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开口,因为左肋那刺骨的痛,似乎在热血的浸洗里蔓延得更快了,我全身此时都被这种刺痛的感觉包围,剧烈的痛苦让我无意识地挣扎,我突然发现,我能挣扎了!这时那个持着斧头的腐尸又向一个老人举起斧头,我死命地一挣,扯过背在身上的双管猎枪,根本来不及瞄准就开了两枪。

“轰!轰!”三具尸体倒下了,包括那个举着斧头的腐尸,还有刚才捏着我颈椎的家伙,但是那个被他们按跪在那里的老人,没有死在腐尸的斧下,却也死了,第二发霰弹把那个举斧的腐尸干掉,同样也把老人的脸打成了筛子。

“好东西。”一具腐尸这么说,开了两枪以后,我又被他们控制住了。一具腐尸瘸了过来,它很聪明,用一块布包裹了白银枪管,从无法抗拒的我手上拿走了这把白银制双管猎枪,但我却不停地笑了起来。

很明显,它们已经开始能用斧头这种工具了,但枪械这样的机械结构对它们来说还是太复杂,摆弄了半天,它明明知道怎么给猎枪装子弹,却无法拗下枪管。

用过猎枪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简单到无法再简单的推压动作,但这具腐尸,可以操纵无形力量压得我动弹不得的腐尸,偏偏就无法完成这个动作。如果是人类,大约很容易可以推出一个小脑绒球小结叶有问题,导致运动神经失调的结论。

但它们有小脑吗?天知道它们是怎么回事!我不禁大笑起来,瞧瞧吧,这就是要组成议会的腐尸啊,其余的几具腐尸显然听出了我笑里的讽刺,它们愤愤地对同伴说:“我来。”“给我!”“这么简单的事你居然做不了!”

更为讽刺的是,它们全都试过、协力之后,仍无法完成把枪管压下的动作,甚至其中一个匆忙中还把它那裂开流脓的手直接触碰到了白银枪管上,一阵轻烟冒起,它的那只手臂从各个裂口里迸出火光,整只手如同烧红的木炭,当那火光红到极致时,突然就熄灭,“滋”的一声,整只手不知所踪,那腐尸一下子失去平衡,倒在地上滚了好几步才爬起来。

我想,该结束这出闹剧了。对,一出闹剧,它们为了证明自己的灵巧,纷纷去弄那把猎枪,居然没有腐尸再来压制我了,当然,周围有几十具腐尸望着我,但显然它们没有这种怪异的能力。

“轰!”我掏出那把白银左轮,老式击锤落下,清脆的枪声响起,那个还拿着白银猎枪在尝试的腐尸的头就这么不见。而余下那具腐尸笨拙地转过来要控制我,可等它转过身,我已从容地再次叩响扳机轰去了它的脑袋。

那个失去一只手的腐尸,它试过用那无形的力量来控制我,但它单具腐尸,力量对我来说是不足道的,于是它嚎叫着:“不!你不能杀我!我们付出了多少变异人,为你挡住了海伦纳!我们没有伤害你!就算我们准备伤害你,事实上也没有伤害你!”

我当然不会认同它说的话,把活人砍头再用血来浇我,还不算伤害我?但我环顾四周,那些痴呆的腐尸惊慌失措地挪来挪去,如果留下这个家伙当它们的头,也许能很好地约束它们?否则这些腐尸四处乱跑,如果废墟里还有活人,不是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不,我举枪,一枪就结果了那个只有一只手的腐尸。我不是政客,我不是英雄,我没必要去考虑什么全人类的事,得罪我,就要接受我的报复。

我回身,冲着边上的腐尸咆哮了一声,它们吓得纷纷后退,我吼叫了一声:“敢吃人的,就这下场!”说着指了指地上几具失去头颅的腐尸残骸,那些混混沌沌的腐尸不知明白了没有,只是胡乱地发出嗬嗬声,那是知道的意思。天知道它们明白不?我是用汉语吼的。不过,吼过就是了,见一具腐尸吃人,我就干掉一个,要是见不到关我屁事?

围在边上的腐尸,在我的逼视下渐渐地退开。还有几个被腐尸们拖来的人类,在地上辗转呻吟着,我没空理会他们,自顾进了那辆扭曲变形的装甲车里,装载步兵的车厢里,有七八把GM16A1突击步枪,我捡了四把看起来还算没变形的枪,还有一些子弹,把它们扔进悍马车里。

“嘿,先生。”我回过头,一个黑铁塔的壮汉在地上爬起来,摇晃着向我走来,对我说,“能不能留一把枪给我?”之后他还说了一些大约他的遭遇或者出身什么的,但我的英文实在太差,除了“枪”这类军用的词汇或口令我能弄懂,其余的我就只能听懂“狗屎!”“噢,上帝!”“操!”之类的了。

我挥手阻止他再说下去,扔了一把突击步枪还有一些子弹给他,随后上了悍马车,这时却听见有人叫着:“先生,先生,能让我搭车吗?拜托了!”我停下的原因,是因为他说的是中文,说话的人手脚并用一路爬了过来。

他抬起头,不到三十岁模样的拉美人,满是污垢的脸,其实长得算帅气了。只不过那身被撕得破碎的西服,却让他异样的狼狈。他爬了起来,深深地弯下腰:“请先生无论如何,一定要捎上我,我布鲁斯,必定会报答先生!拜托了!”

我没有说什么,他说的话,如果是在我碰上老孙以前,也许我会被打动。但现在我已对人们说什么没什么兴趣了。我更相信自己的直觉,我不喜欢这家伙,甚至我想马上拔枪干掉他,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会说话了。但此刻我心里泛起一个古怪的念头,挥了挥手让他上车。

只见布鲁斯打开车门,又弯了一次腰,才诚惶诚恐地爬上车,就在他要关上车门时,一张俏丽的脸带着泪痕挡在车门那里,急急地说着一连串的话,大约是西班牙语吧。那是个文弱的女人,应该是拉美和亚裔混血,长得还不错。尽管我不喜欢布鲁斯,但就如同见到一只漂亮的小狗在脚边哭泣一样,面对这个女人,我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谁知就在我要招呼她时,布鲁斯已一脚把她踹飞出去,那张英俊的脸扭曲得比我的头骨还狰狞,嘴里狠狠地骂着一些语句,夹杂着一些粗口之类的。那个女人摔倒在地上,嘴角溢出一丝血,不知是咬破了嘴唇还是伤到什么地方。没等我问,那布鲁斯回过身来向我弯腰说:“我的妻子,左照,她太不懂事了!先生请原谅她,没有得到先生的许可,就想上车,这实在太无礼!”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向那女人招了招手,她含着泪爬起来走到车边,我指了指身边的座位,她惊愕望着我,直到我点了点头。她在欣喜若狂上车之前,还仔细地拍打身上破碎的OL套装,尽管那对她的衣着并没怎么改善,但小狗会作揖,主人总是开心的。很不幸我也是一个低俗的人,所以我也不例外——事实上,我发现自己在装腔作势,尽管没了脸皮,但我内心深处,我还是戴着面具。

