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门口时,苑青灵发现自己的寝室门口站着个人。

“小娆,又是你老公……”

妖娆抬眼,果真是夜辰,不禁皱眉,怎么又来了?

“你先进去吧,门卡给我。”

“行。”苑清灵很知趣,先进了屋。

妖娆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你又来干什么?”

夜辰道:“把手伸出来。”

她下意识地将手伸了出去,刚想问干什么,手上就多了一个盒子。

“这是……”

“赢胜仗的礼物。”

她愣住了。

“好了,礼物送到,早点睡。”他弯腰往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就走了。

妖娆傻站了好一会儿。

苑青灵听到外头没声音,有点好奇,开了条门缝观望。

“他走了?”

“嗯!”

“这么快……咦,你手里是什么?”

“爆浆巧克力蛋糕,我最喜欢的甜品之一。”她漾开了笑容,捧着蛋糕进了屋,哼着歌,一脸愉悦,“叉子,叉子,有甜品吃了,呵呵呵……”

苑青灵在后头也笑了,感情很好嘛!

第245章 Part 240 蠢人可怕也可怜

四月即将来临,尉迟府最大的事就是尉迟明辰和金悦桐的婚礼,整个尉迟府忙的找不北,顾卿晚是尉迟府的当家主母,理应主持大局,但尉迟明辰不是她的儿子,没破坏就已经不错了,要她帮忙想的美,但她没忘记那日婚礼的全程都会直播给民众看,她这位第一夫人怎么也要打扮一下,过年前就定好了旗袍首饰,绝不容许沈运梅比她风光。

王陆捧着旗袍,等着她试穿,旗袍店的老裁缝也来了,行家都知道旗袍要做好,需穿一回改一回,改到完美为止。

料子用的是重磅丝绸,印花,颜色都是极品中的极品,就这么一块门幅150,长一米多的料子,价格比黄金还贵,年初刚出来的新品,有市无价,制作成旗袍绝对不会有撞衫的可能。

“腰这里是不是松了些?”顾卿晚对着镜子扯了扯腰上的围度。

老师傅脖子上挂着皮尺,戴了一副老花眼镜,年纪看上去有七十多了,个子挺矮的,但隔着老花镜眼神烁烁,一看就是个宝刀未老的人。

“夫人怕是比年前瘦了不少……”老人家拿了皮尺量了量,“要缩个1寸才行了。”

顾卿晚听到这话,心里也是够苦的,能不瘦吗,过年的时候发生了那么多事,老的不搭理她,小的也不搭理她,她只得在家悲春伤秋,茶饭不思了。

“领子也松了,也得改改。”

“嗯,你做主吧,你是老行家,怎么合适怎么改。”

“嗳。”

试了一会儿,顾卿晚就觉得累了,拧着鼻梁骨躺到了贵妃榻上,元妈麻溜的递了茶杯过去。

“夫人是不是头又疼了?”

初一那日过后,顾卿晚时不时就头疼,其实就是被气的,元妈就发挥作用了。

“嗯,老样子,你按按吧。”

“嗳。”

元妈是精油按摩的老手,遣退了服侍的人,点了檀香,搓上百合精油,轻重有度地按上了她的太阳穴。

做旗袍的老师傅被王陆带了出去,大约过个五六天再会来一次。

顾卿晚舒服些了,问道:“让你盯着殷伯,这几日有什么动静吗?”

“没见着有什么动静?”

“夜辰没和他联系吗?那这几日小楼里的东西,怎么一件件的往外搬。”

“我让个小丫头去问过了,说是过年的时候少爷的交代,将一些老旧的不用的家具都扔了,过年的时候人来人往,又都是客人,殷伯没空弄,这会儿趁着给狐狸精那操办婚礼,借了几个人搬走了。”

“老旧家具?那些可都是上好的木头,是紫檀木的,翻新上色就好了,扔它做什么,他以前不是挺喜欢的,尤其那个大书架子,小时候我嫌和窗帘不配,想换,他都不让。”

“少爷长大了,喜好肯定变了。”元妈又换了橙花的精油,搓热后道,“也可能是……”后面的话她没敢说,但顾卿晚猜到了。

“你说叶娆?”

