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玄豫长叹一口气,眼望远山,却什么也不再说。

五月的大草原,真是天高地阔葱葱茏茏,长空干净得发光,远山覆着白雪,苍鹰从天边飞来,俯瞰着那草原上云朵一般散开的牛羊群,阳光亮得刺眼。

一群年轻猎者,着了鲜红铠甲,正挥鞭打马,大声吆喝着从长空下风驰而过,那鲜色铠甲犹如烈烈火焰,像一朵一朵红莲花绽放在绿色的大草原上。

一只黄鹿从草丛中惊慌奔出,跳跃在大草原上,后面群马追逐,惊得它几乎要奔得飞了起来。

那群猎者的为首者,是一个年轻儿郎,此时正一马当先,追了那黄鹿而去,坐在那马背上取了背后长弓,拉弓开箭,长喝一声,“着!”

利箭哗啦,犹如一枚银芒,直取那黄鹿。

只闻一声哀鸣,黄鹿果然中箭倒地,抽搐不已。猎者们顿时欢呼雀跃,策马围拢过来,“哦!哦!谡疆营胜!”

不远处,数个雪白华丽的大帐错落有致的落在草原上。一个白色大帐前方扎了一个高台,铺了雪白的织花地毯。

高台上设了一张金色软榻,两把巨大的芭蕉形羽毛华盖锦扇,由两名红甲侍卫持着,端端为那斜倚在金色软榻上的人,遮了日头。

高台下,两列矮桌哗啦一长溜,桌上放了大碗的酒肉。风吹过,酒香便浓烈扑鼻。

随着那欢呼声渐渐靠拢来,一个红甲侍卫走到了高台下,跪下道,“王上,谡疆营胜。”

那榻上之人闻声,懒洋洋地道,“哦?”随之唇边含笑,睁开了眼。

霜霜捧着一个托盘,从一个大帐里钻出来时,便正好见了锦城这副模样。

阳光下,他一身鲜红长袍,斜倚在金色软榻上,黑发束在脑后,露出一张苍白妖魅的脸,懒洋洋地睁了眼,那双绿眸顿时光芒璀璨。

他唇角似笑非笑,慢慢地站了起来,从华盖下走出来,完全沐浴在阳光之下,居高临下地眺望远方,宛如一朵火莲绽放在雪山之巅,风吹起他的黑发往后扬,他微微眯了眼,像一个神氐从高山上缓缓走来。

霜霜垂下头,举着托盘走上了那高台。她穿了连国女子最爱穿的紧身长裙,勾勒出她纤细舒展的腰身,那白色薄锦,也没有一丝花纹,只是在腰间系了几圈紫色的珠穗,她走动的时候,那珠穗自是摇曳生姿,微微有叮叮声。

她走路的时候很快,也无声。

“陛下,该吃药了。”

锦城没有说话,仍然看着远方。

于是霜霜也不说话,只是举着托盘,一动不动,站在锦城身后,也不抬头。

“你猜,”锦城忽然淡淡开口,“小桐这次春猎一共打了多少猎物?”

“霜霜不知。”

锦城道,“孤王让你猜。”

霜霜轻轻牵动唇角,“十八只。”

锦城道,“哦?为何不多不少十八只?”

霜霜道,“因为小桐快满十八岁了。”

锦城怔了怔,似乎没料到她如此回答,转过身,却只看见她一头漆黑的发。

她在他面前,永远安静,永远恭顺,头总是低着,除非他叫她抬起头来。

小桐都快十八岁了?那么,她呢?

锦城想了想,恍惚记得她比小桐要大半岁,那她可满了十八岁?时间有时过得很慢,可有时怎么又过得这样快,当年那两个小孩子,一个长成了窈窕少女,一个长成了英姿儿郎,这些年随着他数番出生入死,终是大难不死,和他一起活了下来,同站在了这阳光下。

于是他有些恍惚,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那时他不叫阿尔斯愣,他不穿华贵妖艳的鲜红锦袍,他更不坐那冷冰冰的黄金宝座,那时有女子软声叫他锦城,有女子一针一线为他缝制一件青色长袍,有女子总是隔些天便帮他翻一翻床褥,好让他睡得舒服。

他伸手捻起白瓷小盘里的那颗红色药丸,凝视了片刻,忽然问,“霜霜,孤王还会不会毒发?”

