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至瑶见他像个小狗腿子似的对自己大献殷勤,心中感情就复杂起来,喜也不是,怒也不是。心不在焉的伸出手去,他本意是要接酒,可是厅内昏暗,他连对方的手也一起握了住。

  香槟很凉,何殿英的手指也因此失了热度。一动不动的看着余至瑶,他忽然翘起嘴角,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板着脸,在悠扬的乐曲声中低声问他:“还给不给?”

  何殿英答道:“给。”

  余至瑶的掌心贴在他的手背上:“那就松手!”

  何殿英微笑着把酒杯交给了余至瑶。余至瑶转向前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味道很好,他想让何殿英也尝一尝,可是话到嘴边,他略一犹豫,还是没说。

  现在大家都是今非昔比了,堂堂的何老板,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

  何殿英伏低做小到了这般程度,已经是落了下风,索性继续放低身段,哄得余至瑶与他和好如初。笑着又扯了扯余至瑶的衣袖,他很诚恳的说道:“二爷,给个答复,明天到我那里去,成不成?”

  余至瑶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香槟:“后天吧,明天我要请药厂的经理们吃饭。”

  何殿英听了这话,不禁有些为难:“后天?后天我要去干爹家里拜年——算啦,那就定到初七。初七,怎么样?”

  余至瑶把酒杯放到一旁的小圆桌上,然后点了点头:“初七就初七。”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不阴不阳的态度,脸上还笑着,心里可是翻起了恨——这个打不死的,还对自己摆起架子了!

  何殿英不再理睬余至瑶,起身邀请在座的女士去跳舞。人在舞池里搂着女伴,他那一双眼睛却是不时的瞟向余至瑶。他空下来的位置已经被吉泽领事所占据了,两个人谈笑风生的不知在说什么。何殿英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日租界就这么大,好比一个烧饼,别人多咬一口,自己就少咬一口。自己得打起精神加把劲儿,不能天天满心里只装着一个余至瑶。是,那是自己的好朋友,亲人一样,可朋友亲人又怎么样?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朽的,只有利益永远至上。

  花花世界,缭乱变幻的不是风景,是人心。

  

  第14章 昨日今朝

  

  大年初五这天,余至瑶宴请了药厂纱厂内的几名经理。两家工厂都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平时余至瑶很少过问,全凭经理经营,所以对于重任在肩的经理们,他是十分尊重善待。

  大年初六这天,何殿英提着重礼,出门拜访了英租界内的侦探长干爹。提起年前发生的几场斗殴,侦探长训了他几句,不许他把爪子往法租界伸。那边镇着好几尊青帮老头子,真惹出事来,可是不好收场。

  何殿英虚心接受了批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天高地厚,不敢再贸然行事了。

  大年初七的清晨,余至瑶照例是早早起床,站在窗前举他那一对哑铃。他很热衷于强身健体,天天对着哑铃使劲,可惜进步几乎没有,练来练去,力气丝毫不见增长。

  气喘吁吁的放下哑铃,他眼望窗外,心里沉沉的盘算事情。这时卧室房门忽然开了,装扮完毕的杜芳卿走了进来。

  杜芳卿在余公馆久住下来,可是并非夜夜都与余至瑶同床共枕。余至瑶有失眠症,时常双目炯炯的一躺一夜。杜芳卿睡在这么一只猫头鹰身边,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宁愿到隔壁去独住。

  轻车熟路的走去浴室,他习惯成自然的为余至瑶放洗澡水。及至余至瑶坐进浴缸里了,他又找出剃刀,为对方刮净脸上胡茬。

  “一天不刮呀……”他翘着指头捏住剃刀,捏着嗓子闲闲的说道:“这下巴就粗的像砂纸一样。”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头,认为杜芳卿是投错了胎。他比女人还女人,而且是个温柔娇媚的好女人。

  杜芳卿自顾自的继续说话:“昨天你问我想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想要只小狗儿。你这家里没有老没有小,你也是个没嘴的葫芦,真闷死人了。你得给我买只小哈巴狗,要雪白的,看着干净——你别张嘴说话,还没刮完呢,仔细剃刀割了肉。”

  小心翼翼的收起剃刀,他从浴缸里捞出毛巾拧干了,为余至瑶擦去脸上的香皂泡沫。余至瑶抬眼看着他,就见他是鹅蛋脸,长眉毛大眼睛,皮肤又白又细,脸蛋却红扑扑,可能是略略擦了一点胭脂。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余至瑶忽然问道:“你怎么不长胡子?”

