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中央的空气中,裂开一道缝,里头氤出了一层白气,像清晨的馒头铺里涌出的蒸汽,只是没有丝毫热度,冻得人想死。
两个男人从缝隙里走出,模糊地身形在白气里逐渐清晰,T恤牛仔裤板鞋,夏日最常见的打扮,一个黑发,板寸;一个红发,及腰。都长得不赖,脸上没有笑容,眼底有锐气。
“冥界出口,难道不能开到一个更干净的地方吗?”垃圾桶旁的黑暗里,付出一个少年清瘦的身影,斜刘海被夜风吹得颇具凌乱美,五官虽然稚气未脱,但初步推断有长成美男的潜质,一件正红色短衬衫比火焰还鲜明,黑色书包斜挎在屁股后头,包包拉链粗心地敞开着。
野猫们喵呜一阵乱叫,四下逃窜开去,其中一只踩翻了一只垃圾袋,一堆馊了的面条落在地上,溅起的酱汁落在少年一尘不染的运动鞋上
少年抬起脚,皱眉道:”你们要赔我一双新鞋,不,两双吧!账单就交给我姑姑好了。“
”王差遣我们出来,不是给你买鞋的。“红发男走到少年面前,没好气的说,”如果这次任务失败,我们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包括你,钟小魁。“
”关我什么事?‘钟小魁瞪大眼睛,无辜的指着自己,“你们冥界丢了东西,又不是我偷的!我只负责提供你们在人界的食宿而已。”
“你的任务不止食宿,王特别交代过我们。”黑发男走过来,朝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架住钟小魁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将他拎了起来,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走出了巷子。
月光下,三个人,只有一条影子。
顾七七搬到这座小区已经一周,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她的上一个“家”,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角落,骄阳如火;上上个“家‘,在南极的一座冰山上,一出去就能看见一群企鹅;在上个,是开普敦郊外的村子?还是纽约的第五大道?总之是,她跟她哥哥每年都会搬一次家,几百年来,地球上几乎没有她不曾踏足的地方。
今年,他到了中国,这个叫忘川的城市。但是,这次只有她一个人。她趁顾无名出远门办事的机会,从国外某处灯火嚣张的别墅区他跑了。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独自的旅行,如果他没记错的活。
顾无名是哥哥,是保姆,是教官,是牢头,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听话。
要听话,绝对不准在人类面前出现,也不可以跟人类做朋友。
要听话,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比囊下的生物。
要听话,只可以吃素食,不可以吃肉,薯片什么的垃圾食品更加不要碰。
也许哥哥只是太爱她了。但,不管哥哥是出自大男人主义的霸权,还是亲情的关切,他着实是厌倦了这种诸多限制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
住在这个普通小区里的人很多,有高中生,推销刮胡刀的销售员,头发花白的退休老有老太,还有专栏作家什么的,鱼龙混杂。
顾七七每天都在这些人的家里穿进穿出,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这样的俗世生活,人间烟火,是沙漠里,南极上,或者豪宅中永远感受不到的东西。
但,鉴于她与人类之间这种”敦亲睦邻“的行为,顾无名曾今狠狠走过她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出手救下一个半夜跳楼的中年女人,另一次是因为她背着一个摔伤腿的年轻男人从着火的树林里跑出来。
她以为是好事,在哥哥眼里,是十恶不赦。
那获救的中年女人,当她看到接住自己的是一具雪白的骷髅时,一把将顾七七推开,尖叫着晕了过去。第二天,醒过来的女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好几个道士,在她家里做法三天,写着”邪灵退散“的符纸,贴满了她的家门。至于那个被她从森林大火里救出的男人,看清她面容后,第一件事是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插入了她的胸膛。
作为一只骨妖,顾七七必须现出原身,她的力量才能在人类身上起到作用。
她不是邪灵,所以道士的符纸依然是一张纸:她只是一副骨架,所以男人的匕首伤不到她的分毫。她只是有些疑惑,她不过是救他们一命而已,不过是露一下真容罢了。
“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这是顾无名在揍过她之后,大声说的一句话。不一样?!