霜霜很诚实地摇摇头,却依然没有抬起头来,“霜霜不知道。”

锦城吞了药,也不喝水,冷冷淡淡一挥手,“你退下罢。去问问小桐,猎了多少猎物。”

霜霜默然退下,面目平静。在王宫里,她从来都鲜见喜怒,尽管所有的宫人都对她恭敬有加,因为她是王上贴身的女医侍。她不像与她差不多大小的谢小桐,喜怒分明,声音洪亮,并且意气风发。

她刚走到一个大帐前,正准备进去,她向来不喜欢太过热闹。这时,那意气风发的声音却嘹亮响起,“霜霜!霜霜!”

她唇角莞尔。谢小桐,总是这么急吼吼的,惹得锦城不止一次责骂,说要把他扔进雪山里去冻冻,好让他那热性子冷下来。

她转身,眯眼,果然见身穿红色铠甲的谢小桐怀里抱了一个毛茸茸的白色东西,满头大汗地从阳光下跑来,一双黑眼睛亮晶晶的,裂嘴一笑,牙齿白得晃眼,“霜霜,你看,我猎到一只白狐狸也!稀罕不稀罕?”

霜霜终究还是少女心性,顿时高兴地迎了上去,“白色狐狸?我看看,我看看!”

谢小桐傻笑,把怀里那个后腿受伤的小可怜递给霜霜,“给!它还小着呢,不会咬人哦。”

霜霜欣喜地接过来,一垂头,便对上那小狐狸蓝幽幽的一双眼,好漂亮的小狐狸。

谢小桐挠挠头,继续傻笑,望着比他矮了近一个头的霜霜,“霜霜,你喜欢不喜欢?”

霜霜抬起头来笑,“嗯,它好漂亮。”阳光有些刺眼,她扬起脸来,忽然发觉谢小桐是如此高,几乎要和锦城一般高了。这些年,谢小桐长得好快,整天打打杀杀,似乎很有利于他长个,他呼哧呼哧地长,像一棵蓬勃的小树。

忽然,她感觉到手里那小东西在微微颤抖,又觉得手心有些温热,抬手一看,原来是狐狸的血流到她手上了。

于是她说,“这狐狸还小得紧,皮毛也不值钱,我养它好不好?”

谢小桐说,“好。”

她又问谢小桐,“狐狸要吃什么?”

谢小桐想了想,“吃肉吧,我听老人说,狐狸要偷吃小鸡。”

霜霜笑了,“那怎么办?用小鸡喂狐狸,小鸡也很可怜。”

谢小桐摸着头,果然说不出话来了,只是笑。

锦城站在高台上,望着小桐和霜霜,忽然竟有些羡慕,羡慕他们是如此青春年少,脸上的欢笑,永远发自内心,也可以任意地去爱。而不像他,已经很久不会笑得那般灿烂。鲜血和杀戮,背叛和算计,早已将他的心浸泡得僵硬。

他想起父王临终前对他说:心冷一点好,心温暖了会软,心软了会抵挡不住伤害和死亡。

霜霜摸一摸那可怜兮兮的白狐狸,素白的脸在阳光下闪着年轻的光泽,黑发中分了,拨了在耳后,系了一圈紫色的碎珠链子,很是美丽。

谢小桐看得很专注,甚至没有听见他师父锦城的声音,“谢小桐,看够了就来孤王这里!”

一个侍卫却在此时跑上高台,在锦城耳边轻语几句。锦城脸色一冷,淡淡道,“追杀!”

天空很蓝,云又很白,锦城目送那侍卫远去,目色还是平静。这些年他杀人如麻,早已习惯隐藏杀意。

这时谢小桐蹦了过来,大声道,“王上,我今天猎了十八只猎物!有没有赏?”

锦城微笑,“重赏!但必须唱个歌给孤王听。”

谢小桐脸一垮,有没有搞错,当着这么多人居然喊他唱歌?师父,小桐五音不全好不好?

锦城笑得那个荡气回肠,忽然眉心微皱,觉得心口极快地撕痛了一下。

京城皇宫。

百草正扮作一个小太监的样子,坐在浩瀚如海的太医院藏书楼里,拼命地找书翻书,整个人几乎埋进了那比她还高的书堆里。

御书房里,皇帝金千烨手中朱笔一抖,在奏折上拧了一个红点,“唔…”他抬起头来,看着坐在一旁悠然耍毛笔的金玄豫,“你刚才说什么?”

金玄豫笑,“皇兄,皇弟有个儿子,三岁了。”

金千烨愣了愣,“什么时候生的?朕怎么第一次听说?”

边境官道上,黄沙滚滚,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衣人骑在马上,走走停停,浑身都裹得严严实实,分不出男女来。

本书由首发,!

