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神变得高深莫测,阴诡难分,他举起手,没兴趣听人再说下去,弯弯是要逃离他,火也是她放的吗?是吧,反正都算计着要离开了,一把火算什么呢?她不是很大胆吗?走得远了,还管会受到什么惩罚。弯弯啊,知不知道,这样一来,你会失去多少,连弯弯,无论你到天边,也会抓到你的,到时,不会再是怜爱。
从来,他就不许别人欠他的债,他对她是从来没有过的好和宠,它却把这片好踩在脚下,他气,他恨,他高高在上的尊贵和他的尊严,让弯弯狠狠的打了一巴掌,他一定要把这巴掌逃回来的。
“全城封锁,御林军逮捕连弯弯,罪名,放火烧宫。”好大的罪名,这是她应得的。他狠狠的想着,没有人敢这样的,他至高无上的脸,让她踩上了一脚,那些甜言蜜语,他像是小丑,她的心机,如此的深沉。
放火烧宫,足可以牵连就租了,可是连家,牵连甚深,虹昭仪在宫里,她爹是宰相,他只是要将她禁锢在宫里,哪怕是打断她的脚,让她一步也行不了,当烟火升起的时候,那么,那个甜美可爱的弯弯,就随着烟火化为灰烬,那她一定还没有走出城里,弯弯,你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一次,他的马鞭一定会落在她的身上。
骑上福公公牵上来的马,他骑了上去,为捉她,他不会在意身份的问题。
御林军呼啸而去,那牡丹花外的美人儿笑了,迎着阳光,吹着微凉的风,还有些呛人的烟味,这算得了什么呢?不是也如同枯枝一样吗,越发,开的美呢?
少了连弯弯,这里还会雨露均匀的,至少,弯弯是一个摸不着底的大敌,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让她留在后宫呢。
凤御星可怜地看着空无一人的屋子,有些想哭,他是不是被抛弃了。手里还拿着两个人人家送的肉包子,他恶狠狠地吃着,也不管大白那乞怜眼光:“都是你,叫你看好她的。“他抱怨起来。
好荒凉啊,以前都是父皇带他出来,或者是懒死跟着皇兄出来的,可是现在只有他,这里的人,来来往往,个个不怀好意的看着他,让他好害怕啊。(人家是看他的狗。呵呵。)
他靠着墙蹲下,抱着大白,呜呜的哭着,有宫不敢回,他让人骗了。
几个铜钱丢在狗腿下,有人摇头叫:“可怜啊,没人要的孩子。”
不是,绝对不是在说他,这些平民,他是王爷,他要不要逃啊,在这里,会让皇兄抓到的,可是,他要逃到哪里去呢?钱越来越多,不要把他当成没人要的孩子啊,他像吗?他也很漂亮的。(作者估计是受到了凤御夜的影响,他也有些自恋。)大白也害怕的所在他的身边,毛都竖了起来。杀气腾腾的气息来了,凤御夜一身的将军服,带着为数不少的御林军前来,让凤御星看的脚软,皇兄动作好快啊,人群一哄而散,不敢管官家的事。
凤御星紧紧地抱着大白也不敢抬眼看那眼熟的人,五月天,怎么还凉飕飕的。
“看来,把衣服剥光了,还能赚更多的钱。”凤御夜眯起眼看缩在墙角的凤御星,令他失望的是,并没有看到连弯弯。
凤御星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坦白,我交待,是她骗我的,她说你今天一定会把我的大白杀了,要我先在外面避避风头。“他也是受害者,是连弯弯想要逃跑。
满口谎言的小骗子,凤御夜更气恨了,鞭子一甩,没有伤到凤御星而是将他的发打乱,也吓得一人一狗几乎要跳起来。
“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凤御星觉得自己很可怜,让连弯弯利用了,还要承受皇兄的怒气,哭得更伤心了,父皇啊,你快点回来吧,他又欺负人了。
凤御夜一脸的沉黑,马鞭指着他的脸:“不许哭,再哭扒光你的衣服在城里周游一圈。”
凤御星马上停下泪,皇兄一点同情心也没有,还不如狗呢?大白都会安慰的舔着他的泪。
“说,那小骗子在哪里?”现在不罚他,回去慢慢再罚他,仅此一次,没有下次。
凤御星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她叫我在这里等她,去买点吃的,我怕她走了,就叫大白看着她,结果,大白跟着我去了,她就不见了。”手里还拿着那个有点黑的包子给他看,他个人是清白的,还有包子作证。