意识到这一点,让我有点不快。现在她坐在我身边,明显对我那白森森的头骨感到恐惧,却又不敢挪开,大约是怕惹怒我,这让我很爽。

悍马奔驰在公路上,我叼着烟,不时打量旁边两个一直在发抖的乘客。我活动了一下颈椎,刚才那个高个子的腐尸力气真的很大,突然间我发现有点不一样,对了,我的眼睛,我随手拍下倒后镜,愣住了,我那本来空无一物的眼眶里,有两点东西在跳动,红色的小火焰,代替了眼球。

这让我看起来更加恐怖,并且更夸张的是我左边的脸浮现着一些类似希腊符文一样的东西,它们时隐时现仿佛从骨髓里浮出来一般,有一种晶莹剔透的光泽,如同骨头上的刺青。我狠狠地踩下刹车,轮胎在路面急剧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那两个乘客尖叫着,差一点就撞到挡风玻璃上。

我缓缓地转头望向他们,往车外一指,他们两人如避开瘟神一样,连爬带滚地下了车。我用力地关上那边车门,拉下连体衣的拉链,果然不出所料,刚被十字架烙到的左肋骨引发了全身的痛楚,从左肋到左手到左侧头骨、左侧盆骨最痛的这一片,全都出现了这种花纹,这些符文看上去,如同那些上好的洁白古玉的光泽一样,明显和右边骨头的白森森不同……但那他妈的不是古玉啊!那是老子的骨头啊!

我现在算是个什么?一个披着长发,眼里闪着两点火焰,左边骨头出现了符文的骨架子?噢,不,左脚还没符文……总之我是说骷髅不像骷髅,说腐尸不像腐尸,就算是受辐射的变异生物,也没变异成这样的啊!天啊,我不知道就算找到DNA再造机,会再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方向盘上抬起头,天已黑了,我下了车发现,那两个乘客还缩在车边。妈的,我一把扯起那个布鲁斯,甩下手套露出左手那布满了符文的手骨,古玉一样的手骨,我望着这家伙只觉得我很饿!我想对于这个家伙,因着我对他的厌恶,杀他,用他来满足我的饥饿感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这就是丛林法则!

他看着我把那只布满符文的左手慢慢移向他的头顶,他失禁了,哭泣着说:“阁下,阁下,不要杀我,你杀了我也没有用啊。难道你杀了我你会开心吗?我只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你要杀,也得杀那些让人恨得牙齿发痒的家伙,那样才是英雄的作为啊,不要杀我啊……”

我扔开他,不是因为他的话,我不是编剧,杀什么人才让大众爽,与我无关。自从醒过来,我干掉了不少生命,不论是变异生物,腐尸,还是人,没有一个是为了爽才杀的,而是我必须杀他们,他们影响到了我的生存。

但这个布鲁斯没有,尽管他的行径让我觉得恶心,尽管我让他上车就为了找个借口杀他!但如果我这么无缘无故地杀了他,我能对自己说,我还是一个人吗?我又不是腐尸,只有腐尸这种变异生物,才会有攻击人类的天性。

我是人,我是人……我不停地在心里重复这句话,我不是一个什么英雄或者伟人的坯子,但在这个废墟里,如果不坚守点什么,我会活不下去。我想坚守我的小雀斑,没有守住,她去了;现在,我必须坚守这条底线,我是人。

望着黑夜里远处无数点绿荧荧的光,我知道那是变异后的狼狗的眼睛,它们似乎不必坚守什么吧?我有点心酸,不知为什么,就是有点心酸。

布鲁斯的身上,有一件近乎神器的玩意儿——核爆以前,街上到处有得卖的PDA,也就是便携式掌上电脑。

不过PDA的概念,在这个时代已经演变得和二十一世纪这玩意刚发明时有点不同,只不过人们还是习惯于这么叫罢了。这个PDA只有一个男用指环大小,布鲁斯和左照,跟老孙一样,核爆时刚好在地铁里,并且没有处于核爆中心地带。当然,这个戴在手指上的PDA能保存下来,仍是一个奇迹。据他所说,当时躲在那个地铁站台里的人不下一千,许多人纷纷在抱怨PDA和手机都坏了。

但是布鲁斯手上的这个玩意,虽然可以使用,也是坏坏的,有许多功能失灵了,比如说无线网络,也许是因为发射塔倒塌没有中继站的原因吧?谁知道?记事本这样基本的功能还是可以用的,但我是绝对不会在废墟里用这时灵时不灵的PDA来记事的。当然还可以听里面十来首吱吱歪歪的西班牙语歌曲,不过我不喜欢这种曲调,一到手就被我删了,最后就只能调出地图软件了。

而这对我来说,也足够了,我决定先去医院,因为那里一定会有大型的DNA再造机,然后再去一趟大使馆,不论如何,去看看。我也不想进去,就是想去看一下。我讨厌这片废墟,没有的士,没有地铁,没有凉茶可以降火,没有鱼蛋面,没有炒河粉,没有肉夹馍也没有东坡肉,更没有土笋冻或乌龙茶了,连被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汉堡包和炸鸡翅也没有。满街都是腐尸和变异动物,人类统统把自己包在厚厚的作战服、防护服,或者可以遮蔽射线的长袍里,如果不是不想以骷髅的形态死去,我早就用胁下的白银手枪结束自己了。

我确认了医院的方向,按地图上来看,也就向北十几公里的距离。我刚想校正一下大使馆的位置,这部PDA突然冒出了火花和电弧,我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的手骨上燃烧起来,而我除了扔开它,一点法子也没有。

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也是足够了。

烧了一堆营火,他们两人围坐在那里,我独自坐在黑暗之中。以前几个老哥哥一再地和我讲过,黑夜中坐在火堆边,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当靶子。当时我和他们一起去旅行,总觉得避开营火的他们很变态,而现在在这废墟里,我想小心一些总是好的。尤其,天知道那美丽而邪恶的海伦纳什么时候会出现?

