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老师将他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底下发出一阵阵惊叹声中,我醒了。
爱新觉罗?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妈呀,这家伙的姓怎么比我的复姓还长,那要是考试的时候,他不是要写很久。
正想着,我一遍擦去嘴角边的口水,一边看向站在讲台前,站得笔直的男生。
呃…不用擦口水了,再擦也无补于事了,因为它开始泛滥了。
男人味,这个字眼就那么堂而皇之的出现了,或许不该用男人味这个词,应该用性格这个词更恰当,棱角分明的五管轮廓,小麦色的皮肤,尤其是他的眼睛,炯炯有神之下还有一种叫做傲气的东西,让他看起来扎眼得很,他比我们都大一岁,据说因为转学的关系,要重读初二,虽然才只有15岁,或许是东北满人的关系,身高已经175了,因此在上海,这个南方城市,在一群还未发育的初中男生当中,他的出现就像在一群哈巴狗当中突然出现了一只狼狗,就算是幼仔,也是格外的惹人注意。
我的口水嘀嗒嘀嗒的往下流,早已忘记要去擦了,或许是我的注目礼太过激烈了,他发现了,黑眸一转,和我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当下,我的脑海里莫名的就响起了一百只狗汪汪的歌唱声,那曲调还是--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
我不知道那代表了什么意思,直到我成年,我才明白那代表的含义是什么?
那是代表--我发情了。
四目相对,我们俩似乎都没有眨眼的意思,而我脑海里的这首《春天在哪里啊?》还在无止境的播放中,只不过后面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变成了汪汪汪汪…
我狠捶了一记脑袋,心里大叫道:有完没完啊,还唱。
他大概是被我捶脑袋的样子给吓到了,眉头皱了皱,我想他此时一定认为,这女生神经有问题。
在我狂捶脑袋,完全没有听到老师在说什么的情况下,老师对他的介绍也讲完了,然后看向我,“班长…”
我还在捶脑袋,期望能让脑海里曲调赶快消失,根本没听见。
“班长…”
“欧阳,你干嘛呢,老师叫你呢,欧阳…”坐在前排位置的同学敲着我的桌子。
“啊?”
同学翻了翻白眼,“老师在叫你。”
我立时清醒了,猛地站起来,大吼道,“到!!”
叫得太大声了,全班都轰然大笑起来。
老师皱了皱眉头,“这是新来的转学生,让他坐你边上。”
当时我坐在最后一排,因为我发育的早嘛,个子比较高,我看着旁边的空位,赶快把隔壁桌屉里的垃圾收一收,什么瓜子壳了,话梅核了,还有我早上擦鼻涕时用的手帕,因为上面还有一个超大的‘荷包蛋’,没办法我有鼻炎的说,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弄干净再说,我以光速的速度整理完,然后搔了搔头。
“老师,可以了。”
全班又是轰然大笑。
然后,他走了过来,看着我,然后再看看那个被我整理过的桌屉,突然皱了一下眉,但却没说什么,等到上课时,他凑到我耳边说道,“班长,你好像忘记把你的私人物品拿走了。”
私人物品?
我赶紧朝他的桌屉里一看。
呃…忘记把卫生棉棉拿走了
我赶紧把粉红色包装的棉棉拿走,恨不得可以把它吃到肚子里。
整一天,我都没敢看他,因为窘死我了。
就是这天,他转学到上海虹桥中学,成了初二(3)班的学生,也成了我的同桌。
现在想来,这个名叫康聿,姓爱新觉罗的家伙,大概就是我生命中的克星吧,因为自从与他相遇后,我的糗事就接连不断的发生,而且一件比一件离谱,一次比一次丢脸,我可以对上帝、如来佛祖、观音菩萨发誓,我在遇到他之前一直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绝对的。
转眼间,康聿转学到我们学校已经有一个星期了,或许是东北人那种爽朗的个性,很快就和班级里的男生打成了一片,由于他是满清皇族后裔,男生给他起了个外号--王爷。
就是这个“王爷”让我闹出了一个大笑话。
那是吃午饭的时候,我们学校并没有食堂,原先有,不过学校为了扩充教学楼拆掉了,留下一个厨房,里面有蒸箱,每天上学的时候,我们都会把带来的饭盒放在蒸箱里,到了中午就可以吃热腾腾的饭菜了,蛮便捷的
我的人缘一直都很好,班里成绩最好的前五名都是我的好朋友--从幼儿园到初中都是一个班,她们的成绩也一直是前五名,我第六名吧,不只如此,班里当干部的都是我的好姐妹,我那亲生的双胞胎妹妹则不和我同校,因为我跟了妈妈的户口,她则跟了爸爸的户口,不是一个区的,所以读得学校不一一样,反正有她没她都一样,她只会欺负我。