“笨蛋。”他不客气的说着:“他叫你吃狗屎你也去吗?”居然笨的叫狗看住她。
他有杀气腾腾地看了那死狗一眼,欲想一鞭了解它。
几个将军前来报,小声地说:“启禀皇上,林家没有搜到连常在。”
“启禀皇上,徐家也没有搜到连常在,林府暂住的地也没有。”
“启禀皇上,茶楼,酒楼,卖糖水的地方,卖花的地方也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连常在。”
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又等了会,一趟人马又回来,垂头丧气地说:“启禀皇上,热闹的地方,也找过了,没有连常在的踪影。”皇上看起来真是好生气,这个连常在是在掳虎须。
他马鞭打在马背上,朝城外出去,目的就直奔城外的林府,他希望弯弯会在那里,但是直觉告诉他,弯弯不会在那里。
可是,他还是不能放弃,还是要去找一找,好吧,连弯弯,你躲的越久,你就死得越惨,他绝对不会放过她的,绝对不会再给她的眼泪收服,满口谎言的小骗子,不值得他真心相待,没想到,第一次用心来宠爱一个人,竟然是这般的伤害,他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对他来说,真的是很愤怒,很伤。
他倒在大片的花生地里,让这片绿色淹没他,没有,她去哪里了,他说不出的愤怒,说不出的难过,为什么她还要逃离他,他对她不够好吗?心里伤了一个洞,汨汨流出的是难过。
他不想动,在这片绿波花海中,茂盛的花枝将他遮住,粉黄色的花朵在他的脸上,他伸出手去拂出,竟然摸到湿意,他堂堂的凤朝皇帝,竟然流泪了,闭上眼,心里空洞洞的。
她走了,他用尽所有的宠爱,都留不下她,她还带走了他的心,可恶的连弯弯。
他大力的将触手可及的花生都拔了起来,丢得到处都是,直到,脸上都是泥,直到他无力,他倒在泥地上,他看着那阳光,刺眼的紧。不行,就算她逃到天涯海角,都要把她抓出来。
没有人敢靠近他,他的性子,都是独来独往,喜欢独行,谁会嫌命长,上去劝导他呢。
天空空荡荡的,心里也空荡荡的,他坐了起来:“福公公,你组织一支队伍,马上去邺城,将连弯弯抓到,如有抗拒逃跑,打断双脚带了回来。”想了想,他又说:“死活不限。”她就是死,也要死在宫里,他就偏不如了她的愿,和他作对的人,没有谁会有好下场的,包括连弯弯。
“奴才遵命。”福公公躬着腰说。皇上对连常在是特别的,这一次,真的伤了皇上。
御林军有簇拥着他,踏着夕阳往那巍峨的皇宫而去,人越多,他越是觉得孤单,悠悠长长的一声叹息,留给着碧绿一片的花生地。林若风不在,去天山请救兵了,大概,他的父皇也快回来了吧。
那么,在父皇的眼里,这像是什么呢?是任性吗?还是使性子。
登基五年了,他在宫里,真的不开心,如果不是父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去做赏金猎人,任他出宫,他真的会烦闷暴躁到整天跳脚。
他说,他不喜欢皇宫,不喜欢做皇上,父皇说,他不能不做,不然,就对不起他死去的母妃,这是他的命运,也是他的使命,就是要做皇上的。
为什么要这样呢?什么祖宗家制,哪,如果是个笨蛋呢?也让他做皇上,也让皇朝乱成一团吗?他不甘心,可是他推不倒这所谓的制度,对于政事,他处理的一点也不为难,并不像历代皇上一样那么勤,他懂得放权,玩弄权术。凤朝是大邦,泱泱大国,百姓和乐,天下无大事,更多人期盼的是,他能生更多的皇子公主。
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心思,是多寂寞,多孤单,他喜欢玩,有错吗?和弯弯一起的这段日子,是他有史以来,最高兴的日子,他在她的面前,可以做回自己,现在想想,却变得伤人。
正清宫里已清洁好了,千株的牡丹花迎风而放,依旧很艳,很美,让他着迷。
“启禀皇上,太上皇有快马传书。”孙公公好害怕这样的皇上,可是福公公不在,只能由他送上那手谕。
他连看的兴致都没有,不用看,也知道写些什么?“说了什么?”
