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瞪她:“寇家的子孙,什么都不会怕。”

“那你砸啊!”

“我就不砸!”

“那就是怕!”

“我不怕,我就是不砸!”

话音未落,她突然举起石头往自己手上狠狠砸下去,他的呼吸明显急了一下,但强忍住没喊出来。

她白皙的手背上迅速瘀青了一块,一条半寸长的伤口在瘀青里豁开着,但是没有半滴血。

“一点都不疼。”她扔掉石头,胜利似的把手背对着他晃了晃,笑,“我没有痛觉的。虽然皮肤还会跟活人一样会瘀青什么的,但是伤口再深也没有血。”

他诧异地把她的手抓过来细看,又试着碰了碰她的伤处:“真的不疼?”

“一点都不。”她摇头,“我真的是一只僵尸。这些伤,要不了几天就会自行愈合”

他扯起她的裙边,从上头撕了一根布条下来,不由分说地给她的伤口缠了上去:“疼不疼都是伤口,我娘说包扎上才好得快。话说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会蠢得拿石头砸自己的手呢?僵尸是不是都这样?”

“不是你不相信么,不是证明给你看么?”她噘着嘴看自己被包成粽子的手,“而且你干吗撕我的裙子不撕你的衣裳?”

“我的衣裳要是破了,我娘又得唠叨我一整天。”他撇撇嘴,“那如果我说你要把头砍下来再跟我聊天,我才相信你真的是不死的僵尸呢?”

“砍头?”她想了想,“这个还从来没试过,要不你试试?如果我还是没死,那要麻烦你帮我把头缝回去,我的针线活并不太好,而且我这里也没有针线。”

“你真是个疯子啊!”

“喂!小孩你别走啊,外头还在下雨,再坐会儿呗?你叫啥名字啊?从哪儿来呀?怎么掉我家来了啊?回头你能送我几根蜡烛吗?”

他们的初遇,就是这么尴尬。但是每每回想起来,她会笑,就算她没有一颗活的心脏,也觉得是从心里笑出来的。他扯下来给她包扎的布条,她一直没有扔,偷偷绑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她确实跟他所见到过的僵尸不一样,除了不呼吸不吃饭没有痛觉,外貌永远固定,常年住在地下墓穴之外,她哪儿哪儿都跟个普通女子一样,不凶悍,甚至有点呆,但又有一些小固执,自己认定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下去。

相识六载,寇争从来没有跟家里人提起过他认识了一只住在白泉谷一个墓穴里的女僵尸。他父亲素来以刚直中正闻名江湖,视妖魔邪祟为天敌,以铸造可以杀死它们的利器为使命与荣耀,也正因为寇家的家业,他从小就对这些妖魔之事耳濡目染,还曾亲见过有赶时间的道土押了僵尸上门,待父亲铸造的七寸钢钉刚送出锻场,便拿来直刺僵尸心脏,将其化成堆一散发着怪味的黑灰。那时,他躲在窗后偷看,奶娘还来捂他的眼睛说‘小孩子不要看这些’,但是被母亲阻止了,总是慈爱温柔的她用从未有过的严肃对奶娘说:“他是寇家的孩子,就该当承受得起这些。”

本来么,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他寇争天生胆大,区区僵尸算什么。但是,他还不想让她也被七寸钢钉化成灰,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那天他冒雨去白泉谷,他跟所有人包括她在内都说的是他去找一块僻静之地练功,白泉谷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最合适了,毕竟他是要继承寇家的人,一个能铸造神兵利器的男人,怎么也还得有一身好功夫才算匹配,何况做这一行少不得有得罪人或者别的“东西”的时候,没有点自保的本事,寇家的香火延续不到现在。他父亲就是拳术高手,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寇争从会拿勺子的年纪就开始在父亲的督促下练习拳脚,父亲说不管你怎么练,十八岁时如果你打不赢我,你就没有资格进锻场,没有资格继承寇家的家业。

真苛刻,他心里嘀咕了好久。但好像也不太能难住他,他十二岁时寇家那些陪他练拳的家丁就不再是他的对手了,能收拾他的只有父亲以及父亲的得力助手郭叔,对于拳脚功夫,他有一种天生的领悟力。所以他很自信十八岁那年他定能打败父亲。