元妈点点头。

一听这名字,顾卿晚就气,头愈发疼了,“真是和老子一个样,被个女人迷的五迷三道的,说什么是什么,我是造了什么孽了啊!”

“夫人,您别难过,叶娆这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你再反对少爷也不会听,只会愈发弄僵您和少爷的母子关系,这事您还得让步,让少爷自己去折腾,想那小妖精也翻不出什么浪来,您现在看着是退,是忍让,但少爷始终是您的儿子,会知道您的好的,您也不想少爷就此不回来了吧,要是少爷不回来,不是便宜了那只狐狸精吗?”

元妈的这番话说到顾卿晚的心坎里了,儿子不声不响就这么走了,一走就是一个多月,口讯都没捎回来过,她要是再反对叶娆,那就等于是逼儿子和自己决裂,没了儿子,她还拿什么来和沈运梅斗,靠顾家那一群废物吗?

过了个这么晦气的年,她也是想明白了,有些事不能硬碰硬,得迂回,夜辰喜欢那小妖精,就让他喜欢吧,她面上是不会再反对了,但心里是天天诅咒小妖精赶紧死,被车撞死也好,病死也好,死了夜辰就能续弦,可比离婚强多了,到时候娶个身家金贵的名媛小姐,照样能翻盘,暂且先忍着。

她拍拍元妈的手道:“你这话算是说对了,我也是这么想的,可要我一下就接受,实在难,我真那么快接受了,夜辰也不会信的,他啊过年的时候,说走就走,什么话都没留下,要不是让人打听,我压根不知道他是去叶家了,那什么十一区,穷乡僻壤的,也不知他吃的好不好?”

“您就放心吧,看殷伯的样子就知道少爷肯定没事。”

“唉,殷伯也是只老狐狸,半点消息都不透露给我,要不是看他几代都服侍尉迟家的人,我早炒了他了。”

元妈的胖脸抖了一下,一双眼贼兮兮的转了转,“那就是个老不死的,连您这个当家主母都不放在眼里,您还留着他做什么。”

这只老狐狸要是不走,她堂兄王陆这辈子休想坐上大管家的位置,她心里恨殷伯是恨了很久了,免不得要在顾卿晚这里说几句诋毁的话。

“夫人您就是脾气太好了,您可是当家主母,他就是一个下人。”

顾卿晚怎会不知道她心里的道道,但这件事她真的做不了主,殷伯是尉迟府的老人,连着几代都是尉迟家的忠仆,她没那个权力,要赶也得尉迟清河说话,但尉迟清河向来喜欢和她对着干,倘若他知道她想炒殷伯的鱿鱼,他大约会将殷伯弄去沈运梅那。

若是这样,那还了得,怎么说殷伯对自己的儿子还是相当忠诚的,仅凭这一点,她就不能让殷伯离开。

“下人是下人,可祖祖辈辈都是尉迟府的忠仆,比我这个媳妇的资历长久多了,元妈,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可为了夜辰,我不能弄走他,不过你放心,总会有机会的,他岁数也大了,也该退了。”

“这不是还有殷实吗?”

“殷实年纪轻,大管家等殷伯退了,论资历,我自然举荐王陆,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我不会亏待你们兄妹俩的。”

这颗糖元妈很受用,虽然只是塞牙缝,没法满足,但知晓她没忘了当初嫁过来时的承诺。

“我听夫人的,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您可别再伤神了,要不揉进去的精油都没有效了。”

“我现在愁的是,金家那丫头要是先生了儿子怎么办?”

“夫人放心,我和堂兄已经安排好了,等结婚那天……”元妈附耳在她身边咕噜咕噜的说了一堆。

顾卿晚越听,眼越亮,但心里又不免担心,“这么做会不会被发现?”

