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谦拽住她头发的手指微微停顿,隔了一会才低声说:“也没什么…工作上出了一点问题,被我爸骂了一顿,一生气就跟他顶了几句。”

“什么问题?你对数字这么有天赋,难道还做不好会计师,弄到非要辞职跑出来?”

“也不算是辞职,严格说起来应该叫拆伙,那间会计师事务所有我一半,沈安琪是我的合伙人,不过她没有ACCA执照,只能做中型公司的的一般审计,公司另外招聘的几个会计师也只有普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所以她当时提议由她出资,我们合作。”

兰翘哦了一声,表示理解,但实际上她知道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拿国际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人在国内的确凤毛麟角,不过也不是绝无仅有;再说普通的会计师事务所何必要把门槛提得那么高,请进一尊这么尊贵的菩萨?只怕更多是看重高子谦家里的背景。至于那个沈安琪,年纪轻轻,哪里可能拿那么多钱出来,估计也是家里支援——典型的钱权结合案例。

果然,高子谦继续说道:“公司业绩相当好,好到几乎超出我的想象,甚至有一些客户自己找上门来求着我们做…后来有一天沈安琪的父亲找到我,说希望通过我,跟我父亲经常见见面。”

“就为这个你想拆伙?”

“不,这事虽然令我不快,但不是主要原因。”他的声音一径地沉下去,几乎微不可闻,又隐约有几分少见的哀伤:“兰翘,我想我犯过一个错误,但是…哪怕现在回头再看,让我重新选择,这个错误也还是不能避免,这件事让我对我的工作和一些理念有了很大的改变。”

兰翘怔了怔,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伸手将他微凉的手握入到自己的手心。

高子谦沉吟了片刻才接下去道:“我曾经跟你说过,我念书很早,几乎没有什么同年龄的朋友。小时候,只有哥哥姐姐偶尔带我出去玩一玩,人们看我的眼光总是很奇怪,好像我的头上有着一种眩目的光圈,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指指点点,叫我小神童,他们甚至对我看童话书都会觉得纳闷,似乎我的课外读物除开奥林匹克数学题就不能再有其他…刚开始还好,但是到我稍微懂事一点,就觉得实在是受不了,我不想成为一只奇珍兽。那时候,我们院里有一个男孩,比我大两岁,很调皮,成绩也不好,但是我很喜欢他,因为他肯跟我玩,也不会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我。出国以后,我们没再联络过,不过我一直都记得他…”

“然后呢?”

高子谦苦笑了一声:“然后我回国,和人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不久,接了一单CASE,就是清盘他的公司。”

“啊?”兰翘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他亏得很厉害,账面一塌糊涂,而且涉嫌做假账。他私下里找过我几次,我都只能避而不见,一来是因为公事公办必须避嫌,二来我也没办法帮他,你知道,数字是非常理性而且富有逻辑性的东西,它们不像人,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后来他的公司被强制清盘,他心情很差,独自去旅行,结果发生了意外…走之前,他找我喝过一次酒,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高子谦翻了个身,搂住兰翘的腰,把头埋进她的脖子里,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疲惫和痛楚:“我很难过,我当时难过极了,兰翘,我明知道这件事没有做错,可是它已经悖离了我的轨道。我曾经很喜欢数字,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里都充斥着它们,时间、天气预报、金钱,都必须由它们来统计,它们是最公正无私的,分毫析厘,不会有半点偏差。可是我漏掉了一点,人的感情是不能放在天平上称的,因为不可能有相应的砝码。这件事之后,我很沮丧,心也变得乱糟糟的,但是我的工作却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紊乱,我必须对自己做的每一个Case负责任。”

兰翘安慰地拍了拍他的手:“我明白,这个时候你应该休息一段时间,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每个人都会有走到死胡同的时候。”

他的声音闷闷地传出来:“可是我家老头子不这么看,他觉得根本就是我立场不坚定,没有原则,我忍不住跟他争辩,他也生气得很,说就算你真不喜欢自己的职业,但是除开数字你还会什么?如果你不姓高,谁还会愿意帮你?我听他这么一说,转身就自个儿出来了,当时什么都没带,衣服那些还是我妈后来拿给我的…幸亏这个房子刚回国就买下来了,不然简直要露宿街头…再后来我爸脾气过了,找我回去,我又不想了,我觉得现在挺好的,不需要数字,也不需要这个姓氏给我额外的帮助,还遇见了你,真幸运…现在想起来,当年看到的那张照片一定就是你,难怪第一次见你就觉得面熟,你说我们怎么就这么有缘分呢?”

