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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街都是人,没有谁留意到三人的行踪。他们很容易就翻窗进入了丰华明家的卤菜店——也就是他的家。此时此刻,丰家甚至连蜡烛都没有点,从外面看起来,似乎一家三口都出去了。刘岂凡重重地喘着气,一进客厅就倒在了沙发上。
“再忍忍,小刘子,他们好像都不在。”姜米小声说。
“丰华明是水电站站长,应该会到现场去参与抢险,”冯斯分析着,“但他老婆不是车祸腿瘸了么?也上街热闹去了?而且他的儿子智力不大高,一直都很孤僻,按理也不该去和太多人混在一起。有点不大对劲。”
正在说着,门外突然响起了重重的敲门声,三人连忙噤声。敲门声持续了一会儿后,终于停止了,冯斯的耳朵里听到了门口隐隐传进来的咒骂声。
“疯子明这个老疯子,平时恨不得拉屎都要钻到地下去,他妈的电站真出事了,他反而不见人影了!”
“会不会是他今天又跑去值班,给埋在地下了?”
“不会的,出事之后,有好几个人都在镇上看到了他的。但是现在这狗日的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家里也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说话的两人渐渐远去。等到他们的脚步声消失,冯斯低声开口说:“不大对头。不管地下水电站的崩塌到底是故意安排还是意外,丰华明都应该想办法寻找我们才对。但是现在哪儿都见不到他,我怀疑他出事了。”
“那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儿吧。”姜米说。
“来不及了。”一直强忍着痛苦的刘岂凡说,“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冯斯的身上就感到了一种强大的挤压的力量,但却并没有看到任何实体的物质。姜米和刘岂凡也被同样的力量制住,三人都动弹不得。他触类旁通,猜到这是某种压缩空气的蠹痕,但却没有任何办法去反抗。好在自己的蠹痕也还可以使用,他悄悄在手心里创造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指望着这把刀能出其不意地起点儿作用。
“冯同学,别费这个劲了,那么小的一把刀都能伤到我,我也就别在守卫人的世界里混了。”一个听上去有点中气不足的女声在黑暗里响了起来,而且,嗓音听来很是耳熟。冯斯只觉得一股力量硬生生掰开了自己的手指,把那把刀拽出来扔到了沙发底下,他只能在心里叹了口气。
“啊,是你!”姜米忽然间惊呼出声,“老姐,是你吗?”
“老姐?”冯斯一怔,“你姐姐?你怎么从来没有跟我提过你有个姐姐?”
“是干姐姐。”黑暗中的女人话语里带着一丝笑意。
“干姐姐?”冯斯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了,“老板娘?是你!”
这时候他也分辨出了对方的声音。这个躲在黑暗里用蠹痕袭击他们的人,居然就是冯斯和姜米所住的那家小镇旅馆的老板娘,那个待人亲切热情、还和姜米结拜了干姐妹的徐娘半老的老板娘。
“从一开始住进你家的店,就是一个阴谋,对么?”冯斯从最初的惊讶中镇定下来。倒也不必大惊小怪,他想,这种事儿已经经历得太多了,总有刁民想害朕。
“还真不是,这家旅馆其实不是我开的,”老板娘回答,“只不过当我的家族手下发现你到达这里之后,在你到达之前,我就处理掉了原来的那个女老板——反正你也没见过我么,又怎么能分辨出在网上和你说话的人并不是旅馆里的那个呢?”
“处理掉了……你的意思是,杀了她吗?”姜米的声音有些颤抖。
“这是魔王世界里的日常而已,妹妹,”老板娘喊得很亲热,“你和我做了干姐妹,又和天选者那么亲近,应该早就习惯了。”
“我习惯不了。”姜米说,“我还真以为你拿我当朋友呢,你送我的手镯我还戴在手上的。”
“戴在手上当然是最好的,”老板娘轻笑一声,“不然的话,我怎么能那么方便地掌握你们的动向呢?”
“掌握我们的动向?”姜米先是不解,继而恍然大悟,“你在手镯里藏了窃听器?”
