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固觉得他有兴奋起来的趋势,赶紧把他按住:“怎么想起要当法医?”

“因为我看不见鬼啊,当法医比较能接触到死去的人,离鬼更近些。如果我能接触到罗薇的尸体,可能就能早点发现伥鬼,那么她的妹妹可能就不会死…”

沈固轻轻抚摸一下他的头发:“你肯定是个好天师。”

“可是我没有灵力。”

“有灵力的未必就是好天师。”

钟乐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沈固微微笑了笑,给他掖了掖被子:“睡吧。”

钟乐岑醒来的时候觉得周身暖洋洋的。看到雪白的天花板,他要稍微愣一下才想起来自己是在沈固家里。阳光已经透过玻璃窗洒在他身上,隔着窗户能看见对面楼上晾出来的衣服,一动不动地垂着。滨海这地方,只要不刮风,多半就是个温暖的好天气。钟乐岑摸出枕边的手机看了一眼,呼地坐起来——居然8点了!

沈固早就走了。沙发上的被子叠得有棱有角,旁边放着他的衣服,还留了张纸条:锅里有豆浆和包子。你的衣服来不及洗了,把泥刷了刷,凑和着穿一天吧。

钟乐岑捧着那纸条看了好久。沈固的字有筋有骨,凡是转折处棱角都很尖锐,刀刃似的锋利,却让他觉得说不出的温暖,就像室外的阳光一样。想了想,他还是把纸条折起来塞进了口袋,然后吃掉了在热水里温着的早餐,又把厨房客厅都收拾干净,这才仔细地锁上门,脚不沾地似地飘走了。在车站上他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坐上了2路车——总得回去看看苏完,他不放心。

狭窄的街道上站满了人,钟乐岑隔得老远就听见刺耳的鸣笛声,顿时提起了心。好容易挤进人群,抬头往二楼一看,他就愣住了——临街的窗口已经烧成两个漆黑的洞口,像一对阴沈沈的眼睛也正看着他。心里猛地一紧,他拔脚就想冲进去,却被旁边扑过来的人抓了个正着。

“你可回来了!你家那个苏完想干什么呀,居然放火烧屋子!幸亏是我早上起来得早啊,要是半夜,还不烧死在屋里!我怎么那么倒楣,把房子租给你们,东西全烧光了,你赔我的东西啊!”

钟乐岑心揪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反手抓住房东:“苏完呢?他在哪儿?”

房东愤愤地甩开他的手:“谁知道他跑哪去了!肯定是怕出事,跑了呗!你别跑,赔我家具和电视!”旁边的人也纷纷帮腔:“就是,幸亏发现得早,不然大家都烧死了!怎么还有这样的人…”

旁边过来两个警察,很有耐心地等房东喊完了才问钟乐岑:“你是202的租客?”

“是,我是。”钟乐岑勉强扒开房东的手,“您放心,我会赔的,您让我先问问苏完的事行吗?”

“据现场勘察,是有人在屋里抽烟,烟头没有熄灭引发了火灾。”

“屋里的人呢?”

“屋里没人。”

钟乐岑松了口气,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拨打苏完的号码,但里面传来的只有: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你是202的租客,跟我们去做个笔录吧,我们还要向你了解一点情况。”

“警察同志,他还没赔我钱呢!”

“等做完笔录我们会送他回来,至于怎么赔偿你们可以自己商议。”

“我能再打个电话吗?”

“可以。”

钟乐岑打电话给小来,让他立刻去南京路的客户家里给狗狗打针,详细交待了用什么药之后,他才跟着警察上了警车。

笔录也是例行公事。警方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苏完是有意纵火,但他现在失踪,就对他很不利,而且无论如何他都是过错方,因此要立案。要求钟乐岑配合警方寻找苏完,如果能联系上他,就劝他主动与警方联系为好。

钟乐岑有些茫然地点着头,最后被警车又送了回来,立刻被房东又揪住了。钟乐岑挣开她的手,低声说:“我说过了,我会赔的。”苏完,你这是又逃避了吗?难道你真的要一直逃避,就这样度过你的一生?

