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各自落座,季予凡先开口说:“唐老,我是季予凡,您可能没有见过我,但是您一定见过的妹妹,她叫季九珠,多谢您给她配的药丸,她的身体现在好多了,已经许久没有犯过病了。”
唐向天抚着胡须看着季予凡,点头笑道:“你这孩子倒是一点儿都没有遗传到你妈**病,果真是生男孩就不会遗传。你今天不会是这么巧地和他们一起顺路来的吧?还是也是冲着那枚紫眼睛来的?”
季予凡说:“我也想要买下那枚紫眼睛,希望您可以成全。”
唐向天又看着俞云川,从俞云川一进门来,他就注意到这个少年,这个少年身上有着极为罕见的气势,既凶狠又纯净,而且根骨也是非常地好,他是个少年,比唐娆和沈小夕还要适合练武,如果不去管他学武之后会不会去害人,唐向天是真的想要收他为徒的。
“这位少年,你的目的呢?也是想要紫眼睛?”
俞云川点头:“无论如何,这枚戒指都是我的,它现在在我手里,我走的时候它也会在我手里。我来这里,只是想要告诉你我要买下它,你出价钱吧。”
“你们的执念都很强,可是我不能把这枚戒指给你们,因为这枚戒指并不是我的。”
唐向天微微地叹了口气,然后讲出来一件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情来,而这件事情,让俞云川的脸色变了。
正文 第五十章 沉睡的女子
第五十章 沉睡的女子
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那个男人总是会选择坐在一片阴暗中,他的手上永远戴着一枚紫色光辉的戒指,总是会无意识地去抚摸那枚戒指,也只有那个时候,那个一向静寂的男人脸上会浮现一丝温柔来,好像沉浸在什么美妙的往事中。那时,即使他身处在黑暗中,也像是会发光一样,可是当他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又是一片苍凉,带着世界末日般的悲凉忧伤和疯狂,下达着一个又一个睿智而残忍的决定,将所有的一切玩弄于股掌之中,却仍然没有丝毫的快乐。
好像是生活在地狱里的恶魔虽然法力无边却依然占领不了天堂,接近不了天使。
这是俞云川对那个男人从始至终的印象,他在他的心中像上级像朋友像兄长像父亲更像是另一个自已,他无法不去关心他,就像是看到这枚和他的戒指一样的紫眼睛戒指,他就会想要把它送去他的手里,如果一枚戒指可以让他忧伤,那么另一个会不会让他欢乐一点呢?俞云川不知道,但是他想只要是那个男人重视的东西,就不能落到别人的手里 “这枚戒指我是一定要的,无论它是谁的,如果不能买,我就只能抢了。”
俞云川说,语气十分的清淡,却十分的强硬,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说出这个抢字来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唐娆心里想这才像是俞云川啊,这些日子来他一直平平静静的,她差点儿都忘了他本身是那个众星捧月四处横着走的俞少了。
“小子,你这话在这里说是不是太满了?想在我们这里抢东西,那比在老虎身上拔毛还难啊”孙银笑mimi的脸上看不出生气的样子来,倒是对俞云川更感兴趣了,连眼睛都亮闪闪的了。
俞云川挑唇一笑:“我敢说出这话来,就有这个本事。”
唐向天微微一笑,问:“小子的口气倒是很大,叫什么名字啊?”
“俞云川。”
唐向天抚着胡子的手顿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一下俞云川说:“原来你就是俞云川,果然少年了得。你如果执意要这枚戒指,确实可以得到,但是老头子我也是可以说服你放弃这枚戒指的,只要你向你的外公提起我的名字,就会知道我和你们俞家也是交情不浅的,我想俞家不会因为一枚小小的戒指就驳了我老头子的面子。”
唐娆见俞云川的脸色虽然依然清冷平静,但是垂下的纤长睫毛掩映的眸光却是阴暗下来,想原来俞云川是随母姓啊,难怪和张云亚不是一个姓,看来他还是非常在意他**这边的亲人的,那么桀骜的性子好像也被拿捏住了,看到他紧抿的唇角显示出来的点点气愤和不甘,唐娆有些想笑,她看多了这个少年盛气凌人的样子,看到他也有像凡人一样的时候就会开心,唐娆想自已真是恶劣啊 “唐老,你既然说这枚戒指不是你的,那么它的原主人是谁?能不能让我们见上一面,我想我有办法说服他将戒指卖给我的。”
季予凡说,一开始他想买下这枚戒指只不过是看唐娆非常喜欢这枚戒指,想既然她已经算是自已名义上的妹妹了,送她一件礼物也好,这枚紫色的戒指戴在她细白的手指上也是挺漂亮的。
后来见俞云川也对这枚戒指感兴趣,他就更不想放弃了,他和俞云川可是在唐娆的问题上还有一个赌约呢,虽然他一直觉得有些可笑,但是他从来不会输,即使那个赢的奖品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也会尽全力争取,至于赢了之后是留着还是扔掉,那就看他的心情了,不过目前为止,他认为唐娆还是有用的。
现在,他坚决不能放弃这枚戒指了,唐娆和俞云川都那么在乎这枚戒指,让他难得好奇的心也开始好奇起这枚戒指有什么不同之处了。
唐向天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办法告诉你们,因为我也不知道这个戒指的主人在哪里?我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是不是还活着。”
沈小夕漆黑的眼珠一转笑道:“老爷子,你不会是捡了这么一枚戒指,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交给警察叔叔,年纪大了,忽然良心发现,所以想要捐了吧?”
