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作者:梦溪石

文案

刘桢想,如果她老爹成了开国皇帝,那她不就是开国皇帝的女儿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在此之前,咱们还是先来操心一下改善伙食的现实问题吧。

要知道,这还是一个连饺子都要三百多年后才发明出来的时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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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雷指南:

1、背景秦朝,秦以后架空,不会再有汉朝出现,考据党勿入。

2、有美食,但不是美食文。

3、有男主,但与剧情有关,不剧透。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主角:刘桢 ┃ 其它:衣食住行,宫斗宅斗,随便吧,反正都有

编辑评价

每逢乱世,便是英雄辈出之时。一抹现代灵魂穿越两千多年时光,成为秦末贫家女儿刘桢,本以为身处乱世随波逐流,谁知父亲刘远于乱世之中崛起,因缘际会成为乱世群雄之一,逐鹿问鼎,终掌江山。刘桢也随之成为开国公主,但这一切不是结束,而只是刚开始。作为一个有智有谋又有权的公主,刘桢要如何应对接下来的一切??本书以凝重真实的真实历史作为背景,别出心裁进行架空,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开国公主波澜壮阔的传奇人生。

第一卷 小吏之女

第1章

春已近晚,初夏将临。

空气中还带着点潮湿,但这种潮湿又不至于让人感到烦闷,呼吸之间反而有股草木的清新,从牖窗支开的空间往外探看,可以看见杏树上缀满累累的花朵,团团粉色如被抹了胭脂的雪,剔透可爱之极。

尤其是再过一两个月,这些花朵就将变成沉甸甸的杏果,就让人忍不住欣喜起来,到时候,杏子可以直接吃,可以做成酸酸甜甜的杏脯和杏酱,杏仁可以敲开来吃,杏叶好像可以入药,那应该也可以当野菜吃吧。

喔对了,还有现在的杏花,等摘下来,用开水烫一下,然后放入冰水中浸凉,再切点小黄瓜,拌点香油和盐,啧啧,那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刘桢只消这么一想象,就控制不住口水快要流下来了。

假如此刻有人从窗外路过,看到一个女娃娃支颐趴在窗边,定会以为她已经沉醉于满目的春景之中,绝不会猜到她脑子里转着的竟是这些念头。

只是,当她回望案上那碗蒸熟的豆饭时,就忍不住惆怅地叹了口气。

“阿桢!”喊她名字的声音伴随着脚步由远及近。

刘桢直起身体,扭头应了一声。

年轻的妇人跨过门槛,她的脚步并不快,一手还扶着腰,肚子则隆起微微的弧度。

大襟窄袖,从她的穿着可以看出这个时代的鲜明特征,每次看到这样的衣服,刘桢总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提醒:这不是她的南柯一梦,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阿母。”刘桢走过去扶住妇人。

张氏摆摆手,一眼就看见那碗还没被动过的豆饭,嘴角微微一弯:“又不喜欢吃豆饭?”

刘桢不以为窘,反倒笑嘻嘻地道:“阿母,我瞧外面的杏花开得正好,不如摘点下来制成凉菜,跟黄瓜拌在一起,也可配粥吃。”

张氏不解:“黄瓜是何物?你说的可是瓠瓜?”

刘桢可爱的笑容一僵。

差点又忘了,别说这个季节没有黄瓜,就算有,那也是百来年后张骞通西域的事了,香油就更遥远了,貌似直到东汉末年,才会有芝麻油的产生。

呵呵,醒醒吧少年,这个世界无比残酷。

张氏说的瓠瓜,其实就是葫芦,也叫大黄瓜。

“是吧……”刘桢的眼珠转了转,打着马虎眼。

张氏一笑:“瓠叶味苦,我只听过可以入药,却未听说还能做成吃食,你若想要,倒可以拌些荠菜,只不过杏花的味道我也不曾尝过,阿桢,你却从何处学来的这些法子?”

