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然哈哈大笑:“就是玫瑰与钻石呀。”

我欲要瞪眼,终于也撑不住乐了:“医生的贫嘴。”

但是现在我知道,玫瑰与钻石都不是真正的爱,真的爱只是爱本身,是眼里除了对方什么也看不封,而眼里如果没了对方,那么看到什么都是垃圾,玫瑰不香钻石不美连太阳也不再明亮。在电脑时代的大都市里,一切都被格式化了,连同爱情。书架上成摞地摆着情书大全,勃朗宁普希金李商隐汪国真痞子蔡应有尽有,雅俗共赏,丰俭由人,女人骗男人的手法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男人哄女人的手段是玫瑰钻石欧洲游,物质和感情其实早已分不清,坐在名典咖啡语茶的花篮吊椅上四日交投与穿行友谊商场金饰柜台锱铢必较其实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同样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精神建筑。

可是在乡间,在深山老林的鹧鸪天里,我终于听到清脆不染凡尘的鸟鸣声,看到现实生活中早已湮灭了的爱情传说。那传说中的少男少女,一如两只毫无心机的布谷鸟,以最原始的声音在骀荡的春风里发出求偶的鸣声,两情欢洽。

这清朗柔媚的五月天,我多想化身为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以最简单的音律呼唤:“哥哥!哥哥!”

来不及爱你正文第十六章盗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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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山里“定居”了下来,过起穴居的原始日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像一对真正的野人。

初夏的秦岭,正是杨槐花开的日子,还有桐花、榆钱儿,都是埒下来就可以人口的美食。

青白色的桐花大朵大朵,绿色的榆钱儿小粒小粒,各有各的香甜。钟楚博教给我,一次不可以贪心采太多,只要够当天吃就可以了。因为贮存食物的最好办法就是由得它们留在树枝上,随吃随采,才能保证鲜美可口。

黄昏时,他带我到小溪旁,不再用雷管炸了,而是在河床直径最窄的地方张网悬挂,一夜之后,自然有许多傻小鱼自投罗网;他还会通过形状与潮湿度来判断哪块石头底下可能有小蟹,用水煮来吃,又是一顿美食。

他又自己做了弹弓,用来射麻雀,虽非百发百中,却也从不落空。我用泥和了水裹在麻雀的外面,埋在土里,上面生了篝火,火熄之后,扒出麻雀来,轻轻一敲,外面的泥壳连同羽毛就一同剥落下来,露出嫩红的肉,一口咬下去,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掉。

有一次他连窝端了一个鸟巢,那些鲜美的鸟蛋的滋味哦,相信下辈子我也忘不了。

我们进山前原买了大量的方便食品,但是多半用不着,单是新鲜的山珍海味已经足够饱腹的了。我起初还担心自己会得消化不良,没想到进了山,人的胃口自动变得坚强起来,反倒比在家的时候健康多了。

渐渐我练得一手烹调鱼虾菌菇的好厨艺,也学会怎样把吃不完的兔肉割下来挂在洞口风干以备后用。

我们俩就像妹妹鸟传说中的那对兄妹,依山吃山,傍水吃水,与自然化为一体,过着完全与世隔绝的日子。

生命回复到最原始的状态,我们的需要并不比一朵花儿为多,不过是水、阳光和空气。

早晨,他为我采来带露的野花,三弯七扭编成一个开花的头环。很美,有种神话的色彩。我本能地心动,可是迟疑地不肯伸手去接他恼了,将花环丢在地上,提脚欲踩。我忙忙喊“不要”,迅速拾起戴在头上。他立刻便笑了,眼中掠过一抹狡黠,像个计谋得逞的坏孩子。

我心里一动。他对我倒是的确不错,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依然珍藏着美好与童真,也依然有一丝不泯的人性吧?

