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纸上的字迹娟秀,可写出来的东西却是刻毒的很。上面要求这两个人让秦亚茹和庞元英在死之前,感受一下一个比较有趣的刑罚——到不困难,很简单,就是把人绑好固定住,用浸水的系棉纸一层一层地往脸上糊。

据说,是因为写这封信的那位美人偶尔听说了这种刑罚,忽然想试验一下,看看效果到底如何,正好手头有两个需要处理的,就干脆用在他们身上玩一玩。

那瘦高个叹了口气:“不能在这儿处理,时间来不及了,再过一刻钟,若是咱们还没有回复,杜九肯定会行动,可官兵在上面围着,还有一群地头蛇帮忙,带着他们两个实在不大好走,也不知主子怎么想的,这也算不上什么新鲜玩意儿,以前我们兄弟没少玩这一手,有什么好试验的。”

那易容高手苦笑:“谁知道主子怎么想,只是也只有试一试,否则万一让主子失望,咱们肯定倒霉,不说我,就是你们兄弟也落不到好,幸亏这地道还算安全,也不至于太苦难。”

说话间,秦亚茹就感觉到那易容高手在自己的脸上涂抹了一阵,然后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道过了长时间,但想必不会很久,因为秦亚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还老高,而她所在的位置,也仅仅是武当山上白云观附近的一个小山洞,秦亚茹以前在这儿采过药,认得这地方。

她身上的绳索已经被解开,但身体完全无法动弹,一扭头,就看见庞元英正躺在她身边,同样睁着眼睛,也是一动不动。

那瘦高个不知道从哪里弄出一只水囊,正往一叠棉纸上面浇水,浸透了之后,拿起一张往秦亚茹面上一覆,她立时就觉得呼吸一窒,胸口开始有憋闷的感觉,透过纸张,还能模模糊糊地看见庞元英惊恐的目光。

瘦高个的动作很快,似乎赶时间,嘴里小声碎碎念:“别怪我,只能说你们女人都不可理喻。”

就这么一句话的工夫,秦亚茹的脸上又多了两张纸,她已经感觉到无法呼吸,胸口难受的厉害。

就在她以为,自己下一秒就真的会屈辱地死在此地,开始想季老会不会把大郎教养成人的时候,那瘦高个忽然一声闷哼,左胸上钻出闪亮的匕首,鲜血喷洒了秦亚茹一头一脸。

第六十四章万幸

那鲜血压得纸张更沉重,秦亚茹一时间觉得胸口火烧火燎的剧痛无比,迷迷糊糊,几乎昏死过去,压力却徒然一轻。

却是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把她面上的那一叠纸张,取下了一大半,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还糊在口鼻之上,已经不影响呼吸,只是阻碍视线罢了。

浅浅地吸了几口气,舒缓胸口的滞涩,眼睛用力眨了几下,好不容易勉强睁开,秦亚茹隔着湿透了纸张,隐约看到身前站着个人影,这人影在她面前伫立片刻,忽然太起一脚,用力踩在她旁边那位小侯爷的小腹之上。

庞元英嘶哑地轻吼了一声,面孔扭曲,却立时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若非此地不合适,她都想夸赞一句——身娇肉贵,贪图享乐的小侯爷也是个硬汉,可真没看出来。

也不怪秦亚茹这般轻松,一来她现在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可以肯定,眼前这人应该不算敌人,至少没想让自己死。

虽然他似乎对庞元英敌意挺浓,但看他的模样,也不似想要直接将庞小侯爷人道毁灭的样子。

她被逼无奈,为了这位主儿轻身涉险,沦落到此等地步,纵然算不上怨恨,可到底意难平,再说这人给她带来麻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现在让这小侯爷受点教训,到也不坏,秦亚茹想,自己好歹能出口气,而且,说不定经过这一次,这位主儿能成长一点儿,让他身边的人省些心。

我们秦娘子一点儿都没去考虑庞元英到底是为了谁才这般倒霉,落到此等地步。事实上秦亚茹也没觉得是自己的缘故,说到底还是要怪庞元英自信过头。疏忽大意。

秦亚茹努力让自己的思绪放开,这是和高枫学的,越是紧要关头,越不能慌乱,越要镇定,如果做不到,便努力去想让自己开心的事儿。

这会儿显然是紧要关头了。

秦亚茹吐出口气,微微一笑,要知道,在已经绝望的情形下。忽然大转折,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平安无事的希望,已经算是相当相当的不错。她该庆幸。

立在她身边的男人似乎很意外她能如此安静,略带一点儿艰涩的笑声响起。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会杀你?”

