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园》作者: 诺言

看了好几年的言情小说,从开山鼻祖的琼瑶到冰激凌文学的席娟再到如今的百家争鸣。看得越多,就越发现百分之九十的女主角都完美得像天使,或许性格上有差异,但是真、善、美这三个最基本的条件缺一不可。是很好不错啦,可我总在想,真有这么多好女孩吗?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我的两位表兄都还找不到女朋友呢?

于是有一天我郑重宣布:我要写一个很真实的女孩子的故事。当然她不能太坏,但她必须是真实的,有着普通都市女孩的自私、精明和对爱情的渴望。构思这个故事时,我对女主角产生了强烈的偏爱,所以为她配了一个几乎是完美的男主角--一个爱妻子近乎自虐的男子,但是为着他的固有的骄傲,他隐瞒了自己炙热的情感。

呵呵,希望大家能喜欢我的故事。

第一章

昨夜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静园。

静园还是以前的静园,没有丝毫改变。夕阳下,我远远看着它。

古老矮旧的红砖围墙,墙墩上有父亲为防盗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墙外站着一棵粗壮的疤瘤交结的槐树。父亲曾经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时亲手种下的,多少有些舍不得,而且还可能会被环保部门找麻烦;留着的话又很容易让盗贼搭着爬进我们的院子。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在矮墙上安上了许多碎玻璃片。

在梦里,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槐树攀爬进院子,虽然要时时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为对地形太过熟悉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站在墙上往里看,整个院子的地上都铺着大块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窝。每到下雨时,浅浅的小窝里积满了水,像静仪面颊上的甜甜酒窝,但我总是唱反调说那种甜蜜令人觉得腻味。呵,我和美丽的静仪从小就是天敌。

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屋里静仪弹钢琴时的悠扬旋律、体弱的静聍的咳嗽、母亲的絮叨还有父亲发现我又不在家时的恼怒。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哪怕是往日静仪令人烦躁的钢琴声都让我从心底里眷念,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如以往从矮墙上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跳落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却没有一个停歇的尽头。我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脚下一片空虚,心里又慌又乱,谁把墙加高了?是父亲吗?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静园,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声,倏然惊醒,全身变得僵直。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后我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并没有掉进什么深渊,我的床温暖舒适,是能让每个女人都发出羡慕叹息声的名贵家私。虽然这样,我依然大口喘息,受惊的心情不能在短时间平复。

有一只手悄悄握住我,并不温暖甚至比常人的温度稍低,但却奇异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我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后依恋地靠了靠。那只手探进我的睡衣里,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后轻轻地抚拍着我,在舒适的感觉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坠入梦乡,这次睡得很安心,没有噩梦再来困绕。

翌日早晨,灿烂的南国阳光如往常一般从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紧绒毯,闭着眼拒绝醒来。可是有一只手不依不饶地轻拍我的面颊,让我只能选择烦恼地睁开眼睛。

“起来吃早饭。”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之牧:“我要睡觉,不想吃饭。”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后你再睡。”

真是不体贴啊,也不考虑我昨晚曾经受到噩梦的惊吓,但我还是服从地从床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卫生间。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应该就是我这样了吧,现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里还可以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

洗漱出来,我披着晨搂走进餐厅,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鲜奶和已经抹好果酱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头不意外地在之牧杯里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着他低头看报纸,我恶作剧地把自己杯里的牛奶倒了一半进他的咖啡里,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他阻挠我的睡眠,我会试着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满。

他把头从报纸里抬起来看着我,我耸耸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对于我的挑衅,他的反应是继续低头看报纸,我一边喝牛奶一边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间的迷惑,面前这个即使泰山崩顶都不会变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为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陌生人?

大概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从镜片下瞟了瞟我:“今天准备做什么?”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样吧。”

“那你昨天做什么了?”

