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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没话可说了。”冯斯耸耸肩,“我这辈子打过很多架,却从来没有杀过人,杀人对我而言真是一种很可怕的事儿,过去甚至都不敢多想。但是抱歉,我必须杀你。”
“你刚才动用蠹痕,是想要创造出一把手枪吧?”路钟旸轻笑一声,“你不妨试一试。雪子的那一针极大地改变了我的体质。如果你的蠹痕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高速进化的话,你可以试试,军刀也好,柯尔特大蟒也好,AK也好,单兵火箭筒也好,只要能变出来,你都可以试,看看那些东西能不能伤到我的一点皮毛。”
“不,我不会去徒劳地创造那些枪械啊火箭炮啊什么的,”冯斯说,“但有一点你说对了,就在刚才被吸入幻域的那段短短的时间里,我的蠹痕进化了。也许我有别的方法可以杀你。”
他伸出手,轻描淡写地摊开手掌,面容平静,不再有之前每次创造时的凝神思索、用心想象。仅仅过了半秒钟,他的手掌上亮光一闪,出现了一样东西。
——一枚小小的刀片,看上去颜色黯淡,丝毫也不起眼,就像是一片用旧了的刮胡刀片。
路钟旸有些意外:“刀片?而且看上去像是刮胡子用的……你是想要替我刮胡子么?”
“我不想。我想杀你。”冯斯说。
“就用这片刮胡子都费劲的刀片?”路钟旸轻轻摇头,“那你请随意吧。”
冯斯点点头:“那么,得罪了。”
他握住刀片,刀刃向外,真的挥刀割向路钟旸的咽喉。但路钟旸却并没有任由他割到自己身上,而是猛然间右手举起,振臂一挥,打在冯斯的手臂上。一股难以想象的巨大力量登时把冯斯的身体打得飞了出去。
他足足摔出去十多米远,撞在大杂院里一个砖砌的象棋台上,巨大的冲力竟然把象棋台整个撞垮了。关雪樱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一时间不敢动手扶他。
“放心,死不了的,”冯斯艰难地吐出一口血,缓了缓神,伸出左手,“我的右胳膊估计是摔断了,麻烦你抓着左手把我扶起来。”
关雪樱扶住他的左臂,用力把他的身体顶了起来。冯斯把身体靠在象棋台旁的一棵老树上,又喘了几口气,这才在关雪樱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回到路钟旸身边。
“抱歉,虽然我已经很注意收力了,用力还是大了点。”路钟旸说,“虽然我并不认为你的刀片真的能伤害到我,但是你也知道,我的理性判断总是会帮我规避任何可能的风险。即便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你可能伤我,我也不能让你碰到。”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这种算计,你也不会被我杀死。”冯斯龇牙咧嘴地说,疼得不停地倒吸凉气。他的右臂软软地垂着,真的被刚才那一下摔断了。
“被你杀死?”路钟旸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但笑了几声之后,他突然笑声一滞,脸上现出了极度吃惊的表情。紧跟着,他身子一软,倒在了地上,如风暴一般肆虐的蠹痕也顷刻间消失了。
五位高手如释重负地收回各自的蠹痕,每个人都汗如雨下,可想而知先前路钟旸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有多大。
“再这样下去,我都不好意思揍他了。”范量宇抹了一把大头上的汗水,“居然每次都要靠这个臭小子来续命。”
路钟旸的双目瞪得大大的,骷髅一样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他挣扎了好几次,试图重新站起来,但越挣扎似乎身体越无法控制,最后只能瘫软在地面上。
“你做了些什么?”路钟旸喘着气问,“那枚刀片明明没有碰到我。”
“刀片的确没有碰到你,碰到了也没用,因为那就是普通的刮胡刀片,用你的话来说,估计连你的寒毛都伤不到。”冯斯说。
“那我怎么会……突然失去了所有力量?”路钟旸问,“而且不单是附脑失去了效力,整个身体都完全不听使唤了。”
“你中毒了而已。”冯斯说。
“中毒?什么时候?”路钟旸说着,忽然间顿悟过来,“我打你的时候!我打中你手臂的时候!你把毒药创造在了你自己的衣服上!”