走在阳光充裕的街头,顾七七在人群里探望,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非是比自己多了一层皮肉了。再说,他们死去之后,不也是骸骨一副?归根到底,他们明明跟自己是一般模样,为什么要如此害怕?害怕她,不就是害怕他们自己、
人类真是有趣有古怪的生物,一面百般爱护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恐惧着支撑自己血肉的骨架。
这种矛盾越深刻,顾七七越是渴望跟一个人类做朋友,居无定所,加上哥哥的监管,她没有太多朋友,当然,这个“朋友”是指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住在山里的蘑菇小妖,撒哈拉的老蝎子精,纽约的时尚花妖等等,不包括任何一个人类。
顾无名说,不会有一个人类愿意与骨妖成为朋友。骨妖跟别的妖精不同,可以美女俊男变幻无穷,我们永远不会变换出人类喜欢的好皮囊,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只是一副最真实的骨架。
这一点,顾七七是知道的。真真的骨妖,从生到灭,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形态。至于那位被泼猴打死的表姨,修为再高,也只能硬生生披上一层人皮,草草冒充个人形,无法真正幻化人身。
可是,不能变成美女又如何?自己现时的模样有何不好?母亲说过,她是骨妖一族里最漂亮的女娃。所以,顾七七至今也不明白人类排斥自己的根本原因。难道仅仅是审美观的差异?
但,她还是相信,总有人是与众不同的。
对她的“相信”,顾无名依然不屑,就像他不屑她照镜子的行为,说,我与你打赌吧。但凡有一个人类,愿意真正与你做朋友,今后的生活,就由你自己全权决定,我不干涉分毫。前提是,他真真切切看到了你的模样。
成交!顾七七要用这场赌局,彻底挣脱“听话”这个紧箍咒。但,这个赌局已经有了好几十年的历史,顾七七依然没有赢得迹象。所以她认为可能与她做朋友的人类,无一例外被她的模样吓得魂飞魄散。
她有点泄气,但仍抱希望
“别家的店都打烊了,你还不关门?”
顾七七蹲在这家卖金鱼的小店门口,看着那些在水缸里游弋的各色金玉,再看看坐在店门口那张旧椅子上的男生,好奇的问他。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半,这家金鱼店位于小区外这条巷子的深处,与之相邻的杂货铺冲印店什么的,早早都关了门,只有它,还在两个简陋灯泡的照耀下,继续营业。
顾七七注意到这家金鱼店,以及这个守店的男生好些天了,他们总是开店很晚,她从来没见过他们关门。一家金鱼店而已,又不是7-11,难道也要通宵营业?真奇怪。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关门的。”这个看起来约摸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明显不合身,蓝色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他侧身在旁边的架子上摸索,取了一小袋鱼食,小心抖落进面前的鱼缸里,“吃宵夜了哦!”他一脸笑容地对那些鱼儿说。
他应该是个瞎子吧?顾七七从架在他白净脸上的那副墨一样的眼镜上判断,谁会在大半夜还带着种瞎子阿炳式的眼镜、何况,他那东西时还是用摸索的方式。
顾七七忍不住伸出手在他鼻子下晃了晃。
“拜托,我不是瞎子好不好。”但上停下手里的动作,推开顾七七的手,“只不过眼睛有些毛病,不能见强光,视力差点而已。”
顾七七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嘀咕:“那你拿鱼食的时候干嘛用手摸来摸去。”
“我不是在摸,最近天气潮湿,有些鱼食结块了,我的把他们捏散。”男生无语的瞄了他一眼,“倒是你,大热天穿这么多,还戴口罩,很容易被人当成怪阿姨的。”
‘你…“顾七七差一点被他的话呛死,但,人家说的没错。为了跟这个金鱼店男生对话,又为了不吓到对方,今夜他特意精心装扮了一番,高领运动装加靴子加手套加假发,加大草帽,脸上还架着墨镜与口罩,总之是不露出身体的一丝一毫。
”要不是听你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个怪叔叔呢。“男生很诚实的说。
”我感冒了行不行。“顾七七一脸黑线地掩饰,”再说,有身材这么好的怪叔叔么?"
