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于老桥,我也是佩服的。

九厥告诉我,老桥与释做判官的时候,对那些未够极刑的罪人,老桥都用自己的力量,将受害人的感知传递到他们身上,让他们感同身受。等这些人从昏迷中醒来时,无一不深思自己当初的罪过,从此之后,大多迷途知返,洗心革面。

记得老桥说过,他是一座桥,而桥的作用,就是将人们从一端平安送到另一端。

刑王也好,判官也罢,杀人从不是目的,愿意“相信”这个世界,才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我忽然想起老桥送我的礼物,摸出那个盒子,打开一看,里头竟是一对式样简单大方的黄金指环,两枚指环上各刻了三个单词,合起来就是——

Mypromisepastshallalwayslast.

我的承诺知道永恒……这是老桥没有来得及送给释的礼物。

身为旁观者,我已永远无法得知在这两千年的时光里,老桥与释究竟是怎么样一种感情,朋友?恋人?亲人?都是,也都不是。

我笑笑,算了,他们俩一直在一起,两千年的信任与扶持,已是一种最完美的承诺。

这是对戒,我要不要把男款那只给敖炽呢?

看看还忙着跟九厥厮打的她,我叹了口气,不给了,金子都是我的!

靠在墙边的甲乙已经睡着,在他的呼噜声里,我朝繁忙依旧的布鲁克林大桥看去一轮红日高悬桥上,来往车辆接连不断。想来,每个忙着去桥的另一边的家伙,都不会想到,就在他们脚下,有一个谜一样的老桥,正为他们的安危而辛勤劳作。

我深呼吸一口,将老桥送给我的礼物小心收好,然后,在心里诚恳地说了一句——

祝你好运,老桥。

夏季特别篇

茶国

楔子

“伯伯,你天天都在这儿看,看什么呀?”扎着冲天辫的小孩擦着汗津津的脸,好奇地站到他旁边,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一片茶园层层叠叠,碧绿沁心,不屈不挠地舒展在毫无凉风的骄阳里。

今天比昨天更热,火辣辣的毒日头吧躲在树荫里的蝉都晒蔫儿,有它们的聒噪在,嫌烦,没了,山野中的一切却又显得孤单了,包括坐在土埂上的他。

“在看我的茶园呀。”藏在斗笠下的人,将一缕白丝丝的烟积攒了太多岁月的烟杆里吐出来。

“为什么要看它呀?”小孩不解。

“有我看着,他们会长的更好一些。”他笑道。

“啊?我爹也常常看咱家的菜园子,可那些菜还是又小又黄。”小孩撇撇嘴,“伯伯,种茶比种菜赚钱么?”

“有人这样说,不过我也不知道呢。”

“那你还种这么多?我爹上次种花去卖,赔了本,我娘骂了他一整个春天。说还不如老实种菜!”

“哈哈,你娘还说什么了?”

“唔,她还说,穷人怎么才能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你娘是个极聪明的人。这样吧,等我的茶制好了,送一罐给你娘。”

“真的呀?我爹娘平时都只喝井水呢,说买茶叶要花钱,能省就省。”孩子受宠若惊,“上回我跟爹娘去集市,看到贩子们叫卖各种茶叶,都有不同的名号,什么碧螺春啊,龙井啊,普洱啊,还说是来自什么什么茶园,很不得了的样子。伯伯你的茶园跟茶也有名字么?”

“有啊。”他吸尽最后一口烟,将烟杆往鞋底上磕了磕,插到腰上,笑:”我的茶园叫八苦园,现在我正在培植一种茶叶,叫浮生。”

“八苦园?”孩子天真地皱起眉头,“那你的茶一定非常苦吧?”

“是的,很苦很苦。”他伸出右手捏了捏孩子的圆脸,“你还没到喝这种茶的年岁。”

“喝茶还分年岁?”

“那是自然。不够年岁,走的路不够多,便品不出这茶水里的味道。”

“哦……哎呀,我的牛跑了!伯伯,明天我再来看你哟!”

