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秫有点不是滋味。
苏梦柳看着时间,见宋阳泡了有二十分钟了就让他不用泡了,还拿了季秫的新袜子给他换上,让他们继续去季笙的屋里坐着说话,还要留他吃午饭,“要不要给你家里打个电话?”
“阿姨,我住外面。”宋阳脚上穿着季秫的灰蓝色袜子和灰蓝色棉拖鞋,挽着裤脚,明明是第一次登门作客却这样,让他特别不自在,他犹豫了下说:“阿姨,我看我还是先走吧。”
他刚要去拿大衣,就被季笙在后面拉住了衣服。
季笙悄悄说:“我有事跟你说。”
苏梦柳看宋阳一下子就不再坚持说要走了,就笑着说:“放心留下来吃饭吧,阿姨的手艺还是可以的。你陪笙笙说说话,不然你回去还要自己做,多麻烦啊。”
她说完就合上门走了,去厨房做饭。虽然现在刚刚十一点,时间还早,但她今天特别有做饭的劲,她想今天应该能让笙笙开开心心的好好吃一顿了。在那次事后,虽然她每次做的饭季笙都好好吃完了,可她每回吃的时候都是味如嚼蜡,让苏梦柳特别不是滋味。今天宋阳一来,笙笙说话时就有笑影了,所以她非常想留宋阳吃饭,最好连晚饭也一起在季家吃了!
屋里只剩下宋阳和季笙了,他用温柔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女孩:“你想跟我说什么?”他的声音很轻,怕声音太大,吓着她,她就不肯跟他说了。
季笙打算把一切都告诉他。
宋阳跑来保护她这件事让她觉得她不能再隐瞒下去了,再不告诉宋阳就是她的自私,因为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而把宋阳的安危置于不顾。
对宋阳来说,秦风就只是一个杀人犯。但季笙知道他是死而复生的,这会让人错估他的危险程度。
秦风非常、非常可怕,也非常危险。
——季笙决定自己解决他。她会再杀掉秦风一次。
秦风杀了司邦毅,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在想什么?菟丝草还有别的能力吗?或许它寄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作用?秦风到底还想干什么?这些她统统不知道。唯一能确定的是,很可能还会有更多的人遇害。
还有那些在追捕秦风的警察们也可能会遇到危险,还有她的爸爸和妈妈。
这么多人有危险,她再保密是不是……不太好呢?
季笙在听到刘警官说秦风又杀了一个人之后,她在一瞬间涌上了很多念头,最清晰的就是她必须杀掉秦风。
因为她可以把寄生的事告诉宋阳,也可以告诉父母,却不能告诉警察,告诉这个世界。
——菟丝草太神奇了。
它几乎改变了她整个人。她能想像到这个世界会怎么为菟丝草的神奇效力而疯狂,这又会带来多大的利益争夺,以她现在的见识是想像不到的,她只知道那肯定不是她能控制的,也不是季秫和苏梦柳能控制的。
一旦菟丝草的事公开了,她的命运和全家的命运就都由不得自己了。
所以季笙不能说,她再怎么想,菟丝草都必须是个秘密。
既然不能说出实情,又不能放任一般人不了解的人去面对秦风,那只有她去了。季笙觉得这是她的使命,不能逃避。
可她还是想在去做这件事之前把它告诉一个人,告诉一个她能相信的人。
她想告诉宋阳。
“我……我有事想跟你说……”季笙抓住宋阳的手垂下头,一会儿眼泪就掉在他的手背上。宋阳用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肩,想安慰她,但她接下来说的话把他惊呆了。
说出来比想像得要简单,甚至只花了十分钟。
宋阳反复摸着季笙的手心,“就是长在这里吗?”他扳着手心对着光看,在她指过的地方细细的抚摸,“摸不出来,没有伤口。”
说实话,他应该是不相信的。可他偏偏相信了,非常自然,还能跟季笙说:“怪不得那段时间你那么奇怪。”他当时对季笙的很多举动都摸不着头脑,现在他终于都明白了,豁然开朗,就像解开一道困扰他很久的谜题,整个人都轻快了几分。
他继续兴致勃勃的摸季笙的流海:“真的头发长慢了吗?”