“丫头调皮。”唐向天笑着看了沈小夕一眼,他对看中的徒弟人选都是非常的喜爱的,尤其是这才不久没见,他发现沈小夕的体质更加的好了。“不过你倒是猜对了一半,这枚戒指倒真是我捡的。那是十五年前了,有个男人带着个女人来看病,他们是一对夫妻,这枚戒指就戴在那个女子的手上。”
俞云川忽然对这枚戒指的主人产生了兴趣,想那个男人看着那枚紫眼睛戒指的眼神就像看着爱人一样,也许他就是在思念一个女子,那么现在这枚紫眼睛戒指的主人,会不会就是那个男人在思念的人呢?这两枚戒指本身就是一对,分别给了两个人,这种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十五年前这枚紫眼睛的主人生了病,会不会就是因为她的病,所以那个男人才会如此的阴沉?
“唐老,那对夫妻中的男子长的什么样子,是否手指上也戴着一样的戒指?”
唐娆看向俞云川,想他问这个问题难道是因为他认识的人里有人戴着和这枚紫眼睛一样的戒指,所以他才会坚持把这枚戒指买回去?一想到还有另外一枚这样的戒指,而且还是在一个男人的手里,唐娆的心就是一紧,她回想起前世追杀她的那个男人,并不知道他多大的年纪,可是气势真的非常的霸气,也只有那样的男子才可以让俞云川这样桀骜的人去帮忙办事吧 唐向天想都没想,就回答说:“那个男人并没有戴戒指,他戴着墨镜和帽子,看不真切长相。他好像并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不仅不说姓名,两人也将脸遮掩的很好。”
沈小夕撇撇嘴说:“老爷子,能将这么珍贵的戒指戴在手上,说明是很珍爱的,一定是那女子的丈夫送她的,不可能丢在这里不回来找吧?”
“他们是不会回来找的。”
唐向天说:“因为那枚戒指就是那个男人从那个女子手上扒下来的扔掉的。那个女子当时的情况是昏迷不醒,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植物人。可是我看了她的情况后,发现她的身体早已经好了,不醒过来可能是心病,她不想醒过来,所以一直昏迷着。我把这个情况和那个男人说了之后,他就非常的生气,然后把这枚戒指扔了。这么多年了,这枚戒指一直保存在我这里,前些阵子整理东西时发现了它,想到那个可怜的女子,就想着为她积福,把这枚戒指用做慈善事业上,无论她是死是活,都是一件功德。没有想到居然会在拍卖的过程中发生了抢劫的事情,我想这一定是冥冥之中上天让我继续保留这枚戒指,等它的主人回来找它。”
沈小夕笑了:“那只是意外,老爷子你怎么能因为这个原因就把戒指收回呢?你知道唐娆有多喜欢这枚戒指,她为了这枚戒指连命都不要了,你现在居然就因为这么一个意外就不卖这枚戒指了,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黄仔也说:“对啊对啊,我们俞少也是很喜欢这枚戒指,就是他把这枚戒指从劫匪手里抢回来的,如果真有什么天意,那么上天一定希望这枚戒指落在我们俞少手里,你老人家就把这枚戒指卖给我们俞少好了。”
鱼头也说:“实在不行让我们俞少保管也行啊,反正你也不是戒指的主人,如果哪天那女人找来了,你就让她来找俞少好了。”
孙银坐在一边喝着茶,凑趣道:“这个主意好,老家伙,你就趁机把这个戒指扔出去让年轻人管好了,还可以戴在手上显摆一下,说不定哪天原主看到了就物归原主了。”
唐向天瞪了孙银一眼,却没有反对的声音,好像也在沉思这个可能性。
季予凡冷冽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说:“既然是这样,大家都有保管的权利,我来出个主意好了,我们向唐老保证,只要那个女人回来要这个戒指,我们就会归还。为了让唐老让出保管戒指的权利,让他决定把戒指让给谁保管,就看我们谁出的价钱高了,如何?”
孙银抚了抚没胡子的下巴,笑的只有一条缝的眼睛里闪着光说:“你这小子出的主意不错,只是提钱就不劲了,你看那老家伙像是爱钱的人吗?就用东西代替吧,而且这东西也不能让你们自已想拿什么拿什么,万一拿一堆没用的东西来,多浪费时间和感情,让我们来说好了你们三个谁能拿出来,谁拿出来的最快,谁拿出来的最好,这戒指就交给谁。我要的俗一点儿,就要一件比这枚戒指更加珍贵的珠宝好了。老家伙,你要什么?”
