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莲一边帮他忙,一边微笑着:“有什么不好的?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啊。”
姜米照例揪着他的鼻子拍着他的脸:“要你管要你管!我就喜欢狗,我要养你敢有反对意见?我们家不实行民主…”
在幸福的晕眩感中,一家三口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阳光温暖,晒得人浑身都暖洋洋的,仿佛血液里都充斥着快乐的因子,整个身体像是要融化了一样。
幸福…无法阻挡的幸福…浩瀚如海洋的幸福…
突然之间,一个微弱的意识从幸福的水面下忽然冒出头来。冯斯无意间捕捉到了这个念头,立马浑身一激灵。
这种幸福的感觉,和上次哈德利教授死亡时的感受一模一样!
这个想法一瞬间转化为一股电流,一把冰冷的钢锥,扎进了他的心里,让他猛的醒来。他睁开眼睛,看清楚了周遭的一切。
这个世界依然冰冷,依然风雪呼号,但冯斯却暂时不会感受到寒意了。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顶厚实的帐篷里。帐篷中央点着一个火盆,跳跃的火苗正把热力送到帐篷的每一处角落。
冯斯慢慢地用双臂支撑着身体坐起来。他感到自己虽然全身乏力,耳朵似乎也长了冻疮,却并没有其他的重大不适,尤其呼吸顺畅平稳,胸腔内没有痛感,说明肺部没有冻伤出现水肿。
侧头一看却吓了一跳,曾炜就躺在他的脚边,呼吸急促,嘴角挂着粉红色的泡沫,手上脸上有明显冻伤的痕迹。看见冯斯醒了,他想说话,却只能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奇怪了,冯斯想,我们同样在一起受冻,为什么现在我没什么事,曾炜却成了这样?
但他很快明白过来:“你…你刚才是不是把你的衣服都给我了?”
曾炜又是一阵咳嗽,好容易咳完了,艰难地说道:“那没什么。我在警校受过训,经冻。”
“经冻个屁!”冯斯没好气地说。他只觉得眼睛有些酸,喉咙一阵发哽,说不出话来。曾炜的脸和亡故的冯琦州的脸重叠在一起,让他难以分辨。过了好久,他才定了定神:“帐篷和火盆怎么来的?”
“像变戏法一样凭空冒出来的,就在你昏迷的时候,”曾炜说,“大概是你的鼠兄送来的。它毕竟还是不想你死。”
“嗯,它应该不想我死,”冯斯回想起了巨鼠之前带他进入的那两场记忆幻境,“它给我看了一些有用的东西,肯定对我有所图。”
“但它还是没有放我们出去,”曾炜说,“这个火盆烧不了多久,迟早我们还是会冻死,它总不能再给我们空降一个煤油炉子什么的吧?”
他咳嗽了几声,又说:“对了,鼠兄还给了我们一些吃的,你先吃一点补充热量。”
冯斯点点头,拿起放在帐篷里的面包和矿泉水,慢慢吃起来。他一面吃东西,一面继续琢磨,却始终想不通巨鼠把他困在这片天地里的目的何在。
“我还没问呢,关于你杀人…涉嫌杀人那件事,到底怎么回事?”冯斯忽然想起来,“新闻里说,你在救助站杀了一个工作人员,杀了一个流浪汉。”
“那是一个圈套,”曾炜叹了口气,“那几天,我对守卫人世界的调查刚刚找到一点突破口,满脑子装的都是魔王啦、蠹痕啦、附脑啦之类的新概念,警惕性有些不足。”
“可以理解。”冯斯说,“任谁第一次听到这些,脑子都不容易转过弯来。不过对你这样老奸巨猾的货色来说,中别人的圈套也算是阴沟里翻船啦。”
“谢谢夸奖。”曾炜哈哈一乐,“不过我中这个陷阱倒也是事出有因。事情是这样的,我收到了一则讯息,约我去那个救助站见面谈谈,讯息里附了一张照片。”
“什么照片?”冯斯问。
“你们一家三口的合影。”曾炜说。
“我们一家三口?”冯斯失声惊呼,“你的意思是说,我,我爸,还有…我妈?”
