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高家也不会太喜欢她。

第一百零九章 规矩

无论哪个朝代都注重孝道,无论哪个时代,家族都是很重要的,便是在二十一世纪,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夫妻,一样是有诸般的不如意。

不过,皇帝指婚的除外,皇帝下一道圣旨,那别管是男方不乐意,还是女方不乐意,就全都只能认了,连和离的机会都不会有。

回了京城没多少日子,高枫就去皇宫求那皇帝给一张指婚的圣旨。

太后娘娘其实不大乐意,高枫的身份摆在那里,又有兵权,而宋朝真正能带兵打仗的将领实在有数,太后还是希望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也算是个牵制,就算不把公主许配于他,好歹也要许一个郡主什么的,莫名其妙冒出来个前均州知州,还做过好些年犯官的女儿,居然打败了公主,把高将军捞到手里,她怎么会乐意?

奈何秦家平反的事儿,其实闹得挺大,而那个秦易之,在文官里还真是有些地方,清流对他的观感极佳。

而那秦亚茹,在开封也不是一点儿名气都没有,又有一个立下大功勋的高枫,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求,只要秦亚茹。

哪怕是皇家,做这等棒打鸳鸯的事儿,也不大合适。

再者说,太后毕竟是老了,年纪大了,已经不像前些年那般,能够完完全全地控制住小皇帝。

小皇帝虽然是纯孝,可和太后的争执,也不是没有,为了皇后的位置,他几次三番地和太后意见不一致,早就不耐烦,又年轻,心里还有那么点儿风花雪月的念头,高枫还特意把自己和秦亚茹之间的感情。描绘得唯美动人,言谈间更是把秦亚茹给说上天上有地上无的好女子,皇帝一感性,二话不说,圣旨就下了。

赐婚的旨意一下去,太后又怎么好明目张胆地反对,再说,她也不至于为了一个臣子的婚事儿和皇帝过不去。

到是高家的人接到圣旨,那是各怀心思,有不在意的。有幸灾乐祸的,当然,也有不高兴的。

正逢春日。阳光正好,百花盛开,高家的当家主母后忽然下了帖子,要见秦亚茹,这到不奇怪。儿子的新妇都定下,马上就要下聘,当娘的总不能连见都不见上一面。

秦亚茹随着高枫来到高家的老宅,到也并未遇到什么刁难。

高家世代书香,生活从来都是质朴的,房子的布置。恐怕还远比不上豪奢的商贾人家,只是从些细微的地方,透露出一股子雅致的韵味来。

高家的女使客客气气地领着秦亚茹。把她护送到后院,高枫自顾自地跑到前院去见他父亲高熙。

他到不担心自家媳妇,反正婚事定了,他那个嫡母又是个聪明人,根本不可能去为难亚茹。再说,这个世上能让秦亚茹为难的女人。还没有生出来。

秦亚茹便这么顺顺利利地进了屋,见到了高枫的嫡母方氏。

方氏是个很温和的妇人,言笑晏晏地扯着秦亚茹的手,和她说了几句家常话,都是交代她好好照顾高枫之类。

秦亚茹也默默应了,几句话的工夫,厨房的菜便送了过来,菜色都很精致,可精致过了头,看着好看,吃起来却寡淡的很。

一群穿着打扮没什么不一样的年轻女人,规规矩矩地摆放好饭菜,就立在一边伺候方氏用膳。

秦亚茹一开始还当这些人是女使,可其中一个容貌很秀丽的,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哀怨,还有一丝很古怪的意味,那眉眼,到与现在的高枫有些相似。稍微回神,便知道这些人肯定是高家的小妾,一个个的,规矩到显得刻板,即使是高枫的生母,看起来和寻常的妾也没什么不同。

高枫现在都是大将军了,她照样得在主母面前一日三餐地立规矩。

吃完饭,方氏又把高枫的妹妹们叫过来相见,方氏自己没有女儿,眼下十几个女孩儿,都是庶出的。

这些女孩子模样有的生得妍丽,有的生得寻常,但都规规矩矩,说话细声细气,吃饭的 时候悄无声息,对着她这个嫂子,既无好奇,也无刁难的意思,连出口的话语,都像是排练过成千上百遍。