唐娆听到孙银要的东西,心里一喜,当听到了唐向天要的东西后,她脸上露出了势在必得的笑容来。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撕破脸皮
第五十一章 撕破脸皮
唐娆听到孙银想要的是比那枚紫眼睛更珍贵的珠宝,就想到了她在空间里的那些翡翠明珠,那些翡翠里有不少的老龙种,肯定比这块紫眼睛要贵重,就是那些冰种的只要大上一些,都要比这小小的紫眼睛翡翠要值钱,更不要说那些不同于一般珍珠的明珠了,那就是天上的宝物。
“真是贪心的老头子。”
沈小夕看着孙银小声说,想着她和唐娆从赵珊珊的父亲那里弄来的那些珠宝里面有没有比这枚紫眼睛贵重的,她想当初赵兴国用那么多珠宝才顶替了一部分赎金,那也就是说所有的珠宝加起来也许都没有这枚小小的戒指值钱,那就把所有的珠宝都给这个总是笑的像个老狐狸的老头子好了,大不了还有那些金条和钱,就是全部都花了,也要把这枚戒指让唐娆拿到手,唐娆可是对珠宝不感兴趣,难得见她如此的对一件珠宝执着,一定要为她拿到手 “小丫头,居然说我的坏话,看我怎么为难唐娆。”
孙银对沈小夕挤挤眼,沈小夕生气地瞪他一眼,看向唐娆,如果这个老头子真的为难唐娆,就是她的错了。
唐娆对沈小夕一笑,说:“没关系的,我拿出来的珠宝任何人也不会说比不上那个紫眼睛的,小夕你放心好了,我想孙老不会和我们女孩子过不去的。”
“唐丫头会说话。”
孙银笑道,唐娆这么一说,他要是说唐娆的珠宝不好,那就是和她们小女孩过不去了,显得心胸太窄,为了心胸,只要唐娆的珠宝不是太差,都只能说她的珠宝是最好的了。
季予凡看了唐娆一眼,对唐向天说:“唐老,您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
唐向天想了一想,说:“我向来好医,最喜欢的当然是药材,你们谁能拿出来最好的药材,戒指就给谁,当然了,这个药材老头子是不会白要的,会出合理的价钱去买。”
“老家伙你这是要拦我的财路啊”孙银瞪唐向天一眼,叫道:“你都说付钱了,我还能要那些珠宝吗?不是要过过眼瘾就让她们收回去了?那有什么意思?我直接去珠宝店逛逛好了。”
鱼头和黄仔全偷偷笑了,想这个老爷子真是太有意思了。
季予凡也点头,说:“孙老说的对,如果看看就算,那去珠宝店借来一件也可以充数了,所以这东西一定要是自已的。而且这个时间也要快,就在今天之内好了。”
“这不公平,我们俞少家不在本地啊”
“对,这个季予凡一定是手里有了东西所以才会这么说”
鱼头和黄仔一听都不干了,他们两人可是知道这个季予凡对自家俞少有敌意的,他现在的做法明摆着就是算计俞云川和唐娆啊俞云川家不在本地,不久前刚从远方来到林海市,而唐娆自幼无父,母亲又嫁了别人,还住在别人家里,他们两人都没有季予凡的优势,亏得这个季予凡说的出口来,真是奸商,一点儿也不在乎什么公平不公平。两人刚要开口说话,就被俞云川抬手阻止了,只好闭嘴了。
唐娆微微一笑:“就这么办好了,我只要取了东西来就好。”
季予凡看了唐娆一眼,英俊冷冽的脸上没有什么变化,但是眼睛却闪过了一丝疑惑,他是知道唐娆的处境的,她在几个月前还是个靠着林秋菊从季家得到的钱生活的没用少女,忽然一跃攀上了郁家,虽然郁家承认了她的身份,并且给了继承权,那都只能是郁百川百年之后的事情,现在就是再疼爱她,也不会给她太多的好处吧?
难道她要用祖母给的那只老龙种翡翠镯子来比试?她不是傻蛋,应该可以想到他可以拿出同样好的珠宝来,那会是什么?
还有药材,想到唐娆曾经给郁百川送上的那盆稀罕的黑色牡丹,又想到调查到的那个郁家的小孙子郁浩忽然变好的身体,他的眸子变得如同午夜的天空一样黑暗深远,想这个丫头难道真是个种药种药的人才,所以才不担心没有名贵的药材吗?
‘这个可恶的唐娆,迟早有一天我会知道你所有的秘密’
季予凡心里暗暗发誓,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有一种直觉,这种直觉他在变幻莫测的商场上曾经多次感觉到,每次他都能力挽狂澜,可是这次他却发现好像没有办法去阻止,这一次自已可能会输,这种感觉真是该死的糟糕透了。
“我们走,下午再来。”
俞云川站起身来,看了唐娆一眼,光华闪烁的丹凤眼流过一丝波光,然后向外走去,黄仔和鱼头连忙跟在后面。
季予凡和唐娆也站起来告辞,跟在俞云川的身后走出了唐宅。
“唐娆,你如果要拿那只老龙种的翡翠镯子去做交换,就不必了,我完全可以拿出比那还要好的珠宝来,而且那是奶奶送给你的,是把你当成了季家的孙女,代表的是季家的身份,如果你可以轻易地送人,那么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季予凡站在自已的豪华的跑车前,一只手潇洒地放在车门上,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唐娆说,其实,他这么说也是再次暗示唐娆她已经是季家的人了,这是一种威压的手段,就算唐娆再不和季家亲近,她也已经是季家的人了。
唐娆看着季予凡,挑唇一笑,背后是无数红色的菊花,却不及她一身红衣妖娆夺目,完全成了衬托,她轻轻说道:“季家的身份?我可是从来就没有要过季家的身份?那只玉镯在我得到的那一天,我就已经放回到季家了,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要什么季家的身份,也不可能用那只镯子去换那枚戒指,你把心放回去好了。还有,以后不要再说什么我是季家的人,我妈妈是你们季家的人,可是我不是,我只是季家女主人的女儿而已。”
季予凡眸子变得阴寒,问:“你既然不想要那个翡翠镯子,为什么不当面拒绝?”
