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新村到了,到站的乘客请准备下车。”
跳下车,一片老房子出现在眼前。算起来清河新村也有十几年历史了,默笙就在这里一点一点的懵懵懂懂地长大。从来没想过有一天,站在熟悉的楼下,自己的心里竟满是物是人非的凄凉。
这次回来,是找母亲。默笙和她已经有七年多没联系了,不知道她还住不住在这里。
外面的雨下得大起来,默笙湿淋淋地冲进楼道,敲门,一直没人来开。
出门了吗?还是已经搬走?
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人回来。身上的衣服湿湿地贴在身上,脚趾头已经冻得冰凉。
默笙突然想起小时候好像也有这么一次,淋着雨从学校跑回来,家里又没人在,她在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爸爸提着公文包回来。
还记得爸爸当时心疼极了的样子呢,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连声地说:“爸爸不好,爸爸不好,小笙打爸爸屁股吧!”
中年得女的爸爸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像个老顽童,带着她四处恶作剧,完全没有赵市长的半点威风,只是他实在太忙,能抽出给女儿的时间实在有限。默笙小时候的同学有不少羡慕默笙的爸爸做官,那时候的小小默笙却在作文里写:我的愿望就是爸爸每天准时下班,每天没有叔叔到我家来找爸爸说话。
但是只要有时间,做官的爸爸就会把默笙宠上天,完全不像妈妈…记忆里,妈妈一直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对她这个女儿都鲜有笑容…
“小笙!”
惊讶的呼声把默笙从回忆中惊起。“黄阿姨。”
站在眼前的中年妇女是默笙家的邻居,她丈夫是父亲原来市政府的同事,和他家来往算是密切。
“小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进来快进来,看你淋成什么样子了。”黄阿姨一边开门一边招呼她。
用毛巾擦过以后总算舒服了很多,默笙有些不安地开口,“黄阿姨,我妈妈还住在这里吗?”
“还在这里,不然能去哪里呢,你这孩子,出去这么多年音信都没一个,留你妈妈一个人在这里。”
不是她不想给音讯啊,默笙有些黯然。七年前,她在国外刚刚得知父亲的死讯的时候,立刻打电话回家,妈妈却无比平静地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了,也不要回国,你父亲毁了我半辈子,我现在终于能安静的生活,不想再见到任何有关他的东西。”
然后就挂了电话,后来拨电话,竟然已经是空号。再后来,又从父亲在美国的老同学李叔叔那儿了解到了一些她至今不敢相信的隐情…
默笙没有回答黄阿姨的埋怨,“妈妈身体好吗?”
“身体没听说什么不好的,你回来得不巧,她今天刚刚跟着我们小区组织的旅游团出去了,五天才回来。你先在黄阿姨这住下吧。”
出去旅游了?默笙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答案。看来她真的过得很好,默笙垂眸,轻轻笑了一下,站起来说:“黄阿姨,我要走了。”
“不等你妈妈回来了?”黄阿姨惊异地说。
“不等了,其实我只是想来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然后,有一些事情想问她。”默笙顿了一顿,“现在我已经知道她过得不错,那些事情,我也突然不想问了。”
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
“黄阿姨,谢谢你。请不要说我来过了。”
临走的时候问黄阿姨要了父亲公墓的地址,金鸡山A区157座,好像住宅地址一样的牌号。
不是清明这样拜祭的时节,金鸡山上几乎没有人,默笙坐在父亲的墓碑旁,头靠在碑上,就像父亲在世的时候父女俩聊天的姿势。
默笙现在也在和爸爸聊天:“爸爸,这么久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吧?其实我一直不想回来…”
“我可能太懦弱了,接受不了。为什么明明我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现在却是一块碑?”
“我老觉得,只要我不回国,你就还活着似的,我还记得我上飞机前你给我买的芝士饼干…那时候你骗我说让我去美国看看好不好,不好再回来,可是我觉得一点都不好,却回不来…”
公墓照片上和默笙有几分相似的年青人自始至终亲切地微笑着,默笙抓着衣袖擦了擦照片:“爸爸,这张照片还是你大学时候的吧?别以为用这么年轻的照片,就可以冒充年轻鬼。”
山间笼罩着薄薄的雨雾,四周寂静得仿佛世间再没有声音,默笙敲了敲墓碑,“爸爸你都不理我。”
沉默良久,默笙的眼睛渐渐变得像山间的雾一样朦胧。“爸爸,他说,嗯,就是何以琛,你还记得吧,他说我们可以重新在一起…你觉得好吗?”