但是,那天他去白泉谷并不是为了练功,而是为了找一种稀有的兰花。据说这种兰花只生在白泉谷,花瓣纯白,形状奇特似鸟翅,花香清甜悠远,能持续半载不败。当然了,他自己对花花草草是没有兴趣的,但是江小莞有兴趣啊,作为北坊著名的教书先生江夫子的孙女,这个腹有诗书气质如兰的姑娘最爱的就是各式兰花。他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江小莞时,就跟母亲说:“娘,我要娶她当媳妇!”母亲笑出了声,说:“我们家做的是刀光剑影的生意,会吓到江夫子的。”

他就是喜欢江小莞啊,世上怎么能有这么纤秀柔弱的姑娘呢,眼睛又那么大那么黑那么亮。跟他般大的年纪,诗词歌赋信手拈来,还写得一手好字,跟他说话时总是一口一个寇哥哥地喊着,声音也软软细细的。

那次,是江夫子唯一一次带着江小莞来寇家,为的是来把寇家捐给江家私熟的钱退回来。念了一辈子圣贤书的江夫子历来看不惯江湖上打打杀杀的人物,虽然他不完全了解寇家的生意,也知道寇家做的是正经买卖,但光凭寇家以做刀剑利器为主这一条,他便发自内心地排斥,固执地认为寇家做的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事,哪怕寇家常捐款给私塾庙宇之类的地方,他也不想跟这样的人家有任何牵扯,更不想受其恩惠。

大人之间是做不成朋友了,但寇争还年幼,常去私塾找江小莞玩耍。江夫子虽不太高兴,但也没有太过于阻止,每次他去,江夫子还要教他一些与人为善不伤人命的道理。

寇争老早打定了主意,此生非江小莞不娶。可每次跟母亲表达这个意愿时,母亲都以“你还小”或者别的理由搪塞过去。这些事他是不太敢跟父亲说的,因为一定会被骂没有出息,尚未立业就想成家。可他真的很喜欢江小莞啊。

可惜的是,那天他在白泉谷冒雨找了大半天也没找到她说的那种兰花,反而失足掉进了女僵尸的窝里……本来是件倒霉透顶的事,却不曾想从此以后他会多了个不用吃饭也不怕疼的跟班。

那天他爬出墓穴之后,本打算再也不来的,看在她不伤人又蠢兮兮的份儿上,他也决定不把她的存在告诉任何人。但是,当她像只滑稽的老鼠似的从墓穴入口伸出脑袋冲他喊“能给我带几根蜡烛吗”的时候,他居然鬼使神差地回头说:“行了行了,给你带!”

此生最后悔的,就是点了这个头吧。

她比他见过的那些丑僵尸幸福,至少她可以在没人看到的时候从墓穴里爬出来,不慌不忙地走上老远的路,去到市集上走走看看。不用吃喝不用买房,除了买蜡烛没有任何花销,不会疼不会老不会生病,她享受着人世带给她的繁华与趣味,却不需要负担人世的艰辛与辛酸。虽然因为害怕身份暴露不敢结交朋友,能毫无负担地在墓穴与人世之间游走,也是满足了,更何况,她对人类始终还有一份惧怕不曾释怀。

而她最大的幸运是,身为只僵尸,即便混迹人群之中,也没有任何人觉察到她跟他们是不一样的,包括那些各有修为的术师道士们。关于僵尸她也多少去了解过的,江湖上那些关于僵尸的描述跟寇争说的差不多,面目丑陋,喜食人血,而且不能见阳光,根本不可能大摇大摆在街上走。只有她,是僵尸里的奇葩,除了少一口气,哪里都像个人。有时候,当她独自在墓穴外的空地上看着星空发呆时,她会觉得自己大概是老天爷的一个疏漏吧,可能他老人家在编织她的命运时走了神……

每当有这种念头时,她的手都会不由自主地放到心口上——也许,不是老天爷的责任,而是那个东西跟她的缘分?