曾炜点点头:“是的。从重新发现你爸爸的踪迹之后,我详细调查了他的生活背景,对你妈的长相也了熟于胸。所以一打开那张照片,我就知道这是一个知情人,即便明知危险也要去探一探,更何况,我在近期的调查中发现,魔王世界里的某些线索和这座救助站也有些牵连。我随身带着手枪,自以为凭着自己多年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再加上有手枪护航,肯定没问题。事实证明,我实在是天真得过头了。”
“在遇到那帮怪物之前,我也以为我很能打呢。”冯斯一摊手,“所以你产生这种错误的自信不足为奇。”
“我依约来到了那个救助站,当时是凌晨时分,救助站里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值班。”曾炜继续说,“我拿出警官证,很轻易地编了个理由就进到了你们。约我的那个人果然已经在救助站里某个又冷又脏的房间里等着我了。然后,我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超自然的力量是怎么回事。”
“让我来猜一猜!”冯斯忽然打断他,“是不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控制着你的手,让你不由自主地拔枪,并且开枪打死了两个人?”
曾炜的身子微微一颤:“你知道这种蠹痕?”
冯斯狠狠地一拳砸在地上:“约你的人,是不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道士…不对,未必是道士,总之就是看上去还是一个孩子,又瘦又矮?难怪不得有我的全家福。”
曾炜有些疑惑:“不是。约我的人是一个年纪和你差不多大的青年人,个头比你还高点,长得也比你好看。”
“长得好看不好看的就不必专门说了吧?”冯斯倍感挫折,“不过居然不是那个狗日的小道士?那可奇怪了…那他对你说过些什么吗?”
“他操纵着我的手,用我的枪射杀了那两个人之后,对我说:‘你不是很能干么,什么事都可以帮助那个姓冯的小子。我现在不杀你,把你变成一个杀人犯,倒是要看看你还能怎么帮他。’”
冯斯搔搔头皮:“妈的,这个口气更像那个小道士了,可居然不是他?哪儿来的另外一个人那么想整我?”
曾炜想要说话,却又是一阵剧烈咳嗽,吐出带着泡沫的血,冯斯十分担忧:“对不起,我不该让你说那么多话的。你休息会儿,一离开这里我就陪你去医院。”
曾炜疲惫地摆摆手:“不必,一来我一进医院马上就会被抓起来,二来进医院也没什么用了。”
“谁说没用?你不过是冻伤和急性肺水肿而已,有救的!”冯斯大声说,“何况被抓进去也不用怕,我认识的那帮守卫人个个都有牛逼手段,要把你弄出来肯定不难。”
曾炜嘿嘿一笑:“不,我指的不是冻伤。”
冯斯心里陡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仔细观察曾炜,发现曾炜腹部的衣服隐隐有一点深色透出来。他赶忙解开曾炜的外衣,一看之下惊呆了。曾炜的腹部有一道深深的贯穿伤,和大半年前冯琦州所受的致命伤相仿。
“这…这是怎么回事!”冯斯脑子里一阵凌乱,喊了起来。
“在这顶帐篷刚刚出现的时候,你还没醒过来,那几个欧洲人发现了,大概是想要抢,”曾炜的声音越来越虚弱,“我只能和他们干起来了。幸好他们也被严寒折磨得半死不活,蠹痕发挥不出威力,我打死了一个,剩下两个知难而退了,没准现在已经冻死了。”
冯斯急忙扑到帐篷门口,撩开帐篷门往外一看,不远处的雪地上覆盖着一具尸体,已经完全看不出是谁了。
“死的是卷发残耳的那个,”曾炜说,“不过他临死之前,也给我留下了这个纪念。我活不了了,你不必管我,好好想想自己能怎么脱困吧。”
“我跑不出去又怎么样!死在这里又怎么样!”冯斯突然暴躁起来,“你们怎么一个个的都是这样!我到底有什么重要的?让我滚去死翘翘不就好了吗?为什么你们都要用命来保护我!我欠你们的根本还不完啊!”
他的双手乱舞,看样子是想砸东西,但这个小小的帐篷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供他出气,所以只能像发了疯的提线木偶一样摇摆不休。最后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我什么也做不了!”他真的像一个狂躁的精神病人,反反复复只重复这一句话,“我什么也做不了!做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你给我停下!”曾炜猛然一声暴喝。
冯斯一愣,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在地上,曾炜咳嗽了几声,咬牙切齿地说:“你这样瞎闹腾能有用吗?别忘了你的身份!”
“我的身份?别人强加给我的身份?”冯斯失魂落魄地说,“我这个天选者还不如一只猪。”
“是的,你还不如一只猪,那你就应该努力先让自己和一只猪平起平坐,”曾炜每说一句话都要呼哧呼哧喘气,“你过去并不是这样的。在川东那个温泉山庄,在摩天轮上,你做的事让我都感到惊讶。为什么现在你会越来越颓丧、越来越喜欢怨天尤人呢?”
