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了一顿饭的工夫,十几个强盗统统被放倒,若天无云本着雁过拔毛的精神将他们身上的东西和银钱洗劫一空,这才吆喝起趟子手们继续前进。

掌握了强盗们出没的规律和攻击方式,之后遇到的数次劫镖三人应对起来就自如了许多,再也没出现过第一次那样的危险情形,但若天无云也为了飞身救美受过两回伤,吃光了蝶舞绯絮那里的回血丹。

好在天色擦黑的时候他们就赶到了永宁镇,径直跟着趟子手就找到了交货地点,当面点清交接了货物就领到了十张一百两的银票!若天无云对钱财倒无多大兴趣,只是去查看自己的经验值和声望,当看清增涨的具体数值时,他得意地哈哈哈仰天大笑了三声,心里盘算了一下,这走镖任务看路程远近,一天可以接一至两三次不等,虽然比做门派任务累了一点,但是有银子可赚,经验又多了些,还能借机熟悉一下地图,于是决定继续做上一段时间。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劫镇

交完任务出来分银子的时候秦筝说她不要,让若天无云和半月莲两人分了,毕竟接这任务她基本没有出钱,再说还欠着若天无云的银子没还,就当抵债。可是若天无云不同意,抽出两张银票递给她道:“虽然接任务时你没出钱,但做任务时却出了力。你要是想还我钱,积攒够了一起拿给我,看到一大叠银票我心里才会舒坦。”说着,他又抽出五张银票给了半月莲,自己拿了三张,帐分得清楚明白。

秦筝一笑,忽然起了调侃的心,道:“想要一大叠银票?这容易,我将这二张换成二百张不就有很厚一叠了么?”

“切,你去换换看,这游戏里的银票最低面额也是一百,你上哪换一两的去?”若天无云笑嘻嘻伸出手将银票弹得哗啦啦响,然后拿到嘴边亲了一口这才收起来。

“喂,别管银票的面额了,逛街啊!我要逛街!”蝶舞绯絮大嚷着要去逛街,她玩游戏的目的就是吃香喝辣,四处闲逛,现在到了一个新的小镇,又怎么能不去看看这里有没有什么特色店铺或是小吃呢?

秦筝对这世界也好奇,便欣然同意,但若天无云却骇得连连摆手说他不去,看那样子,大概不知道在现实里受到过哪位女性的摧残,对逛街有心理阴影。半月莲见若天无云不去,便推说自己累了也不想去,于是四人决定分头行动。

永宁镇的大街其实就那么一条路直直到底,街道两旁陈列着一些铺子摊位,不过是卖些日用杂物和吃食,并没有什么新鲜的玩意可瞧。再说天色黑了,很多小贩也都收了摊,虽然店铺多半不会关门,却也冷清之极。蝶舞绯絮却仍是逛兴甚浓,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吃着零食,秦筝很奇怪她身上怎么有这么多口味不同,咸甜不一的吃食,更奇怪她那张嘴为什么可以一刻不停,不是在吃就是在说话。

“七月姐姐,那边有家小银铺,我们进去看看怎么样?”蝶舞绯絮一把扯住秦筝的衣袖,身子扭啊扭啊。

秦筝一笑,觉得她有时真是孩气十足,虽然自己对饰物之类的女儿家玩意没有什么兴趣,日常也仅是用一根木簪就挽起了青丝,却还是随着她进了银铺。

两人正趴在柜台上研究哪只银镯比较好看,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得得声响,正在为她们介绍镯子特点属性的店铺伙计脸色一白,慌慌张张的就收起镯子要跑去上门板打烊。

“干什么啊?我们还要出去呢!”蝶舞绯絮揪住那伙计道:“生意还没做完,你关什么门?”