“哈哈,你还真自大啊。”男生大笑,露出贝壳般光亮的牙齿,笑声清脆得像一尾尾在水里欢乐游动的鱼儿。“
”谁会在这个时候买金鱼?拿回去当夜宵么?“顾七七故意嗤嗤笑这个对她无礼的小鬼。他左右张望,巷子的两头都淹没在幽暗的寂静中,别说人,鬼都不见一只。
挂在墙角的灭蚊灯啪啪作响,是此刻最嘹亮的动静。
你最好回家去,怪阿姨。”男生微微动了动,身子朝外探了探,将头转向巷尾处,没有太多血色的嘴唇翕开着,低声念叨着什么。这时的他,才像一个等候顾客的小贩,就算眼神被墨镜完全遮挡,他的表情也透露出足够的期待。
“我叫顾七七,不是怪阿姨,我还年轻呢!”顾七七却直想把口罩揭了露出真容给这小子一个半夜惊喜。骨妖也有爱美之心,也讨厌被人叫阿姨而不是姐姐,尽管她已经好几百岁。
“好吧,怪姐姐。你确定要留下来?”他若无其事的继续望着巷尾。
“你反应真快啊!”顾七七咬牙切齿的笑,心下却觉得这小鬼有些趣味,“喂,你叫什么?是住在附近么?”
“我叫阿生。”他爽快的回答,“我还有个英文名字,叫Live,喜欢叫哪个随你。”
“Live?这英文名真怪…”顾七七嘀咕着,不过跟这个看起来也正常不到哪里去的小鬼倒是蛮配的,一个半夜守着金鱼店的,牙尖嘴利的古怪男生。
“你也不见得多正常,顾七七小姐。”他在几分钟内对他改了几次称呼,似乎很以此为乐,”已经快1点了哦,你真的不回去睡觉,女人太熬夜的话,容易老的。”
“我今天刚好失眠。”顾七七故意夸张的笑,“所以我决定留下来陪你这个孤独的小鬼。”
“随你。”阿生露出一个好看的笑,摇头道,“现在无聊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大半夜不睡觉,看别人卖金鱼。”
“在无聊也不及你,还有你这家店无聊。”顾七七索性坐到鱼缸旁边的台阶上,指着巷尾道,“我与你打赌,如果今夜你能卖出一条金鱼,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
“你不是圣诞老人。”他看也不看她,继续张望。
“要是你输了…”顾七七故意摆出流氓态度,“你就乖乖对我说一声,美女姐姐,我错了。”
“好吧,是你自己要留下来的。”他转过头,墨黑的镜片上摇晃着顾七七粽子一样严实的脸,说;“我不会输。”
话音刚落,他微笑;“生意来了…”顾七七的耳朵里,出现了一阵轻微的响动,像风吹落的花瓣掉在泥土上一样不易察觉。
簌簌,簌簌。声音越来越近。一团还不到半人高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端飘移而来,在它模糊的轮廓外,笼罩着一层土黄色的雾气。
直到这玩意儿飘到面前,顾七七才看清楚,这居然是一个胖得连脖子与腰都看不见的白胡子老人,个头还不到顾七七的大腿根,要不是那张胖脸上的五官还算清楚,简直就可以叫他一声冬瓜老头。
他费力地用短短的手拍了拍身上那件老旧的,一看便不属于这个年代的青色长衫,然后像个球一样弹起来,落到台阶上的金鱼缸前,指着其中一尾朱红色的小金鱼,胖脸上露出欣喜的笑,急切地说:“阿生,它它!快!”
“好的。”阿生笑着把鱼网递给他,这冬瓜老头一挽袖子,小心翼翼地从鱼缸里捞起了他看中的那个小东西,放进他自己带来的玻璃瓶理,那瓶子里的水,浅浅的蓝。
“好漂亮呀!”冬瓜老头端详着在玻璃瓶里游弋的鱼儿,居然激动得老泪纵横。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五彩斑斓的小石子,放到阿生手里,连声说谢。
阿生摸着手里的石子,说:“你给的太多了。我应该多给你一条。”
“不不,我下次再来。不能让你做赔本生意不是。”冬瓜老头感激不已地连连摆手,欢天喜地地抱着他的鱼离开了。他脚步踏过的地方,开出了一片五光十色的小野花。
“白老头只要一高兴就是这样,弄得街上到处都是花。要到天亮才会小时。”阿生像在跟她说话,又像自言自语,站起身,将收来的石子放进身后柜子上的花瓶里。那个普通的玻璃花瓶并没有插花,里头只堆满了五颜六色形状不一的石头,每一块都光滑如镜,在玻璃上投映出好看的光。
那老头,分明不是人类。
“你输了哦。”阿生走出来,有些得意地抱着手臂。
“这…他…”顾七七一时回不过神来,不服气地说,“他都没有给钱!你根本就是白送的么!不能算你赢!”
