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亲自回b县一趟。”

十年前那次,他是瞒着父亲和哥哥一个人偷偷回的b县。

至于偷偷回b县的原因,他至今都还清楚的记得。

那天,他和父亲因为他的兄长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他的兄长,天纵之才,十项全能,从小就是父亲无与伦比的骄傲,而他,从出生起就调皮捣蛋,不学无术。

从小到大,他从父亲口里听过的最多的话就是,“你看看你哥…”

“你怎么就不能像你哥哥这样优秀?”

“你多学学你哥,别总是这么不着调。”

从他懂事起,他就知道了他优秀的兄长,是他父亲全力培养的继承人。

公司以后会由他的兄长继承管理。

至于他?

他父亲对他要求很低,只要他不给祖上蒙羞就可以了。

他无意和兄长争抢公司,但是幼时的他,想多得到一些来自父亲的关注和关心。

所以他总是会制造各种大大小小的麻烦,想要引起父亲的注意,但每一次,都适得其反,惹得父亲对他越发失望。

那天激烈的争吵过后,他突然就很想念他的母亲。

父亲偏爱兄长,但他母亲却溺爱他这个幼子。

可惜他的母亲在他七岁那年病逝,葬在了山清水秀的b县。

他只带上了钱包,就义无反顾地独身一人去了b县。他一路顺风顺水,却没想到刚到b县就遇到了强地震,遭遇了险境,一度命悬一线。

提到b县之后,霍朝和傅礼都同时陷入了沉默。

两人都清楚的知道那里是母亲/姐姐的安身之所。

一时之间,两人都没有了继续交谈下去的兴致。

傅礼声音有些沉,“外甥,你说的事情我知道了,交给我去办就好。”

“舅舅,谢谢。”

挂掉电话之后,霍朝慢慢顺着墙面坐了下来,颓然地将脑袋埋在双膝之间。

他又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一天。

遇到强地震时的惊慌,对死亡的恐惧,对父爱的渴望,对兄长的艳羡,对母亲的思念,种种情绪像一块巨石一样压在霍朝的心头,让他喘不过气来。

多年对父爱的求而不得,让他慢慢明白了,他永远都无法超越自己的兄长。

难道他就这么不堪?

霍朝久久都没有将头抬起来。

他想就这么静一静。

但是这时候,他的手机铃声叮铃铃地响了起来。

霍朝这时候没有任何和人交谈的兴致。

他头也不抬,凭着感觉想要按下手机的拒绝键,但可能是他手滑了,他按成了接听。

下一秒,书耳充满活力的声音清晰地传了过来,“哥哥,我刚刚用了那个祛疤的药膏,好臭哦,我身上一点都不香喷喷的了。”

霍朝因为这一道朝气蓬勃的嗓音,慢慢从失落中清醒了过来。

书耳果然还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小孩子,所以才能时时刻刻都元气满满,无忧无虑的吧。

霍朝捏了捏鼻尖,回复了一下情绪才开口说话,“就算臭也要用,知道吗?”

书耳哼唧了两声,提要求,“哥哥,难道就没有一些香香的药膏吗?”

霍朝从小到大接触过的女孩子说多不多,但说少也不少,和他同等家世的女孩子他也遇到过不少,但他从来没有见过像书耳这么娇气的,连一丁点臭气都受不了的。

霍朝其实不大理解,“要那么香做什么?”

药膏好用,有效果不就可以了吗?

书耳不依不饶,“臭哥哥,我就是喜欢自己香喷喷的!闻着这股臭气,我晚上都睡不着了。”

每次霍朝以为书耳已经折腾到极致了的时候,书耳又会用事实告诉他,她还能越发折腾。

“那我给你问问。”

书耳这才笑开,语气甜糯糯的,像是夏日里的草莓,“哥哥,你最好了!全世界都是你最好了!”