我脱下手套点了支烟,把烟头笼在袖子里慢慢地吸了起来。一条变异后牛犊大小的金毛巡回犬,跑过来吻了吻我的手骨,我并不惧怕变异狼狗,并且它们变异后身体没有腐化,不像腐尸那样散发着让人恶心的尸臭。我想伸手去摸它的头,却不料它悲吠了一声,害怕地躲闪着,趴在地上望着我,那身上久不梳理的长毛不停地颤抖,如同末日的到来。

犹豫了一会,我才发现,它害怕的是我那古玉一般光泽,透着很多银白符文的左手,我弹开烟头,用右手去抚摸它,果然,它这次没有躲闪了,也安静下来。于是我就和它一起呆在这黑夜里,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思想,但它和我一样不作声,也许我们都喜欢黑夜,黑夜可以让我们忘记身在这废墟,让我们想起往昔家中,夜晚里平凡的快乐。

但天总是要亮的,当天际从黝黑变成白茫茫的一片,也带来了光亮。前面几幢倒塌的房子上,已开始蔓延出一些鲜艳的菇类了,这一夜,原来我是坐在倒下的公用电话亭上,而身边这条变异狗却是趴在一个电脑主机上,我除了在心里苦叹一声,实在也不能做些什么,连苦笑也做不到,因为我脸上没有肌肉。

当我发动车子时,那两个挤在火堆边上的人惊醒了,我从车窗里探出头,向他们招招手,尽管我讨厌他们,但我知道如果我离开,周围的变异狗一定会把他们撕得粉碎。我是人,总不能眼睁睁见着同类这么死掉,尽管我极度厌恶那个布鲁斯,但毕竟,另外一个是美女。

那条陪了我一夜的狗,不做声地跟在我车后跑着,弄得我看着倒后镜里它的身影,很有点不忍心加速。这么开了几公里,我停下车来,打开后厢望着那条狗,它毫不犹豫地窜了上去,嗯,比腐尸聪明灵活多了。

“先生,那只变异的怪物……怪物……危险啊!”布鲁斯哆嗦着望着后厢,那条变异狗正透过玻璃向他咧开嘴,布鲁斯的脸色很苍白,断断续续地说,“这,先生,太危险了……”我望了他一眼,指了指车外,他很聪明,明白我的意思是让他不爽就滚蛋,于是他不做声了。

如果现在有危险,我打赌,后厢那条狗,绝对会比这两个人对我更好些,起码它一定会留下帮我;而他们两个?如果只是自己跑掉而不是帮手把我卖了,我已经得承认,世界上也是有好人的,也会知恩图报的。

但谁知赶去医院的路上,我加了两次油,前后干掉了五六伙在撕咬人类肢体的腐尸,开了两个白天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以前我一路游荡没有目标,从铁路拱桥到教堂,又有一条很长的隧道,但这次去医院,走的是公路,我一直不停地在绕路,公路上有几十层摩天大厦断裂砸下来的七八层楼的废墟,有崩塌的高架路,有三四十辆连环撞在一起的汽车……

终于在天黑时,我远远见到医院楼顶残破的牌子了,应该只有两三公里,也许很快就能到吧,但前面的路又被几幢塌下的三层楼房拦死了。尽管我恢复身体的欲望,足以支持我弃车爬过去,但前面的下水道不知为什么破裂了,许多排泄物淌在四周,混合着尸臭,让有洁癖的我实在很难克服心理障碍步行前进,所以,我决定天亮以后再过去吧,我可不想在黑夜里用车灯引来一些如海伦纳一样的强大存在。

我已习惯了晚上在黑暗里,把烟头笼在袖口吸烟,身边还有一条变异狗趴着,一人一狗发呆,总比一个人单独发呆强吧?而那两个人,也习惯了在火堆边,吃着白天在路边小商店里捡到的东西,他们小声地说着话,不时惊恐地望着四周。

我有些无聊地弹开手上的半截烟,当那火红的烟头在黑夜里划出一道轨迹,还没落地时,我突然感觉到不对劲。我猛地一下爬了起来,冲到那火堆边上,三两下把那营火踢散,回头布鲁斯惊恐地望着我,柔弱的左照,已经快要哭了起来,我这时哪有心情和他们比划?狠狠地扇了布鲁斯一耳光,指了指那火堆,我已准备一脚把他踹过去熄火了,谁知他很聪明,马上就捧了一堆沙土盖上去。

我伏下身子,招呼着那条变异狗,小心地穿行在已有膝盖高的荒草之中。这一切,只因为我听到了一种声音,拍打翅膀的声音,不单是变异鹰,变异鹰通常不可能飞得只离地七八米这么低,起码二十对以上的翅膀,正拍打着冲这边过来。

也许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来了!海伦纳来了。也许,今夜是我最后的时刻。

我慢慢地扳开手中猎枪的击锤,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抗争到底!就算她能强大到把我化为灰粉又如何?我绝不能和上一次那样,绝对不能!我趴在地上,用力地捏着猎枪的枪柄,瞄准着前方。

来了,越来越近了,但渐渐地我发觉有些异样,因为有脚步声,很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如果不是那人踏裂了路上一个汽水瓶,引起我的注意,我压根就发现不了这脚步声的存在。我仔细听了一会,很明显,这人在和那些翅膀周旋着,是枪声!枪声响了起来!战团渐渐向这边纠缠移来。

我的脑海里再没有恐惧,就算来的是海伦纳,她要与这个人交锋,隐身在黑暗里的我也并不是全无机会。供白银猎枪发射的白银霰弹还有二十几颗,我就不信能让腐尸形神皆灭的枪弹,对她一点作用也没有。就凭她身上的死气,比千具腐尸更浓烈的死气,我赌就算干不掉她,也必能重伤她。

随着愈来愈烈的战意,我突然想到,也许我不看见她,就不会有那种臣服的感觉。我不再犹豫,拔刀割下一条布条把眼睛绑上,但没用,也许真的如约翰所说,我的视力是一种来自于类似脑电波的感觉,遮住两个跳动小小火焰的眼眶,并没有什么用,但我还是找到了法子,让我暂时见不到东西了——我把那条玛丽亚给的项链绑在头骨上,那个十字架就在我眉心的位置,在带给我剧痛的同时,我暂时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好了,愈来愈近了,那枪声又响起,急剧的短点射。这个人是个高手,在被海伦纳这么逼近的情况下,还可以冷静地短点射,我靠听觉估计着他们的战团与我的距离,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

第六章 末日之始

我大吼道:“趴下!”同时猛地扣下了扳机,我听到惨叫的声音,但这时破空声向我席卷而来,我急速地开枪,又一声惨叫,我一把将项链扯回颈骨上,妈的那十字架又烙到左肋,很痛,但这时我顾不了那么多,因为来的不是一群变异鹰,而是一群会飞的生物,并且必定不是海伦纳。就凭这两声惨叫我就可以确定,海伦纳没有这么好对付。

恢复了视力的我见到了两个如通红炭火的人形,他们惨叫着,如果不出意料,等身上的通红达到极点,他们就会化成轻烟,一点渣也不会留下。但我没有空去理会他们,因为一记重击已将我远远地击飞,三四个苍白而俊美的男子笼罩在黑袍里,向我冲过来。