他舒了口气,抬起头看着兰翘,眼中满含期待:“兰翘,我有个打算…我想把房子卖掉,然后盘一家蛋糕店,你下了班就来做老板娘好不好?”

15-2

隔了两天兰翘在快下班时接到高子陌的电话:“兰小姐,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见个面。”

猛然听到他的声音,兰翘有些怔怔,她和他到底不熟,如果不是那么直接地叫出她的名字,几乎疑心是有人打错电话。她一直以为几年前与高子陌那场暧昧的邂逅只是海面上泛起的蔷薇泡沫,只消下一个浪头就能让它湮灭不见;但是她不知道她会不小心撞上蝴蝶效应,巴西的蝴蝶轻拍了一下翅膀,就引起了得克萨斯的龙卷风。

电话里高子陌的普通话字正腔圆、一字一句,声音虽然很好听却冷冰冰的不带任何情感,这让兰翘马上想起在医院时他的眼睛——就像是冰冷的钻石,他的眼睛和声音都令她胆怯。

不过她还是冷静地回答:“好。”

该来的迟早要来,躲也躲不过,这是她与高子谦前进路上的第一场硬战,她必须迎战。

高子陌并没有住在自己家里,也没有住酒店,他约她见面的地方是一处招待所。被一片碧绿灌木掩印住的招待所门口只有门牌号和一块意味不明的白底黑字的牌子,一点也不起眼,但是当兰翘要往里走的时候,却被门口荷枪实弹的武警拦住了。

“找谁?”年轻的警卫警惕地看着她。

“高子陌先生约了我过来。”

“请出示证件。”

结果登记了身份证还不算完,又问她拜访高先生有什么事,最后才告诉她必须有人接她进去才能放行。

兰翘觉得莫名其妙,忍不住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穿着,杰西卡冰绿衬衫、四骨裤,配一条小碎花的爱马仕真丝颈巾,黑色真皮手袋,这打扮就算去六星级酒店也不失礼,竟然在一家招待所门口被当作怀揣炸弹的坏人似的拦住了,这大得有趣的排场也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故意要吓唬她。

她最终还是被高子陌派人接了进去。

平凡无奇的是大门外,门内却别有洞天,地处闹市,却没有任何喧哗嘈杂,两边是苍天大树,碧绿成荫,笔直的小径似乎望不到尽头,道路两旁都是白墙黑瓦的三层小楼建筑。天色已经有些暗,阳光吃力地从树叶缝隙间落下来,周遭一片安静,奇怪的是明明每栋小楼前都有人影簇动,看模样打扮是服务员,竟偏生都像久经训练似的几乎不发出声音。

这样喏大的空间,最大的响声竟然就是高跟鞋踩在石板地面上的声音,兰翘模模糊糊地想,谁说这世上无高低贵贱之分,说没有的人是因为她还没来得及看到高低。

负责带她进去的人在林荫处最靠里的位置停下来,客气地指着面前的小楼说:“就是这里,请您自己进去吧。”

再见高子陌,兰翘觉得自己那颗久经沙场的老心竟然有一丝紧张,高子陌客客气气地冲她笑了笑:“不好意思,是我的疏忽,忘了派人去门口接你,这里本来不是一般人可以进来的。”

兰翘沉默不语,第一句话已经夹枪带棒,她哪有那个精力去句句反击,不如静观其变。

那间会客室很大,暗红色的地毯几乎要没入脚踝,高子陌就坐在她的对面,没有像上回在医院里那般怒气冲冲,态度和煦了很多,但是眉梢眼角处一股凌人的轻慢却是再也掩饰不住,他眯着眼睛看了看她,慢条斯理地说:“兰小姐,你这么聪明,一定清楚我今天找你来是为了什么。”

兰翘安安静静地说:“为了高子谦——所以我来了。”

高子陌赞许地点点头:“我喜欢跟爽快人说话,那么我也就不兜圈子了,我不认为你跟我弟弟交往是个好主意。老实说,现在结束这对你来说也不是个坏事儿,子谦现在还年轻,渴望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也喜欢新鲜,但是他迟早要过回自己的日子,他有他的责任和生活圈子,而你已经老大不小了,为什么要陪他一起疯来浪费彼此的时间呢?”他的目光像锋利地剑刃,正视对面的兰翘:“你觉得我说得对不对,兰小姐?”

