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这就是“医道之精华”?!
等等,这段话不正是第五篇写给艾米丽的吗?!我还记得落款处写的是——孙思邈……
难道那个自称活了一千三百多岁的“老孙”,第五篇的老师,是传说中的药王孙思邈?!
不可能,一个人类怎么能活那么久?
不过,这世界本就无奇不有,天界的神可以到人界当医生,树妖会与龙结婚,道士在妖怪的店里做帮工,那,若有奇人能活到上千岁,也不是不可能吧?
算了,第五篇的老师是不是孙思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个好老师,教出了一个好学生,这个世界总还是不让人失望的。
我将葫芦好好地放在了铁盒旁,再加上那罐没有喝完的浮生。
填好土后,敖炽突然问:“我记得那家伙说,盒子里还有五百美金?!”
“我已经拿出来了。”我说
“一人一半!”敖炽伸出手,“我身上没多少现金了!”
“这是我卖出去的第一罐浮生。”我坚定地看着敖炽的脸,“不管多缺钱,就算卖了你,我也不会花掉这五百美金的!”
“你干吗老说要卖了我?”
“龙肉值钱嘛。把我卖了,一棵树,人家咬都咬不动。”
“提醒二位,我至今连一个月薪水都没拿到。如果你们卖了彼此可以换钱,请尽快!”甲乙把铲子一扔,扶了扶墨镜,淡定地说。
“这儿哪有你插嘴的地方?”
“记账!等我回不停再算给你!乖乖的啊!”
我想,如果第五篇真的长眠于此,大概也会被我们吵得不得安生吧。
老实说,对于第五篇的离开,我并不太伤心,他应该休息了。这世界,不会只有这一个悬壶济世的医生,也不会只有这一个心怀坚定、善对苍生的“月隐娘”。
照照镜子,也许,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
所以,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
好了,我先跑了,印度的蚊子实在太多了啊!受不鸟了啊!!
第六章谜桥
楔子
夜——
喂,桥下那个书生,涨水了。
嗯。
快上去吧,天冷,水也冷。
我等人,约定此处,不可改。
天寒地冻夜亦深,此人怕是不来了。
她说会来,我便信她。
唉……木头脑袋……
昼——
河里漂的是谁?
呀,一个书生。
哪家痴儿若此?水至不去,抱柱而溺?
城南尾声……
唉……木头脑袋……
1
这是纽约市发生的第三起枪杀案,一个月之内。
对诸多名流显贵富二代榴莲的杉林大街112号会所来说,今晚是极其糟糕的。
洛弗.艾恩斯横躺在会所大门口,一颗子弹精准地穿过他的头颅。几小时前,他正大张旗鼓地在会所里为自己的“无罪释放”举行庆祝Party,在红灯酒绿下叫嚣法律也是为他服务的。
作为闻名全球的艾恩斯能源之太子爷,父亲从商,叔叔从政,一门显赫,这个集万千荣宠于一身的年轻人,昨天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这次他被送上法庭的原因,是危险驾驶致人死亡。在这条控罪之前,他的“被控成绩单”上还包括强迫他人服食兴奋剂导致死亡,聚众斗殴等,劣迹斑斑。但在巧舌如簧的律师团与父辈们的“积极处理”下,他每次都有惊无险,无罪释放。
或许,运气也有用尽的时候,犯错的人早晚要为他们的错误,接受公平的惩罚。
刺眼的光线在警察顶上转动,警戒线内外,警察们各司其职,神情严肃地勘察这现场。
几个警员,忙于向在场群众做询问笔录。围观的人面色各异,害怕的,漠然的,拍手称快的,现场一片混乱。
人群之中,站着一个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短发蓝眼,单薄瘦弱,怀里抱着一个大纸袋,袋子外头露出几个长条面包。
细心的女警察发现了跟人群不太协调的她,将她带到一旁,问:“孩子,你住这附近的?”
“嗯。”她点头。
“现在凌晨了,你怎么还没回家?”女警的目光落在她的纸袋上。
“彩虹超市的烤面包,在关门前是最便宜的。”女孩看着女警的眼睛,“我爸爸失业了。”
女警皱皱眉,又问:“那你刚刚经过时,有没有留意到什么奇怪的人经过?”
