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牧的回答是:“当初在军营的时候,指导员说假如晚上喝酒,敌人抹黑偷袭我们就会全军覆没。”
“…”所以,大哥,我们真的是在谈恋爱吗?!你那一声嗯,我真的没听错吗?!
她累觉不爱,和平年代,哪里有那么多的仗要打?
同事的秦小蝶仿佛察觉到了什么,看《丽人》杂志的间隙,就会盯着她和她的手机贼贼地笑。那笑,说不出是友好还是嘲讽。沈悦问过她你笑什么,秦小蝶很无辜地放下了杂志:“我看一个跳进泥潭的人在欢庆胜利。”
沈悦心里毛毛的,然后不再管她。
到了第五天,不用她邀请。萧牧也是要跟她一起出门的。因为今天是万常青的生日,萧牧早就提前预定了她的位置。
而且电话里,萧牧还给她一个意外之喜:“阿悦,你的弟弟杜以泽,后天也会来大连参加万老先生的生日。”
“真的?”她有点不敢相信:“小泽过来干什么?”
萧牧也是听杜老先生说的:“大概是杜家要拉拢万家,毕竟大连这一块不归杜家管。”
“那太好了。”这可是个大惊喜,她也好久好久没有见到小泽了。
于是,这天一大早,她就开始打扮起来。到时候,要给萧牧和小泽一个小小的“惊艳”。
上个月,除去铺子开张的本钱和寄回孤儿院的钱,还剩下来三万块钱的余额。拿着钱,她先去买了一件精致的礼服。据说这是戛纳电影节的诞生地——法国戛纳地区做的手工礼服。专门供那些走戛纳红地毯的影星们所用。一套就价值十来万,便宜的如她这件,一万多。
她是萧牧的女朋友,不能给男朋友丢人。虽然长得不是绝世美人。但是衣着上,还是要花一点心思的。连羽毛的别针这种事,也要面面俱到。
再去理发店做了个造型,回家之后,她美美地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秦小蝶这时候回来了。看到她就开了嘲讽模式:“呦,老板娘今天打烊,原来是去约会啊?”
“不是。”她弄了弄离子烫的头发:“参加别人的生日,你不认识。”
“切,头型难看死了,你就这么去?”
她郁闷:“我也觉得有些幼稚,但是做发型的人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发型…”
“他是把你当做初中女生了,居然做这种小儿科的学生妹头。”秦小蝶拿起了梳子:“老板娘,这给人梳头加不加薪啊?”
“加薪。”她直勾勾盯着镜子里的学生妹头,还真的怎么看,怎么个幼稚。于是不假思索答应了:“但是前提是梳的好看。”
于是镜子里,秦小蝶的手上下翻飞。先是把头发分区,头顶上分一区,用夹子固定。然后后顶部分为左右两区,用夹子固定好。再把后顶部的左右两区头发分别向上卷…忙活了整整二十多分钟,才给她盘好了一个发型。
“赫本头,专门适合脸型好的女孩子。”秦小蝶站在她身边笑:“你五官长得也就那样了,脸型还不错,用这个发型不丢人。”
她也觉得十分不错,但是秦小蝶的话怎么听怎么个不舒服。算了,看在今天心情好的份上不跟她计较。她从钱包里拿出两千块钱,给了秦小蝶:“这是小费。”
“哎呦,早知道梳个头就有钱拿,那以后我天天给你梳头。”
“…”
走出公寓楼,她打了一辆计程车。这一次,她要在公开场合,作为萧牧的女朋友出席。仿佛意味着,她的爱情已经成功了。然而,明明应该是高兴的事情,在秦小蝶那偶尔凄凄的笑声,和方倩茹那发了疯一样的呵斥声中,变得不那么稳定了。
每个女孩,都喜欢谈一个稳定的男友。因为女性需要安全感。
而她的安全感尤其薄弱,看多了生生世世藏在古董中的怨念,就会觉得人生不过尔尔。说不定下一秒就身首分离。
那么,她真的太需要一个稳定的怀抱。给自己以避风港。
曾经,她以为萧牧就是那个人。硬件方面,他高大,帅气,英俊,多金,身体非常健康。软件方面,他救了她两次,这也是上天的厚爱。她是个讲究缘分的女孩,缘之一字,妙不可言。既然来了,那么她就不会错过。
所以,她选择把握这个男人。
想着这些,车子到了万家门口。
万家的是整个大连东区别墅群里唯一的五栋连亘式的建筑,也是这里唯一拥有金色屋顶的房子。但是,外面的装潢什么的都是老派的,楼台水榭阁楼全是明清的样式。更夸张的是,因为万老爷子过生日,整条街上都挂了红灯笼。
萧牧比她早到,但是一直站在门外等她。看她到了,难得露出微笑。她喜欢他的笑:“怎么了?今天心情这么好?”