兰翘吸了口气:“我今年三十,高子谦二十六,我们两个都是成年人,我觉得我们两个都已经具备解决私人问题的能力,也许你说得有道理,但对我们来说只能作为参考,决定权在他和我。”

高子陌的面色慢慢的沉了下去,冷冷说道:“我果然没记错,兰小姐是个精明人,但是你以为只要牢牢抓住了子谦就能顺顺当当进我们家门么?”

兰翘无奈地看着他:“既然你已经认定了我是这样的人,我再解释又有什么用?”

他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你知不知道我可以有很多办法让你日子很难过,最后不得不放手?大家何必一定要把脸撕破呢?”

兰翘把头低了下去,过了一晌方才抬起来,眼里已经有了冷笑:“我知道高公子肯定有高明手段,不过我也不是那种打落门牙会往肚子里吞的人,如果在外面受了欺负,又哭诉无门,只好回去跟自己的男朋友撒娇发脾气。你觉得到时高子谦会体谅你这个一心为他好的哥哥么?你又何必非要跟自己的兄弟把关系闹僵?”

她看着高子陌一分一分冷下去的脸色,嗤笑一声:“高先生,如果我没猜错,几年前你的女朋友就是这样被逼走的吧?将心比心,你何苦今天也这样来逼我和你弟弟?”

15-3

本来稳稳端坐对面的高子陌面上骤然变色,“砰”一声重重拍在茶几上,站了起来,用一种嫌恶的眼神看着她:“你以为你是谁?也配跟她相提并论?什么东西!一心觊觎往高处爬的女人,你凭什么配得上我弟弟?”

他气得很厉害,面色铁青,肩膀都在微微颤动,兰翘最后几句话无疑已经闯进了他心中一个不愿为外人窥探的禁地,这让他愤怒而狼狈,震怒之开始不顾形象地口不择言,拳头也无意识地握紧,似乎想抬手狠狠赏兰翘一巴掌。

这种暴风骤雨般的怒气让兰翘不由微微瑟缩了一下,但很快又将头扬起,抿着唇倔强地瞪视他。她其实是有些怕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承受住这样兵行险招、以毒攻毒的后果,可是不管怎样,他的话都太过份,骨子里的骄傲让她的血液如同战士听到了号角般地沸腾起来。

“我凭什么配不上你弟弟?男未婚、女未嫁,我们碍着谁了?你又凭什么觉得自己就比我高人一等?”她大声反击,但无论刻意制造多大的声势还是觉得委屈。

为什么会这样呢?她也是寒窗苦读十几年的白领精英,容貌秀丽聪慧,母亲虽然经常絮絮叨叨,但她知道自己一直是父母心中的骄傲;当年也曾有男子将她追求得轰轰烈烈,甚至连欧阳博那样的男人也对她动了心。她不差的!可是为什么站到高子陌面前,她就要受这样的侮辱,就变得这么一无是处?而且这种看低还并不是少数人的看法。

兰翘内心酸涩,咬紧牙冲高子陌说道:“你看不起我没关系,高子谦觉得我珍贵就行了;在他心里,我就如同你的丁兮一样珍贵,你们走不下去的路,我们两个已经约定好要一起走完,你看着好了。”

她微微抬着头,精致小巧的下颌扬了起来,一双大大眼睛里闪着盈盈光芒,倔强、恼怒、委屈,楚楚可怜得似乎要掉下泪来,但不知怎地又硬生生收了回去。

高子陌望着她的脸忽然震住了,像看到鬼似的看着她,然后踉跄着退了一步,又一步。

过了好一会,他从兜里掏出烟放到嘴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手有些发抖,瘦削的肩膀也轻轻发颤,打火机摁了好几下也没将烟点着,