他们的速度,极快,一点也不比轻盈的我差。而这时,哪怕我战意高昂,在空中没有落地就开始装弹,也只来得及倒出两个弹壳。有一个俊美的年轻人已和身扑来,他身上洋溢着杀气,让人胆战的杀气,死在他手下的人不知有多少,才能铸就这样的杀气。

他嚎叫着张开嘴,露出四颗长长的獠牙,吸血鬼,不用谁来告诉我,从二十世纪到现在,所有的影视作品和游戏里,吸血鬼就是这个样子!那个和他们一路纠缠厮杀到这里的人,穿着一身作战服,戴着沉重的全防护头盔,他冷静地又一次短点射,把离我最近的这只吸血鬼胸口打出一个洞来。

接着,我马上明白了这个高手怎么会一路厮杀到这里。只过了大约不到一秒的时间,那只吸血鬼胸口的洞又恢复如初了,不过,他完了。因为我已装好了弹合上了枪管,对着他扣动了扳机。

这个世界也许颠覆了核爆前的许多规则,但它也有自己的规则。

比如说,这只吸血鬼马上被我的银霰弹轰成了一个通红的人形。

但马上我就有麻烦了,我的感觉很不好。因为有三只吸血鬼缠住了那个戴着全防护头盔的军人,其他两只吸血鬼围住了我。那名军人真的是高手,他独自对付三只有不死之躯的吸血鬼,居然一点也不落下风,甚至还可以踹飞一只吸血鬼,卸下打光的弹夹,然后把一个吸血鬼来个过肩摔。现在他已上好新的弹夹,把第三个吸血鬼打得浑身是洞地后退了,可惜他手上没有一件可以将它们致于死地的武器。

虽然我有,但我的猎枪里只有一发子弹了,也许我扣动扳机以后可以干掉围着我的一只吸血鬼,但余下的那只绝对会把我的骨头拆散。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决定,那两只吸血鬼冷冷地望着我,似乎在下命令一般:“放下你的武器,低贱的灵魂。”“从远古至今,从所未有!你怎么敢,和高贵的血族对抗?”

他们说的不是中文,但我偏偏能听懂。我不再犹豫了,也许是面对海伦纳的那种无力感让我羞愧,自那以后,对于威胁,我唯一的反应,就是干掉他!那只这几天一直跟着我的变异狗,似乎通晓我的心意,在我扣动扳机的同时,它一下子就把另一只吸血鬼扑倒在地。

这就太简单了,我收起猎枪,不再理会那只中了银霰弹变得浑身通红,在那里蹒跚舞蹈的吸血鬼,拔出左轮手枪顶在那个已制服变异狗的吸血鬼头上,他本来已张开那长着獠牙的嘴,要去咬那头变异狗。

那吸血鬼回过头,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我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个修长英俊、包裹在黑袍里的青年已从眼前消失,我下意识地伸出左手在空中一掏,却捉住了一只毛茸茸的东西,一只蝙蝠。

我的手骨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明显来自于不停扭动的蝙蝠,它硬生生地要把我紧握着的手骨撑开。没等我反应过来,那只蝙蝠已从我的手里挣开,几乎凭空出现一样,那个刚才不见了的英俊年轻人又出现在我眼前,我的手愣在半空,这时不由自主地一插,正好插入那个张开嘴向我咬来的脑袋。

一股狂暴的力量涌入我的体内,简直如同把一锅滚烫的毛血旺灌入嘴里一样,我哆嗦着打起了摆子。这一次跟以前不同,不是那种充实而饱满的感觉,我觉得那股力量所过之处,我的骨髓都在沸腾。我全身颤抖着,痛苦得无法忍耐,咆哮着号啕起来。

那三只本来在围攻那军人的吸血鬼吓得脱离了战团向我这边望来,那军人以为我受伤,着急地叫道:“撑住!”说的是中文,我不知一时之间从哪来的力气,将手里的白银手枪向那军人一抛,吼道:“用这个,干掉他们!”

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前情提要:

在核爆之后的世界上,光秃秃的骨架子也可能拥有生命,拥有情感,也会爱人与被人所爱。秋风这具人型骷髅,刚遭遇生命中第一段爱情,却因爱人被辐射尘感染,即将尸化成腐尸,而不得不对着她的头颅扣下扳机……悲痛尚未过去,新的危机又已到来。腐尸的战斗力在不断增强,吸血鬼也加入了这场末世战局,身处命运旋涡的秋风,终于要面对自己的宿命……

第七章 吸血童

当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有湿漉漉的舌头,不停地在舔我的头骨。我本来想伸手推开那只变异狗,我是一个有极重洁癖的人,重到可以剔尽自己全身腐肉,实在很难忍受一只狗的口水涂在我头骨上。

但我终于没有抬起手,因为我听到布鲁斯在说话,我想听听他在说什么。我很想杀他,真的,老实说,不单单因为他说话的样子让我讨厌,更因为他踹他老婆左照的那一腿,让我很不爽。没有杀他只不过为了坚守自己的人性,只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我会立马干掉他。

“阁下,那位骷髅绝对不是邪恶的,他会说中文的,很可能是被那些邪恶的腐尸弄成这样子的。我们,是他杀了腐尸以后救下的。”布鲁斯战战兢兢地说着,我心里骂了句粗口,为什么这混蛋不鼓动别人来杀我呢?这时又听他说,“他是个好人,求求你不要伤害他,没有他的保护我们到不了大使馆……”原来是为了这个。

但毕竟我现在没有借口杀他,只好推开变异狗,坐了起来。那头变异狗很开心地扑过来,它在撒娇,我一下就被它扑倒在地。被一头牛犊大小的变异狗压在身上撒娇,不是一件好受的事,但它刚刚和我一起作战,我实在也不忍心对它太冷漠。

终于把它从身上弄开,我发现额头上有一条黄色的东西飘来飘去,一把扯下来,是一张黄裱纸,上面写着千年不变的“急急如敕令”一类的文字。我站起来,走去车后厢,开了一瓶水洗掉头脸上那条变异狗留下的口水。

“厉害啊!”只听身后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说,“张天师的定尸符都搞不定你?”她说的是纯正的汉语,稍带点湖南口音,我听着很亲切。

我转过身,她也坐在黑暗里,看清了摘下头盔的她,我有点失望。因为男人总是希望多认识美女的,她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了,长得很粗线条,大约是和我那些老哥哥一个年龄段的人,她手上捏着半截烟,烟头熟练地笼在袖子里。

她对我说:“喂,你到底是什么?人?还是啥?怎么半边头骨上还有纹身呢?不过谢了,刚才我被他们缠得没空掏出符纸,要不是你帮忙,等我打光子弹就麻烦了。靠!你也会吸烟啊?啊哟妈啊,笑死我了。”这人真是没心没肺,整一个傻大姐,我被她郁闷到了。