霍朝低低地笑了一声。

只有这时候,书耳儿的彩虹屁才会像不要钱一样地放,好听的话一箩筐一箩筐的。

每当这时候,会让他意识到,他是被需要的。虽然他不如他兄长那么优秀,不像他兄长那样人见人爱,但是他也是被人需要着,依赖着。

-

报错这事其实不难查,医院都有相关记录,能查到当天有哪几个孕妇分娩。

如果有心去查,没几天就能查个大概。

所以几天之后,霍朝就从舅舅傅礼口中得知书耳可能是舒家的孩子。

听到这句话之后,霍朝不由得愣了一下。

舒家有一子一女,唯一的女孩儿,就是舒尔。

舒尔,又是舒尔。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书耳和舒尔的读音一样。

事情是傅礼去调查的,他了解的更多,而且他年纪稍长霍朝一些,见识也更多。

傅礼语气淡淡,“我打听到的消息是,你家小书耳一开始并不叫书耳,叫书丽,后来才改成了书耳。”

霍朝稍微一想就明白了。

姓大概率是凑巧撞到了一个音,但名同音,应该是书家父母有意为之。

让抱来的孩子和自己亲生孩子一个读音,或许可以让他们心里稍感慰藉?或者,可以让他们时不时想起自己的亲生孩子?

傅礼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让抱错的孩子和自己亲生孩子一个读音,又让人从小在乡下长大,这父母怎么想的?”

霍朝嗤笑了一声,“还能怎么想?不就是一边思念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边又嫌弃抱来的孩子么?”

“你准备什么时候把这件事告诉你家小书耳?”

霍朝也没去纠正傅礼对书耳的称呼,他知道自己这个舅舅的脾气,他越是纠正,傅礼就越是来劲,所以他干脆默认了下来。

“等放学我就告诉她。”

傅礼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提醒了一句,“书耳如果回到舒家,生活不一定会比现在更好。”

霍朝听到这句话之后沉默了。

他自然也知道这一点。

书家只是普通的工薪家庭,吃穿不愁,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是家庭结构简单,但舒家是富人之家,买奢侈品犹如买白菜,内部竞争激烈。两家的社会地位以及生活水平差距太大了。

舒尔从小接受最好的精英教育,会多国语言,懂多种乐器,有自己的交际圈和生存之道,她是京市有头有脸的名媛,圈子里很多人都认识她。

但是书耳有什么?

她什么都没有。

她甚至从小在乡下长大。

这样的书耳,真的能够适应舒家的生活吗?

回到舒家之后,她会不会感到失落,会不会觉得自己和舒家格格不入,会不会自暴自弃?

舒尔的去留也是一个大问题。

霍朝沉吟了两秒,说,“回不回去的决定权不在于我们,而在于书耳儿。”

傅礼八卦道,“外甥,那你什么都不做?”

他这个外甥之前又是给人小姑娘办生日宴,又是给人找回亲生父母的,难道书耳回舒家之后,他就什么都不管了?

虽说书耳可能不是霍朝的救命恩人,但霍朝之前付出的感情总不可能都是假的吧?

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两人总不可能一点情谊都没有吧?

傅礼八卦完之后,就耐心地等待霍朝的回复。

霍朝垂眼,“不会。”

傅礼起了几分兴趣,“那你准备怎么做?”

霍朝抬眸,淡淡勾唇,语气透着几分坚定,“舒尔必须离开舒家,做回书家的女儿。”

只有舒尔离开舒家,书耳才不会有对照物。

没有优秀的舒尔做对比,她就能轻松很多。

从小在兄长夺目光环之下长大的霍朝,最是明白自己被一个人狠狠比下去的感觉。

因为他真切地感受过,所以他绝对不会让书耳体验这种感觉。

第29章 公主病

网上有句话最近很是流行。

男人骚起来, 就没女人什么事情了。

同样的,男人要是狠起来, 也没女人什么事情了。

傅礼啧啧两声, 语气感慨,“外甥,舒尔极有可能是你真正的救命恩人,你居然就这么对她?”

虽然舒尔和书耳同音, 但傅礼还是一下子听懂了霍朝的话。

让舒尔离开富贵的舒家,回到书家, 也就霍朝会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了。

霍朝语气很是平淡, “一码事归一码事。”

救命之恩是一件事, 抱错又是另一件事,两件事情如何能归为一谈?

傅礼嘿了一声,“外甥,十七年的养育之恩可不是一件小事。你应该也从微博上看过一些报道吧, 血缘重要, 但是经年累月的相处也重要。有多少父母后来反倒偏爱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的?

十七年的相处。就算舒尔愿意离开,舒家父母也不一定乐意让她离开。十七年的精心培养, 付出的可不止是金钱, 还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估摸着还想从舒尔身上得到回报呢。最重要的是, 舒尔愿意离开么?不见得吧?”

舒尔大概率是不愿意离开的。

生活的好好的, 每天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想飞哪里玩就飞哪里, 让她回归平凡,从天之骄女变为普通女孩子,她怎么可能会接受?

霍朝笑了下,“她不想离开,也得离开。两个人各自回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才是最好的,不是么?”