“因为我没有力量,”冯斯揪着自己的头发,“我在魔王的世界里越陷越深,也让我身边的人越陷越深,他们不断地受到伤害,我却始终没有力量去保护他们。”
“所以你觉得这是你的错?”曾炜问,“可是你做错了什么呢?没有力量是你自己不去争取呢,还是天生如此,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呢?一只老虎不会飞,这是它的错?”
冯斯语塞。曾炜想要接着说下去,忽然猛地吐出了一口鲜血,冯斯连忙扶住他,曾炜大喘了几口气,摆摆手:“别管我,我马上就要挂啦。好好想想我刚才说的话,人生从来不可能尽如人意,不要逃避责任,但也不要把不属于你的过错强行背在你身上。做你应该做的事情,不要患得患失。”
“不要患得患失…”冯斯怔怔地咀嚼着这句话。“患得患失”这四个字,过去姜米也曾经赠给过他,现在曾炜又重复了一次。这句话似乎成了他的标签,他的烙印,每一个人见到他都要给他盖个章。
“并不是不需要想,但有些时候,想得太多反而有害,”曾炜的声音越来越低,“你得自己走出这个怪圈,不要迷失,找到你自己,别让你爸爸和我白死…”
冯斯看着曾炜的眼睛渐渐失去神彩,忽然之间,又有了一种时光轮回的错觉。在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冯琦州腹部受伤,死在了他的面前;在这个风雪连天的夜晚,曾炜腹部受伤,也即将死在他的面前。他们都不是他的生父,却又都在某些时刻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父亲,然而,冯斯终究没能留下任何一个。
他最终还是一个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的人。
曾炜的胸口渐渐不再起伏。他死了。
这一幕和冯琦州死亡时的场景很像,却又不尽相同——因为这一次,冯斯甚至连拨打120求救的机会都没有。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命运给了他两次拥有父亲的机会,却又最终残忍地剥夺了这些机会。
现在冯斯被困在这片不知何时才能终结的幻域里,身前的火盆也将很快熄灭,无法抵御的低温很快又要包围他。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身边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摆脱。
一年来郁积的所有愤懑似乎都在这一刻从记忆的河水里翻搅了出来。他的脑子里一瞬间被无数的事情所充填,就像一台普通的家用电脑突然同时打开了无数程序,一时间根本运转不过来。
冯琦州的尸体…曾炜的尸体…詹莹的尸体…范量宇对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折磨…老祖宗怪异的眼睛…李济血红色的身躯…雷雨夜里玄化道院的幻影…金字塔里吃人的魔花…被抹去记忆后的姜米走向登机口的背影…
他忽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燃烧起来了一样,到处都燥热难捱,似乎血液都要沸腾起来了。与此同时,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体会过的那种炸裂般的头疼又出现了,那些尖刀重新飞入颅腔,搅动着他的脑浆,把疼痛从大脑传递到四肢百骸。
似乎能把躯体撕裂的痛感再度加深了他的愤怒。他好像又回到了冯琦州死亡的夜晚,那个第一次出现在大脑里的幻觉的声音再度响起,带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毁掉这一切吧!”那个声音在他耳边轻柔地说,“不要再忍耐了,不要再彷徨了。让你的力量觉醒,把一切挡在你身前的都碾为齑粉!”
“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
冯斯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幻觉,这种幻觉之奇异,他之前从未有丝毫想象到。
他发现自己仿佛突然间拥有了无数的眼睛,无数的耳朵,无数的手脚。通过这些无法解释的器官,他能够看到听到地球上每一处的动静,也能用手触摸到地球上每一处的物质。
这是一种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感觉。他的眼睛能同时看到天安门前驶过的汽车和夏威夷海水里游动的鱼群。他能听到深夜的上海高层公寓里睡眠者的鼾声,也能听到威尼斯的歌者在夕阳下拨动琴弦。他的手触摸到了北海道的雪,他的鼻端闻到了亚马逊热带雨林里被焚烧的植被发出的焦臭。
他无所不知,无所不在。那些足以烧掉超大型计算机的巨量信息疯狂地涌入大脑,他却能处理自如、从容不迫。整个星球的运行都在他的注视中,所有的生灵都在他的眼皮底下生活。
这就是所谓的全知全能吗?
这就是所谓的上帝,抑或说,魔王吗?
这就是魔王曾经到达过的境地吗?
如果那样的话,其实当魔王半点也不坏啊,冯斯想着。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立刻就变得无法遏制,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是啊,我为什么要和这些没用的守卫人混在一起,像蚍蜉撼大树那样试图消灭魔王呢?我为什么不能享受魔王这样的力量?