秦亚茹蹙眉,忽然觉得,这些小女孩儿们,有点儿像过去的自己,甚至比过去的自己还懂规矩。

她一样出身,当然,秦家和高家不能比,她是被爹爹当儿子一样养大,宠爱有加,得到的关爱,绝对不比她哥哥得到的少,偶尔还能跟着爹爹出去玩一玩,可这些小娘子们,却像是从生产线上下来的一般,行止坐卧,全无二致,见到一个,或许会被人说一句有教养,不愧是的小娘子,和外面那些疯疯癫癫,整日四处乱窜的野丫头们完全不同,但十几个站在一块儿…

这种感觉,还真是让人无语。

至少秦亚茹忽然下了决心,她若是将来生下女儿,肯定不能把人养成这副样子,便是得到再多人的赞许,生活得一点儿滋味都没有,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不过,秦亚茹也能理解,这一群都是庶出,当家主母哪里真会关心,不过是按照规矩调教,恐怕还生怕她们做出点儿不规矩的事儿,让人说她这个当嫡母的苛待庶女,连带着拖累高家的名声。

反正,这一顿饭吃完,秦亚茹是十分庆幸,幸亏高枫有自己的将军府,早就分府出去,就差分家,要不然,打死自己,自己也不肯嫁进来,真要一日三餐地跑到嫡母面前立规矩,她还不如终身不嫁来得痛快。

到天将暮,秦亚茹才脱身而出,随着高枫上了马车。

一上车,高枫随意地蜷缩着长腿,搂住自家媳妇的腰身,就往她嘴里塞了几块儿点心:“没吃饱吧?看看,我多有先见之明,先垫吧垫吧,等下咱们去酒楼将就一顿。”

秦亚茹失笑:“看来你很有经验?”

“每次在我那嫡母那儿吃完饭,我都得加餐。”高枫故意做出一副胃疼的表情,“放心,马上要分家,以后打不到多少交道,装一装就算了。”

他现在是武将,高家又在清流中地位很高,文武联合是大忌,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高家好,分家在所难免,高熙一向精明,用不着高枫提,他也知道该怎么做。

第一百一十章 嫁妆

秦亚茹又去高家参加了几次宴会,也见到了高枫的生母小陶姐,小陶姐对秦亚茹似是有些不满意,这到能够理解,本来她儿子要娶回家的可能是公主,如今莫名其妙变成成过一次亲的女人,换了哪个母亲可能都不会乐意。

不过,亚茹也没特意去讨好她,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秦亚茹就算嫁给高枫,那她正经的婆婆也是方氏。

小陶姐还没资格摆婆婆谱儿。

只是,高家的气氛实在算不上好,至少比秦家的规矩要严格十倍以上,若非他们家那一套,秦亚茹也不是完全不熟悉,若非秦姑娘只是去二十一世纪转了一圈,并不是真正的穿越女,恐怕只因为恐惧高家的气氛,对这场婚事的期待度就要大大地降低了。

好在方氏是个聪明人。

作为嫡母,她也很尽责,对高枫并不特别亲近,却也不至于给他使绊子,该尽的责任都会尽到,待秦亚茹算不上热络,却也和蔼。

其实,方氏恐怕觉得高枫娶秦亚茹进门,比娶一个公主进门更和心意,若真是公主进了门,她这个嫡母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当好婆婆。再说,又不是自个儿的亲儿,面上过得去即可,哪里会真在意她娶什么样的新妇!