元妈阴狠地笑道:“不会,您放心好了,保证谁都察觉不出来。”

顾卿晚点了点头,突然对着房间里的钟馗(她不爱拜佛,只爱拜捉狐狸精的钟馗)虔诚地拜道:“大神啊,我可不是心狠,是她们欺人太甚,要是再让她们猖狂下去,我们母子可就要死绝了。”

元妈见了这一幕也是愣了,不过不好说些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

“哎呦,头又疼了……”

“您快躺下,我再好好揉揉,揉一会儿舒服多了。”

“嗯,你快好好揉揉。”

许是舒坦了,顾卿晚就这么睡了过去。

**

别院。

沈运梅听到下人说,那个有名的奫斋老字号的旗袍师傅来了,就知道顾卿晚打了什么主意,斗了那么多年,彼此都很了解彼此,撅起屁股就知道那是要放屁还是要拉屎。

不过她并没放在心上,将下人挥走后,去了房间。

“旗袍好看有什么用,还是得人年轻,要不然穿上也是丑八怪……”沈运梅揽镜照了照自己的脸,她这辈子最自豪的就是一身皮肤又滑又水,就是到了如今这个年纪,一些年轻姑娘都比不上。

得天独厚,天生丽质占了六分,剩下的四分就是靠后期的保养了,阿胶,燕窝,珍珠粉,那可是日日都吃,且是吃最好的,尤其是近段日子,更是补的勤,脸上的皮肤都能掐出水来。

“夫人真是美,谁都比不上。”

房门被个中年妇女从外头打开,手里端着一碗燕窝盅,轻轻地放到梳妆台上,“夫人,血燕炖好了。”

沈运梅放下镜子,揭开盖子,用银制的勺子往盅里搅了搅,“是燕盏吗?”

她可不要吃碎燕,要吃就得吃燕盏,肉厚实,胶原蛋白也多。

“极品的燕盏,我亲自查看的。”

沈运梅满意了,一勺勺的吃着。

“我听下头们说,那位又出新花样了?”

“呵呵,东施效颦罢了,她打扮的再美,也无用。”

“那是,老爷心里只有夫人您一个,哪有她啊。不过是投了个好胎罢了。”

这话深得沈运梅的心,“还是你夏葵说话中听。”

“我这说的可都是实话。”

“你也别尽顾着说这些好话的,老爷对我好,府里的人都知道,外头的人就不一样了,我啊,再怎么风光也是妾,那些个太太小姐,有几个是愿意理睬我的,还不是给我白眼。”

夏葵打抱不平道:“那是她们嫉妒,嫉妒夫人您得宠。白眼的那几位,家里的男人都是管不住的。”

听闻,沈运梅笑的花枝乱颤,“可不是……上回,那个什么张夫人,还私下里问我怎么讨男人欢心,面上人模人样的,背地里还不是一样,谁也别笑谁,要看就看谁能真正笑到最后。”

“那肯定是夫人您啊,大少爷寻了门好亲事,放眼整个世府是独一份呢。”

夏葵的嘴和她的面容完全相反,嘴是甜如蜜,可是模样很中庸,皮肤又黑又粗糙,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上好多岁,她是沈运梅生下尉迟明辰后招聘进别院干粗活的,做的都是最下等的活,洒扫,洗衣,锄草之类的,但不过一年,她就成了沈运梅的心腹,靠的就是这张甜嘴,还有绝对的忠心。

出身在穷乡僻壤的山村,17岁嫁了个渣男,生了个儿子,本来挺好的一个孩儿,被渣男丈夫的新欢使手段扔进了湖里,那可是大冬天,生生冻成肺炎,而后救的不及时,变成了脑膜炎,落下了病根,成傻子了,儿是娘的心头肉,就是傻了也是宝贝,她为了给孩子治病,才从乡下到城市求医问药。