“还不是和平常一样,睡觉、看书、美容、shopping。”我百无聊赖地说道。

“你以前很喜欢摄影的,怎么现在都不玩了?”他放下报纸,执起杯子喝了一口,马上皱起眉头。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皱眉,闲闲地问:“怎么?嫌弃黄脸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么好嫌弃的?你这个黄脸婆是我自己挑的,你开心就好,我只是怕你闷。”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选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样,我该开心吗?我虽然是学的文科,但真正着迷的是摄影,没有家变之前,对职业的终极梦想是当上《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最大的爱好是和老二静仪斗嘴打架。我曾经相信爱情,希望以后的丈夫是个在我外出工作时能替我扛三脚架的男人。我还很有些大小姐脾气,像时下的女孩一样爱慕虚荣不愿接受贫穷,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嫁给这么富有的男人。钱只要够用就好,最关键的是爱情,我以前真的这么想,嫁个有钱人一直是静仪的梦想。

见我不出声,之牧继续说:“过几天要回家,你准备一下,这次待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问。

“不是。回静园!那边的住户拆搬迁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找个建筑公司投标,我要过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气却没吐出来:“我不去!”

他淡淡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反正你也很闲。”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里SPA,每天都要去的。”我还想做垂死挣扎。

他温柔地看着我笑:“你已经很美了,少去几次美容院不会减少你的美丽。”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浪漫,但我却觉得他笑得很残忍,我开始后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饮尽咖啡,放下杯子:“静言,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声惊醒。”

我冷冷地看着他不吱声,这个男人永远都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脸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没回去了,买些礼物给亲戚朋友带去吧,别把谁给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是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古人小说里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隽尔雅就是像他这样吧,脸上总是带着轻松无害的笑容却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虽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从来都不懂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舍不得我走?还是想要个Goodbye-kiss?”他看我发怔,玩笑地走过来在我唇边轻轻印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买东西。”

我没有去睡,坐在宽敞的客厅里点了一支烟抽,然后一直望着我们的巨幅结婚照发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占了整面墙的位置,任谁看了都会发出好一对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们都笑得不够欢愉。刘之牧永远保持着他那温文含蓄的招牌浅笑,让人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幅云淡风轻的鬼样子,好像这个婚姻根本与我无关。婚姻,呵,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调的影响下,屋内的气温永远是舒适的二十六度,我却觉得身子阵阵发冷,一直冷到骨子里。我是个失败的女人,二十五岁了,一事无成,没有事业没有爱情,别人对我的尊敬是因为我嫁了个成功的丈夫,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奴隶。

开着白色的佳美,漫无目的的在街头闲逛,因为我的丈夫要我为家人买礼物,可是我哪里还有什么家人。一年多前,母亲过世,静聍去了法国,至于静仪,我不承认有那样的妹妹,唯一想送给她的是安眠药或是一条麻绳--给她自尽用。不过我还有一个父亲,虽然他身陷囹圄,始终还是我的父亲。

把车在百货公司门口停好,我走进去,为父亲挑选了一件名牌夹克。一个购物袋提在手上显得分量不足,我继续努力回想我还有什么亲人,老实说这并不是个愉快的记忆。也许我的确不是个做大事的人,心眼狭窄斤斤计较,始终忘不了当年登门求助却屡屡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尝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谓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像纸一样薄。

怎么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刘之牧,配偶栏上的人选,多么奇妙,没有血缘却是我这生最亲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么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么?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后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其实若说他对我不好,简直是昧良心,尤其婚后,只要我想要的,无须说出来心里动个念头,他已经拿来给我。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都很清楚这桩婚姻的性质,他无须讨好我,该刻意示好的人是我,毕竟我才是这桩婚姻的收益人。但无论怎样,我还是从心底里惧怕他,或许因为一开始他就始终处在强势位置吧,以前无事求人还好说,现在却是个要看人脸色吃饭的女人,凭什么拿乔?人生悲哀莫过于此。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从多伦多度完蜜月之后,回来怎样都没办法勉强自己与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迫切地想要离开。于是有一天当他从公司回来,我告诉他要独自去旅行一段日子,我想他肯定会拒绝,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新婚燕尔之际一人竟要丢开另一人去旅行,多不可思议。我当时态度激烈而绝望,像只准备迎接战斗的公鸡,已经做好他若不同意就撕破脸的必死之心,所以当他无所谓地同意时,我反而是不能接受的那一个。坐在火车上,我仔细想了很久,最终想了个通透。我在期望什么呢?他不爱我,就如同我不爱他,他怎么会对我的离去表示愤怒?愤怒是两个相爱人之间的游戏,不爱的人之间只有漠然,就像我和他。

