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蜉蝣卷(重生)
作者:落日蔷薇
文案:
重生遇到两个他,该如何是好?
蜉蝣一世,朝生夕灭。
此重生刀火前路,与君同行,不为千秋,只争朝夕。
沈府杀夫纵火的毒妇秦婠被斩于刑场,监斩官正是想尽办法替她翻案的大理寺少卿,名满大安的神探卓北安。刀起血溅,她去之时,他心疾猝发,同亡。
黄泉逆溯,她踏过自己的血,归来。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女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婠,沈浩初/卓北安 ┃ 配角:何寄,秦舒 ┃ 其它:
第1章 重生
兆京的西六坊口,是处决死囚的刑场。两座牌坊右侧红绒布铺的监斩台上已摆好方案与官椅,黄杨木的签令筒与火签令端放正中,漆红的“斩”字叫人发怵。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秋冬宜行刑。
秦婠被人从囚车上押下,跪在监斩台下的泥地上,双手被绳反剪在身后,一动不动。旁边有衙役走来,提着竹篮,到她面前打开,里面放着一碗浑浊的酒。
“酒壮熊人胆,莫惧黄泉黑。夫人,把酒喝了,好好上路,下辈子投个好胎。”
老衙役的声音格外苍老,喉咙里的痰音呼呼作响,一边说着,一边端起酒,又抓着秦婠的头发往后扯,秦婠被迫抬头,瓷碗强塞入她唇间,磕得她牙生疼。
断头的酒,辛辣涩口,呛得她直咳,一碗酒被她喷出泰半。
她眯了眯眼,看到秋末没多少热度的太阳。四周围观的人很多,窃窃私语的声音她听不清,只看到他们被肃杀秋风吹得缩手拱肩。
冷吗?
她怎么不觉得?
大概麻木了。
时辰没到,她还要跪着。目光垂落,她瞧见几只蚂蚁从泥土上爬过,不知为何想到从前躲在灶间看厨上蚂蚁爬行的情景。她忽然就想笑,做蚂蚁挺好,逐甜而去,简简单单。
一阵咳嗽声音响起。
秦婠闪了神。
那嗽声她熟悉——隐忍克制,但有时总难克制。
只是今日,这阵咳嗽声似乎比以往更沉重些。
“大人,小心台阶。”衙役好心提醒着走上监斩台的男人。
“无妨。”他开口,嗓音略有沙哑,一如即往地低沉。
秦婠动动眼皮,目光从额头凌乱的发丝间望去,看到他。他着孔雀绯袍,腰束金荔枝,长发齐绾乌纱之内,露出清俊却苍白的脸庞,神情端肃疏离,眉宇紧紧拢着,脸色很差。
她看他之时,他也恰巧望来,两人目光凌空交汇,他动了动唇,想说什么却没能说出,她便勾起一点笑意,也不知他看没看清,她只听到他又重重咳嗽起来。
“大人,您没事吧?”旁边的随从看到他驻足重嗽,不由关切问他。
他摆摆手,话却再难说出,快步走上监斩台,坐进官椅。
————
正午的太阳花白刺眼,照着刑场上形销骨立的女人。
她只瞥了一眼就低下头,目光麻木茫然,让卓北安胸口堵的气涌上喉咙,嘴里尝到几丝腥甜,他咽下,复又剧烈咳嗽。
他记得自己初见她时,这小丫头还未及笄。她父亲秦少白与他是同僚,那日正好邀他去秦府吃酒,偏巧撞见这小丫头拿着白馒头蘸腐乳躲在曲廊尽头悄悄地吃,肉鼓鼓的脸颊上沾着一星油黄的腐乳,他从没见过哪家姑娘能把馒头吃得如此生动,眼睛鼻子嘴巴像在跳舞,叫他记了多年。
卓北安眼前闪过巧笑倩兮的姑娘,眉生花眼含水,怎样都与堂下跪的女人对不上号。她眉眼里只剩了些旧时轮廓,余的便像被抽空骨血的皮囊,毫无生气,他差点没能认出这蓬头垢面的女人,就是当初偷吃白馒头的小丫头。
秦婠之案辗转审了半年,她杀夫焚宅,背着八条人命,是整个京城骇人听闻的毒妇,朝野震惊,百姓皆骂,卷宗送到大理寺时,没有一个寺正敢接,是他因着故友旧交的情分亲自接下这案子,逐一查证比对,确认有疑方去狱里见了她。
那时天还热,狱里却阴冷浊臭,秦婠跪在地上,声声喊冤。她母亲亡故,父亲流放,亲族已然视她为耻,除了他,没人愿意见她帮她。