秦亚茹一怔,就感觉到一只冰冷的,水淋淋的手握住她纤细的脖颈,那人并未很用力。可那种湿漉漉,凉飕飕的感觉,却让人毛骨悚然。

她忽然想起高枫曾经随口说笑时告诉她的一个吓唬人的小妙招——用冰冷的东西压迫颈部动脉,配合催眠术,能让人心跳加速,还能让人不知不觉地回忆很久以前的记忆。自然而然地把心里话都说出来。

当然,对受过训练的,意志坚定的人不管用。

这伎俩没有科学依据。可高枫十次里至少有六七次能够成功,成功率都超过一半儿了,弄得他们队里一群人也不知道自家队长是胡说八道,还是真有诀窍。

“是,我还算怜香惜玉。并不怎么想杀你,可你若是不能给我我想要的答案。我便把你的衣裳剥下来,就这么扔在山上,你应该知道,此地并不算隐秘,肯定会有人过来,就是不知道来的人是女人,还是正人君子了?”

那声音阴测测的,带着说不出的诡谲,秦亚茹却从里面听出一种很特别的韵律,和心跳的声音相配合,不由惊讶——不会吧,在一千年前的大宋朝就有人会催眠术?难道自家老祖宗这般有能耐?

转念一想,到也不是不可能,在她的资料里就记录着有一种祝由术,里面就包含了心理疗法,若资料正确,那种医术可比现代的催眠术要厉害不知多少倍。

中国历史上战争频发,不知道有多少技艺泯灭在历史长河中,有她不知道的事情,也很正常。

不说别的,就白云生那种一个飞身就掠上屋檐的轻功身法,便比催眠术要神秘莫测的多了。

要是这男子知道,他努力吓唬的秦亚茹,竟然还有心思胡思乱想,估计会郁闷的一头撞死了事。

但隔着一层棉纸,不只是秦亚茹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一样看不到秦亚茹的表情,即使对方正走神,他也不知道。

这样也好,省去一场郁闷。

男子伸手把秦亚茹脸上的棉纸揭开一点儿,露出她殷红的嘴唇,又忽然一反手,把正侧耳倾听,还听得颇为入神的庞元英敲昏,才继续用低哑阴沉的声音道:“我且问你,五年前你父亲让你送出去的信,你可送出去了?”

“五年前?”秦亚茹呢喃,绞尽脑汁,可什么也没想起来。

对真正大宋朝的秦亚茹来说,五年前的事儿或许还有记忆,可对现在的秦亚茹来说,所谓的五年前,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除非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又怎么会记得?

秦亚茹闭上眼睛,想起以前高枫说过的话——记忆不会消失,会永远储藏在大脑深处,没有受过记忆训练的人可能想不起很久远的事情,但凡是受过严苛的记忆训练之后,所有的记忆便如储存在硬盘中的资料,只要有关键词,就能很容易地翻找出来。

但秦亚茹只是个法医,是后勤人员,自然是没受过什么训练的,即使她把所有高队长说过的各种加强记忆的法子都用上,也依旧想不起五年前她爹有让她送过什么信。

那人似乎被秦亚茹的沉默刺激了一般,声音更冷,带着一股努力压制,依旧喷薄而出的怒气:“我提醒你,是五年前的八月份,八月十五,中秋佳节…那天夜里下了大雪,铺天盖地的雪。”

秦亚茹一怔,一下子就想了起来,她怎会不记得,那是她和爹爹,阿娘,大哥,三妹,还有…五郎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大团圆的中秋节。

