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活了近万年都没爱上过哪个人,也没把任何人当成过他的家人,但是他深深爱上这个女人,有了想要和她生生世世在一起的冲动。

虽然她时而有些迷糊,虽然经常说出的话很雷人,虽然她对人冷冷清清,就算欢爱的时候也不够热情,虽然她不会做任何家务,虽然…她有那么多的不足,那么多的不满,但他还是很爱她。她不会做饭,他会,会每天换着花样做给她吃,只为了她,把她养得白白胖胖。

两人相处了三个月,她的笑容成了他唯一的慰藉,而他也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就在他以为他们会长久生活下去的时候,忽然有一日,她对他说想吃龙肝凤胆。龙凤是天上神物,轻易猎不得的。不过既然她说出来了,就算再难他也要走一趟。

离开的时候是早上,她突然抱着他的腰,死死不肯松手,他问她怎么了,她摇头不肯说,只叫他快去快回。

他走出门时,感觉手背湿湿的,似乎是她的泪。他心里甜甜的,原来她这么舍不得他,只是出去一会儿,她就哭成这样。

这一趟他出去了三天,也没碰上什么龙凤,担心她一个人,便飞了回来。可等到了茅屋,早已人去屋空。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第一次看见她写字,她的字很漂亮,颜筋柳骨,笔走龙蛇,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一点也不像女人的笔体。

字如其人,他第一次才发现,原来她身上还有刚毅的一面。走得这么决绝,纸条上只一句话:我走了,不要找我。

什么叫不要找她?她是他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亲,是他所爱的人,他怎么可能不去找?

此时方明白,原来她让他去找龙肝凤胆是故意把他支出去,那一滴眼泪是为他流,却是离别的泪水,她早就想走了,却一直在骗他。

他发了疯似地跑下山,发了疯似地找她,发了疯似地叫她,然后惊愕的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从没说过自己叫什么,是哪儿的人,就像他从来没跟她说过自己是谁。两个互相不知道名字的人,竟然在一起生活了三个多月,想想都觉不可思议。

就算不知道她是谁,他也能找到她,这个世上没有他办不成的事,一国公主?如果他愿意,可以随时弄个国家做个皇帝玩玩。

他在各地去打听她的消息,不过几日就知道了她是胡武国的长公主,胡武国是个不大不小的国家,还算强盛,百姓也能安居乐业。只是最近胡武国和齐国联姻,传说胡武国的长公主,要嫁给齐国的大皇子。

公主嫁皇子,门当户对,天作之合,一个美貌清雅,一个才华出众,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恨的咬牙,她居然敢怀着他的孩子嫁给别的男人,这个可恶的女人,别让他逮到她了。

出山的第七日,他在胡武国的都城见到公主出嫁的队伍,那送嫁的队伍,绵延十里,锣鼓喧天,好不热闹。在皇辇中的她,从容、高贵、美丽,雍容,隔着厚重的纱帘依然可以看见她美丽的姿容,那头戴黄金珠冠,身穿大红嫁衣姿态,尽显公主气派。

而很讽刺的,他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弃夫,在这里傻呆呆的看着抛弃他的女人,欢欢乐乐的嫁给别的男人。

可惜,他这个弃夫从来不是好欺负的,也不会只是眼睁睁看着。他打了个响指,引来一阵狂风,大风卷着黄沙扑面而来,吹的整齐的嫁队七零八落。人们慌乱起来,马队散了,依仗乱了,皇辇也被吹的东倒西歪。

在狂风中他出现了,迈着坚定的步伐,一步步走到她面前。很奇特的,皇辇中的她并没有花容失色,她定定地眼神看着他,仿佛从腹中吐出了一口悠远的真气,“你来了。”

她好像早知道他要来,甚至在期待他的出现。在与她对视的一霎那,他怒气全消,只低声道:“跟我回去吧。”

她挑了挑眉,似讽刺地语气,“我为什么跟你回去?”

