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图穷匕见

一方面出于与灾民同甘共苦的决心,一方面出于对真实性别的掩蔽,叶莺苦辞了打算指派给他的任何下人,只一个人住在驿馆二楼一个并不奢华的房间,好在也有军士住在一楼,有时夜里甚至隐约能听到他们的呼噜声,倒不用担心急病什么的没人知道。

这会儿人静了,他提一盏清灯,进了自己房间,简单挂上门,用火折子点上两根蜡烛,宽下外袍,对着铜镜开始卸妆。

他拔下一只钗子,咬在嘴里,将黑发一绺绺分开,镜中便也显出一位佳人形貌,乌云如瀑,两颊酡红。

从刚才回驿馆的路上他就一直在想龙胆最后的话什么意思。也许喝了酒,脑筋不太清醒,想来想去,不明就里,只觉得有淡淡的凉意渗上心头。

罢了,横竖明天就要回京城,不想那么多了,早些休息为是。

想着,他站起身,这时,门上却响起极剧烈一阵拍打。

“谁?”叶莺惊回头,问。

“郡主,郡主”是项杰的声音,明显带了酒气。

他来干什么?叶莺想起,虽说这次号称是跟项杰出来,但实际只有白天寥寥时间跟他有交集,有几次他想请自己喝酒,都被自己以苏龙胆先约了拒绝——倒也不是谎话,苏龙胆确实约了。

“是二将军么?”叶莺打起精神,应道,“什么事?”

“郡主,你至今还没有婚约,不着急吗?”门外传来一阵磔磔的笑声。

“二将军,这会儿天晚了,不方便,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叶莺听他醉的厉害,正色喊道。

“好郡主,你不开门,我可进去了,”随着不怀好意的笑声,木门摇晃起来,嘎吱嘎吱地响。

叶莺愣了愣,然后一身寒毛全倒竖起来。这男人想干什么,已经很明显了。

荒唐!荒诞!荒谬!

但如此荒唐的事情,现在正迫在眉睫地发生。门晃得越发厉害,那个简单的挂钩已经有些变形,项杰的一只手甚至都半伸进来,摸索挂点。

“滚出去!”叶莺扑上去顶住门,“侵犯郡主是何等大罪,难道你不知道!?”

“在下真的仰慕郡主嘛,只要成了郡马,谁在乎咱们第一次什么时候睡的?”

“痴心妄想!你速离去,不然明日还京,就不怕我表奏皇上?”

“好郡主,你指望六岁小鬼给你做主哩,”外头项杰大笑,一面扑通扑通的撞门。

这一语,倒也点醒梦中人。

皇帝的身边是谁?是项毅!派他来的是谁?也是项毅!

这里动静闹成这样,连一个上来看看情况的人都没有,会是什么原因?

先帝的公主们都年长,现在都已嫁了,唯剩他一个适龄单身的“郡主”,加上是被天下痛惜的宁王的女儿,娶来的话,对项氏一族会是多重的一个筹码?

木门支持不住,发出断裂的声音。叶莺不得已退开两步,对方毕竟军人出身,比他的力气大上很多。

这时,他突然发现手边的佩剑:青色鲨皮剑鞘,在暗夜里也有隐隐的光,正是方才苏龙胆留给他的。

门终于咚地一声被撞开了,跌跌撞撞进来的人,映在叶莺眼睛里,而在铜镜中,他也看到自己的影像:一缕寒水刀光架在白皙的脖颈,沉声道:“你敢再前一步,我便血溅三尺!”

对面的人犹豫了,这让叶莺更确定他根本是借酒装疯。

“郡主,你这是何必呢,开个玩笑嘛,”项杰摆着手,开始嬉皮笑脸。

“你出不出去!”叶莺大吼,将刀刃再向里靠了靠,那刃是如此锋利,以至于已经有鲜红流下来。

“别,别,我走,开个玩笑何必当真”

叶莺看着项杰的背影下楼,带点三步一回头的劲儿,最终归于黑暗,天边却已经起了鱼肚白。

整个驿馆,还是死一般的沉寂。

他终于跪在地上,刀也锵啷一声丢下,几点血珠伴着几乎低不可闻的一句粗话飞出:太他妈的恶心了。

叶莺回京第一件事,是去找阿九。阿九就站在台阶上等他,第一句话是,“莺子,你没出事吧?”

