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俨仍旧背对着他,挺拔的身影动也不动。对方脸色沉肃:“你是如何得来的?”

“若 想要,总有办法拿到。诸事只要做了,还认为可以丝毫痕迹不留,本就是幼稚不切实际的想法。鲁大人难道天真到以为端王府会销毁这些证据?这些可是威胁鲁大人 的最好把柄呢。不过庆幸的是,当下这些往来书信都在我这里,至于剩下的部分鲁大人是否能拿到,就看您如何决断。再会。”

陈俨背对着他说完这句,伙计连忙迎上来领他下楼。小白则跃下茶桌,连忙跟了上去。一个瞎子,风度翩翩拎着书匣消失在这热闹茶肆中,鲁正清面前的茶盏还热气氤氲,阳光铺满桌,一如往常,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

但鲁正清心中却起了大波澜。

早年间他便有贪腐把柄落在端王手中,那时他还未兼任管库大臣,资历尚浅,若贪腐罪证被递上去,恐怕也免不了被革职甚至入狱。威逼利诱之下,最后鬼迷心窍就与西南端王府勾结,暗中盗取库银。

鲁 正清那时尚以为能见好就收,到时候辞官携家眷离开这地方去往别处逍遥。但端王却留了他盗取库银罪证以此相胁,且一直派人盯着他,这一档子事一做便是好些 年。用精心做的假账与暗中私铸的掺铅官银,一点一点洗走了国库千万银两,鲁正清当上管库大臣后,更是将手伸向了内库。

监守自盗,即便做得再滴水不漏,却也不是无人知晓。但整个朝堂一片颓靡,其中牵涉到的又何止鲁正清一人?有些事情不过是心知肚明,互持把柄替彼此守着秘密罢了。

结果横空出来一个爱管事的瞎子,竟不知用什么手段将这些来往密信偷了来,甚至还取了其中一封放到他面前,告诉他这些事已全部败露。

而他鲁正清能做的,要么将污水全部泼给端王府,自己赶紧撇个干净。不然就只剩下与端王府同归于尽。眼看着陈俨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虽然这后路也不知是真是假,可事迹败露且来不及脱身,除了接受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故而鲁正清便做了所谓决断——在朝堂之上将这盆污水全泼给了端王府,自己则只担了个失职的罪过。而见皇帝的反应,似乎并不打算严惩自己,下朝后却也稍松了一口气。

他此时看看陈俨,又问:“还有何事要做?”

“这盆水既已泼了出去,端王府势必很快就会知道。那些人会对鲁大人做什么不得而知,不如……直接下台狱罢。”

他声音清清淡淡,鲁正清闻言却略错愕,一回头便见有侍卫往他这边来,才回过神这也许是皇帝的意思。陈俨听到侍卫的脚步声,转过身去,也只留了不带情绪的一句:“保重。”

这朝堂已溃烂,除掉一两个鲁正清并不能立即挽救这颓靡局面。当务之急并非解决朝廷内患,而是除掉边地这些年养出来的一只猛虎。

陈俨在内官引领下一路出了宫,小白从车上跳下来,竟叼了一封信丢在他脚边。陈俨俯身捡起来,上了马车。

他仍旧蒙着眼,低头轻嗅了一下,指腹触到封口处,微微笑了起来。小白在一旁声音低柔地喵了一声,陈俨破天荒地轻拍了一下它脑袋以示奖励,随后扯下了蒙眼布,低头打开信封读起来。

常台笙果真是个言简意赅的家伙,厚实信封内竟仅有一张薄纸,三言两语居然就算是家书了。陈俨想起她写给常遇的长信,脸不由黑了黑,默默将信塞了回去。

厚此薄彼,偏心得太明显。哼。

被某人暗暗嘀咕的常台笙刚与谢氏回到芥堂,却见已有客在候着,且还不止一人。来者皆是业内书商,此行是特意前来同常台笙道谢,为的正是年初时状告南京不法书商的事,又听说芥堂要搬至西山,故而也提早道个喜。

