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不名誉的打法,在沙澜是会被人耻笑的。

但修鱼谦有自己的理由——这里不是沙澜。随着疫情的蔓延, 狼族的兵力也跟着下降,饥饿交迫、南北夹击——越在这种时候越不能随便牺牲主帅。

正在这时,“轰”地一声,从山顶传来一声巨响。

贺兰觿抬头一看,寺中出现两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也不知烧到了什么,巨响之后又发出一连串的爆炸声。估计是明乾决定坚壁清野、放火烧掉了仓库,里面存放了不少诸如“马脑”之类易燃易爆的武器。不禁心底一阵嘀咕:明鹬是否顺利地接到了明乾?一行人是否全身而退?对此他并不是很乐观:避开狸族的箭阵绝非易事,何况里面还藏着一个神射手田梵,修鱼浩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这么一想,脚步不由得慢了。

三十只狼瞬间而至,而他也跑到了悬崖边。众狼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上来,形成一个扇形,渐渐向他逼近。

为首的一只威猛高大,毛色光亮,气派非凡。

变而为人,正是修鱼谦。

他的兵器是一双三十斤重的六叶铁锤,六道錂角布满尖利的锯齿。二尺长的锤柄上各有一只铜环,拴着响铃,用力一摇,发出刺耳的铃声,本来这是用来对付盲人的。盲人听音辨位,铃声的干扰会让他听不见兵器的风声。

锤是一种很难练的兵器,因为重心太过靠前,只适用于近距离肉搏。基本上一锤子砸出去,就很难收回来。要不古人怎么会说“一锤子的买卖”呢。狼族中喜欢用锤和狼牙棒的都是力量型选手。

修鱼谦并没料到会在黑熊岭遇到贺兰觿,但知道有他在,南岳的主力应当也在附近。祭司大人胆敢只身引敌,多半是有埋伏。所以他要带上这么多人,万一遇上大部队,还可以打一下;此外他也想生擒贺兰觿,为以后狼族进入南岳铺路。手里要是有了这种规格的人质,谈起判来会很轻松,入驻C城有可能不费一兵一卒。

没承想这一回贺兰觿偏偏不瞎了。

当修鱼谦意识到这一点时,不由得暗自庆幸,幸亏带了这么多人。几个月前在沙澜,狐狼两家为争夺五鹿原大打出手,贺兰觿五招内就击毙了修鱼家的二号人物修鱼睿。那场战斗修鱼谦因为在外巡逻没有参加,听到消息后觉得难以置信。以修鱼睿的实力,就算是输怎么也得经过一场鏊战吧。

狼族尚武,一传十,十传百,各种小道消息加添油加醋,年轻的狐帝成了神一般的存在。

三十只狼渐渐向贺兰觿逼近。他后退三步,脚已蹭到悬崖的边缘。

巨大的山风在耳边呼呼作响,足底是汹涌的涛声。他扭头飞速地看了一眼山下,忽然发现判断有误,不知是走错了地方还是视角的误差,悬崖的下面并不直接是水,而是一块块堆叠错落的巨石,中间连一棵稍微高一点的树都没有。从这里往下跳,只能是直线下落,然后撞在石头上摔个粉碎,就算是狐族也不例外。

见贺兰觿面色微变,修鱼谦立即明白了,从腰间抽出一条带着锁头的铁琏,哗啦啦地抖了抖:“殿下,这么高的悬崖,就算下面是水,跳下去也是必死无疑。您还是跟我走吧。”

他很客气地鞠了一躬,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贺兰觿也很客气,客气地抽出了自己的乌金长剑:“你说得有道理,这里不能跳。我呢,也不能跟你走。——只能向你借路了。”