她把我的烟盒劈手抢了过去:“你这家伙还有好烟呢,得,你请客吧,抽你的。喂,你男的女的?”“喂,你多大?”“喂,你怎么弄成这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我这时才发现,玛丽亚也许不是很烦,海伦纳也许不是真的很可怕。等无奈的我捡了根树枝在地上一一写出她要的答案,她却说:“这么小?你得管我叫姐姐!快叫!叫吴姐姐!哦,对了,你说不了话,你得很愤怒才能说话,那你写,写‘吴姐姐’!”我觉得要疯掉了。

又过了一会,吴姐说:“喂,我要走了,问你个事,你在这废墟里,有没有见过一个肥仔?身高大约一米八,比你高点,肥头大耳,浓眉大眼的……是啊,我要找他,我出来就是来找他的。”我摇了摇头,但也许我不想她就这么走了,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说着故土的语言,我那颓废的郁闷能稍稍缓解。于是我用树枝在地上写:能否说清楚来龙去脉?我也好为你留意。

也许她傻乐的外表,只不过是装出来让自己开心点罢了,被我这么一问,她犹豫了一下,坐了下来,一脸的秋霜:“你知道不,我都离开军队好些年了。”她说话,总这么断断续续,过了好一会,才接上一句,“第一次核爆以后,北京、旅顺、上海大量的军人殉职死亡,我们这些离开军队多年的特种兵,被重新召回,然后第二次核爆,整条沿海线全成为无人之地了。没了,全没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知道如果沿海线的城市都没了,那我的故里也不会幸免,泪水忍不住,淌了下来。这时又听她说:“各大国这时才发现,并没有哪个有核国家发射了核弹,而这次世界性的核爆,是被核捆绑的自动程式执行的。那么,第一枚核弹是谁发射的?可以查出那枚核弹是从某岛国沿海发射向朝鲜的,但这个岛国四岛已经有三岛陆沉,幸存的人都迁向非洲,朝鲜的政府会怎么做?全世界都知道的,他们再疯,总不可能自己去捅火药库,然后陪葬玩儿吧?”

她的思绪很乱,东一句西一句的,过了一会,才说到重点:“我们这二百人的退役老兵,被派到美国执行一个维和任务,不要问我什么任务,我不是该知道的人。我只知道在我们被近百只变异螳螂突袭时,两位担任指挥者的老兵,引爆了身上的战术核手雷,为我们断后。这两位老兵来到美国,就一直在找一个人。他们的家乡在沿海,也没有什么亲人了,于是我们活着的一百多个兄弟,轮休放假时就划出区域,希望能在这片废土上,找到那两个老战友在找的人。今天你不碰到我,应该也会碰到其他人的。”

说着她扔了一个密码锁给我,这个拇指大小的东西,是一种很便宜的密码锁,她说:“那两个老战友,执行任务前做了一百多个这玩意,让我们帮着找人。唉,其实我们都知道,找不到人了,哪能找得到?不过轮休在基地里也是无聊,想起家人,心更慌,还不如出来走走,也算尽人事。”

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对,咬了咬牙掀下了那密码锁,那玩意开始闪烁,然后在黑夜里出现了一个全息投影。天啊,我把整只手骨肘部以下都插入土里,才能让自己不号啕发狂,那个全息投影,竟是我的两位老哥哥!

“秋风睡了该怎么说?”投影里戴着眼镜的胡老哥,笑眯眯地问。我对着密码锁艰难地挤出一句话:“肥猪秋了。”这是以前大家在一起玩,没事常开的玩笑。密码锁闪了一下,第一个灯变绿。

吴姐在边上惊讶地说:“这么儿戏的密码?”我没有心思理会她,看上去儿戏,但除了我和几位老哥哥,其他人在三秒内是绝对给不出答案的。这种密码锁三秒内答案不对,就会自爆。别人来回答,也许会猜“肥秋猪了”,但就猜不出“肥猪秋了”!

投影里那位把马尾剪成平头的荆老哥闪了出来,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说:“老萧去哪?”

“走马。”老萧是另外一个老哥哥,他平时最喜欢泡妞。果然,第二个灯也变绿了,密码锁解开,全息投影里两个老哥哥很严肃地对我说:“肥秋,老萧在美国,去找他,一定要找到他。”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跟我回去吧。想不到你就是肥秋,你可一点也不肥啊。”吴姐拍了拍我的肩骨,但这并不能把我从伤感中拯救出来,我摇了摇头,直到她再重复一次,我愤怒地说:“我跟你回去干屁啊?我这样子,回去给人切片啊?滚!”

我们都沉默不语,过了许久,吴姐叹了一口气说:“要是你那两个老哥哥,处于你这种状态,哪怕是回去被切片,我相信,他们……”

“我是我!”我拭去了眼角的泪,对她说,“我是我,我不是英雄,你明白不?人人都有去当英雄的权利,但没有人,有逼别人去当英雄的权利!你爱被人切片的话你就去,关我屁事!”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把一个很原始的摩尔斯电码发送器扔到我身上:“现在通信不好,如果有什么难处需要帮手,发给我。”说着给了我一个接收的频率,就走了。

我坐在那里,直到天际发白,不单单是因为失去好友的悲痛,也不是因为家人凶多吉少的消息,而是我有一种无力感。要知道我内心深处,其实很多时候都有一种依赖,就是如果几个老哥哥在身边,也许许多问题就会解决了,他们比我厉害太多,比我聪明太多,有我没有的阅历,他们向来能应对许多危险,我以前有什么摆不平搞不定的事,他们都能给我出主意……

我一直没有意识到,这是我最后的依靠,而今我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去了。接下来,我该依靠谁?

直到左照走过来,用英语问我:“先生,我们不前进了吗?”我才不由自主地长叹一声。路还是要走下去啊,哪怕只有我自己,再说两个老哥哥要我去找老萧,必定有他们的道理,但老萧在哪里呢?