这行当内虽互相瞧不起,也没甚义气可言,但芥堂这次替大家出了头,加上芥堂如今攀的又是官家的亲事,行内人也免不了趁机巴结一番。

常台笙看着那些笑脸却清醒得很。人世间,尤其是这行内,真心太少,虚与委蛇太多。今日感激涕零明日便翻脸不认人,落井下石时毫不手软,她早就见识过了。人世间无新事,不能指望十年前的一张张恶脸到现在变成慈眉善目的模样,那太天真。

故而之前还是笑脸相对,欣然接受这些谢意,但等人一走,转过身便又是一副冷淡面容。

这些谢氏都看在眼里。

谢氏与常台笙相处这阵子,大约也能看明白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看似执着,其实内心又十分通透,深知世情冷暖,但又孤独得可怜。心深似海,不轻易托付。

幸好遇上了陈俨,这一对简直是天生良配,很合适。

世间更多的相守依靠的是经年累月的习惯与默契,容忍也好,理解也罢,磕磕绊绊地彼此适应着走完一生是大多数人的归途。

但也许世间有真正心照不宣能让彼此都感到再合适不过的关系存在,愿意松展眉头相互依偎,并对此相遇心存感激。

精神上的契合是人世间最难得的相逢。在日复一日要靠意志苦苦支撑人生时,寻到另一个人,能与之相处无芥蒂无猜忌,互知心意,全身心地托付并接受对方,简直是奢侈理想。

常台笙孤独地走向后院,心中酸涩满满。

身体遭遇某个困境时,对这人世感到失望时,竟不是浓烈的绝望与无助,取而代之的,是涌满心间的想念。世间一切俱灭,还有个亲密存在值得相信,站在那里闪闪发亮,看起来虽然力量渺茫难以对抗整个人世,却能照亮渐黯心房。

何其幸运。

芥堂搬去西山澜溪边,选了个好日子。常台笙站在门口一脸从定地看着宋管事带着版工燃放爆竹,噼里啪啦声不停,碎红纸乱飞,谢氏站在旁边则又不由地缩脖子,抬手捂住耳朵。一旁的小旺嘀咕道:“有什么好放的,真是吓死人了。若公子在的话,必定是对此讨厌极了。”

常台笙竟听到他这抱怨,淡瞥了他一眼,万分从容地说了一句:“怎么办呢,他讨厌也得忍着。”这话,竟也有几分陈俨说话的架势。

小旺闻言脸色沉了沉,想着自家骄傲得不得了的公子,居然为了一介女子如此委曲求全,真是可怜。不,他好像还乐在其中,当真是难以理解。

谢氏方才虽捂着耳朵,却也是听到了常台笙的话,转头看一眼吃瘪的小旺,再想想家里那只蠢货,竟不由笑了。

常台笙带着谢氏在新楼逛了一圈,至藏书楼时,谢氏手里捧着芥堂书目一边翻一边看过架子上的书,不由轻声赞叹,又转头与常台笙道:“上回在酒楼遇见的那位公子,想买的书便是这些么?”

常台笙走在她身侧点点头,目光一一掠过那些书册,同谢氏缓缓道:“我母亲当年的藏书差不多有这里的一半,可惜的是,最后被一把火全数燃成灰烬,一本不剩。”没料她再谈及这些时,竟无比平静。因那是已过去的往事,不会再有变动,能做的也只能心平气和地接受。

“的确可惜……”谢氏之前虽也有所耳闻,但听常台笙这样说来,竟有些替她母亲感到难过。半生心血付之一炬,若换做是她自己,恐怕也会接受不了罢。

常台笙陪她看完这些,也快到饭点,便先让小旺陪谢氏下去,说自己有事还要整理一番,过会儿再去吃饭。

谢氏知她有事要忙,遂先下去了。

常台笙站在楼梯口目送她离开后,宋管事匆匆忙忙进了藏书楼,上了楼梯小声同常台笙道:“空书册都备好了,东家是要……”

常台笙走下楼梯,喊宋管事帮忙移开西南角处一个柜子,只见地上竟是有小圆门,想来是通道一类。

这地方的密道极少有人知道。原先这上面是完全封好了的,什么都看不出来。常台笙发现这密道亦是非常偶然,凿开后发现地下才有乾坤。深埋在地下的竟是满箱金银,令人深觉不可思议。