说罢挥剑向狼群杀去。

在三年漫长的真永之乱中,贺兰觿历经大战七次,小战数百。见过各种不要脸的阴谋、背叛、偷袭和围剿,相比之下狼族的人海战、车轮战还算是一种很实在的打法。

他以为自己的对手首先是修鱼谦,可是当他向前硬闯时,修鱼谦却不见了,变回狼形和一大群毛色相似、个头相仿的灰狼挤在一起,气味混乱、无法分辨。

他只能挥剑如风、浴血奋战,每向前一步就有两只狼倒下。他的身上也布满了各式各样伤口和咬痕。

就这么以一挡十地杀了十几只狼之后,贺兰觿愕然发现面前的敌人不是少了,反而更多了。

原来跟修鱼谦一路追来落在后面的狼终于赶到了,纷纷加入战团。贺兰觿必须不停地反击,稍一懈怠,就会有狼从各个角度凌空扑来,咬他一口。

有一次,一只狼从他左脸飞过,与时同时,耳朵一阵巨痛,他以为耳朵被狼咬掉了,连忙用手一摸,满手是血,所幸耳朵还在。

就这么苦战了近半个小时,他发现自己还是站在悬崖附近,并没有向前走多远,更别说逃跑了。

山下传来更多的脚步声,轻而细碎。

他的心不禁一沉,上来的这一批应当是狸族的弓箭手。就算冲出狼群,也会被狸族的箭射成刺猬。

除了疯狂地砍杀,他来不及多想。只知道形势变得越来越不利。他的左腿有多处咬伤,根本站不直,小腿痛到失去知觉,只好把重心全都移到右腿上,一跛一跳地反击。

见他行动越发迟钝,狼群发出一阵欢呼,争先恐后地向他扑去。

正在这时,忽听“啪”地一响,不知从何方掷来一物,众人面前冒出一道刺鼻的红烟,烟气中似乎包含着某种粉尘,众人眼前一片模糊。

只听一人惊呼:“小心!是马脑!”

与北关打交道多年,众狼皆知这是狐族著名的暗器,若是吸入肺中,轻者失去知觉,重者七窍流血,于是纷纷闪避。

贺兰觿只觉莫名其妙。他身上原本有三颗马脑,上山的路上就用完了。这一枚不知是谁扔的,也许是明鹬他们已顺利下山,派人过来帮他。当下也不管那么多,趁乱冲出,赶在狸族箭手到来之前,悄无声息地向西边的树林逃逸。

跑了大约五百余米,一回头,发现有两只灰狼一直默默地跟随在后,保持大约五米的距离。贺兰觿身子一顿,忽然想起两个人,不禁止步。

双狼立即现形,正是北山兄弟。

他松了一口气。北山兄弟一直跟随花玠的大部队潜伏在山底,听到动静,过来察看,他们本是狼族,负责侦察,变形后与其它的狼混在一起不易发觉。

“明鹬他们已经回来了?”他问。

“还没。”北山千门道,“听探子说,人已经救出来了,下山的路上抄了条险道,开始还算顺利,快到山脚时遇到另一拨过来接应的狼族,两边打了起来。花玠很着急,想过去救人,但您没发话,不敢轻举妄动。”

“接应的人是方雷家的?”方雷氏与修鱼氏世代联姻,是最稳固的联盟。但说到实力,却不敌北山氏与安平氏。瘟疫之后,五大狼族中除了五鹿家,只有安平氏可以与修鱼氏在数量上抗衡。

“不是,是安平蕙。”北山积雪边跑边说,“这女人非常强势,当年五狼联盟,数安平家与修鱼家矛盾最多,我们都以为她最多路过,不会出手。没想到这次她居然肯与修鱼浩联手。”

道理不难懂: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峻榞毕竟是北关的地盘,沙澜狼族再不联合,在狐族的南北夹击下,只会死得更快。

说话间,修鱼谦已带着众狼追了过来,贺兰觿跟着北山兄弟向山下猛冲,耳边只听见“嗖嗖嗖”的箭声,森林树木密集,倒是一箭未中。眼看到了山下,面前突现一片开阔的谷地,传来兵器相击的喧哗声,贺兰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被探子发现,还是为了接应明鹬,花玠带着手下的狐族正与修鱼浩、安平蕙的人马厮杀,几百号人黑压压地混战在一起,一地的狼尸和天上飘动的一排元珠都说明这仗已经打了好一会儿了。

双方原本人数相当,但修鱼谦的人马转瞬即至,狼族又会处于压倒多数的优势。贺兰觿大喝一声,一跃十丈,几乎是踩着人头向修鱼浩冲去。众狐本就杀红了眼,看见主帅归来,信心暴涨,越发杀得有瘾……