电光火石之间兰翘突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对面这个冷酷傲慢的男人一定又犯起了四年前的毛病,他再次在她身上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影子。那瞬间她的心不知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难过,不全是为自己,也为高子陌和丁兮,她不知道过了若干年以后,自己和高子谦会不会变成现在的丁兮与高子陌,她不希望自己像丁兮一样埋头工作高龄不嫁,更不希望高子谦像高子陌一般绝望难受。

兰翘走了过去,从高子陌手里取过打火机帮他把烟点着,低声道:“就算你不肯帮我们,最起码也不要为虎作伥好不好?”她的话语里有着淡淡哀求。

高子陌吸了口烟,慢慢平静下来,还笑了笑:“你的意思是我们高家的人全都是老虎?”

他笑起来其实很好看,嘴角微微牵动时,高挺的鼻翼上隐约可见淡淡笑纹,虽然不像高子谦那样温暖明媚,但也将身上那种看人时轻慢的神态减低了几分。

他靠着沙发坐了下去,沉思片刻终于慢条斯理地开口:“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平稳的声音突然在兰翘的心中掀起一阵波浪,心顿时砰砰乱跳起来。

“我不知道你到底有多了解子谦,”他慢慢地说:“但是他的性子肯定远比他在你面前所表现出来的要执拗倔强。表面上看,他从小很乖,念书太早,所以没什么同年龄的孩子跟他玩,总是安安静静地一个人看书、做算术题。他的学校离家远,我妈不放心他那么小一个人去上课,不管去哪都安排了司机接送,他虽然不太乐意,但也从没说过什么,就这么着让我们一直以为他脾气很好。结果他十四岁那年跟我们家老爷子闹起了别扭,非要出国,家里不同意,他就一个人偷偷溜去找我爷爷。那年夏天我爷爷正在北戴河疗养,离了北京差不多有400公里路,子谦从小连公交都没坐过,就那么一路跌跌撞撞地找过去,我们家丢了人,差点没急疯了。再到后来,家里实在拗不过他,又想着原本也是打算送他出国的,就当做是早几年,终于遂了他的意,让他去了英国。我妈还是不放心,从远方亲戚家挑了个比他大几岁的男孩一起送出去,说是资助,其实也就是让那孩子在外面照顾子谦。没想到出去以后子谦和那孩子相处得不愉快,人家比他大几岁,心眼多,有时候说话酸溜溜的,说什么自己不过是太子伴读,又说子谦是沾了家里的光,子谦气得狠了,刚好英国留学生打工没有什么很明确的年龄界限,于是十几岁就跑去餐厅打工争生活费。他一直没跟家里提这事儿,还是我后来去英国看他才知道。”

高子陌叹了口气:“子谦看上去好相处,其实是个很倔强的孩子,他是骨子里的倔,如果认定了一件事,就跟头牛似的拉都拉不回。前几天我们一家聚在一起吃饭,他忽然说他不跟家里回北京了,要留在这儿开蛋糕店,当时我妈差点没晕过去,我们家老爷子又开始大发雷霆,碗都给砸了。兰翘,你看看你做的好事吧。”

兰翘心虚,嗫嚅着说:“他认得我之前就有这想法了,怎么可以全部怪我。”

高子陌嗤了一声:“得了吧,以前他顶多就是想想,怎么也不会去做,子谦并不是没有分寸的人,他和我们一样明白,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有着惊人的天赋,再不乐意,这种天赋也不可能埋没在一个小蛋糕店里;他读了二十几年的书,学的可不是厨艺!兰翘,你精得跟个鬼似的,可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子谦为什么要这么做。”

兰翘沉默了下去,她当然知道高子谦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开个蛋糕店曾经对高子谦来说只是个梦想,就像她也曾梦想过自己做世界500强的CEO一样,但是梦想的解释就是存在于梦里的想象,他并不会真的去做。可是现在,他知道她难进他家的门,所以拿这招跟自己家里破釜沉舟,如果家里接受自然最好,实在不肯的话,那就留下来跟她一起开蛋糕店。他一个人悄悄做了这么多事,却什么也不告诉她,还被她激得莫名其妙地吵了一架,他愿意为她放弃这么多,而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兰翘的眼泪静悄悄地落了下来。

