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可是想让九殿下娶了伊莉米拉公主?”宫女惊喜,“那公主自主择婿,必定从京城贵族子弟中选,皇族自是最优先的。而只要看到咱们九殿下,她眼里哪还会有别人?那时公主认定了的,皇上也没办法,九殿下想不恢复身份也不行,毕竟不能让公主嫁给庶民。皇上当初贬了九殿下是被小人蒙蔽,但若是有机会父子重逢,我们九殿下就可昭雪了。”
那宫女越说越兴奋,直到崔淑妃冷冷地打断她,“你怎么这么没脑子?小九还远在西南蛮地,且不说他赶不回来,就算赶得及,没有皇命,如何能顺理成章的回京,又如何能进宫让公主一见?而且,若小九抢了皇上的头筹,那还有好处吗?皇上只能更恨抢了自己妃子的儿子才是!你且看吧,要么,趁着皇上纳外番美人为妃高兴,我去哀求,我娘家再加把劲儿,给小九找一条活路。要么,就让某个皇上不放心的人娶了公主。那时,皇上为了让他不喜欢的人能互治,非把小九放回来当狗一样替他咬人、替他看院子不可。咱们皇上,最爱讲究平衡之术了。”
“那娘娘是说……五殿下和七殿下?”
“那两个没用的家伙不足为虑。”崔淑妃轻蔑地笑笑,“你忘记一个人了?那人纵然是个极精明有眼色的,先是自主削蕃,又亲身进京为质。这些年赚饱了,又怕银子多得压死人,主动归还了矿山经营权,在皇上那卖好表忠心。可正因为他太聪明了,所以,他就算是拔了牙的老虎,还是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色胚,皇上也没有彻底放心哪。”
“娘娘说的是临山王!”宫女叫出那人的名号。
崔淑妃笑得阴沉,“他不冒尖还好,冒了尖的话。皇上非得除了他不可。那时,皇上就需要一把趁手的刀,而小九,就可以做那把刀。要知道。小九和小十一有夺妻之恨哪。水琉璃那个下贱的祸根,皇上本来要指给老二当侧妃的。小十一为什么能成功抢去?还不是因为与那贱人早有了首尾。可那时,小九和那贱人可还没解除婚约呢。”说到这儿,崔淑妃恨得咬牙。
他儿子不要对方是一回事,她看不上未来的儿媳是一回事,但若女方先一步背叛了她和她儿子,那就是大逆不道,在她看来应该千刀万剐的大罪!
“这么说,最好是临山王娶了伊莉米拉公主?”宫女问道,“可是。临山王已经有王妃了啊,公主不可能做侧室吧?”
“笨,可以降那贱人一等的。一个草莽女,小十一再放在心尖上,时间长了也就扔到脖子后头去了。最近。不是听说小十一不再腻在府里,见天儿的往外跑吗?皇上派人盯着呢,他借着给温侯修府的借口,其实天天泡在桃花潭,有时候还宿在里头,不过瞒着深宅大院的那一位罢了。再说,那公主听说长得天仙似的。小十一那么好……色,能不捧在手心儿里吗?”她忽然有一箭双雕的感觉。
让小十一娶公主,借机救回儿子,还能让那个差点气死她的贱人失宠,真好啊。
“娘娘真聪明!”宫女大拍马屁,“那。咱们要不要好好计划一下?”
“不用。”崔淑妃撇了撇嘴,“伊莉米拉公主不过是番邦人,没见过世面。听说他们那儿男人粗鄙得很。所以,只要公主见到小十一那模样,还有不迷倒的道理?”
此时。被算计的萧十一却完全被蒙在鼓里,他正在家陪着琉璃,说是要研究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实际上只是找一切机会和琉璃守在一起而已。
在这段时日里,他忽然意识到一件千古名言无比的正确:美人乡,就是英雄冢。现在他就是如此,还没尝到真正的鱼水滋味,只情之一字就让他懈怠了起来。若非知道自己不能站到最高,就会因为身份和所处的地位问题就没办法好好活下去,他甚至厌倦了对天下的争夺。每日和琉璃在一起就很好,谁愿意操心那些糟心的事。
只不过他也明白,这不过是想想罢了。难道他还看不清吗?若不能彻底保护自己和所在意的人,没有那样的强势和力量,想安稳过日子也得看别人答应不答应。琉璃总主他骄傲,或许是吧,因为他不愿意看任何人的脸色过日子,他要做自己的主!