冯斯点点头:“没错。我原本是想把毒药涂在刀片上,但是又很快想到,你是一个算无遗策的人,即便不相信我能伤害到你,也一定不愿意冒险。再加上你我的肌肉力量十分悬殊,我猜你有极大的可能性会直接赏我一拳。运气不错。我赌对了。”
路钟旸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机关算尽,反而误了自己的性命。我输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不过,我有一个疑问,我的身体有很强的抗毒性,即便是晗衣,这么多年来用遍了各种各样的先进的生物毒剂,直接注射进我的血管,也只是能勉强控制住我的行动。你到底是怎么创造出一种毒药来让我只是碰一碰就中毒的?”
他吸了一口气,似乎是体内产生了某些疼痛:“另外,我的力量那么大,把你打出去之后,你的皮肤也难免会沾到毒药。你怎么能保证不中毒?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毒药?”
“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毒药,我只是提出要求而已。”冯斯说。
“提出要求?什么意思?”路钟旸问。
“我告诉我的蠹痕,我需要一种毒药,可以杀死你而又不会伤害到我的毒药,就这么简单。”冯斯说,“至于这种毒药到底是什么成分,怎么能伤及到你,又怎么能做到只伤你而不伤我,我不知道,也不必知道——蠹痕会替我完成的。”
路钟旸的目光中突然流露出极大的惊恐意味:“你是说……你是说……这不可能!”
“但事实如此。”冯斯说,“我虽然激发出了自己的蠹痕,但在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一直都不明白它的真正机理,始终在错误的道路上狂奔。直到刚才,我的蠹痕和你的蠹痕产生碰撞,意外地把我扔进了幻域里,我才知道自己领会错了。”
他举起尚能活动的左手:“我一直以为,我创造物质的秘诀在于附脑提供力量,大脑提供具体的想象和描绘,所以每一次创造时都玩命地动脑筋,恨不能填进去越多的细节越好。但这其实是和我真正的能力背道而驰的,我越努力,越是缘木求鱼。”
“其实,你……你只需要……只需要……”路钟旸一阵剧烈的咳嗽,喷出一口黑色的鲜血。
“对,我根本不用任何细节的描绘,我只需要提出要求,蠹痕自己就会替我完成,想得越多反而越误事。”冯斯咧嘴一笑,“我开始真正感觉到魔王的牛逼之处了。这样的蠹痕,完全不合逻辑,不讲道理,可以说是把唯物主义的理性碾得粉碎。如果不是亲身实践,我绝对不敢相信会有这种事儿发生。当然,要使用这样的蠹痕,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话音未落,他就像一根木桩一样,硬直地向着后方倒了下去。关雪樱用尽全力才顶住他的身体,一点一点把他放在地上。
“别担心,脱力了而已,”冯斯语声虚弱,“一切牛逼的技能都得付出巨大的代价,我创造出了能一举杀死你父亲的毒药,估计得在病床上躺个三五百年什么的……”
他嘴里胡言乱语地试图消解关雪樱的担忧,身上其实难受到了极点,就像是大一时抽签输了被迫代表班上去参加校运会长跑一样,跑得肺都要炸裂了,心脏跳得好似架子鼓,嘴里能感觉到清晰的血腥味,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疼。至于刀劈斧凿一般的头痛,倒是老朋友了,早已习以为常。
冯斯勉强偏过头,看着奄奄一息的路钟旸。路钟旸已经无力说话,他的弟弟和妹妹蹲在他身边,冯斯看不清这两人的表情,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在说着些什么话——耳朵里有如上万只蜜蜂在欢快飞舞,着实听不清任何外界的声音了。
不管怎么样,又保住了一次命,冯斯双目微闭,疲惫地喘着气。而且,下次见到姜米,我终于可以送她她最爱吃的巧克力了……
冯斯并没有在床上躺三五百年。不过,他也足足在路家的私人病房里躺了半个月,才能重新恢复行走。如他先前和关雪樱所说的,超越常态的蠹痕,需要付出的是超越常态的代价。
值得欣慰的是,尽管冯斯没能如约把活着的路钟旸带回去,上杉舞子最后还是把池莲和文潇岚等人找到并交还了回来。冯斯猜想,她们也和路钟旸一样,行事以理性为第一基调,在已经注定无法抢回路钟旸的情况下,不必要伤害冯斯至亲的亲朋来树立这个死敌。
这很符合守卫人世界的基本法则:凡事先考虑利益,不做无谓的好勇斗狠。
“你的右臂还是得多多保养,尽量别用力。”路晗衣说,“你的体质终究还是普通人,重生恢复的能力比守卫人差远了。”
“我是伟大的废物天选者嘛,习惯了就好。”冯斯回答。
“不,你不是废物。”路晗衣难得认真地说,“你现在已经是一个超越任何其他守卫人单独存在的奇迹了。至少,你已经有了单挑杀掉四大高手的能力。”
“但是挑赢一次之后就得半死不活地趴很久,这CD时间长得惨绝人寰啊。”冯斯把头枕在座椅上。路晗衣正在开着车,行驶在通往冯斯住处的路上。
