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半个学期,她忽然感到如此这样下去也似乎不对。决定不再向我们家里伸手要钱,母亲寄给她的汇款,她全部都退回。附言里寥寥数语,简单说道:我已自立,勿念。
执意不要我母亲的钱,开始自己打工。索性一来上课倒是成了副业。一开始是在饮料厂做包装塑料纸的女工,在流水线旁一站就是一天,上厕所都不允许。薪水可怜,又太劳累,干了三天便辞职。又紧接着开始做推销代理化妆品的业务员。交了两百块钱给销售商做培训费。每天下午骑自行车四十分钟到培训点去听课:在简陋会议室里,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唾沫横飞地道着家长里短,要么就是一个瘦猴似的男业务员装腔作势地对着她们一群想挣钱的小女孩子训废话。唯一有用的就是可以学一点如何化妆。晚上回到宿舍,知秋全神贯注地坐在镜子前用廉价赠品练习化妆,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乐此不疲。化完了便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然后一一给每间宿舍讲解推销化妆品。
浓重妆容总让一个女子看上去便充满风尘,又好似用绿油漆刷过的树叶,本色尽失。不明白为什么男人们还是喜欢,更不明白为什么女子就因为男人们的喜欢而定义自身审美。知秋每日对着镜子化浓妆,化不好就不厌其烦地洗脸重来,好似一种强迫症。
周末的时候,有的商家做产品促销宣传,她就和班里几个女孩子一起组了一个跳舞队,一人做一套有亮珠片的背心小裙,在搭建的促销活动台上伴着粗糙响亮的电子舞曲跳健身舞。下面围一大群面容痴傻的人盯着她们裙摆下面看。知秋又非常喜欢卖小东西,批发了几堆杂七杂八的发卡镜子头绳,口红指甲油之类,到处摆地摊。城市管理局的人经常来驱赶,她和那些地摊贩一样,裹起摊布就逃。又去茶楼做所谓的茶艺师,跪在大腹便便的茶客旁边,先生老板大哥地叫,斟茶倒水。后来茶楼老板的儿子无数次对她性骚扰,她又辞职不干。
这些杂乱的初始经历持续大概大半年时光。假期整座学校人走楼空。她一个人还在打工。因为无家可回,或者不愿意回,所以明白自己与同龄人不同。她有她需求的一个天地。
我不知道这些是否可以称作——因为年轻所以有希望。
但实际上她也不知道希望究竟是在何处。
可能只是因为年轻,所以在骑着自行车从这个工作点到那个工作点来回奔波的路途上,她并不觉得落魄寂寞。她这样的瘦,风穿过她的侧肋,就好似要把她托起来一般。仿佛还像是刚刚放学的少年。是的——彼时她的心尚如苍翠繁盛的美丽大树,开满白色绚烂的花。这么美。世界留给女人的战场过于狭小,爱情大约是无可选择的唯一阵地,她以身心坚守,毕竟年轻所以甘心赴死。
我是说,在那时。
以明跟着以前的游泳队员一起出现在她大学校园旁边的划艇训练场,或许是她真正人生的开端。他带着一副已经出落得英挺倜傥的皮囊,这样自然无阻地就走进她的心。那时她还刚进校不久,还住在校园里面,最多不过是折腾一些推销化妆品的业务,打工挣一些外快。没有涉足夜场。
知秋你好。好久不见。他们阔别两年,再见面的时候,他这样落落大方地招呼她,开车请她去学校旁边的餐厅小聚。态度温和大方。这仿佛一直是她内心等待中的事情。重逢得这样理所当然。无惊无喜。有些人就是总要相见。
席间她看着他的脸。两个人竟然都绝口不提两年之前在洛桥相会的旧事。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相隔的时间,彼此一无所知,这相隔仿佛是只有纵深却无宽度的间隙,一步便踏过,但裂纹从一开始便植下了根。
一别几许经年,康以明早已再不是游泳队的孩子王。他寻花问柳的纨绔作派早就人尽皆知。身边的女人大把大把,花钱挥霍无度,生活相当淫靡。
太多的女子依傍他谋生计,也有太多的真心爱他,后者都有同样可笑的野心:这匹野马定能被我收服。