“你是我的妻子?”

“妻子?”

她幽怨地眼神扫了一眼漫天的黄沙,风中的他高大威严,好像天神一般的身姿让人隐隐生悸。她不想说的,可是还是说出恶毒的话,就像毒蛇一样钻进他的心间,让他痛不欲生。

“有三媒六聘吗?有父母之命吗?你我之间只不过春风一度,原也什么都不是的。”

他不相信,不相信这样的话是从她嘴里说出的,她曾经那么温柔,那么善良,与他相处的每一天笑容都是发自内心的。这才几日光景,竟变成了这般冷酷吗?

他一字字问,“这…是你的心里话吗?”

“是,你我原本就什么都不算。”

“那我的孩子呢?你的孩子呢?他也不算什么吗?”

“那个孩子啊…”她幽幽地喘口气,声音冷冷的不带一丝人气,“那个孩子已经打掉了,一碗堕胎药,早已不复存在。”

正文 第十六章 桃色的梦

他脸色铁青铁青,眼光像老虎钳一般钳住她,“你真敢…”

她的眼神冰冷,声音冷酷而无情,“你以为真和我相配吗?我是堂堂公主,而你是个不知是什么的怪物,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合适。”

怪物,他是怪物,原来在她眼里一直是这么看他的。他转身走了,再无一丝留恋,一个绝情决意的女人,还有什么值得他在留下去吗?

若是换了别人,他会杀了她,亲手把她撕成碎片,可是对她,他竟没有下手,也下不去手。曾经爱的那么疯狂,恨也恨的心伤,只希望此前从未遇见过她,而此生再也不要见到她。

风停了,一切都回归了原样,慌乱的队伍重新排好,没有人知道这阵风是怎么刮的,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有新娘子坐在皇辇中默默流泪。

有人问起,只说,“黄沙迷了眼睛…”

回到山里的他,在茅草屋里静静坐了三天三夜,就拔剑自杀了。他不能忍受自己的人生,幻想着下一次投身会好些,经历漫长的岁月,他一定会忘记,会把她忘的干干净净。

可是他失败了,二十年前获得这个身体,那痛苦依旧如影随形,他究竟如何做,才能彻底忘记她?

这一夜他喝了许多酒,喝到后来,眼前总是出现一个素衣清雅的女子,从容宁静的对他笑着,低低地唤他,“艳艳——”

他迎过去,紧紧抱住她,“楚楚,你终于回来了…”

她说,他艳美如桃,绝世天下,“我唤你艳艳可好?”

他说,她嬛嬛楚腰,窈窕动人,“我唤你楚楚可好?”

一切的一切,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吗?

次日一早醒来,头出奇的痛,他抚抚额头,低低呻/吟一声。

这具新肉体并不怎么康健,三天两头就会头疼脑热的,以前他喝三天三夜的酒,也依然精神矍铄,绝不会像现在头疼欲裂的。

他坐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身边睡了一个人,**半敞,满脸幽怨的看着他,“哥哥,你睡了我,要对我负责。”

他一把推开他凑过来的脸,冷冷道:“你怎么在这儿?”

齐胡微叹口气,“这是我的房间,我的床好不好,你昨晚发疯似地的抱着我,唤我‘楚楚‘,非拉着要和我睡觉,怎么扯也扯不开。呜呜~~~我的纯洁贞操都毁于你手了。”

颜煞表情霎时凌乱起来,“咱们…真睡了?“

齐胡微掩嘴偷笑,“当然没有,只是躺了躺而已。“

他睡觉之前乱来,睡着之后还挺安静的,只是抱着他,不肯松开,害得他不得不和他同床共枕,直到天亮。

这是两人第一次离得这么近,他睡着之后的脸,姿容绝丽,纯真的好似一个孩童,让他这修炼多年的老狐狸都忍不住蠢蠢欲动,后悔自己没生成个母的。

颜煞不管投身多少次,身上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让人觉得安心,想一直跟着他。也是因为这个,他才不惜千里迢迢的从修炼深山出来,只为了时常他有空的时候能看他一眼。