女孩摇头。
“好吧,回家去吧。不要在这里逗留。”女警拍拍她的肩膀。
女孩点点头,转身挤出了人群。
如今才刚到初夏,凌晨的城市还是有些微凉,出了命案的会所被女孩不紧不缓的脚步抛在了后面,女孩暗红色的外衣像一朵云,飘过寂静的街道。
纸袋里的面包与罐头随着脚步抖动着,食物与食物之间,一把手枪,闪着银亮的光。
此时,命案现场的笔录仍在继续,与洛弗一同出来的女伴,哆嗦着跟警察讲,枪响时,她看到不远处有人影闪过,模样虽然看不清,可那个人的头发颜色很奇特,是湖蓝色的,非常显眼。
与此同时,法医在洛弗的身上,发现了两件可疑的东西——一支在东方很少见的毛笔与一根湖蓝色的头发。
长约十公分的毛笔揣在洛弗的衣兜里,不长不短的蓝头发,沾在他的袖口上。
一见这支毛笔,年长的法医官顿时吃了一惊,喃喃道:“又是……判官?!”
消息一出,立刻在警界引起了震动。
但凡有些年资的警员,都记得那个影子般存在的杀手——判官。
多年来,不止纽约,世界各地诸多“有罪而未受到法律惩戒”的人,都是判官的目标。而他每次下手时,都会在目标人物身上留下一支毛笔。而且,这判官来去无踪,别说抓他归案,连他的真面目都从来无人知晓。
但,十年前,判官突然销声匿迹。谁也未曾料到,同样地犯案手法,又在此时重现江湖……
2
寻人符用过了,没用。
虫人也找过了,目前还没反馈消息回来。
现在是中午,初夏的阳光与海风让世界无比明媚。海水的一边,自由女神面容安详,风韵犹在;海水的另一边,一只老妖怪气急败坏,站在人潮熙攘的纽约港,一遍又一遍地摁着手机上的重播键。
九厥的号码,我已经播了不下五百次,永远不在服务区。
别问我是怎么从印度“嗖”一下来纽约的,一提就上火。纽约根本不在我的旅程计划范围内!
从第五篇那里得来的“月隐娘”,给出的提示与以往大不相同,十三粒珠子同声同气地给了我同一个图案,对,不是字,是图案——一座桥,一座很中国式的古桥。
没了,就这样。
敖炽和甲乙看了半天,均表示缄默。还能怎样,既然是一座中国模样的桥,那就回家呗!我甚至都做好了访遍组过各处桥梁的准备。
可就在我们预备离开印度的那天,就在我作为一个孕妇,突然胃口大发跑去路边摊买咖喱肉饼时,就在我耐心等着摊主做饼子时,摊子背后那家卖二手电器的小店里,一台脏兮兮的电视机大声地播放着某国际电视台的“环球新闻”。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它一眼……敖炽跟我,同时“啊”了一声。我连饼子都顾不得,一个箭步蹿到电视机前,用力擦了擦眼睛。
新闻内容如下——备受关注的纽约市连环枪杀案,目前案情已有突破性进展,有关当局称已锁定了头号嫌疑犯,并公布了嫌犯的高清复原照片,目前正全力追缉中,并向公众承诺,如有能提供嫌犯线索者,必有重奖。
但吓着我的不是这新闻的内容,而是……嫌疑犯的“高清复原照片”!
一个男人,俯四十五度侧脸大致可见,说的是高清复原。可细节还是不清楚,原图应是从监控记录中接取出来的模糊图像。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就算细节再不清楚,男人的眼耳鼻口轮廓,就算烧成了灰我也认得出!加上那满脑袋该死的,独一无二透心凉的……湖蓝色头发!
当时我第一个念头是,电视台被黑了。第二个念头是,你要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儿,好歹先把头发染一染吧!
三人之中,甲乙最淡定,他一边啃咖喱肉饼,一边慢吞吞地说:“纽约不太可能有那座桥的。”
但我跟敖炽都毫无犹豫,异口同声:“去纽约!”
比起石头,九厥更要紧。
于我而言,他是与敖炽一样重要的人,友情与爱情一样,不分高低。
在我还是初成人形,术法不精的小妖时,九厥就存在于我的生命里。有偿岁月,沧海桑田,他与我,是另一种不离不弃,互相扶持。
不过,对于敖炽的态度,我还是意外的。我们苦苦寻找的石头,关乎她东海龙族的安危,可一见九厥有麻烦,他却如此果断。这厮不止一次地跟我说他最烦九厥了,原因一,长得帅。原因二,性格好。原因三,认识我的时间早于他。尤其是第三点,他唠叨了三遍。
赶去纽约的途中,我问他为何这次这么爽快,九厥遇到麻烦,以他敖炽的性格,不该是拍手叫好幸灾乐祸才正常么。
敖炽冷哼一声,说:“我们这一辈子,并不会遇到太多可堪生死之托的家伙。比起讨厌他,我还是更希望他好好活着。”
我笑:“又讨厌他,又希望他好好的,不矛盾么,敖先生?”