但结局不过如此,从来没有新意。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各自内心的感情定位就是南辕北辙,成败已定的。一路下来唯独充满占有,索取,算计,揣摩,仇恨,不甘……所以早已失却了爱的本质,更像一场斗智斗勇。为什么要埋怨。世间已经有太多事情,是拼命地要去自愿给予,却又会拼命的为自愿的给予而愤愤不平,因为看不到收获。
但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子,还是几年前那般模样。似乎发育不完全一般,身体像蜻蜓一类生物,纤细敏捷如是。然而这样生动的小女子,捕捉起来又能挑逗人心,足足勾起男人的游兴。
她的神情在这个男人眼里因为带有旧日底色而忽然叫他动情起来——十几年的相识了。他柔和如少年般问她,知秋,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知秋说,都这样,无所谓好或不好。终于离开了家,还不错。
他们又简简单单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以明面带微笑与她一边说话,一边非常自然地为她夹菜,又放下筷子为她拨了一颗蒜,放进她的佐料碗碟。他说,我记得你喜欢吃蒜。
她内心忽然有一阵潮湿的温情。因为这个男人为她剥了一瓣蒜。她看着这个漂亮男人的眼睛,只觉得有失重下坠般的悬险和快感。
我会常常来看你的。吃完饭他们走出去,他捏着她的下巴,然后开车把知秋送回了宿舍,自己折返回市区。
她看着康以明离去,慢慢走回宿舍。宿舍已经熄了灯,她躺在窄小的床上,没有洗脸便睡觉。她想起了他剥蒜的手指。
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两个人若要在一起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在某一个平淡无奇的瞬间,各自站在茫茫人海的一块礁石上,立足相望。因为敞开的心是一扇看不见的门,所以偶然撞进来的人皆是懵懂随缘。是谁便是谁。因为寂寞,因为疲惫,因为回忆,希望。或者因为原本就没有的因为。所以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两情相悦刚刚伊始,都是一模一样的花好月圆。一模一样的良辰美景。但一切总逃不转瞬即逝的覆辙,说没就没,谁都奈何不得。
她也曾以为这就该是那一片宿命天地。从此可以停留,把爱后余生挂在这一个男人的肩上。拥抱时,连剩下的漫漫长路都快被他高耸硬朗的肩胛骨遮挡。她竟然在第一刻,就想到要做他的妻。
但年少时不明白。人与人之间没有一线生机可以不落窠臼。毕竟人终究会互相彻底了解。而待彼此渐渐剥去妆容与外衣,各自皮囊之下的真相昭然若揭,便会知道这不是自己所要。伤害与被伤害,算计,抱怨,非要把一段感情折磨得气数将尽,方才知道大势已去。舍得或舍不得,挽留或不挽留,皆上演呼天抢地的闹剧。这样的故事,日日夜夜都在上演。
翌日醒来,她眼前第一个出现的是以明的脸。她知道自己开始爱。
4
以明出差回来,第二次来见叶知秋,又不过是带着她去吃饭,然后又去夜店喝酒作乐。叶知秋平生头一次见得那般纸醉金迷的场面,好生一片浪荡天地,内心分外震动。康以明出手阔绰,长得又不似一般王老五那样肥头阔耳大腹便便,订了最好的卡座,动辄成千上万叫一桌洋酒,颇得整场风光。她陪衬这个男人,因为盲目无知而感到荣幸欢喜。以明揽着知秋倒酒给她喝,说道:这是上等威士忌。你尝尝。
知秋饮了一口,没有觉出任何好味道,但装出欢愉表情来,害怕自己显得老土。
她被以明揽在怀里,心里却也明白,这作派再也不是游泳队里一起长大的少年。再也不会是在路边摊和一帮队友们喝啤酒,吃小吃的伙伴。康以明自小不曾怎么读书上学,赶上了大陆九十年代末的好时机,跟着家父做点生意很红火,混得颇有模有样,加之他相貌堂堂,钱包里有大把钞票,活脱一个纨绔公子,叫无数女子倾心,知秋也不例外。
康以明当时自然是有另外的女友的,不出几日便有陌生女子打电话来,接通了便是一顿破口大骂。知秋先是震惊,后来就插着尾巴硬装狼,口不择言地骂了回去。她骂完仍然是有些想不通,便气哼哼地质问以明,为何有女友还要找自己。以明抽着烟,笑盈盈地看着她,言道,我说知秋,我可曾有一分钟是没有女朋友的人?我又何时说过你就是我女朋友?