或许,这才是程夫人执着此地的缘由。

这地方既然是程家外宅,这些东西恐怕也是程家祖上留下的,程夫人可能知道有这一回事,但又不知到底在哪儿,故而才让人来翻过许多次,将这外宅翻得乱七八糟的。

常台笙将这宅子买下时,里面一片狼藉像是被人洗劫过,恐怕就是因为这缘故。

常台笙对这金银并无兴趣,她甚至想过将这些还给程夫人,但原来在哪里的东西,就让它待在那里罢。入了土的东西,再挖出来总像是祸事。

故而她暂时将那些金银移走,遣人将这条密道打通至院外某庭院,且悄悄将那庭院买下了。

外人都知道芥堂藏书搬至此地,且如今又被人盯上,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她要做的正是偷梁换柱,留一堆空册在这里,而多方搜罗十来年的心血,则要移去别处。

宋管事看了这些,终是明白东家的意图,无须言语便知道要做什么。

临近中午,这日阳光好极,坟地上青草萌发,不过寸长,却也一片绿意,生机盎然。

新做的坟却光裸裸的,无植被遮蔽,只有黄土。程康前两日下葬,丧礼简单至极,连这墓也是极其随意,完全没有大户人家的考究样子。

商煜站在那坟前,背影孤单。程夫人自下葬那日来过后,便一直卧病在床,听到一点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神智似乎都有些不正常。

墓碑前的祭品已被人偷吃,香火翻倒在地,燃到一半的蜡烛被半掩在草里。

商煜低头看了一眼,又伸手抓过一抔泥土,揉碎后一点点撒在坟头上,声音低低:“真是可怜,被人害成这样,生母竟一滴真心的眼泪都没有。”这声音如呓语,消散在这青草气满溢的春日阳光里,又有些无可奈何的阴郁意味。

商煜正喃喃自语完,身后却传来一声犬吠。那犬吠声渐近,似乎正一步步逼近他,商煜却连头也未转。

那犬吠声颇有些发狂的意味,甚至已跑至他脚边,张口咬住了他的裤腿,死命拖拽。

商煜的神情里有些麻木的意思。手中的泥土已散尽,但手心上仍是沾着一些泥,怎么也掉不下去了。

握过泥的手,又怎会干净如初呢?

太脏了。

他神色疲懒地将目光移向那只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大约是对已腐烂的程康说的:“一路走好,我可怜的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常叉叉:太期待与大家正式见面啦。可是我现在在哪里呢?

第96章 九六

天光渐渐长了,至酉时天际仍有余晖。常台笙陪谢氏吃过晚饭,刚回到府里,打算看会儿书稿。因饮了些薄酒的缘故,她竟觉得有些晕乎乎的,但以她的酒量,三两杯酒不至于此。

坐着翻了几页书稿,实在是有些头晕,她便从蔺草席上起了身,移开门,坐在门口吹会儿晚风。春日傍晚的风仍有凉意,让人脑子稍稍清醒一些。

谢氏在旁边屋子里听到她这边开门的声音,犹豫片刻,开了门走出来,在常台笙身边席地坐下,道:“风寒初愈,不该这般吹风的。”

常台笙抬手指指太阳穴,声音哑淡:“有些晕。”

话音刚落,她的手忽有些不受控,赶紧收回来握紧,但却都落在了谢氏眼中。谢氏听陈懋说过,常家有怪病,自常台笙祖父辈到她父亲,甚至是兄长,都无一能幸免。活在这不知是否会病发且不知何时会病发的阴影之下,的确不是什么好受的滋味。

何况这孩子心思重,有疑心病也在所难免。谢氏未开口,只伸手过去握了握她左手,看着面前被渐黯天光笼罩的庭院,轻舒一口气道:“这时节京城花房应是另一派景象了,若时间合适,事情也安排妥当了,随我入京看看可好?”

常台笙笑容淡淡:“很想去,但还有些事没有处理好。不过,快了。”她声音轻轻缓缓,自有一番笃定。

天际已成绛色,常台笙吹够了晚风,刚要站起来,却听得门房喊道:“东家,东家,那只狗又来了!”