“我也不能白送人东西嘛,总得得到一点回报。”老板娘说。
“我懂了。”姜米叹了口气,“在你们的世界里,想要结交一个真朋友还真是挺难的呢。”
“你属于哪一方?”冯斯问。
“这并不重要,”老板娘说,“反正所有人都对天选者感兴趣,也都对刘小哥感兴趣。你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旁人的注目。”
“就像武侠小说里说的,九月鹰飞。”刘岂凡说。
“是的,九月鹰飞,”老板娘说,“猎狐的季节到了,群鹰早已飞起。”
“那么,飞鹰大姐,你现在抓住我们,是为了什么呢?”冯斯问,“就算是鹰,对待狐狸的态度也不同啊,有的想蒸着吃,有的想炸着吃,有的想拿盐腌了留到过年下酒吃。”
“我不敢把你留到过年了,”老板娘叹了口气,“我很喜欢你,更喜欢我的干妹妹,可是,在这个世界里,个人感情是没有资格摆到台面上的。”
“喂,你的意思不会是要现在就做掉我吧?”冯斯一惊,“天选者的命留着难道不是更有价值?”
“我怎么能确定是对守卫人更有价值还是对魔王更有价值?”老板娘用森冷的语气说。
冯斯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异样的味道。他果断地用尽全力猛地挣扎了一下,手中的短刀向着老板娘说话的方向飞了过去。然而,毕竟蠹痕重压之下力量不足,对方甚至不需要动用蠹痕,轻轻地偏了一下头,刀子越过她的肩膀,落到了地上。
然后他就感到自己的咽喉部位所受到的力量加大了,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狠狠地掐住他的喉咙。妈的,这又是一个不由分说就想要要我命的!冯斯很恼火,却没有任何能力去反抗。不过他也注意到了,对方似乎是受了不轻的伤,所以力气稍显不足,这么着捏了一分多钟也并没能把他捏死,只是让咽喉部位格外难受。
正在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忽然又隐隐感到一种力量在从体内向外涌,和几个月前在疯人院地下室里激发出蠹痕时的感觉十分相近。这是另一种能力的激发么?冯斯精神微微一振,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种奇特的感觉上,希望能捕捉到它的实质。
但是这股力量始终难以把握,倒是呼吸越来越困难。老板娘能施加的力道固然有限,钝刀子也是能割肉的。冯斯憋得肺都要爆炸了,正在想着自己难道会以这样屈辱的死法死在这座布满煤灰的小镇里么,陡然间耳边听到老板娘闷哼了一声,随即喉头的压力一松。紧跟着,身体所受到的束缚也消失了。
他跪在地上,抚着喉头咳嗽了许久,慢慢才觉得稍微舒服了一些,姜米早已来到他的身边扶住了他。
“你怎么样?”姜米问。
“还好,不过估计得有几天不能K歌了……”冯斯说着笑话安慰姜米。他又喘息了一阵子,从地上爬起来,去检查老板娘,发现老板娘已经躺在了地上,气息奄奄。他蹲下身子检查,发现老板娘的脸上、脖子上有一大片类似冻伤一样的古怪伤痕,并且一直延伸到脖领子里面。对方是女性,他当然也不好意思掀开衣服看,但心里大致有数了:难怪老板娘一直显得说话中气不足,蠹痕的力量也不够强,看来是之前已经和别人火并了一次,受了伤。
不过,导致她刚才突然中断攻击的,却并不是这片伤痕,而是一个新的伤口。此时此刻,在老板娘的腰间,正插着一柄短刀——冯斯先前在匆忙间用蠹痕创造出来的短刀。
冯斯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客厅里摆放的书桌——丰家没有单独的书房,所以书桌摆在客厅里——下面好像有一团黑影在蠕动。这次时间充裕,他索性双手各创造出一把匕首,大喝一声:“出来!我看见你了!”
那个小小的黑影从书桌底下钻了出来,慢慢站起来,身形很是矮小,而且看上去似乎有点眼熟。冯斯想了两秒钟,不觉提高了声调:“丁骞!是你这臭小子吗?”
“你才是臭小子呢!”黑影不服气地闷哼一声,真的是丁骞的声音。
冯斯松了口气,放下手里的刀:“没事儿了。姜米,大少,这个孩子是我的朋友。”
丁骞又哼了一声,嘴里说了半句:“我不是你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并没有说完,只是闭上嘴不再说话了。姜米凑过来,借着窗缝透进来的些微月光打量了他一下:“你就是那个叫丁骞的小帅哥?你好啊!”