无论如何,不管两家人是支持还是不甘愿或者不在意,高枫和秦亚茹终于要成亲了。

纳采、纳吉、纳征…各种繁琐的礼仪一大堆,尤其是皇帝指婚,把高家和秦家都给折腾的不轻。

聘礼要比秦家嫁妆来得丰厚,秦亚茹也不去要那个面子,他们秦家到底底子薄,和人家百年望族不能比,没必要为了嫁妆把家里都掏干净。将来她大哥还要娶亲,总不能真让秦家变得家徒四壁,让未来嫂子生气。

秦文渊到是为妹妹寻了一大堆好东西,据高枫说,都是打仗的时候搜刮的,有值钱的,有不值钱的,反正乱七八糟一大堆,他本人不大懂,干脆全给自家妹子留下。

秦亚茹只从里面选了精巧的物件儿收下。那些大件儿的古董文玩,一样没要。

本来大家都以为秦家的嫁妆可能真有些不足,可谁也没想到。就连秦易之都没想到,高枫高将军说话算话,当真大大方方地把自家的将军府连带着所有的财物都记在秦亚茹的名下。

这事还把小皇帝给惊动了。

那将军府乃是御赐的,主人变动还得报给皇帝,皇帝到是一笑了之。点头答应,回头却忍不住笑话高枫一个赫赫有名的武将,朝野称颂的英雄,却是个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将来肯定惧妻如虎。

说这种话的,当然不只是皇帝。满朝文武百官私底下都嘀嘀咕咕,有好些嘲笑之词,弄得高家甚是没面子。

秦亚茹哭笑不得。揪着高枫的耳朵:“你真是…别胡闹!”

这等惧妻的名声,高枫不嫌寒碜,她还不愿意当悍妇,想她秦亚茹两辈子都是温柔皮相,哪能让高枫破坏。

别人的闲言碎语。高将军是一概不放在心上,而且还变本加厉。手里的余钱全拿来置办各种各样珠宝首饰,光明正大地往秦家送,花钱如流水,最后甚至是把他这些年积攒的金银,都从钱庄里取出来,送到了秦家。

到是他手下那一群天不怕地不怕,跟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猛将们,听了这些,忍不住在他面前劝说几句。

尤其是几个把高枫当神仙崇拜的亲信,更是不可理解,连秦文渊都皱眉:“将军,我知道你疼我妹妹,可是,这般做,也未免太过,对我妹子的名声不好,嫁妆我们秦家不是出不起,虽然不能和你家的聘礼相提并论,可也算得上体面,没必要把整个将军府搬空吧?”

就高枫那架势,秦文渊都觉得心慌意乱。

“有什么不好的。”高枫喝了酒,早就丢下以前那特有风范的伪装,虽然不至于歪歪扭扭,却没以前那般正经了,拖长了声音,皱眉道,“别觉得俗,别看不起银子,一个女人,掌握了一个男人所有的家产,就不怕他学坏,这是保障。”

看秦文渊一脸不以为然,高枫叹了口气,“再说,咱们是什么人,是当兵的,说不得明天上了战场就一去不回头,说不得死在北面还是西面,就得丢下孤儿寡母在家里苦熬,当咱们这种人的女人不容易,我娶亚茹,心里发虚,我所有的一切身外之物全都给她,也还是她吃了亏”

高枫这几句话传了出去,正是怀春时节的小女儿们,到是对他的情深意重颇为中意,高将军在京城的身价更高,不知成了多少深闺少妇倾慕的对象。

那些文臣们不理解,都觉得他矫情,到是那些武将的家眷们,心有戚戚焉——郎君驻守边疆,十年不归,在家里养儿育女,照顾公婆,凄凄苦苦地守一辈子,便是衣食无忧,富贵荣华,身边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那日子也实在不好过。

虽说如今看着天下太平,可辽国和西夏都虎视眈眈的,边疆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各种农民起义虽然没有席卷全国,却也不少,谁也说不准自家的男人某一日便回不来了。

此时重文轻武,武将不受重视,便是武将的家眷,仿佛也比文臣的家眷要低上一头,仔细想想,嫁给个武将,这日子过得,还真是艰难。

日子倏然而过,终于到了亲迎之日。

高枫骑着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带着八抬大轿,到秦家去迎亲,那轿子装饰的艳红,上面挂了一连串的珍珠宝石,实在奢华的厉害,好多大姑娘小媳妇在街边看了,都忍不住感叹,若是出嫁的时候坐一回这样的轿子,便是死了也甘愿。