“我这半年都没理发,流海都没长。”季笙也有点发愁,这些生活上的小细节虽然看似没什么,但总会让人忍不住去担心。
“你别想太多,想想树一年才长多少。”宋阳安慰她道。
季笙没有觉得被安慰了,真变成树那样百年不老,或者老了以后继续活一百年两百年,那就更可怕了。
“现在先不说这个。”宋阳压低声音问她,“你确定当时秦风死了吗?”
季笙摇头,她当时可没胆子去确认秦风的尸体,但树兄和野草们都说他死了,那他就肯定是死了。
宋阳点头,看她好像一直很有压力,肯定的说:“他活该,他该死,当时幸亏你逃了,如果你当时没有小树林的树的帮助,那就该是你受害了。他可不会可怜你。”
不管从道理还是情理上,秦风都该死,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季笙可怜同情秦风,但秦风却未必会可怜她。只是背负一条人命的压力太大了,季笙确实一直都被这个困扰着。她甚至还觉得自己已经有罪了,这辈子都不该再得到幸福了。
可现在秦风又冒出来杀了一个人,还有可能也被菟丝草寄生了,季笙却觉得自己有义务惩罚他,让他不能再害人。哪怕杀人会让她这辈子都不得安宁,她也必须去做。
她跟宋阳说完后,自己也算了了一桩心事。“你懂了吧?这件事你就不要再管了,我会杀了他的。”季笙用“一切都交给我,这是我的命运,你可以回家了”的语气说。
但她想得太美了,宋阳用“你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说什么啊?他都不是人了,怎么能让你自己去呢?我跟你一块,咱们想想怎么才能干掉他。”
说完他看季笙呆滞的看他,突然明白过来连忙纠正道:“不是,我是说他罪大恶极不是人,不是说你不是人,你当然是人,你……”
苏梦柳拯救了他,她敲了两下门,推门道:“菜好了,出来吃饭吧?”
吃完饭后,宋阳和季笙继续进屋商讨大计。他很快跳过之前的问题,直接进入到后面的环节:怎么科学的、有效的干掉秦风。
——鉴于他已经不是人了,他们需要好好计划一下。
46、第46章
——杀死秦风。
宋阳这么说的时候有点小小的兴奋。虽然一般人很难接受这么不可思议的事,他接受起来却毫无障碍,但从他的话里就能听出……他其实还是不够清醒。
季笙一眼就看出来了。可能在半年前,她还不能把宋阳看得这么清楚,但现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眼里都像小孩子一样,能够很轻易的看穿他的想法和念头。
不能说宋阳不是认真的想帮她。他是认真的,但是等他真的杀了人后,就会醒悟过来此时的念头是多么幼稚可笑。
说不定到那时,他就会恨她了。
现在宋阳把杀掉秦风当成在游戏里杀boss,或者电影里打败异形坏人,他是“正义”的,所以他没有真实感。杀人就是杀人,不管是杀一个好人,还是一个罪有应得的坏蛋,杀人所带来的感触是一样的。
季笙其实在秦风“死了”以后,体会到了“原罪”的滋味。虽然没有人发现,也没有人以此罪审判她,但她却永远背负着这个罪行,并将永远不得安宁。她认为她没有幸福的资格。所以哪怕明知妈妈正为她焦急难过,她心中再愧疚,也找不回当初快乐的心情了。
但她现在却必须再杀他一次。如果说第一次是树兄为了保护她杀人,那这次就是她要自己动手。
明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她也要这么做。而且这一次,她很有可能会被抓。
——如果真的被抓,也是她罪有应得吧。