我决定按原计划,前往医院,于是向车子走了过去,打开后厢让变异狗跳上去,对它说:“给你取个名好不好?”但我又说不出话来了,可是,它听懂了!它居然点了点头。

我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叫旺财吧。”我仍发不出声音,但它居然又点了头,我将信将疑地默念了一句,“旺财!”它就冲我叫了两声,我无奈地拍了拍它的头,还真有缘。

我示意布鲁斯坐到我身边,让左照坐到靠车门的那侧。布鲁斯有点惊慌,但他什么也不敢说,照做了。

在天黑以前,我终于把车开到了离医院百来米的地方,掉了一下头,用后厢撞碎了一家7-11的玻璃门,很好,我有了一个车库。

我可不想进医院之后让布鲁斯和左照开走我的车,就示意他们下车进了边上一个塌了小半的房子,我让他们呆在还算完好的房间里,对旺财默念道:“看住他们。”想不到这条变异狗立刻就守住了门口。我从车上取了一些食物和水扔进房间,独自背着枪进了医院。

医院的大门紧闭着,门外有一些腐尸和变异狗的残骸,这让我比较高兴。通常医院不会把大门关起来,何况还下了铁闸,除非医院里的人想防备外来者的入侵。如果这里门户洞开,散发着尸臭,那么里面的DNA再造机能使用的几率大约就等于零了。

我小心地检查了白银手枪、猎枪,确定它们都上好了子弹,打开保险随时可以开火,再取下手上的GM16A1突击步枪,把子弹上了膛。我小心翼翼地摸向医院的侧门,在这个废墟里生存,就算没有了神经,我也得绷紧每一块骨头,天知道下一刻会面对什么?想起以前去医院,我对排队挂号极度厌恶,总是憧憬有一天去医院看病不用挂号就太棒了,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可惜一点也不好玩。

绕了一圈,所有的侧门都被封死了,连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也落下了厚重的铁闸门。这些铁闸门上有很多干涸的绿色汁液,一些变黑的血迹,还有横七竖八的腐尸的残骸,应该是之前有腐尸来造访,不得其门而入留下的痕迹。没有法子,我只好卸下身上那把沉重的GM16A1突击步枪和弹药,后退了几步,助跑冲向墙壁,这时听见医院天台似乎有人狠狠地骂了一句粗口,我已跃起攀到墙上的排污管了。

当借力撞破二楼的玻璃窗进去时,我在滞空的一刹那看到那条排污管边上冒出一串火花,然后连续的枪声响起,排污管被射裂,发臭的液体四溅。如果我还攀在那里,也许已被子弹撕成碎片,并且浸在污液里了。

在房间里我活动了一下头骨,对我来说,被浸在污液里,比被干掉更让我愤怒。

许多脚步声冲这边过来,是人。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花板上的排气通道,但没等我决定是否爬上去,已有一个壮汉冲了进来。我从下往上一拍他的枪握木,他的枪口上抬,急剧的射击把天花板打成了蜂窝。我没有什么顾虑了,他想杀我,那么我杀他,天经地义,我的左手一下子插入他的脑盖骨里,妈的,不对劲!

我在还能保持清醒以前,跃身跳进那排气通道,艰难地向前爬了十几米拐了两个弯,然后我就一动也不能动了,因为——我从那壮汉身上吸取的力量很不对劲,很狂暴,很火辣,他是一个吸血鬼。

听着脚步声从下面急速穿行,又有人不时持枪乱射,有两发子弹居然射中了我藏身的管道,穿破我的作战服,从骨头缝里飞出去再穿破另一边的管道。我的肋骨被烫得火辣,如果现在被他们发现,我真是一点反抗的力量也没有。

别的能力,我也许并不具备,但耐心却是在教堂和那尖顶上的十字架下,磨出来的。相对于坐在教堂里十五个星期,同时经受刺骨的疼痛和玛丽亚的唠叨,我觉得潜伏在这通风管,一动不动的,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下面传来慌乱的惊叫声,他们说的不是中文,但我可以听明白意思,就跟昨天晚上听那几个吸血鬼说话一样。不过我听了他们的话,却更加地迷茫和不知所措——他们在叫嚷:“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两个高贵的血族的生命,消逝在那卑贱生物手中?”

不对劲,我杀了许多个吸血鬼,就昨晚来说,我都干掉了不止两个吸血鬼,光是蒙着眼睛时,我都干掉两个了。但下面那些吸血鬼,他们的悲痛绝不似作伪,过了一小会,我稍能动弹了,只听有人在叫嚷着:“他跑不了多远!这边楼梯口去几个人,克丽丝汀你带上五个人守着电梯口,留下几个守着这里,其他人跟我来!一定要把他的骨架子拆散!”

我想,他没有提到这条通风管道,是因为管道已被他们扫射得像筛子一样。但事实上我的敌人并不比我更蠢,这是件让人痛苦的事,我已感觉到通风管道的摇晃,明显已有人爬了上来,我连忙向前爬,可是我又听到有翅膀扇动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天啊,我忘记了,他们可以变成蝙蝠,我爬得再快也没有他们飞得快!这时前面有一个出口,我不管下面是什么房间了,拨开那挡风板就跳了下去,随后马上冲跳下来时的通风口开了一枪。三四声惨叫响起,几只蝙蝠如同着了火一般,从那通风口跌了下来,落地之前变成几个通红的人形,然后留下一地的灰烬和轻烟。

就在这时,有人用稚嫩的腔调高呼着:“是不是真的啊?让我去瞧瞧!让我看一下!”房间一下子打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百褶裙的可爱小女孩,粉嫩的小手里捧着一个大可乐杯,就这么跳了进来。她大约十三四岁的年纪,如同其他我见过的吸血鬼一样,长得很俊俏。

但她是一个吸血鬼,毫无疑问,她甚至还没收起那几颗獠牙。

她一下子就扑到我跟前,一脸好奇地望着我说:“你是骷髅还是腐尸?很怪哦!这是什么?”说着她踮起脚尖,要来摸我头骨上那些纹身一样的符文。不知为什么,我躲了一下,还下意识地避免让白银枪管碰到她。

“我是人。”我蹲下来这么对她说,房间门口已有六七只枪口对着我,但她就在我跟前,没有人敢开枪,一片寂静,我听到吸气声,八个吸血鬼,门外有八个吸血鬼。没有等我考虑该怎么胁持面前这小吸血鬼做人质,那个大可乐杯就递了过来,她笑得很灿烂,对我说:“请你喝,很好喝的哟。”

她本就是白种人,又是吸血鬼,故而白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却是人比衣胜雪,但又一点也不显得她肤色苍白。她笑容可掬地望着我,继续用还带童声的嗓音说:“喝啊,很好喝,我不骗你的。”她边说边还用力地点头,以加重“我不骗你”的意思。

鬼使神差地,我居然凑着吸管喝了一口,是血!我没有味觉,但我有嗅觉,用力一吸之下,这杯半冰的啫喱状的血,就从我颔骨下滴到颈椎,一路地滑了下去,所过之处的每寸骨头,都感受到一种渗进骨髓的冰冷。

我一下子就吸光了这一大杯血啫喱,直到再也吸不上东西时,我才醒觉,让我舒畅的,不是它的冰凉,而是血。

那些血啫喱并没有一路跌到我的腿骨上,我可以感觉到它们在下滑的过程中慢慢地渗入骨头里,到了骨盆的位置,已经被我的骨头吸收得一干二净。我一下子吸光了它,是对血,血的欲望,在这一刻,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那种从骨头深处涌出来的,对血的狂热。