“所以我才建议你留在路家,或者任何一个你愿意待下去的大家族,那样会安全些。”路晗衣说,“形势不同了,过去任你在外面乱闯,是因为大家都还不知道你的能力所在,都需要观察你。而现在,你已经拥有了一击杀死任何一个敌人的能力,你对旁人的威胁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只希望我能创造出可以杀死魔王的武器,”冯斯苦笑一声,“不过问题来了:我能杀死魔王吗?这就有点像‘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他举不起来的石头’了。又或者,像你哥哥说的那样,哪怕我拥有了这样的能力,也原本就在魔王的谋划当中。”
“先别想太多,保护好自己,活下去,再慢慢应付未来的事情。”路晗衣说。
“你说得对。”冯斯点点头,“另外,有几件事我知道我不应该问,不过……”
“你可以问。”路晗衣好像早就在等着冯斯提这个问题,“范为琳被我放回去了,毕竟她对于范量宇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如果杀了她,范量宇说不定要暴走。姐姐依然继续管理家族,哥哥的尸体现在在动用家族的全部科技力量进行研究。不过,我不抱太大的希望,日本那帮人的科技力量比我们至少领先了三十年。林静橦和我的婚姻依然成立,不过她婚后没几天就又回西藏了,反正你也明白我们结婚的实质。”
“至于关雪樱,虽然从血统上来说,她算是我们的路家的人,但大哥那么强大的附脑竟然没能遗传给她,让她成为了一个普通人,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她的幸运。当然,我还是问了她她是否愿意回到路家。”
“小樱一定会拒绝的。”冯斯肯定地说。
“没错,她不肯来,还是情愿和你们在一起,我也不必强求。倒是你,接下来怎么打算?”
“我么……老实说还没想好。”冯斯说,“反正现在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先休息一段时间,接下来再走一步算一步吧。魔王世界里的变化实在太多太快,以不变应万变或许才是最好的吧。”
“反正你倒是一直都有好运气,随你吧。”路晗衣说着,停下了车,冯斯所租住的小区已经到了。
向路晗衣道完别,他回到了出租屋里,打开门后,他发现除了小鬼头丁骞正在抱着他的电脑玩游戏之外,刘岂凡居然也在。而厨房里还传出了一阵响动和明显的油烟味。
“大少,你也来了!”冯斯很是惊喜,“从去参加婚礼那天起就没见到你了。厨房里是谁?”
“是姜米。”刘岂凡说,“丁骞给我打电话,说你今天出院回家。前些日子文潇岚和宁哥他们都去医院看过你了,只有我没去,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你。”
“姜米也是小兔崽子约来的?”冯斯瞥了丁骞一眼,“成天嘴里嚷嚷着要对我喊打喊杀的,其实心肠还不错嘛。”
丁骞脸上微微一红:“放屁!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好久没见刘哥哥了,不过是拿你做个由头约他过来一起玩,你臭美什么?姜姐姐倒是自己过来的。我知道她最近有什么考试,没叫她。”
“他妈的!你这小兔崽子对谁都亲亲热热地又是哥哥又是姐姐,就是对老子不客气!”冯斯狠狠胡噜了一下丁骞的脑袋。丁骞象征性地躲了一下,却也并没有躲开。
冯斯钻进厨房,看见姜米满头大汗,围裙上布满油渍,正在把油锅里黑乎乎的东西往菜碗里倒。菜案上已经有另外两个盛着菜的菜盘,不过也是一片混沌难以辨认。
冯斯抽了一双筷子,摆出美食家的姿态尝着这几样菜:“宫保鸡丁……蘑菇肉片……新做出来的这个是麻婆豆腐。不错不错。”
“真的不错吗?”姜米斜眼看他。“现跟小樱学的。”
冯斯笑了起来:“虽然卖相差点儿,从初学者的角度来说,真的不错了,至少可以吃,味道不奇怪。我以前试着做饭的时候,做出来的东西狗都嫌弃。谢谢你,还专门跑过来给我做饭。”
“其实你在医院的时候,我就想去看你的,但老是犹豫不决,大概是因为不能答应你什么,怕让你失望。”姜米说,“后来我想,管他妈的,哪怕仅仅是作为普通朋友,我也很想见你,很想关心你。所以我还是来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但我绝不愿意失去你这个朋友。”
“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冯斯微微一笑。
“行了,肉麻的话待会儿再说,你先滚出去。”姜米挥手做了个驱赶小狗动作,“我还有一个沙拉要做。”
冯斯乖乖地滚了出去,照例和丁骞互相翻白眼做了几个鬼脸之后,和刘岂凡一起坐在了沙发上。他发现刘岂凡仍旧脸色苍白,整个人也瘦了一圈,气色很不好。
“大少,那股奇怪的时间能量还没压制下去吗?”冯斯问。
“只能不断地依靠‘酒’,”刘岂凡说,“不过还算好,那股力量虽然巨大,毕竟和我的蠹痕是同样性质的。我一点一点地努力适应,虽然很辛苦,但还是有希望的。只是肯定需要很长的时间,我估计至少得半年。”