唐娆淡淡一笑:“如果换作是你,当时也是会收下的吧?”
季予凡不说话,唐娆说的对,如果是他也是会收下的,在那种情况下,只是一只玉镯,如果不收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会让气氛变僵,那对当初刚进季家的林秋菊十分的不利。
“如果季家不总是拿什么季家的身份约束我,那只玉镯虽然放在季家,可是我却是收下了,可是如果季家总是拿我收了这么一只小小的玉镯就强压给我一顶季家人的身份,然后干涉我的活动,那么它就只是一只我留在季家的镯子,其余的什么都不是”
“你总有一天会亲自承认你是季家人的”
季予凡冷冷地抛下一句话,坐进车里,开走了。
沈小夕拍拍唐娆纤弱的肩,问:“你这算不算和季家撕破脸皮?这小子好像挺小肚鸡肠的,不会为难你吧?”
“不撕破脸皮更为难我。”唐娆一笑,她心里忽然轻松了许多,前世,她可是不敢这么和季予凡说话的,而且最在乎的就是季家会不会赶她出去,没想到还会有这么一天,她亲自对季予凡说她不想进季家,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的感觉到重生真是太好了。
唐明想要送他们回去,但是俞云川和唐娆等人都拒绝了,一行五人一起走在菊花夹道的芬芳中,都没有说话,然后一起找了家饭店吃饭,吃完了分头行动,俞云川要去找他需要的珠宝和药材,而唐娆要回家,五人分开了。
“阿娆,你真的有比那个戒指还要好的珠宝吗?还是你看中了哪里的珠宝?我们可以把那些钱都拿出来去买回来。还有,我们快去药材店,看看哪里有好的药材。”进了家门,沈小夕就对唐娆说:“你等一下我去拿存折,还有那些珠宝金条我也拿上。”
唐娆拦住沈小夕,说:“不用了,我都有。”
沈小夕停下脚步,看着唐娆,说:“阿娆,我不问你的东西是怎么得来的,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想要那枚戒指,你那种执着让我觉得你如果得不到那枚戒指就会从此以后过的不安生一样,我想知道为什么。”
唐娆看着沈小夕的眼睛,那双眼睛里面全是担心,她想了一下,说:“也许你不会相信,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被人追杀,追杀我的那个人就戴着一枚一样的戒指。我以为那只是一个太过真实的梦,可是没想到会在现实中见到一样的戒指,我非常的害怕,我怕真的会出现那样一个人要杀我,所以我要把那枚戒指拿到手,也许就可以阻止这场灾难了。小夕,我和你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沈小夕一听急了,叫道:“那一定要拿到手如果那个死老头子不给你,我就去抢过来”
唐娆感觉到沈小夕相信了,她心里很感动,因为自已的话真是太不像真话了,可是沈小夕却相信了,她是相信自已的,她拍拍沈小夕的肩,说:“放心了,我一定可以得到那枚戒指的”
回到了房间里,唐娆先是现出泉水把伤口治好了,又重新包扎上,然后进入了空间。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这还是唐娆吗
第五十二章 这还是唐娆吗
空间里依然安静如常,只是现在里面不仅飘着青草和莲花的清香,还飘着一些怒发的花朵的芬芳,有兰花有菊花还有牡丹花,那些野参也已经开花了,而且有的已经结果了,小小的黄绿色花朵,小小的艳红色果实,虽然不起眼,但是却那么的吸引人。
唐娆在那些人参前面犹疑了一下,当初为了检验泉水的能力,她拿这些人参做试验,有的浇水多,有的浇水少,有的甚至没有浇泉水,事实证明那些浇泉水最多的是长的最快最好的,现在都已经结果了,而那些没有浇泉水的虽然因为种在空间里,长的也不错,但是明显要慢许多,是这里最小的人参,但是如果拿到外面去,那也是上好的人参了,大约要被人说成是七八十年的人参了。这些野参都很好,到底拿多大的人参出去给唐向天呢?