这会儿刘桢已经反应过来,想好了说辞:“是我听大父说过的,正巧咱们家有杏树,也不需到野外去采摘了,若阿母允可,我便去摘些下来,让阿父阿母和妹妹都尝尝味道。”

小女孩的嗓音清脆婉转,让人分外舒服。

张氏微笑着摸摸她的发辫:“既是大父所说,那就依你吧,或可等你阿父或大兄回来,再让他们帮你,我们今日还得到你大父那里去问安,你先将豆饭用了再走。”

在这个时代,子女应该对父母尽孝已经成为默认的风序良俗,所以刘远一家每隔五天左右就会去向父母问安。

刘桢:“谨诺。”

张氏一走,她的肩膀又垮了下来,对着那碗被忽略已久的豆饭,再次叹了口气,认命地拿起木箸吃起来,一边想象着自己其实是在吃一碗美味的红烧牛肉面。

实际上,现在的平民所食大多便是这豆饭藿羹,刘家虽然不至于家徒四壁,但也不可能像贵族那样每顿都吃粟米饭,再贫困一点的人家,甚至连豆饭都吃不上,只能吃麦饭或糟糠。

刘桢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明白归明白,如果你每天都吃这种大豆蒸出来的饭,一吃就是五年,任谁都受不了,这也难怪她一大清早起来就瞅着外面的杏花流口水了。

说起来,刘家非但不是一穷二白的贫苦人家,在当地还称得上小有名望。

刘家所在的地方是向乡,刘桢曾特意了解了一下,这地方现在属于颍川郡治下的长社县,战国时期是韩国的地盘,秦皇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设郡县制,向乡也就归到了颍川郡的管辖范围内。

而刘蕴,也就是刘桢的高祖父,在世时曾任向乡的三老,放在后世,这就相当于一个乡长。

当时可没有什么公务员考试,更加没有科举制度,国家任用贤能都是靠推荐,刘蕴这个乡长也就有了推选向乡贤良子弟当官的权力,所以刘家现在,除了刘桢的父亲之外,基本都有官职在身。

像刘桢的祖父刘薪,现在是向乡的啬夫,类似于乡长的属官,劝农收税,调解纠纷,基本什么杂事都可以管。

刘桢的伯父刘弛,则是县里的令史,负责掌管文书的,有点类似后世的文史馆馆长,但怎么说也是县城里的官,所以在刘家也算顶梁柱。

虽然父兄都是下层官吏,但刘桢的父亲刘远并没有在政府里谋职,娶了两任老婆都还是商人家庭出身。

他的原配周氏,也就是刘桢的生母,在生她的时候伤了身体,当年便过世了,如今的续弦张氏,却是刘桢的继母。

虽说是继母,张氏对刘楠和刘桢兄妹二人却称得上和蔼可亲,恪尽职守了,彼此的关系也很融洽,即使刘桢对她不可能像对待自己真正的生身母亲那样亲昵无间,却必须承认,不是所有继母都是恶毒无良的。

对于生母的印象,刘桢已经非常模糊,纵使她的记忆力比寻常孩童强上许多。实际上,她只记得自己原来的名字,本来是准备叫刘贞的,取女子贞洁之意,但那个时候,父亲刘远正好从外面进来,听到了周氏的打算,便抱起还在襁褓中的刘桢笑道:“桢者坚木,不如改贞为桢,正好与阿楠的名字应和。”

阿楠正是刘楠,刘桢的同母兄长。

自此她的名字就从刘贞变成了刘桢。

从这一点来说,刘桢是很感谢自己的老爹的,虽然两个字同音,但不管是寓意还是字面,桢都要比贞好上太多了。

除了刘桢之外,如今张氏所出的两名女儿,一名婉,一名妆,都与女字有关,刘桢私心觉得,还是她的名字比较好听。

但是两任有着商贾背景的老婆,也为刘远带来不少的非议。

因为在此时,商人的地位已经变得非常低。

秦国自商鞅变法起,为了鼓励农耕,一反当时六国大流,推行重农抑商,即使后来吕不韦以一介商贾执秦国国政,也没有改变这种大方向的政策。

等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一国之策变成天下之策,为了防止六国复国之心不死,与商人勾结,也为了防止人们全部跑去经商,他老人家再次强调了商人的卑贱,把商人列为最末等的庶民。