秦筝却没留意那伙计,只是一直侧着耳倾听外面的声音,用心数了数,发现那如奔雷般的马蹄声起码是几百匹马同时奔跑发出来的,脸上不觉也有些色变。

“姑奶奶,山寨里的祖宗们来了,我要关门了,你要是不怕死,快请便吧!”那伙计说着,就要推蝶舞绯絮出去。

“什么山寨祖宗?天王老子来了你也不能赶我走!”外面的马蹄声响已经有些震耳欲聋了,连说话都要用喊的才能听见,可是偏偏蝶舞绯絮心里惦记着刚才看中的一款银镯,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不怕死的跟那伙计纠缠不休。

“别闹了,有危险,我们快走。”秦筝一把抓住蝶舞绯絮的手腕就想拉她出门,可是见外面街道上已密密麻麻地排满了骑着马的山寨强盗,正有一个在那里大声喊话说山寨余粮不足,要向这永宁镇借粮,秋后奉还。

“什么借粮,明明是抢劫。”蝶舞绯絮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下不敢出去了,她一个只会几招基础武功的玩家出去还不够那些强盗砍上一刀呢!反而开始催着伙计关门。

“你在这待着,我溜出去看看。”秦筝不放心若天无云,闪身就要出去,因为她已经看到外头有一些玩家正站在强盗们的对面和他们对峙,只是人数少得很。

“别出去,会死人的。”蝶舞绯絮抓住秦筝,“你要是担心若天他们,就发千里传书好了。”

一语提醒了秦筝,她立刻开始写字条:若天,我和蝶舞在银铺,你们是否有藏身之处?若得平安,稍后再聚。

信鸽很嚣张地越过了一大群强盗向镇上的另一头飞去,秦筝在门缝里瞧见强盗们并没有多注意她那只鸽子,便吁出一口气,转着头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小的铺子,觉得待在这里也不太安全,强盗们随时都可能破门而入。

过了片刻,若天无云的回书来了,秦筝展开一看,见上面写道:哎,太兴奋了!好不容易才凑巧遇到一次强盗洗劫村镇,如果能够保全这个镇子的安全,这镇上NPC与我们的亲密度就会大幅度提升,这可比做任务刷亲密度要快多啦!过一会我们从客栈杀到银铺来和你们会合,你现在先照顾好蝶舞。

“亲密度有什么用?”遇到这种事情若天无云反而很高兴的样子,难道这亲密度很有用么?是不是在江湖上认识的熟人多了,就比较容易行走的意思?

“我看看。”蝶舞绯絮说着探头过去看她手里那张字条,读完后笑道:“接了NPC的任务做完后都会和他提升亲密度的呀,同一个NPC的任务你做的越多,他跟你就越熟,很有可能他会交给你一些别人无法接到的好任务。哎,这真是好事,要是这镇子能保全,也许过后我们再买镯子,价格会低好多的!”她一边说着,一边瞅了一眼站在一旁哆哆嗦嗦发着抖的店伙计。

秦筝听了蝶舞绯絮的话一边点头一边继续探看外面的情形,见那伙强盗已经列好了队形,个个手里拿着马刀,一副准备冲锋的样子,在他们后面,也有三四十个看似小喽罗的强盗下了马,开始四散到街道两边,拿着手里的马刀使劲砸起店铺门板来。

哎,这个世界真是乱,也不知道做皇帝的是哪个,看样子一定是昏君,要不然怎么到处都是打家劫舍的强盗匪类?如果不是吃不饱穿不暖,谁又愿意过刀尖上讨生活的日子呢?秦筝有些同情这些强盗,可是突然醒悟过来这里并不是她原来的世界,一切事情都不能用原来的常识去揣度,何况,她也记起了这些强盗并不是人,只是一种被若天无云称之为人形怪的怪物,于是同情心顿消,只是捏紧了手里的长剑,开始全神戒备。

正文 第四十章 永宁镇上遇故人

永宁镇上此时的情形剑弩拔张,气氛紧张得一触即发。有些人明知一旦打起来这将会是一场苦战,一个不小心就会死翘翘,可是有种心理叫侥幸,总觉得这么多人一起混战,死的不见得一定是自己,万一胜了,就能够提升整个镇子的NPC与自己的亲密度,便又舍不得离开。僵持了一会,不知哪个玩家忍不住,拔出刀来高喊了声:“兄弟们,冲上去剁了这群强盗拿经验抢装备啦!”有了带头的人,于是几十个玩家呼啦一下全冲了上去,与那些强盗们混战成一团。