自然没人回答,过了一会,默笙低声喃喃自语:“其实我也觉得不大好,他那么优秀,一直都有很多人喜欢,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我们分开那么多年,之间有那么多陌生,重新在一起的话,只会矛盾重重,他很快就会对我失望透顶,他以前就经常对我失望…到时候如果再分手,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现在这样子,起码我已经习惯了…”
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不知过了多久,默笙轻轻地说:“我什么都很好,你不要担心我…我要走了,爸爸。”
下山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在山脚回望那快要消失在夜色与薄雾中的山头,仿佛已经是两个世界。
回到城里天已经黑了,默笙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看来只能明天再走了。到市区连问了几家旅舍,都回答说已经客满,最后找了家市中心价格昂贵的酒店住下来,洗好澡烘干衣服,睡觉还太早,便起身下楼。
酒店一出去就是Y市最繁华的贞观路。Y市山青水秀,也是小有名气的旅游城市,此时贞观路上的游客还不少,默笙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在Y市见到以琛,就是在这条繁华的路上。
那时候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然而大一寒假放假回家的时候,以琛却怎么都不肯给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她当时又委屈又难过,哪有女朋友连男朋友家里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的?分手前在火车站软磨硬泡失败后,默笙气呼呼地掉头就跑。
可没跑几步就后悔了,气什么呢,也许再耍赖一下,以琛就心软了呢。可是回头看看,火车站前已经没有以琛的身影了。
回到家就开始闷闷不乐,东西没心思吃,电视看了也不知道在放什么,后来不知怎么异想天开,开始每天跑上街,想着也许会遇到以琛。
然后,竟然真的遇到了。
那是年后的一天,天空飘着小雪,他和彼时尚不认识的以玫在马路对面走过,她那时根本反应不过来了,竟然真的遇到了,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这个城市有那么多人…下一刻她已经飞快地冲过马路,扑上去抱住他…
好像就是在这棵树下,那个戴着毛茸茸白帽子的女孩,抱着那个因路人暧昧目光而尴尬的少年,兴奋地大叫:“以琛,我就知道会遇到你的。我就知道!”
默笙闭了闭眼睛。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她着了魔似的拿出相机,向那其实空无一人的地方,按下快门。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节后上班,默笙的工作更加忙碌起来。
只有小红很闲,她一个栏目刚刚结束,正在空窗期,每天在默笙办公室闲晃,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阿笙,你不能再这样虚度下去了,要知道时间就是青春美貌,你现在找个男人那叫拯救社会,再过两年出去就是残害男同胞,而且…”小红神秘兮兮地附耳,“现在比较符合生理规律哎,阿笙,你晚上难道不想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入眠?”
“小红你…昨天又做那种梦了?”
“偶尔嘛!”假装很害羞,脸红低头,摇晃身体,过了一会她严肃起来:“阿笙,你现在总算正常了,前段时间好像男人被抢了一样。”
经典的小红式比喻,默笙好笑。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和同事嘻嘻哈哈,别人以为你很开心,渐渐的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确很开心。
不想和她说这个,默笙看看墙壁上的钟,已经十点了,“走了,去开会。”
今天的会议是季度大会。
默笙所在的杂志社规模很大,旗下除了“秀色”这本知名女性杂志,还发行一份生活周刊,不然也聘不起两个摄影师。
“秀色”在女性杂志市场上属于老牌杂志了,销量一直是同类杂志中第一,上一季度的销售量虽然仍然保持在第一位,市场占有率却在逐月递减。
主编正面评价了上一季度的各部门的工作后讲到正题,主要是新增栏目的事情。
“我们的杂志要出位,就要有与众不同的东西。现在市面上同类型的杂志那么多,大部分内容都在重复,美容时尚美食感情生活,除了这些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
主编环顾众人,又说:“或者这样问,吸引女人的还有什么?”
“我知道。”小红举手发言,“男人。”
大家立刻笑起来。
主编却很严肃地点头,“行红虽然平时看起来很粗线条,触觉却很灵敏。”主编不再卖关子,打开幻灯片,主题赫然是“精英男人”四个字。
底下开始窃窃私语。
“我们是女性杂志吧,拿男人做专题会不会太奇怪了?”同事中有人提出疑问。
“异性相吸的道理大家都懂吧,男人的杂志都知道用女人做封面,那么女人的杂志为什么不能写男人。”主编反问。
等大家讨论了一会,主编说:“无论如何,市场才是唯一的真理。所以我们暂时决定做四期,以后看读者的反响再看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
“那人选呢?”
“人选我先试着划了四个,你们有异议可以提出。”主编点一下鼠标,白色的幕布上依次出现了四张年轻男子的照片。“我们的人选并不是那些可望不可及的世家公子钻石王老五,而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有一定知名度,年轻,优秀,最关键是要英俊未婚。”
“那个是不是刚刚得奖的建筑师?”
“对对,左边那个好像也很熟悉。”
众人指指点点,默笙的眼睛一下子被右上角的那个侧影定住了。怎么会是他?
“咦,右边上面那个是不是‘法律时间’的特邀主持人,那个何以琛律师。”
“就是他。”主编点头,“看省台的人应该都知道,他是特邀主持人之一,这个节目收视率相当不错。”
“我建议把他放在第一期做。”资深的李编提出建议,“他在电视上亮过相,知名度比较高,容易一炮打响。”
“对,最近本省曝光率很高的一个经济大案好像就是他打赢的,很有卖点。”立刻有人附和。
“我看名气倒不是重点,关键是他的外型比其他三个要出色得多,应该会吸引一票女读者的目光。”
主编点头,“我也是这样想。”
“靠,有这么牛吗?”默笙听到坐在她身后的新来的大学生小许低声嘀咕。
“你小子嫉妒了吧。”坐他旁边的黄编辑笑道,“嫉妒也没用,人家一个小时赚的说不定比我们一个月还多,我有个朋友也在政法线上,据说这个律师,一个案子,抽的比例这么多。”黄编伸出两根手指。
小许吃惊的猜:“二万?”
摇头。
“难道二十万?”
黄编嗤笑。“再乘以十。”
倒吸口冷气,小许不做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