敖炽有冷哼一声:“你跟我不也长期互相看不顺眼,不也还是长期相爱这么!不矛盾吗?敖夫人?”
“顶嘴的功夫见长啊你!”
“不是见长,是我平时就让着你。好龙不与女妖斗!再说我不顾大的也要顾小的嘛!”
每到这种时候,甲乙都会让自己完全变成一个透明人,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手里的笔记本上。我发现他跟我一样,都有拿笔记东西的习惯。我们每到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他可能都记下了,不过我没有偷看他人笔记的习惯,不知道他背地里都写了些什么,没准全是骂我的话?
懒得管他。如今最要紧的,还是找到九厥那个死老东西!
可知道现在,我们除了跟自由女神大眼瞪小眼之外,连九厥的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那厮会不会已潜逃会不停了?”敖炽望了望阳光充裕的蓝天,啧啧到,“要是那样,咱们岂不是要顶上窝藏犯的罪名?到时候全FBI啊什么的,在我们店里找到他,不停可就红遍全球了。”
我无法佩服他底下的想象力,戳着他的脑袋道:“九厥会被人抓到?你别忘了,他跟我们一样。如果他不想,就没有人了可以抓到他!”
“我可以”甲乙一边喝可乐一边说。
“在我眼里,道士不是人。”我白他一眼。
又一阵海风扑面而来,吹乱了我们的发型,突然吹清醒了我们的脑袋。
我跟敖炽对看一眼,刚刚我俩那番随口的对话,倒像一道闪电,把我们因为焦躁与担心而短路的智慧劈回正常水准了、“混蛋!”敖炽骂了一声,“咱们被那小子坑了!以他的本事,杀人何须动枪!更别说还留下自己的大头照给人满世界通缉了!”说罢,还不忘跺脚补充:“你一怀孕,把我的智商都拉低了!”
我一把拧住他的耳朵:“最后一句话太多余了。”
但前面的话是不错的,九厥不仅是妖,也是天界仙官,千万年的道行不是说说而已。被牵扯进凶杀案,还成了被曝光的通缉犯,不合逻辑。稍微想想,会出现这种状况,不外两种原因——一,有人假冒他犯案。二,他故意的。
他故意的?!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但我想跟你们说的是,一分钟之前,我的手机已经电量耗尽,自动关机了……
3
外头的阳光缓慢地移动着,这个租来的小公寓里,光线并不太好,就算是春末的午后,幽暗的房间里也泛着淡淡的潮气。
墙壁下的木桌上,斜躺着一个牛皮纸袋,旁边摆着一个吃了一半的面包,还有打开的牛肉罐头。
“KU已经将你除名,现在,除了那个地方,你无处可去了。”坐在窗台前的男人,横抱着手臂,懒洋洋地伸着两只大长腿,湖蓝色的头发在仅有的光线与微风里微微摇动,是整个屋子里,唯一鲜亮的颜色。
“判官让你来找我,就为了让我去一所可笑的学习念可笑的书?”King盘腿坐在床上,栗色的短发一半垂下来,一半夹在耳后,露出一贯苍白的脸颊与猪猪的眼神。一把模样独特,经过改装的银色手枪被她熟练地拆解开来,她细心地擦拭着每一个部件。
一个书包和一张入学通知书,摆在床边的椅子上。
“不读书没文化,没文化真可怕。”男人耸耸肩,“给个面子呗?”
“他一天不出来同我公平比试,我就一天不会停止我的工作。”她目不斜视,枪管擦得雪亮。
“你不会是他的对手。”男人眯眼一笑。
她停下手里的动作,深蓝的眸子里映着男人的笑脸:“如果我赢了呢,九厥先生。”
“世界第一的排名就是你的呀!”九厥挠了挠下巴,“如果你输了呢?”
“去念书。”她的声音从来都很轻,却总是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样。
“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在你开枪之前阻止你么?”九厥扭头看了看窗外,天气极好,大街上行人从容,没人将几天前的会所血案记在心里。
King没说话。
“因为,换做判官本人,也会判这种屡教不改,草菅人命的罪犯极刑。”九厥转过头,走到她面前,“但是孩子,你不是判官。这种工作,你无法胜任。所以,到此为止。”
她继续擦着枪:“你们有两个方法可以让我停止,第一,让他来见我。第二,杀了我。”
“有第三种方法吗?”九厥走到她的床前,搬把椅子坐下,笑眯眯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