“慢慢跑,别摔了。”

他笑看着这个小家伙匆忙跑开的背影,难得一阵微风拂过,那只空荡荡的左袖微微摇动着。

天上那个火盆渐渐往西而去,恢复了体力的蝉又开始了大合奏,茶园里的千万片叶子在时不时路过的风里簌簌微动,自成一曲,清凉悦耳。

1小店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把唐人街的夜色切割成无数光怪陆离的小世界,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入口,用自己的声音,用音响,用小喇叭,把已经很高的温度继续往上推,中餐馆、西药局、服饰店,琳琅满目的铺子都舍不得关门。处处可见的朱红门廊下,都贴着同样的宣传海报,什么一年一度的夏季火龙节明日登场,看起来,明天这里会更热闹。反正,只要有节日过,管它东方西方什么来历,大家高兴就好。

你看,才走了半条街,我手里已经被塞上了厚厚一沓宣传单,某饼屋买二赠一;某服饰店只要在火龙节这天买有龙纹的服饰,全部半价;某干货垫还开出消费满多少钱就赠送国画大师亲笔绘制的腾空图这样的噱头。并不太爱热闹的我,被这条街的世俗与热情弄得眼花缭乱。

我一间店一间店这么看过去,找过去,一直走到街尾的转角处,才释然地停下脚步。

面前这间朴素的小铺子,褐得发黑的门槛在灯光里透着幽幽的光,同色的老式木板门半开着,门板上的兽头铜环隐隐爬上了绿迹,顶上应该拜访牌匾店招的地方却意外地空着。一个开门做生意的铺子,却连个名儿都没有。

我笑笑,这就没错了,是那个人的风格。

正要拔腿往里走,却冷不丁从门里摔出一个金发蓝眼山羊胡的干瘦男人,脸朝下趴在我面前,屁股上印着一个清晰的大脚印,紧跟着一叠文书被甩出来,乱纷纷地落了一地。

男人刚爬起来,门里又飞出来一个陶瓷茶碗,并伴着一声淡淡的“滚!”。

茶碗在男人的背上碎成几瓣,残留的茶叶茶水溅了他一身,本来还想朝门里怒吼几声的他,在又飞出来一个矮凳时落荒而逃。

及时闪避到一旁的我,确认门里在没有不明飞行物出来之后,才小心翼翼地迈过门槛,走进这家没有名字的店。

方方正正的店堂里,摆了三面朴素的实木货架,货架上整齐地列着不同质地与款式的小罐子,竹的,木的,瓷的,每一个都简单,但每一个都精致,随意之中流露出精雕细琢的雅趣,连系在罐口上的小木牌子都打磨得光滑可爱,上面还有漂亮的小楷规整得写出“夏凉”、“冬暖”、“春馥”、“秋满”之类的词语。

不属于任何一种香料的清香暗浮在这间老旧房屋里的每寸空气里,但不是人人都能闻得出,起码刚刚那个倒霉的男人是一定闻不到的。

突然,一个小玩意儿划破静谧的空间,气势汹汹地朝我的脑袋飞来,我伸出两根手指,稳稳夹住了这个讨厌的偷袭者——一枚光可鉴人的黑色围棋子,啧啧道:“你这样的待客之道,是赚不到钱的。”

啪!左前方角落里的梨花木桌前,有人手执黑子,应声而落,黑白分明的棋盘上,只有他一个人厮杀,敌我不分。

“你来的颇不是时候。”穿着黑色对襟唐装的男人抬起头,乌亮的头发规矩扎成一束,行云流水地垂在背后,眉眼间懒懒散散,上下打量我一番,又低下头看棋子,“你胖了。”

“我去!我是孕妇好吗?腰围会多半寸有什么稀奇?犯得着特意说出来吗!”我极度不满地走到桌前坐下,把棋子扔回给他,“剪剪头发吧,比女人还长!”