“你今天的打扮很漂亮。”他赞美道:“尤其是发型。”
她嗔道:“我以为你是永远不会关注女孩子的打扮问题的,今儿怎么改变态度了?”
“阿悦,既然我答应了做你男朋友。”他还是很正色道:“那怎么说,也要对你负责的。”
这话本来很顺耳。然而他讲出来,好像:“士兵上战场。将军要负责后卫。”她本来脸都红了,一下子又哭笑不得起来。算了算了,慢慢来。反正他能承认这个身份,就是一种伟大的进步,不是吗?她在心里为自己打气。
接着,他们携手步入了万家的客厅。
嘉宾云集,高朋满座。华丽的客厅里有垂地的绒窗帘和漂亮的长沙发。
其实,后面的许多许多日子里。沈悦最害怕的,也是这一天,这个地方,这一秒。当她从泱泱众人当中,一眼瞧见了那个精致的青年男子的时候。任何的喧嚣,似乎都散去了。虽然他是举着香槟背着自己,但她确定——
这个男子叫做——杜以泽。
第039章 情敌
眼睛沉着含蓄,五官俊美文隽。谈笑间,眉宇显得颇为安详自如。又带着种年轻人特有的朝气蓬勃,给人一种清朗的感觉。
她想,人们看他的第一眼,大概是注意那他俊美的外表。第二眼,才是那一双耐人寻味的眼睛。
正对着杜以泽的男子是万世轩,万小公子肯定是今天宴会的主人公之一。也是人们巴结的对象。但是他只和杜大少爷相谈甚欢。
不仅仅是她,旁边,好几个女孩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杜以泽。
那流线型的黑色西服,那仿佛打过蜡似的乌发,那一米八的个子,那比女孩子还白皙的皮肤。以及,好看到鬼斧神工的下巴弧度。此刻微微翘起,彰显贵气。
萧牧察觉到了她的目光:“阿悦,你们好久不见了吧?”
她放开了他的手:“是的。”在客厅的另一边呢,还没被这里的喧嚣给吸引过来,他谈话的表情看起来十分专心。
“我去跟小泽打个招呼。”她笑着往前走了几步。
萧牧跟了上来:“二十分钟后右边客厅见。待会儿先去藏宝楼看一看,然后吃饭。”
“嗯。”她笑着挥了挥手,今天的萧牧好像开窍了似的,知道用悄悄话了。悄悄话就是男生和女生之间的秘密。
她走过了客厅,直到离杜以泽十步之遥的时候,杜以泽好像察觉了什么。她刚想去打招呼,他已经转过了身。一下子,过去的小泽在转身间离她而去,而现在的杜以泽,以一种梦幻的姿态进入她的生命当中,过目不忘。
“小泽,好久不见了。”她笑着举起了香槟。
万世轩认识她:“杜兄,林小姐,你们怎么认识的?”
杜以泽没回答他,而是盯着她的样子看。而且,他的目光可以算得上肆虐——从头发,眼睛,鼻子,再到隆起的双.峰,和细的仿佛一掌就可以握住的腰部,最后是礼服下露出来的一双白玉似的小腿——她保养得真好。
“小泽?”她提醒他应该干杯。
但是杜以泽却是道:“不好意思,万兄失陪了。”紧接着走到她的面前,收回了放肆的目光,那一副办公式的笑容也收了起来:“林悦,你为什么在这里?”
她没什么好解释的:“小泽,我们都几年不见了,你还对我这样说话呐?”