最后,唐娆还是挖了一颗中等偏上的人参,挖出来一看,比白萝卜也就小那么一点,白白净净地好像一个娃娃,却长了许多的胡须,十分的惹人喜爱,唐娆都有些省不得拿去给唐向天了,不过想到这棵野参到了唐向天那个神医的手里更能发挥作用,而且还能换回那枚紫眼睛戒指来,她就淡定了。
解决了药材的问题,唐娆进到泉水中,她记得自已上次是灵魂进来的,那时候可以在水里呼吸,也不知道实体能不能,就试着张开了嘴,发现居然也能呼吸,高兴极了,她非常的喜欢这个水底世界,那些耀眼的翡翠明珠在清澈的涟漪水光下是那么的迷人,看了第一眼就不想再挪开目光了,现在能在水底一直待着,唐娆高兴地坐在翡翠上,左手拿起一块红色中带着金丝的翡,右手拿起一颗如同乒乓球大小的银白色明珠,想着要拿什么上去给那个孙银过目呢?
季予凡和俞云川虽然年少,但是都是家世辉煌资产雄厚,他们随手拿出来的东西都会比常人最稀罕的东西强上百倍千倍,更何况这回他们会尽全力去找最好的东西,那找到的一定是不同寻常的珠宝,至少会比那枚紫眼睛的价值贵重上千倍百倍,他们是有这个能力的 唐娆想了一会儿,最终拿起了一颗比乒乓球小上一些的珍珠,这颗珍珠是银白色上稍微带着玫瑰红色,好像是一个美丽的少女脸庞因为羞涩而染上了一层胭脂红,她想这颗明珠的形成一定是在花蕊中滚了一圈,才会如此的美丽,这么大这么圆又这么艳丽的明珠,比之那枚紫眼睛要强上万倍,即使是出现在世界上,那也会被捧为稀世珍宝吧?
‘还好那个老头子打消了讨要珠宝的念头,否则还真是舍不得把这么美丽的明珠送给他。’
唐娆心里想,其实她之前更在意的是不知道这些珠子是什么成份,不过形成的如此神奇,由金莲和泉水孕育而成,也一定很神奇,就怕落到唐向天那个神医手中当成珍珠磨成了粉,也成了灵丹妙药就有些麻烦了,后来一想珍珠本来就是药,这么大的珍珠有奇效也不过份,就不在意了。
而且唐向天说了那个药材要钱,那这珠宝也是不能轻易送的,不给也就算了,这么珍贵的明珠,想他们也不好意思要。
唐娆坚定了拿这颗明珠去比试的决心,不拿珍贵稀有的珠宝去比试,一定比不过那两个富家公子哥,她一定要到那枚戒指,即使最后这颗珠子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拿着人参和明珠出了空间,找了两块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把人参和明珠包好,放到了一个同样用边角料做成的新颖挎包里,自已也换了衣服,将昨天那件橘色小礼服脱下来,换上一件嫩绿色修衣衬衣,一条卡其色宽脚长裤,一双坡跟鞋,更显得婷婷玉立,一头滑顺的长发自然地披散着,好像流水一样,并不因为过长而显得凌乱。
沈小夕回到自已的房间里还是把珠宝和存折都放到了背包里,然后走到唐娆的房门前刚要敲她的门,门就开了,看到一身清爽的唐娆,她愣了一下,不过看唐娆受了伤还这么容光焕发,也松了口气,把手里的包塞给唐娆。
“这是那些钱和珠宝,你看情况,如果你的东西没那两个小子的好,就拿这些去收买那个孙老头子,他看起来就是个贪心鬼。”
唐娆嫣然一笑,把那个包塞回给她,说:“不用了,我这两件东西一定是最好的”
沈小夕还真有些不信,在她看来唐娆即使和郁家季家有了些关系,但是以她的脾气,太贵重的东西肯定是不会收的,而且她现在和那个季予凡俞云川比试,那两人都那么财大气粗,能拿出来的肯定是最好的,唐娆就是从季家郁家得了什么好东西,那也不可能是那两家最好的东西吧?所以唐娆肯定从那两家得来的东西比不过季予凡和俞云川。
但是看到唐娆那么肯定,沈小夕又想她是不是从别的地方得到了什么宝贝啊?这是极有可能的,自从唐娆从长相到成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后,沈小夕就相信唐娆无所不能,想想啊,唐娆会设计引领潮流的服装,会种出各种奇花异草,还能自已做词作曲唱出天簌一样的歌声,她又为什么不能得到非常好的珠宝和药材呢?