“王妃不知道呢,那个什么‘衣里没啦’公主,哪有红眉毛、大尖牙,长得真是好看,皮肤白得很,就是穿得有点少,奴婢从前只当外头的传言是真的呢。”等出去看热闹的青柠和唯唯回来,青柠就兴奋的道。
琉璃忍不住翻白眼,“真是,咱们从西北而来,番帮蛮族人也不是没看过,至于这么惊奇的吗?也没见有人长成鬼样子呀。”关于过去,既然萧十一已经全数知道,当着他的面儿,说话倒也没有忌讳。
“那从前不是一直关在深山,鲜少出来嘛。而且这个失必儿国,从来没听过。之前百姓们都传,说他们都身高丈二,眼如铜铃,青面獠牙。”青柠笑道。
琉璃无语的摇摇头,以讹传讹真可怕。这形象?是唱戏呢。忽然就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个五岁的小皇上说:朕最爱听老百姓传瞎话,越传越邪乎。
“哦,那公主到底长得有多美?”一直在旁边笑眯眯啃秋梨的萧十一问。
青柠才要回答,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了脸色,冷声道,“王爷问这个干什么?反正,不如我们家王妃美。不,给我们王妃提鞋都不配。”
萧十一就笑起来,“你这丫头,还怕我移情别恋不成?放心,本王我心志坚定,你们家王妃在本王的眼睛里是谁也比不上的。”
这么大大咧咧的说这种类似于表白的话,他脸皮厚,自然是没什么,丫鬟们却都微微红了脸,转念又替琉璃高兴。可就算是琉璃这样大方冷情的,也不禁有点扭捏起来。干脆什么也不理会,起身回屋了。
为迎接伊莉米拉公主进京那过节般的热闹,与她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百姓们热烈议论中的诸多八卦。她根本不想参与,至于那位公主是美是丑,她没有丁点兴趣。她在等萧十一使坏呢,毕竟这样的大事他若不利用起来,他就不是萧十一。
然而没想到的,两天萧左有旨,宣她与萧十一进宫,因为萧左特意为伊莉米拉准备了秋园会,邀请了东京都最够资格的贵族权臣及家眷参加。
“他这是要给公主择婿?”琉璃一边按品大妆,一边没好气地说。“那把未婚的青年才俊叫过去就是啊,干吗要这么多人跟着瞎掺和。”
萧十一笑笑,“你就当看风景好了,反正主角也不是你。”他说得轻巧,琉璃却觉得他似乎心里有事。话中有话。
瞄了他一眼,见他骚包的穿着海棠红色窄袖袍,衣襟下摆和袖口,以金线绣了海棠花,全面看就像花朵随风飘落在衣上的感觉,直到没入他的身体……再搭配着他俊美无双的容颜和挺拔如松的好身材,那气质是华丽中带着优雅和诗意。琉璃不得不说。其实一件衣服的好看与难看,最关键的是穿衣服的人。人长得好,身材棒,就穿什么都好。
“为夫今日这扮相可还好?”见琉璃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片刻,萧十一眨眨桃花眼,笑得意味深长。
“好得很!”琉璃暗中咬牙。忽然很不想他这模样给别的女人看到,无边的清贵,十足的威仪、偏又有妖孽横生的感觉,“倒像是临山王您去相亲,小心抢了别人的风。又遭恨。”有必要这么隆重吗?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那件衣裳是新做的,还没上过身。
“哈哈,王妃是吃醋了吗?”萧十一很欢喜。
“王爷您想太多了。”琉璃冷冷的,“若那番帮公主看中你,我立即让位,绝对成全。”哼哼,千古少有的贤妻也不过如此了。说完,也不等萧十一有反应,立即起身,先行出门。