远处的山谷忽然发出一声嘹亮的狼嚎。

距离明明很远,却十分刺耳,不知何人有如此的功力。

紧接着又是一声狼嚎,明显带着一股悲伤凄厉的情绪——

修鱼谦一声呼啸,众狼忽然全部变形向东撤离,瞬息间,全部走光。

剩下两百号狐族拿刀的拿刀,举剑的举剑,仍然摆着战斗的姿势,以为是什么缓兵之计。

北山千门在贺兰觿耳边轻轻地交待了一句。

“我们撤吧,”贺兰觿朗声说,“方雷燕去世了。”

作者有话要说:听说……这叫佛系更新……

☆、第 39 章

关皮皮是在千美医院旁边的那个咖啡店里见到永野的。本来约在医院二楼的餐厅, 由于北山家的病人一个接着一个地病危, 原庆不得不关闭二楼所有的病区,以作隔离处理, 只在一楼接待常规病人。结果一楼就成了人挤人,硬生生地把两名医生给累病了。

一心惦记着打鸟,皮皮向他打听沈双成。永野说, 几个月前皮皮刚回C城,贺兰觿曾让花霖安排几个柳灯族的人暗中保护她。贺兰回来后, 这些人就先后撤离了。而沈双成是贺兰决定去峻榞的时候特地托人请来的。

苏霓族居无定所,喜欢在野外修行。因人口稀少、风俗迥异与各族往来不多。族中有不少绝世高手,沈双成即是其一。苏霓族的声誉来自于其超然神秘的作派, 在狐族是一个诡异而有趣的存在。

“苏霓族每十七年进入一次择偶季节,称为‘苏季’。苏季一到,他们的身体会产生强烈的欲望, 体力、能量、对他人的诱惑也会到达巅峰, 从生理上帮助他们完成这一段浪漫的转换之旅。” 永野说,“正因为十七年才有一次, 他们对配偶特别挑剔。通常会选择强者,强者能量高, 若能将他们转性, 修炼起来事半功倍。所以说……”他顿了一下, “凡是被他们相中的人,是多少会有一点自豪感的。而能量能否顺利转换,则取决于是否互相喜欢。”

“假如一位苏霓人成功地度过苏季, 获得了能量,那个被他转变的人会跟他结婚吗?”

“不会。”

“他们会生活在一起吗?”

“不会。”

“万一产生感情了呢?”

“感情是肯定会产生的,这跟热恋没什么区别。但这种感情——不论有多强烈——最多维持一年。苏霓人不会跟任何人保持一年以上的配偶关系,不论你多强大、多有权势。”

“哇……这得伤掉多少人的心啊。”皮皮叹了一声,压低嗓门,“难怪昨天见了沈双成,一晚上我都没睡好,浑身上下不对劲儿。难不成……今年是他的苏季?”

永野半笑不笑地看着她,点点头。

皮皮傻眼:“真的?”

“嗯。”

“不开玩笑?”

“不开玩笑。”

皮皮用力地咬了咬嘴唇,回想了一下昨夜的情景。沈双成很礼貌、很客气、两人保持陌生人的距离,连碰都没碰一下,无任何可疑情况。

祭司大人是有多缺人手,硬把一个进入苏季的苏霓人给拉来当保镖?别的不说,在这种情况下能好好工作吗?

“你说没睡好,是不是心跳加快、浑身发热、前胸后背没规律地出汗?”

“对。你怎么知道?”皮皮正处于孕期,一切变化也可以是荷尔蒙分泌失常所致。

“恭喜。”永野的表情很八卦,“沈双成大概是看上你了。”

“我?不会吧!”皮皮指着自己的鼻子,囧了,“为什么呀?他不是贺兰的朋友么?朋友妻不可戏——这道理他懂吧?”

“第一,苏霓族不讲究这些;第二,你是自由人,已经离婚了不是吗。”永野笑得越发捉狭。

“能正经点说话吗?”