赔偿了房东,钟乐岑的卡上只剩二百八十六块四毛九分钱。他在烧得面目全非的屋子里呆站了一会。墙壁都烧黑了,火主要是从卧室里烧起来的,他们唯一值钱的一台电脑已经完全变了形,只有放在客厅里的几件刚洗干净还没来得及收起的衣服逃过一劫,但也被水浇得不像样了。钟乐岑站了一会,开始动手把还能用的东西收拾出来,包括一只简便衣箱,一条内裤,两件衬衣,一条毛巾被,几张随便扔在那里的CD和他的一块朱砂砚。住了两年多的地方,就只剩下了这些。

小来早已经从南京路回来了,开门看见钟乐岑这样进来,不由吓了一跳:“乐岑哥,怎么了?”

“家里起火了。”钟乐岑觉得说不出的疲惫,“晚上要跟你挤一挤了。”

“哦哦,那我去收拾一下。”小来刚刚关上门要往里屋跑,门上却又响了几下,小来赶紧再把门打开,“您好——啊?你是沈——”

第41章 虎伥事件的结束

沈固皱着眉盯住了钟乐岑:“怎么回事?我去你租的房子,房东说起火了?”

钟乐岑觉得自己累得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去:“嗯,着火了。”

沈固一步跨进门来,立刻猫叫狗吠声炸响一片。他不耐烦地横一眼小来:“把那帘子拿出来遮上!”

小来的脚不由自主地动起来,跑到里屋去把那帘子拿了出来挂上,然后忐忑地站在一边看着沈固。他有点怕,沈固并不疾言厉色,但眼睛一横就叫人心里一紧。如果有可能,他真想躲回里屋去。

沈固把屋子里扫视了一遍。外面的屋子已经被诊台药柜和宠物笼子什么的占满了,里屋更小得可怜,堆着杂物,小来等于是在里面扒出个窝来睡觉,再说要加上钟乐岑那就更挤不开了。

“怎么起的火?”

“好像是苏完抽烟烧起来的。”钟乐岑终于在屋角的椅子上坐了下去,手捧住了头,“苏完不知到哪里去了,手机也不开…”

“你替他赔的钱?”听房东一说赔偿,他就知道肯定是钟乐岑赔的。

钟乐岑苦笑:“我们一起租的房,他不在,我肯定要赔的。”

沈固点点头,拎起地上的简便衣箱:“跟我走。”

小来差点跳起来:“凭什么跟你走?你想干什么——”后面的话被沈固看了回去。

钟乐岑低着头喃喃地说:“我,我住在这里就行。”

“塞得下么?睡哪里?检查台?”

钟乐岑不说话了。沈固一手拎着东西,一手把他拉起来:“走。”小来想抗议,又不太敢,畏畏缩缩地跟在后面。沈固看他一眼:“不用担心,我又不吃人。”

钟乐岑往后抽手:“去哪里?”

“还能去哪里?”沈固瞪他一眼,“先到我那里住两天再说。”

“我,我去不合适,很麻烦的…”

“有什么麻烦的?左健说好今天晚上到我家去,正好你们见见面。”

钟乐岑嘴唇动了几下,喃喃地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沈固微微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整齐的牙,小来在旁边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头野兽什么的,不由得更缩了缩。沈固拉着钟乐岑往外走,回头对他来了一句:“钟医生今天早点下班,你好好看着店。”

小来点了点头,过了一会才回过味来:“喂,你谁啊你,就指挥我!”

沈固完全无视在后面跳脚的小来,拉着钟乐岑出门去打车。钟乐岑还是第一次在白天看见他穿警服,本来刚硬的气质又添了几分凌厉。他不由自主地在心里想像他穿迷彩服的样子,一时忘记了烦恼,直到沈固转头看他一眼,目光对撞,他才猛醒地移开眼睛,觉得耳朵热了起来。

沈固看看表:“我下午还上班,你自己在家里休息一下。我看你脸色不好,别大意,病了就是麻烦。”

钟乐岑心里跳了一下,为那个“家”字。沈固继续说:“左健听说你姓钟,等不及非要今天晚上来见见面,我想聊聊天也好,就替你答应了。晚上我带他回来,你愿意说就说几句,不愿意说我来应付。”

钟乐岑老老实实地点着头。都住到别人家里去了,当然要听话一点。沈固对他的表现很满意,把他塞进了家门,再把自己的手机号塞给他,就上班去了。左健很守时,6点就到了沈固所里,两人刚刚走出派出所大门,沈固的手机就尖叫了起来。沈固看一眼号码,接起来:“怎么了?”