“我们的赌约里并没有规定交易的货币只能是人民币吧?”阿生慢慢走到她身边,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那些石头,是妖精币呢。”
顾七七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不管是人民币还是妖精币。
“吓到了吧?白老头不是人类。”看着她一动不动的呆模样,阿生很认真地,用一种特别阴沉的语气说,“我劝过你回家,是你自己不肯走的。”
也许,他所期待的下一幕,是顾七七抱着头,尖叫着撒腿就跑。但,顾七七只是短暂地失神之后,便抓住他的手,认真地问:“那…你是人么?”
“废话,我当然是啦!”阿生甩开她的手,皱眉嘀咕,“没劲,你居然都不害怕的。”
他的神态,让顾七七想起她从前见过的,那些以捉弄小女生为乐但未遂的调皮男生。吓唬她?要是她摘了口罩,晕过去的一定是他吧!
但现在,她可不想他晕过去。这男生太有趣了,居然跟妖怪做生意,那妖怪也奇怪,什么不买就买金鱼,当食物的话,那条小鱼未免也太小了吧?!
“白老头买鱼可不是为了吃。我的金鱼,有别的用处。”阿生轻易洞穿了她的心思,他蹲下身,手指在清澈的水中慢慢划动,那些看起来笨笨的鱼儿就像通了灵性一般,纷纷聚集到他的手指周围,亲昵地摇头摆尾,他笑着问:“怪姐姐,你要不要也买一条金鱼?”
“我没钱…”顾七七脱口而出,又狐疑道,“你真是人类?”
阿生没搭腔,抓起顾七七的手掌摁在自己的心口。
清晰的心跳声,以及人类血肉特有的温度,透过他的T恤传入她的掌心。这家伙真的是人。可是,就算是人,也不可能是正常人,不然怎么会和妖怪打交道?
“不要觉得我不正常。”阿生似乎总能轻易看穿她,擦去手指上的水珠,“你也是人类啊,看到白老头这老妖怪也并没有吓晕过去,如果我不正常,你也半斤八两了。”
他的话提醒了她,她现在是个人。她不想被拆穿身份,至少,在她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之前。如果可以,她想跟这个伶牙俐齿的家伙当朋友。这个念头一闪而过。
“好吧。我们都很正常。”她清了清嗓子,故作随意地问,“那刚才那个白老头究竟是什么底细?”
“白老头是一只地游,泥土所化的妖怪,常年在地底生活,偶尔出来晒晒太阳。地游身藏来自大地深处的精气,所过之处,花开遍地,枯木逢生。”阿生认真地说,旋即坏笑,“你看,就是因为太阳晒得少,缺钙,他才那么矮。所以,奉劝怪姐姐你,还是多在白天触摸,不然有一天可能会变成跟白老头一样的冬瓜老太太。”
“如果不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会揍你的!”顾七七朝他举起拳头。
“你真的不买一条金鱼?”他对她的愤怒视若无睹,“它们可是很有趣的金鱼呢。”
“我看不出它们哪里有趣,都笨笨的样子。”顾七七气呼呼地说。水里的金鱼冲她翻着白眼,吐出一串不满的水泡。阿生抬头看了看东边,天际已隐隐有了一丝亮色,他伸了个懒腰,把外头的鱼缸水盆什么的,逐个搬进店里。
他边干活,边自言自语般说:“白老头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英俊的家伙,他跟他老婆在一个荷塘里人士。哦,他老婆是只荷花精。他们结婚以后,白老头再也不去别处游荡了,留在了荷塘。那段时间,那荷塘里的荷花,总是方圆百里之内开得最漂亮的,连池水都比别处清澈灵动。”
“然后呢?”顾七七张口就问,她讨厌这家伙的伶牙俐齿,但却喜欢他说故事的声音。
“然后?”他从墙角取过一根铁钩,勾住头顶的卷帘门,“然后他老婆被道士摄去真元练成了丹,荷塘里只留下一枝枯掉的荷花。”他吸了口气,“地游本不会老的,白老头却把自己的精元千百年如一日地灌进那枝荷花里,说总有一天,她会活过来。这么一折腾,好好一个少年郎,变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矮老头。”
他说得诙谐,顾七七却听得难受。
“可…这跟他来买你的金鱼有什么关系?”她还是想知道这个。阿生拉上卷帘门,掏出钥匙锁好,说:“他买的不是金鱼,是一场梦境。”
顾七七更糊涂了。他走到她面前,一字一句道:“我的金鱼,要用眼泪才养得活。”从他的墨镜后,透出一种奇怪的力量让顾七七愣在原地。
“BYE!我回家了。你也快回去吧。”阿生冲她摆摆手,转身朝巷口走去,“别忘了,今天你赌输了,你欠我一个愿望。等我想好要什么,再告诉你。”
他单薄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还缠绕着暮色的微光里。
顾七七呆立在空无一人的小巷里,和哥哥的那场赌局,那一度快要消失的希望,又莫名燃点起来。
阿生,Live,你究竟是什么人?