“那该怎么说话?”他问道,
“姐姐,想不到你也在这里,看到你真高兴。”她教他:“都进了哈佛了,怎么这一点礼数都不懂。”
“但是你不是我的姐姐。”杜以泽纠正道:“你是林悦,似乎比我大两岁,但是爷爷捡到我的时候,我也出生几个月了。所以我们应该的年龄差距是一岁多,这算什么姐姐?更何况你明白的,我是杜家人,你是林家人。”
她郁闷,只能问:“那该喊我什么?”
却看他举起了香槟,做了一个动作:“亲爱的小悦儿,很高兴再见到你。”
被人称呼为“小悦儿”,还是这么一个好看的男人。沈悦心里简直笑开了花。不过弟弟面前,姐姐的分寸还是要拿捏的。于是故作严肃道:“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还是这么没大没小。我说了,你应该喊我为姐姐…”
“啊,顺便恭喜你那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臭脾气也没有改。”他的下一句话变成了这样,还带着几分挑衅。
沈悦:“…”
虽说,这个男人曾经与她最亲密无间。是挨着她睡,牵着她的手过马路,连吃鸡腿都要她擦嘴的那个小男孩。但是现在,他已经不是孩子了。沈悦忽然感觉一阵阵不适应。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角色,成为杜以泽的什么人。
杜以泽提议道:“姐姐,我们出去喝一杯如何?假如不够尽兴的话你到我公司来喝。”
“就在这里喝得了,待会儿还有事。”话音刚落,杜以泽已经牵起她的手,走向了门外。沈悦脸一红,似乎听到许多女孩子心碎的声音。然后,杜以泽就这么挽着她走出了会客大厅,在休息室里面停了下来,倒了杯香槟。
“小泽,这几年在外国过得好吗?”
“也就这样,总比在国内的大学上的好,老师也不管我们。”
“不管你们?那你们上课不去也没事吗?课后作业不做也没问题吗?”
“期末有考试,平时不管。”他不想多说学习上的事情,转而问道:“你还没说,你怎么来了?”
“我在万家的古玩城里开了一家店,今天也是来给万老爷子祝寿的。”说完,她看了下时间:“小泽,待会儿说,姐姐现在有事。”
杜以泽跟着她一道出去,只见她盈盈走向右边的客厅,情不自主也跟了上去。但,客厅里有另一个男人在。杜以泽的脸色瞬间变了,他的姐姐,走向了那个男人——萧牧,萧牧也是挽着她的胳膊,她很高兴地往他身上靠。
他确信,这不是一般的朋友会做出的举止。
“少爷,万老爷子想单独见您。”徐璋在旁边提醒。
“滚。”他低吼道,这个字仿佛是从心脏里发出来的。
“少爷…这是董事长交代的,您要不然先去看一看?”
话未说完,杜以泽已经走了过去,他的脸色阴沉的像是冷雨,直接站在了他们的面前。萧牧是个敏感的人,他还没来的时候。萧牧就知道从右边正三点的位置,有个不速之客。但是看到这个不速之客的时候,他反问了句:“杜以泽?”
长高了不少,不像是过去那个豆芽菜一样的小男孩。
“小泽,对了我给你介绍一下。”沈悦以为他来打招呼的:“萧牧萧大哥,你也认识的,现在…”她脸一红:“现在他是姐姐的男朋友了。”
“啪!——”似乎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不是他手中的香槟,他很冷酷地问道:“男朋友?!”