秦筝在门缝里瞧见外面的情形,捏着长剑的手心里也有微微粘湿的感觉。她以前执行的多半都是单对单或单对双的刺杀任务,哪里见过这样大场面的厮杀,虽然强盗们不过二百余人,但他们有一大半是骑着马来的,此时将这狭窄拥挤的小镇街道挤得水泄不通,贴身肉战的场面格外激烈。

“哎,这些强盗的武功好像比先前劫我们镖的盗匪要强很多啊!”蝶舞绯絮的头也凑了过来贴着门缝看热闹,她没有什么综合实力值,身上也没有值钱的装备,所以并不太害怕死亡,反正死后会复活在最近的城镇里。

“真是一群笨蛋。”秦筝边瞧边喃喃道,她话音刚落,外面突然也传来一声喝骂:“真是一群笨蛋!”那声音清晰响亮,在一片混乱噪杂的呼喝声中仍能够让人听得清清楚楚,想来声音的主人内功一定不错。

秦筝听到这个声音时,身子猛地一震,目光立刻向声音的来源寻去,果然借着店铺门前挂着的灯笼和强盗们手里举着的火把发散出的光亮,看到了那个她恨不得千刀万剐的身影!此时那个将她卖到锁红楼去过的黑衣人韩铁衣正懒洋洋地支着长剑坐在屋顶上观看下面的战况,锋刃般的眼神里带着一抹嘲弄的意味,就像当初看到她用匕首刺伤了老记的手后,说她的招式仅仅是漂亮时流露出的那种神情。

秦筝看到韩铁衣之后原本立刻就想冲出去拿剑在他身上戳上十七八个透明窟窿,可她不像外面那群家伙一样是笨蛋。看到韩铁衣能飞檐走壁就知道他的综合实力值和武功还是强过自己太多,于是勉力压制住了心底的杀意,不断地告诉自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操!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痛!有种别在上面看热闹,下来帮忙杀啊!没看到情况危急吗?”秦筝能忍,但外面奋战着的玩家恼了,他们一人要抵挡数个强盗,的确应付得非常吃力,甚至有几个已经变成一道白光光荣地牺牲了。强盗们有马,本身就已经占了高度的优势,再加上永宁镇附近的怪物等级都不太高,相对的来这里练级的玩家等级也高不到哪去,除了个别一两个路过的高手还能应付自如外,大半的人已经有点招架不住了。

“说你们笨还不承认。”韩铁衣叹息着摇头道:“你们不会躲到店铺里面去吗?”

“锤子!以为老子们跟你一样是缩头乌龟吗?”

“是啊!怕死就快点躲到NPC的裤裆底下去!”

外面开骂了,秦筝却听得连连摇头。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们怎么还不明白?她虽然与韩铁衣有仇,却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外面这些玩家聪明。

“哎呀,他们真的很笨啊!”蝶舞绯絮都醒悟了过来,“他们躲到店铺里面守住门,同时攻击他们的强盗不就变少了吗?起码不用担心背腹同时受敌啊!”

“没错。”秦筝挤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有人不懂!这些玩家一人同时对付六七个强盗虽然吃不消,但对付两三个还是可以的。

好在,并不是所有的玩家都傻得冒泡,也有人像蝶舞绯絮一样反应了过来,一边在心里骂自己傻,一边努力杀出一条生路向街道两旁的店铺慢慢挪去。只是他们身边围的强盗太多,不是想突围就能够冲出去的,有的反倒被围得更紧了些。

情况正危急,眼见这几十名玩家快要全军覆没,这时只听得一声长啸声起,韩铁衣如同展翅大鸟一样从屋顶上跳落下来,手里长剑倏出,以无以伦比的迅捷速度刺翻一个强盗,尔后转身,又挑飞一个。他犹如一把利刃,硬生生地抢入混战之中,裂帛一般将强盗们的严密包围撕出一道口子。