“不剪。”他发得干脆。

我们有十年没有见面了吧。他还是没什么变化,沉如磐石,冷若霜雪,俊俏依然,还是喜欢穿暗色的衣裳,一关灯就看不见的那种,还是爱坐在不易被人察觉的阴暗角落里,观察别人,拒绝被观察。

“无端端来这里做什么?”他微微皱着眉,思索着下一步要怎么走。

“来纽约办点事儿,现在办完了,得几天空闲,便顺道来啾啾你死了没有。”我盯着他面前的茶碗,浅棕色的水里飘出清清凉凉的薄荷味。口干舌燥的我,管不了那么多,端起来就往嘴里灌。

一股舒心的凉意从舌尖游走到全身,淡淡芳香混着丝丝甘甜直沁脑门,之前的困倦与躁意一扫而空。

一杯茶,足以解去一整个夏天的烦恼。

“这么随便喝我的茶,不怕被毒死么。”他放下棋子似是下了一个妙招,嘴角微有笑意。

我白了他一眼:“老友千里迢迢来探你,不说新沏一壶好茶招待,还咒我!你这种鬼德性,到底是怎么平平安安活到现在的?”

“五十步笑百步。”他冷哼,“鬼鬼祟祟一人前来,必是跟夫君吵架了吧。不对,是打架并且打输了吧?”

“放屁!”我怒目相向,“心里阴暗的人,看什么都是阴暗的。我们夫妻关系好的很。”

“那为何形单影只?”

“谁告诉你结婚之后就要分分秒秒黏在一起的?”

“借口。”

“孕妇脾气很大的。砸了你的店可怎么办?”

我气死了啊,我怎么能跟别人说,敖炽跟九厥还有甲乙组成了观光团,跑去一个什么“纽约比基尼小姐选拔赛”的现场去了……面对曼妙的比基尼妹子们,九厥这个死鬼老早就忘了自己的玉照还在通缉令里吧。不过他跟敖炽的臭德性我还能理解,连素来对敖炽他们一屑不顾的甲乙都同流合污了,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至于眼前这个对我毫不客气的男人,我知道你们都不认识,因为从头到尾,这个阴暗的家伙根本就没有出过镜嘛。但是,他虽不在江湖,可江湖里处处有他的影子。你们不认识他,却一定认识他种出来的茶,那一杯由我扩散出去的,碧绿灵澈,先苦后甜的——浮生。

瞧瞧你们这些家伙,从头到尾就只知关注我怎么折磨敖炽与不停的帮工,哪个妖怪长得帅,哪个妖怪给的金子多,甚至八卦我跟敖炽生出来的娃会是什么品种,却没有一个人问过我,这杯浮生茶的来历。简直太没有内涵了!统统去长城面壁!

既然今天我走进了这间无名小店,又跟这个男人坐到了一起,在等他下完这盘又臭又长的棋之前,我愿意讲一讲他的故事。

如果你们愿意听,就赶紧把花生瓜子冰镇汽水小板凳准备好,炎炎夏日,最适合摇着蒲扇听故事,或者讲故事。

2山庄

孤辰幼年是最大的愿望,是能有一直蝴蝶或者蜜蜂,停留在他家的花圃里,就像在外头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场面一样,风轻春暖,蝴蝶花间。

可惜,一只都没有。

家里的花圃,没有蝴蝶,没有蜜蜂,连一只蚂蚁都看不见。敏感而聪明的小东西们,没有胆量靠近一片轻易就能让自己送命的、剧毒的海洋。

牡丹茉莉,丁香月桂,松柏香樟,这世界上一切被人熟知的植物,从来不属于这个花圃。

孤辰家的花圃是另一个世界,分得很均匀的区域里,黯黑与幽蓝,暗紫与妖红,一边各为政,一边又要争奇斗艳。每一朵花,每一片叶,都在用旁人看不见的方式,互相侵略。花圃里的每一个成员,一路荆棘坎坷地将自己修炼到最好,只为让主人一眼相中,摘下来,撕成片,捣成泥,或者还有别的更残忍的方法,最后变成一种工具,用自己的万劫不复成全另一个人的死亡。这就是它们生存的方式。

阿爹说,这里的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杀人不见血的刀。

当孤辰长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的年级时,阿爹抓着他的小手,教他写的第一个字,就是“刀”。短短两笔,他却怎么也写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说,写不好这个字,就没有饴糖吃。