第十六章 16-1

高子陌要派车送兰翘回去,被兰翘拒绝了,她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脚上穿的还是公司晚会那天的那双鞋,银色鞋面,脚踝处有细致的绊扣,层层叠叠挽了三道,她皮肤白,脚踝纤秀,穿这双鞋显得特别好看。买的时候其实心中有犹豫,因为不是惯常穿的牌子,担心会夹脚,后来受不住诱惑,终究还是买了,也终究还是为它吃了苦头,脚跟处磨出的两个大血泡,到现在还留着疤。可要就这样就束之高阁,兰翘又舍不得,这么好看的一双鞋,为它吃点苦头似乎也值得,她等脚后跟的伤好了点,咬着牙贴了个创可贴又继续穿上了。今天走了这么久,却陡然发现不再觉得疼,鞋开始合脚了——原来这就是磨合。

什么事情都讲究磨合,就像她跟高子谦,两个相差这么远的人要走到一起,肯定不可能一帆风顺,他们也需要磨合,过程中会有疼痛、紧促,但如果咬牙忍一忍,他或许也能属于她。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只是前路渺渺,这个努力的方向,该朝着哪边?

她回想起最后高子陌对她意味深长说地话:“兰翘,不要以为今天跟你说了这些就表示我是向着你了,你太厉害,心机又深,子谦要是跟你在一起以后难免会吃苦头。”

他看兰翘不认同地皱起眉,直截了当地道:“你以为你真是被小混混打劫?老实告诉你,根本是有人存心给你教训,黄达,你原来的同事,还记得吧?你们的事我已经知道了,这次我帮你摆平没关系,但是像你做事这么不留余地,不给别人和自己留退路,能是什么好打交道的人?”

兰翘顿时哑然,果然是他,这几天她脑子里已经把可怀疑对象排查了个遍,最大嫌疑人的确就是黄达。

“不过世事无绝对,如果你愿意,我倒是有一个法子…”高子陌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你是做猎头的,知道什么叫人尽其才,子谦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肯定行不通,他现在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你回去好好跟他说说,让他乖乖走回他该走的路…如果你立了这个功,或许还有机会。”

兰翘顿时头疼,这个厉害家伙拿自己的别扭弟弟没办法,就把挑子往她身上撂,算准了她为了能名正言顺进高家,势必努力游说。

她沉默一阵后回答:“让我想想。”

高子陌步步紧逼:“我爸七月回北京,你最好快点。”

兰翘长长叹了口气。

但凡女人碰到难以解决的事,都会求助于自己的闺中密友,兰翘也不例外,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把宝慧拖了出来。

“你觉得怎么样?”

宝慧瞪大眼睛看着她:“还用问么?肯定得让高子谦做回他的老本行啊,你怎么连这个都要犹豫了?”

“可是…这样好像违背了他本人的意愿,我不想强迫他,如果我这时候不坚定他的立场,反而跟他家里站在同一战线,他一定会觉得我背叛了他…你不会觉得,有一种窝里反的感觉么?”

“你傻了么你?他放着年薪上百万的工作不做,去开蛋糕店,最少也得两年才能收回成本吧?你今年都要三十了,再等两年就是三十二,等他赚了钱跟你结婚、生孩子又是什么时候?你耗得起?而且你想过没有,高子谦现在年纪轻,仗着一时的勇气做了这种决定,万一过两年后悔了怎么办?再好的爱情,也要肚子不饿的情况下才会诗情画意,到时他觉得自己错了倒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回去继续做他的小公子,你呢,你怎么办?女人只要到了三字头,再漂亮再聪明也打了折,就跟过了期的海参鲍鱼一样,会臭的。”

宝慧难听的比喻像一根锐利的针直插进兰翘的心,她气呼呼地回答:“放冰柜冷藏总行了吧。”