记得那天爹爹的兴致很高,喝了不少酒,还送给自己她早就特别想要的一整套笔墨纸砚。

别的就罢了,那里面的狼毫笔却是爹爹珍藏了二十年的,听说是前朝制笔大师的遗作,当年爹爹考中进士的时候,他的恩师庞子羽亲手所赠。

庞子羽的爱子庞纯之,也就是秦易之的师兄,也十分喜爱这支笔,可庞子羽却把它给了秦易之,庞纯之还因此连续半个多月和秦易之闹别扭。

秦易之对这支笔非常珍惜,早就说将来要送给自己的孩子,小时候秦亚茹和她大哥就经常为了这支笔斗嘴。

“那一日的事,你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天我好开心。”不知不觉,心中本很有底气的秦亚茹,居然有了那么一点儿被催眠的迹象,“我赢了大哥,爹爹把那只狼毫笔给我了,不过到也正常,大哥本来就不像爹,相比于读书,更喜欢习武,就是读书,也总是把兵书搁在正经的经书下面偷偷看,爹发现了,可气得厉害。”

宋朝重文轻武,秦易之自己就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当然希望他的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奈何他女儿到有读书的天分,儿子却是读得稀里糊涂,乱七八糟的书籍没少读,正经的书却读得粗疏。

那男子也有一瞬间的沉默,随即呢喃:“没有信?是了,那种东西怎么可能大大方方地给你…你得到的那套笔墨纸砚在哪儿,难道你没有用过?”

秦亚茹沉默,闭上嘴,心口绞痛——当时父亲一定是对自己寄望很深,可自己呢?那时的她就是个陷入爱情的小女子,和天底下的傻女人都一样,愿意给心爱之人最好的一切,爹那支笔,是她心心念念的,但越是心爱之物,越要给最心爱的男人。

那支笔,她连碰都没舍得碰一下,就送给了陈文岳,秦亚茹咬牙,第二日那支笔就让陈文岳给弄丢了,当时陈文岳甚为沮丧,她也心疼,却还是强压着对爹爹的愧疚,宽慰了五郎许久。

“你到底有没有用过?”那男子厉声道,语气也开始变得急促,不远处似乎已经隐约有声响传来,他的时间已经不多。

秦亚茹迟疑了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东西我没用,都给了…陈文岳。”

那男子一怔,猛地握紧拳,良久才呢喃:“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他猛地一转身,弯下腰,用力扇了庞元英一巴掌,硬是把他从昏迷中扇醒。

庞元英大怒,眼睛中的怒火将他俊秀的脸衬得更是艳丽,若是一般人看到,一定会心生怜惜,但那男人却只当是白骨骷髅:“今天就饶你一条命,替我回去问问你爹,五年前乌衣巷里血流成河,他愧还是不愧?他晚上敢不敢一个人睡觉?”

“混蛋,好大的狗胆,竟然敢侮辱我爹…你到底是谁?”

庞元英嘶哑地吼道,但他身上一丝气力也无,声音也比小猫叫的大不了多少,远处的声响越来越大,这人最后看了秦亚茹一眼,一闪身,就钻入密林,消失无踪。

只剩下余音袅袅——“马上离开武当,高振的兄弟还未死,迟早会回来报仇。”也不知他是同谁说这句话。

第六十五章书斋

“在那里,是小侯爷!是小侯爷的宝剑”

远处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伴随着惊呼。

秦亚茹长长地吐出口气,精神一下子放松,她精神紧绷的时候还好,这一放松,就神志朦胧,最后只看见赖三气急败坏,愁眉苦脸地跳脚。

“秦娘子,您可莫要吓唬某家,若是您出了什么事儿,我家大哥非剥了我的皮不可,您就行行好吧。”

秦亚茹忍不住想笑,事实上,她的嘴角也确实沁出一丝笑意来。

杜九可顾不上别的,扑上去先摸了摸庞元英的脉搏,见他安然无恙,身上也没有外伤,这才松了口气,带着人抬着自家小主子上车就走,连看都没看秦亚茹一眼。

这很正常,秦娘子身为一个小人物,本来就没有让上位者看重的价值。

也不知道这群绑匪对庞元英做了什么,他气力全无,一睡就是整整三日三夜,等他再一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人已经在回返庞家的路上。

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就呆在他那辆专门定做的豪华马车中,身上盖着轻薄的软被,旁边他最中意的女使雪柳正拿着丝帕沾了水珠,小心翼翼地擦他干裂的嘴唇。

窗外是青山绿水,马车正走在平坦的官道上,庞元英能清楚地认出,此时他已然离开了均州。

怔怔地盯着那窗外向后飞驰的苍天古树,如茵绿草,庞元英怒气勃发,恶狠狠地一圈砸在马车底座上。

砰一声巨响,吓得雪柳手一抖,帕子差点撒手。

杜九骑着马,闻声侧目。忍不住叹了口气,低声安慰:“侯爷,老朽已经派人去追查这帮胆大妄为的家伙,您放心,肯定给您个交代。”

“秦娘子呢?”