那次的旅行我很节省,去哪里都搭火车或者长途汽车,住二十块一晚的旅社,吃路边的小摊子,因为不想再用他的钱,不想被他更看不起。我去了湘西一个叫凤凰的小镇,接着继续往西到了贵州有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山区,当我准备往云南走的时候突然病倒了。食物中毒让我上吐下泻,差点送掉半条命,旅馆里的人把我送进当地的卫生院,醒来后发现刘之牧已经在旁边。旅馆的人翻看了我的通讯录找到他,他马上乘飞机再辗转转了几次车赶到我身边。睁开眼看见他守在床边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不管多么讨厌他,这世上除开他我已没有亲人可依靠,即使千般不情愿也无法改变事实,我选择了接受,原来我是个这么害怕寂寞的人。他一刻不离地陪着我,我彻底承认他是我的丈夫,从此享受他温柔的呵护以及…他深不见底的心思。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开始收敛自己的小姐脾气,学着做一个成功的妻子,变得会妥协。但是天知道我有多么不甘心!如果不是刘之牧与静仪,母亲现在还会在世;如果不是他逼我承担那些见鬼的责任,我应该跟另外一个人而不是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过得很矛盾,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他,这两年里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听到门响,是之牧回来了,我懒懒地偎在丝绒沙发里继续看翡翠台的电视节目,没有起身,他脱下西装重重在我旁边坐下。我斜眼瞟他一下,他似乎有些疲倦。

“很累?”我问。

他点头,用手揉着眉心:“有一点。这次在那边待的时间会比较长,要把这边该处理的事弄好。”

我犹豫了一下:“干吗非要你亲自去不可?不能找别人吗?”

“这次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case,我不太放心。而且,当董事长的一年多没露面也该去视察一下了。”他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阖上眼。

“我可不可以不去?你不用每次出差都带上我。”我闷声说。

他轻笑:“那可不行,你偷跑掉怎么办?”

我悻然不语,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

“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我又问。

“不是,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也不必如此吧?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

“那我们住哪?酒店?”

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好笑地说:“住大桥底下。”

我甩脱他的手,不悦地皱起眉,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我帮你拿衣服,你去冲个凉吧。”

他轻轻地恩了一声,看来的确是累了。

从卧室出来,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件毛衣…是买给你的。”

他惊讶地抬头看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

“谢谢。”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当我的面换上:“你还记得我,真是让人感动呢。”

又来了,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

他拉拉毛衣:“怎么样?”

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但有点大,不算合身。结婚将近两年,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

“大了点。”我老实承认:“明天我拿去换。”

“不用了,我挺喜欢。”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我会努力的。”

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叫阿克塞尔,有“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是个很活泼的人,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

“法国的气温比我们那边凉很多,为了过这个冬天,我添置了一件大衣,花了八百法郎,是打折的时候买的。还有一件我更喜欢,可惜甚贵…生活很平淡,但是很开心。不打工不上课的时候,我教阿克塞尔和其他同学玩拖拉机,他们很聪明,现在已经超过我这个老师了。只是可惜没有麻将…”

看来静聆过得是幸福的,虽然只是平淡的幸福,但总算还有一个人幸福…我是不可能幸福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幸福一并送给她,这样才不枉费了我这同床异梦的婚姻。

我的原意是让静聆去英国,虽然那个国家终年愁云惨雾,但无可否认,那里的文凭是全世界最过硬的,而且我觉得那里是培养真正淑女的地方。可是一向柔顺的静聆竟然不肯,她柔柔地向我摇头:“不,大姐,我不要去英国。”

我简直难以相信,母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只会说‘好’的静聆,竟然反抗我?对她这种难得一见的执拗我无计可施,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之牧。谁知他和静聆交换了个眼神之后竟然笑着说:“既然静聆想去法国就让她去吧,小女孩想去浪漫之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清楚看到静聆听了这话后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那种相互了解的神色让我不舒服了好久。

静聆走后,我还要说什么,却被之牧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就给她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吧!”