女孩子嘛,总喜欢坐在一起吃饭,顺便聊聊昨晚看得电视剧,动画片什么的,那个时候还没有所谓八卦这种东西可以说,我们的心灵都是很纯洁的,三八这个字眼最多用在三八线上,绝对轮不到戴在我们的头上。话说在一起吃饭还有个好处,就是把自己不要吃的东西推销出去,再把别人饭盒里自己喜欢的补过来,一举两得,不过我不挑食,吃饭也是最快的。
我妈说,我这个人说话快,吃饭快,连大号也比别人快,绝对的事实啊,不过最后一项我还是有保留权的,因为人难免会遇到便秘。
既然一起吃饭,当然要坐在一起,共用一张桌子,所以我的桌子就贡献出去了,可是原本我是一个人霸占的,但是康聿现在是我的同桌,所以我只好把他赶走,理由是女生说话,男生不要偷听。
他也不介意,反正有的是朋友和他一起吃饭。
我的好友之一,小樊,全名是樊隽,是个很娇小的女孩子,不过脾气很辣,所以我们都暗地里叫她小辣椒--又小,又辣,又娇,嘿嘿,辣得够呛,连吃得菜都辣得很,可是我爱吃,她妈妈做的菜,真是一流的。
徐莹,是个小眼睛,天生卷发的美少女,功课好到直到现在我都认为,她脑子里一定有专门用于学习的芯片,每次都能考第一哦,不过,她吃饭很慢,我常常帮她吃,因为不这样,她非吃到下午上课不可。
刘李钧,从长相上而言,只能算清秀,但有一双丹凤眼,眼角上吊,很像狐狸,所以有时候,会觉得她很媚,有种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感觉,也是我们当中最会搞笑的一个。
还有她有一个当时的我认为超级厉害的职位--大队长兼团支部书记。
还有两个是双胞胎,长相嘛,按小樊说就是从小被追到大的那种类型,同卵双生,非常像,姐姐叫郁文静,妹妹叫李文怡,不过在一起那么久了,我闭上一个眼睛都能分得出哪个是姐姐,哪个是妹妹,她们一个姓妈妈,一个姓爸爸。
至于我嘛,老实说,长得很一般,不过好在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可惜,这唯一的优点却被厚重的眼镜给遮盖住了,心灵的窗户硬是被装上了一扇扭曲的玻璃,再大再漂亮,也没用,哀叹一下。
“淼淼,你怎么又吃番茄炒蛋!”小樊看我打开饭盒又是同一个菜色,满脸的嫌恶。
是哦,连着几个星期都吃番茄炒蛋,的确让人看了都觉得恶心了,可是没办法啊,老妈是法医,天天忙着和死人打交道,老爸则忙于赚钱,家里还有个比我还懒的妹妹,做起来简单又营养的菜就唯独番茄炒蛋莫属了。
“既然你这么说,就把你的排骨施舍给我吧。”我盯着她饭盒里的肉肉说。
“你故意的吧。”她说,不过还是把排骨给了我。
这才是朋友,我感动在心里想,小樊,等我长大赚钱了,我一定还你,可怜的你,每次都把菜给我,害得你长了N久,都是148CM的身高,真是太伟大了。
想是这么想了,可是肉我还吃掉了,就差被把骨头也吞下去,顺便从其他几个饭盒里再找点东西填肚子,一餐就可以吃得很好了。
番茄炒蛋是装饰品,点缀白饭用的。
正吃着,我就看到康聿正和几个男生打算出去踢足球,听到一人说,“王爷,这次你守门。”
他嗯了一下。
我突然纳闷了,干嘛叫他王爷,这也怪我不好,我都不怎么去记别人的外号,连名字我有时候都记不住,通常我对姓啊名都是张冠李戴的,尤其是男生,统一对男生都是用‘喂’来称呼的,他转学时老师的介绍,我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也叫了他一个星期的‘喂’。
于是,我傻傻的说,“原来他姓王啊?那干嘛叫他爷啊。哦,明白了他叫王爷,这个名字起得很有水准啊,怎么叫辈分都比别人高,怎么不叫王爷爷啊,更直接啊!”
我刚说完,就听到噗嗤一声,众姐妹整齐一化的开始喷饭。
或许我说得大声了点,又或许康聿的耳朵很灵,总之我说完后,他就看向我,那眼神就像看妖怪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我说错什么了吗?我来回在好姐妹和他之间张望。
然后,他过来了。
我仰起头,呃…好有威胁性的身高。
他眯了眯眼睛,我就看到他喉咙在滚动,接着他说了一句,“班长,你脸上有饭粒。”
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果然有饭粒,伸出舌头,我就绕着嘴唇舔了一圈,把米粒舔进嘴里,不能浪费粮食,农民伯伯很辛苦的说。
话说我这个动作现在想想可能和青蛙很像。
“班长…”他又说。
怎么脸上还有饭粒,我又摸了几下,可是没有啊,我怔忡的望着他,他却很吓人的看着我。
“你…很蠢!”说完,他一个回身,走出了教室,那个不知道名字的谁还在说,“算了,班长连我们名字都没记住,应该说只要是男生的名字,她都是听过就忘的,何况是你…”
等他们走后,我才反应过来,瞪大了眼睛,然后怒不可泄地朝着姐妹说,“他…他…说我很蠢!!