  杜芳卿听了这话,当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二爷,我不知道,天生的吧!我要是一脸连鬓胡子,那上了台就有瞧的了——杜丽娘的扮相,张飞的脸!”

  余至瑶也笑了起来,心里很是轻松愉快。伸出一只湿手抓住杜芳卿,他毫无预兆的转了话题:“以后再不登台了,就留在我这里,好不好?”

  杜芳卿微微一撅嘴,没有立刻回答。

  这样的话,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好歹也算个名角儿,他被人迷恋过,被人追逐过,众星捧月的滋味,他很早就已经尝过了。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他这作戏的人,本来对一切都不大当真,可是在余至瑶身边久了,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动了心。

  他是个男人,可是从小被师父用马鞭子硬是训练成了女人。自己到底是男是女呢?他糊涂着,也说不清。余至瑶高大,沉稳,英俊,富有,对他总是一个劲儿,起初不很热烈,后来也不冷落,这让他感到了安心。

  他走路会扭屁股,笑的时候要抬手掩口,眼珠子一转就是个眼风,恼火的时候也依旧是细声细气。这些特质在台上很美丽,在台下就成了怪异,可是他改不过来。有人爱他有人笑他,他经常无所适从,只有在余至瑶面前能够坦然,因为余至瑶仿佛是很欣赏他这模样——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

  余至瑶见他不言语,以为他是贪恋着风光繁华,不甘心留在自己这里不见天日。略觉失望的笑了笑,他开始撩水擦洗前胸后背。

  “明天我再带你出去买狗。”他一边洗一边说道:“今天我得出门。”

  吃过早饭之后,王连山来了。

  在二楼书房里,他站在了余至瑶面前:“二爷,我那边已经挑好人手了,随时都能走。”

  余至瑶背靠窗户面对了他,因为个高腿长,所以能够轻易的坐上窗台:“你去车站,找马维元。烟土下午就到车站,到时该怎么做,马维元会告诉你。”

  王连山答应一声,雄纠纠气昂昂的告辞离去了。

  和杜芳卿混过一个上午和中午,下午两点多钟,余至瑶乘车出发,直奔何公馆。路走了一半,他忽然想起对方年前曾给自己送了一份重礼,而自己如今空手登门,似乎不大相宜。

  附近的大铺子都还没有开始营业,正经洋行又距离太远。余至瑶不愿在这些琐事上太费心思,便顺路进了一家花店。花店里面空空荡荡,鲜花也是匮乏,而伶俐的小伙计不肯放过客人,鼓动如簧之舌好顿扇风,末了竟是把店内仅有的一捧红玫瑰以及两三支白百合全部推销给了余至瑶。

  鲜花外面包了一层半透明的棉纸,棉纸外面又是一层亮晶晶的玻璃纸,看着倒是十分美丽,并且带有摩登气息。

  心安理得的回到车内,余至瑶叹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现在对小薄荷也要讲究礼数了。

  何殿英今日起了个早,支使仆人把家中收拾得窗明几净。兴高采烈的站在楼上窗前,他不时的向外张望,等待着余至瑶的到来。

  抓心挠肝的终于看到了余家汽车停到门前,他欣喜的转身就跑。推开房门穿过长长的走廊,他在楼梯口那里来了个急刹车,扶着栏杆继续向下蹦蹦跳跳。可是还没等他走尽楼梯,余至瑶已经捧着鲜花进入楼内。

  于是何殿英就惊讶的停下了脚步,睁大眼睛望向了下方。

  余至瑶穿着浅灰色的厚呢大衣,腰间服服帖帖的扎了腰带。双手托着那一大束红白相间的玫瑰百合,他先是低头浅浅一嗅花瓣,随即仰起头来,一本正经的说道:“小薄荷,我买了花。”

  何殿英慢慢的下楼走了过来,抬手想要捧住花束,同时轻声答道:“哦,你买了花。”

  余至瑶抱着花,何殿英也抱着花,双方这样近距离的相对了,都有些怔怔的,谁也没有想到松手。

  隔着鲜花四目相对,还是余至瑶最先反应过来。把花束往对方怀中一送,他毫不客气的向楼上走去。二楼有间起居室最暖和,他知道。

  一边上楼,他一边抬手去解腰间衣带。何公馆热,大衣简直穿不住,所以他习惯性的边走边脱。

  何殿英没有跟上。把脸埋进花中深吸了一口香气,他在心中哭笑不得:“这王八蛋,把我当娘们儿哄!”