不管怎样,认识了寇争,她终于有了墓穴与集市之外的生活。这个小子真的很勇敢,以后他一定能把寇家的家业发扬光大的吧。不过有必要这么称赞他么,寇家擅长的事不是专对付像她这样的“妖邪”么?

但是,她就是没办法不在心里称赞他,并且心甘情愿跟在他后头,去做了好些自己从前没有做过的事,比如——去杀一只藏身在溪水中,常把路过的孩子拖进水中的蛇精,去偏僻的村庄里围捕贪吃的蝙蝠怪,去无人居住的荒宅里抓有命案在身的僵尸——寇争拿到的每个功绩里,都少不了她的协助。她不会中毒也不会被淹死,所以她可以忍住恶心抱住那条滑腻腥臭的黑蛇在水里决一死战,直到把它硬拖出水面让寇争箭射死;她没有血不会疼,所以她可以毫无压力地把自己当成诱饵,睡在肮脏潮湿的破屋里,直到蝙蝠怪尖锐的牙齿咬进她的脖子;僵尸就更没有压力了,她像个女汉子一样从后头紧紧箍住僵尸朽烂的身体,忍受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让寇争得了钢钉刺心的机会,七寸钢钉从僵尸背心截出来时,若不是她退得快,连她也一并完蛋了吧。事后她看着那一地黑灰,看看自己胸前被刺出个小洞的衣裳,看看如释重负的寇争,心想他应该还在一个不分轻重的年纪吧。

不过,他们经历过的一切,都是秘密。寇争希望的是默默地成长,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走到一鸣惊人的那天,成为寇家最骄傲的子孙。她深知这一点,所以也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出现在寇争与任何人的谈话里。她是他人生的陪练——这是有一天他们路过一间武馆时,她看到场中那个被汉子们拿来练拳脚的沙包时,心里突然冒出的想法。

但是,她愿意啊,反正自己又不会疼。

除了“陪练”的日子之外,他也会在天气不错的时候跟她坐在白泉谷的河水边钓鱼,也好奇地问过她在变成僵尸之前的经历,但她每次都搪塞过去。在他不甘心地问了好几次之后,她才说其实也没什么经历,而且时间太久好些事也记不住了,不过是村子里的一个寻常丫头,虽然父母早将她许给了指腹为婚的屠夫家的儿子,她还是忍不住喜欢上了一个来村子里借宿的书生,私奔失败,两个人被绑回来,村长说她丧德败坏,丢尽祖宗颜面,要按照祖例处罚,若那书生甘愿为她断一只手,村子里的人就当他们死了,撵出去永远不许再回来。若书生不愿意,那么她就要独自承受极刑。她说记得那个晚上全村人都出来了,她跟书生像牲口似的被绑在祠堂前,父亲恨她得很,母亲哭红了眼,但他们除了站在那里看,也做不了什么。唯一能改变她命运的书生,只在村长面前说了一句话——从头到尾都是她逼我的。然后事情就很简单了,她被绑住手脚缀上大石,扔进了村里的水塘,水刑的时间是一个时辰,如果一个时辰捞起来还能活,前事不咎。可这不是废话么,哪个活人能在水里憋一个时……所以她死了,被埋到了白泉谷,还是村子里的规矩,像她这样生死都不光彩的人,得埋到离村子很远的地方。

这就是她的全部经历了。他听完,默默盯着没有动静的浮漂,半晌才说:“我若是你,非得断了那书生的脖子再去死。”

她笑:“我早就不恨他了,人在害怕时做出任何自保的行为都是正常的。所以我才特别喜欢你啊,什么都不怕。”说着,她像是想到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问题,扭头问他,“如果要你断一只手去救江小莞的命,你会么?”