不会吧,叫他看太上皇的手谕,孙公公吞吞口水,小心的展了开来,看到上面骂人的,当然不敢念出来,而是挑着看重点,小声地说:“回皇上,太上皇五天之后会回宫。”
想教训他,还没有到时候,既然要回来,就别浪费人才,凤御夜脑袋靠在大柱上:“马上去准备,四天之后,朕微服私访。”他会亲自去找弯弯,他不喜欢空荡荡的感觉,没有她在宫中,太空旷了。
他就不信,堂堂的赏金猎人,连一个小丫头都抓不到,到时,连弯弯就死定了,非得让她知道,什么叫做害怕。
邺城,他有个直觉,她一定会去邺城,她是在那里长大的,她对那里熟,她还是会在回那里去的。
第四十六章 巧遇到洛
到了下一个城里,她完全搞不清除东南西北中,谢过那老夫妇,也不知道要干什么?肚子好饿,弯弯摸摸腰包,一百两银子一文不少的躺在那里,去吃个饭先吧!不用吃太丰盛了,不然,到时会没有钱的。
她坐在一个不起眼的客栈里,人很多,说明这是平民消费的地方,当然,选择这里也是有理由的,她可以打听到京城的消息啊,消息,其实很重要的,可以知道京城里发生了什么事,当然,她好听风而逃。
有些人很喜欢打探消息的,就像是现代的狗仔队一样,什么陈年旧事也能从垃圾箱里挖出来。
一晚上都不敢睡,真的是困死了,当然不敢了,虽然那夫妇看起来很安全,可是人心隔肚皮,她还是清醒着好,免得让人卖到青楼去,那就惨了,别说凤御夜真的会杀了她,就连林若风也不会要她了,哪边墙硬,叫她哪边去撞。
要了一壶浓茶,她灌了大半杯下去,将去掉一些困意,盯着墙上的菜牌子看,只要了一条鱼配饭吃,够节省吧,谁娶了她,是谁的福气,呵呵。
等菜的时候,她细听着那些市井消息。
“昨天皇宫着火了,皇上悬赏去捉拿一个逃跑的妃子,听说,那个妃子是个丑八怪,不得皇上的宠爱,就放火烧了皇上的寝室,这下可有戏看了,银子还不少呢?”粗鲁的汉子一脚踩在板凳上,口沫横飞的说着他的加料消息。
汗,丑八怪,她哪里丑了,而且,她哪里有放火啊,这时代,怎么就学会了指鹿为马,死的说成活的呢?
“是真的悬赏吗?”有人起哄着问,百姓们对于宫里的是,都有一定的求知欲。听到这样的消息,都围了上来,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大汉直拍胸脯:“当然是真的了,皇上悬赏十万两银子捉拿丑妃归案,大伙要是看到了丑姑娘,就先拦下来再说,要是真抓到了,就好了,一辈子躺着吃也不成问题。”
十万两,弯弯只觉得心寒背凉,小气鬼出那么多钱,必定是气极了。
有人摇头:“这等好事也很难轮到我们,京城有个赏金猎人夜,几乎没有失手过,想必这一次,也会是他寻到的,我们小老百姓,只有听的份,拾人牙慧,听听也就算了。”
“对啊,赏金猎人一出,没有办不到的事。“更多的人赞同了。
弯弯咬着唇,茶水差点抖出来,那个赏金猎人就是凤御夜啊,出那么高的钱,还不是进他的私人口袋,可是,让他抓到,会给打死的,好可怕啊。她得快些走啊,一定要去邺城,她要回到她的世界里去,凤御夜就是会飞天,也不可能抓到她的,对,一定要回去。她大眼眨了眨,回邺城,只怕那里会有人候着,是要多费些心思了。
她的鱼上来了,食之,却是无味,心里烦躁的紧,唉,连弯弯几时变成这样了,她不会烦的,笑也是一天,气也是一天,她能化烦为笑,开开心心过一天。
将鱼当成凤御夜,狠狠的用筷子扒着,别找她了行不行,宫里多的是美人儿。
听着粗俗的说话声,百般无聊地看着窗外,却意外的看到一个眼熟的人,他乡遇故知啊,好高兴,好想哭啊,她跟本不知道这是哪里,怎么说和娘进京城的时候,好像不是这条路啊,那次才走了两天,而现在走了大半天加上一夜的,她又不懂这里的地形,这下好了,不仅不会迷路,还有人付账了,呵呵。
弯弯站起身子,大声叫着:“艳,艳,艳姐姐。”
