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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凤隆先生?”客人并不回头。
“恺撒?加图索先生?真年轻啊。”老板说。
恺撒转身。虽然他有备而来,但骤然看见这个老板,还是有点惊讶。
这个操着一口京片子的老人居然是个地地道道的欧洲人,灰白的头发和铁灰色的眼睛,消瘦的面颊上仍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老板穿着一件竹布衬衫,手里还盘着一对铁蛋,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套煎饼果子…
“猎人里真是什么怪物都有啊。”恺撒上下打量着他。
“这行的水深着呢,我算正常人。”老板微微一笑,“出去买早点了,一起吃点儿?”
“免了,早餐尝试了豆汁,把我给喝吐了。”恺撒回忆起那泔水般的味道,不禁又有点反胃。
“吐了就喝点茶,我这里有铁观音的秋茶,老茶树上采的。”老板领着恺撒走到角落里,一张树根剖成的老茶桌上备着全套青瓷茶具。
两个人对坐,老板手脚麻利地烧水沏茶,斟、泡、涮、洗,青瓷茶具在这个欧洲老头儿手里翻飞,自然而然地有种美感,让人看着看着就沉溺其中。
若有若无的茶香飘逸开来,最后是一小杯水气蒸腾的清茶送到恺撒面前。
恺撒闻着那茶香,点点头,“你在中国很多年了?”
“我是个河南人啊。”老板很笃定的说。
恺撒皱眉,“你能不能那镜子照照自己那张写着‘雅利安人’四个字的脸再说这种谎话?”
“我父母是二战时候滞留在中国的德国人,很不幸他们都死了,所以养大我的是一对中国河南人夫妇。我也不是那么排斥自己是德国血统,但是…”老板一拍大腿,“德语他│妈│的的太难了,愣是一句学不会啊!”
恺撒点点头,“一个意大利人和一个德国人用河南话交流,真是有意思…好了,我来这里不是喝茶的。”他放下茶杯,把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在老板面前,“二十万美元,买你说的那条消息。”
“猎人中也有您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啊。”老板眯着眼睛笑了。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恺撒?加图索的另外一个身份,他是个猎人。他甚至在进入卡塞尔学院之前就是个猎人,十五岁就有了“猎人市场”的ID。
他当然无需为了赏金而工作,即使最优厚的赏金,也不过能打平他私人飞机的油钱以及随手洒出去的小费。
他只是喜欢做点冒险的事,而且猎人里有很多很好玩的人。他的ID是“高卢总督”,历史上那个独裁者凯撒曾经征服高卢。
而老板的ID是“phoenix”,“凤凰”,这种常见英文的ID现在已经很难注册到了,必然是很早就注册的,但恺撒从来没见到这个ID出来活动过。
唯一的一次,就是那个暴热的“龙王苏醒”的贴子下,“凤凰”跟帖说,“出售龙王相关情报,二十万美元现付。”
没有人注意到这么一条不起眼的跟帖,除了恺撒。
老板慢悠悠地品茶,“距离这里不远,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它是制造火器炸│药的地方,那时候它有另外一个名字…”他忽然停下了,抬眼看着恺撒,眼睛里微光一闪,“王恭厂。”
恺撒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光柱中那些微尘的游动忽然加速了,好死那个古老的名字惊醒了这些沉睡的精灵。
“听说过?”老板笑。
“王恭厂大爆炸,发生在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9时,覆盖面积超过两平方公里,杀死了两万人。逼的皇帝朱由校先生不得不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自己的行为触怒了上天。那是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的灾难,历史上最神秘的三次爆炸之一,和他并列的是印度的莫恒卓。达罗死丘事仧件和俄罗斯的通古斯大爆炸。”凯撒低声说。
老板点点头,"公元1908年,通古斯的原始森林里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好像太阳提前升起,森林成片倒下,巨大的蘑菇云升起,莱茵河边都能观察到那次爆炸的火光。至今人类能够达到那种效能的武器也只有核武器。