季笙像迎接自己的命运那样决定了这件事她会自己完成。
“这件事跟你没有关系。”季笙说。
宋阳就像被泼了一盆冷水,兴奋的大脑也有点清醒了。两人接下来都没有再说话,在沉默中宋阳又待了二十分钟就站起来告辞了,季笙为了确保他没有再守在楼下,亲自送他出去推车,一路把他送到大街上。
在外面,她再次重申:“这事跟你没有关系,你别插手。”
宋阳骑车回去的路上,心情十分沮丧。他觉得自己的一腔热情好像都白白浪费了,季笙并没因此感动,显得他特别蠢。可他并没打算就此不管,他这一路上都在想,想来想去都没办法把这件事就这么简单的放到一边。
就算季笙没把菟丝草的真相告诉他,他也不会不管的。秦风现在很可能就守在季笙家的楼下,等着伤害她。宋阳没办法装不知道。
一进门,宋阳就闻到了淡淡的香气。他看到客厅里也摆着一盆正在开放的雏菊。当时分盆的所有雏菊,1.0的已经全部凋谢了,3.0的每一盆却都好像无视了隆冬,正在恣意绽放着。
——如果这就是菟丝草的力量,那会多惊人啊。
宋阳回家后好像更清醒了一点,刚才在季家,他满脑子都是季笙。现在他的沮丧已经渐渐消化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豁然开朗和更多的谜团。
他去了季笙的微博,果然找到了她整容的传言。他记得在这学期刚开学时,季笙好像一直被人传整容了,当时他看到的时候还悄悄换小号去掐那些说话不好听的人。不过那时他以为季笙没有整容,只是有人传她的谣。
但现在他懂了,季笙确实变漂亮了,这是因为菟丝草的作用。它在调整季笙的身体素质!这种变化太明显了,引起了同学的怀疑,所以才传说她去整容了。
再联想雏菊的变化……宋阳涌上一股不安。
——秦风杀人的事,是不是也受到了菟丝草的影响?
季家一家正在吃饭,但饭桌上却静悄悄的。苏梦柳和季秫都在观察季笙的表情:因为宋阳走了以后,季笙并没有变得比以前开心,相反,她更沉默了,眼睛看着面前的饭碗,静静吃饭,好像在出神。
“笙笙,怎么没把你同学留下来吃饭啊?他不是自己住吗?”苏梦柳轻声问,“你们可以多聊一会儿。”
“……我们已经分手了。”季笙说。
苏梦柳和季秫交换了一个担心的眼神,季秫想说话,苏梦柳摇了摇头。
这时季笙的手机响了,她放下筷子去拿手机。季秫小声跟苏梦柳说:“让孩子跟那男孩谈吧,能说说话也好。我看那男孩不在意。”
“有什么好在意的?笙笙好好的,没出事。”苏梦柳皱眉说,“现在是笙笙过不了自己心里这关。”
是宋阳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来,他说了雏菊的变化后问季笙:“你身上都有什么变化?你都告诉我,我帮你想想。”
季笙想了下把自己的指甲变硬,头发生长缓慢,还有白天心情舒缓愉快,晚上心情沉重阴暗这些细节都说了。但能跟树兄交流这种事还是保密。
过了大概十分钟,宋阳又发过来一条长长的短信,他说:“我只是猜测:菟丝草在寄生在植物本株上时,因为它跟植物本株是同命运,所以它会维护本株的生长环境。这就是当环境缺水时,它会抢夺水资源,甚至会导致周围的植物死亡。”但后面的研究都因为2.0丢失而不能再进行下去。
“但在你和雏菊都曾被2.0寄生过后又‘没有一直被2.0寄生’,2.0留在你们身体里的dna开始为你们自己所用,它开始全力改变你们的身体素质……但继续往下发展下去会是个什么结果,这个目前还看不出来。”宋阳发了这么多后,整理了一下思路想接着往下发,没想到手机响了,季笙打过来了。
他马上接起来:“喂?”