萧十一苦笑摇头,低声自言自语,“若真是如此,小琉璃你可记得要难过啊,别真的无所谓。那样,才不枉本王掏心掏肺的对你。”
一早架车进了皇宫,发现这次秋园会邀请的人真不少,大概为了掩盖真正的目的,怕到时候亲事不成,某些人脸上不好吧?有句不恰当的话,不是叫法不责众么。
不过人多就乱,萧十一为了保证她的安全,除了青柠和唯唯之外,又另派了桃枝和桃叶侍候。琉璃已经知道,这两个丫头是会武的。不过进了宫,自带的丫鬟们就被留在外头,进了内宫自然有分配的宫女和小太监们使唤。
琉璃很讨厌一群贵族虚假应酬的场合,特别是她喜欢的王琳琅和萧娅都不在。王琳琅还远在西南,萧娅自己追了石头去江南就一直没回东京都。虽偶有信件,却坚决不露面,大有陪石头在江南住到死的感觉。不知情的外人,都以为公主是去某道观修行祈福了,一来是要祭奠亡母,二来是要清静身心,为将来的成亲做准备。
第二十一章 一见钟情(上)
没有能相处的人,琉璃就更加无聊,于是就觉得时间格外长,脸上始终没什么笑容。好在她一向是不怎么合群的,又因为遭妒而人缘差,所以冷着脸也没有人觉得失礼或者有什么不妥当。她当然也不惹事,还尽量不引人注目,别人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别人吃什么玩什么,她也跟着,随大流的很。就连温芷云和温倚云来找她,她的神情也淡淡的,始终提不起来兴趣的样子。一来二去,那两姐妹就和其他人说说笑笑了,只是离得琉璃并不太远,表明还是“一家人”就是了。
从早上一直待到用了中午的宴席,喝了茶,一群人又要去赏花。琉璃烦得要死,可也只能继续跟跟跟。而大赵风气开放,极像中国大唐时胡风严重的早期,这种安排的皇宫见面会,男女不分席,也并不分开走动,混在一处还不时搭讪着向御花园走去。前头由萧左带队,形成独特的领头人群体,人数较少,后面的人三三两两的跟着,大多是相熟的,倒也不可能发生什么不雅事件,到底大部分是亲朋关系。而在萧左身边,就是那位伊莉米拉公主。崔淑妃不远不近的跟着,显得极其贤惠。
和琉璃想象中一样,公主是典型的东欧人长相,雪肤碧眼,栗色的长发浓密,身段高挑丰满,笑容像白兰花那样干净,倒真是个十足的异域美人。青柠还说人家是“衣里没啦”,事实上人家的衣里不仅有得很,还比所有女人都“伟大”。再加上西域风情的衣服确实突出了她那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后部沉重的优点,走起来扭动得摇曳生姿,所以在这次秋游会上,着实吸引了很多男人的注意。
大约,只除了萧十一和温映宣。
从动物学的角度来讲。雄性有在雌性面前显示自己的本能。就像此时的萧左,虽装扮得巧妙,但琉璃是明眼人,自然看得出他有些刻意展现帝王风范。不得不说。萧家男人生得好,大部分还身材高大,萧左纵然上了年纪,先甭管人品如何,却是十足的帅大叔模样,很能吸引年轻的少女。
不过还有句话叫:红花还需绿叶衬,有对比才有鉴别。萧左是风仪出众,就算跟仅留在身边的两位皇子相比,也是略胜一筹,但那是萧十一没往跟前凑和。若萧十一站在萧左面前。真的是珍珠比鱼目了,还是颗混浊的老鱼目。
而萧十一今天穿的虽然花哨,站在一群花团锦簇的贵族中间也格外显眼,很有鹤立鸡群的感觉,但他很会隐藏自己。若不想让人注意,就真的似隐形般,能耐得很。
琉璃隐约中有些得意,似乎有什么好东西,众人都想拥有,它却是自己的,而且外人想拿也拿不走。不过奇怪的是。萧十一打扮得这么,却又玩隐身,很有点锦衣夜行的意思,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呢?