“但是1908年‘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才四岁,还是个小屁孩儿,还有37年那帮美国人才能造出原仧子弹。可核爆,却提前发生了,”老板瞥了凯撒一眼,“虽然以前不认识,不过对于龙族,想必大家都知道不少,不用隐瞒什么,通古斯大爆炸是言灵‘莱茵’导致的,序列号113的高危言灵。”
“公元1626年,中国人也不可能拥有核弹,那么王恭厂大爆炸,也是因为某种毁灭性的言灵。”凯撒低声说。
"是的,核武器的关键技术在于放射性原料,美国人在橡树岭制造了巨大的设备,融化了数万吨纯银为导线才制造出有效的分离设备。但是对于太古龙类,他们根本无需借助什么设备,仅靠精神堡烈酒可以制造出类似核爆的高温和冲击波效果。这是龙族技术的巅峰,不可思议的另一种技术领域,他和人类技术的区别其实就像是实数和虚数的区别,欧式几何和非欧几何的区别。
印度长诗《摩诃波罗多》曾经记述过莫恒卓?达罗的毁灭,那曾是一座辉煌的大城,消失在一场巨大的爆炸中,长诗中说‘空中响起轰鸣,接着是一道闪电。南边的天空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太阳耀眼的火光把天割成两半…房屋、街道及一切生物,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火烧毁了…这是一枚弹丸,却拥有整个宇宙的威力,一股赤热的烟雾与火焰,明亮如一千颗太阳,缓缓升起,光彩夺目…可怕的灼热使动物倒毙,河水沸腾,鱼类等统统烫死;死亡者烧的如焚焦的树干…毛发和指甲都脱落了,盘旋的鸟儿在空中被灼死,食物受染中毒…’"
“听起来和核爆没有任何区别。”恺撒说。
“但是那部长诗写于公元前四世纪。”老板挑了挑眉毛,“而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三次灾难都是龙王苏醒导致的。而公元1626年,也有一位龙王在这里苏醒,他也许就是你要找的。”
恺撒沉思了片刻,“既然王恭厂是制造和储存火│药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是火│药爆炸呢?我读过一些关于火器的历史,明朝是中国史上火器装备最多的时期,丰臣秀吉从织田信长那里学到了使用火器作战,他的军队里每十人便有一人拿着火器,他认为那支军队可以天下无敌,于是想借此进攻朝鲜挑战中国。但他在朝鲜半岛遭遇明朝军队才发现,明朝所谓的‘神机营’,是一只完全用枪武装的军队,人手│一枪。神机营的注定,必然地也有很多火药。”
“是的,中国人是黑火药的行家,但王恭厂大爆炸是数万吨TNT炸药的当量,”老板摇头,“黑火药的威力才能造成那样的爆炸。这相当于给每个神机营军人配备一吨黑火药,可能么?他们又不是炸弹人…”
“我知道也有人把它解释为地震、火龙卷或者大气电离。”恺撒说。
“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说明那场爆炸里所有异象,巨大的冲击波甚至能把一只重5000斤的石狮投掷一公里到宣武门外。”老板把茶杯放在桌上,“因为它无法被科学解释,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2平方公里之大,领域内一起都被摧毁。”
“越是致命的言灵,领域越小,2平方公里的毁灭性言灵领域,听起来就像是神话。”
“所以只有少数龙类能做到,譬如说…龙王。”老板转身,手指探进青砖墙缝中,用力抽出一块砖,伸手到墙里摸出了一个蜡染的蓝色布包。他看了恺撒一眼,缓缓地揭开那个布包,里面是一本毛边纸的册子,手抄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纸页脆黄,封皮上写着“天变邸抄”四个墨字。
恺撒接过那本册子,小心地翻看。
“以前淘到的货色,明朝时候的古书,纸是桑树皮和龙须草制的,后人仿造不起。这是明朝不知名作者的笔记,记叙王恭厂大爆炸,是民间文献中资料最丰富的一种。虽然它里面记述的有些事太过玄异,比如爆炸前的异象提早一个月就出现,观象台上成群的鬼车鸟聚集,嘶叫声如同哀嚎。但是‘鬼车鸟’并不是种现实存在的鸟类,它也叫做‘鸧鹒’或者‘九头鸟’,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
“这是孤本?”恺撒扬了扬那本书,“一本明朝手抄本你准备卖20万美元?”