唐娆见沈小夕还在迟疑,催着她把包放了回去。
两人又回到了唐宅,这时季予凡已经到了,俞云川过了十分钟也到了,黄仔和鱼头的手里一人拿着一个精致的锦盒。
“哈哈,三个小朋友都来了啊?那把你们的宝贝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吧”
孙银笑眯眯地说,眼睛一个劲地在三个人身上来回扫,从季予凡的手提箱到俞云川的锦盒再到唐娆的挎包,眼睛亮闪闪的,虽然长的十分的慈祥忠厚,却让人觉得他的身后摇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百分之百地是狐狸尾巴 季予凡率先把身边的手提箱放到檀木桌子上,打开来,只见里面锦缎为衬,是一根保存的非常好的人参和一座巴掌高的玻璃种帝王绿的观音像,雕工非常的精致,将观音那慈悲的气质雕刻的十分传神,那眼珠好像都在怜悯地看着你。
孙银捧起那座观音像,啧啧道:“不错不错,玻璃种帝王绿的观音像,看这莲花座的花瓣中有大师的的留名,真不错,算得上是极品了,怕是要天价了。”
“这人参也不错,卖相很好,最少也有两百年了。”
唐向天话音一落,鱼头就把自已手中的锦盒放到桌子上,说:“老爷子,您先别夸啊,只要您看了我们俞少的这件珍贵药材,那个人参就只能当萝卜嚼了。”
黄仔见鱼头打开了锦盒,也走过去把小一些的锦盒打开来。
唐向天一看鱼头打开的那个锦盒就一愣,脸上露出一丝欣喜来,说:“这是灵芝啊,而且是最好的云芝,这么大,看来年头不少了,能保存的这么完好,真是不易啊”
“这颗钻石真漂亮啊”孙银看着另一个锦盒中的东西赞叹道,本来就亮闪闪的眼睛更亮了,只见那里面是一颗金黄色的钻石,大如龙眼,光华闪闪,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是那么的完美华丽。
孙银赞叹道:“除了当然中国流失的金鸡钻石,这颗钻石就算是最大的了吧?最少也有一百克拉俞家小子,你还真是有钱啊”
唐向天和孙银相视一笑,都有些苦笑,这两个小子拿来的东西都非常好,难分高下,这可怎么办呢?还是再看看唐娆的吧,只要她的一样好,戒指就给她了,两个老头子心照不宣,一个是看中了唐娆那身清奇根骨,一个是喜欢极了唐娆那张漂亮的脸蛋。
唐娆从挎包里取出那两个绸布包着的东西来,放在桌子上,当看到这两样东西时,一屋子人都愣了。
季予凡俞云川和沈小夕都看着唐娆,想她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两样东西?尤其是季予凡,他心里的震动最大,在他看来,唐娆从小就是他们季家的钱养大的,离开了季家,她一无所有,即使表面看起来挺风光,那也是虚的。可是现在却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唐娆总是能让他惊讶。
看着那颗光华闪烁的明珠和那根比自已那根人参要大上一倍的人参,季予凡恨不得把唐娆抓过来看看她是不是一个披着唐娆外衣的怪物,不,他想知道她还是不是唐娆 唐向天看着那棵人参,神情也有些激动,小心地拿起那个人参,闻了闻,说:“是真正的野参,怕是有八百年了这是我见过的年头最久的野山参了而且,是现挖出来的?”
唐娆心里一颤,想怎么没想到这点,她微微一笑,说:“无意中发现了这棵人参,所以我就一直自已种着了。”
孙银拿起来那颗明珠,举起来对着从外面照进来的孙光一看,说:“这是什么珠子?说是珍珠怎么好像比珍珠要亮,而且好像还有些透明?不过还真是宝贝,这么大,怕是珍珠长的太大了,所以变异了吧?”
唐娆心里暗笑,想:老爷子,真是谢谢你了,帮我找出了这么好的理由。
正在一群人围着这些宝贝观看的时候,外面传来一声叫声:“哈哈,我又给你找到了一株漂亮的花,快来看看喜欢不喜欢”
唐娆听着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刚一转身就和来人打了个对面,两人都愣了。
正文 第五十三章 俞云川抓了哪里
第五十三章 俞云川抓了哪里
先进门来的不是人,而一盆花,那是一盆菊花中非常名贵的品种‘绿牡丹’,此时正是清秋时节,那花开的正盛,一片洁白的丝状花瓣捧着一团碧绿,看起来格外的清新雅致。
那盆花抱在一个老人的手里,这老人长的清瘦如竹,头发花白,一双眼睛格外的明亮,在看到唐娆后更加的明亮,显得十分的惊喜。
“小姑娘,你怎么在这里啊?这些日子来你没有来卖花,我可是很盼着你呢”
唐娆看着这个老人,也是十分的惊讶,她以前卖出去的花全是给了这个老人,后来因为有人调查她,所以她就不再去卖花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世界还真是小啊 “老爷爷您好,多日不见,您依然这么的精神啊”唐娆笑着对那个老人问好,当初她去卖花,这个老人可是给的价钱非常高,那是在当时非常少见的,虽然是因为老人爱花,所以愿意给他认为的好花值得的价钱,但是这也是这个人品行高洁,而且当时那笔钱可是帮了唐娆的大忙,所以唐娆对这个老人是有好感的。
孙银问:“老花匠,你认识唐娆啊?”
那老者哈哈笑道:“你们这两个老头子不是特别的喜欢那盆七色牡丹吗?那盆牡丹就是这个小姑娘送来的,叫唐娆是吗?真是个好名字。小姑娘,你不是说那花是你自已种出来的吗?这下好了,你算是入了虎口了,这两个老家伙都是爱花的人,得了那盆七色牡丹后一下念念不忘找到你看看还有什么别的好花没有。”
唐向天看着唐娆,惊喜地说:“没想到啊,唐娆那盆七色牡丹真是你培育出来的吗?”