浮漂动了动,他的眼神也动了动,说:“我压根不会让她陷入这样的境地。”

她打量着他线条优美的侧脸,没再说什么。

数年过去,瘦瘦小小的猴子没了踪迹,茁壮发育的身体与长年勤恳的修习让他变成了一个相貌堂堂的英武青年,他完全继承了父母在外貌上的优点,渐渐成了让不少未嫁女子暗暗谈论的对象。只是江小莞对他,还是不远不近的样子,嘴里甜甜地喊着寇哥哥,但永远只接纳他送来的花,连邀她去看花灯会都拒绝。

在寇争去私塾给江小莞送兰花时,有好几次她也在场,她常常陪他去山谷里找兰花,虽然找不到小莞最想要的那种,也能收获到别的很美的兰花。每次她都站在私塾的对面,悄悄打量出来跟寇争道谢的江小莞,确实空谷幽兰似的姑娘,秀美娴静,知书识礼。只是这样一个姑娘,好像真的不太适合寇家的风格,虽然连她都喜欢江小莞这样的姑娘,但她不想寇争娶她,说不上具体的原因,就是觉得不合适。

水面上的浮漂又没了动静,她撑着下巴望着水面,说:“你不是说你娘已经托媒人去白家提亲了么?”

他面无表情:“是啊,听说白家已经同意了。”

“那你怎么办?江小莞怎么办?”她诧异地问,“还是……你打算娶两个?”

他用力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你脑子也僵掉了么?女人上了年纪就会很啰嗦,看我娘就知道了,所以我绝对不会娶两个来烦我。”

她摸了摸脑门,嗔怪道:“你这小子……”

“别叫我小子了。”他伸了个懒腰,“我现在看起来跟你一般年纪,你没有这个资格了。”

她撇撇嘴,往水里扔了一块石头。

“你干吗!”他怒道。

“把你的鱼吓走呗。”她扮个鬼脸,“帮你放生。”

“啪”一声响,她的鱼竿被一块小石头击成两截,鱼线浮漂随着断裂的半漂向远处。

他拍拍手道:“我也帮你做善事。”

还是没长大的孩子啊,她心里发着笑。

“我认真的呀,如果白家同意了,那你就得娶白小姐了。”她把脸凑到他面前,“你得想个法子才成。”

他不说话,胸有成竹地盯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我的事,我有数。”

4

“什么?棺材板是你替白小姐找的?”阴暗潮湿的墓道里,她微弓着身子,艰难地跟在他身后前进。

他举着临时用树枝做的火把,头也不回道:“那女人说了,只要我能从这座传说中的古墓里给她取一块墓主人的棺材板,她自有办法让这门婚事告吹。”

她更惊讶了:“你去找过白小姐?什么时候?”

“你不在的时候呗。”他淡淡道,“说得就像我什么事都要跟你讲一样,你又不是我什么人。”

她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反正,只要拿到棺材板,我不但不用娶她,她还额外送我她家祖传的‘断头刀’。”他笑笑,“我可不会那么便宜她,既然做交易,就定要做得划算。”

“断头刀是什么?”

“刽子手专用的刀,有些人家会拿这玩意儿镇宅。白家祖上救过一个刽子手的命,人家就把吃饭的家伙送他们了。不过白家人也并不太信这个,所以一直放在库房里吃灰。反正方姨他们又没见过银焰龙凰,拿这把刀给他们就够了,一举两得。”他有些得意地说。

她想了想,道:“不太好吧……你爹不会同意的。”

“银焰龙凰在我手里,到时候交不出货的话也只能拿断头刀去顶。”他笃定道,“莫说我舍不得这把好刀,我爹也是一千个不愿意。明明是人祸,我看拿了我家的刀也未必有起色,回头说不准方家还倒打一耙说我们寇家的东西不灵光呢。”

“好像也是……”

话音未落,有限的照明范围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半人高的黑影,寇争猛地停住,大刀一挥,怒斥一声:“何方妖孽在此祸害人命!”

她紧张地从他背后探出头去,攥紧了拳头,做好了随时冲出去拼命的准备。

“你们……又来盗墓?”听起来略口吃的声音,有点苍老,但并不凶恶。

寇争稳了稳神,握紧刀柄朝前走了几步,一只足有半人高的巨大的……刺猬,眨巴着小眼睛出现在亮光里,树叶枯草干掉的泥浆乱七八糟地戳在它的刺上,最离奇的是它长的不是爪子,而是跟人类的手脚无异的四肢,此刻它正弯腰驼背地站立着,用最离奇的姿势挑战他们的认知。

“好大的……刺猬。”她看得傻了。

“你们家的刺猬长个人的手脚啊!”他皱眉,“果然是妖孽!”