[一百一十一 客栈之夜]

三日后。夜。

京城将军府。

一辆马车静静停在后门,这马车用黑色幔布遮得严实,四匹骏马套车,眼睛都在夜色里闪光,一看便知是极好的马匹。六名镖师打扮的侍卫,骑马跟在后面。

一个高挺的身影从将军府里走出来,顿了顿,默不作声地上了马车。

初一站在门边,看着那人上了马车,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

马夫压低了声音,“驾——”

马车于是缓缓动起来。

初一没忍住,要跑出去,却被身后某人一把拉住了。

金玄豫的声音很冷,“初一,本王还要说多少次?”

初一沉默了片刻,低声道,“以前,天下能伤他的人不多。可如今却不同,他眼睛看不见了。”

金玄豫冷冷道,“所以本王才一定要你留下。”他望向那消失在夜色中的马车,“你也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然如何会有人能暗伤他?本王还不知道幕后之人是谁,不排除是自己人的可能。”

他停了片刻,又道,“你是他最亲近的人。只要你留在将军府,不时露面,某些躲在暗处的人便会相信他仍在将军府。于他来说,总会安全许多。至于一些江湖宵小,你也知道,很多人都不会是他的对手,即便他失明了。”

初一于是不说话了。

金玄豫转身向府里走去,初一在背后轻声道,“王爷,那叶姑娘…”他迟疑了片刻,“可信么?”

金玄豫驻足,半晌不语。很久以后,才回过头来,看着初一叹气道,“她是世上最可信的人。有最可信的医术,还有最可信的心。”

说完,他向初一招招手。待初一不情不愿走到他面前,才微笑着在初一耳边轻语几字,然后施施然离去了。

剩下初一震惊立在原地,“嘎?”

马车里一片漆黑。两个人都沉默。

终于,独孤无涧冷冷开口了,“叶姑娘,一定要去那里么?”

百草坐在对面,忽然伸手去拖过他的左手,用食指在他手掌心里缓缓写道,“是。”

独孤无涧皱皱眉头。她的手很温暖,也不知怎么的,自从受伤后,他的四肢便愈来愈冷,手掌更是冰凉得雪天里冻过一般。可尽管如此,他仍然不喜欢她以写字的方式和他说话,哪怕金玄豫告诉他,叶姑娘从小毁了嗓子,因此极少说话。

他这么想着,便冷淡地拿开了手,不再言语。

原本,他是不愿走这一趟的,直到金玄豫在他耳边低声道,“我求你。”

夜深人静。今夜有月光。

知遇庵后院厢房。

蒲玉搂着儿子胖乎乎的小身体,睡得正酣。

这时,窗户微微响了一下,被人无声推开,一个人影轻轻翻了进来。

借着月光,那人影悄无声息地走到床边,垂头望着床上一大一小的两个人。

宸宸有个不好的习惯,睡得香时,喜欢在嘴里吮着一根手指。金玄豫看着,却欢喜得不得了,他想这孩子的坏习惯,总有一天,他要给纠正过来。

他目光一动,又转到孩子的母亲脸上。

那女人面向外面,侧着身子,怀里紧紧搂着儿子,睡得很安详,面容在月色的照耀下,有种暖玉一般的光辉,长发乱了,洒了一枕。

他于是缓缓蹲下身子来,仔细看那女子的脸,很想抱抱她们母子,却又不敢动,只是苦笑了,无声地张嘴,“我,不会和你抢儿子,你放心罢。”

他起身,又不动声色地翻窗出去了。

院子里,侍卫们立如标枪,对于他们那主子夜夜翻窗而入的怪诞行为视若未见。蜚声京城的九王爷,会有什么奇怪事是做不出来的?

于是金玄豫在这一院子的溶溶月色中离开了。

他却不知,在他翻窗而出的一瞬间,蒲玉睁开了眼,看着那抹白影离开。

第三夜了。王爷,你不声不响而来,不声不响而去,却从不在白日里上山来探望,你累不累?