唐娆见孙银也眼睛发亮地看着自已,只能答道:“是啊,我已经好久没有摆弄花草了,没想到那盆七色牡丹在唐老您这里,真是巧啊。”
孙银点头笑道:“能培育出那么少见的花来,有这么罕见的明珠和人参也就不奇怪了。唐娆啊,老头子我没有钱买下你这颗珠子,可是花还是买的下来的,你就再送我一盆稀奇的花好了。至于那个人参,你就送这老家伙好了,反正他是要收你当徒弟的,就当拜师的礼物好了。”
唐娆微微一笑,说:“好啊,如果您同意收小夕当徒弟,我就多送几盆花给您,您看如何啊?绝对不比那盆七色牡丹差。”
“好啊好啊,小夕这丫头我喜欢,虽然有些野,但是随我了。”孙银笑眯眯地看着沈小夕,换来了沈小夕一个白眼,他笑的更欢快了。
季予凡眼见着唐娆居然在这里认了师父,眉头就皱了起来,冷声问:“你这些东西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
唐娆看他一眼,说:“不是偷来的不是抢来的,为什么要告诉你。”
季予凡本来想说如果你这东西来路不正,那季家是不会帮你解决麻烦的,但是想到唐娆已经和自已公开表示不靠季家了,而且他也说了要让唐娆主动归顺季家,就什么都不说了,想着看这个丫头以后还会惹出什么事来,说不定就不用他多费口舌,她自已就会来求他了,一想到唐娆乖乖地站在自已身边软弱地求他,他的心情就好了许多。
最后结果很明显,唐娆获胜,她向俞云川伸出手。俞云川看着她,两人直直地相视,唐娆看着俞云川,心里也有些别扭,如果他要的不是这枚戒指,哪怕是再贵重的东西,她都会让给他,就冲着他在医院为了让她早点看上医生把自已割伤了,她都要让着他。
唐娆看着俞云川衬衣下面那微微鼓动起的地方,知道那是纱布,想到那天在空间里看到他那么毫不犹豫地挥刀,鲜血四溅,唐娆就忍不住心软了一下,伸出去的手差点就收了回来。可是脑海中只要一想到那只闪动着紫色光芒的手举着的黑洞洞的枪口,她的手就软不下去了,她想俞云川再需要这枚戒指也不会比她需要 俞云川还是拿出了那枚戒指,交到了唐娆的手上,他的唇紧紧抿着,拳头紧紧地握着。
孙银看着俞云川那清冷的脸,凑上去笑道:“俞小子,我看你骨质清奇,很中意你,要不要和老夫我学功夫啊?如果你学会了,就会像电影里那些大侠一样威风,可比黑帮老大要厉害,要不要拜师啊”
俞云川看孙银一眼,沉吟片刻,说:“一年之内,如果你没有教会我想要学的功夫,那么,你就自行踢自已出门吧”
老花匠和唐向天看着孙银那双笑眼瞪大的样子,都笑起来,孙银也笑,自已收了俞云川和沈小夕这两个徒弟,真是一个比一个难缠,一个像火一个像冰,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可就要精彩了。
季予凡插话说:“唐老,我也想要学艺。”
“哦?”唐向天一愣,抚着胡子看着季予凡:“你倒是练武的人才,而且一看就有功夫在身,可是你不是经商吗?要那么多功夫干什么?”
“商场无情,这些年想要绑架我的人可是不少,为了自保,当然不怕武艺压身。”
季予凡冷冷地答,他说的当然是实话,但是更主要的是他看到唐娆俞云川都拜入唐家,这唐家功夫了得,他与俞云川唐娆以后遇到,万一动起手来不敌,那可太窝火了。
还有一点,这个唐家可是非常的厉害,虽然一直隐姓埋名,但是不仅财力雄厚,而且人才辈出。看唐向天和孙银如此的喜欢唐娆几人,这两个老人都没有儿女,如果百年之后把这片基业交给徒弟,那么唐娆和俞云川很可能雀屏中选,那他如果要和他们还是敌对的关系,可就有些难办了。如果他也参与进来,那就是另一番局面。
唐向天想了想,点了头,这个季予凡根骨不差,他和孙银年纪已大,如果能将一身功夫本事多教予一个人就是多一份传承下去的希望。虽然收徒也要讲究人品心性,但是只要不是滥杀无辜之人,就没有关系。连俞云川那样眼神凶狠的人他都收下了,季予凡这个心性凉薄的人又算得了什么?
最终,四人一起向孙银学习武艺,而只有唐娆一人还决定要向唐向天学习医术。
唐娆已经想好了,只要她向唐向天学习了医术,哪怕只是会一点儿皮毛,以后再用泉水治好了别人,只要抬出唐向天这尊大佛,说是自已的师父,都不会有人再怀疑自已了。
拜完了师,一行人告辞,约好了以后每天有空就来学武。
“季予凡,你拜师是别有目的吧?”