秦亚茹乖乖地坐在梳妆台前,对镜梳妆,她的宝贝儿子大郎乐呵呵地立在旁边,不过,目中到有几分紧张之色。

特意从均州赶过来的王氏和方氏,小心翼翼地帮秦亚茹梳好云鬓,连声叮嘱:“出嫁了,可要好好盯着你男人,他生得招人,妾纳几个无妨,可别让人蹬鼻子上脸,踩到你头上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成亲

秦亚茹笑眯眯地听着一群长辈唠叨,很乖巧地点头答应——虽然她觉得若是高枫有一日想纳侍妾,她绝不会像前世对待陈文岳一般宽宏大度,更可能的是直接灭了高枫那混蛋,要不然就一走了之。

当然,这些大逆不道的话显然不必说,大喜之日,她本该让所有心存疑虑,也有祝福的长辈们安心,自是听话的不得了,就是帮她梳妆的人要往她脸上涂脂抹粉的时候,她有些不大乐意,到底争执一番,稍微画了一个略显得艳丽的妆容,只是白粉没有涂抹得太重,胭脂也不至于很红。

这不是她第一次的婚礼。

再一次穿上凤冠霞帔,大红的礼服,脸上到仿佛不像初次成亲那般,混合了喜悦,娇羞和幸福的表情,到显得淡淡的。

王婶子有些看不过眼,搂着秦亚茹叹道:“你莫不是还想着陈文岳?我的好姑娘,就那么个混蛋男人,连咱们高将军一根头发丝都没法比,你可莫要念着她,自己要好好的,和高将军好好过日子。”

说着,王婶的眼睛不由发红,扭头看了一眼站在一边,跟着傻笑的大郎,叹了口气,“大郎,你以后要听你娘的话,好好孝顺你娘,还有你爹,记着,你爹就是高将军,莫想旁人了,将来啊,若是你有了弟弟妹妹,可别”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显然是心有不安的。

大郎懵懵懂懂,只看着他娘亲笑道:“娘真好看,我也要有爹爹…娘亲,以后我们是不是能永远和爹爹在一起?”

这孩子年纪只有一丁点儿大,却喜欢高枫喜欢的不得了,实在是高枫此人,太有孩子缘。在现代的时候就让一群小鬼喜欢,到了这个时代,还是能恨轻松地把小孩子的心给勾搭走。

秦亚茹失笑,就连她的宝贝儿子也完全不念陈文岳了。

也是,当初孩子出生时,那人已经远走他乡,赴京赶考去,后来见面,也没说上几句话,偶尔相晤。也全是恶劣印象。

对于大郎来说,想必根本没有所谓亲爹的概念,他不恨陈文岳已经算是秦亚茹教育得当。小孩子嘛。和谁处的时间长,便和谁亲,大约过不了多久,他便真的会把高枫当成亲爹,便是陈文岳站在他眼前。他也不认识了。

其实用不着过些时候,现在碰上高枫,大郎几乎连她这个当娘的都要忘到脑后。

男孩子到底还是倾慕英雄了得的男人,父辈的作用,不是秦亚茹一个女人能够完全代替的。

王婶子对着梳妆镜,替秦亚茹最后一次调整了一下漂亮的嫁衣。看着艳如桃李的女子,终究还是收起心里略显得复杂的思绪。

“新郎官到了!”

不知过了多久,迎亲的队伍终于来到。

秦亚茹心下叹息。让女使搀扶着,恭恭敬敬地跪倒在一脸肃穆的老父身前。

秦易之脸色发红,精神焕发,看着女儿,嘴唇抖动了一下。一只手放在亚茹的头上,嘶哑着声音道:“敬之戒之。夙夜无违姑舅之命。”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方氏。嘴唇蠕动了一下,看了王婶一眼,王婶叹了口气,也走上前,扶着秦亚茹的肩膀,低声道:“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尔闺门之礼。”

虽然告诫的话,本该是秦亚茹的娘亲来说,可如今她娘家的女性长辈们她都不大熟悉,只有王婶和方氏,对她来说,比较亲昵,方氏说到底是陈家的人,她出嫁,总不好让前夫家的族长夫人训诫。