“Sorry。”

皮皮认为自己对贺兰的爱是不会动摇的,祭司大人就更不用说了,他要是介意就不会去找沈双成。可是——

“你说,这沈双成要是真的看上了我,会不会在不知不觉中……把我变成一个男人?长出胡子、喉结什么的。”因为沈双成答应帮她弄鸟蛋,皮皮也觉得多一个人帮忙当然好,胜算更大。但这也意味着接下来的几天晚上他们会在一起,于是皮皮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不会。除非……你喜欢上他。”

“这个绝对不会。”皮皮自信地摇头。

“那你还担心什么?再说你也没见过几个狐族,哪知道狐族男人是什么样,女人是什么样,之间有什么区别?长个胡子、有个喉结就是男人吗?定义也太草率了吧。”

听他这么一说,皮皮松了口气。

“放一百个心吧。我不是说过吗,你身上有祭司大人的魅珠,沈双成对你的影响不可能超过魅珠,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啦。”

两人又寒暄了十分钟,天已经黑了,门外下起了大雨。因医院就在旁边,永野没有开车,张罗着要替皮皮叫车,皮皮说晚上约了沈双成,他会开车过来。永野则要回医院帮忙,就分手了。

临行前皮皮想起一件事:“对了,上次你说要我见个人?谁啊?”

永野想了想,说:“他这两天有点事,下次吧。”

两人一同出了店门,没走两步,一辆黑色轿车遽然而至。一人推开车门走下来,同时打开一把黑伞。雨很大,咖啡店门口站了好几个避雨的路人,皮皮以为是沈双成,向他招手叫道:“沈双成,在这边。”

那人的脚步一顿,皮皮以为他没看见自己,正要叫第二声,永野忽然猛地拉了她一下,用眼神制止。

来者并非沈双成,个头比他要高,身材挺拔,仪容俊美,两腮上蓄着浅浅的胡须,大约淋了点雨,头发湿湿的,有些凌乱,穿一件淡灰色的风衣,颈间系着一条五色斑斓的丝巾,上面满是巴洛克风格的古典花纹。

虽然狐族的男人都很英俊,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在长相上其实各有不同,有时候甚至是天差地别。

皮皮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人长得这么像贺兰觿。

一样饱满的额头、一样高挺的鼻梁、一样专注而神秘的眼神……

明显不同的是他有一个银色的耳钉,衣着都是浅色系,在人群中显得既亮眼又时尚。

那人走到她的面前,微微一笑,看了永野一眼,似乎在等着他介绍自己。不料永野扔下皮皮,抢步过去拽着他就走:“已经迟到了,原庆应当等得不耐烦了。”

那人愣了一下,只得跟着他向汽车走去。

皮皮一脸尴尬地站在路边,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忽然前面“嘀”地一声,又一辆黑色的轿车开了过来,就停在那辆车的后面,一个男人从车内走出来,正是沈双成。

就在这一瞬间,正要上车的风衣人忽然止步,转身向沈双成走去。永野用力拉了他一下,没有拉住。

这边沈双成也注意到了他,微微一怔,两个男人就在距离一米远的距离面对面地站住了。谁也没有再向前迈一步。

就这么互相凝神了一分钟,那人终于道:“好久不见。”

双成笑了笑,点头:“是啊。”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但谁也没向前走一步,更别说握手、拥抱之类。

“双成。”那人忽然又说,“你缺钱吗?”

“不缺,谢谢。”

又是沉默。

皮皮走到两人中间,看看双成,看看风衣人,又看看站在远处脸都吓白了的永野,呵呵一笑,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沈双成,我是关皮皮,请问您是——”

“贺兰翚。”

那人的声音很低,举手投足间有一股傲然高贵的气度,说话时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沈双成。

皮皮的心猛地一跳:贺兰翚——贺兰觿失踪多年的堂兄,北关青桑指定的王位继承人,居然在这里出现了!