知秋听罢也笑,说,以明,你得意什么,你早就是我的。
在知秋离去的三年时光,我安心在洛桥过着读书生活。冬日清晨,天不亮便急急去学校。我记得鸡犬相闻的细微声响,走过深蓝色的薄雾冥冥笼罩着的小镇,流水静寂无声,云雀叫声却穿过杨柳,荡漾在暗蓝云端,清脆悦耳。偶有一豆灯火点亮一扇远远的窗户,那也多半是在给自家孩子备早餐的小厨房。我像是从一个梦境走进另一个梦境。如此便渐渐天明了。
晚上放学了和同学三两一起顺路回家来,见得母亲静静在缝纫机前做活的身影,方桌上面早都摆好了饭菜,用碗盘扣着等待我。
母亲偶尔想起来,仍旧问我:知秋可曾与你有联系?
我摇摇头。
她一去再无音讯,没有信件与电话。
我从来得不到关于她离去后独自生活是否安好的任何一丝提示。我依稀记得她叫我的声音,一生,一生,你睡了吗。在洛桥的小屋,在同一张少女的床上,我们度过的时光好似一个虚无谎言,又如我的幻觉。似乎这个人并没有存在过。我知道她的心与我不同。怀揣的欲望和理想并不相似。我是一个没有太多愿想的人。
但知秋不同。
5
知秋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上学,跟着以明住在他市中心的公寓里。那段醉生梦死的光景,大约是她生前唯一一段短暂的奢侈生活。两人皆是享乐派,以明跟她总是呼朋引伴,日日打桌球,玩保龄,看电影。时常出去吃饭。购物。
知秋并不确认这是否就是后半生生活的模样,但跟随以明便饱暖无忧,再也无须奔波打工赚钱,实在又是求之不得。少年时代动荡这么多年,她也想找到捷径获得富足安定。
知秋是极眷恋这个男子的。平日里他有时喝醉了回家来,倒上床吐得一地一床都是秽物,她把他的鞋脱掉,把他的腿抬上床,在他的鼾声中把地板打扫干净。男子早就入梦,她落寞地坐在床边,看看他的脸。又会想起一些少年旧事。在寒冷空旷的游泳场馆,康以明还是穿着泳裤尚未发育成熟的少年,和一些队友打闹在一起。教练让队员两两搭配做体能训练,他总是来找她,知秋,你与我一起搭档吧。他们互相压腿,做仰卧起坐,肢体曾经这样毫无间距地贴近。他的脸容,皮肤,骨骼,这少年时代起就万分熟悉的身体。又记得放学他来到她的学校门口,带她去喝疙瘩汤。用献血补助的钱给她买过一条裙子。跑遍全城给她找过一份有她喜欢的明星的报纸。
以明以明你可记得。
她恍觉手里捏着的,不过是依稀过去。眼前的男子大概早就不属于从前。日日夜夜的继续,她看到自己押注在他身上的心力渐渐得不偿失,竟只有悲悯预感。
有时候深夜里他又不知去了何处打牌喝酒,她至为想念他,就打电话求他,以明,你回家来。以明…你听得见吗?快回家来啊…
电话那头是震耳欲聋的声音,以明早就喝醉,连话都说不清楚,她气得摔了电话就出门,去一个他经常出没的夜总会,看到他在那里揽着三五个艳妆女子,正是得意。知秋不说话,自己叫了酒,独坐在对角,两三个男人便靠过来想跟她搭讪。她笑脸相迎:大哥大哥。知秋和他们玩骰盅玩划拳,闹得一副泼辣操行。康以明听见声音,醉意醺然地走过来,见到是知秋,破口就骂:一群贱货,拉屎不看茅坑有没有人!!随手就把酒杯朝一个与知秋调情的男人砸过去。
几个人乱打一气,夜场很快就乱成一团,一堆胳膊腿分不清谁是谁。
凌晨的时候,天蒙蒙亮。城市尚且寂静,以明和知秋慢慢从派出所走出来,狼狈而疲倦,看上去像躁郁至极的兽类。以明的额头和胳膊上还有伤口,径直打车回到家里,猛烈拉上窗帘,一把就把她拽起,像扔一件衣服似的就把她扔上床。
你要做什么?
