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陪我打到最后吗? ”我问。
很久之后,余淮轻轻地说:“好。”
我们第一次死在了第四关,第二次集体把所有命耗到了最后—关。
已经十二点了
我说:“再打最后一次吧。”
他还是说:“好
这一次我们都投入了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余淮玩过两次之后就把所有陷阱和敌人的位置记得牢牢的,反应极快,以一己之力消灭了大部分敌人,护送我这个废柴绿车往前走,我目瞪口呆。
我看向他,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嘴角带着骄傲的笑,像个孩子。
我的目光又落在了他的左臂上。
“耿耿,你看哪儿呢?作死是不是啊你! ”他突然大叫起来,我连忙回 过神儿,差点儿又被小兵一枪毙了。
这样才是余淮啊。
髙中的岁月,像是被他用一个叫骂的咒语,随随便便就呼唤了回来。
我明知道自己不应该沉浸在这种气氛中,但是放任了自己,任他把我指挥得团团转,玩着玩着,竟然真的越来越紧张。
原来最终关的BOSS会二段变身,我只剩最后一条命,看着BOSS变身后快速流窜喷火的样子无能为力。
“你躲到角落去,留住一条命等着看结局!”
我立刻乖乖躲起来,看着他左躲右闪,费了半天劲儿,我们终于听到
了爆炸的声音,BOSS挂了。
我和余淮相视一笑,都松了一口气七。
最后只是一段简陋的音乐和几幕简陋的图画,字幕结束之后,画面又回到了―开始。
终于圆了小时候的一个心愿。
“小爷说陪你打到最后,就一定做得到。”他得意地扬眉,然后又慢慢地垂下眼睛,笑了。
“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他说。
已经二点半了。
我关掉了电视,客厅没开灯,忽然一下我们两个人同时陷入黑暗。只有远处工作台上的电脑屏幕还亮着,传递过来些微银色光芒,让我刚好能看淸他的侧脸。
他的左手臂靠我那样近。不是所有的温度都需要靠接触来传播。只要他在我附近,我就能感受到温热的气息,像一只温柔的野兽,潜伏在月光里。
我忽然扑上去,双手环抱住他的脖子,用力地吻住了他。他的眉眼离 我那样近,我瞬间什么都看不淸了。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吻一个人,我只知道我很想亲他,我很想念他, 我至今还是喜欢他。
余淮只是愣了一刹那,就闭上了眼睛,用一只手扣住了我的后脑勺, 紧紧地、紧紧地推向他自己。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地需要一个人的怀抱和体温。我缓缓地闭上眼睛,微弱光线中的一切归于黑暗。
却在下一秒钟,被他狠狠地推开。
“你别这样,耿耿。我不是来乘人之危的。”
他说得很慢,很费力。
我再次冲过去要掀起他的袖子,他立刻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按住了。
“我已经看到了,”我说,“文身。”
余淮低着头不说话。
“你是在高考那年夏天文上去的吧? ”
他还是不说话。
“我的那些信、短消息和电话,其实你都收到了,对不对?我理解的,我要是你,我也不希望见到任何人。你没陪我对答案,这不是什么大事,我也没有怪过你。可是后来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呢?你……”我深吸一口气,眼泪却一直在打转。
“余淮,你不喜欢我吗? ”
余淮忽然抬起头看我,眼神锐利而冰冷。
“文身只是想给自己带来一点儿好运气。这能代表什么码?我为什么要找你? ”
我愣住了。
“我没觉得自己哪儿对不起你,”他忽然站起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太晚了,我得走了,后天我就回美国了,走之前就不再单独跟你道
别了。你保重。”
余淮急急地站起身,转身就要走,被我死死地攥住了手腕。
他转过头看我,泪水汹涌,像是情绪崩盘,下一秒钟就要万劫不复。
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你是天之骄子,虽然晚了一年,可还是得到了你当初想要的一切。你要去清华,要去美利坚,你成功了,失败的是我,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
“你髙考前说过有话要对我讲的,”这样的关头,我说起这句话竟然还会感到不好意思,二十六岁的女人提高考,“那是你欠我的,你应该告诉我。”
“我不记得了,”余淮说,"我们以前就没可能,以后更没可能。”
余淮走了后,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依然没有开灯。
我想,我是不应该后悔的。
现在的我想要的,当年的我想知道的,我已经都付出了最大的努力。 包括臭不要脸地去强吻,包括拉着他的手追问……至少我知道了现在我们没可能,也知道了当年他并没有话和我说。
十九岁的耿耿和二十六岁的耿耿都应该知足。
那么,我到底在哭什么?