缺口一被打开,就有玩家开始向店铺门口冲,正在砸门的那些小喽罗们武功不太高,很轻易就让人干掉了,此时秦筝看他们杀得爽快,索性也去下门板准备加入,谁知那伙计冲过来死死抱住她的手道:“姑娘,使不得啊!你瞧外面那些贼爷爷们的数量,我们不是对手!”蝶舞绯絮也劝她看看情况再说,毕竟两人身上都没了回血丹,还没来得及去买。

秦筝看着那吓得哆嗦的伙计觉得好笑,问道:“难道你不开门,他们就不会闯进来吗?你觉得这薄薄的木板能抵挡住?”

正说着,突然外面就传来砸门的声响,那伙计大叫一声娘咧,就抱着头蹲到柜台后面去了。蝶舞绯絮见此情形一阵大笑,正要抱着肚子喊哎哟,却见秦筝一向令人如沐春风的笑脸突然僵住,变得有若九秋寒霜。她忍住笑,顺着秦筝的目光望去,看见被砸开的店铺门口站着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全身都隐在黑衣里,连面容也被遮挡,只露出一双湛然有神的眼,此时那眼正望着秦筝,眼里的神情迅速从诧异转变成笑意。

“七月姐姐,你和他有仇吗?”秦筝眼里的恨意连蝶舞绯絮都瞧出来了。

“是。”秦筝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来。她对韩铁衣的恨一半是因为他将自己卖到了青楼使自己受到凌辱,哪怕那青楼不迫人卖身,终究不是干净地方。另一半恨意则是源于她的自傲自尊,士可杀不可辱!在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前,她还真没有狼狈到被人打昏过。如果她的武功仍在,哪里轮得到他如此嚣张!

“干嘛这么恨我?我们的帐可是两清了。”韩铁衣一边笑吟吟地说着一边转过身去抵挡住了门外想要攻进来的强盗。他刚才初初望见秦筝时,极是愕然,根本没想到过会在这里遇见她,他只是路过永宁镇,恰好遇到强盗劫镇,有可以提升与NPC之间亲密度的机会哪里可以错过?谁知道刚杀了几个强盗随便打开一扇店门,里头就站着一个向他怒目而视的故人。

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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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以牙还牙

秦筝没想到韩铁衣会毫不设防的转过身去,将自己的背心暴露出来。她猜不透他的用意,不知他是过度相信自己的武功还是认为眼下的情形私人恩怨可以放到一边,杀强盗比较重要。

她的剑就捏在手中,剑尖距离他的身体只有数尺,只需轻轻向前一送,大仇便可以得报。只是这样就能报仇,是不是太容易了些?何况让他死得如此痛快真是太便宜他了!秦筝想了想,终究轻哼一声,紧握着剑柄的手微微放松了。

蝶舞绯絮看看秦筝又看看韩铁衣,不知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恩怨,觉得不便插嘴,只好在那里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着爆米花不言不语。

“嘿嘿,没想到你还是个君子,居然不从背后戳我一剑。”韩铁衣一边杀着强盗一边笑了两声。

秦筝是一个杀手,只要能完成任务,从来不讲究手段。一个杀手需要讲究什么仁义道德么?真是可笑!不是追求光明正大才没有杀他,而是自己另有打算。不过却也好险,他果然没有放松警惕,刚才自己只要动手杀他,大概死的会是自己吧,毕竟现在的实力与他相差好远。

“说好啦,恩怨两清!算起来还是你占了便宜。”韩铁衣赶紧借机拉拢关系,俗话还是要听的,好男不跟女斗!他还没有忘记在锁红楼里,秦筝那令他胆寒的甜蜜笑容。何况游戏里的仇,小小报复过一次就算了,没必要每次一见面就喊打喊杀。