正想着,一行人正巧通过一条架在两座矮山丘间的木头栈桥。
大赵的国都东京都地势狭窄,整个都城依地表起伏而建。虽非山地,但也高低错落,皇宫是风水宝地,更是如此。若去御花园,最近的路是平坦的宫道。纵有角度,也是略有倾斜的平直斜坡,两侧全是宫墙。可风景最好的路,则是绕着一汪湖水一圈。路程中高高低低地要爬很多台阶,却能看到湖岸景色和周遭的奇花异树,及中间豢养的温顺异兽珍禽。途中,还有两个矮丘,相隔十余丈。其实从下方通过也行,但当初建宫时别出心裁的两丘之间架了栈桥。
由此,这倒成了皇宫一景,若带人浏览,或者显摆大赵皇宫的奇伟,必定要在栈桥上站一站,极具远眺,拽几句诗文才算好。
一行人就在这里耽误了会儿,因为人多,队伍长,栈桥上显得有些拥挤,最前头的萧左和伊莉米拉公主等人已经下去了,后面还有人没上桥,拖拖拉拉的,龟速前进。
琉璃并不担心栈桥会断,毕竟是皇宫,长年有修葺的。但她也不觉得自己绝对安全,毕竟崔淑妃那女人的老实是暂时的,她可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她一直把自个儿裹进人群里走,保证前后左右都有人,还暗中注意身边人的举动,无论陌生的还是熟悉的,不管宫女太监还是贵女贵妇。那些宅斗宫斗中小说里总有这样用烂的的桥段,到了危险的河边,某人暗中推一把啥的。书中人物“纯真”到不提防,她却不能。
然而对付起阴险的小伎俩她可以,但若非冷酷无情就有弱点。当别人利用她的弱点,那就防不胜防。面对必须承担的风险和必须保护人,哪怕明知道前路是坑,哪怕时光倒流再重来一次,她仍然会跳下去。后来她想,这就是坏人能和好人抗衡的原因,不是因为智慧、不是因为体力,而是因为良心和爱心。阴谋者没有这些正常人类具备的美好素质,这就是为什么无下限者能够得意洋洋地领先、却成功得短暂。
眼看就要过栈桥的时候,琉璃突然听到一声短促的惊呼,离得她很近,堪堪在她的一臂距离之内。电光火石之间,她看到月嫔的身子向栈桥的一侧歪去。栈桥的栏杆是做成原生态的粗木,大约到人的腰部,还是很安全的,除非……有人大力推搡。
她没有时间细想,人的脑反应力是有限的。月嫔是萧十一的人,也就是她的人,他们在宫中的重要内应,她必须施以援手。旁人来不及惊呼,她也来不及权衡,瞬间冲了出去,一把拉住月嫔。
衣袖,撑不住那体重,撒拉一下断裂。但琉璃只是借力,下一刻就甩了那华丽的衣料,紧抓住了月嫔的手。
呼,好险!
紧紧的拉住那实在的血肉之躯时,琉璃只觉得背后的寒气逼出了冷汗。而这时,尖叫声才四起,周围的人本能的向后缩。人之本性,趋利避害,并没有什么。她虽然不能显露武功,但出身于草莽。力气大、速度快是应当的,全东京都的人都知道她不是娇小姐,连平时的娴雅都是装出来的。月嫔柔弱,她单手架着对方半边体重也没什么问题……
但是。就在她就要掌握好平衡的瞬间,忽然感到拉着月嫔的手一痛,同时还有左膝,那疼痛尖锐而细小,就像有钢针狠狠刺入。心志再艰,在眨眼间也无法控制身体的反应,她几乎拉不住手中人,拼尽力量把月嫔扯回,自己却被那力度带得向前冲去,脚下又没有着力点……于是。坠落。
事后她很佩服自己……到了这个时刻,大约只有百分之一秒,她居然能选择清楚,宁愿摔到也不暴露身负武功的秘密。因为,一切都没有复仇重要并非只是口头说说。而是她内心最真实也最坚定的想法。她若泄了底,哪怕萧左怀疑却并不深究,她也不要冒这种坏大事的风险!
再说,栈桥也并不太高,掉下去后肯定会骨折或者内伤,但若非落在尖石上,命还是保得住的。为了复仇。她曾经连自身也肯奉献,何况只是肉体重创?