好在没人介意,秦亚茹小声应了。

秦亚茹在屋里只要安心等待即可,可高枫想通过秦家那些七大姑八大姨,还有一群小娃娃们的围攻,娶到新妇,却不是那么容易。

迎亲的队伍到了秦家大门口,乐者吹拉弹唱,声音震天,高枫别别扭扭地穿了一身大红的袍子,立在花轿前面,他眼前却是围着一堵肉墙。

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身子最宽的妇人们,足足有七八人,堵在门口,好几个三十几岁的妇人一见高枫,就高声笑道:“我们新娘子在家里养这么大,不是你说带走就能带走的,不拿十万钱出来,休想进此门。”

高枫哪里懂这时候的迎亲礼,虽然被人逮住恶补了好多常识,但你让他带兵打仗他能做到最好,应付这些女人们,却是实在不知该怎么办了。

一后肘子戳到身边立着看笑话的秦文渊身上,“快,想办法过关,本元帅现在命你为先锋,务必冲开敌阵,帮本帅将娘子抢到手。”

他身后一群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弟兄们哄然大笑。

“我说,将军,人家秦文渊是新娘子的亲哥哥,你难不成想让‘叛国投敌’?”

“别耍赖,赶紧撒钱,难不成秦家娘子还比不过十万钱?”

高枫见旁边一堆起哄的,个个幸灾乐祸,恨得不行——他家新娘子自然不是区区十万钱能比的,可他现在一穷二白,哪里拿得出来?

他到底不大懂这里面的习俗,还真以为宋朝男人迎亲的时候要撒下十万钱,那才能迎到新娘子,此时急得满头大汗,再一听身边一群臭小子挑拨的话,更是恼弄—这话若传到岳父耳朵里,他还能讨得了好?就是让亚茹听见,亚茹不介意,他也难受。

深吸了口气,高枫面上带笑,暗地里咬牙切齿地道:“你们最好小心,一群光棍,我就不信,你们将来不娶亲,若是再捣乱,到时候”

他不吓唬人还好,一吓唬人,周围的笑声更大。

这会儿秦文渊也看出来,他们将军这估计是喜糊涂了,脑子根本不会转,如果当初辽国把自家妹子弄去做秘密武器,说不定战无不胜的麒麟军就要栽,毕竟,主帅要是脑子成了浆糊,哪里还打得赢仗。

秦文渊笑眯眯上前,也不去为难他,主动抓了一把红包,往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怀里一塞,这群人就笑眯眯地退了。

高枫这才恍然,当然不可能真要给十万钱,若真如此,宋朝的男人们哪里还娶得起新妇!

千呼万唤始出来。

高枫一抬头,终于看到了他的新娘,头上蒙着喜帕的秦亚茹,窈窕地走出门,他心里一热,忽然熨贴无比,来到这个时代这么多年,他本以为自己已经融入其中,不再惦念他原本的世界,但此时此刻,他才真真正正感觉到一颗心回落,踏踏实实地放在了肚子里面,即使以后面临再多的艰难险阻,只要有亚茹一路并肩同行,他便无所畏惧。

身量虽然笔直,脚下居然有一丝踉跄,高枫面上露出灿烂的笑容,这笑,简直完美得让人无法直视,稳稳地牵着亚茹的袖子,把她送上装饰奢华的花轿,轿帘落下。

秦亚茹闭着眼睛,仿佛只是一瞬间,她便被高枫牵着手立在了将军府的大堂上,高家二老都在,二人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还是显出几分喜悦,将军府更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即便高枫只是个庶子,秦亚茹还是二婚,甚至带着个孩子,可这是圣上赐婚,天大的颜面,高家的两个老人可不敢当真有丝毫的怠慢,就连高家那些子弟新妇们,也都齐聚在将军府上。

“一拜天地”

听见声音,秦亚茹感觉到高枫拉着自己的手,微微一紧,不由露出个微笑来,随着他的引导,轻轻拜了下去。

“二拜高堂”