他在她面前信誓旦旦说过,只要这案有冤,他定替她翻案再审,还她清白。
她望他的目光,就像看到那块白馒头,惊喜并且充满生机。她并不想死。
可惜,他这少年成名的神探北安,大理寺最为年轻的少卿,誉满全京的大安四子之首,却没能替她翻案。明明疑点重重,他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圣旨颁下,判她秋后处决,由他亲自监斩。他不止没能救她,甚至还要亲手送她踏上黄泉。
他最后一次去大理寺狱里探她,已瘦得不成人形的她笑着与他拜别。
“北安叔叔,我不怪你。你尽力了,谢谢。”她仍按从前的叫法称呼他。
他长她八岁,不过因为与她父亲是同僚之故,她一直都唤他“叔叔”,而今,他这做叔叔的明知她含冤却未能还她清白,她虽不怪他,他却怪自己。
进大理寺之前,他曾对自己说,绝不错放一凶,也绝不冤枉一好。如今,她成了这他这辈子唯一冤枉过的人。
————
“大人,时辰到,该行刑了。”同来的大理寺正徐昭附耳轻道。
寻常死囚盖由寺正监斩,可这秦婠夫家定远候府的老太公昔年随大安太/祖皇帝征战天下,受封为候,并领丹书铁券,爵位世袭,荫蔽后人,到秦婠之夫沈浩初手上已是第三代。秦婠为堂堂定远候夫人,有朝廷诰命在身,故由卓北安亲自监斩。
“咳。”卓北安嗽起,抬头看了看天空。
午时三刻,日正当空。
他一手捂着唇直咳,一手从签令筒里抽出火签,手臂虚悬半空,迟迟未将签令掷下。
身后的刽子手就位,秦婠瑟瑟抖起。
那碗断头酒壮不了她的胆,这一刀若干脆利落,倒也罢了,若是这刀钝上几分,那她岂非变成那砧板上砍不断的骨肉?
她怕死怕疼。
刑场的天空不知几时阴沉下来,风呼号啸吼着卷着败叶浮沙刮过,迷人眼眸,不过片刻竟降下暴雨。
“行刑。”堂上坐的人咬牙将令签掷下,浑身已被雨浇透。
斩令掷地,长刀冷刃挥下,血色融雨,溅落污泥。
他却与她同时倒下。
银电劈过,天地如同恶鬼裂云。
秦婠斩首之日,名满大安的卓北安因先天心疾,与她同日而亡。
————
黄泉路长,阴间凄冷,秦婠浑浑噩噩前行,不知是漂是走,耳边隐隐约约听到些声音,像坊间妇人的碎语。
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她讨厌“毒妇”这词。
从她嫁入沈家起,这个词似乎就变成她的烙印。
可她双手空空,未曾做过一件伤天害理之事,也不知为何就得了这恶名。
秦婠不甘,越听越烦,捂着耳蹲下,尖锐叫起。
可意料中的声音并未响起,四周的碎语却淡了,良久,她松手抬眼,看到前方无尽虚空之间,有个人跪着。
背影挺拔,长发披爻,有些熟稔。
她听到他说:“若能重生,我愿择命而归。”
她不解,脚下却忽塌陷,四野黑去,她沉入混沌。
————
浮生一日,蜉蝣一世。
人如蜉蝣,溯世而存。世有《蜉蝣卷》,书尽两世歌。
只这一世重生,也不知会成全谁的求而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们,我回来了,可想我?
看文前浪费大伙两分钟时间唠叨一下:
1、专栏里面有本《峰途》,电竞文,过两周可能双开,有兴趣的收藏下哈?
2、本文与《出宅》那个系列毫无关系。
3、祝阅文愉快,如果喜欢请支持收藏和评论,就当是给我的鼓励。
爱你们!
第2章 洞房
喧天闹地的锣鼓声响刺得耳朵生疼,她隐约听到妇人的诵唱声——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扯开的嗓门听着尖厉,血似的红像朦在眼前像散不开的雾,身边陪她的人似乎很不耐烦,她在红雾里看到他脚上穿的皂靴,脚步踩得沉重。
真像她出嫁的那一天,沈浩初也这么不耐烦,亲迎得敷衍,堂拜得不耐,就连洞房,都藉着酒意才行完。
洞房?