咬紧牙,她强迫自己发出惊叫却不试图自救。可身在半空之间,她忽然被接住了,还没看得清抱着她的人是谁,两人已经重重落地。发出嘭的一声。
不过,惊叫声太多太杂乱了,那震动人心的重摔声,只有琉璃才听得清楚。她的感官被瞬间放大了似的,发觉被那人好好的护在怀里。除了震一下之外就没伤到。可那人却闷哼,紧贴她脊背的胸膛起伏,还有那种骨折的咔嚓声,碎石入肉的、无法描述的声音,涌进她的耳朵和灵魂最深处。
转头,对上一双妖孽桃花眼。
“可不得了啊,小琉璃。你又被本王施了救命之恩,除了一辈子以身偿还,你还能怎么办呢?”这时候,他惨白着脸,却仍然笑意盈盈。
“你怎么样?”也不知怎么,琉璃的眼眶一下子就热起来。
萧十一忍着剧痛微微侧身,把她轻轻放在地上,见她立即爬起来,俯下身子看他,泪珠子溅了一颗在他的鼻梁上,忽然觉得这一切那么值得。他非常想看着她笑,她笑起来的时候特别美丽,可她为他哭,却是难得的。
她那么倔强,那么会忍,大约从前只为水石乔一个男人掉过泪。
“你夫君我真是了不得。”他忽略背上和左大腿的钻心痛。
他真的做得到。身为临山王的儿子,他从小却没少过虐待,肉体上的疼对他说却是家常便饭。正像他对琉璃所说:疼啊疼啊就习惯了、麻木了。其实,身体的感觉是最最能够忍耐的东西。于他而言,疼痛还是好事,那证明他还活着。
“你瞧呀,这么紧急的情况,我居然只显露出恰当的武功。真实的情况,在场那么多双眼睛,没人看得出来。”
第二十二章 一见钟情(下)
“闭嘴吧。”琉璃的心一阵阵的麻,看他身下的衣服渗出血来。那华丽的海棠红色窄袖袍子,上头如落花缤纷的海棠花。突然想,他若是死了,她怎么办?
当时,他就快要走过栈桥,却一直回头望她,似乎感觉到了危险。那是他在长年挣扎的求生中锻炼的本能。所以,他比任何人都看到得早,反应得也更迅速。他明知道她不会死,顶多就是重伤罢了,可他仍然没舍得……
同样的,为了不让萧左起疑,他的飞身救人也不过是萧家男人应该有的武力值之内。他为了大局,甘愿重伤,现在又怕她难过,还要笑着说话安慰她。
“伤到哪里?”她轻轻搬起他的头,置放着她的膝盖上。这么漂亮的脑袋,不该枕着乱石堆,还有蓬蓬的草。
“背上皮肉伤。”萧十一浅浅吸了口气,知道不回答的话,琉璃不会放心,“左腿差不多应该是断了吧?不过小琉璃,我很高兴。”
“高兴什么?又救了我?以为我会感动吗?”琉璃忽然凶他,“我不会领情的。”不知道两个人的体重相加会令坠落之力更大吗?而且,下面的那个人会承担两倍伤害。
“我高兴的是,这下子我名声更显了。”萧十一微微摇头,额头冒出了冷汗,脸上却还挂着无所谓的笑意,“不过我心里头最高兴的,就是回家后你要亲自侍候我了。毕竟,我是为救你才这样。以你那恩怨分明的性子而言,怎么会袖手旁观?成亲这么些日子,为夫可要好好享受一回软手温言,衣不解带。呃,衣带最好要解的。”说着,脸颊还在琉璃的大腿上蹭了蹭。
这个人!这个人!这个人!
琉璃的脸登时涨得通红,心情却极度复杂,也不知是因为萧十一到了这种时候还不忘要调戏她而羞恼,是因为有人挖坑逼得她不得不跳而愤怒,还是因为怀中男人伤重而心疼,抑或因为这种明目张胆的挑衅而激起了强烈的报复心。
她只是抬起头来,望着栈桥之上。
所有人都伏在栈桥的栏杆上往下望,后面看不到的人就探出身子。一时之间,竟给她密密麻麻的感觉,分不清孰是孰非、真假忠奸。不过她并不急,现在她心乱得很,只要平静下来的话,就算她推测不出,枕在她腿上那位智似妖鬼的男人又没摔到头,定然会找出幕后黑手。或者,直接调查就能查知真相。
只不知为什么,那么多人,她身为女性的第六感,却让她的目光锁定了两个人。
第一,便是温宏宣。他虽然站得比较靠后,似乎淹没在了人群中,完全不显眼,可琉璃不知是不是“邻人疑斧”的心理作用,就是注意到他,觉得他冷冷的看着她和萧十一,完全没有半点神情波动,平静得不像人类。要么,就是幸灾乐祸。
第二,是那位伊莉米拉公主。她冲到最前面,尽力向下弯身,想要看得更清楚。这姿势令她双峰欲出,可惜这时众人的关注点不在她身上,倒少了很多色色目光。而她完全忽略掉琉璃的存在,眼睛只盯着萧十一。那份真诚的关心,倒不像是假的。
这应该是很善意的表现了,可琉璃却忽然很不爽,似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盯上了,有些说不清也道不明的骄躁。
错开目光,发现萧左已经派人下来救援助,大约御医很快就到。但愿萧十一无大碍,她心里想着,忽然明白自己不知何时,已经对他有了怜惜之意。
“没有人会知道月嫔是我们的人,对月嫔动手只能是一箭双雕。”旁边,感受到琉璃情绪的萧十一低声开口,“即除了眼中钉,因月嫔坠落而引起的混乱,还会令人注意不到暗中有人对你施暗器。说不定,你向前挤,还安排了人推……那些贵女,哪个都可能动手。你嫁给本王这样的好夫君,多少人想你死呢。”
“先看伤,余事过过再说。”琉璃不想他费心思,却也明白萧十一说得对。但,这同时说明施暗器的人离她很近,不然人乱成一团,对方的神奇也会失了准头。虽不知是什么暗器,却不可能是有制导功能的高科技产品,出手仅凭的是手感而已。
顿了顿,眼睛却没从伊莉米拉公主身上离开……公主这样看着萧十一,难道是因为他英雄救美而一见钟情。
难道,对方不知道萧十一是有“妇”之夫?救的美,也是她这个正宫好吗?