现在我清楚地知道钟楚博对我的在乎,它体现在所有的细微之处:一只烧得焦嫩可口的野兔腿,一束罕见的新鲜野花;一捧黑得发亮的最饱满的桑椹,都和吃喝有关,直抵生命的最核心处。

食物是大自然给予的,快乐也是,还有爱。

在我们洞房的顶部长着一棵老松树,根部暴露在地面,像枯老而有力的手指,深深地抓进岩石的缝隙中。树上有鸟儿筑了巢,每天吱吱喳喳地飞进飞出。我们打麻雀,掏鸟蛋,可是不招惹它们。因为感觉上它们不只是鸟,而是我们的邻居,是熟人,朋友。

在原始的山林中,人们对于温情的需要超过任何有形的物质。

一天中,最喜欢做的事仍然是看夕阳。每当黄昏来临,我就什么也不做,爬到山峰最高处,坐在石头上看夕阳在山峦起伏间轰隆隆滚落。那壮美的一刻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我可以从夕阳西下一直呆到星辰满天,然后猜测哪一颗星是我的归宿。无言的夜空下,大地变得温柔而神秘,一切仿佛都被赋予了另一种意义,那是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所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这一天阴雨霏霏,我就看不到落日,可是也不会伤心失望,因为那意味着布谷鸟会叫。在细雨中,山深处,一声又一声,“哥哥!哥哥!”无限依依。那时候,我就会想起以然。如果可以同他再见面,多想也当面喊他一声“哥哥”。古往今来人们发明了多少对情郎的呢称,可是我现在觉得,还是这句“哥哥”最质朴也最亲切。可是,我还有机会活着同以然重逢吗?

想起那些曾经的口角与眼泪,现在才知道那时有多么奢侈。如果早知道相聚的肘光原来如此短暂,而缘分是这样脆弱的一回事,我一定不会再那样任性,随意地把执手相看的时间消耗在无谓的争吵与猜疑里。

眼泪落下来,我觉得凄怆,却并不孤独,因为山里所有的妹妹鸟都在为我哭泣。

山中无岁月,我渐渐不再知道进山的准确日子。

总有一个月了吧?因为我看到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树梢上结满红红绿绿的野果,有酸有甜。当然,也有的可能有毒,不可以随便尝鲜。最简单的一种分辨方法,是把果实捏碎,涂在手上,颜色鲜艳可以充染料用的,多半有毒,汁水丰富且一洗就掉的,则相对安全。

钟楚博的军用手表上有清楚的日期显示。但是我不问,也不关心,因为已经没有意义。

很久以来,除了他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一个人。

刚进山的时候还惦记着逃跑,可是跑过一次,穿过了一片树林又一片树林,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却越跑越心惊,最终迷失在遮天的林木中,再也找不到归路。我跌坐在树下痛哭起来,哭完了抬起手擦眼泪,却发现钟楚博站在我的面前。原来,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我,却不肯露面,存心看我笑话。

那以后,我彻底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认命地把自己当成山林的一部分,只当从出生起就在秦岭中生活,也只等将来老死山中了。

几十天住下来,那大树,那河流,那野花,都已经成为我的朋友,让我不再仓皇。生命中只要有了它们便已富足,再别无他求。

不为果腹而奔忙的时候,我尝试移植野花,因为酷爱在花香中醒来的感觉,却又不忍心采摘那些沾着露珠的鲜花。我将那些花连根带上挖出来种在我的洞口,可是不知为什么,同样的阳光,同样的山地,移植的花却很少能继续生存下来的。我觉得伤心,钟楚博安慰我:“那些花,朝生夕死,你就是不采它们,它们也活不了几天。”

我反驳:“可那也是生命。花也会疼,会留恋的。”

钟楚博不语。我忽然省起,这是一个杀人犯,连人的命都不懂得珍惜尊重,又怎么会在乎一朵花儿的生死呢?我可不是在对牛弹琴?

但是我错了,他似乎真的很感动,而且非常有攀谈的兴致。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一边帮着挖土,一边缓慢地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又柔软,又坚硬。”

“柔软?坚硬?”我啼笑皆非,“哪有这么形容人的?”

“可我就是这么感觉的。你很善良,又敏感又伤感,动不动就为花儿啊鱼啊的发脾气掉眼泪;可是发起火来又凶得不得了,被我绑到山里来,也能安之若素,在这样的环境里还忘不了自得其乐,忙着跟花儿鸟儿们交朋友,这种勇敢,在城里女孩子中很罕见呢。”

我有些脸红起来。没想到他从来不讲恭维话,一旦夸起人来竟是这么肉麻。

不过他说的是实话,我的确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地体味到大自然的真实含义,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它依赖它。早晨的鸟鸣,中午的溪流,黄昏的落日,都是我无尽的财富,都令我沉醉流连。

然而,就在我对人类的概念已经日渐淡漠,死心踏地地把自己当作秦岭中的一棵草的时候,一个意外的发生又重新唤起了我作为一个人的渴望,对文明和城市的渴望。

那天,我们从溪边捉鱼回来,走进山洞时,我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很明显,有野兽造访过我们的“洞房”,只见洞里一片狼藉,睡袋被扯碎了,锅碗筷碟散落一地,油盐酱醋翻倒过来,最惨的,是盐罐打碎了,白花花的救命盐散落一地,淌在水里,化为乌有。

我当然明白,野居的日子里,食盐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钟楚博与我面面相觑,许久,吐出一个字:“偷!”