常台笙略错愕,还未来得及反应,便见那只胡麻色猎犬已跑了进来,冲到她面前,目光里似有企盼又有刻意忍住的痛苦,还有一丝丝的焦急意味。常台笙望着它带着倦乏的眼睛,陡然蹙了眉,刚要转头同谢氏说话,谢氏却已站了起来。

谢氏起身进屋取了斗篷,递给常台笙,道:“它这个模样,似乎是想带人去什么地方,赶紧穿上,免得晚上被冻着。”常台笙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接过斗篷穿上,那边谢氏已是匆忙去喊了车夫,随后与常台笙一道上了车,嘱咐车夫跟着这只狗走。

一 路落日余晖,胡麻色猎犬跑得飞快,马车就跟在它后头。跑了半个时辰,眼看着就要出城,车夫忙转头同后面车子里的常台笙喊道:“东家,已是要出城了,还要跟 着吗?”天色已晚,跟着一只疯狗跑出城似乎有些危险,车夫跟着常台笙做事久了,竟也察觉到最近有些阴谋遍布的意味,故而下意识地谨慎起来。

“跟着。”帘子后清清稳稳一句回答,似乎并不惧怕这些。

但车子随这只狗出了城,路却越走越偏,穿过萧瑟的林子,传来怪鸱叫声,竟令人不寒而栗。

谢 氏这时挑开车窗帘子往外瞥了瞥,神色却镇定如常。她看了会儿,重新压好帘子,随后动作不急不忙地点起车厢里的灯,从藤条筐里取了一册书慢条斯理地翻着。她 与常台笙道:“再往前应当是坟地,不知你怕不怕。”她之前从京城来杭,进城前便路过这里。当时下着雨,这地方便格外阴森冷寂,她当时就对这林子中的大片坟 地印象十分深刻。

“不怕。”常台笙从从容容说着,全然没有半点惧意。

想想先前程康的尸体被发现也是靠的这只猎犬,看今日这情形,难道是又发现一具尸体?会是谁?

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只听得一声马嘶,车夫已是勒住缰绳将车停住了。他看看眼前景象,犹犹豫豫转过头同帘子后的常台笙道:“东家,到了。可这地方是坟地,您还要下来么?”

他话音刚落,常台笙已是撩开了帘子,目光扫过眼前大片坟地,眉头皱也未皱眉,连脚凳也不要,直接就下去了。

谢 氏跟着她下了车,只见那只猎犬飞奔至一处坟头,胡麻色身影在这夜色里看着并不显眼。它奔过去便伸爪奋力扒拉那坟头,常台笙遥遥看着,以为它是打算将那坟头 刨开,便加快步子走了过去。但她刚走到那狗身边,那狗抬首看看她,琥珀色的眼眸里流露出一丝无力。那爪子已渐渐停了动作,无力的划拉像是最后的无奈挣扎, 而它的后腿,亦是屈跪在地,整具身体趴在坟头,呜咽声无力却又有些凄绝。

初时常台笙还以为它是难过至此,可谢氏走过来看了看却道:“它快死了。”谢氏说着蹲下来,看看它的眼睛,又抬手轻顺过他的脊背:“大约是有人给它下了药,能拼着最后一口气跑到这地方已是很不容易了。”

她说着看一眼坟头,又对那狗道:“睡罢。”

低咽声渐渐小下去,琥珀色的眸子渐渐失了光彩,沉沉眼皮最终耷拉下来,合上了。

常台笙见状竟有些许难过。谢氏则起了身,看一眼面前这无碑无供祭的坟,直截了当同常台笙道:“报官罢。”

这地方应是乱葬岗,许多都是没有墓碑的,就算有标记,也不过插了一块木牌,上面寥寥写了几字。

漆黑夜幕中唯有一轮明月,四周这些大大小小的坟头在历历月光下便显得格外瘆人,甚至有白骨j□j在泥土之外,极其阴森。常台笙下意识地裹紧身上斗篷,转过身同朝这边走来的车夫嘱咐道:“你现下去衙门一趟,我们在这里等着。”

可车夫却道:“去一趟衙门来回都要两个多时辰,这会儿已入夜,太晚了恐怕会……”

他话还未说完,忽感受到背后有人,车夫惊得大气都不敢出,瞪大了眼睛望着常台笙。常台笙却是一脸平静,看向来者道:“那就麻烦你们跑一趟了。”