她在我面前坐了下来,我尽力地压抑着自己那种想扑上去吸干她的血的欲望。她似乎一点也没感觉到危险,只是很深沉地叹了一口气说:“现在,白天可以出来玩了,但是,没人陪我玩,我宁可和以前一样,晚上还可以到同学家里。”她说的是英文,我听不懂英文,但我能听懂她的话,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楚,似乎她不用说出来,我就可以感觉到一样。

我必须很专注,才能控制住那种嗜血的疯狂,所以我没法子回答她,只是抬手指了指她的獠牙。这让她笑了起来,对我说:“我会收起来的嘛!但是,现在没有这个必要了。”

是的,我靠在墙上这么想着:在这个废墟里,她实在没有必要收起獠牙,大约她的同学,也都死掉了吧。这时门口用枪指着我的那七八个吸血鬼,惊叫着:“芭特丽!快走!快!”小女孩惊恐地回过头,门外的吸血鬼居然不理会被我射杀的危险,探出头吼道:“海伦纳来了!快走!我们答应过你母亲要照顾你的!”

她小小的俏脸吓得扭曲了,马上就爬了起来,但她又转过身,似乎一点也没有看到我手上的白银猎枪,拉着我持枪的手,着急地说:“快,我们一起走!海伦纳,她不是我们可以对抗的!”

这时已经有无数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我向窗外瞄了一眼,许多蝙蝠四散着逃窜,这时门外两个吸血鬼冲进来拉住那小女孩的肩膀,着急地说:“伊丽莎白,我们得马上走,快点,来不及了!不要管这家伙了!不知是骷髅还是腐尸的玩意,总之是低微下贱的生物,走吧,我们快走吧!”

“他是人!”芭特丽瞪着她的大眼睛,对那两个吸血鬼说。

显然事态已到了极危急的地步,门外已没有对着我的枪口,并且已有两个吸血鬼变成蝙蝠飞走了,拉着她的那两个吸血鬼几乎是号叫着:“他这样子你会相信他是人?就算是人也不过是我们血族的食物!快走吧!”

想不到她挣脱了那两个吸血鬼的手,甚至向他们张开长着小小獠牙的嘴,咆哮了一声,很可笑地护在我前面,很认真地说:“他是我的朋友,他不走,我也不走。”这下真的连我都想甩她一耳光了,我怎么会变成她的朋友?

“你们都说不能喝我喝过的东西,会让你们发疯;但他喝了,他是朋友。”也许小孩子的世界真的就是这么简单,她说得一脸坦然,我却在庆幸我没有消化系统,不用担心被毒死。

两个吸血鬼急道:“他喝了,一会就要疯掉的!快点,来不及了……啊!”他们以一声悲凄的哀号来作为临别赠语,然后被见不到的巨力吸出房间,芭特丽也飘了起来,我连忙背上猎枪,用右手把她扯到身后,左手扯起项链上的十字架,我想,如果约翰的神真的存在,就应该在这一刻显示他的存在。

“已经来不及了。”一个冰冷充满威严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这时我真的可以确定这个世界上没有约翰的神,又或者,神也不敢面对海伦纳。我手上的十字架,没有给我一点助力,我颤抖着,就要跪拜下去。

我认得这声音,哪怕化成灰我也认得,是海伦纳。很讽刺,银铃一般让人陶醉的声音,却传递着死亡的杀意,和高位者的威压。

但我无能为力,那两个吸血鬼没有说错,芭特丽的唇上有毒,或者口水有毒,天知道,总之是有毒就对了。我的视觉已经恍惚,视野里的东西都是重影,我只觉得下一秒钟就要倒下去了,连思维也开始迟钝了。但他们不是说会发狂、会疯掉吗?为什么我会变得恍惚和迟钝?我不知道,也许他们是消化系统中毒,我是骨头中毒吧,天知道怎么回事。

这时窗外传来拍打翅膀的声音,片刻就有二三十只蝙蝠飞了进来,幻变为人形围在我的身前,也许只有十来个吸血鬼?也许有三十个?我实在分不清了,一下子就摔倒在地。

渐渐地,我的右眼看不到东西了,不过我的左眼倒是一点事也没有,而身上那种迟钝的感觉也开始消退,正当我以为所谓的毒也不过如此时,我右边的头骨突然痛得就要爆裂一般,我的双腿、右手和右边的骨架,骨髓里如同有一百吨TNT同时爆炸,我痛得不停地用头去撞击地板,哪怕把它撞碎也在所不惜!

这时我才知道什么叫会发狂,真的,我真的发疯了,痛得发疯!然而这种疼痛来得极快,消退得也极快,紧接着是痒,痒到骨子里去了,我痒得用还能活动自如的左手拔出战术刀,发疯地刮自己右边的骨头。

而这时我的左眼清楚地看见海伦纳远远出现在大厅里,她冷冷望向这里,一件高领、阔袖收腰的及踝长皮衣,那明黄的颜色衬着她绝世的容颜,简直就如女皇一般,高贵得让人窒息,但她的眼神里,却是深沉的死气,仿佛她眼光所及,只有死,一切生灵都不能逃避。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海伦纳,我已经想象了无数种可能,设计了许多种方法来应付她的威压,我知道死在她手里是毫无疑义的。但我得死得像个男人!不能可耻得连一点抵抗的心理都生不起,光像只死狗一样恨不得死前能舔一下她的鞋底就满足了。

可是当再次遇见她时,我仍如我自己痛恨的那样无力,我还是和条死狗一样瘫在这里。也许我可以安慰自己,这一次,起码我像一条中毒而无力抵抗的死狗,而不是一条贱到主动瘫着让人宰割的死狗。

这时一只粉嫩的小手握住了我的刀刃,我在不停刮自己骨头的刀刃,刀很利,那只粉雕玉琢的小手滴下血来,是芭特丽的血,她的泪也滴在我的头骨上。我连忙松开刀把,但那深入骨髓的搔痒,让我依然使劲在地板上磨着自己的右边骨架。

但我的左眼却看见,那二十多个吸血鬼对芭特丽弯腰行礼,他们似乎称她为女公爵,然后就向海伦纳冲去。我知道这二十几个吸血鬼是必败无疑的,尽管他们每一个都可以轻松干掉上百只腐尸。

海伦纳轻蔑地笑了,或者说,挑了一下嘴角,但已是万种风情自在其中,吸血鬼们愣了一下,他们比我强,直到他们又再次冲上去,我才醒觉自己下颔骨不知张开多久没合上,而我居然因着她那一笑,无视了身上那入骨的搔痒。