“那就好。”冯斯松了一口气,“我就担心你压不住。慢慢来吧,有需要帮忙的,我还可以去找路晗衣他们。”
“其实我的生死真的无所谓,但是确实抱歉,这股力量原本应该是属于你的。”刘岂凡说,“本来应该由天选者驾驭的力量,硬灌到我的身体里,实在是暴殄天物。”
“别这么说,命里无时莫强求。”冯斯说,“再说了,我现在的蠹痕也很……”
还没说完,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冲刘岂凡打个招呼,回到自己的房间接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何一帆焦急的声音:“喂,你回家了吗?路晗衣或者其他路家的人还在你身边吗?”
“到家了。路晗衣已经回去了。”冯斯说,“怎么了,有事要和路晗衣说么?”
“不是。你听我说,尽量装得自然一点,语气平顺,就像是聊家常一样。”何一帆听起来非常惶急。
冯斯莫名其妙,但还是照她的话做了:“啊,行行行,一点小事儿,回头就帮你办。还有什么要求吗?”
“你听好了,我今天无意中遇到了一个老朋友,他碰巧和贵州山区里的那个丁氏家族很熟。”何一帆低声说,“她告诉了我一件事。”
“哦,什么事呢?那只猫又找不到了?”冯斯的语气依然平淡随意,心里却突然有了极度不详的预感。
“丁家确实遭遇到了屠杀,”何一帆说,“但是他们家族被灭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个活口!”
“你说什么?”冯斯大吃一惊,“你确定吗?”
“百分之两百确定。”何一帆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在死者当中,就有一个名叫丁骞的小孩,他被蠹痕震碎了心脏,绝无可能重新活转来。而且,我的那位朋友和丁骞关系不错,手机里恰好还存着和他的合影,我发给你看。”
几秒钟后,冯斯受到了一张电子照片。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点开大图,看到图上有一个面相和蔼的中年妇女——应该就是何一帆所说的那位朋友;中年妇女的旁边站着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正是和冯斯打过交道的丁小齐。
而在两个成年人的身前,有一个比她们矮许多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同样瘦瘦小小,同样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然而,相貌却和冯斯所认识的这个丁骞截然不同。
冯斯的一颗心沉了下去。他想要继续和何一帆通话,却发现手机忽然间没有了信号,像是受到了什么干扰。他摔下手机,转身冲出房门,然后就呆立在门口不动了。
客厅里,姜米已经倒在了地上,看上去是昏迷过去了。刘岂凡面色灰败地倒在沙发上,倒是还有知觉,但也已经不能动了。
在客厅的中央,丁骞正背着手站得笔挺。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还是一个一边玩游戏一边嘴里用方言骂骂咧咧的顽童,但在这一刻,他那瘦弱矮小的身躯却俨然散发出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威严。那张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庄肃、沉稳和任何演员都无法伪装出来的沧桑,仿佛一个经历了无数岁月洗礼的垂暮老人。
“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但我却始终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身份。”丁骞用绝不可能属于十岁孩童的锐利目光看着冯斯,“我很高兴你能一步一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我的孙儿。”

冯斯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不小心脚底下一绊,摔倒在地上。还没有痊愈的右臂撞到地上,钻心的疼。
但他已经顾不上疼痛了,扶着卧室的门框慢慢站起来,盯着身前的丁骞看了很久。这的确是孩子的身材和孩子的相貌,但那种掌控一切的眼神,那副令人不寒而栗的神情,那种在漫长的时光中浸淫出来的从容气度,绝不是孩子能够做得出来的。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
“你刚才叫我……孙儿?”冯斯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发问,努力抑制住自己纷乱的情绪,“那么说,你是我的祖父?”