来者是先前苏晔与陈俨安排的人,这阵子一直暗中跟着常台笙,平常几乎不会出现,也不易被察觉。但今日在这无甚人烟的乱葬岗里,情况实在特殊,遂在不远处停了马,径直往这边来了。

常台笙吩咐完,其中一人立即策马走了,常台笙则与谢氏一道回马车上候着。是夜万籁阒寂,车厢里翻动书页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常台笙看着看着无甚心思,闭眼思索起近来这些事。

商煜的确是可疑的,但她实在想不明白商煜为何要这样做。旁边谢氏见她眉头深锁,从藤条箱里取了点心盒递过去:“若困了不如吃些东西。”

常台笙睁开眼接过来,低头吃了一块,心平气和地慢慢回忆起一些细节来。

认识商煜是前年夏末时节,那时候因头痛频发,杭州城的大夫都瞧遍,药吃了许多但收效甚微。行内有个书商知她为此而苦恼,有一回遂介绍了个大夫给她认识。

这大夫便是商煜。据说他那时刚从北方过来,在杭州开医馆也没多久,还不是很有名气,但师出名医,年纪轻轻医术便十分高明。

常台笙并不抗拒见大夫,故而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去了,没料几剂药下去,她的头痛竟一下子缓解了许多,也实在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那时的商煜话很少交际也少,每日除了待在医馆、偶尔出诊外,其他活动几乎没有。他在杭州城似乎没什么朋友,也懒得去结交,倒是偶尔会给常台笙送一些滋补养身的膏子。常台笙是个无功不受禄的人,既然对方送了东西,礼节上也会回赠。

一来二去,便成了所谓的朋友。

对于常台笙而言,这是再寻常不过的关系,商煜不过是她众多“友人”中的一个,何况两人之间往来还不算密切。

但时间久了,常台笙也隐约能察觉到一些异常。商煜表现出来的虽然是温文尔雅乐善好施的医者形象,但他骨子里似乎有股子不平阴郁之气。

每个人都有秘密与过去,常台笙自己亦是这样,所以她对商煜这样的状态很是理解,并不会特意去探究什么。可没有想到,那样的一个人,如今竟是如此直白地表达自己的阴郁狠戾,甚至有些可怕。

常台笙不由想到商煜与陈俨第一回见面。她那时在陈俨那里抄书稿,深更半夜商煜突然到访,给的理由是去芥堂送药没见到她的人,而宋管事说她去了陈宅抄书稿,他就直接过来了。

那日他对陈俨的态度有些微妙,但常台笙并没有在意。而她之后随口问过宋管事,宋管事却说那日晚上根本没有见过商煜。商煜在“为何到陈宅”这件事上,说了谎。因没有具体实际的利益冲突与纠缠,常台笙对此完全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作不知道。

而之后,她在陈宅抄写书稿的最后一日晚上,打算离开时,商煜恰巧又路过陈宅,说是出诊归来,路过此地就捎带她一段。之后在马车里说的那些话,如今想来也足以令人细究。

也正是从他口中,常台笙得知陈俨与江南富商苏晔之间似乎有些牵扯,知道这宅子亦是苏晔所赠。他当时甚至说,陈俨家境好,生得又极聪明,要什么便有什么,很是值得世人羡慕。还问了常台笙是否会觉得陈俨命好。

言语之中,似乎隐隐透着不平与嫉妒。

如今想来,这些话并不像是随口说说的。按说陈俨与苏晔的关系并没有到人尽皆知的程度,赠送宅子这等事更是隐秘,而商煜竟全部知道。也许在与陈俨的第一次见面之前,他便已有了调查,而他之所以调查陈俨,或许……与程夫人有关?

那时他便知道程夫人与陈俨之间的关系吗?常台笙的思路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陡然又想起常遇执意要去给陈俨送羊肉汤那晚。

因陈俨感了风寒,额头烫得吓人,故而带他去了商煜医馆。而那次诊脉,商煜瞥见他手心旧伤疤,故而问他是否怕黑,却被陈俨一句“大夫问诊还问喜恶么”给冷冰冰地驳了回去。可随后商煜又问他幼年时是否被关起来过,虽然只是不轻不重一句,却似乎别有意味。

后来抓药结账时,他又轻描淡写地以他的理解向常台笙解释为何陈俨手心里会有陈年疤痕,说是因为孩子被关在家里,饿极了便持钝器砸门,故而导致手心受伤。他说话间竟有淡笑,而那笑容间,竟是有些莫名的了然。

常台笙越往下想越头痛,当时竟错漏那么多细节,还觉着没什么,她到底是有多粗心。

而她那时也随口问了他一句“为何要饿孩子?”