“是啊,恩怨两清。”秦筝又云淡风清的笑起来。门口有韩铁衣这块黑门板堵着,安全暂时是无虞了,她爽性收起长剑,拖着蝶舞绯絮继续去研究首饰了,还拉着那个吓得话都快说不利索的伙计过来讲解。

韩铁衣被抛下继续可怜兮兮的一个人抵挡强盗,连喘口气歇一下的时间也没有。他一边游刃有余地使剑一边听着两个女人在那里争辨到底哪只镯子更好看一些。心里无限感慨:女人,果然不可以轻易得罪,她们都相当记仇。不过,似乎是她先得罪自己的吧……

强盗们再强悍也不过是给玩家送经验和装备的怪物NPC,用对了逐个击破的战术,杀起来其实很轻松,不过就是手起刀落,剑舞翻飞,没了内力就吃药,受了伤还是继续吃药。用不了多久,拥挤的街道已经基本被清空了,一地的强盗和马匹尸体。幸好游戏需要考虑到玩家的心理承受能力,不会做得太血腥,除了流血之外并没有什么断臂横飞,肢体破碎的恶心情景出现,秦筝一开始时曾觉得奇怪,不过见多了也就渐渐习惯了。

此时她虽然看似在和蝶舞绯絮研究首饰,事实上眼角的余光却一直注意着韩铁衣的一举一动,随时等待着最佳的时机。

韩铁衣哪里猜得到秦筝的心思,还以为他们之间的恩怨就此一笔勾消了。当他正十分迅捷地一剑刺死最后一名强盗时,秦筝顺手抄起她早已物色好的,店铺里用来作摆设的一个银花瓶就狠狠地向他的头顶砸去。

咚一声,银花瓶与韩铁衣的后脑亲密接触后发出一声闷响,接着这个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的家伙身子一软就倒在了地上,激起一片尘灰飞扬。游戏里的要害攻击模拟现实,玩家被击中头部后有一定几率昏倒,当然力度越大几率越高,这与综合实力值无关。

嗯!很好!精心计算过的站位、距离、敲击角度和必须一击得中的力度!自己后来的行为果然放松了这个家伙的警惕,秦筝吁出一口气,放下银花瓶对着目瞪口呆的蝶舞绯絮和店铺伙计甜甜一笑道:“幸好花瓶是银的,否则我可要赔钱了。”

“七月姐姐,你和这个人有深仇大恨啊?”蝶舞绯絮看到过P的,却没见过拿花瓶砸人的,秦筝打昏韩铁衣后畅快愉悦的神情都落入了她的眼中。

“是啊。”秦筝点点头踢了韩铁衣几脚道:“要不是我武功太弱打不过他,也用不着费这么多事。”

正说着,门口被韩铁衣刺倒的那个强盗又爬了起来,原来他只是受伤,还没有完全死亡。当这强盗手里的马刀立刻就要砍中昏迷中的韩铁衣时,秦筝从侧面一剑将他刺死,然后去搜这强盗身上的银两和物品。

“既然有仇干嘛不杀了他呢?”蝶舞绯絮奇道:“杀了他还可以降低他10%的综合实力值,这样你和他之间的实力差距也可以拉近一些嘛。”

“杀了他可太便宜他了。”秦筝一笑,搜完强盗后向那店铺伙计问道:“你这有没有麻绳?”她怕韩铁衣像这强盗一样又醒过来,那可难办。

“有,有!”伙计亲眼见到秦筝刺死一个强盗,此时再向店门外一探头,见来劫镇的强盗们都死了个干净,态度顿时变得热情起来,找出一根麻绳就替给了她。

秦筝接过麻绳先不忙着捆绑韩铁衣,径自去他身上搜东西,谁知半天只搜出三千两银票,别的一样也没有。

蝶舞绯絮在旁惊叹道:“这个家伙好有钱啊!”