刺猬见了他手中的刀,有些胆怯,连连摆手:“我是妖,但不孽。你们还没回答我,是不是又来盗墓的啊?”说罢又低声嘀咕,“多少年没人来过了,那老道的结界还是不灵了么?”

“我们不是来盗墓的!”她赶紧说,“我们就是想来取点东西。”

“这不还是盗墓么……”刺猬又眨了眨眼睛。

“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寇争猛一挥刀,银光晃得刺猬赶紧挡了挡眼睛。

“我在这儿守着主人。”刺猬侧身朝里头指了指。

寇争又前进两步,举高火把一看,刺猬身后就是墓道尽头,一个简单的口字型空地,中间摆放着一具四分五裂的棺木,上头布满焦黑的痕迹,一副骸骨歪歪斜斜地放在棺木里,也像被烧焦了般黑漆漆的。但是离棺木不远的地方就亮眼多了,不计其数的金银玉器堆成了一座足有一米高的小山,闪瞎人眼一点不难。

她忍不住道:“你把你主人烤糊了么?”

刺猬郁闷地转过身,慢吞吞地走到棺木前,一屁股坐下来,抓了个石头在手里玩,说:“我主人生前痴迷术法,选了这块‘风水宝地’,还在墓顶掏了个不起眼的什么‘通天龙眼’,其实就是个小洞啦,他深信死后五百年内天雷经过此洞击中其肉身三次,便可化龙升天,冲破囹圄。我是他养大的,他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我在这儿不知守了多少年才等到一次雷击,可才一次就焦成了这样。更何况天地广阔,谁能保证天雷能三次都击中同一个小洞,这种缘分太艰难了,能击中一次都差不多用完一生的运气了吧……”

寇争停在离刺猬几步开外的地方,仍不太相信:“你真的只是守墓而已?”

“是啊。”刺猬点头。

“那早年那些死无全尸和疯掉的人呢,难道跟你无关?”寇争追问。

刺猬无奈道:“主人富有是事实,这些财物都是他生前搬进来的,但不是寻常物啊,他说这是给心怀叵测之辈的惩罚。我提醒过每个进来盗墓的,这些财物被下了咒术,一出墓穴就会化为黑水致人疯癫,也警告过那些想杀我的人不要碰我,我的刺有剧毒,不只见血封喉,尸身还会四分五裂。可他们不肯听有什么法子。老实说,早些年我虽然凭这一身刺保了命,但也没少挨揍,你说我一只老实蹲在墓穴里的刺猬,我招谁惹谁了。”它叹气,还抹了抹发红的眼睛,又道,“幸亏后来到底是来了个明事理又真有本事的老道,把入口封了,不过下封印之前他问过我,要不要随他离开这里,我拒绝了。我走又走不快,飞又飞不了,除了不用吃喝长生不死之外,就只剩一身剧毒,外头的世界容不了我。还是在这儿守着他吧,万一他真的化龙而去,我也算见证了一个天大的奇迹。”

寇争还在犹豫着要不要相信它的话,她突然对寇争说:“我信它,它没撒谎。”

他皱眉道:“你哪来的自信?”

“因为它看起来蠢蠢的。”她指着刺猬笑笑,“它跟我一样,都是独自活在地底的家伙。本来能说话的机会就不多,就更不舍得把这机会拿来撒谎了。”

他慢慢放下手里的刀,看了她一眼,没再说话。

“我也跟你们这样讲了,你们还要拿东西么?或者看我不顺眼,要揍我一顿?”刺猬把石头在手上抛来抛去,一副已经习惯了的表情。

他上前一步,指着散架的棺材道:“我来只是想要块棺材板,一小块就够。”

刺猬看着他,诧异地问:“你只是要一块棺材板?”

他点头:“你主人应该没把棺材板起下咒吧?”