“偷”,是一个“人”字加上一个“俞”字,是人与人的对抗。

换言之,我们的猎食对象不再是榆钱儿桐花或者小鱼小虾,而是人。

因为只有人才会向我们提供油盐酱醋一应调料。没听说鱼虾可以自动把自己烹调好了送上桌的。

秦岭是少有的在深山处还有人家耕种的野山,每天到了下午,我们躺在野地里,都会远远看到炊烟直上,大约有十来家的样子。

早晨天蒙蒙亮的时候,也会远远听到几声鸡啼。

但是一家同一家都隔得老远,正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钟楚博说:“想找到住家很简单,朝着炊烟的方向走准没错儿。最麻烦的是狗。山里人家没有不养狗的。不过没关系,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估计上午的时候农人都会下地干活,多半会带着狗走,那是我们行动的最佳时机。”

“可是怎么知道屋里有没有留人呢?”我问。

“你可真笨。看看院门有没有插销不就知道了?”

终于又要同人打交道了,我不禁感到兴奋与忐忑。

我们早上出发,一直走到大中午的时候,才来到第一户人家。

院门果然用一根横棍插着销。

钟楚博向四下看了看,拉着我很从容地走过去把插销拔开,推门而进。我的心“怦怦”地跳,要知道,这可是作贼呀!

但是四周实在太静了,静得足以让人忘记行为的本质,而只把它当成一次历险。我新奇地看着院中的碌碡,水井,还有猪圈,这还是我第一次走进一个真正的农家,只觉眼中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一切在小说和电视中都似曾相识,陌生是因为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真的亲临其境,那感觉,就好像无意中走进了电影片场,完全没有真实感。

在我四处打量的时候,钟楚博已经毫不迟疑地穿堂入室,顺利地在柜子中找到一罐粗盐,还顺手牵羊拿了四只蒸馍和一小瓶油,出来对我说:“好了,走吧。今天可以加餐,不用再喝荠菜汤,可以炒菜吃了。”

“好了?”我惊讶。这样平静顺利?简直顺利得离谱儿,毫无惊险之处。

这时候我在窗台上看到一本书,还包着书皮,顿时像葛朗台捡到金子一样兴奋地欢呼起来:

“书!书!”扑过去抱在怀里,不禁满眼是泪。

“喊什么?怕人听不见?”

我不理,依然用守了三十年寡的深闺怨妇见到初恋情人的变了调的声音尖叫着:“书!书呀!”一边小心翼翼地翻开来,可是只看一眼,就不由傻了——那竟是一本小学代数课本。

钟楚博哈哈大笑:“你不会想把乘法表从头复习一遍吧?”

我垂头丧气,迁怒于他:“还说你的百宝囊应有尽有,连本带字的东西都没准备,简直野人!”

“这野人的生活,你还要过很久呢。”他笑起来,过一会儿,收敛了笑容,很认真地问我,“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带你进山了吧?”

“为什么?把我当红宝书一天读三遍?”

“差不多。在这山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寒冷或者野兽,而是寂寞孤独。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进山,不出半年,我怕自己会闷疯的。所以,你得不停地跟我说话,不然,小心出山之后变哑巴。”

我不响,心里却知道他说的是真的。有生以来,我从未像现在这般寂寞空虚,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地意识到文字的可爱和充实。

我又吟起那首陆游的《鹧鸪天》来:

家住苍烟落照间,丝毫尘事不相关。

斟残玉液行穿竹,卷罢黄庭卧看山。

贪啸傲,任衰残,不妨随处一开颜。

元知造物心肠别,老却英雄似等闲。

哦,哪怕手上有一卷佛经道论也好呀,只要是带字的,可以让我研习背诵的,就是我的纶音圣旨了。在这远离文明的旷野中,真令人觉得一天就像一年,一年也只如一天,红颜白发,不过在弹指一挥间,念着那句“老却英雄似等闲”,我的心中一阵苍茫。

钟楚博安慰我:“要不,咱们再偷几家看看,总有一家会有人识字看书吧?不是有个挺有名的读书人说过,什么‘偷书不算偷’吗?”

