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殊北笑了笑,尚在犹豫。

丹泽催促道:“快坐,这小丫头面前你还端什么架子。”

朱殊北这才落坐,笑道:“她如今是大将军,哪里还是小丫头,我可不敢在她面前放肆。”

丹青不满地拿手指点他:“瞧瞧,拿我当外人了不是,先罚你三杯。”

朱殊北也不推辞,果然自饮了三杯。

“现下咱们可以说话了。”丹青这才放过他,转身看向丹泽,又拎起酒壶替丹泽斟了杯酒,口中叹道,“哥,我为什么回来,你应该知晓。你这回可是给我惹了个大麻烦啊!我就想知晓,这个馊主意到底是谁想出来的,我肯定不打死他。”

“…这事它…它是有个缘故…”丹泽意识到丹青要开始算账了。

丹青打断他:“燕行关谣言四起,不光说我要和晔家二公子成婚,还说婚后我就会挂印归乡,随他在林泉谷安居乐业,安他个嚓子!”

“姑娘家可不能这么说话。”

本着长兄如父的义务,丹泽纠正她,立时被丹青瞪了回来,只得讪讪道:“谣言我昨日也听说了,肯定是别有用心之人,故意在煽风点火。”

“可我怎么觉得,是冲着兵权来的。”丹青皱紧眉头,偏头看向丹泽,“哥,你应该知晓,咱们丹家手中若无兵,你这大司空的座儿就坐不牢靠。自毁长城这种事情,你应该不会做吧?”

丹泽想说什么,被她按下。

“或者,你是受了什么鼓惑?还是有人吹了枕边风?”她的话,指向已很明确。

“丹青、丹青…你先坐下,听我与你细说。”丹泽急道,“这婚事,确实是公良律率先提出来了…等等、等等,你且冷静…”

桌上酒壶发出细碎的破裂之声,肉眼可见,几条裂纹随着破裂声蜿蜒生长,酒水从裂纹中渗出,迅速濡湿了铺在桌面的锦绣织缎。丹青虽然静静坐着,但目光怒气甚盛。

“我知晓他不怀好意,但仔细考虑过整件事情,我觉得此事可以将计就计。”丹泽急迫地向她解释,“晔家如今早已失势,可晔家有什么,有钱两啊!咱们现下缺什么,就是缺钱两啊!”

丹青一怔,目中怒意稍褪:“你的意思是,我和晔家二公子成了亲,他家的银两我就可以随便用?”

“那当然了!”丹泽朝她喜道。

丹青沉默一瞬,继而勃然大怒道:“逗我玩呢?你当我傻,还是当晔家傻!”

“妹妹,妹妹…你听我说。”丹泽朝朱殊北努努嘴,“小北已经去过一趟林泉谷,晔驰对这桩婚事很是赞同,愿意拿出三十万银贝作为男方的彩礼。”

“三十万银贝…”丹青冷哼,“你是把司礼台卖了,还是把我卖了?”

“司礼台算是你的嫁妆。”丹泽道,“那只老狐狸被赶回林泉谷那么多年,始终都不肯放弃大司徒之位,他心心念念地就是想要回来。我把司礼台换给他,目前就足以填饱他了。”

“当年爹爹费劲心机才把他赶走,现下你又费尽心机地拉拢他。”丹青冷道,“我是个蠢人,不明白你们到底在忙活什么。”

“此一时彼一时,现下公良家势力太大,咱们必须得拉拢晔家。等收拾了公良律,再对付晔家不迟。”丹泽甚是诚恳地看着丹青,“你信我!这回绝对不是麻烦,我是给你请了位财神爷啊!”

“我信你才怪!”丹青一点没给他留情面,“你说说,近十年来,哪年的军饷你给足过?信你!我和曒山军早喝西北风了!”

“就是因为公良律的手越伸越长,才弄得我这般捉襟见肘。每年为了你给凑军饷,我都得愁掉好些头发。今年你倒好,一口气要四百万两银贝修城墙,我也是被你逼急了,才想出这个法子来。”丹泽凑近她,“我估摸着,晔家至少能替你解决一半。”

“二百万两?不可能!”丹青哼道,“除非我绑了晔云起,说不定晔驰还真肯拿出这钱来。”

丹泽朝朱殊北使了个眼色,朱殊北会意,遂插口道:“我打听过,晔家药材生意一直有向北面扩展的意图,但因为北面的华注山常年盘踞着一股山匪,你若能帮他将此路打通,他难道还不肯掏银两么?”