  把鲜花交给仆人,何殿英伶伶俐俐的追向了余至瑶。三步两步的跑进起居室,他见余至瑶正把脱下的大衣往衣帽架上挂。

  “就怕你来得晚!”他欢喜的凑上前去:“我们今天早点吃晚饭,吃饱了出去玩。”

  余至瑶转身面对了他,一粒一粒解开西装纽扣:“玩?不会又是钻戏园子吧?那我可不去,现在天津卫里唱戏的都是些什么东西,简直都没法听!”

  何殿英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点头微笑:“有会唱的,在你被窝里呢!”

  余至瑶把西装上衣也脱了下来,兜头罩上了何殿英的脑袋:“屁话,当我是你?”

  何殿英在黑暗中抽抽鼻子,然后抬手扯下西装,让自己重见天日:“别急啊,你不愿意听,我不说就是了。我是想带你去戏院看西洋杂耍,这应该还算有点意思吧?”

  余至瑶低头扯了扯身上的青缎子马甲,又把怀表的金链子理了理。舒舒服服的在沙发上坐下,他在满室阳光中闭上眼睛一歪头,很惬意的鼻子出气,“嗯”了一声。

  何殿英看了他这样子,心里觉得他很可爱。嬉皮笑脸的走到对方面前,他弯下腰来问道:“好几天没见面,想没想我?”

  余至瑶翻了他一眼,随即连连摇头:“不想。”

  何殿英抓耳挠腮的,恨不能咬他一口:“别这么无情啊,我可是挺想你的。”

  余至瑶又翻了他一眼,继续飞快的摇头:“那也不想。”

  何殿英在他头上轻轻扇了一巴掌:“你他妈的,好话都不会说一句了?”

  余至瑶向后一仰,把脸扭开:“没好话。”

  何殿英揎拳掳袖:“小子,大过年的,是不是欠揍?”

  余至瑶缓缓的侧倒下去,眼睛也慢慢的闭了上。

  何殿英不明就里:“你干什么?”

  余至瑶低声答道:“装死。”

  何殿英俯身抱了他就往地上拽,而余至瑶终于绷不住了,开始一边挣扎一边笑。

  抛开名利场上的明争暗斗不提,其实他还是和小薄荷在一起最快活。

  嘻嘻哈哈的闹了一场,最后余至瑶力不能支,主动投降。长长的趴在沙发上,他喘着粗气要求停战。

  何殿英一屁股坐到了他的后背上,向左转拍拍他的屁股,向右转又摸摸他的后脑勺。试探着上下颠了几颠,他那一张小白脸泛了红,快乐的心神激荡。深深吸进一口气,他忽然很想做出一番表白。

  “二爷……”他开了口,声音有些颤抖。

  余至瑶侧脸枕着自己的手臂:“嗯?”

  何殿英想要把话继续说下去,可是喉咙里面痒痒的,气息也是紊乱。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感觉自己这个状态不大对头,仿佛即将出乖露丑。

  用力清了清喉咙,他决定先让自己平静片刻。平时胡闹惯了,正经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像是不正经。所以在正式开口之前,他要严肃身心,要让余至瑶知道,自己是认真的。

  这时,余至瑶回过头来:“什么事?”

  何殿英不动声色的又做了个深呼吸:“没什么,吃过饭后再和你说。”

  余至瑶趴了回去,并不是很感兴趣。何殿英是个孩子的性格,最爱故弄玄虚的胡闹——此刻,也许是他又要淘气了。

  因为说好饭后同去戏院观看杂耍,所以晚饭开的很早,而且全是从外面的西餐馆子里买回来的,并非厨房出品。仆人将其不分主次的摆了一桌子,余至瑶和何殿英相对落座,何殿英坐下之后又站起来了,亲自把一副刀叉送到余至瑶面前。

  余至瑶饶有兴味的把番茄酱浇到牛排上面:“不知怎的,在你这里总是很容易饿。”

  何殿英坐回原位,展开餐巾一抖:“吃大户?”