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丁骞犹豫了一下,勉强伸出手来和姜米握了握手,又很快缩回去。不过看得出来,他脸上的警惕减少了不少,似乎对姜米有着对冯斯多得多的好感。
“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冯斯问,“你这个年纪没法自己买车票啊。”
“你不是给我留了钱的么?我在街上找了个换纱窗的,让他买了票带我上车。”丁骞回答。
“你这小混蛋,脑子还真机灵……”冯斯大摇其头。
“但是我不怎么认识这边的路,下火车后坐错车了,花了好几天才到这儿。然后我就一直偷偷跟着你。”
“你跟着我,是想要亲眼见到杀害你哥哥的凶手吧?”冯斯又问。
丁骞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冯斯摇了摇头:“我本来想说一句‘你跟来能有什么用’,但是再一想,你要没来,刚才我的脖子说不定就断了。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起码你没有眼睁睁看着我死在那儿,尽管你完全可以那么做。”
“我只是想要找到杀我哥的凶手,”丁骞用一种极力假装老成的语气硬邦邦地说,“我们的帐以后再算。”
冯斯叹了口气,上前两步,伸手想要摸摸丁骞的脑袋。丁骞向后退了一步,躲开了他的手掌。冯斯知道丁骞虽然不会再杀他了,但对于他撞伤丁小齐的事件仍然心有芥蒂,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默默地退到一边。
“小帅哥,你知道这间屋子的主人去哪儿了吗?”姜米问。
“在地下室,都被这个老太婆杀了。”丁骞说,“那个水电站站长和老太婆打得很厉害,但最后还是输了。一家三口都被杀了。”
他大概是见惯了魔王世界里的血腥残杀,尤其自己的家族也被杀得只剩最后一个人,所以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显得有些冷漠。但冯斯听完,还是心里一颤。他和丰华明打交道的时间其实很短,对他的妻子和儿子更是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丰华明为了守护藏在地下河里的魔仆,三十年如一日地留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把自己的锋芒全部隐藏起来,一直过着平庸而乏善可陈的生活,那股子韧性还是让他情不自禁地心生佩服。
这个世界里,好像就没有什么“个人”的概念,冯斯想,几乎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了家族的使命而活,这种工蚁一样的生命真是让人感到不舒服。
他定了定神,好容易才想起当下最要紧的事情:“对了,你刚才说地下室?这房子里还有地下室?”
“有,入口就在站长卧室的床底下。”丁骞说。
“没准‘酒’就藏在里面……来,帮个忙,把这个‘老太婆’的尸体也暂时搬到地下室里去,”冯斯招呼丁骞,“人家只不过是个中年妇女,打扮一下还挺显年轻的,别老是老太婆老太婆的!”
“怎么也不会比这位姐姐还年轻吧?”丁骞瞪了他一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这年头的小屁孩真是张嘴就胡扯,从哪儿学来的!”冯斯狼狈不堪,身后的姜米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运气不错,地下室里果然找到了“酒”,而且数量还相当大。冯斯看着眼前的一堆瓶瓶罐罐和针筒,才发现自己虽然也目睹过那么几次“酒”的使用,自己却从来没有操作过。正在犯愁,丁骞已经低下头,借着冯斯创造出的照明灯不声不响地开始操作。
“你居然会配‘酒’?”冯斯很惊讶。
“家族人少,小孩子也得多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丁骞回答,“不过,这个站长居然会屯那么多原料,而且从针筒和量杯的容量来看,估计他平时用得也很多。看起来,他的附脑反噬力量也很强。”
“也?”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字。
“在我们家族,曾经有一位我的舅舅,附脑的力量很强,虽然比不上四大高手那么厉害,但也被认为是家族的希望。于是他拼命地练习,拼命地提升力量,不断刺激附脑。结果附脑越来越活跃,对‘酒’的用量也越来越大,终于到最后失控了。为了不把家族的人都杀光,他赶在自己彻底发疯之前自杀了。”丁骞说。
丁骞说得很平淡,但其中包含的无奈与疯狂仍然让冯斯一阵阵的不寒而栗。姜米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声:“做守卫人真难啊。每一个人都像是一只工蜂,生活里除了蜂王之外,再没有别的念想,简直就是……没有自己的灵魂。对不起,小帅哥,我只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没有别的意思。”
“我明白的,其实你说的是对的。”丁骞对姜米的态度倒是挺不错,“但是生下来就那样,也没得选啊。”
丁骞很快手脚麻利地配好了‘酒’,替刘岂凡注射了大剂量的药物。半个小时之后,刘岂凡才慢慢地恢复过来。
“马虎算是控制住了,但附脑还是很不安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捣乱。”刘岂凡苦笑着,“而且,虽然我能够感觉到有一股强大到难以置信的力量贮存在附脑里,我却根本不敢去动用,碰都不敢碰。”
“还是你之前说的:这种力量以你的身体根本不能驾驭?”冯斯问。
刘岂凡点点头:“你祖父只是想利用我操控时间的能力来做一个引路人,真正的目的是让你吸取魔仆的力量。他是对的,天选者毕竟是天选者,我的蠹痕虽然算得上与众不同,但终究还是普通人,只有你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但是那几位日本人的突然出现打乱了这个计划。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股力量导到你身上去,藏在我的体内,根本就是定时炸弹啊。”
“没办法,定时炸弹也只能委屈你先揣着,”冯斯说,“现在这里死了四个人,镇上因为水电站毁了的事情也乱糟糟的。而且,没有丰站长罩着,那帮毒贩搞不好还要来找我们的麻烦,而大少现在又不方便动用蠹痕。所以,最好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赶紧离开。”
“去哪儿?”姜米问。
“回北京啊,还能去哪儿?”冯斯说,“大少需要静养,你也最好回到大学里比较安全。”
“那你呢?”