我不放弃:“我这是为她好。”

“可她也是在为你好!”他眉宇间的神色已经明显表现不再想继续这个话题:“英国的学费很贵,而法国大学以上的教育是免费的。她不想为你增加负担!”

“又不是等钱买米下锅,哪里就少了这些钱?”

之牧冷笑:“如果你很幸福,她自然不会替我这个姐夫省钱,可你总一幅像逼良为娼的样子,她怎么安心伸手拿钱?你看着吧,她去了之后一定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没准以后还要还钱给我们呢。”

他这话说得很重,我哑口无言,又不甘心,只好愤愤地不理静聆,直到她快要走的时候才和她重新说话。静聆去了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不肯接受我们的生活费,自己在课余时间去餐馆打工赚钱。弄得我心疼了好一阵子,她以前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呢。

静聆啊…我叹口气,暂时懒得回信,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又看了看准备好的行囊…今天,我就要回静园了!

第二章

我们是下午五点左右到的,坐在专程来迎接的车上,我心情复杂,是真的完全不想回来或是还有一些期待,自己也说不清楚。所谓理不清,剪还乱就是现在这样吧?

旁边坐着的女子叫乔玉,是总经理张熹的太太,陪着丈夫一起来接我们,正极力找话题同我闲聊。她皮肤白皙,长得细眉细眼,打扮很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精明干练的厉害角色,或许比我大个一两岁。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她聊天,一边听之牧和张熹说话。

“董事长这次回来,全公司上下都很兴奋,特地在酒店设了宴为您和夫人洗尘。”张熹说话铿锵有力,虽然尊敬但能保持不卑不亢,我顿时觉得他还可以。

以前父亲对之牧的巴结态度是令我极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但是直到结婚之后我才明白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嫁的是个有本事的老公,每次陪他出差应酬,那些及尽所能的阿谀拍马曾让我措手无策,他倒是能够冷静礼貌地一一笑纳,真让人敬佩。

“喔?”之牧似乎有些意外:“我这么久没有回来,公司里很多新人都没见过我,他们有什么好兴奋的?我有这么成功吗?”

“是--”

“是另外有人想见我吧?”他温文和蔼地打断张熹:“那人和张总还挺熟?”

对他的一针见血张熹显然有些不自在,但还能保持良好风度,马上承认:“是大丰建筑公司的周总,不过他的确只是想替董事长洗尘,公司全体员工下了班也都会去那儿…”

原来我又看错人,只不过是个段数更高的马屁精,我迅速把脸转向窗外,怕看见乔玉脸上的表情,一个女人看着自己的丈夫在老板面前手足无措是什么滋味?

“这样啊,”之牧拖长声音,含笑说道:“张总是把我逼上梁山,非去不可喽?静言…”他用眼神征求我的意见,我犹豫了一下,其实并不想去,但是怕自己在接下来的路途上代乔玉难堪,便点了点头。

“那就去吧,反正也要见面的。”他大方的应允。

我马上能感觉到前座的张熹和旁边的乔玉同时松了口气,我也松了口气,这种关系让人觉得累,偏偏有人乐此不疲,偷眼望望之牧,他眼里闪着精明的光彩,也正笑着看我。

虽然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但我还是马上认出那间五星级酒店离静园大概只有五分钟的车程,我开始走神,静园马上要拆了,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马上要不存在了,要不要再去看它一眼?但是那幢有百年历史的老屋是在我手中结束的,我有这个勇气去面对它的哭泣吗?