  余至瑶端起手边的玻璃酒杯,对着何殿英微微一举,随即送到嘴边抿了一口。皱着眉头咽下烈酒,他一边抄起刀叉切割牛排,一边似笑非笑的摇头叹息:“伏特加?受不了。”

  何殿英把一份汤端到了自己面前,舀起一勺吸吸溜溜的喝:“你的酒量真不行,我这可是好伏特加。”

  余至瑶端起酒杯又喝一口,实在是尝不出好来,牛排的滋味倒是不错。

  何殿英浮想联翩的喝着浓汤,因为心思太乱,所以嘴里已经尝不出酸甜苦辣。偷偷的溜了余至瑶一眼,他发现对方一脸坦然,专心致志的只是吃。

  端起酒杯也尝了一口,他品出了好酒的芳香。不由自主的翘起嘴角,他忍不住的想微笑。

  正在此时,小白在餐厅门口轻轻敲响房门,然后垂着双手,无声无息的快步走到了何殿英身边。

  弯下腰来以手掩口,他开始对着何殿英耳语。小白胆小腿软,干什么都不成,唯独在传话这方面是个好手,能把声音压到极低,用气流送出清晰字句。

  嘴唇凑到何殿英耳边,他说的是:“老板,北车站打起来了。余家十五车烟土往外硬闯,我们的人死了一个。”

  何殿英没有回头,单是抬起左手。小白见状,立刻识相退下。

  轻轻放下手中勺子,笑意凝固在了何殿英的眼角眉梢。不必争吵了,也无需对质了,事情很简单——余至瑶不买他的账!

  原来两个人都穷,一分钱都要等到两人到齐了分着花。如今两个人发达了,却是开始各自守着家业,狗一样的对着咬。其实这也没什么,不新鲜。能共苦而不能同甘,这样的事情他见得多了。

  二十一岁的何殿英少年得志、锐不可当。压下所有的喜悦与伤心,他伸手拿过洋酒瓶子,欠身为余至瑶斟满了酒杯。

  “这么贵的酒。”他的手很稳,声音也很稳:“你怎么就喝不出好来?”

  

  第15章 人自醉

  

  余至瑶的胃口向来很不稳定,依照他的身量,他不该是个吃猫食的,可是仔细想来,他的胃口还真是秀气,尤其是到了闹脾气的时候,一颗心向上壅到喉咙口,他会连一口水都咽不下。

  不过,在何公馆,他倒是一贯能吃能喝。

  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只有伏特加不合心意,但是也能入口。何殿英几次三番的和他干杯,他不说话,一口接一口的把烈酒往嘴里灌。脸上渐渐泛了红,他没觉出醉,只是晕晕乎乎的挺舒服,周身血脉全流通开了,有一种暖洋洋的惬意。

  抬眼望向前方,他发现何殿英正盯着自己,白皙的面孔上笑意流动,宛若浮光。

  目光交错了一瞬,他微笑问道:“怎么看我?”

  何殿英侧身坐在椅子上,端着玻璃酒杯慢慢摇晃:“你好看嘛!”

  余至瑶听了这话,发现何殿英果然还是没个正经。拿起餐巾擦了擦嘴,他忽然想起事来:“刚才你说你有话要对我讲。”

  何殿英抬手放下了酒杯,然后挑衅似的皮笑肉不笑了:“是。”

  余至瑶饶有兴味的凝视了他:“说。”

  何殿英歪着脑袋,枕上了旁边高高的椅背:“我爱你。”

  余至瑶登时哑然失笑。欠身对着何殿英浅浅一躬,他含笑答道:“谢谢,我也爱你。”

  何殿英不置可否的一挑眉毛,没再说话。

  酒足饭饱之后,余至瑶扶着桌沿站起来,脚步踉跄着晃了一下,他对何殿英说道:“坐坐再走,我有点晕。”

  何殿英站在他身边,嗅着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热烘烘的,人味混合着酒味。磨牙霍霍的咽了口唾沫,他对余至瑶是真的有欲望。

  “到我房里躺一会儿?”他强忍着不沉下脸,维持着表面上的友好:“睡一觉再出门也不晚。”

  余至瑶摇了摇头,径自往二楼的起居室走。

  余至瑶打开了起居室内的落地窗。

  自从过了新年,天气就一天暖似一天,夜风似乎也不再冷得刺骨。酒精在他的血管中缓缓燃烧,他燥热的忍无可忍,宁愿冒着受寒的危险吹风。

  何殿英站在一边,冷眼旁观。若是放在先前,他定要上前阻拦,热身子吹冷风可不是闹着玩的。然而现在,他没有动。

  他用金钱放惯了高利贷,所以在感情上也存了锱铢必较的心思。难得掏心扒肺的爱上了一个人,这份情债,余至瑶就是拿出命来,也抵不上,也还不清。

  余至瑶在窗前立了片刻,然后转身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青缎子马甲服服帖帖的箍着上身,他还是热。两边胳膊肘分别支在膝盖上,他弯腰抬手搓了搓脸。搓过之后,也没抬头,含含糊糊的轻声说道:“小薄荷,别看杂耍了,我想回家睡觉。”

  何殿英走到他面前蹲了下来:“这里没有你睡觉的地方吗?为什么非要回家?”