第六十三章 最好的你
(N0.343 ― No.347)
我是在沙发上睡着的。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我竟然睡了十二个小时,明媚的阳光打在我脸上,一睁眼就是金灿灿的世界,把昨晚的难堪和丢脸都映照得像—场梦。
可能真的就是一场梦吧。我不允许自己继续想。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好。小时候有点儿什么伤心事,有的是时间回味和难过。现在工作就不允许你沉沧,所以洗把脸,甩甩头,捧着心碎去赚钱吧。
我没有再去过医院,也没有联系过余淮。我记得两天后就是他回美国的日子。
我有那么多不明白的事情,可他已经把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能我无论怎么改变,在他眼中还是那个可怜的耿耿,自然是比不上他这种一路在康庄大道上狂奔的髙才生的。
狗屁,谁稀罕。
谁稀罕你。
我闭上眼睛仰起头,眼泪通通憋回去。
—个星期后林帆出院了。我们三个去接他,我爸破天荒允许我也开车跟着他。
于是我差点儿又追了我爸的尾。
林帆住了四个多星期的院,病床周围居然收拾出了一车的家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远远看着我爸和齐阿姨两人忙忙碌碌地把东西都放好,热热闹闹地拌嘴,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样子也挺和谐的。
林帆还会想起他的生父吗?
那种亲情比我和余淮三年的同桌情要深厚得多吧?我对我爸妈营造的三口之家的气氛的记忆,也应该比对五班的怀念要多得多吧
可是不妨碍我现在看着这两个最终将会相伴一生的人,觉得时间真是伟大,没有什么不登对,没有什么放不下。
我想,我也应该去和自己的过去做个告别,然后将剩下的一切交给时间。
“爸! ”我朝他喊道,“你们先走吧,我还有点儿事。”
我是认不出余淮的妈妈的。
尿毒症和类似病例的病房一共有三个,我挨个儿进去转了一圈,没看见一张像余淮妈妈的脸,倒是看到了上次差点儿把我活活吓死的死老太婆。我记得余淮说,她们是同一个病房的,那应该就是这儿了吧。
在六个人脸上巡视一圈,有一个脸庞苍白而浮肿的女人一直看着我。
我想从她的眉目间仔细辨认一下,她忽然开口,问:“你找谁?”
声音轻得像羽毛。
我早听说尿毒症患者做不了重体力活,没想到会衰弱成这样。
“我想看看余淮的妈妈。”
她笑了,脸上病态松软的肉堆到一起去,没有一点儿皱纹,怪异得可怕。
“我就是。你是他的同学? ”
“是,”我点头,“阿姨好,我叫耿耿。”
她缓缓抬眼,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原来是你啊。”她说。
我和余淮的妈妈没什么话可聊,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看一看,除了同在一所医院的客气和对长辈的尊重以外,也许因为最后的一点儿好奇吧。
余淮妈妈似乎很髙兴有人来看望她,问了我很多关于我的工作的事情,—直拉着我的手说:“真好,真好,都有出息了了。”
于是,我更加想不起来家长会上那个凶巴巴的阿姨的本来样貌。
“阿姨,祝您早日康复,”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这段时间,我也没带什
么鲜花水果的来看看您,我……”
“阿姨记得,当初我还不乐意让你和余淮坐一桌呢,是不是? ”
我没想到她主动提起,以为她早忘了耿耿是谁呢。
是不是人生病了都喜欢回忆?余淮的妈妈拍着我的手,也不等我的回应,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
“那时候是真怕他不走正道,我也没时间管他,他爷爷奶奶身体都不好,爸爸常年在国外回不来,我当然要替他尽孝道。所以对余淮就特别没耐心,做事情不考虑他的感受。这一生病生了六七年,很多事情都看开了,我耽误他两次了,这次不如死了算了,抢救不过来就抢救不过来吧。谁知道,还没死成。”
“您别这么说……”
我说过,我根本不适合慰人。
“他都考上清华了,怎么我就不争气了。家里缺钱,他爸要是那个时候硬调回来,家里就没饯给我治病。你不知道,这个病是无底洞,每个星期都要透析,支撑不了。余淮那时候非要把他的肾给我,我怎么能为了我这条老命,赔了他的下半辈子?换肾之后就是半个废人了呀。后来也算天无绝人之路,等到了肾源,终于花光积蓄做了手术。”
我听得心酸,只能紧紧地拉着她的手。
“他爸不能回来,换完肾排异反应严重,要一直吃药,结果比透析还贵,身边儿离不了人。余淮跟我说,他不去北京了。”
余淮的妈妈忽然哭了出来。
“他考上清华了,跟我说他不去了。”
我怔怔地看着这个哭得肝肠寸断的女人。她的哭声在我耳中忽然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余淮去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工科大学,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妈妈,还是努力在三年内就修完了全部学分。
“他跟我说,他复读过一年,最难受的时候朋友发短信劝过他,没什么好难过,大不了比别人都多活一年不就赚回来了。所以他特别努力,上不了淸华,就铆足了劲儿要跟同学们同一年毕业。”
我当然知道这句话。
因为是我发给他的。
“那时候我的病已经好转了,不能干重活,但是不用住院了,我觉得都好了。不过他说要去美国读书的时候,我还是担心,家里都没有钱了,哪能供得起他?他说拿了全额奖学金,自己打工,不用家里帮忙,那些保证金什么的都是亲戚们凑的。我心里也不好受,他上一个志愿被我耽误了,这次我不能再拖着他了。”
“谁知道现在……”余淮的妈妈呜呜哭得越来越伤心,“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死?”