“对,”沈悦道:“你以后也跟着我喊萧大哥吧,大家都是一家人嘛。”
“姓萧的和我怎么会是一家人?!”杜以泽冷笑着反问了出来,他失态了,旁边的应侍生都被吓了一跳。沈悦有点委屈的表情:“小泽,你生什么气?”对,他不该失态的,这个女人就是如此愚蠢的存在。他不该放在心上,不该为她生气。
别以为你对我来说多重要,林悦,忘不了不代表你很重要。他并不认为自己会为了这个陌生的女人,在万老爷子的宴会上大出风头。
徐楠走了过来:“少爷,万老爷子说…”
“我马上就过去。”说完,杜以泽不再理会他们。
沈悦有点懵:“萧大哥,小泽是不是很讨厌我?这都两年了…”明明刚才谈的挺好的,这简直就是翻脸不认人。
萧牧盯住杜以泽的背影:“没事。”又拉着她的手走进了会客厅,万老爷子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都走过来迎客,交谈过后,他就提出想去参观一下藏宝阁。今天不少客人也是过来看馆藏的,万大公子万世昌欣然同意,叫人带他们过去。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进入了万家的藏宝阁。
琳琅满目的博物架不说,光是门口那一大块田黄摆件,就是价值不菲的艺术品。
旁边,几个老板在高谈阔论万老爷子收藏的明清官窑。对面,几位女士被宋代五大窑口的真品古瓷给迷住了。一打听价格,都捂着嘴笑了,目光继而落在了门外的万世轩身上。还有心更高的,直接越过了万世轩看向了杜以泽。
万家显赫是显赫,但和杜以泽相比。好比中国山西的煤矿爆发户和华尔街大亨的区别。
而这边,萧牧低声嘱咐她:“阿悦,你找一找这屋子里的古董有什么古怪的。这一回万老爷子过大寿,几乎把压箱底的宝贝都拿出来展览了。”于是沈悦闭上眼——寻找这屋子里的一点点凶气,还真的有——在东南一隅,十分不引人注目。
她循着凶气走了过去,这里只摆了一件清代的百子图皮箱,扣子被一把鸳鸯锁锁着,还搁在红线以内,不准别人越线。
“萧大哥。”她压低了声音:“这箱子里的东西有古怪。”
萧牧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这箱子,能不能打开看一看?”
万家的侍者走了过来,鞠了一躬:“萧先生,林小姐。箱子的钥匙在老爷那里,东西摆在这里多少年了,好像也没见人打开过。”
“萧大哥,箱子真漂亮呢。”
萧牧点了点头:“但是我女朋友真的很喜欢这一只皮箱子,麻烦你跟万老爷子说一下。”
那人没办法了:“那好,萧先生,林小姐,你们稍等。”说完,他就走了出去,换成门口的两个保安注意他们的动向。
萧牧趁着人多的时候,躲过了保安的视线,越过了红线擦着皮箱子而过。也就瞬息之间他伸出手拿出一把万能锁打开了钥匙,动作快的像是变魔法似的,下一秒她的手中就多了一样东西,软软的还很薄,是一副清代的唐卡。
沈悦赞叹,真不愧是退伍的特种兵。这手段,变戏法似的。
于是低下头,细心地鉴宝。但是看清楚品相的那一刻,她大吃一惊!
东西她认识,是一副清代的唐卡。唐卡也叫唐嘎,唐喀,指用彩缎装裱后悬挂供奉的宗教卷轴画。发源于西藏,正宗的唐卡,染料十分珍贵。是用的是金、银、珍珠、玛瑙、珊瑚、松石、孔雀石、朱砂等珍贵的矿物宝石和藏红花、大黄、蓝靛等植物染料染成。以示其神圣。
假如打开手电筒照一下,唐卡表面亮晶晶,闪闪发光的。这就说明颜料是矿物颜料磨成的米分末,用骨胶调和后,用极细的笔一点点点画到布上的。
而眼下这一副唐卡,缝裱的都有所破损,蓝色矿物原料因为氧化而发黑。看光泽就知道是清代的东西。
沈悦深吸一口气,所谓的认识,是因为她认出来这是三叔沈镕家的东西。但是现在这唐卡上有凶气。凶气还不同以往,散发着一种淡淡的熟悉感。仿佛体内的每一滴血液,都与之紧紧联系。这让她觉得十分,十分…害怕。
萧牧催她:“时间不多。”
“好,”她不假思索地打开了天眼,但是第一眼看到的人是二叔沈镛。
1977年的冬天,沈镛死于东北沈阳。由于被人砍去了头颅,所以被当做无名尸处理掉。
第040章 勾结
1946年以后,叱咤风云一辈子的沈铎沈老先生去世以后,沈家由沈镛当家。后来,国共打内战。沈镛的三弟沈镕就带着三房的人马去了国外。而沈镛继续留下来看守祖宗的产业。到了60年代以后,沈家的日子越来越潦倒…
“二爷爷,不是我说,你干嘛守着家业不肯出国呢?!现在国内的情况都成这样了。你还天天扫大马路。怎么就不开窍呢?!”