“你自己也说过,只是户口本意义上的祖父,并无血缘。”丁骞说话的遣词造句风格也变了,“确切地说,我是你的养父冯琦州的养父,这样的双重养父关系的确有些绕,不过,也还能算是祖父吧。”
“那么说来,你真的是我的祖父,也是……历史上的淮南王刘安?”冯斯瞠目结舌。
“没错,那是我的本名,不过得有两千多年没人那么叫过了,还真是有些怀念呢。”刘安回答。
“我倒真希望我和你有点儿血缘关系了。”冯斯喃喃地说,“那样的话,我好歹也可以吹嘘我是皇族后裔了,没准还能去搞点诈骗什么的。妈的,我居然是在和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名人面对面地说话,简直像是在写垃圾穿越小说。”
“这就是我非常欣赏你的地方。”刘安说,“你总是能很快地接受各种各样的变故,用幽默感消解内心的恐慌和混乱,有着非常强韧的承受能力。当然,这只是你诸多优点中的一个而已。”
“你的夸奖真让我受宠若惊,不过,还是谈谈你吧。”冯斯说,“我在古书里和时间碎片里大致了解了你的经历,你曾经向化身为富商杨麓的魔王本尊请求过长生秘术,结果却给自己带来了灾难。我想,他是赐予了你长生的附脑吧?”
刘安坦然点点头:“不错,他赐予我的附脑,确实让我获得了长久的生命,那大概是类似于某种细胞重生的方法。但是,重生的过程异常痛苦,让我每天都饱受煎熬,外形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过,后来他又赐予了我第二个更加强大的附脑,极大地消解了这种痛苦,我也可以回复人形并且永葆青春了。而且,这第二个附脑能够让我在身体被摧毁的情况下还能重生,我真正成为了不死之人。”
“于是后来你建立起了自己的家族,并且一直躲在暗处注视着守卫人的发展壮大。”冯斯点点头,“而且我也听文潇岚讲过了池莲告诉她的与我身世有关的那些旧事。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都不存在,更不用提成为今天这样的天选者了。你制造了我,又通过各种方法来磨砺我,塑造我。现在虽然还不能说你已经成功了,但至少,我所取得的进展已经超越了历史上所有存在过的其他天选者。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你确实很厉害。”
“也得靠你自身的素质。”刘安说,“在你之前,我也有过多次不同的尝试,但都失败了。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让我失望的好孩子。”
冯斯哼了一声:“是啊,好孩子,从你的标准来看,当然是好孩子。可是你把我的亲生母亲当成了孕育天选者的生育工具,害死了她,也害死了我爸爸。”
刘安微微一笑:“如果我告诉你,我为了牺牲他们而感到抱歉,你会相信吗?”
冯斯想了想,摇摇头:“没错,那种话就算从你嘴里说出来我也不会相信的。你根本就不是人。可是,我只知道你能永葆青春,却不知道你还能任意改变自己的年龄。说真的,我打死也想不到我的祖父大人竟然会以一个小屁孩的面目出现,你这个伪装我给满分。”
“能够任意改变年龄,进行快速生长或者逆生长,其实也是我近期才得到的技能。”刘安说,“啊,用词不当,我的‘近期’不能用常人的尺度来衡量。确切说,是七十年前。”
“七十年前?”冯斯一怔,随即突然想到了他在时间碎片里曾见到过的那一幕,“难道是……长崎?长崎的核爆?我在时间碎片里到达过那一天!”
刘安点点头:“没错。你应该也在时间碎片里见到过或者听说过两位魔王在阆中山区里决斗的场景。那一次决战后,两位魔王第二次两败俱伤,那只一直跟在魔王身边的魔仆在山里躲藏起来,被我发现了,后来就一直跟着我。”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冯斯问。
“你可以理解为,它是一台活着的时间机器,拥有比刘岂凡强大无数倍的能力,”刘安说,“魔王带着它在身边,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遇到难以摆脱的危险时,会激发魔仆的应激反应,瞬间把魔王转移到另外一个时间点,而只留下一段永远重复的时间碎片。直到那一次魔王决斗,魔仆的力量消耗过大,只来得及送走了魔王,自己却被我捡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