我安静地听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个世界有太多天降横福,太多飞来横祸。我没成熟到可以坦然看待的地步,只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可当一切发生在余淮身上,我实在没办法用平常心对待。
“你别怪阿姨拉着你絮叨。阿姨心里苦,也知道他和他爸更苦,不能一天到晚跟他们念叨死啊活啊,那不是让他们更难受吗?是我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给坑了啊,他之前还特别高兴地跟我说他遇见你了,说你现在发展得可好了,他在你面前都觉得抬不起头,说自己也这么大年纪了,还不如你独立,见到你就又高兴又难过。我心想那怪谁?那不都怪我吗?……”
余淮的妈妈就这样哭了很久,最后才羞涩地放开了我的手。
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漂亮话来宽慰她。
走出病房很久之后,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走廊里依然人来人往。我曾认为医院是生死桥,却忘记了,在死亡这个结局之前,漫长的痛不欲生的过程,也是在这里发生的。它不光折磨病患,也折磨健康的人,在与死神的交锋中,病患付出生命,家人却付出了整个人生。
我以为那个面貌不经风霜的男孩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挫折站不起来,我以为他依然满身天之骄子的傲气,却不知道那个笑嘻嘻地对我说“我们一起坐同桌吧”的少年,背后已经过了万水千山。
我忽然在人群中看到他,提着饭盒走过来,转进了病房。
他说“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他没有,自然是没有。
可我无法迈出步伐再次拉住他的手,问清楚这漫长的过程。
我喜欢当年的那个余淮,那个最好最好的余淮。
可那些脆弱的崇拜和美化的记忆,真的足够承载现在的余淮那山一样的悲哀吗?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
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我颓然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第六十四章 都过去了
(NO.348—NO.355)
我过了一个月浑浑噩噩的生活。
没有出门拍片,每天只是不停地修片,出片,让助理下印厂,一切都交给别人。
然而坐在家里的时候,常常还是会一看到沙发,就想起那个黑夜里,他推开我的一瞬间。
那双情绪汹涌的眼睛,当时我看不恐怖行动,此刻回忆起来,心中尖锐地疼。
我没有怀恨在心。
因为我懂得他。
他在张平说落榜生张继名满天下时,说成王败寇活在当下;他在顶楼向我小小地展示了自己对竞赛成绩的恐慌后,就立刻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这样的余准,怎么会愿意让我戳破他的谎言。
谎言已经和他的尊严紧密不分。
记忆中的少年余淮越是闪闪发亮,现在这个活在谎言里的男人,就越让我心疼。
我居然还曾经在他面前提张三的近况、李四的新工作、王五的留学生活……
何其残忍。
这些东西,我从来没有得到过,所以也不觉得可惜。
他却实实在在地失去了。
我想给β打电话,虽然她总是不着调,但是有个人说说,至少有缓解心中的焦灼。
现在才发现老朋友是多么重要。
我和余淮之间的过去,即使我记得再清晰,时至今日也没有办法再和新认识的人说起。少年时代的东西,再怎么纯正鲜活,被我在这个年纪讲出来,也难免荒腔走板。
我从小就不怕别人笑我,但我怕别人笑我和余淮。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打电话。
我不想让β她们知道余淮的近况——这种无奈并不是耻辱,也不是失败,我根本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去维护喜欢的人的形象。
不是,不是。
但我就是不想。
余淮小心翼翼地避免和任何人联络的举动,假装自己已经飞回美国继续读书的样子,都很可笑,我一想却会疼得翻滚。
第三次竞赛失利,他走出阴影时对我说,林杨可以,我为什么不能重来呢?
你还想重来吗?余淮?
我有时会在夜里跑到市一院门口中,然后停步在病房门口;有时会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绞尽脑汁地想要对他好,绞尽脑汁到觉得把他当年对我所有的好都回报出来也不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