酒店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一个套房,我上去换衣服,乔玉马上自告奋勇地陪我。冲了个凉,换上一条黑色裙子,前面看似式样简单,背后却别有洞天,开个V字直至腰际,再配一双银色细高跟鞋,乔玉一迭声说我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

这个恭维太夸张,我只好笑着说不敢当,并在她的协助下把头发绾好开始化妆。

乔玉是个颇懂行的人,一边问我戴的厚重银簪是不是古董一边与我聊美容护肤,我微笑地应付着倒也不至于冷场。但是那瞬间,我第一次庆幸自己嫁的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人物,因而免去了需要讨好上司太太的可怕厄运。

说话之间之牧推门进来,他走到我身后从镜子中看我,微笑说:“很漂亮。”又向乔玉道谢:“早听说张总的太太是贤内助,今天才知道名不虚传。”

我敢打赌乔玉的脸在发红,等她羞答答地告辞后,我对之牧说:“别在我面前同其他女人搭讪。”

他愉快地笑起来,我仔细端详他的脸,觉得他有些疲惫,这几天他一直忙到深夜,下飞机又赶来参加晚宴,好像真以为自己是钢精混凝土做的。

“干吗要这么累自己?”我柔声问。

他从背后把手环上我的腰,埋下头靠近我的肩上,低低地呢喃:“怎么,心疼我了?”

我们贴得很近,他身上的古龙水气息抚到我身上,很好闻,那片刻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亲昵而相爱的,但是倏然,几张面孔从我心中闪过,静园那老老的围墙也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身躯顿时变得僵直。

他好像察觉到什么,猛然抬起头放开我,又恢复到往常淡淡然的声音:“我也去淋个浴好了,老婆这么漂亮,老公可不能丢面子。”我的肩上一下轻松了很多,该喘一口气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也跟着有些失落的空洞起来。

晚宴设在顶楼的西餐厅,看得出经过精心布置,四处都摆满了食物酒水,到处人影幢幢,杯盏交错。我和之牧手牵手在衣香鬓影之中翩仟周旋,接受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恭维。我带着得体的微笑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穿全黑的西服,系银灰色领带,身材高挑瘦削却不瘦弱,斯文而不失贵气,眼神镇定锐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出色的。

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我的志向比较简单,一是做《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二是可以嫁给她哥哥夏单远做她的嫂子,她经常会骂我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信誓旦旦要把男人踩在脚下的她羞答答地同我说她爱上公司老板,她的老板是刘之牧,夏单卡是在我的推介下进他公司的。

“他很有本事,我好佩服他。”她的眼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泽:“静言,你家不是和他很熟吗?帮我忙好不好?”她一直是个率直的人,尤其对我不隐瞒任何心事。

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那阴阳怪气的家伙有什么好?你的品位有待提高!”

她跳起来要撕我的嘴。

再到后来,我要嫁给刘之牧的前夕,她跑来找我。昔日美丽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愤怒:“你是个骗子!静言,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我和单远?”

我一声不吭,这时再说什么都显多余。

痛骂了我一顿后,她说:“我希望从来不曾认识过你!”她愤怒离开时,我看到她在哭。那么倔强的人也会哭,为什么要哭?心爱的人被抢走?准嫂子嫁做他人妇?或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不得而知,自那天以后我没再见过她。依她的脾气,我本以为自己会挨揍,但是还好,她只是骂我骗子。这算得了什么,为这场婚姻我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从没指望自己会有好下场。

之牧笔直地向我走来,他的眼睛甚至不用做任何搜索,就已经找到了我,我发现不管任何时候我躲在任何地方他都能一眼发现我。

“她怎么在这里?”我捏着香槟杯问。

“谁?”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夏小姐?她是公司员工。在这里很正常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她的性子应该在得知我嫁人的消息之后马上交辞呈才对:“她还在公司吗?”

“是啊。她做得很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她不久前该是升了职。”

我没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咦,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吗?还是你介绍她进公司的,怎么不同她聊聊天?”他看着我好像很好奇地问。

我开始暗地里咬牙切齿,我与夏单卡之间的过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风凉话,所嫁非人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还没待我反映过来,他已经扬声向那边打招呼,夏单卡抬头看到我们微微一笑,姗姗走过来,我马上倒抽了口凉气。他想干什么?他明知道我死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她先向之牧问好,又对我说“嗨”。

我只好尴尬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气氛变得有些诡异。她或许早就知道我要回来了,也或许早就已经看见了我,能笑得这样自然灿烂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练习,但是对我来说却太不公平,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