“不,遍地都是。但是…”老板顿了顿,“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有关于堪舆学。”
“堪舆?”恺撒一愣。“就是风水学,中国人相信这是一门科学,寻找龙脉什么的。这本书最初的作者是个风水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北京城里帮人寻找龙脉,好确定下葬的吉穴。他详细记述天变的原因是,他认为这场灾难截断了龙脉。”
“这得是一本多神棍的书。”恺撒说,“不过听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里。确实藏着条龙。”
“这本册子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北京城里如何寻找龙脉,明朝时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在基本相同的地址,只是有些地名改了。”老板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20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
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是大客户,可舍不得轻易出让。”老板很严肃。
恺撒耸耸肩,笑笑,“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
老板拉下脸来,“我没有漫天要价,你也不能坐地还钱吧?那身衣服光缎子就花了我四千多块,挂价两万八。”
“没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恺撒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放在那个纸袋上,“这张卡是白金质地,花旗银行送给黑卡客户的纪念品,换那套喜服。”
老板把白金卡片练着纸袋一把抓过,“归你了!真有眼光!现在要找那么好的正统旗袍裁缝可难了!”
恺撒站起来,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喜服,“那张侧脸是你画的?”
“随便临摹几笔,我当初也学过点花鸟,还会写毛笔字,我当初大字报写得很好…”老板沾沾自喜。
“有点像她。”恺撒满意地点点头,“会很配她的。”他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理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
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
“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
他走出门去,在背后放下了棉帘。
红酸枝木的屏风后走出了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恺撒和老板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那里,和黑暗融为一体。
“现在放心了?都是按照你们说的,我可没有多说什么奇怪的话。”老板看也不看那个人,继续数钱,“你听这个壁角很容易被发觉,他现在的言灵是‘镰鼬’,领域内一切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你可以中和他的领域,”年轻人说,“那本书里真的有龙王的线索?”
“应该就隐藏在里面,但我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老板耸耸肩,“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选中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有本事,而且…找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难度完全不同。这几天微小的地动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猜测的那样,他快要按耐不住了。”他把数完的钱塞回纸袋里,塞进收银的铁盒子里,“你们还应该付我250万美元的尾款。”
“恺撒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尾款已经打进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年轻人皱眉,“你不该是一个对钱那么在意的人。”
“作为一个老人,我没什么别的追求了。”老板笑笑,苍老的脸像是一朵绽开的菊花,“你们花了500万美元从我这里买到那本书,又让我出面转手交给他,太绕圈子了,不能直接给他么?”
“他对于家族的安排,一直有些抗拒。”年轻人说,“还处在叛逆期吧?”