美丽的燕坐在马车上,转过头一看是她,惊得张大了嘴巴,然后快速的跳下马车,走了进去,丢下一锭银子拉着她就走,直到门口才细声的问她:“弯弯,你怎么会在这里,听说京城都闹翻天了。”
弯弯粉委屈的:“我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反正我就是在这里。”这是事实。
艳叹口气:“弯弯,发生了什么事,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更我去一个地方。”
弯弯实在是太高行了,这下不怕会遇到什么人贩子啊,骗子啊,所以说傻人有傻福,不,她绝对不傻,人家只是懒得动脑而已,合上双眼,在宽大的马车上睡着了,反正有艳在,她不怕。
艳赶着马车进了一个庄园一样地方,畅行无阻的将马车驾到院子里,一个男的迎了上来:“小姐回来了。”
“嗯,我哥哥呢?”艳揭开帘门,却看睡的一塌糊涂的弯弯,有些失笑,将马车上的几袋东西搬了下来。
那下人边接过边说:“少爷还是很凶,老吵着要酒喝。”
“知道了,马车就留在这里,你去做你的事,中午就不用忙了,晚上煮好饭了再过来。”
“是的,小姐。”
艳拍拍衣裙进去,就能闻到满屋子的酒味,她捏着鼻子冷哼:“还喝,想死就直接拿剑去摸脖子。”踢踢那动弹不得的烂人:“没见过这样的男人,走都走不了,还记挂着喝酒。”
徐天洛没好脸色:“走开,我不想和你吵架。”
“哼,你以为我好想和你吵架啊。”她悠闲地坐在椅上,看着他的残样,满脸的胡渣子,她坚决不会对外人承认这人是她的哥哥,那么丑,连发也不梳洗,连衣服也不换,走不了就可以这样子啊,真是的,自从他让皇上丢回家,就这鬼样子,下的药还要过两天才能消。
哥哥是个大笨蛋,居然傻得跑到皇宫里去和皇上争妃子,不死才怪。
让人拖着回来的时候,脸上还有可疑的鞋印,必定是某人踩上去,他老爹怕再惹什么是非,就让她带着他到另一个城来治疗他的伤口,好一个花花公子,如今是踢到铁板了,报应很爽。
艳非常兴奋地将他手中的酒一脚踢掉,一脸笑意的看着他。
徐天洛阴沉的眼不悦的看着她:“你发什么神经。”高兴成那个样子,莫不是要告诉他,她看上哪家少年了吧。
艳看看指甲,轻松地说:“我有弯弯的消息。”这是哥哥的死穴,她也搞不懂,为什么哥哥那么喜欢弯弯,才见几次面啊,就到了这地步,要是真相处久了,只怕连自个也跟着连弯弯的姓了。
徐天洛的眼神一亮急急地‘爬’过去,没办法,他现在还没有恢复功力,狗皇上凤御夜,竟然真的对他用药,什么十天,下的分量足可以让他一个月走不了路,够小人的。他抓着艳的裙摆:“好妹妹,你有什么消息,快说啊。”
“我喜欢你那套白玉瓷壶。”她笑得甜甜的。
他心中暗叫,明明是亲兄妹,还趁火打劫,一咬牙:“好,给你,你快说。”
“弯弯逃出宫了而且我知道她在哪里。”近在眼前,就在马车上。
愉快的听到哥哥急促的呼吸,她高兴啊,告诉哥哥,还得要他付出一些代价,哥哥不好利用,奸猾的要死,想要什么,都不给,他喜欢的东西,全收藏的好好的,无论她如何请求哀求,他还是无动于衷,而如果他看中的粉红知己,人家只要说一句喜欢,他就凯子一样的双手捧着给那些女人,真是气死她了。
洛大方的说:“你要我的什么东西,你尽管拿去,包括你喜欢的那套剑法,和那雪华剑,都拿去。”
艳眉开眼笑:“哇,哥哥,你还是第一次那么大方耶,那我就不客气了,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很好哦,我告诉你,弯弯就在门口的马车上,你快点爬过去看吧,怎么样,对你够意思吧!唉,我还没有说完呢。”就急着爬走了,真实的,见色忘妹,又不是第一次,她也没有什么好伤心的,见怪不怪。