“怎么?”秦筝不解,随口问了一句。她现在正在诧异韩铁衣身上怎么会一样东西都没有,于是不甘心的又去搜了一遍。

“你从他身上搜出了三千两银票呀!这说明他身上带了三万两银票。嗯,你别再搜了,没东西了。难道你不知道系统设定只能从玩家身上搜出携带钱财的10%么?”蝶舞绯絮说完又接着感叹道:“三万两银票啊!如果全部拿来买零食,撑死我都有余,哪里还需要成天去帮NPC打工来赚钱买零食?”

秦筝原本正在思考蝶舞绯絮说的那个10%的概念,听见她最后一句话时不觉莞尔一笑,觉得她的性格真是可爱,顺手从三千两银票中抽出五百递给她道:“你拿去买零食吧。”

“哗,为什么要给我钱!”蝶舞绯絮眼睛晶晶亮地盯着银票,却不伸手去拿,知道无功不受禄,不好去贪人家的钱。

“你刚才陪我聊天放松了他的警惕我才能一击得手,再说见者有份,怎么能不分你?”秦筝随口编了个理由,反正钱财对她来说乃是身外之物,要赚,也要花,只要花得高兴就好。

“谢谢。”蝶舞绯絮伸手接了,喜孜孜道:“正好今天消耗了好多零食,一会可以去大肆采购补充了。”

秦筝笑了笑,收起剩下的银两,手里拎着麻绳开始考虑到底要怎样整治这个可恶的韩铁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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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卖去黑煤窑挖煤

秦筝想了很久,蝶舞绯絮也不打扰她,只是在一旁静静地边吃零食边望着她。

“蝶舞。”

“啊?”

“你说我把他扒光了挂出去示众怎么样?”秦筝想起锁红楼心里就一阵懊恼,决定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

“好啊!我也挺想瞧瞧。只是”蝶舞绯絮一脸郁闷道:“除非玩家自愿,不然游戏里穿在身上的装备扒不下来啊!只有死亡时才会随机掉落。”

店铺伙计站在一旁听着这两个女人的对话,突然觉得好冷。

“不能扒衣服么?”秦筝也郁闷了,好不容易想出来的损招居然没有实现的机会!她气愤之下抽出剑来唰唰唰几下就将韩铁衣的头发给剃了个精光,嘴里还道:“那你说怎么整他好呢?”

“我觉得你最好先把他捆起来。”蝶舞绯絮看到韩铁衣头发被剃,忍不住要笑,再瞄了他几眼,觉得有点不放心。

“对。我差点忘了。”秦筝迫不及待的想要整治韩铁衣,竟忘了做最重要的事,万一他醒了,那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紧紧地将昏迷在地上头顶光秃秃的韩铁衣捆成一个粽子,秦筝突然想起她被关在锁红楼的柴房时曾听见的一段对话,于是心内一喜,向蝶舞绯絮问道:“你知道黑煤窑在哪吗?我要把这家伙卖掉。”

“黑煤窑?”蝶舞绯絮摇摇头,她可没听说过。

秦筝这时正要摸出纸笔发送千里传书,就见若天无云与半月莲两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哈哈,今天发财了!”若天无云一进门就递了一样东西给秦筝,并兴致勃勃道:“我们一路上过来在地上捡了不少装备和银子,喏,这副护腕给你。”

“是啊,本来想杀过来找你们的,不过强盗太多冲不出来,我们只能守着客栈杀。”半月莲说着,挽过秦筝的胳膊问她:“我新换的这双靴子怎样?若天送我的。”

秦筝此时哪里有心情闲话,匆匆收起护腕又瞥了一眼半月莲脚上那双红色的羊皮小软靴,点了点头道:“好看。”说完,转头又问若天无云,“你知道黑煤窑在哪吗?”

“不知道。”若天无云也摇着头,问道:“你打听这个干嘛?是不是接了什么任务?”

“我抓到韩铁衣了。”秦筝咬牙道:“我要把他卖了。”说着,她又从身上摸出两千两的银票递给若天无云道:“还你钱,多的算利息,不许推却,否则就是不拿我当朋友。”

“啊?!”若天无云接过银票后先是愕然,他已经忘了韩铁衣是谁,待看到地上躺的黑衣人时这才想起来,笑嘻嘻道:“还没找NPC打听就抓到他了?这小子还蛮有钱嘛,可是怎么是个秃子,居然还躺在地上装尸体,你不说我可真没留意到。”地上刚刚刷新过,韩铁衣被剃下来的头发都消失了,若天无云还以为他天生就是个光头呢!