“这样他就会认为凭着自己的力量杀死了龙王?哈哈,那只会增加年轻人的叛逆吧。”老板说。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有一天都会飞回巢中。”年轻人抬头,看着白墙上那个女孩的侧影,喜服被取之后,露出了下面写意的线条,只是漫不经心的两笔,勾勒出女孩挺拔的身姿。
“你是照着陈墨瞳画的?”年轻人皱眉,“这样太冒险,如果恺撒看出来,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对自己的画技有信心,”老板笑笑,“而且那个女孩子很漂亮,确实是一个值得入画的人,如果作为人体模特会很惊艳。”
“别这么想,如果那样恺撒会杀了你,他未必做不到。”
“随口说说而已,而且,我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关了这个古玩店,离开这里吧。是的,在名单里你已经被划掉了,但这么多年,你的老朋友昂热一直在找你。他知道你还没死。”年轻人冷冷地说,“弗里德里希·冯·隆先生。”
老板的脸沉了下来,“弗罗斯特太多话了,他不该跟你说起我的名字。我希望知道我名字的人到你为止,帕西先生。”
“对我没有保密的必要吧,”帕西轻声说,“反正我也是个活不太久的人…”他指了指墙上写意的人影,“那张画能拓下来么?我买了。”
5|美好的一日
“今天出去逛逛么?我给你买了件礼物。”恺撒一边开车一边发短信。
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天空高旷,道路两侧的树上都有金色落叶翻飞而下。他就像个出门遛弯的八旗子弟,开着一辆敞篷小车,慢悠悠地在老城区溜达,车后坐上架着刚买来的楠木鸟笼,里面还有一只能学人话的八哥,副驾驶座上摊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已经自己出门逛了,不去找你了,你来找我吧。”几分钟后诺诺回复。
恺撒愣住了。他当然不介意去找诺诺,但是他不知道诺诺去哪里。他试着拨诺诺的电话,手机已经关机。
“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妞。”恺撒有点无奈。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到底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
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恺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拨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又觉得捉摸不透,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恺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捏整整一个下午的软陶;有时会喝上半瓶威士忌像小疯子一样和苏茜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条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却能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书本,带着黑色胶框眼镜,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世界的学术妞儿。
暑假的时候恺撒和她旅行去斯德哥尔摩,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步而行。她会忽然指着一块被磨光的的地面讲一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贩在这里做生意。
小贩没有了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硬物在地面上滑出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板,墙上的细小刻痕则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她全心全意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恺撒要陪着她她不会推辞,不管她她也不会生气。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老大,恺撒绝对不能允许女朋友出什么意外,尤其是诺诺没有言灵能力。
于是在诺诺以为自己是独自溜出去跳舞的时候,恺撒带着学生会的小弟坐在二楼的包厢里。恺撒一边赶论文一边喝着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偶尔抽空看一眼舞池中被男人们包围的女友。
他并不担心有人敢借着跳舞上去摸蹭,所有围着诺诺跳舞的男孩已经被小弟们提前请到包厢里和恺撒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老大,听过一种叫‘人格分裂’的病么?”小弟谨慎地提醒,“就是有些人不同时候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样子…那是病,得治。”此刻诺诺正飞跃上吧台,一头暗红色的长发飞舞如火焰。
“有什么不好?”恺撒耸耸肩,“这样就像拥有两个女朋友一样!如果再分裂几次,就能合法拥有后宫了!”
诺诺还未就他的求婚给出答复,每次恺撒问起,诺诺总是说“再让我想想咯”、“喂,这么重要的事情要谋定而后动啦”、“或者,另选 黄道吉日再问”…
恺撒也不担心,他是个天生的老大,几乎所有生来的老大都是些“中二病”的患者,他们和初中二年级生一样拥有强大的自我,譬如“我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同”、“我选中的一定是最好的”、以及“只要自己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
基于恺撒的中二病症状之严重,他相信诺诺必然穿着婚纱和他踏上红毯,礼服中要包括一套中式嫁衣,他干脆直接买下了。
他打开那张牛皮纸的明北京地图,发现自己正穿越长安街去往西便门。
那张斑驳的单色地图上用很小的字写着各种透着古意的地名,让他明白到车轮下这个城市确实有几千年的历史,遥想数百年之前,街巷两边都是古风的店铺,仆役们扛着轿子大声吆喝着“避让”奔跑,远眺可见黄色琉璃顶的宫城,满街漂亮女孩们都穿着裙摆及地的古装…打开这张图就像打开了一段历史,你穿越了,开着Mini Cooper跑在历史的断层里。
而你心爱的女孩也在这座城市里,她有一头暗红色的长发,戴着一顶棒球帽,吹着泡泡糖,双手抄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漫步在街巷深处,你们隔着高墙,或者在细长胡同的两头无意中错过。
恺撒忽然用力踩下油门,他不喜欢“错过”。这是秋高气爽的一天,就该相逢,他还有闲暇,油箱满满,就该开着快车去找他心爱的女孩。
他相信自己总能找到,没有地址不要紧,他听诺诺讲过北京城里好玩的地方,每一个他都能回忆起来。
Mini Cooper冲破坠落的黄叶,汽车音响中放着Sarah Brightman的《It's a Beautiful Day》,《美好的一日》:
"With every new day,your promises fade away,it's a fine day for me,It's a beautiful day.