秦婠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想起这件事,她不是应该死了?走过黄泉路,饮下孟婆汤,她不得前尘尽忘?她一点都不想记着自己生前的事,前尘尽了多好,像送断头酒的老衙役说得,下辈子再投个好人家。
手上传来些刺疼,身体似乎被翻来覆去的揉,她艰难将眼皮掀开条缝,眼睛却像糊了泥浆,什么都看不真切,只有红雾化作满目微晃的烛火,她勉强看到窗前翘头案上燃得正盛的龙凤烛。
盘云绕烛的金漆龙凤已被烧掉了头,只剩雕得细腻的龙鳞与凤羽。
她恍恍惚惚地把歪倒的头往回转,遮眼的模糊像被雨水冲洗的铜镜,视线一点一点变得清晰,她看到顶上拔步床挂檐上镂刻透雕着牡丹卷叶与凤凰的纹样,花叶凤鸟栩栩如生,用红蓝彩漆描过,颜色鲜亮夺目。
秦婠记得。
这张带着三个罩间的楠木漆彩百花拔步床,是她陪嫁之物。从她十二岁起,她爹就开始搜寻好木,物色匠人。京城的木匠手艺平平,她爹便不远千里亲自去木雕最盛的昌明求了当地手艺最好的老师傅,许以重金,前后共用四年才打出这张床并成套的妆奁柜椅来,作了她的陪嫁,在她嫁进沈府时搬入她与沈浩初的新房,陪了她五年,最后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她曾经也是爹娘捧在手心的珠玉,亲事由她母亲千挑万选,本已择定她母亲娘家的表哥——那个温润如玉的少年,待她是极好的,分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斯文书生,却会为了给她捉夏蝉而爬上高树,结果闹到下不了树。
两家早已商议,可母亲舍不得她,想多留她一年,偏就这一年生出的事端让她阴差阳错地嫁进沈府。那天…表哥家提亲的媒人都已经在路上了…姻缘却生生被毁了。
嫁进沈府的日子不好过,她的名声也没了,母亲不止一次自责自己为何将她多留这一年——不过三年,便郁郁而终。
————
像被浆胶的思绪随着视线而开始变得清晰,往事如走马灯,还没等她看清画面就一一掠过。秦婠甩甩头,将不愿回忆的过往抛开,眼睛酸涩,她想伸手揉揉,可手一动,她立刻发现不对劲。
眼眶陡然全张,她愕然盯着床顶大红的幔帐。
手动不了——被大红的绸带绑在左右床柱上。
她彻底吓醒,浑噩一挥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更加莫名的恐惧。
胸口凉嗖嗖的,衣裳已被人扯开,露出的银红主腰系带被扯断一边,正松松垮垮地搭在她胸前,有人伏在她身上,沉重炽热的呼吸从她胸口一路喷上脖子,叫她情不自禁颤抖。
她不是死了?怎么眼睛一睁,却会被人绑在床上?
“你…放开我——”她无法思考眼前情况的合理性,女人的本能让她不断尖叫挣扎。
伏在她身上的显然是个男人,手掌宽大粗砺,已经粗鲁地在扯她的裙子,另一手则慢慢抚过她的腰肢往上捏去。
秦婠吓到要发疯,手动不了,她只能疯狂蹬脚。
男人的身躯很沉重,像山峦压着她,膝盖强硬跪在她双腿间,挣扎间裙子被撩起大半。
“现在和我装什么矜持?这不是你想要的吗?我成全你…”粗沉的声音带着嘲弄与醉意。
声音很熟,但她没功夫去回忆他到底是谁,只能尖厉地叫:“你这疯子,放开我!”
“疯子?”
他怒笑地钳住她下颌,微抬起头。
秦婠闻到他口中浓重的酒气。
和一个醉汉没有道理可讲,秦婠不作多想,趁他抬头之际,直起脖子狠狠地撞向他的额——
用她自己的头当武器。
砰!
额头的钝疼让人眼冒金星,秦婠倒回枕上,听到他闷哼了一声,跟着她身上一沉,他趴倒在她身上。
男人的头软趴趴伏进了她胸口。
所有的动作都停止。
————
乱窜的金星很久才消退,额头虽然疼,秦婠还是勉强睁眼四下张望。
最起码,她得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目光扫过四周,她的心情从恐惧不安到满怀疑问再到不可思议,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
楠木漆彩百花拔步床、大红的垂幔、凤嘴金钩、百蝶穿花妆奁,便是她的陪嫁,还有凌乱扔了满地的,被撕坏的嫁衣——
记忆渐渐清晰。
这是…
她的洞房夜!
————
那是一段不堪的回忆。
她的洞房之夜并不愉快。
沈浩初不喜欢她,被逼娶了她后根本不愿碰她,洞房夜却是避不过去的,所以在外喝了许多酒,藉着酒意进来与她洞房。那时她还只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哪受得了他粗暴的对待,被吓得又哭又闹,惹怒了他,被他绑在床上…
她最不愿回忆,却最难忘却的夜晚。
所以——
现在晕倒在她身上,把头埋在她胸口的男人,是沈浩初?
可他们不是都死了?
————
这个问题秦婠想不出答案,她从小就不是个聪明的人。
想不通的东西,她通常不纠结。
龙凤烛烧得只剩半截,屋里寂静无声,虽然不知道出了何事,但她渐渐地却冷静下来。
死过一次的人再睁眼,大抵心性都有改变,要么变得更怕死,要么变得无所谓。
秦婠属于后者。
白刀下去,红刀出来,碗口大的断头伤,什么痛也就那么一下。世人怕死,怕的不过死前折磨,死后地狱,她两者都见过,没什么好怕,胆儿变得巨肥,说穿了就是不在乎,左不过再来一刀,贼老天要有本事叫她再活一回?
吃过断头饭的人,到底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