庞元英低声呢喃。

也许是风声太大,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杜九似乎全然听不到小侯爷的问话,自顾自地道,“京里出了事,老侯爷病了。大郎很担心您,如今您醒了就好,咱们快马加鞭。赶紧回京,莫要让大郎费神。”

庞元英紧紧闭上嘴,想起那日那个杀千刀已经下了地府的绑匪说的话——庞家,可能是真的出事了。

虽然并不为大哥担心,可这种时候。几乎能算得上是庞家唯一弱点的自己,就算没有建树,好歹也不能让父兄担忧。

庞元英的确是个从来恣意妄为,一向不把规则当一回事儿的彻头彻尾的混蛋,可他却是个好儿子,好弟弟。对自己的亲人能掏心挖肺。

庞家兄弟感情好,大约这也是至关重要的原因之一。

马车走得很快,离均州越来越远。

庞元英目光阴鸷。穿透了车窗,看向武当县城的方向:“且放一放,反正不急于一时。”

在他的心里,从不觉得自己会得不到秦亚茹,即使现在不得不离开。但他还是想着,一旦家里恢复平静。他就把秦娘子接进京,他甚至想着,秦娘子看着不像是个喜欢受约束的,那他便纵容她一回,在庞家外面给她买一座私宅,玩一把金屋藏娇,也无不可。

他甚至开始盘算,到底哪里的房子最好。

东京的物价奇高,尤其是房屋,更是高得离谱,恐怕也只有从不把金银当回事儿的庞小侯爷,才能这般轻松地想要拿房子来讨佳人欢喜。

二月份的开封城,春暖花开。

又到了临近殿试的日子,每逢这个时候,大街上的文人书生就特别的多,所有的饼子都成了状元饼,所有的美酒都成了状元红。

东京城御街东面,新开张便生意火爆的南云书斋,更是颇有些客似云来的意思,因为这里有不少时下科举正需要用的书籍,有好多以前科举试题的名家讲评,虽然只能租借,不能购买,但已然足够。

对所有有志于进士科,想要有朝一日封侯拜相的心怀梦想,家里条件却算不上很好的年轻人,这些东西可是千金不换的宝贝。

不但如此,这里还有最好的美酒,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食佳肴,更难得的是价格合理,有色香味俱全,名厨烹制,价格也很让人肉痛的高档菜,也有一文钱能买两个特色胡饼,物美价廉,绝对物超所值。

这家南云书斋开业开不到一个月,口碑就已经变得十分之好。

书斋的掌柜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秀才,虽然一直没中举,可也是读书人,和店里的书生们到是很有话题可说。

且这老人虽然自己没考中进士,但却参加了多次省试,对科举的门道是门清,与他说话,还真有几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虽然可能学识长进不了,但这科举里的门道多知道一点儿却不是坏事。

科举考试,本也不只是靠学识,那些状元榜眼探花什么的,自己都承认单论文章学识,他们不一定比只考中二甲的那些同窗们更高明,能中状元,除了学识之外,运气和名声也至关重要。

每天傍晚,这老掌柜就抱着他的小孙子在南云书斋里闲坐,若是有哪位儒生闲下来吃饭,就带着孙子过去和对方说几句话,有时候这些儒生们来了兴致,也会考校老秀才的小孙子几句,还会替他解答一些经义上的难题。