“寂莲出事了,我现在过去!”钟乐岑的声音气喘吁吁,似乎在拼命地跑。

“知道了,我们这就过去。”沈固简短地说完,伸手拦车,“左队长,我们先去个地方。”

寂莲这个时候刚刚开始上座,现在仅有的几个人都挤在角落里,看着中间长声号叫的那个人。那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衣服撕得破破烂烂,两手在胸口不停地抓,鲜血淋漓。非非白着脸用力按着他:“乐岑哥,真的不要叫救护车?我觉得他不是心脏病吧?”

钟乐岑蹲在地上,冷冷地说:“不是心脏病。”酒吧里彩色的灯光打在他脸上,完全不是平常温顺的模样,“对面有个朝鲜冷面馆,去买几斤狗肉来,快!”

没人提出异议,门童飞奔出去了。钟乐岑掏出一张符啪地贴到男人心口,沉声向非非说:“去把店里所有的蜡烛都找出来,点燃了给我。其他的人把桌椅搬开,腾出地方来。”他声音不高,可是话里带着不容抗拒的威严,周围的人都随着他的话动作起来。

地上的男人胸口被贴上符纸后稍稍安静了些,钟乐岑仔细看着他,两道眉紧紧皱在一起。非非几分钟就飞奔出来,抱着一盒子五颜六色的生日蜡烛,挨个用打火机点起来。钟乐岑伸手去接蜡烛,地上的男人却突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嚎叫,猛地跳起来,伸手就往他脸上抓去。灯光下,他的指甲竟然尖利得像刀子一样,脸上也现出暗色的条纹来。非非张大了嘴,还没等他叫出声来,锋利的指甲已经擦着钟乐岑的脸划了过去——沈固从后面一把拎住了男人的衣领,随即扫堂腿放倒了他。男人嚎叫着,但沈固干脆地将他的手臂反扭到背后,膝盖压住腰,,将他牢牢按在地上,抬头看一眼钟乐岑:“没伤到吧?”

钟乐岑抹了抹脸颊,那锐利的指爪带着风擦过的感觉还在,但并没真的伤到:“没事。非非,拿蜡烛来。”

门童飞跑进来:“乐岑哥,狗肉来了!”他手里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有七八斤狗肉,有生有熟,有些甚至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

钟乐岑接过塑料袋,把狗肉送到男人嘴边。男人手臂还被沈固扭着,竟然直接张开嘴就往肉上咬。狗肉切成半尺见方的大块,他却一口下去就吞掉了一半还多。钟乐岑把肉都堆到地上,示意沈固稍稍放松他,男人腾出手来,却不用手去把肉拿起来,而是用手掌按着肉,直接低头下去撕咬,就像野兽一样。几块熟肉很快下了肚,男人毫不犹豫地又撕扯起生肉来,嘴角边沾满了还有血丝的肉渣。这是七八斤肉,他却风卷残云一样都吞了下去,不过肉吃得越多,他脸上就越露出点醉意,好像吃的不是狗肉,而是什么烈酒一样。

趁着男人在大嚼,钟乐岑迅速地将蜡烛用蜡油固定在四周地面上,排出一个个古怪的图案,将男人圈在中间。沈固在他的示意下放开了男人退出圈外,只听左健低声说:“困兽符。”钟乐岑已经让非非把大部分灯都关上,左健就站在黑暗里,沈固看不清他的脸,却从他的声音里听出惊讶和敬佩来。

“困兽符?”

“据说早就失传了,我们左家的术书里有相似的东西,但我也只是略知皮毛。钟家长于驱鬼,没想到竟然还有人精通困兽符?”

钟乐岑已经摆完了蜡烛,圈子里的男人眼皮愈见沉重,躺在地上,竟然渐渐打起呼噜来。钟乐岑抹了把额头的细汗,忧心忡忡地又看了男人一眼,才站起身来,对非非说:“今天关店,不要再开门了。”

“啊?”非非眼巴巴地看着他,“这,这不是已经好了吗?而且老板不在…”

钟乐岑摇摇头:“不,只是暂时压住了,马上关门。”

好在来寂莲的都是熟客,差不多也认得钟乐岑,听他这么一说,大家也没什么意见,都走了。非非和门童一起把门关好,店里立刻显得更黑了。钟乐岑这才看向沈固和左健:“这位是左先生?”

左健走上去伸手跟他握了握:“左家二十二代左健。钟先生怎么称呼?”