从那个晚上之后,顾七七似乎找到了生活的重点。
她喜欢跟阿生在一起,喜欢听他用诙谐又自然的腔调,讲那些来找他买金鱼的妖怪们的故事。
她最喜欢的,是他从不问自己的来历,也从不追究为什么每次见他,都把自己包裹成一个粽子。如果他问,以她的性格,会告诉他实情的。她从小就被教育,骨妖必须活得诚实,像它们的形态一样,不加任何伪装与修饰。
她一面享受着这种难得的,朋友间的轻松,一面隐隐担忧,总有一天,她还是要以真面目见他,这是与哥哥的赌局。如果可以,就让这天越晚到来越好。
阿生还是喜欢用各种尖利的词汇调侃讥讽她,但,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对她不管不顾,而是会搬个凳子出来让她坐,虽然凳子很旧,但有靠背,坐上去蛮舒服,他偶尔还会将店里的风扇转个方向,朝着她所在的位置,说什么大夏天穿这么多,万一热死了,他懒得收尸。
她渐渐习惯了阿生的腔调,在他讲那些妖怪的时候,她也会兴致勃勃地跟他讲她在不同国度见到的各种有趣的人与事。说来也好笑,两个连彼此的完整容貌都没见过的,萍水相逢,却可以不知疲倦聊天到天明。
一只骨妖,与一个行为怪异的人类,在花香虫鸣的夏夜,坐在被灯光渲染成一个明亮世界的金鱼店里,聊得手舞足蹈。对,他们只是聊天,只是世上最简单的倾诉与倾听,却有说不出的惬意与快乐。她觉得,阿生了解她的想法,懂得她的向往。
顾七七开始觉得白天很多余,要是24小时都是夜晚就好了。这样她才有足够的时间,跟阿生在一起。因为金鱼店的营业时间,只是从日暮到天明。
之前她曾去打听过,这个小铺是在一年前租给一个姓肖的中年男人的,听说这个人还是什么大学的什么教授。难道,这个肖教授是阿生的亲人?他的父亲?
可是,他们长得一点都不像呢。
在她跟阿生认识的一周之后,她在金鱼店里看到了肖教授,一个头发已经斑白,略微佝偻着背脊,虽是中年胜似老年的男人,细细的金丝边眼镜架在他还算高挺的鼻梁上,衣裳虽然不时髦,但整理得干净又整齐,手里总是夹着一本厚厚的书,的确有学院派的风格。
肖教授大概每周会来店里两次,有时给阿生带一些零食,有时是一些书籍,然后就像所有的普通父子间的对话那样,说说学习,说说身体,未了再问一问金鱼店的生意,亲切却又生疏。阿生说,肖教授与他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拿他当父亲看待,因为,他救过自己的命。
一年多以前,他从一座深山失足摔下,恰好遇见到山里搜集标本的肖教授,把他救了回来。他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户籍证明,不能读书,他唯一擅长的事就是养鱼,所以恳请肖教授为他租下这家小铺卖金鱼,既能赚钱,又能打发无聊的时间。
“你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你的家呢?”顾七七不太理解阿生继续留在肖教授身边的行为。
“肖教授没有子女,身体不是太好,既然他救过我的命,那我留下来照顾以下他,也是理所当然的。”阿生如是道,语气很平淡,基本看不见他表情的起伏,“何况,我家太远了,一时半会,我回不去的。”
能有多远?总不会在火星吧?就算在火星,只要他开口,她也会帮他的。虽然她没有太大的本事,但是日行千里,飞山过海,还是勉强可以的。
但每每提到回家这件事,阿生总是岔开话题。
如是几次之后,顾七七也不再追问了。他不回去,总有他的理由,何必多问。这是他们逐渐建立起来的默契,不追问任何可能导致不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