“怎么这么问?”叶莺怔一怔,他确实正想要告诉阿九出的事情,但是如果他先问,那说明着什么?

“来,屋里说。”

叶狄回到屋里,将门窗都关好,虽然府里都是老家人,也全都支开去了。

叶莺先讲他这一月的经历,叶狄后说国宴上闹出的丑闻。以及,还有最新的一个消息,东海王叶彤,抗旨不尊,反抗今上,朝廷将派兵征讨。

“我原先也觉得,管他谁攀上高枝,只要我们能平静生活就好,”阿九苦笑,声音有些发颤,“可如今这个,只怕是想把树锯倒换一棵的人”

空旷的屋中,只有他们两个,他捅破这层窗户纸,倒如释重负。

“我就说我就说这段日子太好了,好得蜜里调油,万事如意,像做梦一样,”叶莺将手放在桌案上,垂着头,“原来,是一个网子,里头不放上上好饵料,怎能让鱼儿满心松懈。”

“现在,他慢慢开始收口了而最痛苦的是,我们就算知道,竟然也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的意思,他没有说出来,但相信叶莺都明白。因为大家都看到了那么残酷的实景展示,后党也好,太监也好,都被风卷残云般杀个磬净,所谓什么权势浮华,在刀剑面前不堪一击。项毅现在数万人都已经来到长乐,长乐各处要地、禁军、以及天宁天赐关都在他掌握之中。而自己的手里,有什么能跟这股力量抗衡的 ?

许久,叶莺抬起眼睛,“阿九,我们走吧。”

“走?走去哪里?”

“山高水长,隐姓埋名,总能平安过一辈子的。”

阿九坐下来,也很久,才说:“莺子,你走吧。”

“别赌气。”

“不,我是认真的,”阿九看着对方的眼睛,语气并不激动,甚至带点笑容,但突然说出很多话,“我都仔细想过了。从民家回城时,那些黑老虎盘查得非常严,简直想把我祖宗八代都问清楚。我编了谎给他,但我真想告诉他们:我爹是大烨皇帝,我爷爷是大烨皇帝,我爷爷的爷爷是大烨的皇帝,我祖宗八代都是大烨皇帝!”

“对于卢家,还有另一些普通百姓,也许项毅是解救他们于水火的青天神使,但对于我,他是那个闯进我家,逼死我爹,残杀我兄弟,夺走我家传家之宝的恶霸这些,你让我忍吗?”

“你知道我爹临终前说了什么?他大叫:大烨到底没有亡在他的手上,”阿九垂下头,“那个十年不上朝的家伙,说大烨到底没有亡在他的手上”

“我是大烨人,是叶家的血脉,是大烨皇帝的儿子,我不会离开长乐,我要呆在这里,直到那些入侵者被赶走,或者我的身体裂成五块”

阿九一口气说到这里,有些微喘。片刻,停顿了一下,却换上最柔软的神色:“但是,叶莺,你不一样,你只是叶家的养女——而且,不是真正的养‘女’,我知道你一直为此痛苦,这一点上,宁王,甚至我,都是亏负你的你走吧,天高地远,换回真正的身份,找个淡淡的女人,长命百岁,也未可知。”

他说完这些,定定看着叶莺,直到对方也笑起来,“阿九,你说什么傻话,你不走,我走去哪里?”

“我再说一遍,我是认真的。我留下来,也不过铁心赴死罢了。项毅现在如日中天,猛如狮虎。而我,只是一个序齿靠后、不结党羽、手无兵权、少受恩宠的皇子,要想阻止他,不过螳臂当车,粉身碎骨而已。所以莺子,你走吧,留下来只有给我陪葬。”

叶莺抬起头,眼睛甚为明亮,“那我要走了,你不是连个陪葬的人都没了?”