虽然只是宋朝的父母,可前世高枫的父母早逝,能有双亲参与自己的婚礼,对他来说,已经是相当相当好的。

“夫妻对拜”

秦亚茹拜倒,看到高枫红红的足尖儿,一颗心也跟着软了下来。

他们从此结为夫妻,夫妻一体,白头到老。

从今往后,他们三生石上结因缘,两个人成为彼此世间最亲密的人,从此,对方将是最与众不同的存在。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十年

三拜结束,高枫领着自家新娘子,笑逐颜开地回到新房,小心翼翼地扶着新妇坐在床上。

新房里的气氛却有些暗潮汹涌。

来参见婚礼的,不只是高家和秦家的族人,京城世家大户,簪缨大族差不多都到齐了,光是秦亚茹不认识的女眷,就挤满了一屋子。

这些人的身份,想必都不低,以高枫的位置,身份略低的官家娘子根本进不了此处。既然都是身份高贵的,大半儿都打过高枫的主意,或是为了自家姐妹,或是为了自家的女儿,如今高枫终于娶了新妇,可这新妇的人选却不免让人大吃一惊,心里哪能不犯嘀咕,可惜,皇帝亲自做媒赐婚,她们便是心中不满,口中还得一连串的贺喜的词儿吐出来。

这会儿见秦亚茹端坐在床上,厚重的吉服遮盖了容貌,便是听闻过新娘子美若天仙的传闻的,也少不得好奇——不知道是怎样的如花美眷,才能硬生生让铁血将军化为绕指柔,心甘情愿地拜倒在佳人的石榴裙下,连男人最重要的脸面都不顾了。

“哟,瞧高将军都迫不及待了,还不赶紧让我们瞧瞧新娘子的花容月貌,也好沾沾喜气。”

“没错,赶紧掀开盖头,让我们大伙儿瞧一瞧。”

一群好事者哄笑道。

若是换了其他人怕要手足无措,高枫和秦亚茹到没觉得什么,比起二十一世纪花样百出的婚礼,宋朝人的手段太过单薄,实在不够看。

高枫洒然一笑,随手拿起喜秤,轻轻地把喜帕从新娘子的脸上取下。

借着新房内的灯光,众人齐齐注目。却见秦亚茹缓缓地抬头,眉眼疏淡,并无过分的喜悦,只是轻轻勾起唇角,露出个极温暖的笑容来,众人的呼吸都跟着一窒——五官只是好看而已,偏偏让人觉得这就是倾城国色,少有人能及。

高枫定定地看着她,目光坚定执着,还带着一丝迷离。

好半晌。屋子里的人都忍不住轰然叫好。

伴娘愣了许久,才恍然记起自己的职责,忙走上前。让高枫在新娘子身边坐好,把两个人的发打散,又梳成一个顶髻…

等到一连串的仪式完了,屋子里的人都不免有点儿恍惚,也许是气氛太好。也许是新郎新娘之间太过默契,让那些本没抱多少善意的人,也免不了在心底深处不甘不愿地暗赞一句——‘天作之合’。

高枫还得去应酬宾客,再不舍得,也只能留秦亚茹一个人呆在新房里。

借着烛光,秦亚茹解开吉服的扣子。打散了秀发,洗净妆容,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抬起手来。

她秀气修长的手指上,戴着一个不大不小,很是精致的金戒指。

虽然不是钻戒,却是能工巧匠所制作,到比后世的钻戒看着更加精美。

“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秦亚茹失笑。喃喃唱了句刚刚歌伎唱的曲子,“这一次,应该能圆满了。”

隔着一道门,外面哄笑吵闹声声声入耳,大红的,臂粗的蜡烛闪烁着光亮,照得新房说不出的喜气。

秦亚茹昏昏欲睡,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感觉到身子一轻,被坚实的手臂搂到了怀里,她迷迷糊糊地伸手环住来人的脖颈,连眼睛都不必挣开,即使隔了这么长时间,她还是熟悉最他的味道,本能地不会对他有任何一分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