刘桢虽然早就知道秦代的重农抑商很严重,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触如此直观,正因为刘远一连娶了两个老婆都是商人之女,再加上他原本就是家奴婢之子,而不是正室所生的儿子,所以连带他在刘家的地位也非常尴尬,甚至被迫分家出来单过,沾不上父兄的一丁点光。

但话说回来,刘远不受宠爱,又是庶子,如果不是娶了商人之女,经济情况绝对要比现在还窘迫数倍,之所以刘桢现在还能吃上豆饭,刘家也还能维持中等的生活水平,全靠生母周氏和继母张氏陪嫁过来的嫁妆。

刘桢私下猜想,她那位老爹很可能也明白这种现实状况,所以非常聪明地选择了实惠的老婆,而不是去攀高枝求娶什么有名望之家的女子,毕竟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可不是明清,别说资本主义萌芽,连封建制度都才刚刚起步,女子陪嫁的嫁妆也不可能有什么庄园铺子,周氏和张氏娘家的家境都比较殷实,陪嫁过来的嫁妆就是一点钱财和牲畜而已,这些年为了维持家里的生计,别说周氏留下来的嫁妆,就连后来续娶的张氏也贴补了不少进去。

食不知味地把那碗味道独特,带着淡淡咸味的豆饭用完,刘桢老气横秋地捶了捶那条稚嫩的小腰,从垫子上爬起来。

不管再过多久,她估计还是没法习惯这种跪坐的方式,神啊,为什么不让她延后几百年再出生呢,起码去到椅子已经发明了的时代也好啊!

刘桢的内心泪流满面。

作为千古一帝,秦始皇无疑在后世拥有无数粉丝,由于汉武帝之后儒家独统天下,加上史学界大V司马迁同志的影响,史书对秦始皇多是褒贬不一,甚至贬多于褒,直到近代,又渐渐兴起一股为始皇平反的风潮。

在她刚刚得知自己所处的朝代时,也小小激动了一把,万里长城,十二金人,秦皇陵,阿房宫,想想吧,这些伟大的创造,现在都还完好无损,正与她处在同一个时代,又或者即将在她的见证下矗立起来。

不过几年下来,刘桢的满腔热情已经逐渐被消磨殆尽,原因很简单,第一,秦始皇再伟大,她又见不到真人,那就像一个天边的偶像,可望而不可即。第二,万里长城,秦皇陵,阿房宫再伟大……原因同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豆饭实在是太难吃了!而且请注意,这个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平民,一般一日只吃两顿,而不是三顿!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即使不是吃货,在这里待了五年之后,刘桢也被硬生生地逼成了一个吃货。

身为升斗小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好,其它问题就更没有心情去考虑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刘桢觉得这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与其幻想什么时候能亲眼见到国家主席一面,还不如好好想想要怎么改善伙食质量吧。

看了看窗外的杏花,刘桢第三次叹了口气。

这个愿望,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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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题外话:

作为吃货大国,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美食文化就很丰富了,不过文中作为刘桢的角度,她不可能一开始就了解到这一点,所以咱们慢慢来,后面也会陆续介绍到。