傅礼闻言耸了耸肩。

道理是这样,但现实有时候不是靠道理就讲得通的。不过这种事情嘛,就算过程困难一点,如果操作得当,还是可以达到预期效果的。

“行吧,如果到时候你有需要,你再联系我。”

“我知道了,舅舅。”

霍朝挂掉电话,刚没来得及喘口气,他的房门就被人在外面用力地敲响了。

“你这个孽子,给老子开门!”

听到这句中气十足的喊话,霍朝眉眼间浮了起一抹浓重的戾气和厌倦。

这样日复一日的争吵让他感到厌烦。

“孽子,开门!”

霍朝冷着脸开了门。

门一开,就有一根手指头指着他的脸,要不是他退得快,他差点就被戳到脑门了。

“你能耐了,啊?小小年纪就知道给女孩子在豪华游轮上办生日宴了?老子上次怎么跟你说的?”

保姆看到忙苦着脸上来殷切劝说,“先生,有话好好说,别动火气。”

霍褚冷笑了一声,“好好说?好好说他能听么?看看阿池多让我省心,就这个孽子,一天天的净不让人省心,花着老子的钱,在女孩子面前装逼…”

霍朝嗤笑了一声,冷静,并且一字一句地说,“我没花你一分钱,我现在用的,都是妈留给我的。”霍褚给他的卡,他这些年动都没有动过。

霍褚被这句话一噎,但下一秒,他越发暴怒,“行啊,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是吧?老子跟你说话你都会顶嘴了?你怎么就不能学好一点呢?”

保姆牢牢抱着霍褚的腰,就怕这父子两又像上次那样打起来。

霍朝勾唇,笑意却不达眼底,“学好还是学坏重要么?反正,你有哥哥就够了。”

说完这句话,霍褚像是被人按了定身键一样定在了原地。

霍朝趁着霍褚没反应,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自己的房间。

走出房间没几步,霍朝就看到了离他几步远的哥哥霍池。

今年大三的霍池平时很少去学校,大部分时候都跟在霍褚身边学东西。

虽说两人是兄弟,但他们长得并不像。

霍池眉眼像极了霍褚,一双狭长的凤眼,看人时自带几分高傲冷漠。

但霍朝的五官,却是随了他的母亲,秀美绝伦。

两兄弟平时很少交流,霍朝从霍池身边经过的时候,脚步不停地说,“你放心,我对公司没一丁点兴趣。”

说完,霍朝也没管霍池是什么反应,直接离开了霍家。

离开霍家之后,霍朝看着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街道,一时竟不知道该去哪里。

热闹都是别人的,他什么都没有。

天大地大,但是无处是他家。

霍朝在繁忙的街边发了一会儿呆,他本来是打算等明天周一放学后再跟书耳提舒家的事情的,但既然现在他无事可做,或许他可以提前跟她说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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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耳收到霍朝微信,说他在她家小区门口的时候,她正在舒服地泡着脚。

虽然十月都还没到,天气也还不冷,但书耳就喜欢一边泡脚,一边做自己的事情。

收到这条短信之后,书耳心里大感欣慰。现在都快晚上十点了,霍朝居然为了她的事情,这么晚了都特意跑一趟,他人还真好。

书耳让霍朝等一下,然后用毛巾擦干净脚,把洗脚水倒掉。做完这一切之后,她才带着手机神态怡然地下楼了。

九月底,蚊子还很猖獗,成群结队嗡嗡嗡地叫着。

在小区门口站了没一会儿,霍朝的手臂,脚上就被咬了好几个包。就连他白皙俊俏的脸上也有了两个红色的蚊子包,刚巧一左一右,还有些对称,带着莫名的喜感。

书耳一到小区门口,看到的就是被蚊子欺负的狠了的霍朝。他也不躲,就硬生生地站在那里任由蚊子咬。

看到这一幕书耳就不乐意了,平日里只能她压榨霍朝,哪里轮得到这些小小的蚊子欺负他?

书耳一来就用手到处挥了挥,把蚊子挥走,不过这方法治标不治本,没一会儿蚊子就又过来了。

书耳习惯性地牵起霍朝的手,拉着他往24小时便利店走去。

24小时便利店里有空调,还点着电子蚊香,几乎没有蚊子。

这个点,店里除了店员,都没其他人。

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书耳才注意到了霍朝脸上那一左一右两个蚊子包。她乐不可支,笑得眼睛都弯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