他和他,那个…那个,人家好羞啊。

颜煞对他捂着脸的娇羞模样不感兴趣,他吁了口气,只要没出什么事就好,他也不想对一个狐狸做什么,尤其还是只公狐狸。

齐胡微问道:“你昨晚又做梦了吗?“

颜煞点点头,这几天他几乎天天梦见她,这个身体已经活了二十年,也是第一次这么频繁的做同一个梦。那段山中的岁月,果然还是不能忘怀的。

齐胡微轻叹一声,关于他的情事他多少知道一些,只是没想到感情会把一个人折磨成这样。

“有句话我一直想说的。“

“什么?“他起身换衣,露出胸膛,身材出奇的好。

“当年你走的决绝,可曾问过她为什么?为什么会离开你,为什么会嫁给别的男人?而在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他陡然停住穿衣的手,沉默起来,或者他说得对,他只活在自己的悲伤中,竟没想过去探究那个伤心的事实。他从未问过,从未想过,难道她就不会有苦衷吗?

穿好衣服,优雅地坐在椅上,翘起脚,“有饭没有?我饿了。”

“好,我叫人去准备。“齐胡微爬起来给他做早饭,真的很难想象,像他这样一个惯会指使人的大爷,当年是怎么会给一个女人天天做饭的?

颜煞望着齐胡微开门的背影,神情若有所思,或许他真该去探究一下事实了,这么多年他不想揭开伤疤,而现在也是时候揭开看看了,即使疼,也要知道真象。他要知道,过去的两百多年前究竟发生过什么。

没再停留,念动口诀,一阵风似地飞出去,等齐胡微端着熬的香香的鲍鱼粥回来,屋里早已没了他的影子。

他幽幽一叹,这个颜煞,该心急的时候不心急,这个时候急什么?

颜煞一口气飞往阳明山,山还是那座山,但曾经竖立的茅草屋早已经变成了一堆黄土,不过昔日种下的两株桃树还在,粉白色的桃花明媚的张扬在枝头,如同人不老的容颜。

一阵风起花瓣纷纷掉落,似飞舞的蝶,又似纷飞的雪,美丽缠绵。让人不禁想起曾经她在风中翩翩起舞的场景,粉红的衣裙随风飘动,美得醉人。

这两株桃树是他们成亲之后种下的,她说喜欢吃桃子,他便从山中寻了两株树苗亲手种下,想着等来年结好大的果子给她解馋。

百年的桃树长得很是茂盛,完全不复当年稚嫩的模样,只是这个时节桃花已濒临凋谢,枝头残留着片片花瓣,仍像点点跳动的火苗。

他伸手触摸着那枝桠,摘下几片残留的花瓣放入袖中,这花或者是他唯一的念想了。

这么多年过去,不知是谁在桃树附近立了一座坟茔,年代已久坟头上长满了杂草,半边坟被雨水冲的已经塌了。不过坟前的墓碑还在,上面的文字依稀可辨。扫了一眼过去,他忽然间脸色大变,那墓碑之上赫然刻着:吾夫澈澈之墓,后面落款是:妻楚楚谨立。

她回来过,她回来过…所以才给他收的尸吗?

正文 第十七章 重回胡都

当年他自杀之时,空留下一具皮囊,没想到她回来过,还给他立了坟。她说过她和他没有半点关系,那这墓碑上的字又是何意?夫?妻?这算是对他惨死的一点安慰吗?

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儿,在前坟站了很久,盯着那斑驳的墓碑,半天回不过神来。

很好奇在他死之后,又发生过什么?所来她究竟怎么样了?