“我叫钟乐岑。”

左健脸上微微现出诧异之色:“钟家这一代的继承人叫钟乐洋,和钟先生的排行怎么算?”

钟乐岑脸上浮起一点沉郁的神色:“乐洋是我堂弟。”

左健更为讶异,但他也是个人精,看见钟乐岑脸上的表情,自然不会再往下问,转开话题指着地上的男人问:“这人情况有点奇怪,钟先生怎么看?”

钟乐岑眉头一直就没松开:“是虎魄附体,奇怪的是伥鬼到哪里去了?”

沈固皱了皱眉:“又是虎伥?”

钟乐岑点点头,从吧台上拿起一件东西给他看。那是一条领带,上面夹着一个虎头形的领带夹,一对虎眼是琥珀雕成,在烛光下闪着金黄的光泽。左健看了看,又看看地上的男人:“确实奇怪,前几次都是吸人精气,这次——”地上的男人还在打鼾,脸上的暗色条纹却更清楚了,一道暗黄一道暗黑,乍一看正像戴了个虎纹面具。

“我怕他是吃了什么东西,而虎魄就附在那东西上。困兽符也只能困它一时,如果等它酒醒了,恐怕就很难制得住。”

左健将他领带夹在手里握了一会,抬头问:“店里有养狗吗?用狗来追一下,或许能追到伥鬼的下落。不管他吃了什么东西,一定都是伥鬼给他的,那么伥鬼一定有取出的办法。”

非非挠头:“楼上那一家有养狗,但是不一定肯借,我去问问看。”他刚刚往门口走,地上的男人突然翻腾起来。虽然他身上没有任何束缚,但他翻来翻去却总离不开那一点地方。钟乐岑和左健的脸色同时一变,因为他虽然没有碰到蜡烛,但带起的风已经吹到了烛焰上。这些生日蜡烛都是极细的,并不耐点,更不耐风,这么翻腾几下,离他最近的几根蜡烛已经岌岌可危了。左健唰地从衣袋里掏出一柄钢笔长短的桃木剑,在左手食指上一划,本来木剑边缘并不锋利,这一下却划出了血来,血珠挑在剑尖上,颤微微的鲜亮扎眼。不过还没等他做什么,地上的男人已经突然坐了下来,身子往前一俯,哇地吐出什么东西来。烛光下,沈固觉得那像是一只小小的动物,从男人喉中冲出来。训练出来的身体比头脑更快地做出了反应,衣袋里从不离身的伸缩棍脱手飞出,当地一声,从空中打下个东西来。而男人一头倒了回去,带熄了几支蜡烛。

昏暗中,有一刻的寂静,还是钟乐岑的声音打破了沉寂:“非非,开灯。”

灯光亮起来,几人才看清地上那东西是一块骨头,正面白如玉石,断面却渗着血丝。左健脸上的惊讶已经难以遮掩:“虎骨?你竟然把它打下来了?”他弯腰拾起地上的短棍,随手甩开挥动几下,“有四五条人命了吧?”

沈固没回答,从他手里拿回自己的东西,随手一磕收了起来:“这算是怎么回事?”这男人算是没事了?

钟乐岑俯身下去翻了翻男人的眼皮:“没事了,他是疲劳之后的脱力。那什么,非非和六点你们两个赶紧把这些剩肉收拾干净,不要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就说他突然晕过去了。”

非非和门童六点都不由自主地捂住了嘴。刚才都吓呆了还没什么,这会一想起男人居然吞了几斤生肉——呕…

“空华今天没过来?”

“小溪身体又不好,老板在家里陪她呢。”

钟乐岑吐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今天不要开门了,等这人醒了,你们两个也回家去。给空华打个电话,就说我说的,今天打烊。”

闹了这么一场,三人走出寂莲的时候已经8点多钟了,还没人开口说话,钟乐岑的肚子就响亮地“咕噜”了一声,引得另外两人都转头看他。沈固皱皱眉,左健已经抢着说:“找个地方吃饭吧?我知道这附近有家烧烤店——”他还没说完,钟乐岑的表情已经有点别扭,沈固打断他:“还是去我家吃吧。”

左健有点尴尬地闭了嘴。这种时候提什么烤肉呢?