我瞪他一眼:“是孔乙己说的,读书人窃书不算偷!”

“对了,对了,就是这个孔老三说的,窃书!窃书不算偷?”

我又蒙了:“什么孔老三?”

“孔夫子姓孔,孔乙己也姓孔,孔夫子又称孔老二,孔乙己自然只能排老三了。”

我瞠目,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终于忍不住,“扑哧”一下乐了出来。

于是,为了“窃”书,我们一一拜访了秦岭深处的几产农家。

有一次我总算偷到一大摞书,可是看仔细了,发现全是医书,又看到屋里摆满中药,原来户主是个老中医。我担心那些书要用来救命,虽然不合,还是放回了原处。

还有一次,翻账本的时候钟楚博翻出一张纸,忽然脸色大变,像捡到炸弹一样把纸片扔掉了。我问是什么,他回答说是小孩子的乱涂乱画,随手揉成一团扔进了炕下灶里。那天晚上,他告诉我最近要格外小心,而且,短期内不可以再动贼心。

他不知道,其实我早已注意到那张纸片,那上面是我和他的油印头像,那是一张通缉令。

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前所未有地剧烈。这张通缉令重新唤起了我出逃的欲望。许久以来,我几乎已经忘记山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一种文明的充实的城市生活,现在,这张通缉令唤醒了我对城市的记忆,对家人的思念,对正常生活的渴望,不,我不能再在山里呆下去,就这样同钟楚博化为一体。我要回到文明世界里去,那里有文字,有电视,有以然的笑话和无忧的茶馆。我要回到他们中间去!

我尝试劝钟楚博自首:“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你想不想有一种比较清白的人生?”’

他眯起眼睛打量我:“你在打什么主意?报警?服案?我头上顶的可是死罪,那不叫自首,叫自投罗网。人的路是两条腿一步步走出来的,没有第二次选择。”

我决定不再白费唇舌,却暗暗计划当夜出逃。

来不及爱你正文第十七章重返人间

章节字数:5235更新时间:08-05-0512:42

为了保证自己能在半夜准时醒来,我在睡前喝了大量的水。

这段日子里,钟楚博已经渐渐放松了对我的看管,晚上睡觉不再给我上绑。以往,我最担心的是逃出去后迷失方向,不知道该怎么出山。但是这一次,我记熟了去农家的路。我想,我可以向他们求助。至少,也可以求他们掩护我,替我送信到山外去。

那是一个月光明亮的夜晚,当我悄悄离开钟楚博走出山洞的时候,发现平时熟悉的山林忽然变得诡异起来。那些绿叶松风在夜里似乎充满了灵性,妖异地呻吟着,枝枝条条都伸展着邪恶的欲望,好像随时会伸长来把我捆绑,吸血食肉,连骨头也不吐。

我想起关于吃人藤的传说,忽然明白过来为什么电影里的吃人藤场景都配以蓝色的画面,那是因为月光下的吃人藤看起来最有威慑力。

身后忽然响起轻微的“咻咻”声,有物体踩过枯叶,由远而近。我寒毛竖起,是钟楚博,钟楚博追上来了!我发足狂奔,然而钟楚博比我更快,忽地飞跃起来,一只利爪搭在我的身上,我失声尖叫,这才明白,那不是钟楚博,是狼!比人更可怕的狼!

就在这时候,枪响了。我惊喜地大叫:“钟楚博!”

这回才是钟楚博!他及时赶来了!

可是那一枪并没有击中狼的要害,狼只是顿了一顿,便掉头飞扑过去,钟楚博在慌乱中又开出一枪,但接着就被扑倒了。狼吻直冲向他的喉咙,他用双手用力卡住,同狼滚成一团。

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随手连枝带叶折断一根松枝冲过去,没头没脑地向狼身上挥舞过去,一下又一下,不知停止。狼被击怒了,舍了钟楚博重新扑向我,我听到自己的手臂“咔嚓”一声断了,那样清脆,仿佛不是来自我的身体。与此同时,钟楚博猛扑过来,抱住狼滚向一边,顺着旁边的斜沟一路滚下去。

我急忙拾起枪,对着黑暗本能地开了一枪,又是一枪。随着一声凄厉的狼嚎,夜幕被利剑般划破了,但瞬间又归于沉寂。我艰难地爬过去,对着谷底喊:“钟楚博!钟楚博!”