华注山,已出了青丘的地界,距离丹青所守的燕行关不算远,骑快马的话约一日脚程。丹青沉默,似乎在考虑此事的可行性。

丹泽接着道:“我这边再时不时给他一点小权,如此有权有利,他何乐不为。”

丹青拿眼将他一瞪:“既然如此,何苦还要我嫁给那位二公子。”

“你嫁给他,这些事才谈得成!要不然,晔驰凭什么信我,凭什么信你!”

“合着我就是个人质。”

“不能这么说,你嫁给他,他娶了你,你们俩互相牵制,互为人质。”丹泽诚恳道。

这话怎么听都不舒服!丹青以手撑额,长长叹了口气。

“想想曒山军,想想四百万两银贝!”丹泽循循善诱,“目光要放长远些…”

丹青抬眼看他,眼神颇为无奈:“现下说这些迟了,我把晔二公子给得罪了,估摸着这两天他就会来闹退婚。”

丹泽一惊:“你把他怎么了?你打他了?”

“没有…”丹青梗梗脖子,不甚自在。

“你到底把他怎么了?”丹泽急道。

“就…随口说了几句,也没什么…”丹青没法子,只得将故意伤晔云起的那些话又说了一般给丹泽听。

丹泽听罢连连顿足,连带朱殊北也叹了好几口气。

“你说你也是,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丹泽唉声叹气:“我就知晓,你先去见了晔云起准没好事!怎么就让你们俩撞上了呢!”

丹青瞥他一眼,没好气道:“缘分呗!”

丹泽无奈:“行了行了,回头跟我给人陪不是去。”

“我不去!”丹青头一撇,自斟酒喝。

“你…”丹泽拿她真是没法子,又端不出兄长的架子来,叹道,“若是爹爹还在,他一句话,你哪里敢不听。当初他给你和墨珑定亲的时候…”

说到此处,他骤然停住,因为丹青狠狠地瞪向他。

丹泽顿了顿,才缓声道:“你可能还不知晓,他回来了。”

在青丘与君子国的边界,一边还是萧萧落叶,另一边却是皑皑白雪,因风雨神不同而界限分明。

一只脚踏入雪中,发出细微的“咯咯”声,轻轻抬起,雪地上留下一个清晰的足迹。青丘故土,对于他来说是不一样的,墨珑有一瞬的恍惚,仿佛看见三百年前浑身是伤的自己步履蹒跚地走出青丘地界。

那时,他每走出一步,远离青丘一步,心中都将陷他于此境地的人狠狠剜上一刀。

现在,他回来了。

他身后的老者,东里长停住脚步,不知何时已红了眼圈。

“这么多年…终于能…”他哽咽了一下,看向墨珑,笑道,“少主,咱们终于回来了!”

“是啊,终于回来了。”墨珑微微一笑。

只有当年陪着他离开青丘,三百余年来一直追随在他身边的东里长才能理解墨珑看似平淡的这句话,背后究竟蕴含了多久酸楚。

“事事终有命定,”东里长叹道,“此前知晓你血咒能解,我一心劝你速回青丘,却想不到正是灵犀为你解了血咒。你若非执意留下,血咒也解不开,当真是机缘如此。现下血咒已解,少主,你再也不用怕那些人。”

“我从未怕过他们。以前,现下,将来…”墨珑的目光落在远方,茫茫天地之中,声音沉沉的。

“好。”

东里长胡乱抹了抹泪。

夏侯风,风一般地从他们身边窜出去,扬起团团雪尘,片刻之后,雪尘复兜转回来。“咱们已经到青丘了?”他惊喜道,“真的到了!珑哥,你家在哪儿?”