一个肥头大耳,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站在沈镛的前面。在那个年代,这样打扮的年轻人不多。而这个年轻人的身份是一名华侨。他是沈家的三房——沈镕那一脉的人。是沈镕最小的孙子,名叫沈方寸。小时候随着爷爷出国。三十年后回国探亲。
能取到这个探亲的机会,不容易。这还要多亏中国和美国恢复了邦交,关系进入了蜜月期。一大批海外华侨,得以进入中国内地。
“不走!不走!”沈镛决绝道:“沈家的宅子都空了。我再走,就没人看啦!”
“二爷爷,你真是死脑筋。”沈方寸啐了一口。环顾着破破烂烂的祖宅:“难怪我爷爷说不要回中国来。这都成了什么样了!”
“你别急着走,替我带一件东西给你爷爷。”说着,沈镛从空荡荡的老宅子里面,拿出一副破破烂烂的清代唐卡。
这唐代,就是现在沈悦手上拿着的这一张。
那会儿抄家,小件的古董埋在荷花塘里。大件的古董全部被填了火坑。只有一副三弟结婚时候买的唐卡还在。现在三弟在美国有了事业,只怕是这辈子都不打算回中国。于是他也要把东西归还原主了。
沈方寸收下了唐卡:“成,东西我会交给我爷爷的。二爷爷,你也好之为之。”
画面一转,沈方寸探亲完毕,转道去了日本。一个穿着传统和服的日本男子接待了他,旁边坐着一名翻译。
男子留着寸板头,表情严肃,背后的墙上挂着一柄唐刀。
“你好,沈先生。欢迎你就神户丸号的事情来日本商谈。”
那沈方寸笑起来,脸上的横肉一团团地抖动:“小坂先生客气了,1945年,您的祖父小坂正雄和我沈家的家主沈悦一起在神户丸号事故中去世。那咱们那就是一道上的人,所以,这个神户丸号的打捞之事,也应该齐心协力!”
小坂先生点了点头:“我祖父的船在鄱阳湖上失踪了之后,日本军方也组织了大规模的搜救,但他们只找到一个日本军官的尸体。那尸体的衣服里还有一件唐代的鎏金高足杯。除此以外,一点线索也没有。这件事至今,都三十多年了。”
“哎呀,那时候你来找我们沈家人多好啊!”沈方寸狗腿子做派:“我们沈家人,能看到任何古玩身上的渊源!只要是关乎古董的事儿,沈家人都能看个或多或少。那一件鎏金高足杯给我,我就能看出它身上发生了什么!”
小坂先生眼光放了光:“那就麻烦沈先生了。”
说完,一个日本女人端着一个紫檀盒子过来了。打开,里面就是那一件鎏金高足杯。
这是神户丸号沉船事故的唯一物证了,而沈方寸拿起鎏金高足杯,仔仔细细打量起来。他也有鉴宝灵眼,打开看了半晌,却是叹了口气:“倾覆神户丸号的是鄱阳湖底陈友谅大军的幽灵呐!要怪就怪当时船上有武则天的棺椁。”
“这话怎么说?!”小坂先生急了。
“很简单。陈友谅是个想做皇帝的人,他做不成皇帝,就和那乌泱泱的大军成了水鬼。也不知道在老爷庙那一片水域呆了多少年,都修炼成阴兵了!这时候,一个真正的皇帝棺椁从他们上面驶过,那成王败寇的水鬼怎么能甘心?!”
小坂却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十分吃惊。
沈方寸继续道:“凭借我们沈家人的本事,找到神户丸号的沉船之地并不难。但难的是如何从那一群阴兵手中抢过来沉船的宝藏。”
小坂先生也是蹙起了眉头:“沈先生,请赐教。”
沈方寸不言语,反而盯住手中的一件鎏金的高足杯不放,那小坂先生想到了什么,立即道:“沉船打捞上来之后,《兰亭集序》,武则天棺椁,还有十分之七的宝藏都归你们沈家。我只要我爷爷的尸骨,和十分之三的宝藏。”
“哈哈,好说好说。”沈方寸贼眉鼠眼:“听说小坂先生手下有一支雇佣军,而且专门从事文物的跨国买卖行动?”
这话是说得好听。其实,“跨国买卖”的意思就是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