又难道,这才是出手者的真正目的?了解公主对男人的爱好,适时把萧十一推出来,让公主注意到萧十一的俊美无双和勇敢无畏,继而令公主指他为自己的夫婿?并抢了她的“夫君”?
但这样做的前提是,对方坚信萧十一会救她,是真的爱她……这是异想天开的主意,胆大而心细,还让人很难怀疑……
月嫔不重要,只是恰巧倒霉。若站在她前方的是别人,事情还会发生。当然,那她就未必出手相救。可这样,到底还是影响不了结局。但,她还真的能做到见死不救吗?现代人对生命的尊重,姐姐所教给她的正直,本能中她就会做出选择。
了解萧十一的真心,又了解她的行为准则的人还真不多啊。说起来,嫌疑人很好圈定。
但琉璃没有继续深想下去,因为来救援的侍卫已经到了。她一个草莽出身的女子,也不用装什么因惊吓或者见血而晕倒了,干脆紧跟在侍卫们后面,到了用作临时看医之地的一处偏僻而干净的宫院里。很快,御医们也到了。
“朕的皇侄怎么样了?”萧左“关心”地问,眉毛皱成一团,看起来很是担忧。
此时已是突发状况发生的半个时辰之后。
琉璃垂着头,看起来似乎悲伤和特别紧张,实际上是要掩饰轻蔑的表情。萧左以为自己是影帝,事实上演技太差,做作得很,比起温凝之来,真是相差甚远。他大概巴不得他的好皇侄快点“自然死”,这样说不定那座据说积攒起来的金山,也能被他挖下一大块。
“临山王最重的是内伤,摔落时震动了五脏六腑,大约有内出血,还有呕血的情况……”
琉璃控制不住的抬头,衣袖内的手也情不自禁的抓紧。再看安坐在屋内主位上的萧左,身子前倾,也是极为关注。
“不过情况不是很严重,微臣们已经以止血药物让临山王内服,大体算是控制住了……”
靠,不早说!还带大喘气的,这不是吓死人吗?琉璃心里爆粗口,见萧左脸上的松了一口气般的欣慰神情极其僵硬和刺眼。
“还有,临山王左大腿骨折,恐怕一个月内无法动弹,三个月内不能用力。至于他背后的伤,虽然看起来吓人,鲜血淋漓的,倒只是最轻的,是皮肉伤而已。只要伤口按时上药,不碰水,就不会有大碍。疤痕嘛,请恕微臣们无能,那是肯定要留下的。”
琉璃张了张嘴,本想说那无关紧要,只要萧十一的身子不受大损就好。哪想到她还没有发声,旁边就有个女子以娇柔动人的嗓音说起了生硬的大赵语,“男人应该有伤痕,那是男人身上最好的勋章。”
琉璃恨不能一巴掌拍上去!
萧十一是为救老婆伤的好吗?不是在战场上为国为民,哪里来的勋章一说?再者,这屋里除了大赵之主,就是她这正牌的老婆。他们都还没开口,她一个番邦公主罢了,有什么立场!