双生哥哥明昊就写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着哥哥获得的奖品流干口水。

一天,一月,一年,数载,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难看的“刀”字,铺满了小小的房间。

好几次,小孤辰顶着满脸的墨渍,恹恹地握着毛笔,问明昊:“哥哥,阿爹为啥老让我们写这个字,好烦。我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着他的姿势:“阿爹说写,就写。”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诉阿爹啊。”孤辰把笔一扔,小狗一样蹿出了书房。

他们的家,在通州边上的野地里,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纵横的小路高草丛生,诸多岔口扰乱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宫。据说以前这块地方不这样荒凉,还曾是前朝某个官宦大家的避暑山庄,亭台楼阁,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后一道诛灭九族的圣旨,一夜间斩断山庄内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这里的所有人气。恃宠而骄的优越永久断裂在灰白的围墙里,公子佳人的脚印被风沙吹散,野草与铁锈慢慢占领了这块地方。山庄还在,只是成了野猫与老鼠的战场,处处蜿蜒的藤蔓当裁判。

有人说不止一次在深夜听到山庄里有啼哭之声,描绘得绘声绘色,吓煞胆小之人。胆大之人不屑,说那不过是春天的猫儿在乱叫。不管传闻如何,曾被血洗的山庄里,终是不详,人们不再往这里来,各家的淘气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说那废旧的山庄里,有吃人的恶鬼,万万去不得。

阿爹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这里时,很少说话的阿爹就说了一个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记得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阿爹就像一块不生根的浮萍,不习惯停留。而且没离开一个“旧家”,他都会将那里烧的一干二净,不肯留下一丝与让他们父子有关的痕迹。

这里是他们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山庄里最僻静的几间房收拾修缮,然后铲掉了花圃里的杂草与枯萎多时的牡丹,按照他惯有的一系列流程,将属于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种植起来。

他浇的水,施的肥,事先都要经过亲手调配。这大约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着木桶走向花圃时,他的左手都很紧地缠着布条,布条里隐隐透出斑斓的血迹。

第一个春天,花圃里的颜色就丰富起来了,孤辰看过外头的花花草草,老觉得自家种出来的跟外头的不太一样。就算他们的花开得再多,总没有百花齐放的喜悦与热闹。它们太犀利,每个花瓣都艳丽出了锋利的刃,由你的视线开始割。

阿爹下了死命令,十二岁生辰前,不准他们兄弟俩走进花圃一步。有一回他玩耍的藤球滚进了花园,他去捡,被阿爹撞个正着,被阿爹拿藤条打个半死,关在柴房里一天一夜,没饭没水。

那时,他才五岁。

明昊就听话多了,阿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一母同胞的亲兄弟,除了长相,竟然找不到多少相似的地方。

孤辰一辈子都忘不了柴房里的那一夜,没有灯火没有食物,饿得要晕过去的他,躺在冰凉的地上,从屋顶的一个破洞里看天上的星星。他隐约姐的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们暂住在一间生意很差的小客栈里,那个在客栈里洗碗的,头上包着花头巾的女人很喜欢他,他也喜欢她,因为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用那双极粗糙的手,从围裙里的兜里摸出糖块给他。他幸福地享受着口里的甜蜜与被人善待的温暖。女人知道他的名字之后,愣了愣,然后笑着告诉他,天上有颗星星也叫这个名字,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

他不太懂什么是爱,但听了也很高兴。虽然阿爹很少对他笑,即便他摔得头破血流,也不会来拉他一把,只拿毫不动容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忍住疼痛憋住眼泪站起来。