那一边的季笙过了会儿才小声的说:“你说吧,我听着。”
宋阳刚才突然冒出很多想法充斥在脑海里,他迫不及待的想告诉季笙。
“……我只能这么猜,一个是你和雏菊都被改造成功,吸收了2.0好的部分后,你们自身的dna也得到完善。但这个可能性非常非常小,这已经不是改造,甚至可以说这是进化。”但进化没那么幸运,一次就可以碰巧成功。
“另一种可能,就是2.0其实是在催发你们的生命力,以此来养育自己。换句话说,你和雏菊都曾经是它给自己准备的食物,为了让食物有活力,健康,它才会花力气改造你们的身体。但这种改造会对你们本身造成什么影响,这就很难说了。”宋阳一股脑把话都倒出来后,才觉得说到最后简直像宣告季笙的生命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她随时可能在下一刻就因耗尽生命力而死。
他等了一会儿,电话那头一直没说话,他心惊胆战的喂了声后,语速很快的解释说:“其实这都只是我的猜测……你不用担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的。你当时拿过来的那一盆是两年生雏菊,我会再尽量多分几盆,增加样本数量。”
这次电话那头停了很久,传来一声轻轻的“谢谢”。
宋阳挂掉电话,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他还有一件事没有跟季笙说,那就是他怀疑2.0在秦风身上。所以秦风不是跟季笙一样的寄生者,他是本株。照本株在雏菊上的做法,秦风就是它的苗床。它会怎样利用秦风呢?秦风又会怎么被它影响呢?
照季笙所说,早在去年的五月时秦风就已经死了,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个月,一具死了七个月的尸体,现在的秦风,还算是人吗?他还有心跳吗?还能呼吸吗?他以什么为生呢?
秦风已经换了十几个地方了。他一开始是用司邦毅的钱租了个小旅馆,白天在旅馆里躲太阳,晚上才出来。但他刚住了一天,协警和城管就来查了三四回,每一次都要求看身份证。这样他就不能再住下去了,只能换地方。
他不再觉得饥饿,但是闻到饭店里的香味还是会觉得馋,他想这是因为他还有着当人时候的印象,但这些已经不再是他的食物了。
他去卖活鸡活鸭的地方杀鸡,让他们当场杀,把血给他装进塑料袋里。然后他把光鸡光鸭扔掉,只喝生血。
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生血好喝,他只能硬逼自己咽下去,就算想吐也要忍着。因为喝了它之后,确实能解饿。
他总是在黄昏后才出来,戴着帽子口罩,好遮挡阳光。可是他并不讨厌阳光,相反,他总有种冲动想摘掉帽子好好的晒晒太阳,阳光给他的吸引力可比生血大多了。
但他不敢晒。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僵尸都渴望阳光,可能这就是法则?僵尸一照太阳就会死,所以他才会想晒太阳,这是天道法则在引导僵尸这种阴晦之物自毁吗?
司邦毅的死讯在报纸上占据了一个小豆腐块大小的报道,但也只是说农大一位研究生被入室抢劫杀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安全。没有提到别的东西。
秦风不知道这些人知不知道这是他干的。当他从土里爬出来时,发现树叶都落光了,他是在司邦毅那里上网时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
——不知道当时那个女孩有没有报案。
秦风猜……可能没有。因为她没有被他qj,她最后幸运的逃走了,而他却自己摔了个跟头把脖子摔断了。他到现在还记得当时脖子扭断时清脆而又震耳欲聋的声音,当时他还有空在心里想“这下坏了”,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如果她当时就逃走了,那她知道他死了吗?