她们都没安慰我,统一用一种眼神看着我--你的确很蠢。
什么意思啊,这是什么意思啊。
“淼淼,他来一个星期了!”小樊说。
“你和他同桌一个星期了!”徐莹说。
“你的记忆力惊人的痴呆。”刘李钧说。
我皱眉,不明白她们说什么?
小双和大双则从康聿的桌底下拿出他的书,封面大大的写着两个字--康聿。
我呆了一下,“这个是他的名字?”
她们点头,眼神在默哀我的智商。
我干笑,她们也笑--很假的笑。
于是,我记住了他的名字,破天荒的,我记住了一个男生的名字,我连同班一年的男生都没记住他们名字的说。
上课的时候,他回来坐下,我很想对他说对不起,但是想到他当着我好姐妹说我蠢,我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指着他的书上名字,“你的字好丑。”
他又拿那种吓人的眼神看我了
不过我觉得有报复后的快感,不跟他计较。
哪知他回了句,“你的字比我更丑!”
我一火,“康聿…”我叫了他的名字,正准备破口大骂,但是一对上他的眼睛,我就愣了,错觉吗,他眼里的光彩看上去象是很开心。
开心什么,开心我的字比她丑吗?
老师来了,我就没敢骂出声,我看着自己的字。
呃。。。
55555 ̄ ̄人家小学钢笔没练好,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但是,我和他的梁子结下了,他是我最讨厌人名单上的NO2,NO1是所有吃过狗和杀过狗的人。
不过一个月后,他就变成NO1了。
因为,我又出糗了,而且这次糗得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的应该挖个洞埋了比较好。
那是星期五例行大扫除,我负责扫地,康聿被分配和我干一样的活,基本这类活动都属于敷衍型的,拿着扫把随便扫扫就行了,反正班级的地板,总是脏的,只要把黑板下面的粉笔灰扫干净了就行,其他的老师根本不会去注意。
可是这天,我的好朋友来报道了,大概是中午吃了根冰棍,我觉得肚子好痛,可是我是班长,要以身作则,我不能就这样把活交给别人干,我要顶撰~顶撰
哎哟~~~真的好痛。
我都流冷汗了,拿着扫把的手也开始抖,做女人真可怜,每个月都要大出血,新陈代谢也就算了,干嘛还要让人痛啊,又是第二天,来势汹汹,我已经外漏了,很可怜了,就不要折磨我了。
我暗自乞求每月都来报道的好朋友赶快去歇着吧,让我扫完,我立刻就拿棉棉供奉您老人家,还有红糖水,还有枣子,还有…
痛死我了!!我的脸都扭曲在一起了。
这时,康聿拿着簸箕过来了,我仰起头,假装无事的笑道,“你扫完了?”
他点头,审视了我一圈,“你怎么了?”
我慌忙摇头,站直身体,“什么怎么了,我很好啊。”潜台词是:讨厌鬼,走开,走开!
拿着扫把,我在地上很认真地扫了起来,扫得尘土飞扬。
“你是不是不舒服?”他跟在我后头问。
“没有了啦!”潜台词是:好个屁,可是当着你的面,我可不会说。
我的性格很好强,尤其是在男生面前,撑死了也不会示弱。
于是,他又走到了我面前,可能是我弯着腰的关系,他看不到我的脸,所以蹲下想看看我,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正忍痛忍地撕牙咧嘴的模样,猛地一转身,却不小心踩到了簸箕,脚一歪,就摔了个四脚朝天。
摔也就摔了,可是我穿得是裙子,躺在地上的姿势自然不会很优美,双脚是趴开,还正对着他,裙子翻了起来,我还没注意,只觉得下边有点凉。
等注意的时候,已经晚了,该露的全都露了--包括黄色的小裤裤上那一圈小红斑。
我当场脑袋一片空白,根本忘记了要爬起来,或是翻下裙子,趴着脚,愣愣得看着他。
番茄炒蛋--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形容词。
只见,他‘欣赏’完了,也呆呆地看着我,然后一抹红爬上了他的脸,然后直奔他的耳根,等红透了,他突然站起来,转过身。
我呢,我还有反应吗,我已经彻底秀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