“你”这话倒把阿九噎得一梗。

“我要走了,将来我死,也没有陪葬的人了”叶莺轻轻笑着,“我的亲生父母兄弟早就湮没人海,从小就只有父王和你。就算父王为了他的哀思,让我成了这个样子,但现在离开这个样子,我也不知该怎么活,我女装的时候,是个足以乱真的美人,男装的时候,却只是个无法矫正的娘娘腔——虽然你们不说,我自己也知道。所以别逼我走了,就算要裂成五块也好,十块也好,有什么关系呢”

说完这句话,一屋子悄无声息,唯有金炉上一段香灰,燃着燃着不堪自身的重量,轻轻折下来一截,最后一点火星在灰烬里一闪,灭了。

缓了缓,叶莺表情又活泼起来,“放心,蝼蚁尚且贪生,我们就算有死志,又何必枉死无益,只要能对付得了项毅,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但是你想怎么对付他?”大概因为叶莺说的太轻松,阿九有些急怒,“这是一只老虎,放出笼子,关回去就难了。现在他手握重兵,占据京城,满朝文武,无不唯唯诺诺,唯他马首是瞻。如果他是个蠢蛋,做些天怒人怨的事,可能倒还好办些,早晚自掘坟墓,然而他又偏偏不是,只怕越拖,天下将会越习惯他,对我们越糟。”

“你刚说这些,都是实情,”叶莺点头,“这些主意,只怕都是他的谋士出给他的。的确,若我是那谋士,也会告诉他,站在那个六岁的孩子身后,忍耐下去,一面挟天子以令诸侯,占据天下大义名分,一面实施德政,收买百姓人心,另一面一个个地对付大烨皇子宗室、一家家肃清有威胁的诸侯,大约过不了几年,小皇帝就会‘禅让’于他。”

“但是,听我说,”叶莺顿了顿,突然仰起头来,眼中带着一抹狡黠,以及阿九从未见过的冷厉,“我们的生机,有且只有一个:依我看,项毅这个人,不善于忍耐。”

第二十七章 隔阂之本

武英殿是几代之前有位大烨君主尚武,所修建的宫殿,纹饰简单,风格粗朴,冷落经年,直到项毅来后,把办公地点放在此处。

苏龙胆回京,在这里面见项毅,一应交割了赈灾此行各种回报,出得殿来,孤身卷着披风,一径走路。突然,背后却传来一声“苏将军”。

苏龙胆回头,发现背后跟来之人,竟是那个白衣高冠的文士,不由挑了挑眉,虽然同事一主,她们之间却甚少有交集。

“秦先生什么事?”她淡淡答道。

“项杰说,那一天看到清平郡主手里的佩刀,好像是你的。”

苏龙胆站住了,两人就这么停在御花园一座假山之侧,流水潺潺,远处的人若看见,也许还当她们讨论景致,却是什么也听不见的。

“将军放心,我并没有告诉项侯,”隐珠道。

“我怕你告诉他不成?”龙胆冷哼一声。

隐珠也不恼,只说,“听说将军是个直爽的人,隐珠就斗胆问一句,将军似乎不大喜欢在下,是为什么?”

龙胆一愣,但旋即恢复那种淡淡的表情,“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我也谈不上什么不喜欢你,你为项侯尽心做事,我都看在眼里。”

“但将军对我做的事,或者做事的方式,有所不满?”

苏龙胆一笑,不置可否,抬头看了看天空,许久,才道,“也谈不上,只是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

“将军觉得项侯被我说服来长乐,觊觎大宝,只出于‘阴谋夺篡、狼子野心’吗?”

龙胆眼皮跳了一下,正色道,“我当然知道他不是,他是真正有志向的人,想匡扶天下,清平治世,做个青史留名的开国之君。”

“既然将军这样明白,为什么将军不能站在项侯一边?大烨腐败若此,气数将终,天下如鹿,能者逐之,王者得之。将军跟了项侯那么多年,难道不愿意项侯成功吗?如果将军希望项侯成功,那么应该知道,谋权夺位这种事情,后头少不了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是不得已而为。项侯的弱点,便是有些时候太过天真,而将军,难道还要纵容他这种弱点?”

隐珠换口气,一字一字,极其清晰地吐出下面的话,“就算将军不在乎项侯是否能得天下,但现在,项侯早已势如骑虎,不能成功的话,将军难道希望他死吗?”