It's the last day for me,it's a beautiful day."
第十六幕 宿命婚约
1,2010年秋 ,北京
“真漂亮啊,北京的秋天。”薯片妞站在床边,俯瞰落叶中的城市,“感觉是一个可以做到一切的季节。”
酒德麻衣捧着一杯热巧克力,从办公桌前起身,走到薯片妞背后和他也一起俯瞰。
“差不多都搞定了吧?”薯片妞问。
“看起来没问题了,68小时后,暴雪将对全世界开放那个新副本。老罗已经把‘路明非 Ricardo’练到满级,双手单刀,攻击输出已经很不错,按照他的说法,是‘一枚硕士毕业的双刀贼’。但是我要求他让路明非改用长剑,因为他最终会使用七宗罪…‘凡王之血,必以剑终’”连‘七宗罪’也给他复制出来了,没必要那么认真吧?"薯片妞笑笑。
“我是个务求完美的人啦,啦啦啦。”酒的麻衣喝着热巧克力,深唿吸,释放积累了几天的疲倦。
薯片牛沉默片刻,“我们三个里你对老板的命令执行的最认真了。”
“但他最后相信的是你吧,管账的丫鬟,你可管理着机构的几十亿美元。”
“他不相信任何人。”薯片牛耸肩。
“有时候觉得老板那种人,是会带来腥风血雨的…,”酒的麻衣沉吟“你有抄《浪客剑心》的台词吧…是啊,可那又增么样?他会带来的无论是奇迹还是末日,计划书早已写好,就像巨大的机器开始运转,我们只是其中的齿轮。”薯片妞轻声说,“他的赌盘开始转动,我们只能选择下注,来不及收拾筹码离场了。”
“而且只能下注在他那一边。”酒的麻衣轻轻点头。
“来,妞儿!一起去做个SPA吧!想着么多干什么?先去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准备看这场强无故人的大戏,对不对?”酒的麻衣蹦了起来,伸展身体,一扫刚才对话的沉闷,“68小时后就酸甜塌下来又怎样?老娘受不了了啊管他明天洪水滔天,老娘现在要去血的喷香水滑!”
“好!”薯片妞也赞同,她眺望出去,山脉和天空的交界柔然如少女的曲线,“未来与不会那么糟吧?这么好的秋天里…一切都还来得及。”
诺诺坐在长廊里,靠着一根柱子,眺望着浩瀚的昆明湖,喝着自己带进来的啤酒。湖对面就是万寿山,山顶是宏伟佛香阁和排云殿。
她没有告诉凯撒他去了哪里,并不是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开心或者不开心,她有时候这样,有时候那样,只是因为忽然想到,就去做了。如果今天下午她想烧一个陶杯,她就是一个认真的陶艺师傅,儿晚上她又想变成就把里最亮眼的那个女孩,不需要太多原因。
就像那次她在放映厅外无所事事地溜达,看见放映员大叔接过赵孟华递过去的钱和袋子,徐岩岩和徐苗苗穿着黑西装从洗手间出来彼此拍打对方圆滚滚的肚子,赵孟华最后跟兄弟们交待细节,陈雯雯脸色羞红地等待,而某个傻逼还傻呵呵的以为自己是被等待的人…她忽然很讨厌很讨厌这种悲剧正在按部就班地上演但是被炮灰掉的那人全不知情的感觉,很想把这个该死的没创意的按部就班的悲剧打断。她总是这样的,小时候讨厌一首歌,不是停止播放,而是会把CD拿出来掰断。于是她就飞跑出去买了那套裙和高跟鞋,打电话叫人把法拉利开过来。她武装好了飙车返回电影院的时候满心都是快意,就像把CD掰断的瞬间。
她真的不是喜欢路明非,就想帮帮那个衰仔。她不想再次看到他在女厕所里那张糟糕的脸,面对那张糟糕的脸心里真难过…
好像心里会奔出一个小女孩,要扑出去把那些欺负这小子的家伙都咬一口…却让那个衰仔误会了吧?