她没别的本事,就是能一门心思干好一件事,沈运梅这等人,其实她是看不起的,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后沈运梅确实对她好,见她忠心,二话不说就找了医生给她儿子治病,虽然傻子还是傻子,但也不至于傻的什么都不会,随着年纪长大,有了自理能力,就是稍微笨一些,这份恩情,她不敢忘,也就一门心思的忠了。

“独一份啊……”沈运梅嚼着这个词,心里却有些忧心,“夏葵,不瞒你说,我越和金悦桐相处,越觉得她不对劲,尤其她身边那个叫千雪的丫头,老不见人影……你说……金家是真心实意攀这门亲吗?”

她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不想有人利用他,害了他。

这门婚事看着挺风光的,但实则暗藏的变数太多,要是金家只是卖个女儿求一时的平安怎么办,等暗地里修整好了,又反了,那儿子不就被拖累了?

而且,金悦桐不是金家的嫡女,不是正牌夫人生的,金夫人生了二女一子,一个长女,一个三女,这两个女儿才是金大元帅宠爱的闺女,她找人打听过,说金悦桐是外室生的,且这个外室曾经想谋害正牌夫人,给直接弄死了。

听到这些后,她心里就很不安生,觉得要娶,怎么也该是长女,或是三女,偏偏长女已经嫁了人,三女也订婚了。

“夫人,您别多想了,联盟已经倒了,翻不出什么风浪来,再说了,大少爷那么能干,还会着了金家的道吗,我看大少爷挺喜欢悦桐小姐的。”

“可这丫头古古怪怪的,你不觉得吗,明辰不在,她就老闷在屋子里下棋,和谁都不说话,就是我上门,她也是懒得搭理。”

“虽是这样,可上回三少爷送了一箱人头过来,她可是面不改色的冷静处理了,就这胆量,配得上少爷啊,将来必定是咱们大少爷的贤内助。”

提到人头,沈运梅心里就后怕,这事她还是后来才知道的,想起那次,她还想拆盒子看看里头是什么呢,好在是被金悦桐阻止了,不然她非吓出魂来。

想起来,手就发抖,她颤着手将燕窝盅放到梳妆台上,“明辰的性子我是清楚的,喜欢还是不喜欢,别人其实看不出来的,他从小被夜辰压了一头,委屈,喜怒早就不形于色了,也怨我当年棋差一招,没能弄死这小子。”

“夫人,以前的事已经过去了,您现在想也没用,最重要的是少爷现在好着呢,老爷疼他,又娶了门好亲,三少爷哪比的上。”

“是啊,这么一说,我心里也舒坦了,只是……我怕……”

“夫人怕那个叫叶娆的女人比少爷早生下儿子?”

沈运梅赞赏地看向夏葵,“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就是这事……”

“您放心,这次少爷婚礼我们有机会,只要叶娆来,不管她肚子里有还是没有,准叫她一颗蛋都生不出来。”

沈运梅握紧膝盖上的拳头,眼里的阴毒一圈圈的扩散。

不是她狠,是世道逼人,不能怪她。

她赶紧起来,朝着房里的菩萨拜一拜。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啊!

------题外话------

这两位其实就是一类货色……可怕也可怜!

女人啊,脑子不清楚的,吊死在男人身上就这样……

第246章 Part 241 偶像剧式的相遇

尉迟府的后院,分了一块区域出来,住的是尉迟府的下人们,但不是所有下人都住这,有些只是临时工,三班倒的上班,不上班的时候就回自己家,只有少部分是祖祖辈辈服侍尉迟府的人才有资格住这,论资排辈,都有自己独门独户的小屋。