那天,他含着糖,在女人的膝盖上睡着了。可醒来之后,他躺在房间里的床上,阿爹不在,明昊坐在桌前,托着下巴看着他。

直到他们离开客栈,他也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

当客栈淹没在火海中是,他几乎是被阿爹拖走的,一边走一边回头。

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女人的话,他现在也没有忘记。

破洞里的星星闪闪烁烁,居然冲淡了腹中迫切的饥饿。

一直被夜猫追得失足的黑老鼠整好从洞里坠下来,掉在孤辰的心口上,吓得他“哇”的一声跳起来,拍着门大喊救命。

从木门的缝隙里,他隐约看到外头明昊的身影。他叫得更大声了,可明昊却不见了。

明昊是一定不会放他出来的,他那么听阿爹的话。孤辰沮丧地靠着门坐下来,顺手捡起脚边的一根棍子握在手里,生怕老鼠再来捣乱。

他以为,这就是他人生中最黑暗可怕的一个夜晚了。一个五岁的孩子,被禁锢在狭小冰凉的柴房里,与老鼠过了一夜。

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这个夜晚,其实连黑暗的边儿都没沾上。

3友人

皇帝死了。听说他只坐了一个月的龙椅。

皇宫内外,波云诡谲,传言纷纷,称一枚红丸便要了皇帝的命,太蹊跷。

旧皇晏驾,新皇登基,整个国家都被这一场最重要的更替往一场尚未完全成形的漩涡中拖去。越发频繁的灾荒,虎视眈眈的女真,内忧与外患如病毒般悄悄扩散、加重。

只是,当一场疾病尚未完全爆发时,人们往往视而不见。这个国家大多数的人,仍将注意力放在了新皇帝的身上,猜测着他是否能少收一点赋税,是否能让大家吃饱肚子。身为一个草根百姓,除了这些,还有什么重要的?

对孤辰而言,这段“国丧之期”真是他十一年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阿爹出了远门,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好了,他不用再念那些怎么也念不完的书,不用再对着木头人连拳脚,更不用把枕头塞到被子里伪装成睡觉的样子,再像个小偷一样溜出家门,计算着时间与外头的世界亲近,然后火急火燎地溜回去,并且要做好随时被阿爹发现打个半死的准备。

这些年,他总是偷偷摸摸的,房梁上的老鼠都比自己正大光明。

明昊过得比他踏实多了,他对阿爹布置下来的每一件事都像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可是,他们的父亲却并不以谁踏实谁不踏实来权衡他要更重视谁。这个多数时间都在家里侍弄花草、喝酒写书法的男人,并不太有父亲的味道,他更像一口被汲干了许多年的枯井,牵挂、眷恋、爱护,人世间一切善意美好的感情都是找不到的。偶尔阿爹也会出去,有时候一天,有时候两天,每次回来的时候,他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许久不出来。

孤辰担心阿爹饿肚子,端了饭菜去敲门,却总是被他狠狠地骂走。透过门缝儿,他嗅到房间里漫出来的烈酒的味道。每一自我紧闭,都以呛扣的烟火为尾声,阿爹会“砰”的一声打开门,将一个盛满纸灰的火盆发泄似的扔出来,他不许人碰,过一时半刻会自己收拾干净。

有几回,火盆里的纸并没有烧得太彻底,孤辰瞟到上头的字——怨僧会,爱别离,求不得……他默默地念,尽管他认识的字已经很多很多,却并不明白这些词的意思,也不懂为何阿爹总是写相同的东西,然后再烧掉。

不过,算了吧,研究阿爹的字远没有在外头抓蛐蛐儿有趣。

要是阿爹每年都有几个月不在家,那该多好。孤辰抱着这个不切实际的愿望,乐颠颠地跑出了山庄。

每到秋日,外头的颜色就变得绚烂而饱满,不知名的矮树上挂满了金橘色的拇指头大小的果子,摇一摇就掉一地,抓一把在衣裳上蹭干净往嘴里一塞,甜过兴祥斋的八宝桂花糖。孤辰的腮帮子跟贪吃的猴似的鼓着,边吃边捡果子,遇到形状完好的,便小心地放到布兜里,留给别人吃。

刚一踏进这块全是浅白卵石的河岸,他便被从天星河里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吓了一跳。

只穿了小裤衩的小元双手擒住了一尾活摇乱摆的大鱼,喜形于色地朝他喊:“小爷的铁指功可算是练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