蝶舞绯絮听到若天无云说出秃子两字,憋不住就在一边哈哈的闷声笑了起来,就连秦筝也有些忍俊不禁。若天无云虽然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却也跟着放声大笑。

半月莲不知道地上这个黑衣玩家是什么来历,又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更不知道为何要笑,只是想插话进去,于是向秦筝建议道:“你下线去《江湖》论坛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又是下线,秦筝还没搞懂下线到底怎么下呢,至于半月莲说的论坛她就更不晓得代表什么意思了。她正在寻思该如何出口问询才比较妥当时,若天无云已经抢着道:“对,可以下线查!我正好也要查点东西,顺便去帮你查一下好了,再看看那地方有没有什么任务可以做。”他说完,立刻就化作一道白光消失在原地。

“你”半月莲的话还没说完,见若天无云已经下了,只得悻悻然的停顿住。

过了片刻,若天无云又上来了,一露面就冲着秦筝嘿嘿的笑,笑得她都有点毛骨悚然,叱道:“你笑什么?”

“我查到了,黑煤窑跟青楼一样到处都有,离这里最近的骑马只要小半个时辰就到。不过,那地方可不比青楼,里面不但没有任务可以做,而且根本不能赎身,一定要干满十天的活才能出来,下线时间还不计算在内。”若天无云边说边幸灾乐祸的看着韩铁衣道:“这小子这回可要被你整惨了!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秦筝听完喜道:“你带路,现在就去。”

“啊?明天不行么?都这么晚了。”若天无云懒病犯了。

“他醒了你打得过么?我可打不过。”秦筝知道若天无云的综合实力值虽然比她强些,但吃亏在招式武功不出奇,甚至还不是她的对手。

“那就现在去好了……”

蝶舞绯絮对黑煤窑没有什么兴趣,又急着要去采买零食补充她的库存,便加了秦筝好友与他们告别。半月莲原本想要下线睡美容觉的,此时却定要跟着一同去。于是三人就向镇上的马厩行去。

半月莲因为困乏想坐马车,可惜马车只来往于各个城镇之间,是不去荒郊野岭的,他们便只好租了四匹马,秦筝将韩铁衣当破麻袋一样扔到马背上,用绳子捆捆紧,然后丢给车夫40两银子就出发了。

一路奔驰颠簸着到了黑煤窑,韩铁衣将醒未醒时秦筝便以一百两银的价格将他卖给了煤窑窑主,亲眼看着他被架着进了小黑屋,心里幻想着未来十天里他被拿着皮鞭的监工督促着干活的惨况,这才心满意足的骑上马原路返回。

这一番折腾下来时间也不早了,半月莲早已呵欠连天,她没有在游戏里睡觉的习惯,再顾不上等若天无云下线,一到了永宁镇她就立刻向两人道了晚安,径自下线去了。

晚风带着凉意拂上了人的脸颊,远远的,不知哪条小巷子里有狗在低声吠叫,又有夜来香的气息静静地在夜色里弥漫。若天无云抬头望望天上一轮残月,再看看眼前这条老旧的青石板街道,突然就来了兴致,向着秦筝笑道:“我们喝酒去!”