可是洛爬到一半又停下,看着艳问:“我现在是不是真的很糟糕。”别把弯弯吓着了。
艳点点头:“糟糕透了,水在一边,你自个打理吧,我要去睡午觉了”当然,将人扛下来,也不要叫她,这等浪费力气的事,她不喜欢做,他喜欢,可以拿个拐杖啊,别嫌不好看,那就爬着去。
他急着抓住门槛站起来,艳带来的好消息,真是让他兴奋,寻着让他丢在一角的两根棍子,支撑着赶紧去换衣服,洗脸刮胡子,梳发,在镜中,看到一张憔悴的脸,却是干净多了,他傻傻的笑了,往马车一步一步而去,每一步,都充满着紧张和兴奋,要是艳敢骗他的话,她就死定了,这是万万不能开玩笑的事。
沉着气,将那帘门揭开,是弯弯啊,虽然是男子的装扮,可是,还能一眼就认出弯弯来了,睡得很安详,让他不舍得叫醒她,该死的,他要去吃些药,不然的话,这样子弯弯会不会瞧不起他。
他觉得,那空落了大半的心,装得满满的,弯弯逃出来了,他们有缘分再见一面,在这小城中,一天多少人来往,擦肩而过也是缘分,他和她,还能见面,真是天可怜见他一片痴心啊,这是缘分,使他们的缘分,他趴在马车上,细细的看着她,风吹起,勾起了他的笑意。
弯弯伸伸懒腰,打个大大的哈欠,一张放大的脸就出现在眼前,让她惊奇又高兴:“洛大叔,是你,太高兴了。”在这里,还能遇到亲近的人,她实在是太好运了,不怕了,有洛大叔在,她高兴死了,就算让凤御夜抓到,她也会没事了。
洛灿烂一笑,帅的让人晕眩,好听的嗓音低低地说:“是的,是我。”
弯弯抱住他的脖子,有想哭又想笑的:“太好了,遇到你们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真的是很迷惘,一无所知,连城的名字都叫不出来,那种孤单和害怕,看到熟人,会格外的亲热和激动。
洛拍拍她的背:“没事了,没事了。傻弯弯,怎么会哭了呢?”
弯弯擦着泪:“不是,我是高兴啊。”
“别哭,你一哭我的心都痛了,下来,肚子饿了吧,让人准备你最爱吃的肉,还有烤兔子。”他温柔的说着。
洛和凤御夜最大的不同就是这样,凤御夜是管制着压迫着她,而洛总是宠着她,为她着想。
弯弯心里很感动,跳下了马车,却看见他支着棍子跟上来,心里一酸,泪落了下来,扶住他的手:“凤御夜竟然把你的脚打断了,太可恶了,洛,对不起,你救了我,可我害了你。”
洛哭笑不得:“弯弯,我的脚没有断,是他下了药,才会不能正常行走,没什么力气。”
她擦擦泪,破涕而笑:“差点没有吓死我,幸好。”
“弯弯,逃出来了,就要走远点。”他才不要她让凤御夜找的,弯弯是他先遇到的。
弯弯点点头:“是啊,我要走的远一些。”
艳早就等着他们了,哀怨地叫着:“弯弯啊,你要是再不醒来,我非饿死不可,连中午都没有吃呢?”还有个傻瓜居然不叫醒弯弯起来。
弯弯有些不好意思:“艳姐姐,对不起啦,我连夜逃亡,一夜都不敢合眼,怕让人劫财劫色到最后,还会把我卖到青楼去卖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艳张大了嘴巴:“你说的,未免夸张了吧!”妓院的人话可多得很。
洛赞赏地将兔腿肉夹到弯弯的碗里:“弯弯这是聪明,你要学着点。”
“我学着点,我行走江湖也不短,叫我学她。”有没有搞错,这个哥哥是不是别人家的。艳摇摇头,大叹人情冷暖:“弯弯,你是怎么逃出宫的啊。”
弯弯喝了口汤,叹了一口气说:“可以说是九死一生,刀光剑影,我是骗那个凤御星的,也该是我的机会来了,不然的话,会让凤御夜起伏的连抬头都难。”想起他,竟然有些头晕,显然是一路奔波太久了。
艳也沉思起来,毕竟收留了弯弯,就要连带着收留皇上的怒火,可是哥哥是打定主意要和皇上对抗到底了,她只能从旁帮助了,谁叫他是她的哥哥呢?难道手肘还往外拐吗?