白曦捅捅他,示意他莫问这事。墨珑父母皆已亡故,他又无兄弟姐妹,三百余年不曾回来,哪里还会有家。

“你别挠我腰呀,痒、痒!”夏侯风皮厚,只当白曦是在给自己挠痒痒。

白曦无奈。

墨珑从小是在拓城的大司马府中长大,对他而言,大司马府自然就算是家了。但如今大司马易人,司马府中所住的是乌交鼓,不再是墨姓中人。听见夏侯风的话时,墨珑微微怔了怔,才骤然意识到,虽然自己心心念念要回来,可偌大个青丘,却早已没有了他的家。

“先找个客栈歇一晚,明日我去祭拜祖坟,然后…去拓城!”墨珑淡淡道,率先往前行去。

身后,白曦没好气地瞪了夏侯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

夏侯风满不在乎道:“珑哥才没你这么小心眼呢。”

东里长提起拐杖,一人给了一下,然后慢腾腾地跟上墨珑。

白曦摸摸脑袋,不解道:“打他就行了,打我做什么。”

“话太多,两个都是。”

东里长没回头,声音传过来。

白曦和夏侯风面面相觑,彼此呲了呲牙。夏侯风满口钢牙,锋利如刀刃,不屑道:“你个大尾巴羊,你有牙吗?”

“穷奇了不起啊!”为了展示自己的大白牙,白曦差点连口水都喷出来了。

听着身后的动静,东里长朝墨珑摇头道:“我原本还指望有小白在,小风能变聪明点,谁成想他倒把小白给带傻了。”

“进了青丘,也该给他们俩提个醒了。”墨珑微皱了皱眉头,“要不然早晚掉别人坑里头。”

“是这个话没错。”东里长转头看了眼后头那两个闹得没心没肺的傻子,轻叹口气。

在雪中前行不远,前面便是一片梅林。正逢梅花盛开之时,红梅映着皑皑白雪,灼灼其华,甚是好看。这片梅林,墨珑从前便曾来过,那时节他还是玄狐少主,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带着二、三十名侍卫巡视边界,在此煮酒赏梅,与弟兄们雪中放歌,说不尽的少年风流。

如今已是物是人非,昔日饮酒放歌的同袍,今夕却不知在何处。

墨珑甩甩头,不愿再去回想过往,看着红梅娇艳,不期然,耳畔仿佛听见灵犀的声音——“雪后寻梅…这么多梅花!在哪里?能不能带我去看?”

只可惜灵犀也不在这里,他轻叹口气,埋头继续快步往前行去。

这时,从梅林中蹿出来一头小兽,一蹦一跳,在雪地中打滚撒欢,身上滚着全是雪,雪团子一般。白曦盯着它看着半晌:“珑哥,那…是肉球吧?”肉球是他们之前在长留城捡着的一头水麒麟幼崽,并未随他们来青丘。

墨珑原只管埋头,闻言方才抬首望去,也怔了怔,那小兽虽然浑身都是雪,但模样身形还与肉球甚是相似,就是个头又大了些。

夏侯风是个急性子,撩起大步,积雪在他身后被踢成一串云烟,很快到了小兽跟前。小兽亦不认生,在他身上使劲蹭了蹭,夏侯风俯身长吸口气,面露喜色,一把抱起小兽,又抖又拍,将它身上的雪粒子都掸掉,朝墨珑喊道:“珑哥!它就是肉球!没错!”

小肉球怎得会在此间,它应该和灵犀一块回了东海才是,难道…墨珑心念一动,快步奔过来,四下张望——

林中步出一人,正是青丘风雨神灵犀,巧笑倩兮,灼灼红梅,愈发衬得她冰肌玉骨。“玄狐少主,我在此间等了你好些时日,怎得现下才来?”她看着墨珑,笑问道。

再想不到她竟会在青丘等着自己,墨珑喜不自禁,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只问道:“你怎得会在这里?”

“在下灵犀,奉命司牧青丘风雨。”

风雨神!墨珑又惊又喜,自天镜山庄之后,他再无灵犀消息,心中对她挂念之极,竟没想到她会来到青丘当风雨神。

灵犀笑吟吟地偏头瞧着他的神情,片刻之后,笑颜如花,投入他怀中,轻声道:“我等了你好久,你怎得才来。”

墨珑亦是想念她得紧,伸臂拥紧:“我若知晓你在此间等我,我肯定早些来。”

“想不到吧!”灵犀仰头朝他笑道,“我会是青丘的风雨神。”

“确是想不到…”墨珑低头端详她片刻,不放心问道:“你的伤已全好了吧?”