喝酒?秦筝还没考虑好要不要拒绝,就被若天无云一把拖住往街道那头跑去。

奔跑起来,风速一下子变得猛烈,呼啸着从耳边掠过。秦筝突然就想起了从前的那些日子,她独自一人穿着夜行衣去执行任务的那些日子。似乎,已经变得好遥远……

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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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醉了醉了

梆子已经敲过了三更,街角避风处的小面摊上,秦筝和若天无云坐在油腻腻的板桌前,每人的面前都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你说要喝酒的,再叫点下酒菜。”秦筝说的时候嗅到面香,深深吸了一口气。的确饿了,于是也不客气,抄起竹筷就开始吃面。

“老板,来两碗烧刀子再切点卤菜。”若天无云将搁在桌面上的九环刀使劲一拍,扬头大声叫道。

“哎,晓得了,恩公稍等,马上就来!”面摊老板很殷勤,看来他们与这个镇上NPC的亲密度的确有所提高。

“烧刀子?是什么酒?你真小气,请喝酒只叫两碗。”秦筝觉得这酒名字真怪,于是从面碗上抬起头来。

“啊?!你不知道?”烧刀子在武侠小说里出现的频率极高,居然还有人不知道!若天无云嘿嘿一笑道:“不知道的话尝尝就知道了,如果你喝了觉得不够,可以再要。”

秦筝觉得他的笑容古怪,可是自恃酒量还不算差,也不惧他,待到面摊老板端上两碗清水也似的酒来,她不屑地瞧了一眼端起就咕嘟嘟一气灌了下去。喝完,一抹嘴才回出味来,好呛!只觉一道火线从喉头直通小腹,烧得人火燎燎的。这时一阵夜风吹过,凉飕飕的,秦筝不但不觉得冷,反而感觉爽快,只是被酒劲一冲,头脑似乎有些晕眩。

“哎,不是吧……”若天无云见秦筝一口就将那一大碗烧刀子全喝了下去,嘴张得可以塞进一个鹅蛋,“七月,你酒量这么好?这一碗可有半斤……”他话说到一半说不下去了,即便是在不明亮的灯光下,也能瞧见秦筝的面色绯红,一向清亮有神的眼睛变得朦胧饧涩,像蒙上了一层雾。他本来是想看看七月酒醉的模样,可是没想到这么快她就醉了……

秦筝望着若天无云的呆样突然咯咯的笑了起来,口齿有些含糊道:“喝酒就要用碗才喝得爽快,谁耐烦拿小杯!”说着,顿了顿又疑惑道:“这酒和我以前喝过的都不一样,很烧人,里面没有毒吧?”

“辣酒当然烧人,怎么会有毒……”若天无云哭笑不得,见她有些醉了,忙叫她吃几口菜,又向面摊老板要了一碗面汤,加了点醋,让她快点乘热喝下去。

“辣?是什么?”宋朝时还没有辣椒,秦筝自然不懂,但她只是随口问问,也不追究,见若天无云端汤给她,一手推开,又去拿他面前那碗白酒,没等到若天无云反应过来,再次扬头一口就灌了下去,咯咯笑的更欢,道:“有人对我说我的酒量增长了……”

若天无云此时很头大,心里开始后悔将秦筝带来喝酒,谁知道她喝得如此爽气呢?一斤烧刀子不到片刻全进了她的肚子,不醉才怪。他正想劝说秦筝干脆早点下线睡觉算了,便听见她在边上拿着竹筷轻轻敲击着碗沿在那里唱:“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调子苍茫古朴却又带着点豪情。

“以前每次完成任务后我都会独自找个小摊喝上两碗。”秦筝唱着唱着声音渐低,面上的笑容变得清浅,唇角微扬,“临安城夜里也挺热闹的,我却偏喜欢找静僻无人处的小面摊,要上一碗面,几个铜子的花生,两碗酒……”

“……”临安?原来她是浙江人哪!若天无云没有打断她,只是微笑着旁听,只要她不吐不闹不昏倒,什么都好说。

“那个时候觉得只有酒才让我感觉自己的血还是热的……”秦筝说着又咯咯笑了,“我戴着斗笠,掩住了脸,常去的那家面摊老板总在我走的时候说侠士慢走……”

若天无云越听越迷糊了,什么斗笠侠士?她肯定是被风吹得更醉了在胡话。

“七月,你喝醉了,要不我带你先去客栈住下。”若天无云站起身来摸出钱搁在桌上,可是面摊老板摆手不要,他笑了笑也不坚持,收回钱就伸手去扶秦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