他想去问问她有没有报案。她就像他的另一个亲密的朋友,他们之间有着非比寻常的联系。
47、第47章
刘鲜早上四点就到了季笙家楼下,他什么也不干,到地方了就把车一停,下来找个小摊吃早饭,吃完就坐在小摊上抽烟,等旁边的桌子都换了三轮人了,他才叼着烟站起来回到车旁靠着,冻得受不了再进车里暖和。
他就是来这里站岗的。
案件合并后,介绍完基本案情,剩下的就用不着刘鲜了,说实话,跑腿都轮不上他。居朝东干警察的时间长,在各大队的熟人都多,人家也愿意带个老警察,不怎么乐意调|教新兵。居朝东让他先忍忍,跟一队一起破了这个案,对刘鲜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刘鲜当然有那么点大材小用的沮丧感,他就主动接了保护季笙的活。也算守株待兔吧。
局里对秦风这个人已经来回开过好几次分析会了,认为他虽然作案手法上升了,但只是变得更残忍了,同时也变得更狂妄了。他大大方方的把那么多证据留在现场就是个证明。倒退回他前两次作案可以看出,他的行事轨迹和他的性格。
他第一次入室盗窃,事后虽然警方错过了第一时间勘查现场的机会,流失了很多证据,但从他在作案前还事先去找宋阳确定他不会突然回家,还给宋阳买咖啡维护形象,那他第二次意图qj就完全没有这种谨慎了。
到了第三次,他更是变本加厉。这表示秦风这个人过于自大,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他对自己的残忍有不正确的认识,他认为对受害人残忍是他有力量的证明,他把伤害别人当成展示力量的威摄。
这固然给他们的侦破加大了难度,因为这个人极度危险,他的下一次作案的手法可能会更加残酷,警察必须要在他下一次作案前将他抓捕归案。但同时,他露出马脚的机会也越大。
队里现在的意见是:秦风可能会躲在任何地方,但当他再次作案时,他反而会毫不掩饰他的行踪。所以目前的问题就是看他们能不能第一时间发现他,因为晚一步,他们可能就要面对第二具尸体了。
而他们认为秦风有很大可能会再回来找521案的受害人季笙,完成他没有完成的第二次犯罪。
提出这个可能性后,队里就建议在季笙家附近增设岗哨,提醒受害人一家让他们小心防范,愿意去外地躲躲也行,但就怕给侦破增加变数。
刘鲜于是主动请求到季笙家来站岗,跟他搭班的还有另外几个人,都是小年轻。不过刘鲜承担的时间最长,这都他积极要求的。
因为刘鲜想亲手抓到秦风。这是他从半年前就一直在跟的案子,就算现在案件不归他了,他也想亲手抓住他。
手机响了,刘鲜看了眼人名接起来:“居哥?在呢,对,季笙在绕着他们小区跑圈呢,对,他爸骑着车陪着她。这姑娘挺有活力的。”他眼一眯,一边嗯嗯的说,“是,又看到了。你说这对小情人在搞什么?是,是宋阳,就在那里躲着呢,包得比坏人还像坏人,还拿张报纸遮脸。”
刘鲜站岗时最好的调剂就是季笙和宋阳这对小情人了。现在宋阳明摆着是在季笙家附近站岗,季笙知不知道不好说,不过她倒是没有因为有个穷凶极恶的犯人跑出来而躲在家里,每天不管他什么时候来,季笙卧室的窗帘肯定是拉开的,而且八点左右就出来跑步,跑到九点回家,一周三次还去上柔道课,她父母给她护驾。搞得刘鲜不知道她这算是胆太大还是缺心眼。
居朝东说:“那正好,你一口气看两个。省得我们再分人手了。”
刘鲜说:“是啊,我都想下去把宋阳叫到我车上来了。”
“去呗,顺便问问他和那女生想干什么。”
“啊?居哥,你这话里有话啊。”刘鲜警觉了一点,他回忆了一下,貌似季笙出现的次数是有点多?而且除了每天的晨跑和去上柔道课,季笙还时常自己出门,虽然只是去小区外头的超市水果店买点东西。他灵光一闪,拍大腿道:“卧槽!这俩小的想自己抓人吧!”这是在玩引蛇出洞啊!