“有雪九和雪五,还有玄飓上仙在,早就好了。”灵犀笑道,“我想去寻你,可他们说有更要紧的事情,没想到是让我来青丘任风雨神。”

墨珑望了她好一会儿,忽伸手探向她的脑袋,灵犀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没躲。

“…拿脑袋撞,你傻啊!”他低低道。他也是从旁人口中才得知在雪山之中,他被封入洞中,危急之际,灵犀显出龙身,以峥嵘头角硬生生撞塌雪峰,将他救出。

灵犀把他的手拿下来,笑道:“现下不是好端端的么,我才不傻。”

“傻丫头…”

未见她之前,墨珑总觉得有好些话想和她说,可现下看见她,又觉得什么都无须再说,只要她好好的就足够了。

方才不便打扰,东里长在旁等了一会儿,等这对小情侣的黏糊劲儿稍稍过去一点,才步上前来,朝灵犀笑道:“没想到你竟成青丘的风雨神,这是玄飓上仙特地安排的?”

“我也不知,他们只说有个地方出了缺,让雪九送我过来。我到了这里才知晓原来是青丘。”

“早知晓你在青丘,我们就该再早点过来,都是老爷子,磨磨蹭蹭的。”夏侯风拎着小肉球,大概是太粗鲁,肉球四条小短腿直划拉,想挣扎着下来。白曦看不过眼,把肉球抱了过来,亲昵地给它挠痒痒,看着众人,欢喜道:“真好!咱们又聚在一块儿,人全齐了!”

闻言,夏侯风心里似想到了什么,面色黯淡下去,独自行到一旁。

一阵风过,吹落梅花上的雪,灵犀似有所觉察,仰头朝天际望去,皱眉道:“又有云出来了…”她初任风雨神,很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时时都关注着风云状况。

“怎么了?”墨珑问道。

灵犀拉着墨珑的手,两人才刚刚见面,她满是不舍:“青丘的云都出自苍南峰,云一出来,我就得过去。”

墨珑知晓风雨神对于一方水土而言有多么重要,当下便道:“你去忙便是,现下我已回到青丘,咱们要见面也容易得很。”

灵犀仍是闷闷不乐。

墨珑问道:“我若想寻你,去何处?”

“我住在苍南山最高峰上。”灵犀顿了顿,“其实我大半时辰都在天上来回跑,也很少在苍南山,还是我来寻你吧。”

“我如今还没有落脚之地,你如何寻我?”

灵犀笑眯眯地把小肉球从白曦手中抱过来:“有它呢!它总能知晓你在哪儿。”

她又抬眼望了眼天边,不得不走,只得对墨珑不舍道:“或者晚间,最迟明日我便来寻你,我有好些事儿想和你说。”

墨珑点头。

灵犀转身,从腰间抖出一条长鞭,正欲腾空而去,忽又返过身来,把小肉球抛在地上,奔入墨珑怀中,用力地将他抱了抱,头埋在他胸前,轻声道:“我好想你。”

墨珑伸臂环抱住她,闻着她发间的清香,低低道:“我也是。”

两人之间这般情致切切,饶得东里长一张老脸也有点扛不住,又不能打扰,只能低头,用拐杖在雪地上划拉。白曦倒是颇羡慕,想着自己何时也能找着这么一个神仙眷侣就好了。夏侯风尚在郁郁之中,独行独远。唯独小肉球不识相,拿爪子使劲挠灵犀,要她把自己抱上。

片刻之后,灵犀恋恋不舍地松了手,复抱上小肉球,腾空而去。

墨珑立在梅花树下,目送她纤细的身影消失在浮云之中。

瞧灵犀腾云而去的身形,白曦愈发羡慕,扯扯东里长的袖子:“我也想学腾云。”

东里长朝天际努努嘴:“想像她这样?”

白曦连连点头:“行么?”