第2章

当刘桢吃完饭过去会合时,张氏已经一手一边牵着她的两个妹妹刘婉和刘妆在那里等着,旁边还站着自己的大兄刘楠,以及不知道何时回来了的父亲刘远。

“阿父!”刘桢的脚步不由加快许多,疾走几步,很快被弯腰朝她伸手的父亲抱了起来。

“我家阿桢今日好看得很!”刘远哈哈一笑,摸了摸她发辫上插着的杏花。

这个时候的小女孩经典发型是垂髫,压根就不束发,或者随便扎起来。刘桢当然不可能不束头发满地乱跑,她本来觉得不把头发梳成总角,实在对不起这张玉雪可爱的脸,但不知道为什么,被她梳起来的两个包包头,总是一大一小,看上去非常可笑,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刘桢发现自己确实没有梳头发的天分,这才悻悻放弃了。

张氏对她再好,毕竟不是亲生母亲,更何况她自己也还有两个女儿要照料,刘桢不愿每次都去麻烦她,索性就经常把头发梳成麻花辫,清爽又好打理,反正这个时代对女子发型的要求不是很严格,更何况他们也不是贵族,没必要讲究太多。

被父亲夸奖了的刘桢露出甜甜一笑,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孩子那样,搂着父亲的脖子,脆声道:“阿父,上回你教我识的字我已经认完了,今日去大父那里,我想向大父借书来看,可否?”

虽然祖父怎么说也算是个乡长,父亲和哥哥又在当秦国的小吏,但是刘远本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半文盲,他本人不喜欢读书,当然,由于出身问题,父亲对他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如长兄,在有意无意的放纵下,刘远实在谈不上文化人,能给儿女们起名字,已经是超水准发挥了。

此时听到刘桢的话,刘楠就笑嘻嘻接道:“阿桢你要读书认字,我可以去向先生借啊,不需要去看大父的脸色!”

刘桢这位长兄今年刚满九岁,刚好出生于秦始皇统一六国的那一年,但在古人早熟的时代,已经算半大个小子了,向乡是有乡学的,作为前乡长的子孙,刘家子弟当然也要上乡学。

上梁不正下梁歪,刘楠遗传了老爹不爱学习的基因,在乡学里的表现从来就是倒数的,他性子野,最爱就是招呼小伙伴们撵鸡斗狗,成日山上野外地乱窜,非常顽劣,不过对于妹妹们,他倒是极为友爱。

话刚说完,他的后脑勺就被狠狠拍了一下。

刘远黑着脸:“无知稚儿,岂可对大父无礼!”

刘楠摸着脑袋低下头,嘟囔道:“我也没说错啊……”

一看刘远瞪起眼睛又要再打,张氏忙道:“时辰也不早了,我们早些出门吧,也好早些回来!”

刘桢也在一边催促:“阿父,你还没答应帮我向大父借书呢!”

刘远只得妥协:“到时候我定向你大父提便是!”

秦代划分乡级区域大小,以五千人口为界限,向乡是个有着三千多人口的乡,算不上大,但是也不小了。

向乡原是韩国的属地,韩国是战国七雄里最弱的一国,也是第一个被秦国灭掉的,秦灭韩并没有遇到太激烈的抵抗,采取的措施也就相对温和,相比之下,赵国那才叫一个惨,先是长平之战,直接就被白起坑杀四十余万人,紧接着又是邯郸之战,赵国再次落败,死伤惨重,到后来别说跟秦国对抗,据说赵国国境之内,多是孤儿寡妇,令人惨不忍睹。

在逐渐接受自己已经成为历史洪流中的一员这个事实之后,刘桢通过旁敲侧击得到不少信息。

不管是刘远,张氏,还是向乡的大多数长辈,他们都是亲身经历过战国时代的人,对乱世的印象也就更为深刻。

从他们的口中,刘桢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些被后世记载在史书上的战事,也才知道,一个有着三千多人口的向乡,在经过七国争霸之后人口锐减的时代来说实在是不小了,放在后世甚至相当于一个地级市,于是她也可以了解自己那位在县里当令史的大伯为什么每次看到他们,都是一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样子了。

两家距离有点远,需要走上一刻钟,穿过一条田间小道,远远的可以看见一幢初具规模的大屋,比旁边其它房屋都要讲究,那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刘桢他们到的时候,伯母于氏正从屋里出来,怀里抱着一个瓮往外走,见了他们便扬起眉毛,似笑非笑:“小叔来了!”