他很想见她,哪怕是看一眼她的坟也是好的,此刻心里再难平静,当初发生什么,他必须亲眼验证。

招来一阵风,飞往胡武国。经历了两百年,胡武国已不复存在,昔日繁华的国家早已回归了黄土。

曾经的胡武都城在百年沧桑岁月里变成了楚国的一座小城,不过世事多变,楚国亡国,现在的它已经归齐国所有。

白驹过隙,变化沧桑,物是人非事事休,让人不禁叹一句,“欲语泪先流。”

他没有流泪,只是走在胡城的街上,感受一下这曾经胡武国国都的氛围。

当年就在这条街上,她披着大红嫁衣,嫁给那个据说是什么皇子的人。现在街道还是那个街道,还有那几家老店,与两百前似乎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是更老,也更旧了一些。沦陷在他国手中备受欺凌,这些年它俨然没什么发展。

即便是老旧,这里还是她的国家,她的城市,自然有其独特的魅力。或者是爱屋及乌的缘故,他觉得这里是比每一个地方都是好的,空气很新鲜,甚至每一个过往的人都笑容那么可爱。

也许可以考虑在这里建一座别馆,闲来无事的时候可以来住个十天半月。正思索此事的可行性,忽然长街上跑来一人,一面跑一面高声叫着:“殿下,殿下——”

他莫名,等那人气喘吁吁的冲向他,才猛然意识到那是在叫他。

殿下?他都忘了他现在还有个身份是齐国的皇子,四殿下,齐王第四个儿子。

他到底是有多羡慕当年和她大婚的齐国大皇子,才会连投身也会选个这样的身份?若是两百年前,他是她的未婚夫婿,或许就不会发生之后的那么多事了。

皇子?他自嘲地笑,可惜这个身份却是迟了两百年。

那人走近,紧张地抹着汗,“殿下,可算找着您了,这些日子您都上哪儿了?”

颜煞微微皱眉,“你是谁?”

那人一怔,“殿下,您忘了,我是伺候您的护卫常新啊。”

“哦。”他这才想起来,曾经自己身边确实有这么个人来着。他认人的本事一向不怎么强,活得时间越久,见的人越多,越觉得每一张脸都长得差不多。

他十岁时便离开了齐国,被送上天青山跟天清宫的易天行修习仙法,那个易天行除了脸蛋漂亮之外,其余的都很平平,修为不过只到剑仙程度,离真正的神仙差了何止几千里。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在别人眼中的易天行绝对是当世最厉害的仙人。

他在天青山的十年,自己都不知自己在做什么,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十年光阴。而这会儿想来,连他师父那张小白脸长得什么样,都不大记得了。

常新还在默默丢丢地说话,“殿下,您下了山也不说一声,我们在天青山找不到您,又找了好多地方,几拨人都在找,腿都跑细了,没想到您在这儿呢。”说着好歹是喘了口气,“殿下,您都有十年没回家了,皇上和皇后可都惦着您呢,这回叫小的们出来,说是务必把您带回去,您就跟我走吧,马车都备好了。”

他伸手一指,后面不远处果然停着一辆马车。

颜煞扫了一眼,并不感兴趣,“我还有事要办,你自己先回去吧。”

“这怎么行呢,皇后娘娘可是交代了,一定要让我把您带回去。”

他在前面拦着,颜煞也走不了,不由眉角皱紧,他实在没心情跟这人废话,以前也没见他这么磨叽,不过几年没见,倒是越发讨人厌了。

他对那个齐宫没兴趣,对那个所谓的爹娘也没什么情义,他只不过借他们儿子的皮囊投个胎而已,犯不上论什么骨肉亲情。可人世间偏那么多纷扰烦心,那两个人口口声声说什么他是他们最疼爱的儿子,鬼才知道他们到底疼爱他哪儿了?