以明不做声,脱掉衣服便把她按在床上要与她做爱。他铁青的脸色因为疲惫和烦躁而呈现出势不可挡的暴虐神情,他直接扒掉她的裤子就和她交合。一边刺入一边说,你当我是和尚,天底下哪有谈恋爱光说不做的,我多少回想要了你都拒绝,玩什么矜持,我看你昨晚那副操行是想挨干了。以明尚未酒醒,喷着带有口臭的酒馊气,愤愤不平地说。
知秋痛不可忍,他的进入只叫她内心渐渐崩解一般痛楚。但这般激烈交合,她仍然觉得彼此身体没有关联。好似一段自言自语的对话。只有两种互不相关的强权诉说,却没有聆听。为什么会这样。与一个人陌生起来,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近都不会构成一种解读。
她忽然看到少年时代的洛桥,一些不知名的夜晚。流落他人篱下的花季年生。以明比赛结束来看她,带她离开学校。穿着红色运动衫的高大少年。在车站的小饭馆一边等车一边吃馄饨。在长途汽车上,少年为她打开一瓶汽水。彼时车窗外的落日渐渐沉没在深不可测的黄昏中,光明就此不可追寻。两个人在小旅馆里度过的夜晚。少年的脸孔与身体。温度,停留,信与不信,爱与不爱。呼吸并且遗忘。何时夜色那样温柔如殇。她不复记忆,竟落了泪,求他,以明你轻一点,我痛。
他不理会,在她的痛楚中狠狠地做爱,不知是否因为悲伤无着,还是内心空无一物。
后来他们都沉沉睡去,窗帘厚重遮光,屋内仍旧是一片黑暗,以明的手机响,他看了一眼,伸手摸摸自己额头,过了一会儿想要起床。知秋迷迷糊糊地问,是谁?
他敷衍道,公司的事情,我得走。
知秋继续沉睡。待中午醒来的时候,康以明早就不在了。
她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头脑混浊,下体仍然还在隐隐作痛。她独自在黑暗无人的房间里念了一声,以明。
良久,她起身穿好衣服,出门坐公共汽车回到了地处偏远的学校。
天已经大亮。世界还在光明之中。她看到学校里穿行的同学,拿着课本三五成群的走来走去。感到了一种不属于。
在校呆了两日,以明电话催她回家,她执意不回。以明只好开车来接她。台阶都到了脚下,她自然也就下了。
又和好如故。他兴致好,开车带她去高级百货商场买衣服。给她一张信用卡,让她进去慢慢挑。知秋撒娇:你和我一起去。他摇头,离身去开车门。他不喜欢陪女人逛街——那实在是要命的事情。康以明独自在外面抽烟,进咖啡厅看球赛。知秋风风火火选了性感的雪纺丝裙,鞋子还有皮包。都是大牌子,哗啦啦拎出来,刷卡的时候格外欣快。
她出门来,以明靠在车边等她。她对他笑起来——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简单无能的生物。以明问,买得高兴?