沈固家里自然还是只有面条,不过钟乐岑发现了蕃茄和鸡蛋,于是沈固下着面条,他就炒鸡蛋,厨房里滋滋啦啦地响,倒也热闹。左健无所事事,把虎骨和领带夹掏出来摆一桌上研究。只看了一眼他就叫了起来,沈固端着面条出来:“怎么了?”

左健把领带夹举起来,那双琥珀雕成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由金黄转为黑黄色,死气沉沉,全无神采。而那块虎骨在他衣兜里就散发出臭气,就好像已经被扔在垃圾箱里几百年了一样,臭得钟乐岑直捏鼻子。

左健紧皱着眉头把衣服翻过来直抖:“精气突失,倒好像…”

钟乐岑接口道:“精魄已绝,徒留朽骨!”

沈固打开窗户:“你们能不能说点人听得懂的?”如果只是钟乐岑一个在说天书,那没什么,可是现在加上一个左健,一起说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他就心中不快。

左健和钟乐岑异口同声:“伥鬼已除,虎精已灭!”

沈固皱起眉:“伥鬼已除?你们做什么了?”

左健摇头:“只怕另有其人。”

“什么人?”

左健仍旧摇头:“天下之大,能人辈出,滨海市虽然不大,也未必不是藏龙卧虎之地。”他笑起来,“无论如何,伥鬼已除,这总是好事。”

沈固摇摇头,把醋瓶子往桌上一摆:“好,那就庆祝一下吧。”

左健深深吸口气:“还真香。别说,很长时间没吃过面条了,要说还是家常饭最好吃。”他拿起筷子,刚刚夹了一口进嘴,腰间的手机又催命似地尖叫起来。左健把面条吸溜进嘴,掏出手机接听:“是我——知道了,我马上到。”放下手机,他惋惜地看着那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狠狠又扒了一大口,“我得走了。下次有机会,再跟钟先生探讨。对了,”他俯身轻轻敲敲沈固面前的桌面,“上次我说的事,考虑考虑呗。”

左健一阵风地跑了,沈固把那虎骨和领带夹找了个塑料袋装起来:“这个怎么办?”

钟乐岑捏着鼻子往后退:“放外头吧。左警官也真行,闻着这味也能吃下去?”

沈固把东西拎到屋外去,淡淡地说:“真饿的时候,什么也吃得下去。”

他说得轻描淡写,钟乐岑却从里面听出了些东西,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默默地坐下来捧起了碗。沈固给他倒了点醋:“去去味。说起来,我到现在还没弄明白呢,这虎骨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到那人肚子里的?”

钟乐岑用筷子支着下巴沉思:“这块虎骨该是虎生前的尸骸,伥鬼用它来保存虎的精魄,可能,它就藏在你看见过的那面镜子里。凡是被它相中的人,就能看到虎头饰品,然后虎魄就借机吸取这人的精气。至于虎骨为什么到了那个人腹中——我想他定是与伥鬼接触过,伥鬼趁机将虎骨放入他腹中,如此一来,虎魄便会附在此人身上。”

沈固仍然听得一头雾水:“这么说这头虎早就死了?”

钟乐岑点点头,想起刚才那臭气,不由皱了皱鼻子:“死了不知多少年了!”

沈固皱眉:“你说伥鬼是被虎咬死,然后不得不为虎役使,那么虎死了伥鬼难道不是解脱?为什么还要带着这虎骨,又千方百计地害人让虎骨来吸取精气?”

钟乐岑苦笑一下:“不。伥鬼一旦为伥,就不能再与虎分开,除非找到合适的替身来替代自己得以再入轮回,否则如果虎死,伥鬼也将形神俱灭。这就是伥鬼为何极力为虎骨择人的缘故。我想虎骨之所以在人腹中,应该是伥鬼自身难保,危急之中将虎骨藏在此人腹中。因为虎死只余残骨,全靠伥鬼择人的精气才能生存,伥鬼一死,精气无从供应,虎骨唯有直接附身在人身上才不致毁灭。所以那人会突然发狂,就是虎魄要直接附身了。”

沈固沉吟着:“你当时为什么要让他吃狗肉?”

钟乐岑挠挠头:“虎食狗则醉。我虽然能画困兽符,但灵力不足以困住虎魄,所以先灌醉了它,才好下手。不过,也只能暂缓一时,如果虎骨不跃出那人体外,你又没有击中它,还真不知它会逃到哪里去。这伥鬼伤人命不只一条,若不是你的煞气,只怕也未必杀得了它。”

沈固摆摆手,对钟乐岑对自己的评价已经不加理睬了:“如果你当时不用什么困兽符,那人会怎么样?”