蒲玉于是越发将儿子抱得紧。还是那样,他永远做他的事,永远有极强的目的性,永远不会和她讲,更永远不会解释,即便她揣测到崩溃,不安到极致,难过到心死。

她想这里又自嘲,在他眼里,哪个女人又值得他一谈心事?想罢,于是闭上眼,安心睡去。

这是初夏五月,原本是有些暖意的,哪怕一路往了西北出关去。

但独孤无涧发觉,自己有生以来,从未如此怕冷过。他日夜手脚冰冷,无论如何都捂不热。

一行九人走得很快,但每晚必住客栈。

因为每晚子时,叶姑娘都会为将军扎银针,还会亲自将一壶药熬成浓浓的一碗药汁,让将军在扎完银针后服下。

侍卫金五见过叶姑娘煎药,会在不同的时候下不同的药,于是他心里暗想,原来煎药也这么讲究。

走到第七日时,独孤无涧开始咳嗽了,虽然咳得轻微,但百草想,寒毒仍在行走。

第八日夜晚。他们落榻在一个名为同福的客栈中。

这一晚,百草让客栈准备了一大桶滚热的水,让独孤无涧浸泡在热水中,她才为他扎银针。

但独孤无涧拒绝了,与她说了这八日来的第二句话,“不。”

百草正吃晚饭,坐在桌子对面,抬头看他,猜想他黑布下的眼睛会有怎样的表情。真是麻烦,这男人这些年除了更加沉默,性子还扭曲了不少,为什么又不了?怎么从头至尾,好像都是她和金玄豫在求着他治眼一般?

于是她哑了声音道,“为什么不?”她轻咳两声,今日因为决定要和他说话,于是喝了药,嗓子有些肿痛。

独孤无涧慢慢吃饭,半晌才淡淡开口,“不为什么。”

百草也埋头吃饭,“将军莫非还害羞?”她心里冷笑,当年他是如何欺负她的,身边莺莺燕燕貌似也不是善类,如今倒还忸怩了,不愿在一个陌生女子面前宽衣解带?

独孤无涧不理她,忽然道,“过两日回京去。就对王爷说,找不着那眼胭脂泉。”

百草一听,慢慢吞了口里的饭菜,然后将筷子往桌上一拍,冷笑道,“小女子听闻独孤将军这些年征战沙场,守卫边疆,铮铮铁血,万没有退缩和消沉的时候。当年独孤将军还是天鹰堡之主时,也素闻做事冷酷决绝,绝无左思右想前瞻后顾之时,为何如今倒总是推三阻四瞻前顾后?”

独孤无涧听得眉毛微跳,冷声问,“谁与你说这些?”

百草怔了怔,偏过头道,“将军,王爷酬金千两,我已收下。为医者,收了诊金自然要尽人力。胭脂泉还未去找,又何以见得找不着?”

独孤无涧也不耐烦了,把筷子往桌上一放,压抑了怒火,冷冷道,“我甘愿失明又如何?诊金自不会少你的。”说完,起身便要走,咳嗽两声,又咳嗽两声。

百草气得咬牙,这死男人果然还是石头一样硬的性子,听见他咳嗽,更是火上浇油地生气,纤手一拍桌子,“是呀,将军甘愿失明,可王爷舍不得你死啊!”

独孤无涧一震,也不转身,冷冷问,“你说什么?”

百草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去,嘶声道,“心绞痛而亡,将军是不是很想尝试?”她气哼哼地说完,又冷笑,“死了也好,活着倒是煎熬。”

说完,她转身出了房间,走进隔壁自己的房间。

金五和金六站在门口,面面相觑。

过廊上,一个浑身裹着黑衣的人咳嗽着走来。那人佝偻着背,与百草擦肩而过。

刚走了两步,那黑衣人却站住了,缓缓回头。

夜深时,金五小心翼翼地敲响了百草的房门,轻声道,“叶姑娘,将军说,他按你吩咐去做了。”

片刻后,百草绷着脸走了出来,一言不发地走进独孤无涧的房间。

但刚走进门,她便呆住了。

独孤无涧背对着她,坐在大木桶里,热气腾腾满屋,却让她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

那时,他有多么冷血野蛮,不断欺负她,仇恨始终蒙蔽他的眼,与如今双目失明几乎没有差别。

她恨恨地走过去,站在他背后,二话不说,拔出一根银针,便扎进他头顶。

独孤无涧放在木桶边沿上的手动了动,紧紧握了木桶边缘,也不吭声。

百草知道扎这个穴位会痛,但她忽然心里很难过,就忍不住发泄在手上了,咬着牙狠狠又扎了几针。

独孤无涧还是不吭声。但她看见他越发将木桶拽得紧了,太阳穴旁青筋绽起。目光一滑,又看见他宽阔的后背上伤疤纵横交错,越发的密了,新新旧旧,到处都是,于是心里一软,这些年只怕他又受伤许多,但偏偏又活了到现在。

在满屋热气里,百草有些恍惚了。她想起好久以前听过的一个故事,那故事里说,有个少年,在一个荒凉的山洞里整整待了五年,非常孤独,还总是吃不饱,没日没夜和冷冰冰的石人打架,长年都遍体鳞伤。

那时她就很惊奇,他是怎么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