一群人凑在一块儿读书,的的确确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有趣一些。

随着南云书斋的名声越来越大,附近东京各个学堂的学生们,也经常成群结队地相约来此地读书,连官学的学生都不少。

一群人聚在一块儿,就总免不了要说几句八卦,即使是文人士子也不例外,事实上,这些文人士子恐怕比寻常百姓更喜欢各种八卦消息。

这南云书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那位女斋主,就是所有学子的好奇对象,这位女斋主并不常来,就是来了,也只在二楼临窗的包间里面坐一坐,她似乎是个寡妇,身边带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沉默寡言,大约还懂一点儿医术。

过年前有一日,一个书生不知道是去了哪里,居然在大冬天中了暑,恶心呕吐,难受的要命,结果这位女斋主派她的女使送下来一颗药丸子,让这书生吃了,没片刻,书生的病情便缓解许多。

当然,这些儒生们之所以好奇,并不只是这斋主是个女人,也不只是因为她懂什么医术,第一是因为——她长得实在美貌。

能让东京城见惯了美人的儒生们说一句美貌,那就的的确确算得上是绝代佳丽了,要知道这些人可多是经常在教坊里出入的。

东京可不是其它小地方,教坊中那些女伎,尤其是头牌,像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都是能引得王孙子弟一掷千金,只为买佳人一笑的美人,年年都要乘坐花车登台献艺,满京城的人都能一睹芳容,更别说这些教坊常客,那都是眼光很挑剔,很毒辣的家伙们,能让他们赞一声美貌,可绝不容易。

按说女人一美貌,还要做这么点儿多少算是抛头露面的事情,是非就少不了,即使是京城,是首善之地,贪花好色的浪荡子依旧满街都是。

但第二个能让这儒生们八卦的,便是这美貌娘子居然安安稳稳地在东京最繁华的御街上开店做生意,居然还一点儿麻烦事儿都没有。

虽说南云书斋是个书斋,算是很雅的生意,来往的客人也多有修养,但一个貌美的娘子当真一点儿都没受到骚扰,那就相当之不科学了。

只有从南云书斋开店之初就是常客的一部人才知道,其实并不是没有人捣乱,一开始的时候,还颇有几个胆大妄为浮浪子想要调戏调戏美人。

当然,在京城他们也不敢真做什么,不过是占一占口头上的便宜罢了。

这美人到是镇定自若,没大理会,但只要这客人一离开南云书斋,就不知道被从哪里冒出来的打手给打得头破血流,浑身是伤,更奇怪的是,这里面还有几个身份地位都不算很低的人在,事后照样不敢打击报复,还被家里人又削了一顿,老老实实在家闭门思过。

于是,大家都知道南云书斋是有后台的,不能随便闹事。

一个美貌佳人,还有背景,有后台,也难怪穷极无聊的书生们会在读书之余,好奇地小小八卦一下。

可是这日,南云书斋这神秘莫测的女斋主,却似乎要遇到麻烦了。

已经很长一段日子没在开封城招摇过市的庞家二公子,安乐侯庞元英,居然又出现在东京街头。

要说这庞元英虽然性子不好,人品不好,名声不好,但他一走上街头,照样有为数众多的大姑娘,小媳妇,争相出来观看,实在是因为他的容貌太好。

就连官家都开玩笑地说过,若是庞元英肯做女人装扮,那后宫大部分的佳丽都要黯然失色,就连官家最宠爱的,庞元英的亲姐姐,贵妃娘娘,比起他来恐怕都要稍逊三分。

这庞小侯爷有多么受女人欢迎,就有多么被京城的男人们痛恨。

他一走进南云书斋,立时就有几个书生皱眉嘀咕:“这么个杀人越货,无法无天的混蛋,怎么还不被关进大牢,放在街面上继续祸害人吗?”

第六十六章坚拒

庞元英一入南云书斋的大门,就径直登楼而上。

坐在楼梯口儿的一个负责抄书的年轻儒生吓了一跳,忙站起来阻拦,“这位郎君,二楼不方便待客,还请郎君”

他话音未落,就被庞元英身后一侍卫随手一拨,那书生便一个踉跄,差点儿一头栽下楼去。

整个书斋顿时一肃。

书生脸色涨红,气得浑身发抖,恼怒道:“你们做什么?”