“我答应了美丽的上杉舞子小姐,去路晗衣身边找一个人。”冯斯说,“具体什么人她也没有详细说明,只是说回北京后会给我指示。”
“所以你是打算扔下我,自己去处理这件事?”姜米看了冯斯一眼。
冯斯脑袋一歪,避开姜米的目光:“我是伟大的天选者嘛。这种事情当然得我出马,你们平民还是在宿舍里练练瑜伽就好了。”
姜米没有回答。

 

第十章 婚礼

宁章闻斜靠在床上,背后垫了两个厚厚的垫子,正在读着一本书。关雪樱推门进来的时候,他赶紧放下书,想要接过关雪樱手里的汤碗,但胳膊刚刚伸直,身体就僵住了,脸上现出痛苦的表情。
关雪樱冲他笑了笑,摆摆手示意他躺着别动。她先把乘着热气腾腾的混沌的汤碗放在一旁,替宁章闻支上了一张床上用的折叠小桌,再把汤碗放上去。
“真是麻烦你了,小樱,”宁章闻说,“我老是这样给你添麻烦,唉。”
关雪樱再次笑了笑,表示没关系,做了个手势要他趁热吃,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屋里。还没来得及在椅子上坐下,门口突然响起了钥匙开门的声音。她愣了愣,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冲了出去。
宁章闻已经在屋里喊了起来:“是冯斯回来了吗?”
“宁哥,你怎么弄成这样了?”冯斯坐在床边看着宁章闻。
宁章闻尴尬地笑了笑:“前几天小樱给家里做大扫除,我想帮她的忙,就搭了板凳去擦客厅的灯罩,结果不小心摔下去了,肩膀摔伤了。没什么大碍,就是需要静养一段时间。我本来想给小樱帮点儿忙的,结果反而成累赘了。”
“你啊,四体不勤就别逞能了。”冯斯伸手想拍拍他的肩膀,想起他肩膀受伤,又把手缩了回去,“安心赚钱就行了。最近交给你打理的那几个游戏怎么样?”
“都还不错,每次他们封掉我的外挂之后,一小时内我就能出更新版。”宁章闻说,“反正暂时是不缺钱了。倒是你,好久没见了,怎么看起来还是愁容满面的?”
“如果有一天我不愁容满面了,那多半是世界末日已经注定、愁也没用的时候了。”冯斯叹了口气,“宁哥,你先休息着,我有事想要找小樱聊聊。”
宁章闻点点头。冯斯离开他的房间,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香气,知道关雪樱又在厨房里忙活了。过了一会儿,关雪樱捧出一碗馄钝递给他。
“好久没吃过你做的东西了,真怀念啊。”冯斯也不客气,坐在饭桌边大口吃起来。关雪樱包的馄钝都是用鲜嫩的鸡肉剁馅儿,里面再加入一整颗虾仁,每每吃得冯斯欲罢不能。
放下筷子后,冯斯拍了拍肚子,满足地长出一口气:“比起你包的馄钝,那些饭馆里卖的都应该直接拿去喂猪……”
关雪樱把碗筷放进洗碗池,然后拉着冯斯回到自己的房间,小心地关上门。她在书桌旁坐了下来,摆出一副等待聆听教诲的姿态。冯斯笑了起来:“干嘛啊?我又不是要逼你交作业。你是个自由的人,而且我始终坚信你是个好姑娘,有些事我就是想找你问问。你如果不愿意回答,我绝不会勉强你。”
关雪樱咬了咬嘴唇,还是在手机上打下了这段话:“文姐姐已经生我气了,如果你也生气,我理解。但答应了的话要算话,不能说的还是不能说。”
冯斯点点头:“我当然明白。信守诺言永远是高贵的品质,而且她也不会真的生你气,可能只是为了担心我而着急,毕竟你姨妈他们这伙人太不寻常了。”
关雪樱瞪大了眼睛,万分惊奇,冯斯说:“我已经见过你的姨妈上杉舞子了。她三番五次找你,不就是想要让我帮她做事儿么?我答应了。”
关雪樱看上去明显松了一口气,紧跟着又有些担心。冯斯摆摆手:“你别担心,这一年来我遇到过无数的难题了,不差这一个。不过,既然已经没有保密的必要了,有些和她有关的细节,你能不能跟我说一说?毕竟那牵涉到我该如何对付她的问题。当然,这件事还是只有你和我知道,我也不会告诉文潇岚和宁哥。”