她只是红着脸笑,急急地从纸袋里扯出一条又一条裙子来,仿佛天真小女孩对着玩伴炫耀礼物,她说,你看你看,这条我穿好不好看?她执着裙子比划在胸前,笑得这般明朗天真,眼神澄澈落满了期待,仿佛一世欢快无伤,了无一丝伤痕。不过是这样容易就会满足的孩子。有时候天真烂漫起来反而叫人睹之心碎。
他开着车,打着哈哈笑起来敷衍,说,好看好看。
你看看嘛,你都不看就说好看。
他说,我看了,你穿好看。
末了他又添一句:你什么都不穿才更好看。
知秋一气便拍他,又觉得无趣,就不再闹下去。
他打破沉默,又哄她,我们去哪里吃饭。
在外折腾一整天,以明帮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她抱着在玩具店买的巨大绒熊玩偶,像富家小女孩得宠一般说,今晚不要喝酒,你跟我好好回家。
他心情好,就答应了下来。回到家两个人如故,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以明又想做爱。她拉下脸来,说,我真的不喜欢。你自己舒爽,我非常不好受。
以明露出猴急又委屈的神色,说他真的想要。她还是不肯,说,你若爱我就不要如此。
将近一个星期下来,两个人如之前一般,每日昏睡到下午才起床,看看电视,很快就到了晚上,出去吃饭。以明每夜携她出入形形色色的夜总会,喝得五迷三道,回家早就烂醉如泥,倒下便睡。
以明喝得人事不省时都还在抱怨,我都一个星期没有睡过女人了。你要我当和尚。
她听了只是笑,摸他的漂亮面庞。
她没有把他的话当真,因为不知道情欲对于对方来说有如一日三餐这样必须。
周末的时候知秋原来的队友相约和她一起去北京给刚刚比赛回国的大队员过生日。周五晚上她便和几个队友一起出发。开一辆国产大众,在公路上抛锚。那夜瓢泼大雨,幸而开出不远。几个人无奈,只好联络另外的朋友相救返程回家。知秋狼狈地回家来,是夜里十一点。她敲门无人答应,自己掏出钥匙刚刚进门,直走进卧室,以明正在和一个女人翻滚入港。
这情节有多俗套,何况她又不是没有听闻康以明生活纵欲奢靡。但她当时就高声尖叫起来,对方也吓得尖叫起来。
这是他妈的谁!知秋气急,一边破口骂着一边进厨房就操了一把菜刀撵人。以明狼狈地躲闪,她迎头就给他砍下去,他伸手一挡,砍在小臂上,鲜血直流,痛得嚎叫。她情急之下就去抓他的伤口,以明狠狠捉开她的手,叫她滚开。那个女人上前拉她,她目光更凶狠,骂得对方忙不迭夺门而出,她追到楼梯上把刀扔出去,差点砸到女人的后腿跟。
知秋失魂落魄,一步步从楼梯上迈回来,还在嚎哭,左手在楼梯的墙壁上拍下一个个颜色逐渐干枯的血手印。
后来又去医院。以明手臂上缝了十三针。伤口上皱皱巴巴的暗红结痂,像是多足的爬虫,非常丑陋。两个人暴躁又疲倦,沉默无言地坐在医院走廊。外面只有哗哗哗哗的大雨之声,淋漓如罪。
以明的父母也随即就跟来,骂了以明不该乱搞,却又心疼儿子,怨念知秋下手太狠,在一旁絮絮叨叨。
她当面就说,分手。没办法和你在一起。
康以明满脸都是怒躁,一字一字把话敲给她听:我这种男人,两天不跟人上床就是生不如死。你光知道花钱,吃穿住行我什么都养你。你又不做爱。但我总有需要吧。你体谅过我没有。你想想我何时对不起你。陪着你一个星期。我没碰你一下。你以为我们还是玩什么柏拉图的中学生谈恋爱,可以坐在操场上看一晚上的星星,手拉手逃课逛街。我告诉你,中学生都要开房间!我跟你过得倒霉。你不行就拉倒,有的是人排队跟我上床。想断了就断了吧。你去找个阳痿过日子。大家都好。
知秋愣愣呆在原地,不知应对。又或者连应对的心情都没有了。为何是这样?她立在男子的面前,拳头攥的抽筋,牙齿都在格格地流着泪。她的确爱得咬牙切齿了。外面大雨仍瓢泼淋漓,她顿时憎恨起内心的希望。