“这俩孩子……太tmd的不省事了!”刘鲜懊恼极了,他没想到他竟然现在才看出来!
居朝东笑着说:“你也就是一时没往这边想,小孩子嘛,总有点热血上头的时候。就是不知道他们俩是一起商量的,还是分头行动。”
刘鲜捂脸□□:“居哥你别说了,我头都大了。”
居朝东:“好好盯着吧,也别先跟他们家里人说,说了怕这两个孩子自己再想出别的招来。他们只要不瞎跑乱窜,想在自己家门口玩什么把戏都随他们,说不定还真能让他们把蛇引出来呢。就是你要小心了。”
刘鲜打起二百倍的精神说,“居哥你放心。对了,持枪许可下来没?”鉴于秦风的凶残程度,队里打了报告要枪要子弹,到时出现了允许开枪抓人。刘鲜也有资格,就跟着交了份申请,就是不知道批不批他。
居朝东说,“估计快了,年前谁都不想出事,你下午回局里看看,有你就直接去盖章领枪。”
刘鲜挂了电话,看那边两个小特务接上头了。
季笙提着刚买的香蕉,走到宋阳面前。
宋阳本来举着报纸的,现在背转身想装傻,然后就感觉到身后有个东西在戳他,回头一看,季笙掰了个香蕉:“给你。”
两人在路边默默吃香蕉。宋阳几大口把嘴塞得满满的,就是不跟季笙眼神相对,也不说话(嘴占着)。
“你回家吧。这事真跟你没关系,是我和秦风之间的事。”季笙说。
宋阳满嘴香蕉艰难的说:“河说!”还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这段日子他被拒绝多了,起了逆反心理,从温柔风改冷酷风,不管季笙怎么说,他都冷着脸做自己的。
他恶狠狠的夺过季笙手里的香蕉皮,一起扔进垃圾箱,站远点表示不跟季笙说话了。
季笙只好自己走了,心里想着下次一定要好好的跟宋阳说,先把他哄走再说。
第二天,宋阳又是一大早七点半的时候就来了,季笙在楼上看到后就跟苏梦柳说:“妈我出去一下,宋阳来了。”
苏梦柳说,“来了就让他上来。”
季笙点点头,她特意煮了一杯热咖啡带上,到楼下就给了宋阳,“给你暖暖手。”
宋阳还是一副不屈的坚强面孔,冷淡的对季笙点头示意,接过保温瓶说,“我明天洗干净给你带过来,你上楼吧。”不用再说了,他是不会改主意的。
季笙站在他身边,靠在树上说:“我想跟你商量商量。”
宋阳冷酷脸:“商量什么?”
季笙轻轻叹口气,“要是秦风来了……怎么办?”
宋阳沉默了一会儿,实在憋不住,把保温瓶递给季笙,把他的书包打开,拿出一个用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瓶子说:“我带了这个,到时用这个喷他试试。”
瓶子带喷嘴,是喷壶式的,容量大概有一升。
“这是什么?”季笙问。
宋阳说:“我调的,你用这个,我保证百分之百的植物都能烧死。”
他话音刚落,瓶子就被后面出现的刘鲜夺走了,宋阳吓了一跳,季笙倒是挺淡定的。这一条路上的树都跟她是“朋友”,刘鲜第一天来她就知道了。
刘鲜看着瓶子,眼睛瞪得溜圆,“行啊,这都自己做了凶器了。”
宋阳却一点也不害怕,“这是除草剂,又不是盐酸硫酸,你把它还我。”
刘鲜往后一藏,“不行,我要拿回去验验。孩子,你能不能不给我们找事啊,抓人有我们警察呢,你要这么做了,那就连你一块抓了啊,你想过后果吗?”他就只盯着宋阳。
一方面,他不想去恐吓季笙,这姑娘算是最倒霉也最无辜的一个。另一方面,他觉得这对小情人搞这个报复行动,宋阳才是主力。所以只要按住宋阳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