钟乐岑犹豫一下:“我也不知,但看那情形,说不定——会化虎。”

沈固想起当时那男人脸上的黑黄条纹和突然尖利的指甲,默然无语,半天才说:“那这事,就算结束了吧?”

钟乐岑又挠挠头:“该是——结束了吧?虎骨都发臭了…呕——我以后再也不去吃朝鲜凉面了!”

第42章 街头重逢

伥鬼事件以一种极其让人无语的方式结束了。左健自从那天走了之后,就来了个人间蒸发,再也没他的消息。沈固估计他多半是有什么任务了,倒是钟乐岑有点担心,时常还念叨几句。沈固照常上班,休息日就去疗养院看沈芝云。汤圆现在跟钟乐岑混得极其亲热,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让他抱着,钟乐岑只好去诊所也带着它,倒省了沈固的事。

天气似乎是一下子就回暖了。滨海的春天短,前几天还吹着冷风,这几天就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台东的各家婚纱店都开始进行今年的宣传,以至于沈固走在婚纱一条街上的时候,每隔十步就要接过一份宣传单。

“薇薇新娘”算是滨海市比较老资格的婚纱店,门口的宣传招贴也特别的大,人特别的多,沈固从一群女孩子中间走过去,忽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看,一回头,一张带着浓重黑眼圈的脸跳入视野,沈固略一思索:“张琛?”

那人露出惊喜的笑容:“真是你啊,沈固!哎,你考军校之后这么多年都说在外地,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固笑笑:“回来时间不长。”高中的时候他们坐前后桌,还是系里篮球队的主力,一晃十多年不见都失去联系了,没想到能在街头碰上。

张琛还是原来的模样,一兴奋就搓手,高高兴兴地说:“这几年跟同学老不见面,都失去联系了,能碰见你真是太好了。那什么,我要结婚了,今天陪老婆过来挑婚纱,你呢?结婚了吗?”

沈固摇摇头。张琛眼睛亮了亮:“哎,当年咱们班上可是有不少女生都暗恋你呢,冷面帅哥!你准是挑花眼了。对了,来参加我婚礼吧?5月1号,在香格里拉。”

沈固打量他一下。张琛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身材也保持得不错,一看就是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如果不是脸上有两个遮也遮不住的黑眼圈,就是个上佳白领精英的形象。张琛拉着他边走边说:“我老婆还得半天才能出来,咱哥俩到旁边茶楼坐坐去,哥们有个事真得请你帮忙。”

街对面就有KFC,但张琛偏偏开车去了远一点的上岛咖啡。进了店,他让侍应生先把桌面好好擦了擦才坐下,点了两杯手磨蓝山。“你知道我有个妹妹是吧?”张琛打开话匣子,“我那个妹妹,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腼腆。哎,这也怪我,爹妈走得早,我就怕她受欺负,不让她在外边呆,结果弄得她现在都没啥朋友。”

沈固微微点点头。他记得张琛的父母确实是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出车祸死了,他和妹妹住在叔叔家。张琛的妹妹叫张琳,比她哥哥小七八岁,那时候下了课篮球队练球,她就跟在张琛后面拿衣服,像个小跟班似的,话也不敢多说。

张琛很感叹地说:“要说这两年,我也挣了点钱,不愁吃穿,就操心我妹妹找不到个好人家。你知道现在这些年轻男孩子,也有很多是想找个有钱的女朋友,不用买房子,至少少奋斗二十年。要说这想法咱不能说什么,谁嫌钱多烧手呢?问题是,要是冲着钱来的,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真对我妹妹好?”

沈固笑了笑:“有道理。”张琛以前就很保护他妹妹,想不到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还是跟护仔的老母鸡一样。

“我这现在要结婚了,虽说我老婆人不错,但嫂子和小姑子住一起,万一有什么摩擦呢?咱既不能委屈老婆,也不能委屈妹妹不是?再说了,琳琳也二十三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实话说,我这次结婚,没请几个亲戚。我家那些亲戚,从前我爹妈死的时候十几年不上门,要不是我叔养我们,早饿死了。现在有些人看我有钱了就找上门来——我呸!我请的都是朋友,那个,不瞒你说,不为别的,就为给我妹妹挑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