他看着关雪樱。关雪樱犹豫了一小会儿,最后终于点了点头。她在手机上讲述了上杉舞子第一次到家里找她的经过,然后给冯斯看了她母亲的照片。
“你妈妈长得真漂亮啊。”冯斯看着电脑屏幕上上杉雪子的照片,“嗯,她的脸型确实也很像你。可惜我没有亲眼见过她。那后来呢?她第二次找你也是为了见我?还真是够执着的。”
“第二次,她约我在学校外面见,然后用车子把我带到一个地方,好像是家医院。”关雪樱说,“她跟我说,守卫人世界里有一个人,许多年前和妈妈是认识的,后来据传被人杀死了。但他们经过仔细调查,发现那个人没死,可能是被路晗衣藏起来了。他们想通过你去找到那个人。”
“原来那个人和你妈是旧相识啊,”冯斯说,“他们只是叫我去找人,却并没有说明这一点。另外,他们有没有说明为什么一定要我去找?按理说,他们那么神通广大,自己去找也不难啊。”
“我也问了,但他们没有解释。”关雪樱回答,“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冯斯愁眉苦脸,“一个是我妈,虽然一直在骗我,但总是她把我养大的;一个是我的好朋友;剩下那个是我前女友。抓住任何一个我都得跪,何况是一气儿抓走了仨。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去替他找那个人了。”
“她有没有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关雪樱问。
“这就是最让我心烦的,”冯斯说,“她自己都没亲眼见过那个人,更不用提照片了。她告诉我说,那是一个年龄大概在四十多岁的男人,曾经身高一米七八左右,体型中等——但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这个人相貌不详,体型不详,因为她坚信路晗衣一定会想办法更改这个人的容貌——比如给他做整容手术。”
“那能怎么找啊?”关雪樱都傻眼了。
“只能是想法子和路晗衣套近乎,或者跟踪他的行迹了。”冯斯说,“不过么,还是有那么一点有用信息的,至少这个人的身份你姨妈告诉我了。”
关雪樱用问询的目光看着冯斯,冯斯歪着嘴,挤出一丝古怪的微笑:“那个人姓路,叫路钟旸,是路晗衣的亲哥哥。”
关雪樱下意识地张开了嘴,虽然不能发声,仍然显得惊诧万分。过了好半天,她才顾得上接着打字:“路哥哥的亲哥哥吗?如果他在路哥哥的手里,那路哥哥不是个大坏人吗?”
她斟酌了一会儿,又补了一句:“可能说坏人不大对。你教过我的,这个世界不是简单地分为好人和坏人。但是,把自己的亲哥哥关起来,还关那么多年,很残忍吧?”
“是很残忍,和他的外表看起来确实不搭界,”冯斯说,“但守卫人永远都不能靠外貌去衡量。比如范量宇,文潇岚就老是夸他,说他外表看起来吓人,其实心肠不错。虽然我被他揍过那么多次,半点也没看出他有哪点不错……但谁知道他偏偏就那么照顾文潇岚呢?至于路晗衣,我一直是觉得他心机深沉,虽然表面上和和气气,我是真不敢和他太接近。”
“那他那么厉害,你想从他那里打听秘密,不是很危险吗?”关雪樱显得很担心。
“危险也没办法,反正我都习惯了,”冯斯说,“天选者永远不死嘛。”
关雪樱还是一脸忧色。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在手机上飞快地打出一段话:“如果事情和文姐姐有关的话,范哥哥一定会帮忙的吧?”
冯斯眼前一亮:“你真是天才!我怎么没想到去找范量宇帮忙呢?只要是文潇岚的事儿,他一定会出手的!”
“不,他不会出手的。”身畔忽然响起一个冷冰冰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