伊莉米拉公主看起来极有语言天份,失必儿国坐井观天,不知隔着广袤的大漠,还有一个大赵国。而今才了解不过数月,就算霍家军中派人专门教她大赵风俗习惯和语言,她学得也未必太快了些。语调虽然掌握不好,有时候怪里怪气的,但却能流利的听和说。再搭上她美丽的容貌和丰满的身材,令人并不觉得好笑,反而有些异样的萌态。
到底萧左是明白人儿,闻言笑道,“朕的皇侄真是爱妻心切,令人动容。”挑明那人只会为美色才奋不顾身的,“不过朕也要谢谢他,间接救了朕的爱妃呢。”是为了显示他恩怨分明,并且也是个怜香惜玉之人。
此处,除了琉璃之外,就只有萧左和自动自发跟过来的伊公主。月嫔虽然被救,但好眼色的并没有上前头凑。事实上,只要极少数不长眼的人才看不出皇上对番邦公主有意。所以,游园时很多曾存了非分之想的人都闪得远远的了。只因这次“意外”,萧十一才冒了尖。
“舍命救妻,真男人!”伊莉米拉公主又赞,挑起一根水葱似的拇指,那双碧油油的眼睛水汪汪的,闪啊闪的就像一潭多情的秋湖。
“来人,送临山王回王府休养,他治伤所用的药都要最好的,由宫里的尚药局出。另,赐玉如意两柄,令黄金百两,白绫五匹。”
玉如意和黄金就算了,萧左难得大方。可白绫是怎么回事?让萧十一回家勒死自个儿?竟敢和皇上抢女人的关注度,真是活腻歪了!
“谢皇上。”心里再怎么吐槽,也得谢恩。
哪想到她膝盖才沾地,那边伊公主又再度开口,仿佛她不说话就会变成哑巴,“皇上,我可以去临山王府上探望临山王吗?”
这是……很无理又很直接,还有些别有用心的请求。
第二十三章 探病(上)
“我们失必儿国的人,最是崇敬大英雄。”伊莉米拉公主强调。
舍命救妻就是大英雄了?看起来,男人们是该对老婆好一点。琉璃心中继续暗暗吐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如此无聊透顶。
“这……”萧左露出为难的样子,看向琉璃。
琉璃本应该说:这恐怕于礼不合。再者,我们家王爷重伤,应该安心调养,实在没办法接待外人,尤其还是公主这样尊贵的客人。
可是见到萧左那张脸,尽管心里突然对伊公主很排斥,不喜欢她接近萧十一,更不喜欢她对萧十一表现出的那种明显感兴趣的表情,琉璃却仍然鬼使神差地说,“若皇上同意,我们阖府上下,很欢迎公主殿下。”
能让萧左坐腊,琉璃能战胜一切心中的不爽。她十六岁来东京都,不就是为萧左填堵,并最后堵得他无路可逃吗?可为什么,此时心里这么不舒服!
“太好啦!”伊公主几乎欢呼。
萧左的脸都快绿了,却还要装出威严而无波的神态,在番邦美人殷切的目光中,勉为其难的点了点龙头。
哈!琉璃心里几乎乐得低喝一声。可转眼,又莫名的郁闷起来。
搞到一路鸡飞狗跳的回到家,琉璃立即着手安置萧十一。
他的左大腿断了,至少一个月不能轻易移动,可目前天气又冷了,所以要找一处温暖安静的所在,最好是即向阳又通风,免得炭火气散不掉。当然,里外套间是最佳选择,外间的地方还要尽够宽敞,侍候的人能住得舒服,放个小药炉啊,温个补品啊也方便。
这样掐指一算。也只有主院她的屋子才够资格。
在马车上,她已经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做出了决定,所以在躺了伤号的马车行得极慢的情况下。她先叫人快马回府,吩咐青黛带人先把房间快速地收拾了出来。
萧十一没说错,她想亲自照顾他,自然是自己搬到外间,而把他的东西放到里间。
而萧十一听到她低声对青柠说着布置,不禁舒服地叹了口气,“成亲这么久,本王终于睡上了王妃的床……虽然你不在,可你的气息总存留着的。”
琉璃有些脸红,也不知是羞。还是恼。或者,又觉得萧十一这话说得很是可怜。他们两个现在像是陷入了僵局,若没有绝佳的契机,似乎就对峙着,谁也动不了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