6
接下来有半个多月时间,叶知秋负气离开以明。无所事事地呆在校园里面。网吧刚刚兴起,她经常在晚上去上网,屏幕的荧光照射在一屋子木讷的人脸上,有人满脸荧光不知所以地笑,但大多数面无表情。彻夜僵坐,看上去有鬼魂一般的错觉。她上网回来便在宿舍睡大觉。嘈杂明亮的房间内她也能安然入梦。课还是不怎么去上。和以前那帮男生朋友在食堂吃饭,他们喝啤酒,她便吃西瓜。一堆人嗑瓜子,打牌,闲聊直到深夜。
这是一部分人的大学生活。但也有规规矩矩坐在教室里面听课学习的好学生,马列主义之类的大课虽然无聊透顶,但还是坚持一节不落。课余在教室上自习,早晨在操场上跑步,用收音机听英文,向学校领导上书抱怨图书馆里已经成了情侣约会场所,搂搂抱抱吃东西,实在过分有伤风化。
总之青春就是如此,不是你上了大学就是大学上了你。人一旦长大起来,就总是急于主宰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大都受制于人,一旦告别,便渴望自由,但若不懂事,便总会落得放肆。以为青春时光尚且富裕所以挥霍无度。
知秋毕竟不是读书人。在暂别以明的一段时间里,落寞无着,希望能够做一些事情。很快她便在新开发区的学校附近找到一家夜总会打工。新开发区治安混乱,地头蛇土霸王当道,暴发户众多,酒吧夜总会KTV洗浴城海鲜城之类的声色场所林立,吸毒嫖娼无处不在。
知秋做了吧员,初来乍到,急于踩熟地盘,做事恭敬勤快。下班时间总是三四点,她不可能回到学校宿舍,于是和打工妹一起住在夜总会的宿舍里面。八人间,上下床。床缝之间爬着臭虫和蟑螂。锅盆碗盏,毛巾口杯,统统扔在一张桌上无人收拾。残剩饭菜的陶瓷碗放在脚盆里,长满了霉。天花板极其低矮,满地的垃圾,烟蒂,掉发,混在厚厚一层灰里。衣服堆在床被上,房间常年恶臭。年纪轻轻的女子们在这里化上浓妆,喷上香水,踩着廉价的高跟鞋妖娆出门,夜色里光鲜亮丽笑靥如花,好似个个都有华丽如醉的好生活——这简直是人间缩影。
舞女阿兰常常不回来,她分了她的床给知秋。自从在这里上班,她便听从阿兰劝告化名为苏琴——不要让人知道你的真名,电话,家里住址。阿兰对她说,这里不需要你的真实。如果你真实对人,恐怕只会招致恶果。
知秋遇到阿兰时,阿兰年仅十六岁。她是这里的舞女。知秋第一眼见她跳舞,便倾心于这跳脱生动的漂亮女子——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阿兰也做鸡。
阿兰十二岁便离开河南老家四处流浪,在广州的发廊做起皮肉生意时才十三岁。那年她下了火车便被招工的人带到一条巷子,正值晚上,整条黑暗的巷弄都布满亮着粉红色霓虹灯的狭小店铺,发廊,足疗店。脸容浮肿的风尘妓女像是等着上车一般坐成一排,客人来到之前就无所事事地修指甲,聊天。这些在她老家也有。她背着行李走了两步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但没有起一丝逃脱的意念——她知道这是没有选择的事情。
住下来的第一晚,发廊老板的私生子先强暴了她。她还是处女,但是没有流血。她静静提起裤子来,穿上衣服坐好,强暴她的年轻男子躺着看她穿衣,抽了一根烟,骂道,利索。天生的婊子。
她无声无息,内心十分坚定——这是她无可选择的一个世界。十三岁她就此落入风尘,每夜坐在艳红色霓虹灯光里,木讷地面对艳红色的门帘。注视着一个又一个吝啬肮脏的嫖客撩起它走进来——疙瘩脸和油腻的蓬发。嘴和脚一样臭。
她只觉得这肉一般红色的灯光填充了她的全部视野,日夜面对,好像瞳仁都变成了红色。睡觉时做的梦都是红的。又觉得自己流的也是红色的泪。但很快她就已经变成没有眼泪的人了——许多事情,来到与忘却都迅疾得来不及流泪。流泪是一件多么奢侈无用的事情。