在这个想法的驱使下,他的精神仿佛又和魔王连在了一起。池莲所设置的潜意识之锁再度弹了出来,但这一次,这把锁失效了。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用指头轻轻弹了一下,就把这把锁击成碎片。
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我的觉醒了,冯斯想,如同路晗衣曾经说过的,天选者本来就有魔王的血脉,唤醒这血脉,和魔王融为一体,也算不得什么背叛。他要完全打开自己的灵魂,接纳魔王的召唤。他要让自己的魔族之血熊熊燃烧,让世界在他的觉醒下战栗,他要…
就在这时候,他的眼前突然闪现出一张脸。沾满鲜血的脸。
那是曾炜的脸,也是冯琦州的脸。两张脸重叠在一起,嘴唇瓮动着,向他发出了相同的声音:“不要迷失。找到你自己。”
这个声音陡然放大,就像一道闪电一样,劈开了眼前的一切。那个刚刚还在被他全知全能地触摸试探的世界,就像被打碎的玻璃镜子一样,化为了无数闪亮的碎片。刺耳的撕裂声和破碎声充斥着耳膜。
魔王的世界炸裂了。
冯斯大叫一声,睁开眼睛。他发现帐篷消失了,帐篷之外的冰天雪地也消失了。他重新回到了狭窄的出租屋里。整个屋子一片狼藉,好似遭遇了小型龙卷风。曾炜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身体已经冰凉。他之前心里所抱着的那一丝丝侥幸,还是没能成为现实。
再一看,巨鼠的身躯倒在曾炜的身旁,倒是还没死,但状况看上去有些古怪。它好像是整个身体无法动弹了,不知道是不是神经受了什么损伤,但是还有意识,眼珠子也在滴溜溜乱转。冯斯注意到,它望向自己的眼神里,混合着极度的恐惧和极度的愤怒。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冯斯问。
巨鼠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它只是用那种和人相仿的目光死死盯着冯斯,假如这种目光里能带刀子的话,冯斯现在已经变成筛子了。
冯斯还想看看屋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之处,却注意到屋外传来各种各样嘈杂纷乱的声响。朝窗外一看,天已经蒙蒙亮,刚才四处乱窜的鼠群就像退潮一样,瞬间消失了,地上只留下一些被人打死的死老鼠的尸体。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惊慌不已。冯斯从他们的对话里大致听明白了:鼠群窜了一整夜,警察和检疫部门都来过了也解决不了。但就在几分钟前,老鼠突然全部跑掉了。现在相关部门正在收拾这一片狼藉,搞不好附近的居民都得去医院做防疫检查。
冯斯松了口气。还好,警察虽然来过,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鼠群吸引了,没有注意到这间小屋里发生的一切——但他们迟早会发现的。至少,曾炜的尸体就在这里。
他迅速抓起巨鼠,塞回到先前那个麻袋里,把口系紧。然后他低下头,看着曾炜:“抱歉,我只能把你留给你过去的同行们了。但请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帮助你恢复名誉的。你永远是一个好警察,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长辈,无论生死。”
他把巨鼠扛在肩上,打开门,快步跑了出去。
三、
何一帆并没有被池慧骗到酒吧里去和欧洲人们火并,这倒并非因为她智慧过人看穿了这一阴谋,而是池慧压根没有邀请她——她的家族还不够资格和四大家族并列。但她还是通过手底下的眼线密切注视着三里屯的动向。
所以这一夜里,其他人固然或斗智或斗力忙得不亦乐乎,她也并没有能好好休息。深夜的时候,又有人带来了新的消息:学校附近的某个片区忽然爆发鼠灾,无数老鼠在街道和居民院落里流窜,场面甚为恐怖。
何一帆心里咯噔一跳,隐隐明白了什么。但那片区域现在已经被警方监控起来,她不敢轻举妄动。天亮前后,各种消息陆续传来:酒吧里的火并并未持续太久,似乎是发生了什么紧急情况,一向嗜血如命的欧洲人们居然主动选择了撤离;宁章闻家出了一些状况,但除了刘岂凡受了点轻伤外并无大碍;暴走的鼠群在天亮前忽然迅速遁去,其大规模行动的原因估计够专家们折腾很多篇论文出来了;失踪的冯斯却始终没有找到。
“真是个了不起的平安夜,”何一帆自言自语着,“平安得让人泪流满面。”
她倒是不大担心冯斯的安危——毕竟这家伙一直都命硬——却也很好奇他到底去了哪儿。这个答案并不需要她去发掘,很快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冯斯给她打来了电话。
“天选者大人,昨晚和哪儿的小妞风流快活去了?”何一帆接通电话,“全世界都在找你呢。”
“不是一般的小妞,那可是洋妞哟!”冯斯虽然是在开玩笑,但何一帆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冯斯接着说:“我想和你见个面,问你一点儿事。”
“现在吗?”