  余至瑶双手捧着脑袋,心和脑子都有些乱。何公馆当然有地方让他好睡,不过今晚应该回家一趟,因为王连山和马维元也许会去。

  这时,何殿英伸出双手,缓缓的抓住了他的衬衫衣领。

  余至瑶没理会,自顾自的想要找个借口脱身。忽然有了主意,他抬起头,打算开口说话。

  然而就在一刹那间,何殿英骤然发力,竟是把他从沙发上拎了起来!

  余至瑶身不由己的顺着力道起立,低头看着面前的何殿英,他一脸懵懂神情,是个红着脸的傻大个儿。

  忽然笑了一下,他醉醺醺的说:“小薄荷,别闹。”

  何殿英神情漠然的仰视着他,心中知道在这段不见天日的感情里,余至瑶是不可救药的了。

  自己的一切作为,在他眼中,都只是“闹”。

  何殿英吻上了余至瑶的嘴。

  余至瑶怔了一下,随即仰头作势一躲,脸上没有反感表情,显然依旧认为对方是在胡闹。何殿英恨透了他这置身事外的老大哥模样,双手用力抓紧衣领,他不由分说的把余至瑶拖到房屋中央,随即恶狠狠的一推!

  余至瑶猝不及防,当场摔了个四脚朝天,在地板上砸出“咚”的一声大响。未等他挣扎着爬起身来,何殿英几步赶上,分开双腿跨坐到了他的腰间。俯身死死抱住余至瑶,他开始用舌头去舔对方的面孔。而余至瑶大概是清醒过来了,在他怀中拼命的反抗:“小薄荷,放开我,你这发的是什么疯?”

  何殿英知道他空有一副威武皮囊,论体力绝非自己的对手,所以心中很有胜算。抬起一只手抓住余至瑶的短头发,他在对方脸上肆意的又舔又咬。余至瑶的喘息声音在他耳边回荡不已——他什么都听不见了,万籁俱寂,天地间就只剩下了余至瑶的喘息,粗重又清晰。

  舔够了,咬够了,他三下两下扯开了对方的领带。这回直起腰来,他狞笑着望向了身下的余至瑶,双手握住领带两端用力一抻,他想要绑住对方的双手。

  余至瑶惊恐而又迷茫看着他,心里知道这不好了,要出事了!

  余至瑶不肯束手待毙,连滚带爬的想要逃跑。可何殿英如影随形的纠缠着他,让他无处可逃。跌跌撞撞的退到房屋角落,他的马甲衬衫已经全被何殿英扯开,冷风掠过胸膛,扣子崩了一地。

  何殿英仍然服饰整齐,一张脸上白里透红,是个险恶而又鲜艳的模样。似笑非笑的逼近余至瑶,他在相当的距离处停下了脚步。

  “你到底要干什么?”余至瑶怒视着他:“玩笑也要有个限度,你不要太过分!”

  何殿英冷笑了一声:“二爷,我要干你。不是玩笑,我他妈的是真想干你!”

  说完这话,他忽然迈出一步,一脚踹上了余至瑶的腹部。余至瑶向后撞上墙壁,随即神情痛苦的弯腰跪了下去。

  何殿英毫不怜悯。俯身拉起余至瑶的一只手,他把领带缠上对方的手腕。

  好整以暇的绑住了余至瑶的双手,何殿英又伸手抬起了他的下巴。此时此刻,余至瑶的酒意已然彻底消退,何殿英却是红了眼睛——两个人,轮换着醉。

  “二爷啊……”何殿英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抚过他那紧皱的眉头:“你说,当初我为什么愿意为你赴汤蹈火?”

  余至瑶的声音有些沙哑:“小薄荷,你明明没醉,发什么酒疯?”

  何殿英缓缓摇头:“谁说我没醉?我醉透了,醉的一发不可收拾。”

  余至瑶直视着他的眼睛:“借酒装疯,你没有醉!”

  何殿英的手指一路下滑,沿着对方胸膛上那道长疤往下走,最后停到腰部,他开始去解余至瑶的裤子:“酒不醉人……”

  他猛然抽出了余至瑶的皮带,咬牙挤出后半句话:“人自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