但是这么难听的话却是真金白银的有道理,高子谦看上去随随便便,其实对生活品质很有讲究。他的家布置虽然得很简单,没有任何花俏,但是每一样东西都是恰到好处,可以说是低调的奢华。他从不买盗版CD,音响体积很小,不过打开后哪怕把声音调到很小,乐感也非常逼真,就像有乐队在房间里演奏;他习惯穿paul smith和Burburry这两个牌子的衣服,剃须水用CK,厨房整套厨具是铮亮的双立人;甚至连他的VODKA也是拥有血统证书的正宗赛级的金毛DD。

兰翘实在想像不出这样的人起早摸黑做蛋糕店老板的样子,而且她也并不希望看到,她不知道这算不算虚荣,但是当她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希望对方意气奋发、将世界踩在脚底。她更担心宝慧一语成谶,习惯养尊处优的高子谦会忍受不了现实的落差,灰心失望,她或许可以接受他掉头走人,但是绝对接受不了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情蒸发在残酷现实的烈阳下。

兰翘觉得很纠结,对她来说可怕的不是别无选择,那样她反而可以一往直前地横冲到底;她怕的是这种必须而不愿意面对的选择,似乎无论怎样小心翼翼都有可能行错路,把自己撞得鼻青脸肿。

但是她最终不得不接受好朋友的建议:“我回去就跟他好好谈谈。”

没有炒过人的管理者不是一个好的管理者,如果单纯以这个为标准界定兰翘是不是好的管理者,她无疑是优秀的。兰翘至今记得自己第一次炒人,其实也不是她炒,只是去传达公司的一个决定,那时她才二十四岁,面对着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口干舌燥,说话也结结巴巴,最后离去的时候出了一身汗,好像被炒的那个是自己。

但是从那次以后,她很少再像这样对着一个人手足无措。

16-2

没有一次离职面谈像这次这样艰难,不劝,怕对方因为自己而影响到前途;怕万一以后生活不如意,而相互埋怨;劝,又怕被对方认为自己没有站到他那一边而灰心;更怕被误认为自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看重的是他天才会计师的名头,想借着他跻身于上流社会的门槛。比起这些来最让人郁闷的是,明知道高子陌在利用自己,还不得不去做他的走狗,兰翘思来想去,心中百转千回,她觉得自己像是在刀尖上行走的小人鱼,举步维艰。

就这么一路思忖着回到家,抬头见高子谦趴正电脑前不知在查什么。他胳膊没好,这几天都呆在家里没出去,趁着兰翘还沉浸在对他受伤的愧疚里,指挥兰翘做这做那,搞得兰翘觉得自己从一个白领精英摇身一变成为了钟点女工。

“干吗呢?”她把包包扔到沙发上,走过去从后面搂住他的脖子。

高子谦没有回头,身子微微侧了侧:“你回来得正好,我们一起看。”

兰翘从他的肩膀上方望过去,电脑屏幕上齐刷刷一整片下来都是市内铺位信息,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半晌没吱声。

高子谦兴致勃勃地问:“你觉得是五一中路这个地段好,还是衡水路这个好?”

兰翘只好装模作样地看了看:“都不错…不过,你觉不觉得太急了点?”

高子谦转头瞧了她一眼:“又不是这一下就要定下来,多看几个,然后慢慢筛选好了。”

“我是说…我是说,这个事不用这么急。”兰翘支支吾吾地说。

高子谦眯着眼睛笑了笑:“你怕亏本啊?放心,成本核算和投资回报率我都算过了,不会有大问题。”

“不是那个…其实…今天,我跟你哥哥见面了,他好像挺反对你这个主意的。”兰翘在电脑椅的扶手上坐下来,抓了抓头发。

高子谦面色顿时一变:“你事先怎么不跟我声打招呼?”

兰翘连忙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调笑道:“我先去侦查敌情嘛,放心,能欺负我的人不多。”

他慢慢缓和过来,拖长声音哦了一声,拉了拉她的手:“下次如果还有谁找你,记得先告诉我,这种事情不应该你一个人去面对。”

兰翘低着头轻笑道:“真没说什么,也没见拿一张支票要扔到我脸上,让我走远点。”

高子谦一把把她从椅背上拉下来坐到自己的腿上,凑到她耳边低声问:“难道你想把我卖喽?”