与阿兰一起坐台的所有人都比她年长,鸡头常常对她拳脚相加,盘剥她的收入。后来她流产两次,又染了病,鸡头觉得成本太大,便将她逐走。她拿着两千泰铢不到的小钱,跟着一个泰国人去了曼谷,在红灯区又跳艳舞又卖淫。
热带如此忧郁,哪怕日光明媚。那里濡湿,夏雨霪霪,高大树木晃动在热潮里,叶片亮如漆,像是赤膊男人和脊背。这里阳光这样灼烈,但她居住的杂乱无章的小巷子似乎终年暗无天日,醒来的时候总是晚上,明亮的唯有暧昧而俗艳的霓虹灯光。卖淫男女众多,皮肉生意不好做,她站在酒吧门口揽客站到腿硬,恨不得睡在地上,还要用英语粤语泰语轮番招呼客人。吸毒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她已经染上重瘾不可自拔,欠了大笔钱。她的泰国男人被追债的人杀死了。破房子被捣成了废墟,不能再住人。
男人死去那夜下着大雨,她躲在货仓角落,看到男人被乱刀砍死,叫声如鸟,只有短短两声就昏迷过去再无声息。暴徒提着凶器四散而去,留下一地的鲜血混入瓢泼雨水,稀释成淡淡的红色,好似流产而死的母亲,胎血漂到她脚边来。她浑身湿透,雨水顺着眼帘滑落使她睁不开眼睛,劈头盖脸承接起来如天主的洗礼。她眼睁睁看着淡淡血水淹没了自己的脚,闭上眼睛竟全是红色,忽然想起那家广州发廊的红色霓虹灯。
这不过是世界上万千个夜晚中的一个。有人幸福安眠有人死得惨绝人寰。温黄的万家灯火不过是隔世的幻觉,她能见到的只是一条条艳红的霓虹灯。她抹掉眼睛上的雨水,踉跄转身,如丛林野兽一般消失在曼谷的黑暗雨夜。
她没了生路,后来又和一个河北男子一起逃回了中国。从广州一直流浪到北方。到了津城早已是摸爬滚打什么都已见识过。十六岁的女孩子还在做梦,她却常常感到自己早就走完了大半生。
阿兰体形修长高大,五官漂亮,还未满十八岁,但打扮成熟,看上去有二十出头。知秋在不知道她底细的时候,只见到她每夜都是领舞,资历很高。她大多时候眼神冷漠如蜥蜴。有时候上场跳舞之前,还草草穿着男式的白衬衣,衣角在肚脐处系了一个结,内里的文胸与下身贴臀超短裤又极诱惑。脖颈上是触目惊心的纹身。脱掉之后上场跳舞,这样的高挑性感,一别庸常夜场女子的俗艳风情。但是裸露的皮肤布满伤痕。
阿兰高傲不可接近,但在男客身边时,这样的作派稍稍带些柔情,便刚好显得矜骄高贵,加之一副引人注目的上好身段,嫖客趋之若鹜,台价最高。这样漂亮出众的女子落入风尘,知秋刚开始还有惋惜。然而后来她知道阿兰已经坐台三四年,辗转风尘阅历无数,也就无言以对。
知秋喜欢她,更多的是一种崇拜成分。有时候凌晨回到夜总会的宿舍,知秋睡在阿兰的床上,阿兰的内衣,香水,损坏了的口红眉笔,她都会拾起来看看闻闻。但也不过仅此而已——她早就困倦得合眼便可入梦了。知秋对阿兰向来非常讨好,阿兰说她想吃牛排,知秋就舍得花掉刚刚挣到的四五百元工资,打车到市区内给她买几份西餐带回来。但送到阿兰面前时她又没了胃口,尝了尝便放在一边——还是慢慢低下头去,在桌上扫出一列白色粉末,闭上眼睛细细地吸。神情残酷如死。
那段时间她只记得阿兰阿兰,连以明都忘记。
7
一个多星期之后,以明再来找她,她告诉他说,我在金龙腾KTV打工。
他下午开车从市区过来,因为清醒,所以回归一副英俊绅士的姿态,彬彬有礼地买了大束鲜花,蛋糕,奢侈品牌的手提包之类的拿来讨好她。以明还是与大多数男人没有区别,在讨好示爱的时候都是笨拙并且毫无新意的。他说,知秋,我想你了。
知秋看着他,一言不发,内心又早都妥协——女子的身心总是这样容易瓦解。他搂抱着她进包厢。知秋说,我还在上班,是吧员……老板看到了不行。
以明笑盈盈地说,我都来了,给你们老板说点你陪客,他能有二话?