他回说,可能是家里穷到无粮,又可能只是父母纯粹想要饿死这个孩子。

常台笙至今还记得商煜最末说的那一句——

“不被欢迎的降生,多数都是悲惨收尾。”

那时尚且不懂商煜为何会因陈俨说这样的话,而后来她知道了陈俨身世,得知陈俨自小被抛弃,程夫人甚至想让他就那样在世上消失,才懂得这所谓的“不被欢迎的降生”是如何一回事。

幸亏,陈俨被山长所救,后来又遇到陈懋,顺利被收养。之后的二十几年人生,虽然算不得完全心无芥蒂,但好在养父母对他几乎视如己出,也算是幸事。

想至此,常台笙基本可以料定,早在她认识陈俨之前,商煜就知道了有关陈俨的一些事,且还了解得很详细。至于他探究陈俨的动机,则是与程夫人有干系。以及他后来向程夫人伸出援手,也绝非是因为他天性乐善好施。

想想在官衙那天,商煜同程夫人一道办完认领尸体的手续出来,猎犬朝他们狂吠不止,程夫人那张皇失措寻求帮助的样子,以及商煜沉定一副深知内情却冷冰冰看着的姿态——更让常台笙觉得这是商煜预谋已久的报复。

报复——

他又为何要报复?又为何会在谈及陈俨时会流露出那样的情绪?

常台笙头疼得难受。

旁边谢氏拿过毯子给她盖在膝上,浅声劝道:“睡会儿罢,我看着。”

常台笙道了谢,打住纷繁思绪靠着车窗闭眼睡一会儿。也不知过了多久,耳畔传来嘈杂之声,这沉寂多时的林子里忽然热闹起来。常台笙睁开眼,撩开车窗帘子往外看了看,再看身边,谢氏在她睡着时已下去了,这会儿正与差役说话。

她连忙也下了车走过去,官差看她一眼,道:“常堂主近来总与这些案子总是牵扯不清,不怕惹事上身么?”

常台笙认出他便是上回那官差,故回道:“应不会再有了,那只狗……”她转头朝坟墓那边看了看:“已经死了。”

无碑坟那边已是聚了好些衙差,合力将其中埋的棺材挖了上来。因是新埋的,且似乎又与上起程康案有所关联,加上是常台笙及尚书夫人报的案,衙门也没有怠慢。

一行人过去时,棺材还未打开。常台笙站在一旁,瞥见棺材旁那只猎犬的尸身,不落痕迹地轻叹了一声。

动物有情义如此,令人扼腕。

仵作已准备好,同两边官差示意过,合力启开了被钉死的棺。棺材被打开的那一瞬,臭味扑鼻而来,几个官差将尸身抬出来,另有人帮仵作举着火把照着。那尸身面目尚可辨认,身上伤痕累累,血迹犹在。看起来生前应受了许多折磨,死得并不痛快。

仵作一边验尸一边记录着,末了起身同官差道:“应是前几日才死,时间并不久,但从伤口来看,大概被折磨了半个多月至一个月。年纪大概五十左右,看起来有些像北方人。”

常台笙轻掩口鼻,正要问官差城中最近是否有人失踪,那边谢氏看着已是说出一个名字来:“商墨。”

常台笙之前虽有怀疑,但也不敢如此笃定。但谢氏这语气……

谢氏从容回道:“我许久之前见过他一面,不会错。”医术高明到堪称国手,请他进太医院却被拒绝,孤傲得像个怪物。那一年进京给皇后诊病,贤妃恰好在场。当时贤妃身体尚且康健,看起来无甚异常,可商墨只望诊便推断出她的病症,末了竟不怕死地给出了贤妃的死期。

一日不差,极其神通,令人咋舌。

医术高明至此,没料如今竟是落到这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