庞元英脸上闪过一抹讥讽的笑意,还未开口,便听二楼雅间里传来一个异常熟悉,还是那般镇定自若的声音。

“原三哥,让小侯爷进来吧,他连皇宫内院都出入不禁,咱们这等地方,哪里拦得住他。”

随即,二楼临楼梯的雅间大门大开,秦亚茹干脆走出来,站在门口,不躲不闪地对上庞元英的眼睛,面上带着得体的微笑,道了万福,“见过小侯爷,多时不见,小侯爷到还康健。”

庞元英展眉一笑:“可让我找得好苦,怎么,秦娘子你还不肯答应?不要考虑了,只要你跟了本侯,那泼天的富贵,成群的仆从,就都是你的,到时候你吃香喝辣,尽享荣华,不比在这儿辛辛苦苦地抛头露面,弄出什么个南云书斋来强得多?”

才半年多没见,这位小侯爷却是变化很大,虽说还是一副纨绔公子的样子,那一张脸也照旧是雌雄莫辩的‘美艳’,可瞳子深处却多了一种莫名的阴霾,外表更显得玩世不恭,可感觉敏锐的人,却不难发现,此时此刻的庞小侯爷就如一个即将点燃的爆竹,随时可能爆发出巨大的。让人心惊胆颤的能量。

秦亚茹蹙了蹙眉,笑道:“小侯爷说笑,您的红粉知己遍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奴蒲柳之姿,实在当不起小侯爷错爱。”

庞元英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去,刚才还风度翩翩,这会儿一张脸却是阴晴不定:“如今已经第三天,三天来我一直好声好气地和你说,难道你觉得我诚意不够?你究竟要什么?我给你买房子你不要。我送你世间奇珍夜明珠你也不屑一顾,难道你当真不喜欢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就不信,天底下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就没有不想要更上一层楼的。”

秦亚茹哭笑不得,叹了口气:“我当然也喜欢享受,也想要好东西,小侯爷那贡品夜明珠我也一样看得移不开眼,所以奴才这么努力地赚钱。只有自己亲手赚来的银钱买的东西,奴享受起来才高兴,小侯爷就不必再为了奴费心。”

庞元英怔怔地抬头,看着秦亚茹那张并不冷淡,十分温和美丽的面孔,恨得心肝都在疼。

自从半年前他回到京城。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去寻秦娘子,确定她的安危,却没想到。秦娘子竟然在自己离开均州的同时,也带着儿子离开了武当县,音信全无,问遍了武当县那个女人所有的熟人,众人全然不知道她的下落。

那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流言,说自家大哥交通大辽。和大辽南院大王萧芝私交甚笃,常有书信往来云云。

这些传言传的有鼻子有眼,开始流传的时间,还正好和庞元英在均州被诬贪污赈灾粮款的时间差不太多,庞家自然察觉出不妥,可别管怎么深入调查,就是查不出源头,只抓到几个说闲话的小喽啰,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虽说以前庞家没少遇见危机,甚至比现在更危险十倍百倍的时候也有,可像这次这般束手无策,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的情况,还是头一次。

庞纯之到底是皇上信任的重臣,庞元英的大哥庞元直更是与皇上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关系密切,若仅仅只是流言,虽然还是不免被朝臣攻讦,到也没有大埃可万万没想到,庞家居然招了贼。

那可是庞家,根深蒂固,在大宋朝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庞家,老宅和皇宫相毗邻,是整个大宋朝治安最好的地方,但那些贼却平安无事地闯入了庞家,把庞家的书房和密室都翻了一个遍。

这么多年的世家大族,不可能没有秘密,谁也不知道庞家究竟丢了什么,只知道身体一向康健,比三四十岁的壮年男子还要健康的老公爷庞子羽一病不起,永远温润尔雅,风度绝佳的庞纯之,竟是在外人面前失态地砸了茶保庞家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庞元英哪里还敢为了个女人就随便把人手派出去详查。

他本来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不过便是因着连区区一个女人都勾搭不到,面子挂不住,多少有点儿难受,说不得回了京,重返这花花世界,见到比秦亚茹出类拔萃一百倍的绝代佳丽,用不了片刻,就要把那女人抛之脑后。

他也的确这般做了,比以前更肆无忌惮地在街上闲逛,但凡遇见个绝色的女人,探明了身份来历,就上前勾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