喀”,那是突厥部落里专门用来堵口的,遇水即涨,且混着麻药。咄?连喉咙都已经麻木,不要说开口说话,就是呼吸也很困难。

他冷冷盯着那几个侍卫,愤怒,没有惊慌。

最后他们用胶汁涂黑了他的脸,没有人能认出这个半死不活的重犯,居然就是突厥三王子咄?。他被扔上了马背,一团团泥土呛得他用力咳嗽,但连咳嗽也是没有任何声音的。

伏在马背上,咄?心中暗暗冷笑了一声:这些人,实在应该杀了他才对。这样的拖泥带水,实在拙劣已极的行为。

一个时辰后,向燕云踏上阿尔泰山,数千里的奔波,在她,是三天两夜!即使是神骏的“摇光”惯于在戈壁上纵横,也第一次露出了疲态。

向燕云跳下马来,沿着明显的人马的痕迹上山——这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无名山峰,被咄?随意选来作为祭祀的用地。她确实幸运,再迟来片刻,大雪一落,将消灭所有的证据。

她拈起一撮灰,略带着上好皮革的腥臭味。

向燕云长出了一口气:如果他们烧了他的衣服,至少证明他还活着!

没有人,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咄?哥哥,向燕云轻轻呼喊了一声,似乎是喊给自己那颗还不习惯尘封与冰冻的心。

她撮唇长啸,一只白鹰在天空几个盘旋,准确无误的落在她臂上。那只白鹰已经跟随她两年有余了,还是十二岁生日时母亲送她的礼物,那个时候还不过是一只小小鹰雏,现在已经变成高飞于九天之上的鸟中之王。它浑身没有一根杂色的羽毛,比起寻常的鹰隼,要大了好些。往返送信,迅捷而准确,从没有出过什么差错,深得朵尔丹娜的宠爱。

“朵尔丹娜”本来就是“白色的鹰”的意思啊。

白鹰几乎是栽在她的手臂上,它也累坏了。向燕云狠了狠心,将一块麻布缚在它腿上,“去吧!”她扬臂。

白鹰振翅而起,向着天山南方冲去。

向燕云拍了拍小白马的头:“我们走……你也辛苦了!不过有李靖在,咄?哥哥不会有事的。”

纷纷扬扬的大雪终于落下,塞北的雪花厚而紧,不多时,远方的阿尔泰山山脉已经被白色覆盖。

天山之南,是直通漠北的要道。

李靖的目光锐利如刀,就像一个久经沙场的将军,书生文气早已一扫而光。

“你!”他随手指向一边待命的年轻首领:“带五百人埋伏在左右,不得我号令不得轻动。”

“你!”他的马鞭已经移向一个四十上下的队长:“带着五百名兄弟退后三里,在马尾上缚上树枝——唔,没有树枝就用衣服,来回跑动,以作疑兵之计。”

他还不认识风云盟的大小头目,但指挥起来却是极其自然决绝,似乎已经共事多年:“其余的人跟着我迎敌……我已经得到向盟主传讯,敌人不久便至,大家当心。”

“是!”齐齐回答,风云盟的子弟虽然并没有受过什么正式的训练,但懂得服从,进退之间极有法度。

白凤旗主何方问道:“你知道咄?一定还活着?”

李靖面上不动声色:“老可汗毕竟还没死,谁敢下手?再说杀了他,噶厉,合勒七部叛乱,那两位王子恐怕还控制不了。他们……还没有这样的手段……”

戈壁滩上并没有什么遮掩,风云盟的战士们只能伏身在沙石土砾之中,借着黑色的沙土作为遮掩,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李靖由衷赞叹道:好一支人马,略加训练,何愁天下不取?只是可惜……

一骑飞至:“报!一队百余人的突厥兵过来了,后面还有一队人,大约有千人之数,太远了看不明白。”

李靖传令:“弓箭手预备!”

何方连忙拦道:“慢着,伤着咄?怎么办?”

李靖拍拍他的肩膀:“放心,他们会给我护着的!”

何方急道:“李靖,你杀错人怎么办?”

“无论那群人是不是我们要找的人,都不会任由我们搜查的。如果真的是我们等的人,等到弄明白的时候,先机已失,伤亡就大了!何大哥,既然向盟主把这一战交给我指挥,你就——”

何方面上一黑,不再多说。

远处人影渐渐清晰,正是突厥的服饰。李靖从箭壶里抽出一枝箭,弯弓搭上,瞳孔已经收缩。

何方面上又有不解之色,李靖微微一笑,略转过头解释道:“何旗主,你若是捉了什么要人,会不会把他放在最前面。”

“当然不会”,何方已知其意:“又不是游街示众,自然决不会给他逃跑的机会。”

李靖又将目光集中到箭镞上,笑道:“不错,我也是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