刘远拱手作礼:“嫂嫂好,大兄呢?”

于氏道:“现在这个时辰,你兄长自然是要当值的,他可是掌管着一县的文书,难不成还要镇日待在家中无所事事似个闲人一般?”

刘远本是随口一问,谁知道却被于氏话里有话地奚落一番,但他没有恼怒,反而咧嘴一笑:“嫂嫂错了,当闲人有什么不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便把这日子过,不知有多惬意呢!”

说罢也不等于氏回应,便带着妻儿进去了。

刘桢被刘远牵着手,只来得及扭头一看,却正好看见于氏撇嘴鄙夷的模样。

一个庶孽,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有什么好得意的!

于氏脸上明明白白这么写着。

屋里,刘薪正坐在案边,指导长孙刘承在竹简上一笔一划地写字,娄氏则跪坐在一旁编织席子。

“阿父阿母安好。”刘远跪下行礼,张氏与身后一众孩子们也跟着行礼。

刘婉和刘妆今年分别是四岁和三岁,又不像刘桢那样有个成熟的灵魂,此时行起礼来还懵懵懂懂,只会跟着兄姐叫人。

“唔。”刘薪的目光从竹简上收回来,望向他们。“都坐罢。”

刘桢这位祖父将近半百,在后世来说还是个壮年,但在秦代却已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了,他的头发有点花白,脸上的皱纹也已经很明显,虽然刘家家境不错,不过也没有好到能像贵族那样成日保养得细皮嫩肉的地步,所以刘家祖父的模样是很符合时代特点的。

此时刘承也放下笔,对刘远和张氏行礼:“叔父,叔母。”

刘承是刘远大哥的儿子,也是刘氏的长孙,不同于刘楠的不爱学习,刘承向来是乡学里倍受先生喜爱的学生,刘氏一族也在刘承身上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于氏更是没少当着刘远和张氏的面说,他们这个儿子,只要再过一年,便可经由举荐,成为选士,在县里任职了。

在这个当官靠推荐的年代,生在一个官二代家庭,即使只是乡里的小官,也能给子孙带来极大的便利,而刘承明显就是这种体制的受惠者。

在刘承行礼的同时,刘桢也在打量这位平时并不怎么打交道的堂兄。

他今年十二岁,清秀的脸庞上还带着未褪的稚嫩痕迹,却已经订了亲,未婚妻云氏也才十一岁,放在后世两人还是儿童,在这里却已经将要步入成年的门槛了,听说等刘承过了十三岁,举行冠礼之后,就要正式成亲了。

在长辈的耳濡目染之下,刘承也不怎么喜欢叔父一家,在他看来,刘家在向乡如此有名望,身为刘家子,叔父不仅不思进取,还整天游手好闲,在外面败坏刘家的名声,乡学里他那些同窗提起叔父,都是一脸“就是那位爱斗鸡走狗的刘无赖啊”的表情,这每每让刘承觉得羞窘。

对于庶子的到来,刘薪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欢喜,他对这个儿子的感情向来很一般,旁边的娄氏就表现得更明显了,对于不是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刘远,她甚至连眼角余光都不屑给,只顾低头编着自己手里的席子。

这时候于氏从外面进来了,她走到娄氏身旁跪坐下来,顺手拿起娄氏手边还没完成的席子:“阿母,我来帮你。”

娄氏笑道:“你的手可比我巧多了,倒不如全交给你,我还可以偷闲!”

婆媳俩亲亲热热地说着话,越发衬得刘远一家跟外人似的,尤其是同为刘家妇的张氏,甭提有多尴尬了。

她觑了丈夫一眼,对方仍然带着毫不在乎的微微笑容,没有表现出不满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