洛冷静的说:“弯弯,你是不是想回邺城。”
她点点头,迷蒙的眸子浮上一抹燥意:“我想回邺城,可是那里一定有伏兵。”
裂开了笑,洛宠溺一笑:“对,弯弯真聪明。”
有什么聪明,艳心里爱叫,这些事,她也能猜出来好不好。
他眼神一沉,又说:“这里不宜久留,邺城现在还去不的,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啊?”弯弯和艳异口同声的问道。
“从北边转一圈,转回京城。”
弯弯的下巴差点没吓掉:“不会吧,刚从那里出来,还回去。”洛大叔不会是病了吧,汗,怎么可以回去啊,送死。”
“哥哥,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还回去死!”
“对啊,艳姐姐说得对,不能回去,只能走得远远的。”她可是怕死了凤御夜,他不按理出牌。这一次,就算是她神经大条,还是有预感,不会好下场的。耷拉着脑袋,她叹气:“我根本没有拐骗什么小王爷,是他笨让我利用了,还有,我也没有放火,怎么失火我也不知道,肯定是他放的,要把这些罪名安装在我的头上。然后就可以用这些来抓我,定我得罪。”安装,是不是游戏玩多了,还卸载呢?天啊,这些罪名压下来,她不用活了,用跟面线给她上吊吧。
洛神秘的一笑:“以我对他的了解,这几天,必然会扩大搜索的范围,出城的会查,去每个城都会开始查了,只有进京的,不会查,谁会送上门,不是吗?等过几天,松懈了一点,就可以去邺城了。”
哇,弯弯佩服得五体投地:“洛大叔,你好厉害啊,这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好,听你的准没有错。”
洛不太高兴:“弯弯,我不老。”
“呵呵,叫大叔是很崇拜很尊敬的意思,好好好,以后叫你洛哥哥好了。”哥哥多了好啊,吃遍天下都不怕。
“这还差不多,吃吧,明天就往北边晃一晃。”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未必也,赏金猎人,也不是浪得虚名的,熟胜熟败,还有得计量呢?
第四十七章 洛有情弯无意
往北走的风光,很美,豪迈,空旷。
转了个很大的圈圈,艳赶着马车,洛只能无奈的窝在马车里,当然,吃人家的,用人家的,还是人家带着她避难,弯弯也不会不知图报,也坐在艳的旁边,是不是的和洛说上几句话,大多的时候,她都是着迷的看着人家成群的牛羊,嘴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流口水,想象着成堆的烤全羊,和牛肉面。洛大声的笑着,笑她的好吃,弯弯也不害羞,还理直气壮的说:“能吃是福。”
洛真的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子,可以这样直接,不同于他看到的千金小姐,或是青楼名妓,他的眼神,随着她的移动而转动,直恨不得叫快点能恢复,就可以带她远走高飞,私奔,他真的不介意。
去哪里,也不是一定,不一定要入京城,也不一定去邺城,只要弯弯高兴,哪里都可以去。
直到到了洛的牧场,就在这里休息几天,也让她玩得痛快。
山脚下,青草碧地上,羊咪咪像是洁白的云朵一样,她冲上去,将羊群冲散,笑呵呵的倒在地上。
他以为她是仙女,可是她说出话,却比什么也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