“现在。”
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虽然没有洋妞漂亮,论到召之即来,可比她们强多了。我去哪儿找你?”
“能不能麻烦你找个安全点儿的地方?”冯斯说,“我需要绝对保密。”
半个小时后,冯斯走进了这家出售各类丧葬用品的小店铺。何一帆就在后屋等他。
“这真是个好地方,”冯斯抓起一叠面值上百亿的冥币在手里翻着,“我爸要是还活着,可以和你搞联营。”
“冯大师那样的身价,我们这种路边小店可请不起,除非是用你手上的这种货币支付。”何一帆一本正经地说,“找我有什么要紧事?”
冯斯打开麻袋,把巨鼠抖了出来。何一帆一看到巨鼠,眼睛立刻瞪圆了。
“你是怎么找到它的?”她的声音都禁不住颤抖了。
“曾炜找到的,不过现在曾炜也死了。”冯斯简述了前一晚发生的事情,却隐瞒了最后他所产生的那种手眼通天的神灵一般的幻觉。他隐隐觉得,这应该作为一个秘密保守起来,不能让任何一方的人知道。
“所以,你是来找我问这只耗子的来历啰?”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要是告诉你我也说不清楚,你会相信吗?”
“无所谓信不信,”冯斯说,“但是如果闹不清楚这只耗子到底是做什么的,我接下来将很难做出决定。我敢打赌上次路晗衣对我有所隐瞒,至于你会不会像他那样搪塞,就看你的抉择了。”
他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的“决定”到底指的是什么,何一帆也没有追问。她只是盯着冯斯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是从冯斯的眼神里看出了点什么不大一样的东西。
最后她终于开口说,“路晗衣也不算骗你,他告诉了你确定的事情,只是没有告诉你那些不太确定的猜测而已。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守卫人家族知道那两只巨鼠到底是什么,除了欧洲人把它称为创造之神之外。我们怀疑,每一次他们不惜性命的和我们展开血战,目的都是为了固守住巨鼠的秘密,这个秘密几乎是他们生存的核心。”
“那你们的不确定的猜测到底是什么呢?”冯斯问,“除了凌迟的真相有可能帮助你们进化附脑、逐步摆脱对人脑的依赖之外,还有没有我所不知道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有,我们一直都在推测,那些欧洲人在巨鼠的帮助下,掌握了炼金术的秘密。”何一帆说。
冯斯张大了嘴:“炼金术?”
“是的,真正的、成功的炼金术。”何一帆说。
冯斯在屋里的一张陈旧的木板凳上坐下,一时间有点没想明白。他并不了解炼金术这种东西,唯一能肯定的一点是,历史上无论古今中外,都有很多人痴迷炼金术,却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能拿出成功的证据来。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炼金大师,从来都经不起严谨的推敲。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要的在于,他着实没想到,欧洲黑暗家族不惜用生命来保卫的东西,竟然“仅仅”只是炼金术。黄金对于世俗中人来说,当然是致命的诱惑,但在魔王世界里一定很重要吗?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血淋淋的世界里,最应当追求的似乎是用于战斗的力量,否则的话,财富越多越可能成为别人掠夺欺压的目标。这么一比较起来,炼金术还真不如凌迟之谜重要。
更何况,如果真的拥有了巨量的财富,为什么要留在西藏呢?
“你是不是在想,炼金术这种东西,分量不够?”何一帆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第九章、天国 4
冯斯点点头:“和这个世界的安危存亡相比,炼金什么的,确实有点儿小。不过也只能姑妄听之了,再多告诉我一些细节吧。”
“你听说过尼古拉?勒梅这个人吗?”
“没听过,但勒梅这两个字好像有点熟。”冯斯搔搔头皮,“难道是哪个球星?”
“那尼可?勒梅呢?”何一帆又说。
“这个就更熟了,前后两半截都听过…”冯斯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不就是那个做了魔法石的炼金术士嘛!《哈利波特》里面的!”
“尼古拉?勒梅就是这个炼金术士的原型,”何一帆说,“那是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生活于14到15世纪的法国。关于他,有着各种各样的传闻,很多人都相信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掌握了炼金术的人。在传说中,他他原本只是一个旧书店店主兼抄写员,在无意中得到了一本名叫《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奇书,并且从书里学会了炼金术的秘密。这个传闻,在守卫人世界看来,可以说是半真半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