“这倒没有。那个又不值钱。我记得主人给自己选棺材的时候还跟寿材铺的老板吵了一架,说他家的棺材太暴利。主人生前虽富有,但也真是挺抠门的。”刺猬说着说着居然哈哈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哭了,抹着眼泪道,“你们不知道,我其实挺想他的。我只有巴掌大的时候就跟他在一起了,可他活不过我。”

寇争想笑又觉得不合适,她却一点都不想笑,眼里划过一丝黯然——终究是要分开的呀。

“那你是同意了?”寇争问。

“拿去吧。”刺猬点头。

事情比想象中顺利了太多,寇争看着手里用布包好的大约五寸见方的棺材板,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

“走吧。”他转身对她说。

“等等。”她让他把身上所有的火折子都拿出来,全部放到刺谓面前。

刺猬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想亮觉一点,就用这个吧。”她笑,“这里大黑了。可惜我今天没有带蜡烛,不然也全给你。”

刺猬看看地上的火折子,说:“不打我还给我送东西,好难得。”

“我们不敢打你啊。”她哈哈笑。

刺猬又揉了揉眼睛,看着寇争,说:“我这儿好久没人来了,你们能不能多陪我说会儿话?天亮再走,行不行?”

“我跟一只刺猬有什么可聊的?”他嫌弃地说。

“随便聊什么都可以啦。”刺猬拍拍地上,“都坐下吧。我给你们讲讲我主人的有趣的事。”

“讲啊讲啊,我最喜欢听故事了。”她赶紧坐下了,也不管在身后吹胡子瞪眼的寇争,“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会被人叫将军冢?你主人是将军?”

“不啊,这里以前好像埋的是个当兵的,也许是将军吧。”

“以前?”她瞪大眼,“你主人把自己埋到人家的墓里?”

“主人并不介意啊。何况选中这里的时候,里头并没有尸骨,只有些陪葬的东西,应该只是衣冠冢吧。”

“你主人还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

“我主人说呀,咱们鱼门国是一座巨大的监牢,其实外头还有更大的一个世界。”刺猬不慌不忙道。

“外头?”她一愣。

“对啊,主人说去了外头才会知道什么叫自由。那个世界的宽广与奇妙,是我们想象不到的。那里有人,有妖怪,还有神。”刺猬继续道。

她指着它:“咱们鱼门国也有人有妖怪啊,你不就是么?”

“那神呢?”它反问。

“神……”她皱眉想了想,“神也有啊,庙宇里的神像,典籍里的记载……”

“你也说了只有神像,只有记载,只有百姓口中随意的流传。”刺猬打断它,“鱼门国是被神抛弃的地方啊。”

她想了半天,最后还是茫然地摇头:“不明白。”

刺猬一摊手:“我也不明白。但主人是这样说的。”

寇争全程皱着眉,坐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不耐烦地参加着一只刺猬跟只僵尸的恳谈会。

鱼门国是监狱?是被神抛弃的地方?说得好严重,可他从不觉得鱼门国有什么不好啊,真有什么外头的世界么?“外头”能比整个鱼门国还大?那得多大啊……

时间在闲聊与胡思乱想中飞速逝去。刺猬伸了个懒腰,看着墓道另一头说:“差不多天亮了。”说罢又看着寇争:“看你年纪不过十七八岁吧。”

寇争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是。”

“要好好留着这条命啊。”刺猬突然说。

“为啥你这话说得怪怪的。”她看着刺猬,觉得它的小眼睛里藏了事儿。

刺猬叹气:“我留你们到天亮,是想帮这小哥避过一场血光之灾。”

二人俱是一愣。

“跟了主人那么多年,多少也学会了一些观望气色的本事。”刺猬坦白道,“昨日我见这小哥额头有血气凶光,若当时就放你们离开,只怕这小哥性命难保。此刻再看,凶光已失,应该安全了,但你们仍不能大意。”

“血光之灾?”寇争到底是笑出来,“你个刺猬怪还会这个啊?你怎么不去集市上摆个摊呢!”