永野曾经说,贺兰觿与他的几位堂兄堂弟都不大亲近,因为真永时期他们都站在北关那边,南北分治后就再也没有来往了,倒是和原庆这个表弟比较熟。贺兰翚的父亲贺兰鹍与原庆的母亲贺兰荆是一对龙凤胎,按理说原庆与贺兰翚也应当很熟。但皮皮从未听原庆提起过贺兰翚,细想下来,大约是各为其主,不便在明面上往来之故。

皮皮还想多问几句,套套近乎,沈双成却不想奉陪了:“我们有事,先告辞一步。”

说罢示意皮皮跟自己上车,贺兰翚也没有挽留,只是将自己的雨伞交给皮皮:“雨很大,拿着。”

他的语气含着一种威严,几乎是不可抗拒的。皮皮也不推辞,默默接过,谢了一声。

车开了,速度很快,仿佛逃离似地向观音湖驶去。

“下这么大的雨,鸟还会来吗?”皮皮用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下这么大的雨,鸟根本不会飞。”

“你认识贺兰翚?”她突然问。

“以前认识。”他专心开车,语气很淡。

“他被你turn过两次?”

“你怎么知道?”

“如果只turn一次,他应该是个女的。”

“我们已经结束了。”

“很显然,他没有。”

“……”

“沈双成——”

“关皮皮,今夜我们专心掏鸟蛋,能行不?”

皮皮的喉咙“咕噜”了一下,向天翻了一个白眼,按耐住自己企图八卦的心:“能行。”

☆、第40章

C城每年五月进入雨季, 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天气阴沉、细雨绵绵。沈双成开车带着皮皮来到观音湖公园, 一路上却是暴雨如注、越下越大。远处天空轰隆作响,发着诡异的红光, 枝状闪电次第爆开,像一道道鞭子驱赶着滚滚流云。

大雨中能见度极低,雨刷开到最大也看不清路面。所幸车灯够亮, GPS够强,一个小时的路程足足开了两个小时才到。

两人钻进桑林。皮皮举着手电, 沈双成拖着驱鸟仪,在泥水中又跋涉了一个小时才找到那棵特殊的桑树。幸亏树下有张长椅,是当年贺兰觿捐给森林公园的, 不然在这漆黑的雨夜,失去了四周的参照物,很难确认桑树的位置。

两人都穿着黑色的防水服, 身上挂着攀爬用的登山绳和锁扣, 收拾好背包正要爬树,一阵旋风忽至, 直把罩在驱鸟仪上的雨伞吹得飞了起来,皮皮、双成同时抢步追了过去。

驱鸟仪的说明书上特地交待, 此物怕水。如被雨水淋湿, 可能会导致电线短路, 机器失灵。而今晚的行动,如果没有这超声波外带集成爆闪光束的驱鸟仪相助,在猛禽的眼皮底下掏蛋, 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雨伞在空中转了个圈儿,被一只手拿住。

一个浅灰色的人影从树林中走出来,大步流星地走到两人面前,皮皮举起手电一照,呆住了。

是贺兰翚。

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知道这人是怎么跟过来的。

贺兰翚的目光牢牢地锁在沈双成的脸上,没穿雨衣,整个人都湿透了。与他紧崩的神态相比,沈双成相对坦然,双手插在口袋里,侧着身子,淡然地看着他,目光中没有半点逃避的意味。

接下来的半分钟,谁都没有说话。

苏霓族的文化真是让人看不懂,皮皮心想。这贺兰翚追过来是为了重归旧好么?既然这样就别磨叽了,赶紧表白握手言合。又不是拍偶像剧,别动不动就款款深情定格凝视都什么年代了还这样没效率……她就惦记着掏鸟蛋的事儿。

“找我们有事吗,贺兰先生?” 皮皮决定打破沉默。

“有几句话要跟沈先生说。”贺兰翚的目光没有移开。

皮皮觉得他的语气不太友好,态度跟先前大相径庭,一副嫌她插在中间碍手碍脚的样子。这时,一个念头突然冒出来,令皮皮觉得不妙:这沈双成算是贺兰翚的前男友。观音湖桑林是狐族幽会的地方,沈双成和自己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地出现在这里……贺兰翚该不会是误会了吧?正寻思要不要解释一下,又怕越描越黑。转念一想,又觉得冤枉。嗨,这都哪儿跟哪儿呀。她关皮皮一心一意求鸟蛋,偏偏有人过来搅局,要说闹心,贺兰翚更闹心好吗!

想到这她索性退后一步,两手一摊,表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所幸沈双成终于开口了:“改日,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