更何况他现在真的没空,他要扒开胡武国的历史,找寻当年的真相。

转身往后走,对他的呼叫声并不理会,走不远处是一家茶楼,也有百年历史,斑驳的牌匾已经被虫蛀了一个个的小洞。好在楼里楼外刚装修过,新刷的漆,还带着一股轻微的刺鼻味儿。

多年混世的经验,人越多的地方,越容易打听消息。这茶楼该是当年就有的吧…

见他进了茶楼,常新叫不应他,只能在后面跟着,端茶倒水,抹桌擦凳的伺候着。

颜煞落了座,茶楼里正在说书,说的正是胡武国和齐国、陈国打仗的事。

胡都的人大都是胡武国曾经的老人,世世代代住在这里,多多少少都有些念旧的心理。茶馆里经常会说一段胡武国的故事,胡都出过几位英雄,都是被人津津乐道的。前些年楚国统治之时,楚王不喜言论,他们还有所收敛,现在楚国灭了,倒是越发的肆无忌惮起来。

今天说的这段是齐国伙同陈国大举进犯,胡武国长公主率领军队迎敌的故事。说书的口才极好,说起这位长公主,满口赞叹:“咱们这位公主,可真了不得,当年胡武国兵变,她逃出王宫,在外面吃野果度日,皇后对她那般狠心,几次派刺客刺杀,险些送命,可是一听说国家有难,她二话不说就回来了,真是可敬可佩啊。”

颜煞心中一动,她是被人追杀,才逃到山里,住进茅屋的吗?可这样的事当年她一句未提。

常新递了杯给他,也并未接,只注目盯着。那说书的又道:“与齐国联姻,那是一计,齐国要攻打胡武国,大兵将发,正在危难时候公主出现了,她主动要求与齐国大皇子结亲,借助联姻刺杀齐王,后来又带领胡武国众将士抵御齐、陈两国的联兵。若没有咱们这位公主,胡武国就得早亡五十年。可惜咱们那位后帝不争气,把大好的江山送给了楚国,让咱们这些人做了亡国奴。”说罢唏嘘不已。

正文 第十八章 胡武长公主

有人笑道:“我说严老三,你赶紧说点精彩的,别捋着这些陈芝麻烂谷子没完。”

严老三大怒,“我难道说错了吗?楚皇残暴,不许议论前朝,难道改朝换了代,你们连自己祖宗是谁都不知道了吗?”

“呸,你就会胡说八道,胡武国早亡了一百年了,咱们要听的是打仗那段,哪个要听你这儿女情长了。”

严老三这才笑起来,“好,我说段精彩的。”

一拍惊堂木,“话说,齐王被杀,满朝皆怒,齐国大皇子纠集齐兵,连同陈国一起进攻胡武国,这陈国和齐国本是姻亲,上厕所擦屁股都用一个茅房,打仗自然也拧成一股绳。他们来的人那个多呀,呼啦啦,大军压境,足有几十万。咱们那位皇后娘娘平日里玩弄权术,一到打起仗来就拉了稀了,满朝文武竟没一个敢战,可笑那千百男儿还及不上一个桃李年华的女人。”

“大公主披挂上阵,带领五万精兵与数十万大军决战在虎峡谷,那儿地势极险易守难攻,那一仗打得那叫一个激烈,足足战了七天七夜,檑木、滚石、弓箭跟不要钱似地招呼,齐陈两国军兵死伤无数,终于把几十万大军歼灭大半,把两国拒在虎峡关外,胡武国大获全胜。只是可惜咱们这位公主受伤过重,几天之后不治而亡,据说她死时,身上还怀着个娃娃呢。”

有人问道:“你说他这孩子,是不是齐国大皇子的?”

他话音刚落,突然从座位上窜起一人,一把揪住那说书的脖领子,“你刚才说什么?什么孩子?”