“回去吧。”刺猬摆摆手,“出去时麻烦拿石头把入口堵死,现在没有结界了,暂时只能这样。但愿那些人没那么快发现,唉。也不知那些道土什么时候再来把结界补上,你们要是得空的话,往天仙观去给我报个信吧。”

直到离开将军冢,他都不相信所谓的血光之灾,认定那只是一只无聊的刺猬编出来逗趣的瞎话。

今天天气极差,还是清晨就黑云压顶。

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不是没吃早饭的缘故,他总觉得心跳得厉害。

5

此刻,他最恨的就是那只刺猬。

如果不是它挽留,昨夜的寇家起码会多一个拼死反抗的人。

官府的衙差们在家中来来去去,盖上白布的尸体在院子里摆成了一排,白布下头,有陪他练功的家丁,有给他端茶送水的丫鬟,有帮他捉蟋蟀的小厮,他出门前,这些人还活生生的,一口一个少爷地喊着他。

父亲的遗体停放在家中的佛堂前,惨白的面色里透着一股黑气,心口上深深的剑伤是致命一击,他血迹斑斑的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块黑色的布巾,似是拿来蒙面的玩意儿,攥得太紧了,谁都扯不下来。

卧房里,年迈的奶娘刚刚被盖上白布,奄奄一息的母亲躺在另一张床上,束手无策的大夫抱歉地跟他说:“就一口气了,她能拖到现在已是奇迹,有什么话就别耽搁了。”

说什么?他不知道要说什么,一夜未归罢了,家就成这个样子了?还有,他刚刚才想起,昨天是母亲的生辰。所有极端的情绪汹涌而上,反而堵住了他所有发泄的渠道,他没有哭,没有喊,没有怒,眼里只有死一般的安静。

“娘……我回来了。”他握住母亲冰凉的手。

母亲睁开眼,见了他,安慰地笑出来:“幸好……你现在才回来。”

“谁下的手?”他忍住要掉出来的眼泪,牙咬得咯咯响。

“郭义往酒菜里落了药……半夜时,无常楼的人来了……若不是想留口气见你,我也无需装死,随你父亲去了便是……”母亲异常平静地说着,然后她示意他低下头,费力地在他耳畔耳语了片刻。

短暂的愕然从他眼里闪过,接着再也无从压抑悲伤与愤怒,他抓住床沿的手,几乎要把指甲抠进去。

“郭叔……不,这个人渣,寇家待他不薄,他怎能做出这样的恶事!”他浑身都在发抖,像是掉进了无从拯救的冰窖里。

母亲浅浅一笑:“自古以来,人心最难测……嫁进寇家前我就知江湖险恶,寇家的家业太易招惹祸端,我吃斋念佛,菩萨好歹把你留下了……争儿,记住我跟你讲的话。”她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抬起手,摸着他的脸,“死去的人莫再惦记,活着的才要紧。等你有了孩子,记得烧纸跟我说……”

笑容凝在母亲的嘴角,她的手,重重地耷了下来。他跪下,眼泪不用忍也掉不出来。原来痛到极致,是哭不出来的。

他在父母的遗体前重重磕头,额头出了血也毫无感觉。

官府的头头找到他,询问了一些关于这场灭门案的线索,说他们已下了通缉令,全国缉拿嫌犯郭义及各帮凶从犯。他只淡淡地跟对方说:“你们知道多少,我便知道多少。劳你们费心了。”

他站在院子里,心里只有一个声音——以后,寇家只得你一个了。

在锻场工作的工人们闻讯赶来,有的激愤难耐,有的号啕大哭,寇家一片混乱。

他第一次像个成年人那样镇定地安排所有的事,接待所有的人,他用这样的方式证明着寇家还活着。

乌云翻滚了一天,可直到天黑也没有落下雨。

闷热之极的夜里,谁也没有留意到默默离开的他。

他换了一身不起眼的灰黑衣裳,背着银焰龙凰刀,径直往锻场而去。寇家用来铸造各种器物的锻场,原本是他最不爱去的地方,尤其是夏季,里头的高温实在令人难以忍受,但今天不一样,走到哪里都觉得冷,从骨子里头冷出来。

母亲对他的耳语是,要他趁夜黑人多时乔装打扮离开寇家,离开北坊,隐姓埋名十年再回锻场去,自熔炉底座中心所指的地下取出百炼匣,里头放的是寇家最重要的《天工谱》,与还未完成的神器——魇镜。

人烟渐稀的街头,他越走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