“不想…但是如果可以既不卖你又赚支票也很不错啊。”

高子谦微笑,拿自己的手掌把兰翘的手裹住细细捏了一会:“兰翘,人不能太贪心。”停了停,他又说:“用心去抓住一样东西多好,那样会让我们觉得珍贵又稳妥;一心二用的话,最后可能什么都抓不住。”

兰翘的满腹热情顿时被这句话打击七零八落,只好唔了一声,把头抵到他的肩膀上,她想了一会准备迂回出击,于是绕了个圈子问道:“如果没有我,你会不会回去?”

只要高子谦回答会,她就打算马上跳出来表明心迹,譬如他绝不能为她与家庭翻脸,这样她就成了千古罪人云云。

谁知高子谦却避开这个问题没有直接回答,沉思半晌之后才缓慢地道:“我有个同学,加拿大人,他的家庭很有意思,从曾祖父开始直到他父亲都是大律师,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律师世家,他自己念的也是法律,但是很奇怪,他死活都不愿意做律师,也不肯去考检察官,而是去了一家环球马戏团做灯光师。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说希望过一种无拘无束的日子,跟着团里的同伴们走遍全世界让他觉得很开心。”

兰翘很惊讶,一下从他身上爬起来:“他家里肯么?”

“他家里给了他三年自由,三年之后他就必须回去。”高子谦轻轻叹了口气,有些唏嘘的样子:“起码…他有三年。其实以前我没太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有些羡慕,但是现在我很渴望…我们自由自在地在一起不好么?”

他眼里的淡淡落寞和期待让兰翘沉默了,又倒回高子谦的身上,把脸埋到他的肩膀里,心中剩余的理智几乎要灰飞烟灭,原先预备好的说辞竟然一句都用不上。女人的心在爱人面前总是出奇的柔软,几乎像一捏就出水的豆腐,这点不管是女强人还是清洁大妈都一样。

她懒洋洋地在他身上赖了一会,爬起来的时候正好面对他的眼睛,乌黑明亮中又带有一点点狡黠,她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在不经意间被高子谦下了套儿?

兰翘气不过,伸手揪了揪他的鼻子:“诶,老实交代,除开这个,你不回去是不是怕自己抵挡不了诱惑,把我给抛弃了呀?”

高子谦璨然微笑,却又意味深长:“我不会怕,但是我怕你会怕,所以…”他把嘴唇贴到她的颈边,轻声道:“不要再做说客了,我是为着我们的将来好,你还是省点心吧,别把办公室里那套七拐八弯的心思带回来。”

兰翘顿时面上一红,讪讪把脸撇到一边,含含糊糊说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就算了。”高子谦笑嘻嘻地搂着她,亲吻她的脖子和耳后最敏感的那小块肌肤,一点点湿热的气息喷薄在皮肤上,兰翘马上吸了口气,全身像被人点了穴似的酥软下去,忍不住把脚趾都蜷了起来。

第二天兰翘觉得后悔,她同时中了苦肉计和美男计,也真正见识到了高子谦骨子里的那一股子拗劲,高子陌布置下来的任务没能完成,而且话只开了个头就被高子谦堵了回去,估计以后提及的机会更少,只能指望日后吹一点枕边风了。可是再仔细一想,两人每每“坦诚相对”的时候,一向都是自己比高子谦更h更投入,这样看来似乎连枕边风都刮不起来,她有点郁闷了。

再接到高子陌电话的时候,兰翘底气不足,只能硬着头皮说慢慢来。

电话那边的高子陌似乎有些不高兴,语调不悦地催促:“你赶紧的。”

兰翘也不乐意了,心想你家里都拿这个养了二十几年的儿子没办法,凭什么要我赶紧的啊?你家门楣高又怎么样,我又不欠你什么。她的心本来就一直在矛盾中挣扎,现在又有种被人胁迫的感觉,越发不满意,于是存心不肯把对这事放在心上了。