而这时她抬起手,慢慢地抬起手,伸出完美无缺的左手食指,一切就停止了。

二十几个吸血鬼如陷入沼泽一般,显然在拼命向前冲,但似乎身边充满的不是空气而是胶水,他们的挣扎完全徒劳无功。海伦纳的食指抬到与肩同高的位置,就停了下来,她用那食指向前一点,只一点,冲在最前的五六个吸血鬼,专门抱着必死之心回来保护芭特丽的吸血鬼,就一脸贱笑地跪下,深深把头埋在双膝之间。

然后,中间第二批的七八个吸血鬼也跪下了,最后那四五个吸血鬼也跪下了,就这么一瞬之间,他们就在她裙下臣服。而这股力量向我涌来,这时,我有点庆幸了,如果我不是中了毒,被海伦纳施展的力量一包围,我会坚信世上所有的幸福也不过如此,我没有理由不跪倒在她跟前,哪怕是死,能望上她一眼便已足够……

但我痒,我中毒了,痒到我发狂了,我根本就不能爬起来向她膜拜。这时我发现左手似乎一点事也没有,马上,我扯起双管猎枪向海伦纳举起:“轰”。银霰弹在那些向她下跪的吸血鬼前面停了下来,许多银霰弹就这么悬停在空中。

却听海伦纳冷冷地说:“圣水之仲裁?怪不得上次我会受伤了。”圣水之仲裁?这是什么东西?听起来和“天马流星拳”、“庐山升龙霸”那些千年前漫画里常见的名称差不多。

但不管怎么样,它可以让海伦纳受伤,就足够了。我颤抖着想把手中的老式左轮举起,但只举起就脱手落下了,我的右手骨,入骨地痒,哪里有力气去握紧枪?我号叫着,在地上撞着我的头骨,在地上蹭着我的右边身体,而那把手枪,就在我跟前,可我偏偏无法捡起它。我对身后的芭特丽吼道:“快,捡起枪,干掉她,不然我们全完了……”我不再说了,因为我勉强扭过头骨,却见身边的芭特丽和其他吸血鬼一样,跪拜在地上,身体不停地颤抖。

海伦纳望着我,似乎我是一个技穷的小丑,已不能带给她任何乐趣,于是,她那弯起的嘴角慢慢地平了,收敛了那若有若无的笑意,她轻轻地把那食指向前一按,前面四五个跪伏的吸血鬼,就这么惨叫着飞起,在空中全身迸裂无数血口,然后“轰”地炸开,连渣也没有余下。

接着,我前面那七八只吸血鬼也腾空而起,他们的惨叫尚未发出,我的搔痒已停止了,因为骨头碎裂的痛苦,让我忽视了搔痒。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右手小臂骨裂开了纹路,立刻就明白之前那几只吸血鬼为什么会迸血爆开!这时空中七八只吸血鬼已如莲蓬头一样喷着血,我的整条右臂从指骨到肩骨裂开了密密麻麻的纹路,那剧痛瞬间就漫延到了右胸,不用说,我的肋骨也裂开了。

就在这痛不欲生的时刻,我突然潇洒起来,居然有一丝感慨: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还好不是死在腐尸手里啊!

这不是我,真的,我太了解自己了。我只是个小人物,嘴上说说洒脱可以,死到临头要还能这么洒脱,那就不是我了,何况,见鬼的还这么痛!我知道,一定是海伦纳那致命的诱惑在作怪了,我左手拿着的十字架,已连抵抗她的诱惑也无能为力了……

但就在这一刻,我濒死的这一刻,突然间全身一轻,我身边的窗户玻璃劈里啪啦迸裂,马达的轰鸣声如雷而来,一辆公路赛事的摩托车——仿“截击机”式的摩托车打横撞了进来,轮胎在地上磨蹭出两道黑色的轨迹,刺鼻的胶味弥漫开来,我身前几个在空中的吸血鬼停止了喷血,直挺挺地从空中砸下来,有气无力地呻吟着。

车上的人轻轻地用尖头皮靴踢下脚架,黑色的破洞牛仔裤,黑色的衬衣,黑色的长发飞扬。他侧对着我,黑发遮掩了他的脸,只见他慢慢用左手从身上掏出一包烟,右手往左手背轻轻一拍,一根烟跳出来,准确地被咬住。

然后一个打火机,从右手心里滚到尾指,再从手背滚进手心里,火苗燃起,他点了烟。

我知道来的是谁,是的,哪怕他留长了头发,哪怕我以前没见过他骑摩托车!但我认得他的身影,更重要的是,面对海伦纳还能这么装酷的人,只有一个!我猜接着他会转过脸来望向我,把整个背部卖给海伦纳,不是因为重视我,而是因为这样比较帅。

他就是那两位逝去的老哥让我去找的人,老萧。说实话我乐意和他一起,但又讨厌和他一起。老萧尽管会跟我讲不少新奇的事,会带我去见识一些东西,但在他身边,我总是被定位成超级拥趸。就是主角出场以后,在边上疯狂大叫“好厉害啊!你好牛啊!太让人崇拜了!”的那种角色。尽管我没有什么大志,但我想每个人都不愿意无时无刻地充当这种死跑龙套的角色。而在老萧身边,很悲哀,我就是那个死跑龙套的。

不出所料,老萧已跨下车子,背向海伦纳,朝着我无比潇洒撩了一下长发,咬着烟对我说:“秋儿,减肥减成这样了?我听吴姐说了你的事,节哀吧,妞死了你不就解放了吗?哥一会带你去找一个……”

我松了一口气,也许老萧终于有点变了,谁知接下来他马上向我证明了,我还是那个死跑龙套的。他吐出一个烟圈:“秋儿啊,不是哥说你,这事搁你身上很正常,知道为啥?你不是主角,懂不懂?不论生活还是小说,只有哥这样的主角,才不会伤心,才不用承担这种离愁的折磨。你瞧,靠你自己,你得多久才能找到我?我听到消息一个上午就找到你了,你要明白这差距。像你这种普通人,伤心?”他很同情地摇了摇头说,“总是难免啊!”

我一句话也不想说,他早用同样的言语打击了我好几年了,当然,他也和亲大哥一样,照顾了我几年,但事实上,被他一次次地这么搞,我是比较不爽的。但毕竟我找到他了,或者说,他找到我了,我不想他就这么死在我眼前。

以前一起玩得要好的兄弟都知道,他是一个只会走马泡妞耍帅的老萧。我现在又没有一点保护他的实力,只能对他吼:“快走!我顶住,你去叫人!”核爆前,一起出去玩,出了什么事,都是这样的。

但他愣了一下,笑了起来,转过身面对海伦纳说:“我这小兄弟居然叫我走,他是不是看上你了?小纳纳,反正哥也没沾过你,不如,你就从了吧,跟我小兄弟耍一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