殷伯的资历最高,殷家差不多世世代代都是服侍尉迟家的忠仆,皆任大管家。

管家其实不算什么卑贱的工作,因为要做好很难。

以前,在英式管家享誉世界的最初之时,可只有世袭贵族和有爵位的名门才能享受有管家的伺候,原因无他,出自宫廷血统的尊贵而已,也是一种有品位的生活状态。

管家的正式职称应该是首席仆役长。统领众仆,像小型军队般的给每一个仆人分派工作、监督和验收。他们熟悉所有礼仪,哪怕是最不常用的礼仪,知道年份不同的葡萄酒的细微差别,了解世界各国的佳肴名馔,让每一件名贵的摆设都适得其所,购物、家庭理财、洗熨衣物、接待、客人、准备晚宴、房屋维修、整理园艺、与外界商家联系等,事无巨细的都需要管家安排,以此保证整个宅子运转良好。

连主人早餐中的烤面包烤多少焦,都是他们的职责范畴,早晨用熨斗熨报纸、晨起的三声敲门、擦鞋之前先放入撑子等等琐碎的小事也是管家的工作。

管家们刻板地按照传统礼仪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所以最好的管家没有自己的生活,一切以宅子、以主人为重。

有句话说的好,管家最大的作用是规划和监督府上的人事,最见功力的则是举办大型聚会的时候。

因此,尉迟明辰的婚事在即,最忙的就是殷伯,不过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管家,是不会手忙脚乱的,懂得利用所有人事资源,不紧不慢,不慌不乱,每天做哪些事,要完成那些事,总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一个差错都不会有。

这一点,王陆自问是不及的。

午休时间,殷伯看了下怀表,知道自己该吃药了。他捶捶自己的背,真是年纪大了,站一会儿腰就疼,吩咐几个还没完事的继续努力后,他回了自己的小屋休息吃药,顺带将午饭吃了。

儿子殷实也在,已经将饭菜布好了,“爸,今天有你喜欢吃的腊味鸡腿!”

“臭小子,我都高血压了,还让我吃腊鸡腿!”

“那您吃不吃?不吃我一个人吃了。”

“吃!大不了待会儿多吃几片药。”

殷实道:“那可不行,又不是糖片,想怎么吃都成的,您少吃一点,就两块。”

殷伯在儿子面前一点不像个大管家,更像个老顽童,“那……我要最大的那段,你别抢。”

“知道了!”殷实将蒸好的鸡腿切了,最大的腿肉给了老爹。

殷伯吃饭前一定会喝普洱茶,茶里加了几片菊花,一壶,他能喝上一天,喝了一杯后,他才会吃饭。

殷实忙着算账,一边吃饭,一边看支出。

婚礼的花销都是他在管,支出了几笔,他都详细的记着,超了他就需要报备自家的老爹。

尉迟明辰虽然是妾生的儿子,但到底是长子,娶的又是金家千金,排场自然奢侈,光是布置费用,就已百万出去了,这还只是前期的一部分,还不带菜肴,酒水,婚宴礼品等。

沈运梅是没什么家底的,跟了尉迟清河那么多年,收头积攒下来的不过尔尔,这次花销都是尉迟清河出的,尉迟蔺也帮了不少,毕竟是长子结婚,总不能太寒酸。

至于金家那边……

殷实算了算,真是一毛不拔。

嫁女儿嫁成这样,也是够缺德的。

“爸,您看这从厅堂摆到大门口的绣球花就甭要了吧,多浪费,用完了只能扔,让园丁弄些好看的园子本来就有的花代替,我看也差不多。”

“你懂什么,这是那位夫人亲自要的,你照着办,钱要是不够和老爷说。”

“行,我知道了。”

两父子默默吃着饭,四菜一汤,两大荤,两素,一碗排骨玉米汤,够省的。

“爸,我看您最近几天空闲的时候将收藏的茶壶啊,字画的都拿出来了,这是打算卖了换钱?给您孙子添衣服玩具吗?”

爱喝茶的殷伯有收藏紫砂茶壶的爱好,收了几把绝好的,有三把是尉迟清河念他劳苦功高,在他寿辰时送的,其余则是休假时在小市场里淘来的,值不值钱就仁者见智了。