那说书严老三吓一跳,“就是…孩子,我也是听我爷爷说的,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是当年胡武国的士兵,跟着长公主打过仗,好像听说长公主死时下身都是血,腹中好像有个孩子的,只是孩子有没有保住就不知道了。”

他一口气说完,惊恐的看着那人,不知道哪儿来这么个漂亮小伙子,表情真吓死人了。

颜煞咬着牙,心里恨到了极点,她居然骗他,说什么把孩子打掉了。最可气的,她居然带着他的孩子上战场…

这些事她为什么都不告诉他,而一个人默默的承受了,如果她说了,以他的本事,别说几十万军队,就是上百万也有办法叫他们葬身在虎峡关。

当年,她,她是死在了虎峡关吗?

她什么都不告诉他,什么都不告诉他,什么都…

双目禁不住滑下一行泪来,心情无比的抑郁,是他误会她了,如果他再多点耐心,如果他能多相信她一点,如果他能再回去看她一次,或者那些“什么”都不会发生了。

是她的错,又何尝不是他的错?

他空活了那么多年,从来不相信人类,不相信真情,即便爱了,却打心眼里觉得人类无情。他没想过她那么做有什么原因,或者是为了他,不想他卷进那纷争里去,不想他送命。

当年他曾对她说过,“以后让我保护你。”

她对着他笑,“你自己还受伤呢,还是让我保护你吧。”

那时候他不知道原来她的武功那么好,恐怕她也不知道,他和普通人类不一样吧。直到最终,他们彼此都没完全了解对方,只是爱了,彼此爱了而已。

心中疼痛难忍,把严老三甩到一边,大跨步地迈出门去。

常新忙跟上去,大叫着:“殿下,爷,爷,您要去哪儿,等等我呀。”

颜煞没理他,他走得很快,疾步走出城外,到了无人之处,一晃脑袋就不见了。

常新追到城外,哪儿还有他的人影,不禁哀嚎阵阵,人没接到,这要回去皇后娘娘肯定要责骂的。皇后娘娘也还罢了,最要命的是吴双小姐,那位祖宗,神仙都惹不起,指不定得扒了他的皮。

“殿下,爷,殿下,你到底上哪儿去了?”一路哭着回齐都去了。

一国的公主,总要留个坟茔以供后人瞻仰。

他去找了她的坟,真可怜一个公主的坟修的破破烂烂,和前后辉煌的胡武国皇族陵寝比起来,简直就像一个乞丐站在富家小姐面前。本来愤怒的心,看着那荒凉的坟,瞬间什么气恼都没有,有的只是深深的惋惜和心疼。

当初究竟得罪了多少人,才会在死后也不给她个安乐的家?她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做到这一步,为什么要死的这般惨烈,为什么…要让他心疼…?

慢慢点燃手中折成银锭的锡箔,一如脸色般苍白的手指晕开了几许火光,细碎的银屑落满肩头。

一张一张地将锡纸投入火种,无限细致。所谓爱恨,求不得,舍不得,爱不得,恨不得。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会回去,敲着她的脑袋好好点醒她,一定会拽着不让她走的,一定会把她留在身边。可时间不可能倒流,一切都回不到从前,而现在活着的只有他。

或者…他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不知道自己那时在想什么,竟带动风声飞快的飞回来,飞到土地庙,飞到这个是她转世的女人面前。

落下云头,他站在土地庙前,默默注视那个在庙里清扫庭院的背影。

说实话,楚韵和她长得并不很像,如果要论起来,楚韵更漂亮一些,也更有公主气质,那个人懒懒散散的,整日里如一条没骨头的蛇,不是躺在床上,就是坐在椅子,非到必要绝不肯多走一步。真的很难想象,她那样的人会做出带领大军抵抗外敌的辛苦事。

可是她偏偏做了,还做的彻彻底底,就这份坚毅的意志力,楚韵倒是继承了她,一个人经营着土地庙,居然做的有声有色。

看着楚韵,在心里勾画着那个人的影子,比较着她们有什么不同,乍一看确实差别很大,可是越看得久了,越觉得像,或者本来骨子她们就是一个人,性子、神情、姿态…都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