苏龙胆站着,平地里打了好几个抖。

“是的,你说的没错,我承认,所以,我也并没反对你的做法,”她一连说出几个认同的词汇,然后顿了一下,突然像说起不相干的话,“倘若为了救一百人的命,就一定要杀死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无辜的小女孩,那这个小女孩,是否是活该被杀的?”

隐珠愣了愣,然后恢复了平素的冷静态度,“以一易百,不是活该,但是值得。”

“那么,如果是两个呢?三个呢?十个呢?到底到什么程度,这个交换才‘值得’停止?又如果,这个女孩,是你自己,或是你的家人呢?”

这次,连隐珠也未能马上应答,只张了张嘴,没有声音。

“我也知道,很多时候,以少易多,是没办法的事,但是,看到那个马上要无辜去死的小女孩,我还是忍不住想伸手。这是因为”苏龙胆说着,嘴角带了浅浅的笑,“你的出身,是被保住那多数人,而我的出身,是那个被牺牲的小女孩,这,应该是我们之间最根本的隔阂吧。”

“但是,你说的对,项毅现在的位置,不容他过多考虑那些小女孩了,”龙胆最后这样长叹一声,“所以我也不会再插手,这两天东海隐约传来消息,怕是要开战了,到时一出征,项侯就交给阁下了”

说完,她没有等秦隐珠的回应,撇下她大踏步走了出去。

“你说,你怀疑那递话的纸条来自苍琴公主?”

“除了她之外,我想不出别人,漠北文字那种下脚倾斜的方式,想学出来都是很难的,”阿九道,从贴身夹层中摸出那张纸片,递给叶莺。

叶莺拜托过苍琴写信,对她的字体更为熟悉,虽然两次语言不同,但一眼之下,那种神似的感觉是错不了的。

“如果真是她,我就想不通,她是出于什么目的,”阿九补充道。

“或者她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保住你,”叶莺看着手里的纸片,低着头,眼中竟不争气地模糊起来,许久,才压抑下去,吐出这几个字。

“保住我?为什么?”

“很简单,她爱上你了。”

“莺子!我不是跟你开玩笑!我只是个序齿低,没势力,少恩宠的弱小皇子,她看上我什么?”

“如果爱上的是序齿、恩宠、势力这些,那就不是爱上你了,”叶莺抬起头,淡淡纠正。

“这”

“阿九,你听我说。我面见过苍琴两次,两次她都提到了你。如果你了解她小时的经历,就不会觉得那么不可思议。她从小就被预订了要和亲,接触的都是大烨贵族女子那些东西,所以天真地以为大烨遍地都是那种风流倜傥又痴心不渝的翩翩公子,等着与她一见钟情。”

“准确点说,也许她不是爱上你,而是爱上自己心中那个影像,”叶莺说这些话的时候,感觉也像用一把刀子在血淋淋地解剖着自己,“可是你,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成为一堵无辜的白墙,容她把心中最热烈的情节都在你身上投射一遍。”

“但不管怎么说,这堵墙,始终是你,不会是叶环,也不会是项毅,现在对于我们来说,苍琴很可能是一个难得的、令人意想不到、却真心实意的盟友。我们如果能把握这点,也许能多上几分胜算。”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要利用苍琴对我的感情?”阿九问。

叶莺深深低下头:“如果可以,请不要说的那么难听我们,还有其他办法吗?”

“叶莺啊”阿九长长叹口气,突然转了话题,“我其实一直想问你,那次大祸的起因,苍琴真是你放走的?”

很久,他才听到一个回答:“是真的”

“你一向谨慎,那次,却胆敢做出这样的事来。你应该很喜欢她吧?”