这能怪自己一直那么疯疯傻傻的…她撅着嘴喝了口啤酒。她还没答应凯撒的求婚,其实早该答应的,这世界上实在没有什么还能阻挡他们啊。家族什么就见鬼去吧。凯撒。加图索和陈墨瞳的订婚,是卡塞尔学院里最霸道的社团老大和最疯癫的巫女之间的联盟,这个消息会沿着网络传到全世界所有混血种的耳朵里。其实所有人都预计到了这个将来,凯撒表示他会在自家游艇的泳池里灌满香槟开一次盛大的“香槟泳之夜”,邀请所有帮过他追诺诺的人。
魔王和女巫的宿命婚约,全无破绽!
却被一根发丝般的东西封印住了…只是因为她忽然想起来,在三峡水下,那个傻逼奋力的游向她,狰狞的脸,豁尽一切力气的咆哮。
不要死?李嘉图…你到底想怎样啊?
难得少有的,小女巫觉得自己大概做错了一些事。
“喂,有没有一个开红色法拉利过来吃饭的女孩?大约170厘米高,头发有点红?”凯撒停车在全聚德门前,大声地问泊车的服务生。
“没有见到,这种女孩要是来一定记得住的,记不住女孩我还记不住红色法拉利么?”服务生笑。
“谢谢啦。”凯撒在笔记本上划掉“全聚德烤鸭店”这一条,他已经花掉了十几条,诺诺喜欢喝下午茶的昆仑饭店、诺诺喜欢投喂狗熊的动物园、诺诺喜欢看电影的UME…可那都没有诺诺。
Mini cooper的涡轮增压引擎发出轰鸣声,凯撒去向下一个目的地。他一点都不着急,在这个漂亮的秋天开跑车在路上,让人觉得只要找,最后总能找到。
楚子航站在试衣镜面前大量镜中的自己,带帽的绒衫让他卡起来有点小孩气,白色的运动鞋更显的幼齿,可除了这一身他就只有一套纯黑色的西装,穿着那一身去夏米家拜访的话,更像参加葬礼,或者一枚CIA的特工…他试着把自己的头发梳的更整齐一点,但幼稚依然没有改变。
笔记本硬盘嗡嗡地高速地运转,距离结束还有6个小时,窗外阳光灿烂,也许有些闲暇出去买一身新衣服。他想。
芬格尔发出猪一样快乐的哼哼,在床上打了个滚,此刻窗外外西山叶黄,随风轻落如雪。
夏弥拎着大包小包,在翻飞的落叶中奔跑过。楼道里弥漫着烧鱼晚饭的香气,她鞋跟留下的声音好像一直轻快的音乐。
“我回来啦”他推开门,大声说。
回答他的是吹着树叶的哗哗声,阳光铺面而来,在背后来处修长的影子,
这是2010年的秋天慢些被选择的人有的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有的知道了,去还不愿意服从。那时候北京的天空还晴朗,阳光温暖,仿佛一切阴影都不足以抹去这份平安快乐。
一切都应该还有机会,一切都应该还来得及,所有糟糕的结果都还能改变,在命运的论盘中没有最终停下之前。
2 求婚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犹豫什么唉,你要是和凯撒举行婚礼我还可以去当你的伴娘,你看这样也许能少带这撮合我和伴郎,听起来就非常合理!”苏茜从北美发来短信。
“喂,你已经放弃楚少了么?”诺诺回复
“你听过爱情买卖没有?”
“那首…农业重金属风的歌?”诺诺一愣,那首喜气洋洋烂大街的歌似乎不是苏茜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