两个人在包厢耳鬓厮磨起来,她摩擦到他的身体,他硬起来便想要。来嘛,来嘛。他手脚耐不住,言道:来嘛,我想你。我忍不住了。
知秋拒绝。你怎么像动物,这两件事是一个意思吗。
以明脸色拉了下来,说,哪有你这样说话的?你说吧,你到底是不是不跟我做。
我不喜欢。
那好。他落下话,转身便下楼,找鸡头点了阿兰和另外一个小姐的台,左右搂着便去了。
知秋坐在原处愣了一会儿,然后又无言回到吧台边上班。
以明尽兴完事,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理了理头发,提提皮带,侧身照了照自己,略略笑了笑,满面春风地回到知秋的吧台前。
她说,你怎可以这样?!
以明竟神情莫名地看着她:我怎样了?
知秋顿觉心碎。原来事情永远不会是不是她期待的样子。她其实早就应该明白:希望对有的人来说是希望。对有的人来说是只不过是一场披着幻觉外衣的劫难。
她想与他结婚生子,厮守下去。她希望能牵着两个孩子的手逛街。给他们买糖和玩具。孩子笑声甜腻,如金黄色的蜂蜜,小小的嘴唇会叫她妈妈。叫他爸爸。
奈何这样的人她找不到。以明只与她酒肉天地,不肯与她安定。他开着车带她回家,在路上两个人争执起来,她尖叫,要他停车。知秋打开车门,扑到路边就开始呕吐一般痛彻地大哭。夜色这样森森华丽,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这冰冷的川流不息之间,目光与灯光一样无情。有多少人失意,在此时此刻落着泪,个人有个人的心酸苦处,无可磨灭无可依傍。
男子把车停在路边,走过来扶她。她伤心说:以明,我不要你待我像寻常女子。我可是真正爱你的。那些小姐拿走你的小费便散去,人影全无,但我不会。你就算是个穷人,我也想与你结婚生子。
康以明看着她,不知所言。他心里又觉得,哪有这么复杂的事情,为何你们女子总是动不动就要议论爱,要结婚。我与你在一起有朝有夕,浮华开怀,我尚且爱你,难道还不够。
知秋哭得疲累,他把她一把抱起,带上车开回家。夜里已经睡下,又有人来敲门,前来找康以明翻旧账。敲门声急促剧烈,大概是因为心碎。
知秋不得不醒了。来人是个年轻女子,隐藏在妆容下的容颜庸常得叫人过眼就忘。她怀了孕,认定是以明的。进门便掴了以明的耳光,又捶打他的胸膛。你对不起我,对不起我,她一直叫,面容狰狞起来。
知秋披着睡衣走进客厅,冷冷注视,脸色渐渐难看,但仍旧克制。康以明心虚,急于应付,草草给了一叠钞票哄她快走:现在不方便,你快走,有事以后商量。
女子被推出了门外,还在吵吵嚷嚷,康以明砰地一声关上了门,有了上次捉奸在床挨她刀砍的教训,此番表情略有紧张,甚有防御之意。但是知秋没有发作,面无表情地回了房间睡觉。以明窃喜,偷偷在她身后松了一口气。
她听到,只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她好歹也是聪明人:到了这个地步,她撒泼打闹也没有用,谨防弄烦了他,把自己搞成了那个被赶出门外的可怜女人。
何时在这情爱游戏中,她就败下阵来,再无底线可言?她忽然感到自己命如稻草,原来与以明身边她所认为的寻常女子无异。
爱不是如此。至少她需要的不是如此。但这希望是劫难。她无可奈何。
如此如此,知秋渐渐习惯睡在这个男子的床上,看着一个又一个女人被打发走。有来质问一夜欢愉之后为何再不联系的,有十三岁的初中生给了初夜又来找他哭闹的,有前来索要分手费的,有怀孕的,流产的,甚至还有带着两个月大的私生子前来索要巨额抚养费的……
知秋见多了,竟然开始有一种胜利快感。这般原始的心态,好似动物世界里雌性在争逐与种群中的首领雄性交配繁殖,她得以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