“不难,我这里有腾云术的修习法门。你每日卯时起床,练上两时辰…”东里长复将他打量了一番,“估摸着过个百八十年,你大概就能爬云了。”

“百、八十年?”白曦舌头打结。

“还得看你的资质,若是资质不好,二、三百年也是有可能,这就算快的了。”

“那她怎么…”白曦指着天上,大惑不解,“她此前也不会腾云,距今不过短短数月而已。”

“她不一样,她是龙族,上古神兽的后裔,灵根深厚,天生就会腾云驾雾。”东里长解释道。

白曦叹道:“要不说投胎也是一门学问呢,我怎么就投不到这样的人家去。”

东里长摇头:“你道这是好事!他们身上的责任可比寻常人家要大得多。就比方说东海龙族,执掌东海,统帅水族,这些自不必说,当东海出现灾祸之时,他们便要挺身而出。当年东海擎海之柱崩裂,东海水君夫妇二人可是双双以命护柱,这才免却了东海一场灾祸。”

白曦咂舌,琢磨着还是过寻常小日子安逸点,倒也不一定非得干出什么大事来。

第17章 第十七章

一路行来都甚是荒凉,毕竟过去了三百余年,如今的青丘与墨珑记忆中的早已是大相径庭。墨珑等人的脚程已经不算慢,却还是直到入夜时分,才总算看见了瀚东城。

瀚东城,从前是玄狐族聚居的主要城市,因距离边境较近,昔日墨珑率玄风军在这里驻扎过好些年,对这座城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然而,眼前的景象却让他陌生之极。

沉沉暮色之下,是残破的城墙,上面再无灯火,也再无持戟站岗的士兵,荒草丛生。昔日厚重的,需要十几人齐力才能推开的镶铜城门,早已不知所踪,只留下一个黑黢黢的城门洞。

青石板路也早已残破,荒草萋萋其间,墨珑踏进城内,巨大的悲凉之意几乎淹没了他,有一瞬间他几乎无法呼吸。夜风从他身旁掠过,冰凉彻骨,仿佛是这座城不甘死去的魂魄。

东里长在城门洞立了好久,竟不能举步。他还记得昔日住在此城的景象,那时节他每日早起都要到大茶楼里头点一屉梅干菜包子,就着九眉春茶,慢悠悠地吃到午时,然后才慢悠悠地晃回府中,就着日头睡睡午觉,晒晒龟壳。而今、而今…他举目四望,却是老泪浑浊,面前已是一片模糊。

唯独夏侯风和白曦,以前从未来过青丘,自然也不知晓这座瀚东城昔日的繁华热闹。两人站着街面上东张西望,满心只想找地方落脚吃饭。主街上冷冷清清,几乎所有店铺要么破破烂烂,要么关着门,眼看着这就是一座已经废弃的荒城。直至他们拐过街角,才惊喜地发现邻近的这条街道要稍稍像样一点,至少路上的杂草要少一点,而且居然有一家店铺外头还挂着旧旧的灯笼。

寒夜中,昏黄的灯火显得格外温暖,更别提灯笼上还有个“栈”字。

白曦连忙上前去叩门,叩了几遍,也等不到里头有人来开门。夏侯风不耐烦:“你这样敲门跟蚊子叫一样,谁听得见,我来!”

他抬手就敲,咚咚咚,整个门板都在不安地晃动,叩门声整条街都能听见。

“你这样会把人吓着。”白曦叹气。

夏侯风不理会,接着叩门。

在门板被敲塌之前,总算有人来开了门,是只腿脚不便的豚鼠,手里端着烛台直哆嗦,一脸的惊骇和惶恐,弄得夏侯风也疑心自己是不是有点像打劫的土匪。

“几位客官,有、有…事儿?”他声音打着颤问道。

白曦把夏侯风拨拉开,朝他安抚笑道:“店家,我们想住店。”

烛火中,见这只豚鼠有点眼熟,东里长上前试探问道:“店家,你从前是不是在茶楼里头当过伙计?”

豚鼠楞了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想不到还有故人在此间,东里长喜不自禁,上前道:“我以前在这里住过,每天早上去茶楼里头吃包子,每回都是你给我端上来的,记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