一出了门,唐娆就向季予凡问道,一想到和这个人不仅成了继兄妹,还成了师兄妹,她就有些警觉,现在她可是想离季家越远越好,如果她这么天天和季家的长子嫡孙走在一起,她就是再说不是季家人,人家也不信啊 虽然被说成是季家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唐娆就是有些别扭,也许是因为前世被这个季予凡压迫久了,只要和他面对面就会想起前世的事情,就会想到他们口口声声地说你是季家的人就该为季家分忧。然后就会想不会还会变成那个样子吧 季予凡看她一眼,说:“当然有目的,我要看着你这只小鱼苗能翻出多大的浪来。”
唐娆抿了抿唇,说:“我不管你是什么目的,只要别理我就行了。”
季予凡看着唐娆挺直着腰身走远的背影,那头长发在夕阳的光辉中闪闪发亮,嫩绿色的上衣衬着纤细的腰身,像是一株飘逸幽静的垂柳,脑海中浮现了曾经调查得来的那些照片上这个女孩子微弯的身影,毫无生气,像是一只凋零的花,为什么才短短的几个月,她就变得这么多呢?
季予凡坐进车里,飞驰而去,把前后两个变化巨大的唐娆都随风抛在脑后,他发现自已这些天想唐娆想的太多了,她只是一个小小的赌注,是季家一个可有可无的继女,他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不该把精力过多地放在她的身上,是这样。
俞云川和唐娆几人回到家里,鱼头去后院摘菜,黄仔去蒸饭,沈小夕几人上楼去了。
唐娆刚要关上门,俞云川就强硬地推开门进去了。
“你干什么?”
唐娆微微皱眉,她倒不是因为俞云川进了她的房间而生气,而是有些担心,她今天刚刚从俞云川手里抢过来那枚戒指,她怕俞云川再抢回去。
“我想向你要那枚戒指。”
“不可能”唐娆一听俞云川果然是来要那枚戒指,立刻就紧张起来,清流一样的眼睛微微眯着看俞云川,紧紧地把挎包抱在怀里。“我不会给你的,这个戒指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俞云川清淡淡地说:“它对我也有特别的意义。”
“我不管,这个戒指必须放在我这里,否则我会睡不安宁的。”
唐娆想自已要不要把对沈小夕说的话再对俞云川说一次,也许他也会信,就不会再为难自已了,可是没等她开口,就见俞云川动手了,她想俞云川不会真的动手抢吧?就在她想要保护挎包时,已经被俞云川飞快地抓住了。
唐娆被俞云川抓住,刚要挣扎,在发现俞云川的动作时,就愣住了,本来就没有血色的脸变得一片苍白。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共同的秘密
第五十四章 共同的秘密
俞云川那张比希腊传说中的美少年还要俊美上十分的脸庞依然清冷的没有一丝波纹,形状好看的丹凤眼微微地眯着,纤长的睫毛一动不动,可以清晰地数出来是几根,那两颗黑珍珠一样的眼瞳里面倒映出唐娆微微惊惶气恼的脸,他薄薄的嘴唇微微地挑了起来,依然好看的让人目眩神迷,好像是花朵一样,但是却像梅花,挟带着丝丝的冷雪寒风。
唐娆离俞云川的脸只有二十厘米,她能闻到他身上那清清爽爽的青草香水味,甚至能感受到从他鼻息里散发出来的微热气息。如果是在平常,即使她对俞云川没什么异样的情愫,被如此的美少年这样的紧挨着,甚至已经到了暧昧的程度,她一定会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前世她虽然结婚了,也是个非常纯洁的人。
可是现在,唐娆一点儿也不觉得羞涩,只觉得有些发冷,那冷意从俞云川手抓着的地方慢慢地扩散,一直扩散到全身,蔓延到心底,将她整个人都冻僵住了,甚至没有了反抗的力气,心里只有惊讶和懊恼在徘徊,然后就是后悔,她为什么要和这个该死的俞云川有这么多交集,她就该见到他就躲的远远的 “啊你轻点”
唐娆被俞云川手下的动作弄回了神,用力地想要挣脱被俞云川抓住的手,却被抓的更紧了。俞云川虽然一副云淡风清的样子好像只是在拈着一朵花,但是手劲非常大,像鹰爪一样,只要抓住了就不会被猎物挣脱,被这么两只手都被抓着保持着尴尬的姿态,唐娆下意识地想要摆脱,却换来了更沉重的挟制,觉得胳膊都要断了。
“你有什么话要说?”
俞云川看着唐娆苍白的脸色,手下的动作轻了一些,但是仍然没有放开。
“我有什么要说的?”唐娆在那里死撑,想也许事情并没有到她想的那个地步,俞云川现在只是想要拿走那个戒指,并没有别的意思。
“你不就是想要那个戒指吗?拿走好了,你一个男人还要动手吗?原来堂堂的俞少就是这个样子的?”
唐娆抿着唇生气地说,不过她现在是真心地希望俞云川心里想的是那枚戒指,如果是那样,让他把戒指拿走也无所谓了,她会想办法再拿回来的 “你真的不说啊那只有我让你说了。”
俞云川抓住唐娆左手的手更用力了一下,松开了她的右手,然后一下子把她左手的衣袖扯了上去 “你到底要干什么啊?你要戒指只要拿走就好了,为什么…”
唐娆的叫声在看到俞云川的动作之后停下了,一直存着侥性心思的心沉重地落了下来。只能默默地看着俞云川把自已手臂上的纱布解开来,心里无尽地后悔,她为什么就忍不了疼,为什么要那么着急地把伤口治好呢?
俞云川手里拿着那条纱布,看着那条手臂,眼中闪过一丝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