叶莺感到像被什么刺中了,有巨大的苦块梗在咽喉,许久,将脸别向一边,紧闭着眼睛:“现在说这些太奢侈了”

叶狄的眼神很冷,像刀子一样划过他的面孔,同样沉默了很久,才说出意义模糊的一句话:“好的,我明白了。”

第二十八章 自梳不嫁

夜阑。

秦隐珠在下榻处,桃红不知哪里去了,不过她倒乐得清静,这种时候,才得仔细将谋略得失捋上一遍。

所谋之事有两处未达理想,一是国宴上那档事,可说“欲得一马,却射一獐”,本来想请那位九皇子入局——之所以是他,一则看他清秀少言,掂量不透,不如早早除去;二则因他与那位郡主关系似乎非同一般(他们可是没有血缘的),除去了他,为的是那郡主能死心嫁入项家。然而苍琴回报,手下人不能得手阿九,就弄了老八——真是自作聪明的安排,叶银那人,本来不足为虑,这一闹腾,反而急切不好对其他皇子动手。

第二,则是与此相关的,那位郡主的走向。项毅知道项杰的事后,骂了两句,说让你去接触试探,谁让你去□□人家(当然,他说的时候,似乎应该没有想起自己跟当今皇后的事)。毕竟不算光彩,事情也就压下来了。

至于其他部分,进展倒还顺利,连续几场惩奸除恶的大戏,对宁王的平反,水灾的治理,都给项毅挣得了一时无两的名誉。

被遣出城的诸侯,虽说没有多卖力,但迫于皇命,还是合围了那位胆大包天的关内伯,在征讨中,他们会互相牵制,当战争结束,好歹也能找回传国玉玺,对这么大一个国家,玉玺长期丢失,显然也不是个事。

至于东海王那边,也如同所料,叶彤没有回来庆祝新皇登基,所以朝廷已经发下明旨,准备征伐,项毅决定派出苏龙胆去打这一仗。打仗这方面她倒是不愁,苏龙胆对付那种毫无战争经验的皇子绰绰有余。稍有些担心的是后勤的问题,这个秋季欠收,前段日子又有多家军队驻扎在长乐,现在京城的米粮价格已经是往年三倍以上,如果再一筹备军粮,更要涨得出奇,到时恐生出不必要的□□,就算没有,也不利于项毅构建得来不易的声名。这要想个什么办法才好?

秦隐珠一面思虑着,一面将男式的发髻打开,对着镜子,一个人梳通头发——她想事情的时候,惯喜欢梳头。

对于女人,有个词叫“自梳不嫁”。

她看着手里的梳子,突然想起这个词,竟不由得微微笑起来。过去的温情时光,短暂地插入冷酷的谋划。

这只玳瑁梳,还是大姐送给她的。那个比她大十多岁的大姐,听说当初父亲得到时,由于是第一个孩子,尽管是女孩,还是尽多疼爱。

大约也因享受到过短暂的阳光,大姐比其他几个姐姐,总是明亮许多,照顾多病的四姐,拘管淘气的小六,乃至送书和墨给当时几乎长在荒草里的自己。母亲之后,她曾经是很像母亲的人。

然而,没几年,她就出阁了,嫁的也是小官之家。

后来她还归省过一次,那一次,就已经不是自己所熟悉的那个人,原本像珍珠一样的光泽黯淡了,剩下只有鱼眼般的灰暗。她的夫君今天纳一个小妾,明天通一个婢女,婆婆挑剔苛责,桌上掉了一个饭粒,都能扯开一大篇教训媳妇的话。

而这样,在几个姐妹中,她婚后过的已经算不错的了,二姐嫁的天遥地远,三姐的丈夫喝醉后就踢人打人,四姐病弱的身子,没两年在夫家就香消玉殒,五姐沉默寡言,但一次竟哭着吐露出丈夫有不举之症,至于最后的那个姐姐,性子跟自己原是有些像的,有刚烈之气,但这点夫家忍受不了,以七出之名将其休弃,记得父亲当时脸都成了猪肝色。

所以自那天起,自己便穿上男儿衣裳,告诉父亲,你只当第七个,是个儿子。

自梳不嫁又怎样?难道还会比她们过的更糟吗?

父亲开始只以为是她一时意气,但时间长了,真的仿佛自己坚信的事情别人也会被影响,待她有如半个男子。

可惜啊,父亲,如今我不再是你的儿子,甚至也不再是你的女儿,我只是你的路人。

隐珠想起这些,看看镜子,唇上笑容不知何时已经干瘪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