三月底的时候,高子谦手臂上的伤口拆线,为了庆祝,他们两个去了兰翘的母校H大看樱花。与高子谦携手走在那片出了名美丽的樱花林中,兰翘目眩神迷,眼前的景象简直只会在童话中发生,花圃里是整片粉色和白色的樱花,风吹起来,细碎的花瓣与粉蝶齐齐飞舞,花畔就是一座人工湖,碧蓝的天空,浅碧的湖水,水里倒映着学校刚刚建好的一座小型图书馆,白色斜屋顶,剔透的玻璃窗…,这般景致像风景明信片一般。

脚下的泥土略有些湿润松软,兰翘一脚没踩实,崴了一下,高子谦连忙一把拉住她,嘴里说:“看,如果没有我,叫你跌个狗啃泥。”

兰翘一抬头,正看到漫天纷纷扬扬的樱花如雪似的落在他的肩头,他的眼睛带笑,眼尾微微上扬,明亮异常。她心中一窒,连呼吸都感到困难,怪不得女人喜欢浪漫温存,这种感觉简直像毒瘾一样,有了一次便戒不掉。

她拉着高子谦在湖边停下来,把头靠到他胸前,轻轻说:“这片樱花林是七十年代日本跟中国建交时赠送的礼物,到现在也有三十年了…我们既然在这里看了花,那也要在一起三十年好不好?”

“不好!”高子谦从后面环住她,声音里含着闷闷的笑意:“三十年怎么够,最少也要五十年才行。”

第十七章 17-1

徐志摩曾经深情款款地对林徽音说:徽徽,请许我一个未来吧。那样的浪漫——但其实最后他们一个嫁的是梁思成,一个娶的是陆小曼。

兰翘念大学那阵在学校图书馆借了本书《许我一个未来——徐志摩的生死情爱》,看完过后她没有像其他女同学那样感动的把热泪洒在书的扉页上,而是下定决心:嗯,承诺果然是不能乱许的。可是在看过这本书的十年之后,她的记性显然变差了,H大浪漫的樱花雪让她变得无比感性,脑子里紊乱的飘的都是樱花花瓣,所以她昏头昏脑地对高子谦说:“我们在一起三十年好不好?”

她清醒过来以后倒并不后悔这个承诺,但是她后悔她接下去的另一句话:“我会永远站在你身边,支持你、信任你的任何决定!”

这句话就像板上定了钉子,响得掷地做金石之声,让她对高子谦的职业规划再没有质疑的余地。所以当回到北京的高子陌再次致电兰翘时,兰翘不得不清了清嗓子,郑重表明自己的立场。其实她打心眼里不想开罪高子陌,毕竟这位坏脾气的COOL MAN 以后有可能成为她的大伯,因此她事先准备了很多光冕堂皇的理由,但还没来得及开始阐述,高子陌便冷冷说:“哼,很好!”然后啪一声挂了电话。兰翘绞尽脑汁准备好的演讲被扼杀在喉咙里,哽得她难受,只好暗暗冲着发出忙音的听筒想,啊,你个没礼貌的,去你的!

宝慧同样非常不赞成兰翘的决定,她摇着头说:“宝贝儿,你应该知道自己犯了怎样的错误。”

兰翘眨了眨眼睛,不说话,因为面对真心为她着想的至交好友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其实作为一个专业人力资源顾问,她清楚地知道这样纵容高子谦不见得是好事,高子谦从小一帆风顺,身上的理想主义本身就比一般人要浓厚许多,再加上骨子里的执拗,所以下定某一个决心就义无反顾。而她基本是一个现实功利型的女人,考虑得更多的是投资回报率,单单只算高子谦在英国这些年的学费以及他本身的价值,就这么去开一家蛋糕店无疑是个极为严重的亏损。按理她应该劝阻他,可是作为他的女朋友,她又不忍心,她实在不愿意看到他眼中的那种灿烂的光彩熄灭。

爱情并没有蒙蔽兰翘的眼睛,只是在理智与感情之间,兰翘最终选择臣服于自己的心,她试图安慰自己,高子谦是天才不错,但在天才之前,他首先是一个有独立思维、并且有权决定自己方向的男人,她可以给建议,但是无权干涉。

时间一晃便到了四月,春雨像往年一样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小楼一夜听春雨的意境虽然美好,但对五行属火的兰翘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月份,这年四月的雨水把她克得死死的,差点就翻不了身。

先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