没有人回答我。

我惶恐起来,钟楚博,他死了吗?中枪了?是我,我打死了他?

手臂上的疼痛一阵超过一阵,但是我顾不上,我警告自己,不,我不能昏倒,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我沿着沟壁一点点爬落,看到一人一狼静静地躺在谷底,人的双手还紧紧扼在狼的脖子上。

我的手臂已经疼得抬不起来,只得将耳朵贴近他的胸口倾听着:咚!咚!他还活着!他的心还在跳动!那真是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可是,那声音又是多么微弱而无力哦!

我试图将他扶起来,可是全然用不上力。我想过一个人爬到农家求救,却又担心当我离开的时候,又有野狼经过。我惟一能做的,只是支持着拾来荒草和枯枝,用随身带的打火机点燃,然后扶起他的头细细检查,他的头脸糊满了血,衣服被撕破了,头发胡子纠成一团,连伤口的情况也看不清,但是总算没有枪伤。

我吁出一口气。

但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他清楚地叫:“阿琴,你来了?”

我悚然而惊,翻身坐起,鼻端嗅到一股熟悉的福尔马林味。

是的,许弄琴来了,她终于索命来了!

月光水一样地倾泻。我回头看着钟楚博的脸,他沉沉地昏睡着,间或发出一两声呻吟或者呓语,粗而短的浓眉紧紧蹙在一起,仿佛不胜痛苦。他说过,鬼怕恶人,弄琴魂拿他无可奈何。可那是在他好着的时候,强健的时候,而现在,他身心疲惫,精力与体力都到了最虚弱的时候,又是在深夜,阴气最盛的子时,他不再是弄琴魂的对手。许弄琴,这次真的要带走他了吗?

“不!”我对着夜空祈求,“你不可以这么做!你不可以在这时候报复他!我知道他对你不起,可是,我不能让你在这个时候带他走!我不能!”

我用那只好着的手臂抱紧钟楚博,希望以自己的身体来温暖他,把自己的阳气过给他;钟楚博,我不要你死,我不会要你这样地去死!

蓦地,我想起那个烛光摇曳的晚上,想起那晚无忧的咒语,我闭上眼睛,朗朗地念起来。

月亮升至中天,月光透过林梢洒落一地,斑驳而明亮,无限诡异。

松涛虫鸣都沉寂。

我的咒语是夜晚惟一的声音。

手臂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我咬紧牙关撑着,不许自己倒下去。我有一种感觉,如果我能撑到明天早晨,钟楚博就会得救!我一定要撑住!

东方渐明,月亮的影子淡下去,淡下去,福尔马林的味道就像月亮的外衣,也随之渐渐脱落。

钟楚博辗转着,嘴唇一张一翕。

我本能地意识到他的需要,赶紧站起身,用一只手脱下外衣,将露水沾湿衣衫,再绞出水,滴在他干涸的唇上。

他口唇微动,艰难地贪婪地吮吸。

我的泪落下来,被他一并吮进口中,或许是觉出了眼泪的咸涩,他忽然睁开眼来,愣愣地看着我,欲语还休。我却已经惊喜地叫出来:“你醒了?你醒了!”

我终于唤醒了他,救活了他!鼓胀的喜悦让我欲歌欲狂,难以自持。“你醒了!”我又哭又笑,不住用湿衣擦拭他灼热的面颊,希望给他一点清凉。

他的嘴张开又闭上,闭上又张开,许久,终于说:“为什么?”

我愣住。

他的话并不完整,但是我听懂了,他是在问我,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这样高兴。为什么?

我是恨他的。苦心孤诣找出他的犯罪证据,欲将他绳之于法,置之死地,为许弄琴报仇,为自己洗冤。可是,当他的生死握于我一念之间,我却没有片刻的犹疑,一心一意,想的只是要他活下来。为什么?

但是我已经无力回答。随着他的醒来,我最后十分力气和意志也耗尽了。我再一次说:“你醒了!”接着眼前一黑,软倒下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弄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

一张须发相连但是充满善意笑容的脸趋近我:“你醒了?”

那张脸藏在胡子头发后面完全看不清,可是声音是熟悉的,那是钟楚博。

“钟楚博?”我轻轻唤,“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两天两夜没睡觉没洗脸没刮胡子,就变成这样子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